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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所值班制度大全(14篇)

时间:2023-12-27 22:12:01 作者:影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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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所值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加强我公司假日的`值班管理,强化值班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时做好内部的安全、保密、防火和防盗工作,及时处置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持正常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负责处理节假日的有关工作事务。

2、负责节假日的值班检查,监督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认真做好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四防”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漏岗、误岗;认真做好值班登记、报告工作。

3、负责对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严格执行关于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制度。在值班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度的责任心。

4、值班领导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

乡镇值班制度

1.要坚守岗位,没有特殊情况,不的擅离岗位,如必须离开,应有代替。

2.要履行换班交接手续,同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当天值班情况。

3.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听取来访内容,并及时作出答复。

4.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群众反映做好上传下达。

5.要提高警惕如发生案件、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应急处置。

6.要及时调解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要详细分项记录值班期间的问题。

8.要及时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维护好本村的日常工作生活秩序。

上述制度望值班人员认真执行。如有失职,造成后果视其情节予以处分,并追究责任。

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上级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协作密切。

(三)认真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按照“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收支,收入及时缴库,支出按权限申报审批。

(五)各项支出必须按审批原则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支出必须拒付。

(六)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记载不正确的票据、凭证应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七)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溆财乡财[20xx]22号规定备用金限额,不得“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公款。出现差错或短款应如实反映,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八)账务处理应做到日清月结。管好财务会计档案。

(九)严格控制举债,确需临时借款的',须报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或县长审批,否则,谁举债,谁负责偿还。

乡镇值班制度

为确保机关安全和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全乡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制度。分五个组,分别为一组周一,二组周二,以此类推,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双休日五个组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2)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3)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5)星期天、节假日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和上传下达;

(6)必须在第二天早8:30以前将会议室、楼道、院内、大门口卫生打扫干净。

3、值班人员晚上8点集体在带班领导办公室签到,由各组带班领导负责,不准替签。第二日将值班签到表交办公室留存。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一月一汇总,于每月10日前由乡长签字后予以公布。

4、值班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除履行请假手续外,还需有带班领导批准,但须找人替班。未履行请假程序的,视为无故不值班,一次罚款20元,从值班补助中扣除,每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

5、值班期间,领导或上级部门查岗时无故缺岗漏岗者,除扣除20元值班补助外,并处50元罚款。

6、双休日视工作情况而定,后勤人员和临时工一般不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和农忙季节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

7、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或视情况而定。

8、以上规定由党政办负责执行。

乡镇应急值班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为了规范应急值班秩序,及时有效受理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乡应急指挥部设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应具备指挥调度(值班室)和指挥保障功能。

第二条 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各值班系统应有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应有值班领导1人,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值班员1至2人,负责具体的值班勤务。

第三条 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四条 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处警程序和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和器材,把握好“接、报、传、跟”四个环节。

接,就是接警。要问清事件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事件种类性质,发生时间,地点,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现场处置情况,请求救援的事项等。

报,就是报告。值班员接警后,要首先向值班领导报告,然后按照值班领导的指令报告有关办公室,通知相关应急工作人员。

传,就是传达领导的`指令。值班员必须及时、准确地将领导的指令、指示传达给指定的对象。

跟,就跟踪检查命令、指示执行情况。并将核实的情况及时向指挥员报告。

第五条 严格保密制度,增强保密观念。严格规范外来人员的接待范围,各种信息材料的保管以及传递都要遵循保密原则;值班日记和值班报告,无关人员不允许随意翻看。

第六条 加强值班室办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和环境整洁,不准在值班室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肃静。

第七条 严格交接-班管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交-班的主要内容是:接警、处警情况;待办事宜;文件资料、值班记录;值班室设施、设备、物品完好情况。

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可随意擅离职守。凡因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漏岗,错报漏报等,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应急值班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每天下午18:00至次日早上8:00,一天一轮换。

二、值班地点

乡政府大楼1楼值班室。

三、值班电话

四、值班人员

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排班表为准),乡班子成员带班。

五、值班职责

1、处理下班后收到文电事宜(正常上班期间文、电由党政办负责处理),并将拟办意见报值班领导,负责跟踪文件办理情况,处理完毕后交党政办归档。

2、处理下班后一般信息事宜(正常上班期间信息由党政办负责处理,重大紧急信息由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党政办按市、县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处理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要立即到办公室统筹、调度、审核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值班领导和相关领导,值班领导负责按规定处理。

