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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值班方案 机关值班制度(实用7篇)

时间:2023-09-14 08:06:03 作者:温柔雨 机关值班方案 机关值班制度(实用7篇)

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关值班方案 机关值班制度篇一

一、人大会机关值班室设在办公室,工作日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值班;节假日由办公室安排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值班,同时安排委室主任、副主任带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不随意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要提前请假并协商他人顶替上岗。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包括电话接听、工作接洽、人员接待、机关当日大事及会领导动向记载、已办和未办事项等。接听电话或接待来宾要认真负责,热情大方,把事情问清楚,重要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并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四、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时,要根据电话内容,分别交由各相关委室处理;涉及领导出席会议、来宾接待事项的,交由办公室处理。

五、值班人员因失职或擅离职守造成后果的,应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公开检讨或接受其他批评,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一、节假日或特别防护期,每天有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由办公室公布值班名册。

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搞好值班交接,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接待好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好紧急事件。

四、值班人员必须管理好当日报刊、杂志、文件,及时处理好急件。

五、当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必须事先找人顶替,并报告值班领导,不得缺席。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机关值班工作由会领导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3人为一个组,一名带班领导,由会领导担任,一名值班负责人,一名值班人员,由各委和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值班时间规定

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8:00点至下午18:30点),午休时间除外,周六、周日每组可轮流安排一人值班。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办公室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电话记录簿》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会议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并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值班领导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本制度从即日起实行。

一、值班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障电话畅通,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有人接听,无人接听视为脱岗。接打电话、接待客人要遵行文明礼仪。

三、严格登记制度。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到的电话、电报,要注明接收时间,以便备查。对报告重要事件、重大问题的电话,要及时报有关领导阅示,并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办理,不得漏办、迟办、私自更改办理意见,办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间为早上8点半,交接内容包括未办事宜、值班室卫生和室内物品等。对不符合交接要求的,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五、值班人员短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应主动事先自由结合调班,然后报请主管值班工作副主任批准;长期请假或因公不能正常值班的在征得分管副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负责调整。

六、对擅离职守,影响工作,造成损失的值班人员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为了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局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机关值班工作由局党组纪检组长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排,按月度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1、双休日、节假日值班:8:30--22: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15:00,晚上18:00--22:00。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九、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并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十、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大柳九年一贯制学校

机关值班方案 机关值班制度篇二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进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避免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机关值班方案 机关值班制度篇三

一、督查情况

镇政府机关值班室关门、未开灯,无人值班,值班室门上贴有“有事请拨打电话3602131”,督查人员现场拨打值班电话无人接听。镇政府院内无领导值班,也没有看到值班工作人员,拨打镇党委书记张勤焕的电话无法接通,镇纪委书记易先成接到电话后和镇党委副书记冯士弟7分钟后赶到现场。经查,当晚镇政府安排的值班人员应在岗6人,分别是带班领导镇长刘兴、副镇长严洪波、正科级干部周冬莲、工作人员肖煜中、何明军和刘朝阳。严洪波、周冬莲10分钟后赶到,何明军12分钟后赶到,肖煜中20分钟后赶到。刘兴当晚在县城家中没有参加值班,刘朝阳住小龙潭村家中没有参加值班。

纪委书记易先成和镇党委副书记冯士弟当晚虽然不是值班人员,但住在乡镇,在接到督查人员电话后能迅速赶到督查现场,并通知相关值班人员到岗。

镇政府工作人员潘瑞雪在值班室值班。经查,当晚镇政府安排的值班人员应在岗6人,分别是带班领导镇党委委员彭方、正科级干部易中贤、政府工作人员潘瑞雪、黄贻健、李志华、张贵平。潘瑞雪和易中贤在岗。彭方、黄贻健、李志华和张贵平均不在岗。

镇长易长生虽然不是当晚的值班人员,但住在乡镇并及时赶到督查现场。

经查,当晚乡政府安排值班人员应在岗6人,分别是带班领导副乡长田刚、值班人员乡党委书记舒孝阳、政府工作人员田权成、谢远志、廖平和向吉培。田权成、谢远志、廖平和向吉培均在岗。田刚和舒孝阳住县城家中没有参加值班。

