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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乡镇机关值班制度(案例13篇)

时间:2023-11-03 11:18:32 作者:灵魂曲 优质乡镇机关值班制度(案例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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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乡镇机关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党(总)支部:

为发挥村干部服务群众的作用,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党的“三严三实”和“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决定在村级组织中建立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职责

1、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做好“民-意”收集和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工作,解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调解和处理群众各类矛盾纠纷。

3、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立即向村“两委”负责人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4、为党员群众提供政策、村务等咨询服务,代为办理各类事项。

5、维护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环境卫生和财产安全。

6、组织党员群众点播收看远程教育节目。

7、接待上级公务来人,做好上级和村“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内容

1、明确值班人员和时间。轮值坐班人员为在职村“两委”干部,每周一至周五至少有一名人员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坐班,如遇镇上有重大活动安排可不安排人员值班。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各村要制定轮流值班安排表,并将轮值坐班人员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民聚集地公开,以方便党员群众联系办事和接受社会监督。

2、做好服务工作。建立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各种问题。值班人员对群众反应的事项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村“两委”,并向群众进行说明,由“两委”主要负责人,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群众反应事项需转交他人办理的,要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对属于须上级办理的相关事项,由轮值坐班人员按程序代为办理,确保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建立值班台账。各村党支部要建立《信访接待登记薄》和《群众办事登记薄》。村值班人员要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为民服务工作事项、信访接待事项做好登记,并将办理结果、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等认真进行记录,归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在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要找好替班人员,并经村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值班人员对群众提出的各种事项,能办的马上就办,不拖不推。暂时不能办的要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向群众说明原因。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告知群众到相关单位办理,并帮助做好联系工作。

3、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要主动和群众打招呼,询问群众须服务事项,切忌态度生硬,方法简单。

4、严格保持廉洁自律。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索要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四、保障措施

1、认真组织实施。村书记是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落到实处。

2、严格考核。把村干部在岗值班列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干部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相挂钩,出现一次不值班的.情况扣绩效考核分1分,两次扣2分,并依次叠加。出现10次不值班的实行诫勉谈话。该村将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其村支部书记也将做出书面检查。

3、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将不定期到各村督查村干部轮值制度执行情况,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镇。对发现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工作态度恶劣、无理拒绝受理事项的要通报批评,对在值班时间贻误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7月9日

各科室:

为了更好地巩固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档案查阅利用接待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档案查阅利用大厅领导值班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值班的领导为局领导班子全体人员;

5、大厅工作人员做好当日值班记录,对领导的批示负责跟踪督查落实。

附:领导轮值表

宁波市北仑区档案局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局各科室:

为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泉政办明发〔2015〕155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带班制度通知如下:

一、“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将在全局范围内安排一名值班人员和一名带班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24小时值守值班手机,白天按正常上班时间,晚上19:00至21:00,在各自办公室内值守,其余时间段可不在办公室值守,但须确保值班手机24小时开机及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或接到紧急通知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领导带班期间,发生或接报突发事件时,要确保半小时内赶到当地政府和部门办公地点或应急指挥机构,快速组织,及时协调,解决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有关请示和报告,按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和时限规定,指令值班人员及时向上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二、值班手机号码为:22212801(一号双机),值班人员值班时要做好值班手机的交接。“双休日”、“节假日”放假前,本期值班的第一岗到局办公室领取值班手机,交接岗时须将值班手机及值班情况交接下一岗,本期值班最后一岗于放假结束后将值班手机交局办公室保存。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在岗在位,若被发现脱岗漏岗将按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如遇市效能办检查,应尽力做好配合。局效能办将加强值班工作的督查,促进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的落实。

泉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乡镇机关值班值宿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一、住夜值班时间:

平时,从下午4:30-次日早上8:00,做好交接-班,确保24小时不断人;双休日及节假日,当天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二、住夜值班要求

1.乡机关干部住夜值班每周不少于1天,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另安排4-5名机关干部,驾驶员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2.住夜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随意换班,相互轮流值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由党政办进行调配安排。

3.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真实反映值班情况。

4.遇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按要求及时处置。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5.住夜值班内容:

