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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模板16篇)

时间:2024-01-13 21:40:11 作者:雨中梧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的回顾和总结,能够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如果你对月工作总结的格式和内容感到迷茫,不妨先参考一下以下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写作上的启发和指导。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自由裁量基准重新厘定。为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合理,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定工作,全面审核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和自由裁量执行基准,在泰州政府法制网公布自由裁量权清单,41个执法部门的4674项处罚权标准得到重新厘定和梳理,对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予以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压缩随意处罚空间,引导和规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2、事中事后监管常抓不懈。市政府印发《泰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企业“办照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坚持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现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分离、事先许可和事后监管相分离。运用信息平台等技术手段有效促进监管全程信息化、规范化,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建立违法违规和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切实做到“放管结合、风险可控”。完善“一站式”市场准入平台,打造“一网式”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政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同步到位。

3、执法培训监督上下联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执法考场巡视。全年针对不同执法队伍组织市级层面执法考试3期,积极推广市、区统一命题、同期考试、集中阅卷、在线评分等模式,杜绝考试不合格者领取执法证件,《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得到有力执行。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以赛促学、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基层行、庭审辩论电视大赛等活动,锤炼执法人员技能。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情况通报。人社局、卫计委、烟草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案卷交叉互评、重大处罚备案审查、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政府和部门上下联动,在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执法水平。

民宗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完善学法制度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等,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今年,局领导干部年度内集体学法2次,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5次;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5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张洪明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柳市镇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半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27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1230人次。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抓好计划部署,优化督查考评。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听取法治汇报,提出目标,明确方向。市政府制定出台《泰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及时下发201x年度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综治、法治、信访、维稳”一揽子考核方式整合重组,法治绩效考核分值进一步加大,分门别类形成了考核项目清单。积极组建法制监督员队伍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充分吸收法院、检察院、组织部等第三方机关评价意见,积极开辟法治政府网上满意度调查渠道,通过日常考核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奋力追赶先进典型。

2、领导重视学法,法制宣传有力。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学法,邀请北大法学院副院长王锡梓教授来泰授课。开展“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专题讲座”和“法治政府大讲堂”,增强法制干部实务水平。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论坛”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广依法行政示范效应。发布《向全社会征集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的公告》,征集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建议60余条。开通“泰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和“泰州市推进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不断推广法治政府影响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展示厅、金融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制教育基地高点定位、高标谋划,“七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法治惠民影响力、法治文化感染力大幅提升。

3、落实阳光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行“精准复议”,重点推行“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和标准规范化”,分步推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各类案件审理标准。积极筹备复议决定文书公开,推动行政复议立案阶段先行调解,强化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职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201x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办结200件,撤销4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73起,市政府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率和出庭应诉率均为100%。

总体而言,201x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思维不够活跃,向外省外市学习借鉴力度偏弱,提升法治政府影响力和公众参与感、群众获得感不太明显,立法、复议、监督、考评、培训、备案的品质有待进一步升级,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不够活跃等。

2020年,我市将继续贯彻纲要精神,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法治建设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牢记新使命,有为才有位”为精神指引,以“扩大法治影响、提升法治品质”为工作主线,以“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创新主题,学深学透法律精髓,敢闯敢干维护底线,全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将主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简政放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调整阻碍创业创新的审批事项,筛查隐性审批和变相审批,强化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联审,简化审批环节和层级,转变政府监管模式,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效率再提升、服务再优化。

2、突出改革重点,打造精品立法项目。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同步推进的原则,重点围绕重大改革事项先行先试政府立法,立足我市实际并借鉴国内成功经验大胆创新。加大立法调研的力度和广度,健全立法可行性论证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立法力度,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巩固法律文件备案审查、后评估和清理的实效,积极响应公众对政府法律文件的审查建议。

3、健全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网上考试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评价、行政执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

4、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继续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扩大政务服务局面,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策解读。

5、完善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机制,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加强监察、审计监督,更加主动地接受全社会监督。

6、锻造法治队伍,增强法治工作实效。举办法治政府大讲堂暨全市依法行政骨干培训班,增强法制干部和法制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性和职业素养。充分发挥服务外包机制,积极选聘一批政府法制助理,将踏实干事、精通法律、品行优良的律师充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一线。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淘汰和考核机制,择期开展专题督查和调研,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