副乡长戴欣虽然不是当晚的值班人员,但住在乡镇并及时向督查组汇报值班情况。乡长雷汉生虽然不是当晚的值班人员,但10分钟后也赶到乡政府。

二、处理意见

1.对低庄镇晚上无人值班,督查时现场找不到人,值班电话无人接听、镇党委书记电话无法接通,带班领导不在岗等问题,责令低庄镇党委书记张勤焕、镇长刘兴向县委写出深刻检讨;对低庄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不在岗的值班带班领导镇长刘兴和不在岗的值班工作人员刘朝阳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低庄镇党委政府就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xx年7月25日前报县纪委。

对低庄镇纪委书记易先成和镇党委副书记冯士弟给予全县通报表扬。

2.对双井镇不在岗的值班带班领导彭方和不在岗的值班工作人员黄贻健、李志华和张贵平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双井镇党委政府就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xx年7月25日前报县纪委。

对双井镇镇长易长生予以全县通报表扬。

3.对洑水湾乡不在岗的值班带班领导田刚和不在岗的值班工作人员乡党委书记舒孝阳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洑水湾乡党委政府就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xx年7月25日前报县纪委。

对洑水湾乡副乡长戴欣予以全县通报表扬。

乡镇干部住乡镇值班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镇干部“走读”现象屡禁不止,是“不严不实”的突出表现。全县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切实把乡镇干部住乡镇值班制度作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落实乡镇干部住乡镇值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切实在岗履职;各乡镇纪委书记要把落实乡镇住乡镇制度作为纪委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

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一定要以此次督查通报的问题为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把作风建设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为推进全县“两个加快”三年行动,打赢“两大主战场”,建功立业。

xx县纪委

20xx年7月20日

机关值班方案 机关值班制度篇四

1、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交接-班前都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幼儿园行政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一、街道机关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上墙公布。机关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照上午8:30晚上6:00交接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因生病、临时外出、学习、开会、休(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由本人报请带班领导批准,由各科室自行负责调剂。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及时上传下达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落实好街道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发生在辖区内涉及和影响辖区单位正常办公、生产以及居民群众安全等事件的处理。遇一般事件,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汇报,按带班领导的指示处理;遇紧急事件,值班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街道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指示令迅速处理;遇重大事件,情况紧急的,直接报街道主要领导处理。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直接通知公安、相关单位等部门。

五、保持值班室电话畅通,严禁在值班期间内打私人电话长聊,严禁擅自将值班室电话转接至其它通讯工具,以免影响对外办公的联络通讯。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自觉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秩序。

七、值班实行补休制度,正常工作日值班按1天/班核计,节假日按2天/班核计算。补休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在一周内补休完毕,逾期不予补休。

一、值班领导及时间

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每班值班时间为48小时,交接-班时间为值班当日早上8:00,值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二、值班任务及要求

1、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坚守岗位,做好来电及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并详细记录来电和群众来访的时间、事项以及交办人员。

2、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尽快通知相关人员,除留守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由值班领导带领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进行妥善处理;若发生重特大事件,应立即向镇长、书记报告。

3、值班人员要按时开关大门及二楼楼道门(早7:00、晚9:00),并检点各办公室的用电情况,杜绝“长明灯”现象。

4、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全面负责机关安全保卫、防火以及保密工作,保证机关内公共财产的安全;若值班期间发生人为财产损失,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

5、值班期间,会议室、楼道、楼梯以及领导办公室卫生均由值班人员负责,确保机关整洁卫生。

三、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的通知、通报和来客来访登记,并对值班当天机关所发通知进行记录。

3、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值班人员因公或因事不能值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同级别人员代班,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

4、严格考勤制度:每月月底,由带班领导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报告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5、严格奖惩制度: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将进行不定期查岗,若发现未经带班领导批准,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者,一次扣除50元,不在岗三次以上,扣发全年奖金,当年不得评选任何先进,并不能作为后备干部使用。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工作。

二、在值班时间内接待来访者、接听电话,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礼貌,并及时作好记录备查。对在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要情况或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委领导报告,并按领导要求及时处理妥当。

三、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不迟到早退,不无故脱岗,如因故不能到岗时,要事先找好值班的替代人员,坚决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发生。

四、坚守值班岗位,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中途若有事离开值班室,必须有人替代;不得占用值班电话聊天或联系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已办或未办需移交下一位值班人员办理的事项都要如实填写清楚。值班结束后要及时通知下一位值班人员。