一是夜学提素质。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夜学讨论活动。班子成员每人选定一个专题,在集中学习时作讲课辅导,其他时间为个人自学时间,鼓励干部多读书,做好读书笔记。

二是夜访体民情。对养殖大户、现代家庭工业户、低收入农户、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等重要对象进行走访,掌握民情第一手资料,并及时记录《驻村日记》。

三是夜谈暖民心。利用夜间时间,进村入户,到群众家里拉家常,促膝夜谈,嘘寒问暖,交心谈心,用真爱赢取群众的真心。

四是夜办解民忧。以村"群众说事室"为载体,驻村开展夜间接访办公活动。对一般事务性的问题,由住夜干部联系解决,对难度较大的问题,由带班领导协调解决,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疑难问题,由乡主要领导牵头解决。

五是夜会提效能。组织召开座谈会或户主会,征求干部和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良策。及时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对重点工程推进进行评比,提升工作效能,同时及时对驻村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6.严格督查,一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组织谈话教育;二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诫免谈话,并大会通报。同时将住夜值班情况纳入乡机关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乡镇机关门卫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一、住夜值班时间:

平时,从下午4:30-次日早上8:00,做好交接-班,确保24小时不断人;双休日及节假日,当天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二、住夜值班要求

1.乡机关干部住夜值班每周不少于1天,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另安排4-5名机关干部,驾驶员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2.住夜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随意换班,相互轮流值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由党政办进行调配安排。

3.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真实反映值班情况。

4.遇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按要求及时处置。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5.住夜值班内容:

一是夜学提素质。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夜学讨论活动。班子成员每人选定一个专题,在集中学习时作讲课辅导,其他时间为个人自学时间,鼓励干部多读书,做好读书笔记。

二是夜访体民情。对养殖大户、现代家庭工业户、低收入农户、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等重要对象进行走访,掌握民情第一手资料,并及时记录《驻村日记》。

三是夜谈暖民心。利用夜间时间,进村入户,到群众家里拉家常,促膝夜谈,嘘寒问暖,交心谈心,用真爱赢取群众的真心。

四是夜办解民忧。以村"群众说事室"为载体,驻村开展夜间接访办公活动。对一般事务性的问题,由住夜干部联系解决,对难度较大的问题,由带班领导协调解决,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疑难问题,由乡主要领导牵头解决。

五是夜会提效能。组织召开座谈会或户主会,征求干部和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良策。及时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对重点工程推进进行评比,提升工作效能,同时及时对驻村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6.严格督查,一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组织谈话教育;二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诫免谈话,并大会通报。同时将住夜值班情况纳入乡机关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1、干部职工保证出勤天数,保证每月在乡住勤7晚以上,实行值班签到和办公室逐日登记,按月小结制度。

2、乡机关及各片线夜晚值班实行分班轮流值班制度,除在县城开会办事或在村住宿外,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乡住宿值班。

3、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如需请假,须向带班领导请假,经自行与其他人员调整后方能批准。值班人员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置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

4、党政综合办公室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来电来访值班记录,及时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5、乡党委、政府对值班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按照规定人数计算,每缺1人次,扣各片线20元,由各片线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如出现因值班脱岗或工作不力引发的责任事件,将追究带班组长和值班责任人的责任。

1、每组值班的时间为10天,实行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带班制,值班期间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要向党委书记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责任自负。

2、分季轮换按旬值班,严格执行值班交接责任制和值班报告制度,值班领导认真填写值班交接卡,待下一组领导签字后,方可离开。

3、值班期间所有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守岗,不准擅自脱岗、离岗,乡政府纪检督查小组要不定时的查岗。

4、“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政府重新排班值班,值班期间通信24小时确保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如有情况及时上报。

5、后附东寺头乡2015年政府机关轮流值班花名表。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一名班子成员任组长,一般干部任成员。由镇办公室具体负责编排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党委书记、镇长将对每天值班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次日早8:00,以值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为准。一般节假日不另外排班,特殊情况除外。

三、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汇报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带班领导应迅速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同时除安排一名留守值班人员外,必须在第一时间带领其他值班组成员赶赴现场。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

