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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专业20篇)

时间:2023-11-20 12:26:22 作者:文锋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专业20篇)

工作汇报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方式,可以让上级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和问题所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一起来学习和探讨。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精选_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宣传,我们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做好“三农”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林、卫生、公安、监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个人,特别是为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并下发了专门文件,并成立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对相关的监管人员、规模种植与养殖基地管理人员、各企业等有关人员开展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并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4次,在3月10日-12日开展为期三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0份。同时邀请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常向阳教授开展《农产品安全供应链》的专题培训、邀请市农委专家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行培训,宿豫区农林局相关人员到乡镇开展技术指导,迄今培训2000人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一是通过建立完善农产品“从田头到市场”的全过程监管链条,推行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质量安全追溯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等,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区、乡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配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32名,并逐步落实村级协管员制度,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将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由挂牌机构改为独立设置机构,2009年10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成立宿豫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批复》(宿豫编发„2009‟16号),明确了单位性质、级别及人员编制与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检测室建设,购置常规检测、快速检测仪器等,形成以区级检测中心为基础、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速测站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三、以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与农业品牌化发展。

我们切实加强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基地农民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以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一是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种养基地推行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休药期制度。二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与产地准出制度。加强蔬菜产地、农贸市场、与企业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江苏益客、罐头食品等企业农产品经销企业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培训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对新建的规模蔬菜基地,要求必须建设有检测室、有农药残留速测仪、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目前正在筹建的华东农业批发市场建立蔬菜质量检测中心,配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检测人员以及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仪,出具检测报告,市场建成后可以达到每批进入市场的蔬菜都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准确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配合市级做好例行监测工作,对全区蔬菜基地、食用菌基地、城区市场、超市开展每月四次定期抽样快速检测,并及时报告和通报检测结果,以便及时处理和整改。我区检测合格率98.9%,其中生产基地样品检测合格率100%,农贸市场取样检测合格率98.4%,实行月检月报制度,并及时对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发布通报。四是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产品产地安全、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目前,全区已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区5个。围绕标准化建设,加大了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目前全区共认证了无公害农产品56个、绿色食品25个、有机农产品6个,省著名商标2件、市知名商标5件,在提升宿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也提升了宿豫农产品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

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准确掌握供沪单位情况。共完成全区39家“三品”生产单位、10家蔬菜生产基地的单位名称、种植面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乡镇监管员及联系电话及“三品”认证情况核实,建立了详细的监管档案。二是实现全区生产基地“一对一”监管。区农林执法大队、农检中心、动物监督所、蔬菜办联合行动,加强对全区49家种植基地监管,按照供沪企业“四有”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设立区级、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实行“一对一”监管,并逐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了田间跟踪档案,详细掌握其使用的投入品品种及其用量等信息资料。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生产基地,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五、创新机制,有效实现全程质量监管与控制2009以来年,全区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高标准肉禽规模养殖场107个,目前已建120个,肉禽养殖能力近5000万羽。我区肉鸡产品畅销全国。在肉鸡生产加工上,我们切实履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禽类产品质量水平。

首先是从源头抓起,实行养殖准入制度,符合动物防疫、生态健康养殖生产及技术标准的才能从事生产。

二是建设监控中心,实现实时视频全程监控。为加强全区肉禽产业监管,按照“政府投入、全面覆盖、集中监控”的原则,宿豫区建设了全区肉鸡养殖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全区120个规模场全部编号存档,予以gps定位,第一批80个规模场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通过整个系统的应用,可全面、直观、及时、有效地对养殖场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生产、管理相结合,质量控制由被动变主动、由节点变全程。在饲养、饲料、加工环节严格按照标准程序控制疫病及药残,而重点是控制商品鸡饲养环节。支持、配合企业以合同形式约定投入品使用种类和程序、数量,对各规模肉禽养殖场,由农林局组织,配合相关部门与龙头企业建立统一生产流程,规范饲养技术,全面推广haccp现场管理体系,农林局等部门在对农户、企业进行集中和分散的宣传、培训,帮助他们在掌握肉鸡标准化饲养技术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肉鸡生产操作规范,肉鸡饲养坚持“全进全出”原则,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供鸡苗,统一供饲料,统一供药品,统一防疫程序,统一回收屠宰”,对肉鸡生产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预先分析,从雏鸡入舍到毛鸡进厂,主要确定控制点实行现场视频和专人监控,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屠宰,从根本上保证了禽类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屠宰过程批次管理,建立追溯体系。加工企业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批次间隔、单独分割、单独存放的加工厂合格原料可追溯管理体系,并投巨资建立起了苏北唯一的现代化的化验检测中心,化验中心在企业内有独立的运作机制,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而且我区已建或正在引进饲料、药品加工企业,并准备联合这些投入品企业与加工、流通企业共同建立起肉鸡产业质量安全网。

四是强化产业配套,消灭一切影响质量安全的不利因素,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严格要求各养殖场不得随意处置禽类粪便,不得宰杀、出售、乱抛病死鸡,不得随意向场外排污,对养殖场的病死鸡,将安排专人、专用运输工具和设备统一收缴,经湿化处理后用作饲料或有机肥原料。采取养殖前先签约形式,保证鸡粪被有机肥无害化处理加工厂100%收购,既有效防止环境及产品污染,减少疫病发生,又提升养殖附加效益,提高禽粪资源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创优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精选_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8日)。

今年以来,祁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推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全程质量监管。我县从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等环节入手,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监管体系。

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发展农业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祁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和联系农业的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主管,确定了专人专抓。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08年,县绿办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际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并办公。后来为了理顺业务部门关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农业市场信息站牵头组织实施。今年,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16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局已上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单独设立,拟定编3人,为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每个镇农技站同时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还配备了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进一步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全年安排了29.6万元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4万元,县农业局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地开展。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为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抓出成效,制定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和职责,加强了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县今年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在元旦、春节、“3.15”、“五一”、端午及高考等重大节假日及特定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在6月中旬《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市民安全生产和消费。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共出动宣传车辆50余台次,深入全县20多个乡镇农贸市场及重点区域,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资料》、《食品安全法》、《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标志管理》等宣传资料5万多份,张贴公告2000余份。在宣传过程中采取流动宣传和固定咨询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解答广大市民遇到的各类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推动基地建设。