为进一步强化乡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实施

1、乡机关值班工作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编制值班表。

2、乡机关值班工作实施“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原则。遇特殊情况时,以乡党委、政府届时所作出的调整决定为准。

时间安排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责任制,其值班责任时间区间为值班当日规定上班时间至值班次日规定上班时间。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时,值班责任时间区间与上班时间相同。

值班地点和值班电话值守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责任时间区间内的值班地点为乡机关。带班领导在值班人员中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值班电话值守。

值班职责

1、处理公务文电;

2、接待来访人员;

3、处理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

4、在正常情况下,由带班领导于20:3021:30使用值班座机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值班情况;遇有重要(突发)事件和情况时,由带班领导在临机处置的同时立即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乡党政主要领导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做好乡机关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值班场所清洁卫生,完成乡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

6、做好值班交接。

纪律要求

1、凡纳入乡机关值班安排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安排时间全部到岗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不得迟到早退、溜岗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值班责任时间区间内迟到早退、溜岗脱岗的,按照《下东乡机关出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应值班而未经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不到岗的,以旷工处理。

2、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不得在值班期间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3、因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带班值班的,带班领导须提前落实替班领导,值班人员须提前落实替班人员,经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通报乡党政办公室备案。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必须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并由带班领导签字确认。值班当日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在值班记录中交接清楚。

5、因违反值班纪律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在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罚的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导致扣减乡目标绩效考核分的,按照所扣减分值的2倍处罚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系值班人员的,按照所扣减分值的1.5倍处罚当日带班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党政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有序高效地处理各项政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各级党政机关运转正常、工作高效、服务优良。

第二条  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推进值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县政府值班工作,由、县政府领导带班,、县政府主任办公会成员值班,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干部值守,具体值班安排由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县政府统筹安排。县人大会、县政协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好值班工作;人武部的值班工作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乡镇(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安排领导干部带班和干部值班;节假日期间要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带班。

(三)县直各部门要根据职能特点,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和工作无缝衔接,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干部职工值班。

1、常年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部门和单位:办、县政府办、县应急办、机要局、政法委(县维稳办)、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防汛办)、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疾控中心、外宣中心、县电视台、县供电局、县供水公司等。

2、节假日、双休日和重要、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部门和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贸局等。

3、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部门和单位:县纪委、组织部、统-战部、县总工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等。

4、其他部门和单位: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敏感时期,带班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8小时工作时间要在岗值班,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离开中心城区,确保随时到岗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条 带班领导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公务。

(二)带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紧急、突发情况,原则上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节假日带班期间原则上8小时工作时间要在岗(办公室),因公临时短暂外出,须将去向告知值班人员。

第四条 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值班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负责了解并参与处理值班时段以内发生的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各种公务。

(二)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因公临时短暂外出,须将去向告知值班人员。

第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坚守值班工作岗位。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符合政策、严肃认真、迅速准确、热情周到,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回音。

(二)负责处理急文要电。保证本级党委、政府与上级党委、政府和下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之间政令畅通、运转有序。

(三)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信息。对本行政区、本部门、本系统内发生的紧急情况,做到有情必报、逐级上报、安全保密。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逐级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及时反馈处置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内的重大情况及其动态。

(四)掌握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的联系方式;掌握本级各部门值班电话、负责人电话和上级、下级党委和政府值班电话。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主要江河发生10年一遇洪水或超警戒水位,小ii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乡镇(区)所在地以上城镇受淹或较大范围发生洪涝,倒塌房屋50间以上,一次性造成农作物绝收6万亩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因灾死亡1人及以上或群众被大水围困的汛情;5个乡镇(区)及以上范围强降水达50毫米以上,2个乡镇(区)及以上范围降水达100毫米以上;1个乡镇(区)及以上范围的冰雹,县域内的倒春寒或7天以上秋风、凝冻;烧毁房屋10间以上,森林过火20公顷以上或重特大草场火灾;3.0级以上地震;出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二)发生区域性干旱,致10个乡(镇)农作物受灾,致5个乡(镇)或县城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受影响;暴发性病虫、鼠害,涉及1个乡(镇)范围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新传入境、转基因生物灾害或重大有害生物暴发、流行等。

(三)一次死亡或生死不明3人及以上,死亡或重伤累计10人以上,或大型活动和群众性节假日娱乐活动中死亡1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事故、事件、案件;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生产、交通等安全事故;飞机失事、列车相撞或颠覆等事件。