3、处理接到一般的事务。包括接到的会议通知、上级要求核对事项、领导交办事项等事宜。

六、值班要求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安排值班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临时调度。值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必须在值班室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在岗,不得离岗,并保持通讯畅通,座机不得设置呼叫转移到手机,确保值班工作无缝对接。

2、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乡领导班子成员按周带班,负责处理值班相关事宜,并督促本周的值班人员履行好值班职责,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实行值班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到的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细化到分)及相关事项,以便备查。对报告重要事件、重大问题的电话要就是报有关领导阅示,并按照领导批示及时间办理,不得漏办、迟办、私自更改办理意见,办理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4、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间为每天上午08:00,交接内容包括未办事宜。值班领导每周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值班人员每天交接时间要在记录本上签字,对不符合交接要求的(能正常处理完毕的),由原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后方能交接-班。

5、在值班工作中,值班人员要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重大紧急情况,并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6、值班人员不能正常值班的,应主动事先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调度调班;长期请假或因公不能值班的,在征得值班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调整。

7、时间较短的节假日值班原则上以值班表为准,国庆、春节值班重新安排。

七、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准擅离职守。凡因值班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有离岗、迟到、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的,给应急工作造成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乡镇政府值班制度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除尘滤布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本文来自http://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http://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压滤机滤布厂家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http://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1、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排序表,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每班值守时间为24小时,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会议的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凡在值班期间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特殊性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如实向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向县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由镇党委向县政府和分管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7、保持值班办公室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1、值班领导为各值班日的总负责人,并负责安排、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按照排班表进行巡查、值班工作。

2、每天上午8:00、下午5:00为交接-班时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同时值班日所有人员要确保个人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天事务,接待好来电、来文、来访,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注:本值班实行值班零记录)

4、值班人员遇会议、外出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它人员值班后方可离开。

5、原则上各班次值班人员应当日事情当日处理完,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完的,须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写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做到准确清楚、责任明确。

6、值班时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要尽快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处理,并负责此事跟踪、督办等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各组要主动对接,正常情况下不受节假日影响,如遇重大节日党委政府临时安排除外。

8、值班日,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联合派出所,对镇区各村居巡逻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并于及时填写相关巡查情况记录,并签字。

9、镇政府值班人员要参与镇政府院内夜间安全保卫工作。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乡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7:00至翌日早9:00。

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24小时值班。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乡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乡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市政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乡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

2、值班原则上一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事情,可委托他人代值,受委托人必须是同级别,同时必须要提前写请假条交给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带班领导向书记或乡长请假,组长向带班领导请假,成员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机关内从事娱乐活动。

3、值班总监督:乡纪委书记。值班室要每班有人守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做好对防汛、防火、治安、集乡管理进行巡查的值班记录,经领导抽查,无人接听电话一次视为脱岗,按脱岗处理。

1、值班包括的范围是周末值班、防汛、防火值班、节假日值班和非常时期的特殊性值班。

2、除总带班领导外,各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按组依次序值班。周末值班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值班的,是带班领导的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找其他领导替班,是一般干部的要经带班领导同意并找其他干部替班,必须保证值班人数,不能缺岗漏岗。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有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确需因事临时外出,要向带班领导打招呼,得到允许后,方准离开。

4、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限内未经带班领导同意,随意脱岗外出,按如下标准进行处罚:带班领导脱岗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值班成员脱岗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并通报批评。

5、带班领导要检查本班人员的到岗情况,并在值班表上填写值班记录。党政办公室内的电话要确定专人接听并填写值班记录,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情况,其它人员随时做好应付突发情况的准备。

6、值班娱乐要适度,以不耽误工作、不影响他人休息和第二天工作为前提。

7、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种突发事件要反映迅速,处理果断,并视情况轻重向主管领导和正职领导汇报。对上级的一般性指示、通知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

8、在值班过程中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对当事人要追究责任,对带班领导同时追究领导责任,并视情况轻重在经济上给予处罚。

为使乡机关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乡机关工作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时间按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执行;重大事件发生期间的值班以届时办公室具体通知为准。

二、人员安排

每一个组负责一周,包括双休日值班,办公室负责通知,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期间的值班届时按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值班人员职责

负责来访来电的接洽商谈,落实上级及领导临时交办

的工作,承担安全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如遇紧急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意见作出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和处理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空岗。因公、因病和因事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的,必须提前协调换班,并报知当班领导和党政办。