一是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培训。为搞好农业标准化培训工作,县农业局抽调了20多名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科技联户”小分队,经常深入基地和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科技培训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全方位的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解决农户在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基地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各联户小分队共上门技术指导6000余次,现场指导和培训农民2.6万余人次,完成标准化培训800余人次,印发技术资料3万份,制作标准卡5000张,确保标准入户率、培训率在90%以上,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科技素质和标准化生产能力。二是积极推动“三品”监测基地建设。我县紧紧围绕发展绿色水稻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三品”监测基地,2011年在肖家村镇又新建绿色水稻基地3万亩。直到目前,全县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测面积达30万亩,其中:水稻基地认证面积14.3万亩、油茶基地认证10万亩;无公害基地认证面积73.5万亩,具体为:水稻43.3万亩、水果22万亩、茶叶1.1万亩、旱粮4万亩、蔬菜3.1万亩。全县三品监测面积达120万亩。

四、加强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源头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乃农产品质量安全之基础。为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管理,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着重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的监管。今年上半年来,共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00多个;送检化肥15个,查处不合格化肥5个;检查农药批发商15个,农资经营店150家,农药品种280个;突出以对标签标识、质量抽样送检为重点措施,共查处标签标识违规农药25个,假劣农药5个,通过执法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和五种禁用农药的销售与使用。二是加强农产品入市管理,保障流通安全。我县制定的《祁阳县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要求在城镇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重点抓好县城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引导农贸市场和超市与基地实现产销对接,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台帐、质量自检、档案记录、标签标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并在万联和步步高超市实行农产品标识化流通。同时,加强入市农产品的管理,除对有效期内、标识规范的认证农产品和与市场建立产销对接的农产品免检进入市场销售外,其它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并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实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有力地保障了进入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县绿色食品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进入超市,对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就“三品”农产品的标签、标识的规范使用及有效期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使用“三品”标志的实行强制下架和限期整改。三是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保障餐桌安全。按照省市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订了《祁阳县2011年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科学确定1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基础上,合理确定了30个县级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点,面积覆盖全县各个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宾馆及酒店,按照每月4次例行监测与重大活动、节假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检了青椒、白菜、苋菜、菠菜、豆角、茄子等四十多个蔬菜、水果品种,建立健全抽样、检测台账,做到检测结果及时反馈、报告,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追溯源头并妥善处理。截止7月上旬,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2764个(其中水果268个),总合格率为99.57%,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简报12期,预计全年可完成检测样品5600余个。同时,积极配合农业部和省市检测中心搞好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达到了省市制订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以下,水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下,大米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下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全县未发生一起因食用农残超标蔬菜而导致的中毒事件。

五、加强认证,打造优质品牌。

我县近年农产品品牌化战略取得丰硕成果,先后培育了天龙、银光、金浩3家全国驰名商标、2家中国名牌产品;去年银光粮油被评为全省十佳粮食加工企业,这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大米加工企业;湘妹种植协会被评为全省十佳种植协会,体现了我县绿色水稻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成果。今年,新培育了“九龙福”等一批农业产品品牌,“七里香”大米也获得了湖南省著名商标。我县今年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2个、绿色食品3个;神怡米业、天圣有机农业公司绿色食品续展也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全县已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有120余个,三品认证产品年产量近40万吨,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近8000万元。

六、加强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根据农业部农质发[2011]号文件、《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湘农发[2011]93号)精神,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执法责任人,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公开了举报电话,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进销台帐和农产品检测台帐检查,加大了对县城各大超市、农贸市场、蔬菜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抽样检测,重点加强对蔬菜、稻谷、水果、茶叶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向县食安委汇报材料10期,检测样品1444个,其中蔬菜样品1045个,水果样品361个,稻谷样品20个,茶叶样品18个,检测合格率均在99.4%以上,尚未收到群众对这方面问题的反映。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上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从总体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开展整治活动时,企业的抵触情绪明显,工作开展存在困难;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工作还留有死角;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还不能满足农业大县的需要;四是农业执法和检测队伍还不健全,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市场准入工作进展还比较缓慢。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克难奋进,再接再厉,使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城乡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业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经过不懈努力,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情况得到根本好转,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步伐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在农业部组织的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中,蔬菜合格率排名位居全国37个城市中上游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在做好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建设的同时,会同市编办积极开展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现状的调研工作,建立完善各涉农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市编办2005年第36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下发了《关于成立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的通知》,人员编制为10—15人。目前我市15个区县正在积极筹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已设立了5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覆盖全市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二、措施得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展顺利。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成立后,我市加快了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步伐。2005年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全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农业部门先后到市场准入工作较好的地区进行考察、学习,起草市场准入办法,并征求食安委、工商、法制、商贸、卫生、质检等部门意见。2005年12月10日,《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在我市2个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5个重点超市实施蔬菜类农产品的市场准入试点工作;第二阶段为过渡阶段,从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蔬菜、水果、猪肉产品的市场准入;第三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的市场准入。目前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各检测点累计共检测蔬菜样品1000份,超标15个样品,对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均作了退市处理。

三、狠抓宣传培训工作。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把宣传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方面结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的规范化管理,加大了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准入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加快了农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了标准化生产技术、农残检测、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等培训工作。据统计,从2004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多场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及农民共计5万人次。制定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15个,先后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点300余个,面积达到3万多亩。

四、加快认定认证步伐,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止目前,全市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8个,面积15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产地35个,面积12.9万亩;无公害水果产地9个,面积2.1万亩;无公害畜产品产地4个。认证无公害产品22个,其中蔬菜15个,水果7个。在加快认定认证步伐的基础上,通过改良、改种及转移等措施,加大污染严重的蔬菜基地的治理力度。“污水莲菜”、“毒韭菜”等现象已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新方法生产的韭菜、叶菜类6000亩无公害蔬菜通过了无公害基地认定。

五、积极开展市场检查活动,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春节前夕,市农业局组织6个检查组,从2006年1月10日—20日分三个阶段,对全市10个区县所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重点超市的蔬菜、水果、肉品、禽蛋等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及大检查活动。1月10日,在市农产品交易中心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大检查活动的启动仪式。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果、放心肉”。