7、狠抓法治品质,扩大法治政府影响力。研究出台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考评方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机制。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网络调查,对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及时发送依法行政提示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上下联动、全市覆盖。充分发挥“泰州市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和“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收集和宣传功能。深挖依法行政示范典型,推进法治建设创新创优。

8、深耕公众参与,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在征集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的基础上,挖掘一批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实效性的项目,使更多的基层代表、专家学者、行家里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广泛参与到立法制规、矛盾化解、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考核评估等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来,增强法治建设的公众参与感和成果获得感。

司法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个月局党组中心组均安排集体学法活动。今年以来,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宪法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实行“靶向普法”。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7部法律和刑法中的渎职罪、贪污贿赂罪等主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创新学法方式,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由局领导干部亲自备课轮流主讲,解读法规条例,介绍工作经验,讲好司法行政系统自己的故事。使“授课”成为一种“学习”,传递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端正的学风,产生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效应,努力营造以讲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氛围。

2.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7月18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市法制办共同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专家作主题报告,市四家班子领导,市“两院”主要领导及全市各级单位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多人聆听讲座。

3.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5月30日至6月1日,xx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市局机关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班子领导、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司法所所长等290人次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采取了“3+x”套餐式培训,将宪法精神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选的“3”,另参训人员根据可自身岗位需求,自由选择另一门“x”作搭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组织机关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全区2020年度无纸化普法考试。同时,我局积极选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职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区、市有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六十余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依法行政意识,培养了法律思维能力,并从实践层面加强行政执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xx区水利局与xx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费税改革工作小组,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成立了费税改革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联合核实小组,建立起水资源费税改革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定期沟通和协调推进机制,议定和解决重要工作事项。

(二)部门配合密切。xx区水利局、税务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部署各街办对各自辖区内自备井进行排查,召开各取水用水户会议,部署各取用水业户的信息进行登记确认工作。

(三)积极核查。xx区水利局、税务局、综合执法局组成了联合核查小组,分别对各取用水业户的信息进行了现场核实、登记,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后由xx区水利局、税务局分别登陆了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

(四)严格水资源费征收。2020年,水资源税共征收450万元左右,较去年有大幅提高,用水量较去年有所下降。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确立了制度保障。201x年3月,市政府办与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优化办文系统,实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一般公文分类流转和管理,提升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x年5月,市政府公布了《201x年泰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16项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研、论证、评估、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2、科学决策意识不断提升。市政府严格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考核、评价力度,积极推广行业专家参与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党组成员全程监督等创新举措,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不断增强。市环保局坚持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形成绿、蓝、黄、红、黑五个评价等级,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信用参考。市物价局全面落实价格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严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涨价项目。城管、住建、体育、国土、地税等部门充分履职,牢固树立决策程序意识,决策档案有据可查,决策过程更加透明。

3、决策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我市着力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自我加压项目资金安全责任,资金监管毫不松懈。市财政局着力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惠民政策相关资金安排,严格落实先评审再招标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工程量变更管控。市审计局着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金融、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持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存量资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提高决策相关资金使用绩效。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1、法规规章按时出台。201x年,我市严格按照法规制定程序,完成了第二批法规--《泰州市绿化条例》、《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制定目标。市有关部门按照《201x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规章制定工作,《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低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5部政府规章以及《泰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11部政府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所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向省政府进行了报备。

2、部门文件各具成效。201x年,市政府收到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市(区)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组织法律专家文件点评会2次,积极参加省政府文件点评活动。通过审查,梳理出一批成效明显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如:市教育局制定《201x年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学生管理提供依据;市质监局修订了《泰州市企业质量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市卫计委制定《泰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临床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配送管理办法》等文件,保证公共医疗资源的公益性。

3、清理评估同步推进。市政府统一部署,编委办配合协调,法制办全程督导,市住建局、经信委、商务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照《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抓紧落实,一批与“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等改革目标不相符合的文件得到清理,形成了655项文件清理清单,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清理任务。全年共对《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州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等5部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形成文件评估报告,为后期修订完善奠定基础。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2020年,我局将以上述问题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发展改革大局,推动审计法治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更好服务区域发展。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的基础上,结合xx实际,突出审计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做好“经济卫士”;二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审计实效。按照“金审三期”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加大xx区审计局联网审计系统和xx区审计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和运用能力,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审计信息系统体系;三是加强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审计铁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审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水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审计铁军。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我作为单位“一把手”带领党委领导班子,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中,我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为确保一方平安,为××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现将xx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如下: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根据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我局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多年来,我局领导班子一直空缺1名副局长。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在召开局党委领导班子会上,我提出了组织部门推荐1名副局长候选人的建议,得到各班子成员的赞成。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xx年6月20日,市委、市政府任命罗志平同志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我们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我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民主集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3篇,欢迎品鉴!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市水利法治建设健康发展。现将市水利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必备内容,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本年度组织党组会前学法12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专题学习4次,局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7次。

