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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简报 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工作总结(实用5篇)

时间:2023-09-19 04:26:12 作者:雨中梧 最新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简报 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工作总结(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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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简报篇一

为全面掌握全县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住用安全,按照85号《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x县房管局对辖区内的的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汛期房屋安全检查中的问题及措施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20xx年房屋安全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简报篇二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居民住房的抗灾减灾能力,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统筹规划农村民居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自愿自主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四)坚持节约用地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住房要符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减灾避灾要求,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实施要求

xxx5年全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55户,其中:重点援建27户,一般援建28户。

(一)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v^《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于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对象为农村特困户中的危房户,且必须以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新建砖瓦房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仍住危房的,不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xxx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对象包括重点援建户、一般援建户。重点援建户和一般援建户必须按照“居住唯一性、住房危险性、经济特困性”三原则,由户主申请,经过民主评议确定,主要解决农村户口中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因灾全倒户的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重点援建户着重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住房要求。各村(社区)必须保证1-2户残疾人纳入危房改造范畴,县残联将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残疾人危改对象给予xxx0元/户的补助。

(二)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且有改造要求的对象,自愿提出申请,按以下程序确定援建对象。

1.申报。一般援建户由本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宁乡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重点援建对象由村(社区)提出筛选名单,并代为填写《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援建对象登记表》。村(社区)组织村(居)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评议(须有超过50%的村民代表参加评议会),评议认定对象须有超过50%的参评代表同意并签字。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及其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村级评议意见,并附申报户其他相关资料上报乡(镇)政府。

2.初审。乡(镇)政府对村(社区)评议确定的改建对象逐户入户核实,召开乡(镇)评议会进行初审评议,张榜公示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出具乡(镇)政府审核意见,上报县农村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核。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资料,并联合乡(镇)、村(社区)两级逐户入户核实。核实后的初步审查结果在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进行公示并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审核确定的对象名单反馈到乡(镇)、村(社区),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完整资料档案。

(三)建设标准

1.建筑面积和层数、层高: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危房改造政府补助的,新建住房面积严格控制如下:1人户50平方米,2人户70平方米,3人户9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120平方米以内。只能修建一层且层高不允许超过4米,要特别防止贫困农户因超标准超规模进行危旧房改造加固和新建住房而严重负债。

2.规划选址:农村危房改造确需新建的,原则上采取原址重建,需异地迁建的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村镇布局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和特色民居传统村落保护,优先安排集中连片建设。

3.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提倡就地取材、节约实用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4.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提倡采用适宜的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沼气、生物技术等清洁能源。

5.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四)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标准为:一般援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通过粮食直补存折(惠农一卡通)按实直接发放到户,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以书记蒋改平为组长,乡长曾含玲,主席杨望伟,政联处主任姜仕强为副组长,刘为良,周宏兵,张湘华,^v^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德明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在xxx5年7月21日前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并上报乡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全部竣工入住,11月底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二)严格操作程序。在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上,必须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批准的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特别是在村级评定时一定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认真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三)强化监督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绩效和班子考核。实行联村干部联户工作制度,每个危改户都明确一名干部负责,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检查督促,定期通报情况,对因措施不力导致工作任务未完成或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村和联户责任人的责任。

(四)浓厚宣传氛围。各村要利用宣传栏和“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推动我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简报篇三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委8+3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控汛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xx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市城乡建委第11督查组对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大执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上述3个区县的共12个在建工程项目,重点对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和实体安全隐患,以及《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的通知》(渝建〔20xx〕152号)中明确的其他检查内容,进行了深入检查,共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65起,实体安全隐患71项;对12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共记60分,对其中1名项目经理1次记满12分。

(一)施工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施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等48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下列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1.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的突出问题。

2.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10、c11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建立、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危大工程安全检查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3.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排查处置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日检工作,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机制未有效实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交底、验收到位的突出问题。

(二)监理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监理履职不到位、等共17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监理单位为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存在人员变更后未及时办理监理合同变更备案,监理人员未落实监理安全岗位责任,未对危大工程实施现场监理,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的突出问题。

本次督查共发现项目存在71项实体安全隐患。其中,下列项目安全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长寿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板房消防措施不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消防与触电隐患。

2.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10、c11号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基坑支护不到位,塔吊基础积水,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与触电隐患。

3.垫江县北新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吉青建设有限公司),边坡未按照逆作法进行施工并及时支护,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与触电隐患。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督查发现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参建项目实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纳入不良记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发布行为的通知》(渝建发〔20xx〕5号)规定,对重庆昊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亚东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对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2个月。

(三)屏蔽入渝信息

按照《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xx〕22号)规定,对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屏蔽企业入渝信息12个月。

(四)项目经理记分

长寿区、梁平区、垫江县城乡建委要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xx〕35号)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记分各项后续处置工作。其中,对梁平区兴茂.盛世华都c区c10、c11号楼项目1次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更换,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另行处理。

督查发现存在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行整改、消除隐患,按期报送整改情况到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要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加强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按期将项目整改情况和当地处罚情况报送市城乡建委。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落实责任,突出确保汛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简报篇四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v^、^v^的重大决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v^、^v^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xxx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按照《湖南省xxx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

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的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地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统一安排,xxx6年全区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是120户,第二批任务待省下达后再另行安排。各镇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危房得到有效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

xxx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应优先帮助改造。

(二)补助标准

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6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xxx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整合倒房重建资金,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新建两层楼房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建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补助标准由镇根据农户自救能力、危房改造方式(新建或修缮)与其签订协议。

(三)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区民政局通过镇一次性直接发放给农户。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v^《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选址尽量避免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者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瓦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v^《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xxx6]16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xxx6]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各乡镇接到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免、真实的反映工程进度。xxx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各地信息录入、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按照省下达的xxx6年危改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实施。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各镇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此项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

各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具体补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于6月10日前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各镇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协议,明确具体建设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各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户,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组织人员于6月10日前完成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及时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

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报制度,各镇于每月底和中旬将改造进度报区民政局。10月初,各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并向区民政局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区民政局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对各镇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兑现建房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要于xxx6年11月初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五、完善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二)加强规划编制

各镇要根据当地农村住房现状、危房改造对象底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助标准,明确建房要求,认真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当前重点组织编制xxx6-xxx6年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国土部门、住建部门要参与村镇规划、土地规划的审查和实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落实。

(三)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已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将任务分配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在11底初全部完工,竣工率达到100%。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拓宽筹资渠道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五)加强宣传引导

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简报篇五

为贯彻落实县里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xx镇扎实开展全镇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各行政村农村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体检”,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桑坪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中心。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来普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排查整治社会共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强势推进。

三、做好信息采集。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主和经营两种,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重点排查基础不稳,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xx镇严格落实领导包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建立了分片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抓落实,实行“日调度、周汇报、月通报”制,对组织不力、工作反应慢、进度滞后的村,每周例会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至目前,全镇共采集房屋信息371户,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0户,未用作经营自建房37户,非自建房13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