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随着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和检测设备的陆续到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会全面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根据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肃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肃州区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意见,西峰乡成立了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并且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结合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现就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加大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开展农资打假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对经销的农业投入品要索证索票,认真登记产品的销售流向。三是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强化农业投入品的源头安全管理。加大了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全乡奶牛养殖户签订了鲜奶安全生产责任书,指派专人定期对鲜奶收购过程进行检查,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瘦肉精”专项整治,禁止使用泔水喂猪、喂羊等安排,对全乡养殖户进行检查整改,提高了养殖户的安全生产认识。对销售高毒农药、禁用农(兽)药、假劣农资及在蔬菜上使用高毒农药和饲料添加瘦肉精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坚决杜绝违禁产品及高毒农药流入我区市场和农产品生产环节。

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在广大农民中间普遍开展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等知识的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大力推广病虫害防治新技术和有机无土栽培、标准化养殖等先进实用技术,坚决杜绝高毒、禁限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饲料添加剂。

乡监管站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严格监管。逐步从产品认证、产地证明、产品检测检疫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依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清退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等责任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和农户,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准出关。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鼓励和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进行农超对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认真贯彻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安排和部署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

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商业欺诈和虚假宣传。二要强化农资质量检查。在备春耕生产阶段,农业执法部门要全面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查,扩大农资产品的抽样检测范围,提高农资产品质量预警和防范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对已公告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等禁用药物,要继续加大清缴和查处力度,严防流入农业生产领域。防止出现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农业生产大面积减产乃至绝收现象;防止出现农资质量问题导致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要强化大要案查处力度。对农民投诉举报案件,要集中力量、逐一排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于农民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一查到底。必要时,农业执法部门要主动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共同调查处理,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依法严惩违法违规犯罪分子。四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过程中的宝贵经验,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要切实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分类指导、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索票索证、进销台帐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业法律法规和高效农业种植模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也是我们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部署,履职尽责,狠抓落实,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就自身和所管辖县市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上而下就元月至九月份工作任务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从工作完成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三方面进行如下汇报。

一、工作实施情况。

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几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连续几年在省对我市蔬菜、茶叶、水果、大米质量等农产品例行监测中,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居全省前列,确保了全市农产品消费安全。

黄冈市有十一个县市区,由于我市农产品监管检测体系启动较晚,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也刚刚起步,一些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没有落实到位,技术人才等软件急缺,新的检测中心综合实验室正在装修,尚未投入使用,各个县市区配套设施建设更是良莠不齐。蕲春、浠水农产品检测中心虽已建成运转,但是运行的经费不足,日常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团风、罗田、麻城、红安农产品检测中心正在紧张筹建中;武穴、黄梅、英山和龙感湖项目还在争取当中。在全市十一个县市区中,被立项的检测中心只有五家,即蕲春、红安、麻城、团风、罗田,其它县市(区)以及市直中心是自筹资金建成或改造。

农产品检测中心机构设立情况也是进度不一,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在启用之初被市人事部门批复为事业单位,在全市十一个县市区中,除浠水、罗田两县尚未批复外,其他县市区的农产品检测中心均被批复为事业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品安全方面的财政支撑缺乏。二是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缺失。他们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违反食品安全法,随意使用添加剂,更有甚者制造和销售劣质变质食品。三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稀里糊涂,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各种现象,都是食品安全法普及不到位,(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制不健全。目前,全市十一个县市区有9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5家已立项,还有6家待立项。畜牧方面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市本级体制改革还未启动,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安全监管工作出现缺位。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能力不足。农产品安全检测手段落后、仪器设备匮缺。目前全市农产品检测全部实行快速定性检测,超标的成份和幅度难以准确分析,不仅给指导生产和追踪溯源造成了很大困难,而且不能作为案件处理的法定证据,不能及时有效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由于经费等原因未能配备,导致检测无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四)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的经费缺乏。

(五)食品生产经营渠道多,缺乏统一的标准,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的难度较大。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的使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的重要保障,但农业投入品所涵盖的的范围很广,品种不计其数,农业部门的监管、检测手段极为有限,监管难度大。二部分地方片面追求生产效益,注重生产目标任务,滥用农业投入品,忽视质量安全;部分经营者和食品加工者法律意识淡薄,违规使用保鲜剂、着色剂、调节剂等现象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不少。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增强农产品监管检测团队建设,提升团队素质,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增强团队建设。为增强农产品监管检测团队建设,我中心经人事局批准,引进一名硕士研究生和一名本科生,充实农产品监管检测队伍。下一年仍将继续引进高级特殊人才,来提升团队素质。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目前除浠水和蕲春外,其他9个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尚未建立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尽快使其他各县(市、区)设立农产品检测机构,并启动运行。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黄冈市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严厉查处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的通知》、《黄冈市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方案》、《黄冈市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实施方案》,对全市11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人,确定其具体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位,工作做到位。

(二)争取省市两级各种项目的技术和经费支撑。

我中心现正在积极订购农产品定量检测的各种仪器设备,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提升团队的软实力。对于国家的农业扶贫项目、先进技术仪器引进项目、中外合作交流项目、“948”技术支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要积极申请,对省农业厅的对口支撑项目要积极申请,市政府对农产品安全的财政支出要积极申请。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认真开展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严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准则,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扩大对全市农产品抽检的范围和力度,加大对食品投入品的专项治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瓜果疏茶高毒高残留农药超标案件,要坚决遏制非法使用违禁农药的状况。从市区到县区,从市场到农户,从生产者到经营者,都要进行抽查,使我市食品安全在全省综合排名比过去进位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规范畜禽产地和屠宰检疫。全市畜牧部门完善“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工作格局,健全检疫检测体系,严格规范检疫检测制度,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关,坚持“四不准”(对病死猪一律不准宰杀、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食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以市举办的各种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培训活动来增强公众农产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氛围,促进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活动,抢占“1+8”城市圈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的先机,唱响“大别山绿色农产品”品牌,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树立大别山绿色农产品的市场地位和放心消费信誉,重塑居民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感,为全省、全国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二是进一步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加大农业“三品”开发力度,使源头产品的安全供给率在原有基础上有所突破。