(四)县城(含中心城镇)全城性供水、供气中断;造成较大影响的电力、通信、信息网络、金融支付和清算系统、特种设备事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涨幅较大,出现商品抢购或粮食供应紧张。

(五)重大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放射性污染;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严重泄漏、丢失或被盗。

(六)肺鼠疫、肺炭疽在1个村(社区)及以上范围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2例以上;霍乱在1个乡镇(区)区域内1个周发生5例以上病例,或涉及2个以上乡镇(区),或发生在县政府所在地城市;乙、丙类传染病在1个乡镇(区)区域内1周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平均水平1倍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波及1个以上乡镇(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腺鼠疫、新发传染病疫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或动物间发生1个以上乡镇(区)区域的传染病暴发,或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达50例以上,或可以造成人与人之间传播的重大动物疫情;重大植物疫情等。

(七)造成人员伤亡或5人以上人员中毒的食物中毒事件、急性中毒、职业病或其他中毒事(案)件等。儿童、学生服用预防药、预防接种致群体性发病;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毒种丢失等。

(八)可能引发或已经发生的暴-乱、骚乱;机关、学校、看守所等重要场所遭非法冲击或造成严重后果;军地、军警、警民群体性冲突或造成人员死亡;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案。

(九)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包括罢工、罢教、罢课、罢市、罢运、阻工、抗税、哄抢、静坐、请愿、游-行、集会、示威、金融挤兑、到省进京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堵塞干线公路、城市主要街道,有境外背景的非法宗教活动,因权属争议或环境、生态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械斗,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等。各类非法结党、结社活动及动向。

(十)爆炸、纵火、投毒、暴狱案,死亡、重伤累计5人以上的杀人案;劫持汽车、船舶、人质案;抢劫或盗窃金库、运钞车,抢劫金融机构现金5万元以上;抢劫或盗窃10万元以上现金或价值50万元以上物品等案件。

(十一)抢劫、盗窃或丢失军用枪支(含小口径运动步-枪)、50枚以上雷管、10公斤以上炸药案件;牵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剧毒物品或放射物品案件;重大邮寄危险物品案件;重大走私、金融诈骗案件;重大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砍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5千克、鸦片30千克)或制造毒品案件;盗窃、出卖、丢失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案件;影响较大的涉外事件、案件等。

(十二)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实施的核、化学、生物、爆炸袭击等,给国家利益和安全、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危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十三)因行政执法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矛盾;校园安全事件;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因妨碍执行公务引发的矛盾纠纷;故意伤害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或国家工作人员自杀事件;省(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的伤亡事件、事故等;计划生育工作中发生的人员死亡和矛盾纠纷;涉法涉诉、精神病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劳-改人员、在押人员、外籍人员等特殊人员意外死亡或引发的纠纷。

(十四)其他需要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

第七条 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与处理程序:

(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将初步了解的基本情况通过电话报告党委、政府,并在事发后9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准确报告最新情况;对情况尚不明确、要素不齐全的信息,实行边报告、边核实,并注明“正常核实中”。

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报送信息,各级各相关部门须在事发后6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政府,并及时跟踪续报最新情况。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一般通过传真。事发或接报后90分钟内无故不报的视为迟报,24小时不报的视为漏报,72小时不报的视为瞒报,接报未经核实、报告失实的视为误报或谎报。

县直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各乡镇(区)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时,必须先向、县政府报告。

(二)对接报的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核实情况。特别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核实了解和续报详细情况。接报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后,应迅速向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情况直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向其他领导同志报告和有关部门传达。

(三)从接到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现场处置人员保持联系,必要时派人深入现场,确保掌握和报送最新情况,及时传达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动态情况。

(四)接报的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机关反馈情况。对接报的紧急信息报告、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整理归档保存。

(五)发生突发事件后,所在地乡镇(区)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后,所在地乡镇(区)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

(六)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后,、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属于特大事故的,、县政府主要领导要到现场指挥处置。

(七)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机构和人员承担信息工作,做到机制健全、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工作联系,不断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确保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及时处置,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

第八条 确保值班工作政令畅通,运转有序。

(一)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特殊敏感时间的应急值班安排。节假日前按通知要求将值班安排情况书面报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值班室电话(传真):22732600、22732618,传真:22732683。县政府值班室电话(传真):22732670,传真:22732668。县政府应急办电话:22732170。