(二)深入推进依法执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水利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把水利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推动法治工作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落地见效。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攀法委发〔2021〕1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依法治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水函〔2021〕670号),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水利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水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一是开展以涉及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为重点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市司法局,2021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二是为激励和教育攀枝花市水利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市水利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国家宪法日、党员大会、全局职工大会举行宪法宣誓5次,全局共69人参加。三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法委办发〔2020〕8号)和《四川省水利厅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两个具体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川水〔2020〕1469号),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两个具体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3项工作内容,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没有通过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上会、不发文,切实推进依法行政,2021年审核重大行政决策2件,清理行政裁决事项3项。

(三)积极推进水利行业地方立法。为加强重大水利民生工程的管理保护,成立了立法研究专班,积极配合市人大、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开展对《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起草工作调研、立法听证和专家论证工作,对于市人大、市住建局、市司法局提出的《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给予积极反馈意见,《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经2021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司法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攀枝花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攀编办〔2021〕12号)精神,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的工作实际,市水利局及时对2021年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70项,变更22项,对163项行政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及流程进行再梳理,并录入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认真开展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优化审批办理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完成批复39件(“特事特办、急事马上办”项目5件),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认真落实《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攀枝花市水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水利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和评估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后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听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时,重视做好调查研究,落实专家咨询论证和广泛听取意见,2021年有43件行政许可开展了专家论证,开展规划项目技术审查1件,开展本市级项目技术咨询1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法律顾问对局合同审核35份。三是建立和完善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工作制度,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推进水利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水利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信息通报共享制度,加强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水行政执法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落实市水政监察支队日常巡查为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组织开展涉水环保、扫黑除恶、水土保持监管、四清行动等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等水事违法行为。局1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年审,水利执法全部实行亮证执法。2021年全市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304次,巡查河道1968.58公里,出动执法人员656人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23件,对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4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罚款91.064万元,行业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五)着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公开公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双公示”)工作,落实《攀枝花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方案》,压实科室职责,扎实推进“双公示”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打击机制、印发《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水行政执法监管机制的通知》,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公开公正执法取得实效,全年无被复议应诉情况发生。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促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增强公开实效。2021年市水利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网上录入行政许可事项43件,行政检查901件,行政处罚3件。

(六)切实提高水利行业依法治理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法治观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利用电视、出租车、在交通要道口制作固定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世界水周期间,利用市内1417台出租车进行宣传,每台出租车每天滚动播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主题350次,发放《全民节水行动计划》《节水知识宣传》等宣传资料共计200余册。结合水利工作实践,开展水利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建设工地”等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大众传媒和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水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市水利局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水盼、水忧、水患作为头等大事,建设高堰沟和前进渠2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恢复灌面6.08万亩,改善灌面5.15万亩,总投资3924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能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供水效率,实现农民增收;能够实现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灌区现代化,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有利于当地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把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安定、稳定的有力抓手,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及时开展调研,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结合环保督察、水利信访督导等工作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2021年市水利局未收到水事矛盾纠纷调解申请,无行政调解案件。

(七)强化依法治水工作保障。认真落实《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攀枝花市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攀枝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攀枝花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攀枝花市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环保督察、河长制工作,重点加强生态文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局党组会、局办公会、党组织学习会、干部日常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支部组织生活会学、请法制专家辅导学、局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学法用法情况,全年共开展会前学法12次。建立干部法治考核档案,将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内容。加强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节约志愿理念,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共16万余人参与竞赛活动,按人口比例排全省第一。二是把学法纳入行业业务培训,2021年举办和组织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级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执法专题培训3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水平。

一是需要规范合法性审查。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和审查内容,防止简单化、随意性。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信息需进一步提炼总结,提高信息采用率。