各位领导,我们将以省人大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实施办法实施力度,加大投入,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不懈断努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近年来,xx市农业农村局以“四个一”(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精准治理模式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制定《xx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规范完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体系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体系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20xx年确定1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承诺制度,强化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鼓励生产经营主体设置质量内控员,在醒目位置公示主体基本情况、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质量安全责任人及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信息。

一是以标准引领,近年来,制定省级农业系列团体标准2个,xx市地方标准1个,xx市级4个,参与制定国家级农业行业标准1个。让标准落地服务农业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二是以示范引领,在茶叶、铁皮石斛、杨梅、枇杷、葡萄等品种上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模式,带动小农户步入绿色发展轨道,近年培育47家“998工程”示范创建主体,培育省“一品一策”示范基地17家,有效期内“二品一标”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77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56%以上,xx杨梅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

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定量抽样检测,近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180批次以上,20xx年全年共完成监测量2194批次,监测量达1.5批次/千人以上,20xx年1-9月已完成1588批次。健全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网络,于20xx年10月12个沿海镇街全部设立水产品快速检测室,定人定岗,加速了有场地、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仪器、有记录的“六有”标准的推进,是xx市率先拥有水产品快速检测网络的县市。对监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由农业综合执法队跟进重点监管,依法依规处置,形成风险监督处置全闭环,一产品一档案的常态化制度。

大力推广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为主的追溯平台,实现入库主体可以正常免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共录入877家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总量41.48万张,开具量居xx第一名。20xx年1-9月年已开具261678张,发放量位于xx榜首。铁枫堂铁皮石斛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入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典型备选案例,20xx年全市5家主体入选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五个一”和"五进"活动为载体,多方面多层次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围绕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品、粮食等主导产业,分产业举办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开展10期以上,发放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农产品禁限用药清单、水产品安全用药明白纸、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管控需知等资料,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不定期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在xx市政府网上向全社会公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xxxx年度农业工作考核项目和考核细则》(xx农发xx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狠抓组织机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长期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因干部工作调动等原因,及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并设立一名专职农残检测人员,x名村级协管员,并制定了切合全乡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监管、检测等问题。同时整合村组干部力量,与各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领导体系,有力的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为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狠抓宣传培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件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工程,具有社会普遍性,只有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乡第一时间召开由各村组干部负责人及种养殖大户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员会,部署全乡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学习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法律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广播、村居宣传栏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同时通过下乡时间到农户田间地头、到生产基地、到养殖大户家等,面对面进行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指导,解疑答问;向群众直接发放等形式进行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为做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截止目前,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型媒体传达信息xx次,进村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知识》以及种养殖技术知识等宣传资料xxxx余份。

3、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畜牧业收入是我乡农户收入重要组成部分,而玉米、马铃薯等作物是牲畜的主要食物来源,为保障我乡农牧业稳定发展,因我乡无农资经营店,我乡每月组织专员对辖区内农户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违禁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现象。同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我乡的种植大户实地检查指导,发放禁用农药、种植技术小知识等宣传资料。截止目前,我乡进村入户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xx余次,未发现有使用违禁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情况。

4、开展日常检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农残”等检测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此,我乡组织各村包村干部每月对生产基地、生产大户开展地间巡查,随机抽取蔬菜检测样品,由乡检测人员检测,并及时通报检测结果,村防员对养殖大户的畜产品生产安全巡查。同时,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制定了《xx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确保重要节日无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已开展农残检测样品xxx余次,未发现有农残超标现象,同时乡畜牧站工作人员在x月、x月开展“瘦肉精”拉网式大检查,未发现非法添加“瘦肉精”现象。

5、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打造特色农牧产品品牌

由于地理原因,种养殖业是我乡农户增收的主要渠道,因此,我乡将“有机”作为提升硗碛农业产业的核心引擎,并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切实抓好有机认证工作,以有机示范基地及已认证的有机专业合作社为示范亮点,引导企业和专合组织积极积极申报有机产品和有机产品基地,组织农民从事有机产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全乡有机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双赢的效果。截至目前,新培育x家合作社,现有合作社共计xx家(其中宝兴县xx富民菌业农民专业合作产品“金针菇”社获得无公害认证,阿祥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x家合作社已获得有机认证证书(其中有机蔬菜x家,有机牦牛家),阿祥生态专业合作社的夹金山牌牦牛肉获得了xxxx年x有机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高石庄牦牛原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机牦牛(肉)在xxxx年x世博展览馆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获得金奖),新培育家庭农场x家,现有家庭农场共计x家。并于xxxx年x月,我乡被中国农业部认定为“全国有机农业(牦牛)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放牧草场面积达xx万亩,牦牛载畜量为x。x万头,至此我乡成为全国第十四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也是全省首个养殖业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乡种养大户分散,农产品质量全监管人员数量较少,导致执法监管效能难度较大。

二是安全意识不浓。农民生产和居民消费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不高。

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增加工作经费,充实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增强农民自律意识;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入户活动,指导农民安全生产。

三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做好痕迹管理,进一步完善档案。

以下是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相关的文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自2018年我县被正式命名为第二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洲头乡结合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农业绿色高效模式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特色种养业扶贫等项目为切入点,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

洲头乡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年初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同时将监管任务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分村包干,责任到人,制定严格的考核管理办法,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同时对标乡镇示范站加强了设施和力量建设,目前乡级有监管人员5人,办公室3间,检测室50平方米,农兽残速测设备和交通工具齐全,物质装备和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成效保持。