(二)各乡镇(区)党(工)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政办主任,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秘书科科长)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通讯号码变更后,要及时报告办秘书科,县政府值班室。

第九条 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值班纪律。

(一)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效能执法监察室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区)、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值班工作。

(二)各乡镇(区)党政办公室和县直各部门办公室(秘书科)是值班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值班制度不健全,值班人员不到位、脱岗的;

2、通讯联络不畅,带班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联系不上的;

4、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对授意信息工作人员瞒报、谎报重要紧急信息的,对不配合甚至阻挠干扰上级党委、政府调查核实信息的,对在重要紧急信息和急文要电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强化值班工作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关心值班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改善值班条件,提高值班应急处理能力;安排好值班人员的食宿,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全面提升值班工作水平。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正常值班

1、党政办公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时间由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

2、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依次轮流。值班期间出了问题追究带班领导的责任。

3、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需要,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如有会议、检查或接待活动等,需有关人员参加时,应参加人员必须服从安排,随叫随到,积极参与。对因节假日、双休日而不服从安排的,每次罚款3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给予严肃处理。

4、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要准确的记录在《电话记录簿》上,对需立即办理的,由带班领导妥善处理。需立即答复的,如有把握答复应立即答复,若无把握答复,经请示后再做答复。如不需要立即办理或尚未办理完结的,要搞好交接;如遇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除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外,必须立即报告书记、镇长。

5、对来办公室反映情况、办理公务或找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的,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并问明来人姓名、单位和意图等情况,凡应由有关部门办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安排办理,需要找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应先向领导请示,然后按领导意图办理。

6、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除党政办公室外,财政所、计生委等单位也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在值班过程中,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不定期地对其值班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因失职、渎职造成的工作失误,情节轻微的对值班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处以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夜间值班

1、值班时间:晚6:00次日早8:30。

2、值班地点:党政办公室

3、巡逻范围:镇党委政府院、计生委院、政法院。

4、值班要求:

(1)夜间值班巡逻工作由带班领导分管并负责督查,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交接。

(2)每晚由带班领导和党政办值班工作人员,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3)财政所、计生委等单位自行排班,值班名单报党政办,值班人员一并到党政办签到,接受值班管理(防汛值班由党委统一安排)。如发生失盗,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罚款300元,当晚值班人员视情节每人罚款500元以上。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缺岗,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提前向分管负责人请假,并调人替岗。否则缺岗一次,罚款30元,按照考勤制度当月兑现。

(5)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财物安全,如造成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赔偿金从值班人员岗位目标考核奖金中扣出。对值班期间勇于负责,抓住不法犯罪分子的值班人员,给予重奖,每次奖现金500元,并通报表扬。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由办所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干部任成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镇纪委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二条  值班时间:白天(含正常上班时间)每天9:00时至17:30时(冬天:9:00时至17:00时),夜间17:30时(冬天17:00时)至第二天上午9:00时。

第三条  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保证信息畅通,接听电话,每班必须有12名领导干部值班,26名正式职工及有关人员值班。并履行好以下职责:a、作好值班记录;b、接待上下来人来访;c、回复办理县镇交办的事项;d、处理事务、群众投诉、紧急政务、各类突发事件。

第四条  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服从安排或在值班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离岗或因值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a、值班期间,无人值班或脱岗致使信息不畅通,造成工作失误的;b、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c、值班期间,、县府和镇党委、政府交办件没办理回复或不认真办理造成退回重办的。

第五条  值班人员遇事应立即处理,如无法当即处理,应通知有关负责人员,涉及人接通知应立即到岗到位共同解决,重大事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整洁,自觉遵守其它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相关设备,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根据县政府要求,委机关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实行值班制,值班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遇重大中心工作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在值班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经带班领导同意,告知办公室做另行安排。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公务。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值班电话接听记录和上下班交接工作。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做好机关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重大事情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五、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和机关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好一切公共财物。对不负责任、擅自离岗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处理。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双休日,段值班室由段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值班,夜间由机关全体干部担任值班。

2、值班时间分白班: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晚班19:30至第二天8:00。节日期间:上午8:00至13:00,下午13:00至18:00,晚班18:00至第二天8:00,节日期间24小时干部值班不离人。