(二)值班期间,做好保密工作,资料等物品要妥善

保管,禁止外人随意翻阅。

(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将当班接收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值班结束后及时将《值班日志》交回党政办。

六、值班车辆一律不得私用和外借他人使用,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当班领导同意。

七、凡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中共欧阳海乡委员会

欧阳海乡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0日

1、在值班时间内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值班时间白班早8:00-下午6:00,晚班下午6:00-第二天早8:00。白班人员吃饭时间由晚班人员替换。

2、值班时加强巡视检查。白班人员每天要对值班室卫生进行打扫。每天上岗时要进行一次巡查,关好门窗,安置好院内物品。如实填写值班、值宿记录表并做好交接-班,做到准确,及时,具体。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详细登记,指导办事程序。

3、夜间值班时要加强室外管护,如发现异常或听到异常声音要立即进行室内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给带班领导。

4、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加强防电、防火,坚决避免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经常检查电路及用火场所,防患于未然。遇有火灾、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5、除乡政府工作人员、客人以外,不容留任何外来人在乡政府住宿,也不得容留外来人在乡政府娱乐游戏。

6、管理爱护好乡政府的每一件物品,勤俭节约,避免浪费。

7、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允许离开值班室,如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找人临时替班,发现漏岗等现象罚款100元。(职工干部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如发现迟到、早退现象参照此规定执行,有事外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8、对节假日(春节、元旦、中秋、端午、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值班、值宿的人员,白班每天补助20元、晚班每天补助30元。补助按节假日值班、值宿表发放,如有极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可自行找其它干部职工串班。

乡镇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镇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镇政府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

(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早晨8:30至次日早晨8:30,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所有值班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

1、实行当日上午12点下班后至下午2点半上班前值班;

(一)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二)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并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表》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三)对各类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视情况办理。

(四)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五)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指示办理。

五、值班纪律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日值班,由党政办负责计划和安排。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自行找人调换,并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说明情况。不请假无故不值班、缺岗者,每发现一次,在例会上作通报批评;多次违反纪律者,由镇纪委按规定处理。

(二)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全员到岗,严禁出现脱岗现象;不能聚众打牌、打瞌睡、聊天。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登记制度。带班领导对本班情况要认真据实填写《值班记录表》,及时准确记录有关部门通报的天气等灾害情况和来客来访登记等重要事件,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值班室的卫生,要干净整洁。

(六)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财物安全,如造成损失,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对值班期间勇于负责,抓住不法犯罪分子的值班人员,给予重奖,每次奖现金500元,并通报表扬。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所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值班期间不得酗酒、打牌、玩游戏。

3、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必须向带班人员请假,并自行找本所人员替班,经带班人员批准后,由替班人员代为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4、对无故缺岗、擅自离岗或违犯上述有关规定者,每发现一次,全所通报批评,记入年终绩效考评。

5、财政所全体人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若联系方式变动,要及时进行变更。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管理,确保应急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应急值班室设在办公室6301室,应急值班电话0731-83601102,应急传真:0731-83601101。应急值班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具体负责。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值班人员工作要求:

2、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他人顶替值班。

4、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5、值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7、值班人员应认真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值班事项。

第五条  应急值班工作职责

3、负责向局领导、市直相关部门报告重特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

4、负责上级电话指示、通知和基层单位电话请示汇报的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接待、督办和反馈工作。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确保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保证完成值班任务,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发观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带、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并保障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3、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综治办和街办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4、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做好交接-班的登记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违反制度,给单位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按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给予值班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7、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且在全体职工会议做出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

8、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则加倍处罚。

1、已知病假、抽调、出差不排班。临时请假、出差人员由科室领导(或本人)负责自行调整,在值班登记簿备案!

2、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值班人员不能在值班时间出去吃饭。

3、晚上值班,可以在第二天上午休息,不可在下午休息。

5、值班负责人具体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在带班领导出差期间承担带班领导责任。

6、违反值班制度的按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第一条 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条 全局工作人员要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自觉维护机关的安全。

第三条 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检查、防范,严防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加强对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任何股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等设备,不得乱接电源和动用电器、通信设备,防止人身伤亡和损坏设备。

第五条 值班人员负有自觉维护单位利益的责任,认真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及办公大楼卫生清洁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请示主管领导或办公室,并协助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单位内部安全和环境清洁。

第六条 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值班时不准会客、娱乐、喝酒。违反规定发生脱岗、值班期间喝酒,扣发当日工资,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起执行。