结合我乡种养殖环节实际,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员职责》、《基地产品准出制度》、《农产品抽样检测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业务人员明确了岗位责任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巡查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报告汇报制度、监管例会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有关制度。对每个生产基地统一印制制度标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内检员工作职责》、《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基地产品准出制度》等张贴上墙,指导和督促生产主体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管理、质量追溯、信用档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用制度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实现常态化管理。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情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信、qq、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明白纸、标语横幅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结合农技人员包村联户等业务项目开展,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使用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严格遵守用药范围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大力宣传农药兽药禁用名录,加强对使用违禁药物的警示教育,确保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晓并掌握安全用药知识。每年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每年针对性的出动业务人员36人次,每年出动宣传车10余辆次。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乡农产品生产者、农资经营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每年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标准化生产理念及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能,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三年累计培训200多人。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狠抓生产源头监管。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监管名录,目前,我辖区内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2018年有10家,2020年有9家,主要涉及蔬菜、葡萄、生猪和羊的种养殖,对辖区内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实行全覆盖,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投入品使用台账,实行可追溯管理。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点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风险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2018年至2020年,共完成抽检样品1361份,合格率达99.8%。三年共与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8份,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280份,提出整改意见15条。辖区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辖区内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建立辖区内农产品品种品类基本名录,掌握本地区特色、优势、大宗农产品种养规模和上市时间等基本信息。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种植业养殖业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主要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主体的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100%。引导诚信经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水平。

六、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倡导绿色发展理念。

2017年我乡葡萄经过三年标准化建设,获得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2018年至今,葡萄全面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葡萄品质不断提高。以葡萄标准化生产为抓手,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推广绿色高效模式。围绕农药减量增效,大力示范推广绿色防控和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集成推广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药减量控害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围绕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地力提升项目,全面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及有机肥增量施用。全乡建设万亩以上的小麦绿色高产示范片1个,建立绿色防控示范片1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5%。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全面覆盖葡萄、蔬菜、食用菌等作物,化肥农药实现负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监管对象农业投入品包装残膜回收率达到98%以上。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果蔬生产主体品牌意识不强,重生产,轻标准。部分主体生产经营档案填写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过期农药报损处置难。基层监管人员兼职化,没有统一的工作服和监管证件。

八、下一步打算。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危害因子的风险监测力度。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县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加大农产品抽样检测力度,全年抽样检测不少于450份,其中农残检测不少于300份,畜残检测不少于150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9%。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2021年4月30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和省委、州农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和《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罗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坚持检打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监督抽查重点是主要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三品”产地、屠宰场(厂)等,抽查环节主要是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督抽查对象以规模生产外销单位为主,监督抽查品种主要是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监督抽查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或产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产品为主,计划定性例行检测样品7200个,电子监测11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30个。

根据农产品上市时间适时抽查抽样送到罗甸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的样品须填写《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统计表》。

(一)种植业无公害产品抽查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以当地主要生产的种类为主,蔬菜主要抽查结球甘蓝、大白菜、花椰菜、菜薹、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豇豆、番茄、茄子、黄瓜、辣椒等;茶叶主要抽查绿茶、红茶;食用菌主要抽查香菇、平菇、金针菇、双孢菇、黑木耳(鲜品)等;水果主要抽查草莓、葡萄、桃、李子、苹果、火龙果、橙、柑橘等。

(二)畜禽产品抽查猪肉、鸭肉、鸡肉、鸡蛋和生鲜乳。鸭肉、鸡肉、鸡蛋主要在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的养殖场抽样,猪肉可在屠宰场(厂)内进行抽样,被抽样单位为生猪货主。

(三)水产品抽查本地养殖场生产的草鱼、鲤鱼、鲢鱼、冷水鱼等。

蔬菜、水果每个样品不少于3000克,茶叶和食用菌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猪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500克,禽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鸡蛋每个样品不少于30枚(从鸡场产蛋架抽样),生鲜乳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ml,水产品(净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每个样品需平均分为3份,一份留被抽样单位,并按要求储存,另外两份送检测机构。

(一)种植业产品。

1、抽样方法。

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抽样按(ny/t789-20xx)规定执行,茶叶抽样按gb/t8302-20xx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的技术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畜禽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三)水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水产品抽样方法》(sc/t3016-2004)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水产品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一)监督抽查结果确认及复检。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在检测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报告发送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抽检结果5日内向我中心书面申请复检并提供自己留存备检样,我中心向检测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将被抽样单位提供的备复检样送复检机构。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复检分别由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原检测机构收到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单复印件、受检单位复检申请复印件、申请复印件、样品备份样送到县农产品质检中心。水产品、茶叶产品复检由原检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留样进行复检。

(二)执法查处。

坚持“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对于抽查不合格的每一个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监督抽查结果报送。

中心于每月8号前将上月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质量兴农的重要举措。各村、各企业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督抽查方案,规范抽样、送样,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检测行为规范,科学、公正检测,完成检测工作任务。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列入相关考核,请村各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任务分工。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抽查等,各村、各企业做好配合,并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工作。

(二)监督抽查、制样、送样。

监督抽样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和相关部门配合,抽样送样时间应与承担检测机构联系,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出示有关文件和执法证,具有执法证的人员不得少于2名,规范填写抽样单和封签。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制备和封存样品,现场制备的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验检测、一份用于检验检测备用、一份留存被抽样单位备复检。县级监督抽样单和封签盖监管站和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捺印,后按规定保存送到县质检中心检测。

(三)检打联动。

监督抽查过程中,凡经确认为不合格产品的,由农业执法大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

在监督抽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与农业服务中心联系。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3月5日我中心组织10余名技术干部在县门街进行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人民群众明白高毒农药危害的严重性并能够自觉抵制。现场咨询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2、3月21日组织全县农药经营单位90余人进行了农药经营与安全使用和农药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80余份。会上认真学习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髙了农药经营人员科学运用农药,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知识。

3、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的舆论作用,截止3月底共印发传单2000余份;累计出动宣传车12辆次,积极有效的宣传和贯彻了《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农药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低。为切实搞好我县农药管理工作,我局在农药管理工作中,着重加大了农药监管力度,切实把打假扶优护农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维护了我县农药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

1、1月中下旬和2月中旬,分别开展了农药市场检查2次,以小麦除草剂及蔬菜用药为监管对象,重点对通远镇、湾子镇、耿镇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农药经营门店40余家,检查农药种类13种,检查农药品种38个。

2、3月7日,由县农林局组织我中心及种子管理站等相关执法单位,邀请市植保站、县电视台等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整治。此次检查由县农林局王春雷副局长、雷景峰总农艺师带队,抽调执法人员10余人,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0余家,重点对农资经营大户及有不良记录的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本次联合检查共收缴了3家农资经营单位违规农药15公斤,对锦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金线一号”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其它不规范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

1、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囯种子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髙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杜绝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等行为,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髙、业务过硬、职业道德强的专业化农业执法队伍。