3、保卫部门必须在节假日5天前安排好干部值班,上报总公司及公安部门,双休日及夜班由段办编排干部值班,各室按编排秩序安排好本室值班,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由所在室予以安排。

4、由段办对干部值班进行考核,值班迟到、早退的,扣奖金20元,无故未值班的扣当月生产奖,属股室负责的,扣股室主任当月生产奖。

5、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提高警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离岗,并经常用电话检查各车间安全和值班情况,做好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段领导汇报,按照段领导要求,妥善处理。

6、值班室钥匙由段门卫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值班时到门卫领取,下班后将钥匙存放到门卫。

机关值班方案 机关值班制度篇五

为加强机关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着保安服上班。

二、早晨6点开门,晚上11点关门。

三、值班人员白天值班不得离岗,做好来访人员及办事人员、车辆的登记、询问工作,培训班学员凭住宿卡进出大门。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无关车辆不予停放。

三、代收邮政信件和报刊杂志。负责大厅电子显示屏及监控系统的开机和管理。

四、做好值班室周围环境卫生工作。

五、夜间11时锁门后本单位、居住在院内的职工家属驾驶汽车、摩托车进出一律不能按喇叭并要低速行驶,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六、值班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班员晚间在值班室就寝,并加强晚间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叫门要立刻予以打开。

七、进出大门因有坡度,要提醒车辆和人员特别注意安全。

八、负责单位院内的'路灯照明管理。

(六)值班人员要负责作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值班时涉及的秘密事项,如疫情、灾情等,要注意保密,值班记录本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局领导和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

一、服从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区的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执行一次巡查,认真做好夜间来人登记。

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发觉情况及时报案,并通知带班领导。

四、准时上下班,严格履行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做到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无论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高度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验防止各类事件发生。

七、由于值班期间职责不到位,造成单位财产耗损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一、服从的安排,按时交接-班,不脱岗、不醉岗、不睡岗,管好辖社会治安。

二、值夜班期间要对办公楼内外的防火、防盗情况一次巡查,夜间来人登记。

三、、集体利益,坚决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情况报案,并通知带班。

四、准时上下班,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有事要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要有人替班。

五、执勤人员不准在值班室内喝酒、打牌、睡觉、大声喧哗,如违反此规定将处以50元罚款。

六、白天、晚上执勤人员都应有的责任心,按时巡逻检查事件。

七、值班期间职责位,财产损失的,值班责任人员要承担50%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机关值班方案 机关值班制度篇六

一、领导带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突发性时间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实行正式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岗位,不得出现脱岗、漏事现象。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电话、传真和其他文电的传送和接收,做好记录。热情接待前来联系工作、反映问题的人员,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务。

五、及时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工作。值班期间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并协调相关领导予以处置,同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简要情况,并在2小时内通过政务专网或传真报告详细情况。

六、联社所有工作人员要保持联络畅通,没有家庭电话的要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

七、联社值班工作由办公室安排、督促和检查。

为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从政行为,按照关于治理领导干部“走读”行为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政府机关值班制度。

一、 凡是政府机关职工必须参加节假日、双休日和晚上值班,并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每天必须有一名班子成员当班负责,一名工作人员住在值班室,值班领导如遇特殊情况,经请假批准并委托另外的班子成员负责后方可离开。

二、 除计生服务站人员外,全体机关职工必须按照值班安排表值好班,不准擅离职守,不到岗,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值班领导同意可调换班。计生服务站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好值班人员。

三、 值班时限。值班组人员值班时限:节假日全天24小时;双休日早上8:30至晚上10:00;周一至周五晚上7:30至10:00。专职值班人员:周一至周五、双休日中午12:00至下午上班时间,下午6:00至7:30,晚上10:00至次日8:30。专职值班人员双休日不准休班,每周只能休息2天,值班日随同值班人员签到。每晚签到时间为晚上7:30至9:30。

四、 值班人员职责。负责接转电话,接待群众,工作联络,安全检查,清洁卫生等,作好值班记录备查,并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急解决的实际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严禁酗酒、赌博或进行其他不健康的活动。

五、到岗及脱岗处理。无故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被县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4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20元/次;被镇上抽查值班脱岗,惩带班领导20元/次,值班工作员每人10元/次;如被办、县府办通报,除按上述规定扣发工资外,并按机关工作考核办法扣分。因突发事件值班不到位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责任追究制执行。