为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应对、处臵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由镇目督办定期督查,由镇纪委不定期抽查。

(三)机关车辆由办公室实行统一调度,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机关公务用车和值班期间用车。

(一)值班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下午6:00至次日上午9:00;休息日值班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七天以上大假另行安排;小长假按序轮流。

(二)党政领导实行带班制度,工作日带班下午6:00至晚上9:00;节假日带班上午9:00至下午5:00;重大防汛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带班。

值班时间内,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值班室,带班领导必须坚守机关办公室,否则视为脱岗。

(一)处理公务来电;

(二)接待来访群众;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定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

(六)做好机关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值班室清洁卫生。

(一)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溜岗,严格实行当面交接班签字确认制度,未交班之前,不得私自离开。

(二)值班人员在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接报可能引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经领导同意后,迅速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三)认真做好来电、来访工作,文明接待,耐心细致,详细记录,规范处理。对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一时无法给予答复的或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

(四)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不得聚众打牌赌博、酗酒误事,不得将无关闲杂人员带入值班室。

(五)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调整的,党政领导必须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在党政领导中找好替班;值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在机关干部中找好替班。值班人员调整变动情况提前报镇党政办备案。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事务,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给接班的同志交接清楚。

(七)认真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及防火、防盗,关闭电源、电器开关,整理好相关交接资料。

(八)对值班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发现1次,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各罚款100元。

1、无人值班或脱岗1小时以上;

2、不填写值班记录;

3、不当面履行交接班签字确认手续;

4、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

5、对当班的各项工作事务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

6、不及时、认真受理群众来访造成恶劣影响及引发严重后果的;

7、如当日值班工作被市、区各级检查、暗访受通报的,加倍处罚,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乡镇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值班行为,构建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汉薛镇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领导及时间

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每班值班时间为48小时,交接-班时间为值班当日早上8:00,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二、值班任务及要求

1、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坚守岗位,做好来电及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并详细记录来电和群众来访的时间、事项以及交办人员。

2、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尽快通知相关人员,除留守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由值班领导带领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进行妥善处理;若发生重特大事件,应立即向镇长、书记报告。

3、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关大门及二楼楼道门(早7:00、晚9:00),并检点各办公室的用电情况,杜绝“长明灯”现象。

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全面负责机关安全保卫、防火以及保密工作,保证机关内公共财产的安全;若值班期间发生人为财产损失,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

5、值班期间,会议室、楼道、楼梯以及领导办公室卫生均由值班人员负责,确保机关整洁卫生。

三、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的通知、通报和来客来访登记,并对值班当天机关所发通知进行记录。

3、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值班人员因公或因事不能值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同级别人员代班,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

4、严格考勤制度:每月月底,由带班领导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报告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5、严格奖惩制度: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将进行不定期查岗,若发现未经带班领导批准,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者,一次扣除50元,不在岗三次以上,扣发全年奖金,当年不得评选任何先进,并不能作为后备干部使用。

为了维护全镇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9.值班期间,值班干部每天8:00前认真做好政府大院、值班室及厕所卫生;

10.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为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应对、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一)机关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由镇目督办定期督查,由镇纪委不定期抽查。

(二)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三)机关车辆由办公室实行统一调度,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机关公务用车和值班期间用车。

二、时间安排

(一)值班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下午6:00至次日上午9:00;休息日值班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七天以上大假另行安排;小长假按序轮流。

(二)党政领导实行带班制度,工作日带班下午6:00至晚上9:00;节假日带班上午9:00至下午5:00;重大防汛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带班。

三、值班地点

值班时间内,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值班室,带班领导必须坚守机关办公室,否则视为脱岗。

四、工作职责

(一)处理公务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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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待来访群众;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定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

(六)做好机关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值班室清洁卫生。

五、纪律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溜岗,严格实行当面交接-班签字确认制度,未交-班之前,不得私自离开。

(二)值班人员在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接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紧急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经领导同意后,迅速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三)认真做好来电、来访工作,文明接待,耐心细致,详细记录,规范处理。对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一时无法给予答复的`或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

(四)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不得聚众打牌赌博、酗酒误事,不得将无关闲杂人员带入值班室。