2、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执法性质、种类、权限,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髙执法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和执法人员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落实了执法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确保办理各种案件有始有终,提髙办案监管工作效率。

目前,我县辖区内未发现有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但一些新开门店的从业人员对农药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植物保护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不断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效果。

(一)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组织农药执法人员采取自学或集中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理解农药管理的内容,深刻领悟和贯彻农药市场监管年的精神实质。

(二)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监管效果

一是加强农药标签治理,严格落实《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重点清理无证、冒证产品以及非法使用商品名等标签不规范的产品。二是加强农药产品质量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以及搀杂禁限用高毒成分农药的行为。三是将禁用高毒农药的查缴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我县农业的安全生产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服务职能

在对农药市场严格监管,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多与农药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沟通交流,了解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的现实困难,积极探索为守法经营企业搞好帮扶的方式,全面促进农药市场健康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度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政策,同时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这一年,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

20xx年,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研究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力度,严抓农资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本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源头、生产环节和市场等方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横幅标语、印发资料等方式,在全县全方位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全县生产经营者、流通者及消费者要进一步认识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家同心协力抓好菜篮子,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二是县农业局以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中心,结合农技、植保、科教、经作等各业务站组成培训队伍赴各个乡镇对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县农业局印发了限禁用农药清单,分发给广大菜农果农,教育他们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自觉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放心果菜。三是对农资经营商进行规范经营农药知识培训,要求农药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营农药尤其是限用农药,对农民负责,对社会负责。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管理,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份,出动车辆26台次、执法人员318人次分别对全县64家农药经营户进行了抽查。

2、做好农产品生产田间指导,要求农户在生产过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农药使用安全剂量、严格安全周期,保证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

3、对全县取得农业部“三品一标”证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加强管理,引导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档案,鼓励生产经营散户自觉建立生产档案。

4、对甘洛县三个大型水果蔬菜农贸市场及新市坝镇、田坝镇、两河乡、坪坝乡、海棠镇等季节性大量上市的蔬菜、水果等进行抽检,全年抽检样品14批次,共计检测样品223个(其中基地检测抽样27个,市场抽检样品195个,无公害产品抽样1个),检测合格率为100%。

5、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20xx年启动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程,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0万元,地方配套6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包括636平方米实验室改扩建和87台套仪器采购。目前实验室改扩建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二)农资市场监管方面。

1、在大春生产期间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质检局四家单位对县城内的农资市场进行了为期18天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大清理。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三类农资为重点,集中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查处违反《种子法》规定的不法种子,共检查农药经营户64户次、种子经营户70户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xx份,保证农资市场的安全。

2、我局积极组织农业执法队伍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今年以来,累计下乡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80多个,抽检农药标签70个,发放种子、农药宣传资料1000余份。执法宣传车在县城区和各乡镇开展种子、农药安全宣传活动。

1、源头监管和生产过程控制难度大。

全意识不强,由于长期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缺少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限制,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很难在生产上完全实施。

2、检测机构基础薄弱。

农业部门检测检验机构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不相符合,不能满足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

(二)农资市场方面的问题。

1、农资经营环节不规范,虽经多次农资打假整顿,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仍然违规使用禁药,这种分散农资经营体制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以及生产过程控制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农药、种子、兽药等生产资料的标签不规范,商品名多、杂、乱,包装简陋,也很难分辨出其主要成分和用途,农民无所适从,很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2、执法队是农业部门非常重要的农业执法工作单位,随着农业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细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的频率越来越高,但都是着便装开展工作,显得随便、管理混乱,不够整洁、整齐,而且缺乏取证设备,最大的尴尬是便装执法有时不被行政相对人认可,没有制服、没有工号,管理相对人很难感受到按章办事的严肃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今年,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一大批隐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确保了今年无农产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着相当多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共同去解决。

总之,保障农产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保证民生健康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又是以农业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民参与的安全行动,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只有人人重视农产品安全,人人监督农产品安全,人人做到农产品安全,不安全的因素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和温床。

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

工作总结。

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xx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

承诺书。

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年初,制订了《20xx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xx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三是开展“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6、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执法职能,积极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健全执法工作各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建设,加强执法业务交流和学习,提升队伍整体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终工作总结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明确监管职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检验监测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近年来我市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良好局面。在近两年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核中,市农委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优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农业厅考核中两年被评为优秀。

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乡都成立或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市、县均组建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平定县和盂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全市建立了由107名政府及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210名企业(园区、基地、合作社)企业管理人员及农产品质量内检员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各级政府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任务,明晰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切实加强市、县、乡、企业(园区、基地)“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初步形成了全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2013年在省级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中,检测合格率达到98.6%,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位列全省第一;今年前两个季度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8.33%,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

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全市各级政府以治理整顿为抓手,始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先后对农药残留超标,禁限用高毒农药,生鲜乳和饲料,“瘦肉精”问题,畜禽屠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三品一标”管理使用和农资打假等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仅2014年全市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60余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4起,为消除区域性、行业性的问题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

快速推进行业生产标准化进程。全市各级政府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因地制宜,探索制定并发布了农业地方行业标准20个,切实加强科学种养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申报认证,使广大生产者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为可追溯制度的推行创造了条件。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相对不足,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制培训教育相对薄弱,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

质量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级监管、检测、执法都存在人员短缺,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还不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登记以及信息网络还不健全。

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门槛低、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生产的农产品大部门走低端市场,对企业管理要求和约束较少,企业自觉进行规范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行动不够。

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是否达标,农药、化肥残留是否在安全范围,靠的是检验、检测。目前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尚能正常开展工作,也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而县、乡基层站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国家已经配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未能有效使用,基层检测这一环节基本空缺。农产品检测达不到全覆盖。