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系统研学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统筹开展全面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通过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机关党支部等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讲党课7次。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局党组书记为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组织制定《攀枝花市水利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水利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强化水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三是将领导落实普法责任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述职和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带头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做法治模范,示范带动攀枝花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深入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坚持述法考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的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结合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和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做好普法宣讲、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规范性文件清理、法治信息报送等方面工作。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利法律意识。结合法律进机关、“12.4”全国宪法宣传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大主题活动,宣传水利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节水、护水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021年,我局切实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和部署,着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局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水利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县委有关依法治县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依法行政强规矩,监督执法强管理,普法宣传强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法治制度设计,夯实法治水利根基,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推进水利行业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年共组织召开两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分别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提升,督促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属事业单位综治考核范围。

(一)围绕“双对标”“指标长”制度,严格按照长沙县营商环境优化工程相关行动方案,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效,对标先进,持续发力;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办事流程,充实审批力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按照对经济发达镇下放权限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权限下放工作;92项实施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办理事项公示制度。全年完成行政许可事项155件,所有办件事项均进行公示。

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加强对政府合同、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强化法律顾问的遴选和运用及管理,为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规范接待来访群众。倾听合理诉求,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相关问题,2021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批次,均做出了合理妥善处置。二是做好12345热线工作。我局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处理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抓手,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安排专人及时与诉求人对接,有关单位立即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进行有效处理,今年共处理55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子工单,得到了诉求人的充分肯定。三是积极配合做好网上群众工作。及时回复县长信箱、红网论坛有关水利的相关内容。四是相关单位及时化解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升级、不上交,全年未发生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持续深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长沙县内河道禁采工作,扎实推进退船退渔、非法采砂整治等各项工作,坚持严管重罚,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排查,及时向县行政执法局移交涉水违法线索。

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认真对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县水利局制定年度工作抽查计划,将4个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及时将检查对象录入检查对象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结果录入并公示。

为响应新时代水利发展的新要求,科学应对水利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县水利局组织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专题培训,邀请省市专家、领导从廉洁从政、科学管水、依法治水等多个层面进行讲课,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学法考试要求,县水利局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普法学习及考试任务,水利系统所有干部职工顺利通过全省普法考试,完成了网上学法课时、考试参考率、合格率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

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开展3次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带领学习宪法、新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新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统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长江保护法》《依法行政资料汇编》等学法资料,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普法能力。

县水利局通过利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长沙县河湖长制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2021年长沙县水利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方案》《2021年长沙县水利局“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等方案,通过设置设立水法宣传点、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等各种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水法》《防洪法》和《河道保护条例》,并邀请媒体对部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增强公众保护水利基础设施的法制意识。

县水利局在涉水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特别是河道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重点监管领域,不断加强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推进全民参与依法治水。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文件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规划统一起来,把宣传学习规划作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认真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后的统一换证考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数量稳定、执法水平过硬、执法工作顺利。

(三)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工作,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尤其加强对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五)继续按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六)继续加强涉水行业监督管理。各单位依据自身“三定”文件认真履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互联网+监管”,切实开展好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和市委编办要求,分两批将我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进行再梳理,对权责清单需增加、取消、下放、合并或变更行政职权的,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调整,确保清单责任必须尽。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明、权责脱节问题。

对标“一门服务、一窗受理、一网审批、一号通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网上办”,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实现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办理。截至10月底,累计换发电子证照39件,办理行政审批件47件(取水许可18件,防洪影响评价20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9件)。落实政务服务下沉工作。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全面落实服务绩效“好差评”,评价率100%,最大限度利企利民。

严格贯彻落实《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统筹综合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同时,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今年以来,本单位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了《中卫市水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清理工作报告》。

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作出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七个环节进行。年内重大决策事项共计三项:中卫市水价改革项目、中卫市用水权改革项目、中卫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项目,以上项目均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程序依法决策。

按照自治区、市党委、市政府“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通过双公示系统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过程全纪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得到落实,全年针对水资源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112次,行政处罚3起。