一、为规范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全局上下联系畅通、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二、市财政局政务值班工作在分管副局长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组织管理。全局日常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政务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具体承担。

三、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681116)。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实行局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其他特殊时期,局相关业务科室也应根据需要安排专人值班。

四、值班室政务值班工作职责

(一)接收和处理政务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二)接收、报告和传递重要政务信息。

(三)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电话、传真、文件和电子邮件。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值班室来电办理程序

(一)来电登记

值班室接到来电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认真记录来电人的姓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属于会议通知的,应详细了解会议主持人以及会议议题等情况,以便做好会议准备。

(二)来电办理

1.对政策规定明确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来电人做出解答。对属于信访内容的,告知信访人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进行办理。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属于相关科室办理内容的,转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值班人记录在案,尽快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处置;事情紧急的,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处置。

3.值班室接到电话通知的政务事项,应根据通知内容涉及的工作范围,以值班室电话记录的形式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科室签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局领导。

4.值班室要按日整理局领导公务活动情况,填报《局领导每周公务活动一览表》及时报告局长,以利协调公务安排。

5.特殊情况下,值班室要做好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冲突的协调工作。

六、值班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准确记录,并按照有关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以电话记录等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相关处置。

七、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及全市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对本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

八、值班室发送各类会议通知,必须通知到与会人,并作好记录。会前将请假人数报办公室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会议通知通过“短消息”方式群发的,应注意提醒接收人收到后回复确认,没有收到确认“短消息”的,应通过其他方式再次通知到位。隔日重要会议,应通过“短消息”等方式再次提醒与会人。

九、值班室对所有《电话记录簿》等值班资料应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备查。

十、值班室工作人员守则:1、坚守岗位,确保畅通;2、记录清楚,记述准确;3、熟悉规程,快速响应;4、及时报告,迅速落实;5、严守纪律,保守秘密;6、注重礼仪,维护形象。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凡是值班工作失职被、县政府或县纪委及以上级别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事人本人及所在科室年终综合考评按照机关科室综合考评办法和职工个人综合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分值的扣分,并按下列方式予以经济处罚: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乡镇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使群众来信来访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彻底解决干部遇事互相推诿扯皮、等、靠的依赖思想,逐步树立“务实、高效”的机关政府新形象,特制定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一、全体领导及干部遵循轮流值班制度,乡上副职领导每人带一组,每组值一天,按序轮流值班。

二、值班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第二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三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四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五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第六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三、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期内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等一般日常事务,负责传递有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值班领导未能做出处理意见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反映情况。

四、严格执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值班领导为值班期内的第一责任人,对值班期的工作负责,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服从值班领导调配。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并记旷工。一经发现擅自离岗一天罚款100元,擅自离岗三天或三天以上者,落聘待岗,全年旷工满25天者,年度考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六、其他非值班人员要认真完成各自本职工作,非休息日要正常上班,及时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如遇紧急工作要服从临时调配。要按时参加乡上的各类集体活动。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党委政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为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值班工作组由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组成,每组当班一个星期,除遇国庆节、春节放假调休另行安排值班外,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值班按镇《年度值班安排表》执行。

三、值班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开启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在下班后负责锁镇政府办公楼楼梯间及值班室大门。

2.检查镇政府办公楼每间办公室的保洁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搞好办公室卫生。

3.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

4.负责下班后的电话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向带班领导和联系领导报告值班情况。

5.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四、值班纪律

1.必须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凡值班时间内发现缺位人员,必须严格按旷工论处,每旷工1天扣其工资100元。

能住镇值班的,需自行与其他班子领导协商代其带班,并事先与党委书记或镇长说明情况。

4.值班联系领导和带班领导如值班时遇到紧急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亲自赶到现场(从接到电话时间算起),否则视为工作渎职,并按旷工论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

5.如遇紧急情况,接到报告后,值班人员要有详细值班记录、上报和处理结果,并在事后10分钟内及时准确地向带班领导和值班联系领导汇报,凡迟报1次扣其工资50元,凡有事不报的扣其工资100元,并进行组织处理。

6.值班期间,要求联系领导、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如在值班时间内手机不开通或不接电话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其工资100元,并按旷工论处。

五、接听值班电话注意事项

1.接听电话应主动通报单位名称,如对方未通报单位名称,应客气地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并做好记录。