几点建议。

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当前,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更为敏感和重要,已经成为影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时期,粮食安全、餐桌安全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农业生产经营的种种弊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薄弱基础,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各级政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执行生产经营者负首责、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管规定,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政府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做好督导检查、交叉执法等工作,真正肩负起责任和义务,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以赴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特别是要高度重视解决基层乡、镇监管站的资金和人员配备,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日常联合督查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的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要联合新闻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从源头上堵死违禁品的使用。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向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全市各级政府要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要建立健全扶持政策,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大力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积极支持农业品牌创建,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提高名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扩大,素质提高,效益增加、市场竞争力增强。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农产品能力,教育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克己守法,同时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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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保障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为突破口,认真贯彻省市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检站、畜牧局、水产局、果业局、执法大队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今年,我局按照省农科院专家来我县调研意见,对检测室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同时,加强专业检测队伍建设,明确专职检测人员。7月份,我局派了3名人员到永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参加上机操作业务培训,为完成今年检测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今年,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安排,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速测,在种养环节对蔬菜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进行抽样检测,目前已完成了检测蔬菜500批次,检测猪尿450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今年,我局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组织了xx县绿丰果业、xx水稻、xx蔬果和xx果蔬4家合作社进行无公害认证,并已邀请市“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来我县开展现场检查。同时,我局联系市绿办做好我县xx省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认证后续工作。

五、落实农产品属地管理责任。今年年初,县政府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与乡镇政府签订下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在规划制订、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六、开展农资市场监管。按照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了3次农资打假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涉及17个乡镇场、45个村组级集贸市场,查处了未经审定或无引种审批的水稻杂交种子3个品种计300公斤;查处标签不符合法定规范要求的水稻杂交种子14个品种计1600公斤。抽检肥料产品36个品种,查处质量不合格的肥料6个品种计30000公斤,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

七、加强宣传,做好预警监测。今年,我局通过送科技下乡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群众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打假维权的积极性,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揭发。同时制定下发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措施、健全应急队伍。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专项工作经费不足。目前我县财政仍未落实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无法开展定量检测工作。

2、继续开展农残速测、“瘦肉精”检测,上半年检测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下半年的农残速测工作,按进度10月底之前应该能够完成所有快速检测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一是重大节日期间在农贸市场、超市共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并发放宣传图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等资料3000余份;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知识培训,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训5场次,突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等知识,指导示范户规范填写田间生产记录,建立了质量安全信誉档案;三是在我县蔬菜主要种植基地开展培训活动5场次,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今年来,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15场次,培训人数共计2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图册、宣传资料5000多份,现场咨询人数500余人。四是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注重实践应用。年初,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一年来累计参加学习12场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无公害检查员、内检员培训会4次,委派检测人员到市农检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次。

(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农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分工,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监测和执法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了,确保了我县今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95家。在主要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我局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在种植的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3次,了解掌握我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品牌农产品的认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

根据“加快基地建设,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局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支持农产品企业按照市场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培育名牌产品,采取现场指导、认证前培训等办法,使三品认证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个,超额完成了市农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我县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已达42个,认定面积18.09万亩,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已达53个,绿色食品5个。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稞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被省农业厅授予“省设施蔬菜名优品牌企业”及“稞青”牌蔬菜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我县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悠久的胡萝卜产品,申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顺利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专家组现场评审会评审和公示。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今年我县共建设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站,涉及6个乡镇。其中,鹿苑镇检测站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相关程序已落实到位,已正常运行。其余5个检测站,目前办公场所、相关制度、工作人员等已全面落实到位,只等项目设备发放,即可正常运行。同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已下达,我局及时成立了项目管理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五)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测力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今年来,我局加大了市场抽样检测力度,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测农产品13096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99.9%,并对检出的10批次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了现场监督销毁,销毁数量162公斤。

同时,为了保证流通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加大了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猪肉的抽检数量,截止目前,共抽检猪肉样品1030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100%。

(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在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工作中,重点要求超市、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档案和索证索票、信息公示制度,以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的农产品。同时,抓好阳光新生活超市的市场准入制度示范店建设,使市场准入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今年,共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检查活动4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

(七)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保障我县蔬菜顺利销售

为了确保我县冬菜顺利畅通销售,我局严格把好产地农产品质量关口,在蔬菜销售旺季,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出动流动检测车为客商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现场开具产地准出证明。今年共开具产地准出证明86张,销售蔬菜600余吨;同时,开通了蔬菜果品运销绿色通道,及时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经纪人、客商发放“县蔬菜果品销售绿色通道一卡通”102张,为我县蔬菜顺利销售提供了保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积极完成乡镇监管站的建设任务并正常投入运行。

(二)加强品牌认证工作。拟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积极引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从规范生产上抓农产品质量安全。

计划抓好1个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在区域内加强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逐步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管理,试行产地编码制度,加强生产全过程控制,达到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实现了质量的可追溯。

(五)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对已获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逐个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宣传,不断提高领导者的责任意识、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继续抓好种子市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继续加强我县农药市场监管,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继续抓好化肥质量抽检,打击假冒伪劣。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突出全程监管,整合现有资源,强化县、乡两级农业机构职能,安排必要的编制和人员,确保有专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初级检测手段,加快形成职能齐全、覆盖全面、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二是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种植实用技术,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知识,着力解决错用、乱用、滥用农药化肥的问题。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 年第7 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2 年10 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8 月31 日,农业部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技术支撑手段,对政府决策、防控风险、查处违法行为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办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制度之一,制定实施《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需要,也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提高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安全消费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办法》共五章41 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类型范围。《办法》将现已开展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普查、专项监测等监测工作根据其功能和目的科学划归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两大类。风险监测主要是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风险隐患情况所开展的抽样检测,明确了其决策参考、调查评价和科学评估的功能。监督抽查主要是为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中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抽查,明确了其执法监管技术支撑的功能。并规定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样程序、检测方法等符合监督抽查程序要求的,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实现了风险监测与监督执法的有机衔接。

二是明确了监测数据信息的统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汇总分析,准确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和发展形势,《办法》明确,“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

三是明确了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检分离原则。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检验结论的公正性,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测活动中普遍采用的方法,《办法》规定,“监督抽查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

四是明确了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监督抽查的.有关要求。《办法》规定,“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的,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范”,“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五是明确了监测工作纪律。针对基层执法的工作实践,《办法》用专章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工作纪律,要求不得收取费用,同时明确了监测工作人员、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责任等。