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在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水利监管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县(区)水务局开展联合监管,充分利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监管系统开展行业信用监管。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共发起任务211起,检查事项覆盖率70.97%。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积极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今年已对行政审批发文的42项行政许可决定及3项行政处罚决定在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信用宁夏(中卫)等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及时建立了行政许可事项台账及行政处罚事项台账。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共享作用,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管理系统,对工程建设单位在日常施工管理中的市场主体行为进行合理评价并给予增加或减少企业信用分数的奖励或处罚,进一步强化水利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宣传主题,精心制作了宣传条幅、宣传展板、宣传彩页和印有水法律法规宣传知识的纸杯,同时设置宣传台,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共计发放宣传彩页1000余册,纸杯2000多个,宣传效果显著。二是利用机关院内电子屏幕、拉条幅、挂海报等形式常态化的宣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行业相关法规,在水务局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普法氛围。

局党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周一、周五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水法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普法的首要任务,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法10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思想认识。

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制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内容。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了对法治政法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每年至少两次召开局党组会对法制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相关科室抓好落实。二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做到与全局整体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将述法工作列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责之中。

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科室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三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四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正规的法律专业人才,市水政监察支队成立时间较短,且人员尚未配备齐全。五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高,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落实形式单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加强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完成并公布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严格规范文件制定程序,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创新培训载体,开办行政执法大讲堂,抓好培训教育,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执法宣传,突出服务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进一步完善送审、审核、修订、公示、督导等机制,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乡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对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改造服务平台。拆除便民服务中心柜台上方影响沟通交流的不锈钢防护栏,拉近服务窗口和办事群众的距离。二是优化窗口设置。根据xx镇历年业务办理情况,优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布局,设综合窗口1个,设单列窗口5个,重新选派工作人员,调剂性能好的办公设备供服务窗口使用,提高中心业务承载能力。三是拓宽服务功能。全面梳理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常办事项,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乡建设、民政、推进城乡一体化、党员服务等6大类28项业务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派驻人员充分授权,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能办事、办成事。

(二)全面推进网络理政。坚持上网访民意、下网解民忧,加强与群众、企业沟通交流,截止目前规范处理各类网络理政问题87件。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四)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孙成兴、崔忠兴、李琼等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性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的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督促顾问工作开展,确保了未发生因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国资委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做好依法治理的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依法治理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动员、引导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积极参与,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制作普法宣传栏5期,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门户网站增加法制栏目,不定期更新法制教育宣传内容,共上传政策法规信息11条,广泛宣传法律常识。二是组织学习法律知识。主要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学习,并适时外请专家进行专题讲解辅导。按照计划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相关内容,并请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王俊对两会精神进行了宣讲和解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了新党章;xx国资讲堂第二期,请市委党校安晓玲律师给国资系统的干部职工宣讲法律,主讲了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相关法律知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主要是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监察法》、《保密法》、《公务员法》、《企业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资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参加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法润东秦大讲堂”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答题、“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宪法知识大赛等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委志愿者服务队走进对口扶贫村、社区、企业,积极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四是购买普法教材。结合“七五普法”契机,共投资3万余元,先后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梁家河》《宪法》《监察法》等书籍,分发给机关干部职工,确保人手一册,浓厚学习风气,营造普法氛围。五是打造系统法治文化。大力推进国资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组织学习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发放宣传手册、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

(二)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全部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一是推进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公开工作力度,按要求统一在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财政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二是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开设国资国企专题专栏,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事项变化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时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等情况。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扶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信息公开。

(三)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全面覆盖。为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市国资委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委机关和4户监管国有企业配备专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实现法律咨询监督全程化,促进法律顾问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坚持重大决策前调研论证、法律审查工作规则,法律顾问在国企改革改组、重大产权转让、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纠纷协调、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提前介入,并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为我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监管企业在重大经济合同签订、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报批时,必须进行法律审查论证,市国资委在审核时把是否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见书作为重要的要件。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废、改、立”要求,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法律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了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定期修订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法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开展集体讨论,坚持做到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企业决策层、经营层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行。另外,配合法制办,我委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查清理工作。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不断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则九法”,即:《政府工作规则》《依法行政述职评议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公共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政务督查工作办法》和《机关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促进政府工作程序公开、运行公开、监督有力,有效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不断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按照《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xx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迎验工作的通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镇和部门,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创建工作台账,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被市政府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机关防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了《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要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三个环节,做到情况不明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进行民主讨论不决策、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决策,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各镇各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2020年以来,共审查各类产业开发合作、智能化网络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论证决策事项50余次,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