(五)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调整的,党政领导必须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在党政领导中找好替班;值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在机关干部中找好替班。值班人员调整变动情况提前报镇党政办备案。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事务,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给接-班的同志交接清楚。

(七)认真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及防火、防盗,关闭电源、电器开关,整理好相关交接资料。

(八)对值班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发现1次,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各罚款100元。

1、无人值班或脱岗1小时以上;

2、不填写值班记录;

3、不当面履行交接-班签字确认手续;

4、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

5、对当班的各项工作事务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

6、不及时、认真受理群众来访造成恶劣影响及引发严重后果的;

7、如当日值班工作被市、区各级检查、暗访受通报的,加倍处罚,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在值班时间内按照要求本人在值班簿上签名。值班时间为下午5:30至次日早8:30,如遇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早8:30至次日早8:30。因公外出,不在滕州境内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带班领导方可与其他带班领导调换值班日并告知党政办。经带班领导同意后,值班人员方可与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值班日。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并认真做好来电、来函的接收和处理。

3、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转告有关人员,接收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及时转发。对联系公务、来客、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来者意图,视情况妥善处理,对无理取闹者要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

4、当班的情况要及时处理,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汇报。未处理完的事情要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严肃纪律,反对“四风”,经镇党委、政府、纪委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制度,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认真执行:

一、上下班考勤制度

1、镇机关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2:30至6:00。上班后,所有公职人员务必首先到办公室签到。严禁代签或日后补签!

2、全镇干部应在工作日不折不扣地做到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扑克、网上聊天、睡觉等等。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日中午严禁酗酒。

3、对镇机关组织的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4、请假必须由请假人事先出具请假条,并在假条上说明事由及请假时段,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出具和送交请假条的,可以委托镇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代笔。请假条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只能准1天),交镇党政办公室。镇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也须写请假条,经镇主要领导批准。请病假的还需向党政办及时提供相关医院诊断书等相关证明,婚假、产假、公休假、丧假等三泉镇需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参见镇党政办《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5、上班前或下班以前需要出外办事而不能按时按点上下班的,需及时告知镇分管领导,同时告知党政办去向,镇纪委或党政办工作人员要在“外出去向栏”或“签到表”上注明去向。

二、机关值班制度

1、镇机关实行24小时“无缝对接”常年值班制度,每班的值班时间为:当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要严格执行党政办印发的《三泉镇机关值班表》。

2、值班必须到岗到位。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班事务,对不能处理的事务,应向镇主要领导请示,并将结果报告带班领导;班内有事时,需在党政办填写好《值班记录》;交-班时,特别是在节假日或公休日,带班领导应与下一班当面交接,若本班有事物未处理完毕的,须在交-班时将具体情况明确告知下一班带班领导;若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上一班的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及时向下一班或镇主要领导反映情况;必须确保镇机关24小时除门卫外,平日至少有1人在班。在检查中发现无人值班的,视为旷工。

3、带班领导有责任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值班人员有急事需请假的或班内需轮值的,应经带班领导同意。在汛期、恶劣天气或重大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求全班到岗,值班人需请假的,请假人应该找其他工作人员替班;带班领导请假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并找其他班子成员替补。对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4、全镇干部职工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要随叫随到,无条件服从镇党委、政府安排。

三、考核办法

1、由镇纪委负责日常督察上下班及值班纪律。每月考核情况经镇领导批准后,于当月月底在镇机关和相关会议上进行公开通报。

2、镇纪委有权随时询问全镇所有领导干部及职工的去向、督促任何人按时签到,有权在工作日期间随时进行突击查岗。发现有未签到、未上班或无故早退的,可以询问分管领导该人的去向,或打电话询问本人去向,被询问人应当在15分钟之内,用所到单位或村的座机电话回复;没有座机电话的,须经所到单位或村的领导回电证明。没有及时回复的,视为旷工。

3、屡次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规定的干部职工,经3次以上提醒教育及诫勉谈话仍然无效,或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的,三泉镇纪委在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4、三泉镇以前的制度与本制度有相互矛盾之处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从2015年元月起正式执行。

2015年元月8日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一名副职担任组长,机关干部任成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并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实行早9:00至次日9:00,24小时值班。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镇分管机关领导或政府办公室主任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凡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一、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值班人员考勤。值班干部必须服从值班安排,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至早晨上班之前,无故不到者给与批评教育并扣发值班补助。

二、严格交接-班,交接-班时间为工作日下午5:30至第二天早上8:30。节假日为全天,交接-班时间为早上8:30.