二、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一要加强风险监测。科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当确定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要采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代表性,客观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状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加强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结果通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强化监督抽查。遵守抽检分离的原则,严格抽样、检测、确认、复检等程序,确保监督抽查程序的严谨、严肃和公正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依法组织查处,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要建立监测信息平台。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 年)》(以下简称《二期规划》)关于完善省级综合质检中心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功能建设的要求,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并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实现有效对接,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采集、整理、综合分析和共享,提高监测结果运用水平。

四要加强监测工作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农产品质检机构扶持力度,认真执行《二期规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创造条件吸引和储备高素质的检验检测技术人才,并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努力打造高水平的检测技术队伍。

三、加大《办法》宣贯力度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宣贯工作。要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高-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和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站、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办法》贯彻落实到位。

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劝其退出经营市场;对瞒报、谎报、漏报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全区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作的共同努力,至当前,我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事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分镇包保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专项治理行动。

2、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分别与各镇农服中心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求各农资生产、经营及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签定了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164余份。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的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余人次,检查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44个次,检查农资生产单位8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个次。二是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在年前就将该项工作进行了落实安排,要求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2个次,三是加强了屠宰检疫管理,与各定点屠宰场(点)100%的签定了安全承诺书,共计检查屠宰场(点)23个次,严把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的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屠宰、养殖)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进场的生猪按5%进行尿样检测;四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其产品折合头数52头。

3、加大抽检力度,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检测工作为手段,加大抽检工作力度。累计共完成了农产品监督抽检26批次,其中蔬菜6批次,鸡肉2批次,鸡蛋2批次,猪肉10批次。完成“瘦肉精”检测1120批次,各镇共完成农残速测370余批次。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宣传培训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3.15”,“春季禁渔集中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种子法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技术宣传等系列集中宣传活动9次;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兽药管理、农药管理、肉品质量安全等集中培训共12期,共培训相关人员300余人次,发放购种宣传明白纸,禁渔通知、公告,禁用农兽药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发放宣传通告120张,张贴宣传标语21条,发放农产品生产档案1000余本。

5、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工作。

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44个,无公害产品认定申报3个,完成,2家绿色农产品认证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检、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2家,(一家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样,一家已基本完成资料报送)。

6、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及工作例会。

结合实际,我局切实将日常监管下移到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在切实加强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工作督查,每季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督查;扎实开展了第一、二季度工作例会,切实对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日常监管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通过交流落实解决措施和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镇监管站要切实做好在督查中发现实际问题,加强复查,确保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7、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采取公共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事项进行了专项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证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执法文书等内容进行专项服务,当前,该服务事项已启动,上半年共办理涉嫌农业行政违法3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当中。

1、积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点建设工作,争取财政支持,提高规模农产品生产的申报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工作,增强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

3、强化对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督查力度,采取网上监督检测情况,及时追溯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和季度工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相关责任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4、做好新五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接,努力使安全管理工作不脱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在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以县域为单位,以行政村(屯)或产业发展区域为基本单元,将乡(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均设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或村协管员担任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管,形成基层监管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市、县、乡四级农业部门以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网格负责人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监管责任。

(三)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和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安全生产,从源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各级各类监测、监管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舆情关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等,经核实应负有责任的,实行问题约谈和情况通报制度。问题较轻的,由当地农业部门约谈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问题较重的,由上级农业部门负责人约谈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或者直接向地方政府领导通报。

(一)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1.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核查、授牌。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敦化市、榆树市、公主岭市创建情况进行省核查、农业部抽查。符合要求的,农业部在“两个创建”现场会授牌。

2.扩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农业部在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再确定200个县作为创建试点县。省农委牵头组织,按照农业部部署,将优先把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市、区)或市(州)纳入创建范围,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3.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xx-2025)》,结合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安全县创建模式,省农委牵头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首批试点县确定为11个县(市、区)。创建期限为两年,经考核达到标准的,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依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省农委组织,市(州)农业部门协调,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分品种、分类别逐步建立以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首批选择8个县(市、区)作为产地准出试点县。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整治行动

按照农业部部署,省农委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重点问题蔬菜,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限用农药超标和毒死蜱、多菌灵等常规农药超量使用问题,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整治期间,省农委有关单位开展农药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等行为。

(二)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监管名录,突出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综合执法三支队伍的作用,结合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查衔接,实施检打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一)强化风险监测

省农委制定《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开展4次例行监测,7次专项监测,结合例行监测开展监督抽查。配合农业部开展4次风险监测。发布并上报农业部例行监测信息。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并组织开展当地风险监测工作。

(二)进行风险评估与形势分析会商

省农委组织利用国家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因子种类、范围和程度,锁定突出问题隐患开展跟踪评估。重点开展3类产品风险评估,举行风险形势分析会商会议,加强风险交流,研究探讨风险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提高风险排查、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应急处置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按照应急预案,建立上下协调、横向合作、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做到一旦发生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提高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化危为机的能力。

(一)组织标准制(修)定与审定

(二)推进农业标准实施

1.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个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为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及推广提供直观的标准宣传品。

2.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工作,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为重点,发挥农技推广部门作用,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安全间隔(休药)期、农业投入品购销凭证等制度,引导广大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3.推动“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及产业发展,加强认证及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充分发挥“三品一标”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制度优势、体系优势,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实施。

(一)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世行项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本级平台建设,开展监管名录征集、信息录入以及应用等工作。未参加世行项目培训的,省农委组织开展培训,研究制定追溯管理办法,启动平台试运行,将平台建设成省市县共用共享的大平台。

(二)实现全链条监管

省农委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合力解决追溯信息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与食品药品追溯信息平台有效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按照农业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探索省部平台对接机制。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上下相联、横向相通的可追溯监管。

(一)推动机构建设

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补齐短板,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开展监管。县级农业部门加快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健全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协管员制度。省农委有关单位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指导,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推进项目验收。对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加快组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步伐。

(二)提升监管检测队伍能力

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省农委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第x届基层检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职业资格培训认定工作。组织已认证的省、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举办各类监管、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与先进省份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加强质量安全宣传

省农委在《吉林农业》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开展定期宣传;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和12582信息平台,发布有关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等信息,扩大宣传引导。省农委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禁限用农药宣传,印制宣传挂图,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农药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监管机构加强调研工作,深入基地、企业、市场以及乡镇监管站,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的办法和途径,为推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打下基础。(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