(二)扎实推进“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积极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和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在2020年版行政许可汇总目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修改及中省市文件精神,修订发布了《xx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20年版)》,同步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积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确定第一批划转62项、第二批划转124项、不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44项,并将22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划转集中,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二是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多证合一”。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各项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xx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办法》《审管分离和信息双向推送管理办法》等十二项制度,强化审批过程监督,推行跨部门、跨行业并联审批工作。通过大厅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xx县门户网站等平台将单位职能、办公电话、“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进行公示,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途径,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进驻单位26家、进驻政务服务事项302项,设立71个前台窗口、11个后台工作间、可容纳工作人员120余名的新政务服务大厅于12月26日正式启用。全年共接待办事群众79621人次,受理各类服务事项65238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为99.5%和99%。四是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20〕23号)要求,围绕证明事项开具的主体、数量、用途等内容开展了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县共梳理证明事项51项,最终保留的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34项,其中:法律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6项;行政法规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5项;部委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1项;部委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2项。地方性法规设定证明事项1项,建议保留4项。无规章设定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10项。其中,立即取消4项,2020年年底前取消6项;建议保留6项。

(三)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印发了《关于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合理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和镇行政执法资源的具体情况,开展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厘清镇政府执法职能,规范委托执法行为,目前我县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住建局等部门已经开展了委托执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方案的要求,积极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整合部门内部执法力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执法”,成立了城建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等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建立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管理、计划生育、农林水利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相互通报工作动态,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形成了部门联动、协调一致的执法体系。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深化执法公开,进一步简政放权,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县公安局成立了网上公安局1个、网上派出所18个、网上警务室30余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三网并行,将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推送到县政府网络端口,向外公示。今年,全省唯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我县率先试点运营,将我县20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系统,目前监督平台运行状态良好。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备案审查、异议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进行了详尽规范。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了《推行规法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衔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权限和程序,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统一公布,同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进行了备案。

(五)健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将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党纪政纪问责。坚持每年向市政府、县委及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与上级政府的沟通,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改进。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工作,2020年至今,县人大、政协共转交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9件、政协提案97件,截至目前,“两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二是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组建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出台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健全了任务对接、办理流程、督办考核、回访测评、“五定一包”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现场倾听民声、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协调相关问题。2020年12月至今,我县共接收市转派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610件,目前已办结574件,36件正在按期办结中,办结率达100%。充分利用“8202034”社情民意调查系统,先后开展了精准扶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秸秆禁烧等7项专项调查活动,以精准数据为领导决策和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畅通“7755555”xx热线接听渠道,广听民意,今年共接听有效来电4653件,均通过热线系统平台转办,目前转办件已全部办理反馈,通过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3.3%。三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自查自评、县法制办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1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4142件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其中县政府法制办随机抽取行政许可类11卷,行政处罚类14卷进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25卷均为合格卷,合格率为100%。评查结果全县进行通报并运用到考核当中,有效的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020年共换发证件487人,新增执法人员271人。二是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含上期结转1件),审结10件。其中维持8件,变更1件,终止1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审理1件。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1件,目前已审结的均被法院予以维持。三是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事务的审查和办理,协助县政府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目前,全县共有45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在法制办备案,建立了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基本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七)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制定了《深入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发挥司法、道德、行政三方资源作用,构建乡村矛盾纠纷集中统一化解模式,推动乡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出台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技术指南》,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利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全年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83件。二是完善仲裁和行政调解机制。推进行政仲裁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土地承包、人事、劳动等仲裁工作制度、流程,方便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三是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以开展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扎实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今年以来,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1件人次,同比人次下降13%,按期办结率100%。通过“听证评议+疑难案件化解”的模式,召开信访听证评议案件20件次,推动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收到明显成效,同时圆满完成了中省市“两会”和重大节庆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

(八)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县始终把法治培训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县委中心学习组、政府常务会、“太极大讲堂”定期安排专题法治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法治理念、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等精神,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详细解读。县人大认真组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任前法律考试。政府系统开展了“一月一学法”“学法律、提能力”等系列学习活动,先后对《宪法》《监察法》《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辅导培训,并通过全县视频会议系统培训到各镇,实现了学法全覆盖。二是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各镇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将法律学习与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相结合,制定了学习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实践、讨论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切实提高了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公众的法治教育。精心组织编排法治文艺节目,法治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先后在省、市及10个县区巡演15场次,并在陕西农村网进行直播,点击量近160万人次,受到各级高度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20年广泛征集法治微电影、微视频25部,筹集20万元对《公公的遗嘱》和《良知》两部微电影进行拍摄,目前已上映,反响良好。印发“农村法律服务手册”送到每个贫困户手中,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常态化开展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扶贫氛围。