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严禁打牌、下棋等影响值班形象的行为。

四、值班人员遇有来电、来访及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重要事项应立即向镇长、书记报告。

五、值班人员因公或因事不能值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人代班,经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同时负责全镇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人员要查清问明,确保不出问题。

为确保机关安全和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全乡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制度。分五个组,分别为一组周一,二组周二,以此类推,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双休日五个组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2)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3)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5)星期天、节假日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和上传下达;

(6)必须在第二天早8:30以前将会议室、楼道、院内、大门口卫生打扫干净。

3、值班人员晚上8点集体在带班领导办公室签到,由各组带班领导负责,不准替签。第二日将值班签到表交办公室留存。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一月一汇总,于每月10日前由乡长签字后予以公布。

每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

5、值班期间,领导或上级部门查岗时无故缺岗漏岗者,除扣除20元值班补助外,并处50元罚款。

6、双休日视工作情况而定,后勤人员和临时工一般不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和农忙季节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

7、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或视情况而定。

8、以上规定由党政办负责执行。

机关值班制度

1、机关实行节假日白天和防汛等重大事件夜间值班制度。

2、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镇机关分别由2名机关人员循环轮流值班,党政办负责值班事项的安排。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忠于职守,做好记录,对能够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遇到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并及时与党政办联系。

4、值班时,要不定时对大楼科室、食堂、车库等部位进行巡视,发现渗水、物品损坏、偷盗等偶发现象,立即与党政办联系;发现有无人灯、无人空调现象,要及时与有关科室人员联系,维护大楼设施安全。

5、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必须事先与党政办联系,党政办要及时做好值班人员变动调整工作;无故不到位值班的,将与机关绩效考核挂钩。

 

 

1.机关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正常工作日的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节假日的值班时间为早晨8:00至次日8:00。

2.公司领导负责轮流带班,住场固定人员均安排轮流值班。带班领导因事不能住场带班的,应安排值班人员的相关事宜,并对当班的`事件负责。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值班时,可协商或由办公室安排调整替班,且应报知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3、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来客接待、电话接听与办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宜。对突发应急事务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请示领导或组织住场其他人员共同处理。需报告处理结果的应及时报告。

4、对电话请示、报告、通知等要认真填写电话记录,及时报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并按照领导的要求进行办理。

5、对收到的文件材料,若是急件,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办公室。若是一般文件,要报送办公室,按公文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6、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经常巡视,不得擅自脱岗。节假日白天值班,值班成员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7、值班人员要严格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农场。

8、对值班时承办的事情因故未能处理完毕的,应及时上报并移交处理,保证各项工作无遗漏,无差错。

9、人员安排:

带班领导:按日历日期,单日带班人员:马继辉;

双日带班人员:汤向华。

值班人员:李有勇、王春节、刘家军、王士军、曹强,按顺序轮流安排值班。

乡镇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镇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镇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

1、实行当日上午12点下班后至下午2点半上班前值班;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表》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视情况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指示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党政办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不请假无故不值班、缺岗者,每发现一次,在例会上作通报批评;多次违反纪律者,由镇纪委按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全员到岗,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情况要认真据实填写《值班记录表》,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等重要事件,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的卫生,要干净整洁。

(六)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财物安全,如造成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对值班期间勇于负责,抓住不法犯罪分子的值班人员,给予重奖,每次奖现金500元,并通报表扬。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同他人换班,并报办公室。

二、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事务,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

四、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

五、值班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事情,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六、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一切财务。

七、对于家中有困难或本人有伤病不能值班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可以不安排值班。

八、对于临时外出、学习、开会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由办公室进行调剂。

九、女同志值班的,于下周自行倒休一天;男同志值班的,给于适当的值班补助费。

十、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十一、对于因值班缺位和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影响的,给与公开批评和和经济处罚。