一、值班室的位置、设备及物资配备。省政协机关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一层。为便于各种信息及时地联络和传递,值班室内配备虚拟直拨电话1部(开通国内直拨),以及值班必需的办公桌椅、沙发、床铺、被褥和电视机等。

二、值班人员由机关各处室(不含联合报社、联谊服务中心)干部轮流担任。每周公休日、节假日昼夜值班,各处室值班次数按实有干部人数安排(因事不能值班者,由处室内部自行调剂)。女同志不安排夜间值班。

在机关一、二宿舍居住的在职正、副厅级干部轮流带班。由行政处保卫科制订轮流值班表(一般每月安排一次)。

三、几项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认真接转电话,并做好记录,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妥善处理有关事务,作好值班登记。

2、值班人员遇有紧急、重要事务,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和擅自处理。

3、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值班情况,尤其要把未处理完的事项交待清楚,并在值班簿上登记、签名。

4、值班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项设备。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民政局值班表。值班人员共分七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成员由34人组成。每个小组每周值班1天,按分组顺序进行,本周星期日值班后,星期一连续值班,其他小组值班时间依次顺延。

二、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下班后到下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到第二天早晨上班前;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昼夜值班,第二天早晨按正常上班时间交接-班。

三、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留守接听电话人员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局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县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等交接-班时通知有关人员。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人员记入《值班记录》,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不空岗。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带班领导请假。

2、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3、值班人员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全体值班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

4、如上级检查各单位值班情况,发现空岗现象,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做出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关人员各100元的经济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机关值班方案 机关值班制度篇七

一、住夜值班时间:

平时,从下午4:30-次日早上8:00,做好交接-班,确保24小时不断人;双休日及节假日,当天上午8:00-次日上午8:00。

二、住夜值班要求

1.乡机关干部住夜值班每周不少于1天,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另安排4-5名机关干部,驾驶员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2.住夜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随意换班,相互轮流值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由党政办进行调配安排。

3.认真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真实反映值班情况。

4.遇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按要求及时处置。若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5.住夜值班内容:

一是夜学提素质。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夜学讨论活动。班子成员每人选定一个专题,在集中学习时作讲课辅导,其他时间为个人自学时间,鼓励干部多读书,做好读书笔记。

二是夜访体民情。对养殖大户、现代家庭工业户、低收入农户、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等重要对象进行走访,掌握民情第一手资料,并及时记录《驻村日记》。

三是夜谈暖民心。利用夜间时间,进村入户,到群众家里拉家常,促膝夜谈,嘘寒问暖,交心谈心,用真爱赢取群众的真心。

四是夜办解民忧。以村"群众说事室"为载体,驻村开展夜间接访办公活动。对一般事务性的问题,由住夜干部联系解决,对难度较大的问题,由带班领导协调解决,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疑难问题,由乡主要领导牵头解决。

五是夜会提效能。组织召开座谈会或户主会,征求干部和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良策。及时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对重点工程推进进行评比,提升工作效能,同时及时对驻村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6.严格督查,一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组织谈话教育;二次未到岗或擅自脱岗的,进行诫免谈话,并大会通报。同时将住夜值班情况纳入乡机关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2、值班实行班子成员带班,全体人员轮流值班,重要岗位和重点场所要定人定时值班(汛期、防火特险期、节假日或其它重要时期,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3、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权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日常工作事宜,重大事宜要及时汇报主要领导,不得推诿、扯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严格登记盘查制。办公室对出入人员、车辆要严格登记,每晚10:30必须关大门,夏天早晨6:00(冬天6:50)开大门。

5、因值班不负责任,造成失盗和工作失误,谁值班谁负责,追究谁的.责任。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1、干部职工保证出勤天数,保证每月在乡住勤7晚以上,实行值班签到和办公室逐日登记,按月小结制度。

2、乡机关及各片线夜晚值班实行分班轮流值班制度,除在县城开会办事或在村住宿外,晚上值班人员必须在乡住宿值班。

3、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如需请假,须向带班领导请假,经自行与其他人员调整后方能批准。值班人员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置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

4、党政综合办公室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来电来访值班记录,及时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5、乡党委、政府对值班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按照规定人数计算,每缺1人次,扣各片线20元,由各片线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如出现因值班脱岗或工作不力引发的责任事件,将追究带班组长和值班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