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下一步,交通运输厅将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精心谋划,紧抓落实,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向纵深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面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广泛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继续推动宁夏水上交通立法和现行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深入开展与改革、社会经济发展不相符合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程,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三)继续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继续推进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进一步清理精简证照,优化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马上办”和网上办理,开展规范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形象。

(四)稳步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按照自治区批复方案,做好各项任务实施;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确保回归交通运输厅的各项行政许可业务运行更规范、新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运行更顺畅。

(五)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应用,提升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省级系统工程建设实施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树立交通运输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厅党委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健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年度法制工作总结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结,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年度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与厅属各单位签订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书,将各项职责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考核监督。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要求,修订了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分值调整到了10%。结合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和效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厅属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各项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四是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报送制度,制定印发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工作,在全系统营造了关注、支持、参与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良好氛围。自制度建立以来,平均每月按要求向自治区报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信息2篇。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制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2020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制定印发《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将示范创建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取得显著成果。一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步完成。交通运输厅历时5个月完成《宁夏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编办审核。2020年9月19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自治区交通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宁编发〔2020〕54号),同意将原由宁夏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等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回归厅机关相关处室;整合原由宁夏公路管理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自治区航道水运管理局、船舶检验局)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上交通执法职能,组建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撤销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地方海事局等相关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目前,交通运输厅已经起草完成了宁夏交通运输厅等4个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下一步将根据自治区编办批复情况进行职能移交、机构挂牌和人员划转等改革具体实施工作。二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建设完成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区执法队伍准入管理、教育培训、资格考核和执法监督等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按进度完成省级系统工程立项、工可批复,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已正式批复,同意安排资金2110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建设;投入3546.14万元,建成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其中执法办案子系统在各市县运管机构的执法业务部门正式使用,已基本能够满足执法案件的办理和案卷制作等需求,初步实现执法办案现场自动监控、录音录像等证据资料及时采集上传等功能。三是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稳步提升。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运输部门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要求。完成了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察,各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部门权责清单。按照自治区编办、法制办统一部署,将厅及厅属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录入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对区、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以及其他行政职权事项名称、依据、行使层级、行使内容等进行统一规范,编制完成《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实现厅及厅属单位权责清单系统化、目录化、编码化动态管理。三是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在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全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厅涉企收费清单。四是全面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取消3项2020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对应的证照,将2类性质相似的证照合并为1类。对所有证照申请材料进行精简优化,大幅压缩证照办理时限,所有权力清单范围内证照承诺办理时限均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五是大力推行“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模式。编制《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行使层级、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七统一”,实现区、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6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马上办”。六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注销了宁夏交通文化艺术协会等5个行业协会组织,完成了宁夏道路运输协会脱钩,行业协会组织脱钩率达到100%。梳理1项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向自治区回复确认意见,目前,已经由自治区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七是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交通运输厅窗口全年共受理办结审批事项1401件,提前办结率100%,实际节省工作日11077天,窗口被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评为第一季度红旗窗口。

(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立法项目征集机制,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等重点领域立法。探索第三方专家立法、部门立法、政府立法、人大立法相结合的模式,提前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厅立法模式在自治区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二是扎实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部地方性法规、6部政府规章、5件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订或废止的意见建议,有4部政府规章、1件自治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自治区政府修改并公布。清理32件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废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规定。2020年新制定5件规范性文件,均按法定程序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由厅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印发。文件印发后,均在30天内向自治区政府进行了备案,并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所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情形。制定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3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四是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回头看”。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部署,针对《对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工作总结的审议意见》开展“回头看”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此基础上,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回头看”工作报告。五是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在厅及厅属单位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制定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按授权、委托或规定代拟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代自治区政府起草或者由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战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中长期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重要工作部署,制定涉及群众利益、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交通运输行业有较大影响的交通运输政策措施,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职能转变、体制机制改革和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使用重大建设资金、安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调整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等列入重大决策范围目录。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了交通运输厅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听证等系列制度,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为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交通运输厅法律顾问制度,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共聘请28名律师和专家担任法律顾问,提高了部门依法决策水平。建立了涵盖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管理、安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等领域的交通运输系统新闻宣传专家库,为交通运输各专业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特别是新闻宣传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如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和环评等阶段,通过评审会、媒体发布公告、实地征求沿线群众和单位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同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按照规定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形成的意见经厅法制机构审查后,提交厅集体会议决策。四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公开。厅机关除涉密文件外,其余政务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均上传至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面向社会公开。五是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因决策严重失误或应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而进行责任追究案件。