十二、值班时间安排:男同志负责夜班,晚8点——次日早8点;女同志负责白班,分为2班,早8点——下午2点,下午2点——晚8点。每周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印发。

十三、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值班管理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乡镇应急值班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受理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乡应急指挥部设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应具备指挥调度(值班室)和指挥保障功能。

第二条 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各值班系统应有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第三条 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四条 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警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接,就是接警。要问清事件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事件种类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现场处置情况,请求救援的事项等。

报,就是报告。值班员接警后,要首先向值班领导报告,然后按照值班领导的指令报告有关办公室,通知相关应急工作人员。

传,就是传达领导的`指令。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领导的指令、指示传达给指定的对象。

跟,就跟踪检查命令、指示执行情况。并将核实的情况及时向指挥员报告。

第五条 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六条 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七条 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班的主要内容是:接警、处警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每天下午18:00至次日早上8:00,一天一轮换。

二、值班地点

乡政府大楼1楼值班室。

三、值班电话

四、值班人员

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排班表为准),乡班子成员带班。

五、值班职责

1、处理下班后收到文电事宜(正常上班期间文、电由党政办负责处理),并将拟办意见报值班领导,负责跟踪文件办理情况,处理完毕后交党政办归档。

2、处理下班后一般信息事宜(正常上班期间信息由党政办负责处理,重大紧急信息由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党政办按市、县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处理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要立即到办公室统筹、调度、审核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值班领导和相关领导,值班领导负责按规定处理。

3、处理接到一般的事务。包括接到的会议通知、上级要求核对事项、领导交办事项等事宜。

六、值班要求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安排值班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临时调度。值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必须在值班室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在岗,不得离岗,并保持通讯畅通,座机不得设置呼叫转移到手机,确保值班工作无缝对接。

2、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乡领导班子成员按周带班,负责处理值班相关事宜,并督促本周的值班人员履行好值班职责,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实行值班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到的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细化到分)及相关事项,以便备查。对报告重要事件、重大问题的电话要就是报有关领导阅示,并按照领导批示及时间办理,不得漏办、迟办、私自更改办理意见,办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4、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08:00,交接内容包括未办事宜。值班领导每周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值班人员每天交接时间要在记录本上签字,对不符合交接要求的(能正常处理完毕的),由原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后方能交接-班。

5、在值班工作中,值班人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重大紧急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6、值班人员不能正常值班的,应主动事先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调度调班;长期请假或因公不能值班的,在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调整。

7、时间较短的节假日值班原则上以值班表为准,国庆、春节值班重新安排。

七、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准擅离职守。凡因值班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有离岗、迟到、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乡镇值班备勤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1、上班出勤签到规定:机关干部及临聘内勤人员(除食堂、门卫人员外)每天上下午按上班时间实行两次出勤签到,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后按迟到处理,不得代签,未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当月合计三次按一天旷工计算。

2、出勤津贴规定:每天考勤津贴10元,旷工一天倒扣10元,当月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以上,扣发当月考勤津贴。每月公示校对核实后报财政办作为出勤津贴发放依据。

3、公差审批规定:公出人员必须填写公出审批表,因公出差2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书记或主任审批。审批表报综合办备案。因公出差、开会、上级组织指派外出参观学习、因公伤住院的,视作出勤。

4、请假审批规定:班子成员请假直接由书记或主任审批;其他同志请假一天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群副书记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书记或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均须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文书室,作好考勤登记。因急事无法提前请假的,要及时告知文书室,作好考勤登记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属病假,则须凭医院证明。病事假期间不享受出勤津贴。病事假一月内累计达1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的考勤补贴。

二、机关值班制度

1、街道机关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均实行值班,执行值班考勤。

2、值班人员由值班组长安排,由值班组长带队统一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不按时值班,或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工作责任。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处理当日发生的各种事务,并且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4、值班每天津贴50元,请假无补,旷工倒扣50元。

三、加班及津贴制度

如因防火、防汛、抗台或其他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并做好加班记录。加班一天补贴100元,由经办科室统计造册,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任审批,再交财政办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四、以上制度在纪工委监督下,由综合办执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