4.对打听事情、咨询事项的电话,要做到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六、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干部职工履行值班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八、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1、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排序表,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每班值守时间为24小时,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会议的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凡在值班期间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特殊性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如实向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向县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由镇党委向县政府和分管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7、保持值班办公室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除尘滤布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本文来自http://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http://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压滤机滤布厂家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http://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乡镇值班管理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乡镇机关值班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做好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工作日内值班

正常工作日内白天值班由办公室负责,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夜间按夜间值班表安排各尽其责,每天18:00--次日早8:30做好值班工作。

(2)周末及节假日值班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镇统一安排值班表,执行24小时值班。

三、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在岗在位,认真做好接待来访、上传下达和处理相关事宜。

2、值班期间,带班领导一律不得离开镇政府所在地,值班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值班室,严禁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3、值班人员要切实做好值班接访工作,对来电要认真记录,能答复的按规定答复,不能答复的必须在交接-班之前转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工作;对群众来访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热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值班人员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突发性事件,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靠前指挥。同时,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送;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党政办、应急办;凡是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要分别向党政办、应急办写出综合分析报告;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三级倒查。

并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7、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和预防机关办公楼(包括办公楼门前)公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值班制度:

1、镇机关领导、干部根据值班表,准时交接-班,实行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做好门前车辆及卫生的.管理工作,八小时内由值班干部负责,八小时以外由警卫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出现车辆丢失、公物丢失或损坏的,八小时以内由带班领导负担50%,值班人员负担50%,八小时以外由值班人员负担70%,值班领导负担30%的经济责任。

3、单位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值班员负责检查车辆上锁情况;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凡是摩托车未上锁的罚款10元,自行车未锁的罚款5元;门前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人员5元。

4、交接-班时要检查值班电话、热水器、值班袖章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损坏丢失的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

5、镇聘用的清洁工负责门前两个花坛的浇水、施肥、锄草等事宜,当班人员自觉打扫值班室卫生(包括玻璃),如未打扫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各3元。

6、值班期间严禁脱岗、断岗、睡岗,严禁喝酒,脱岗30分钟的按旷到计算,月底扣去一天工资,30分钟以上累计计算。双休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对待。

7、八小时外如出现水笼头漏水,楼道及办公室进水,造成的损失,由带班领导负责60%,值班人员负责40%,下班后自觉关闭电灯,对违反者进行相关处理。

一、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值班人员考勤。值班干部必须服从值班安排,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至早晨上班之前,无故不到者给与批评教育并扣发值班补助。

二、严格交接-班,交接-班时间为工作日下午5:30至第二天早上8:30。节假日为全天,交接-班时间为早上8:30.

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严禁打牌、下棋等影响值班形象的行为。

四、值班人员遇有来电、来访及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重要事项应立即向镇长、书记报告。

五、值班人员因公或因事不能值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人代班,经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同时负责全镇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人员要查清问明,确保不出问题。

为确保机关安全和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全乡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制度。分五个组,分别为一组周一,二组周二,以此类推,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双休日五个组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主要职责

(1)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2)确保公共财产安全;

(3)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4)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5)星期天、节假日做好电话接听、记录和上传下达;

(6)必须在第二天早8:30以前将会议室、楼道、院内、大门口卫生打扫干净。

3、值班人员晚上8点集体在带班领导办公室签到,由各组带班领导负责,不准替签。第二日将值班签到表交办公室留存。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一月一汇总,于每月10日前由乡长签字后予以公布。

每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

5、值班期间,领导或上级部门查岗时无故缺岗漏岗者,除扣除20元值班补助外,并处50元罚款。

6、双休日视工作情况而定,后勤人员和临时工一般不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和农忙季节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

7、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或视情况而定。

8、以上规定由党政办负责执行。

乡镇晚间值班制度

一、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带班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值班人员考勤。值班干部必须服从值班安排,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下班至早晨上班之前,无故不到者给与批评教育并扣发值班补助。

二、严格交接-班,交接-班时间为工作日下午5:30至第二天早上8:30。节假日为全天,交接-班时间为早上8:30.