(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厅属各执法单位结合执法工作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并强化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回避、送达等执法程序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单位普遍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全年累计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信息11617条,行政处罚信息5765条;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提交集体会议讨论前,先由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切实提高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文书全过程记录基础上试行音频、视频全过程记录,目前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已基本实现执法记录仪人手一部。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一单两库一细则”基本建立;全面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从业企业进行信用评价,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法律知识培训并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和换证工作,确保正式在编人员100%持证上岗。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共清理出因退休、离岗等原因需注销证件人员70人。结合实际建立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序规范。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2020年度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探索实地考评与系统信息化考评相结合的模式,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六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建设完成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厅机关及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与检察院开展行刑衔接联网平台对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共享,降低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职权正确行使。一是积极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0年全年共办理27件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二是积极接受权力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决执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政协对交通运输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厅门户网站开通信访投诉受理版块和厅长信箱,通过留言评论方式,接受群众对交通运输厅及其工作部门的评议评价,及时受理、限时回复群众(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投诉和信访事项。开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电话,全年受理12328服务热线电话4万多个。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厅领导全年接受媒体采访5次,厅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公文700余份,实时推送各类交通信息近5000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群众回访满意度达100%。

(八)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重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单位和谐稳定。修订完善《宁夏交通运输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时掌握和发布宁夏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制度。明确法规处为厅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人员均取得行政复议资格证书;行政复议专项工作经费足额保障,配置了扫描仪、复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保证了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每起案件均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共同办理。年内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均以申请人撤销或胜诉结案,无行政败诉案件。三是依法及时办结信访事项。制定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以厅领导及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访联席委员会,依法及时办理信访事项。认真落实信访听证制度,全年共按程序举行信访听证会2次,切实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九)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部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交通运输厅构建厅、局、分局、所(站、队)四级培训体系,通过强化交通运输法治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法治教育培训部署到位。厅年度法制工作总结和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工作总结对全系统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制定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厅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对交通运输厅及厅属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厅属各单位也逐级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任务层层压实。二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效落实。厅党委中心组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将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年度计划并加以落实,上半年召开了中心组专题学法会议,会议结合《宁夏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系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厅党委中心组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厅机关共组织了2期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开展。厅举办第三期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厅属各执法单位、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共21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组织2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交通运输部网络培训班和线下公路路政培训班,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厅属各单位也都按照要求,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对象设置培训内容,分层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公路管理局以220名基层站(队)长为主要对象,开展了两期共10天的岗位练兵培训,基层站队长实现培训全覆盖。各公路分局以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业务培训,各基层站所利用专题学习、会议、岗位练兵等机会,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学习,有效避免了重复培训、低效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知识能力更加系统化,学习效率也明显提升。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新考录人员统一参加自治区执法资格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件。其他各单位也结合单位特点,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法治讲座、法律考试、技能比武等,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水利局年度法治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将水利法规建设、水利政策研究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程敏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骨干主动抓的依法行政工作氛围。通过专题会议研究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印发《xx市水利局2020年水利工作要点》《2020年水政水资源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针对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正确行使水利行政职权、深化专项执法检查、水利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对水利执法、水事纠纷查处、水政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与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治理等工作进行部署,保障水利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在局直属机构改革中,强化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整合水利工程管护、防汛抗旱、水资源保护、河道管理、采砂管理、水土保持等水利行业执法职能,招考、抽调人员充实执法支队力量,积极组织参加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水利行政执法证,水政执法机构队伍力量向年轻化、能力强、业务精的方向发展。投入执法经费,执法装备不断配备完善,能够基本满足水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办案需要,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大提升。

3、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知识,采取定期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等形式对《宪法》《水法》《防洪法》《行政诉讼法》《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等组织的宪法知识讲座、水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等培训;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通过了考试与年审;12月中旬,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为期两天的水利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厅专家就水行政执法统计进行专题授课;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培训班,特邀xx市“七五”普法讲师团知名律师进行《宪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2020年举办水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6次,全局水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130余人次,有效推进水利依法行政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