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严禁打牌、下棋等影响值班形象的行为。

四、值班人员遇有来电、来访及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重要事项应立即向镇长、书记报告。

五、值班人员因公或因事不能值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请人代班,经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同时负责全镇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人员要查清问明,确保不出问题。

(一)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开始到第二天8:30;除尘滤布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当天8:30到第二天8:30时。

(二) 值班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外出。值班室必须要有人值班,夜间必须到10:30才能离开值班室,并认真做好电话接听、记录,本文来自http://处理好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次日与有关人员交换意见。

(三) 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因事请假必须征得值班班长同意,http://要向镇纪委书记请假,同时要上交书面假条,并如实在值班考勤薄上登记,擅自离岗的,每次扣除奖金50元。

(四) 机关工作人员须在征得值班班长同意后方可相互调班,不准代班。互相调班的,必须是与之相对的人员。压滤机滤布厂家同时凡是相互调班的不再享受值班补助。

(五) 值班期间吃饭,原则上不离镇。

(六) 值夜班期间,如发现无人值班,追究值班人员责任,每次扣除值班班长200元,其他班员100元/人。如发现值班室无人值班扣除100元/人;http://值班期间发生被盗,扣除400元/人。

(七) 交接-班必须由值班班长负责。

(八) 值班领导每月向党政办反馈一次值班考勤情况,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财政所备案。

1、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固定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按照值班排序表,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每班值守时间为24小时,8:009:00交接-班。

3、值班人员负责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部门通过电话向本单位报告的紧急、重要事宜,答复电话查询;负责会议的通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凡在值班期间出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值班领导及时处理,特殊性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如实向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向县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由镇党委向县政府和分管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对外来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搞好服务。

7、保持值班办公室卫生整洁,不得随意滞留闲杂人员。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乡镇值班备勤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十八、每周由办公室统计考勤,于每周例会时汇报,每月统计考勤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批后交财会室发工资。

十九、本制度从年3月1日起执行,希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1、上班出勤签到规定:机关干部及临聘内勤人员(除食堂、门卫人员外)每天上下午按上班时间实行两次出勤签到,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后按迟到处理,不得代签,未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当月合计三次按一天旷工计算。

2、出勤津贴规定:每天考勤津贴10元,旷工一天倒扣10元,当月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以上,扣发当月考勤津贴。每月公示校对核实后报财政办作为出勤津贴发放依据。

3、公差审批规定:公出人员必须填写公出审批表,因公出差2天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书记或主任审批。审批表报综合办备案。因公出差、开会、上级组织指派外出参观学习、因公伤住院的,视作出勤。

4、请假审批规定:班子成员请假直接由书记或主任审批;其他同志请假一天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群副书记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书记或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均须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文书室,作好考勤登记。因急事无法提前请假的,要及时告知文书室,作好考勤登记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属病假,则须凭医院证明。病事假期间不享受出勤津贴。病事假一月内累计达1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的考勤补贴。

二、机关值班制度

1、街道机关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均实行值班,执行值班考勤。

2、值班人员由值班组长安排,由值班组长带队统一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值班人员不按时值班,或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其工作责任。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处理当日发生的各种事务,并且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4、值班每天津贴50元,请假无补,旷工倒扣50元。

三、加班及津贴制度

如因防火、防汛、抗台或其他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并做好加班记录。加班一天补贴100元,由经办科室统计造册,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任审批,再交财政办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四、以上制度在纪工委监督下,由综合办执行考核。

乡镇领导值班制度

1、值班领导为各值班日的总负责人,并负责安排、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按照排班表进行巡查、值班工作。

2、每天上午8:00、下午5:00为交接-班时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同时值班日所有人员要确保个人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天事务,接待好来电、来文、来访,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注:本值班实行值班零记录)

4、值班人员遇会议、外出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它人员值班后方可离开。

5、原则上各班次值班人员应当日事情当日处理完,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完的,须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写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做到准确清楚、责任明确。

6、值班时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要尽快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处理,并负责此事跟踪、督办等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各组要主动对接,正常情况下不受节假日影响,如遇重大节日党委政府临时安排除外。

8、值班日,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联合派出所,对镇区各村居巡逻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并于及时填写相关巡查情况记录,并签字。

9、镇政府值班人员要参与镇政府院内夜间安全保卫工作。

一、为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行乡镇领导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制度。

二、乡镇领导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值班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了解中心情况,跟踪督导工作,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决问题。

三、乡镇党政正职领导一般每月应安排一天到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分管中心工作的乡镇领导每天都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其他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便民服务中心办公,保证每天有一位乡镇领导干部在中心接待群众来访。

四、实行领导带班值班接访公示制度。每月末对下一月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日进行安排,在便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向群众公示。

五、参加带班值班接访日的`领导干部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上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明确责任和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六、党政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接访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由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