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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

时间:2024-01-07 08:08:28 作者:纸韵

工作方案是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制定的详细计划和步骤安排。以下是一些值得阅读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镇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20**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和谐民族大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创造亮点,按照保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县区和镇(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社区统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帮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五、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六、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确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实行五个心须服务。一是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是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全力提供帮助支持;三是家有下岗失业的,优先介绍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四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司法方案】巴南区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89。

坚持。

“自愿、公正、及时、便民、属地”原则,依托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法院、综治、财政、公安、信访、民政等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探索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成立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司法局、区卫计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综治办、区信访办等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政策,领导、协调、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有关的重大事宜;听取成员单位的工作报告,研究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事项。建立区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成立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各医疗机构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络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通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对医疗纠纷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纠纷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区医调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1.

区司法局。

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会同区法院、区卫计委等部门对区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2.

区卫计委。

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妥善处理医疗矛盾;督促医疗机构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医疗纠纷;组建医学专家库;加强对典型医疗纠纷及其特点的分析,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支持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医疗纠纷,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调处进行指导;加强同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3.

区公安分局。

加强对医院及周边的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保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和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对扰乱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调解场所秩序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置。

4.

区法院。

负责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诉讼衔接的沟通、适用法律的释明。

5.

区财政局。

6

区民政局。

按有关规定配合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的患者死亡后遗体火化和困难患者的临时救助。

7.

区综治办。

坚持把化解医疗纠纷矛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负责加强医疗纠纷化解的综合协调,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医疗纠纷的化解处置承担督查督办职责。

8.

区信访办。

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对于信访事项中属于医疗纠纷的,要积极引导进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程序,协调监督配合医调办等部门就地及时化解医疗纠纷矛盾,实现信访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

各镇(街)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医疗纠纷情况,对辖区内发生的医疗纠纷要积极协助配合做好化解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配合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

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医调办)在区司法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医调办负责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2.

3.

4.

5.

6.

加强与相关部门、医疗机构的联系,研究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7.

总结、宣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工作;

8.

9.

10.

区医调委是依法设立并从事调解医疗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接受区医调办指导。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应当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联合指导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区医调委)的设立,形成由区政府主导,区司法局、区卫计委、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组织。区医调委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区医调委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调处医调委受理的各类医疗纠纷。

区医调委设主任。

1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名,工作人员。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区司法局、区卫计委从经验丰富的退休医务人员、退休法官、专业律师和有一定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中推荐,区医调委择优聘用。

区医调委按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予以公示。

区医调委主要负责:对涉及本区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向区司法局、区计委局报告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情况;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提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咨询服务。

区医调委受理医疗纠纷的范围:

1.

患方索赔金额超过。

1

万元并同意人民调解的;

2.

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的(不论索赔金额大小)。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区医调委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了解纠纷的事实经过,询问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其主要理由,根据需要向有关方面调查核实。医疗机构应根据区医调委的要求,对医疗纠纷进行先期核查并及时向区医调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区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原则上应当自受理医疗纠纷之日起。

1

个月内调解完毕。经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延长。

1

个月,届时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1.

2

名以上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承担调查核实、纠纷调解、制作调解协议、督促协议履行和回访当事人等相关工作。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区医调委开展调解工作。

2.

30。

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3.

对调解不成的,人民调解员应避免矛盾激化,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区医调委应当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程序,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宣传,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建设,一是区级层面设立区医调委,负责调处医疗纠纷,并指导街镇调委会和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案件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街镇层面,依托街镇调委会和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平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和医疗纠纷咨询点,调处辖区内简单的医疗纠纷案件;三是在各医疗机构设立医疗纠纷联络员,由各医疗机构选择熟悉卫生业务和管理,有一定医疗纠纷调处经验的同志担任,加强与区医调委、各街镇调委会的联系沟通,配合做好医疗纠纷的前期调查和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应投保医疗责任保险,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在保险合同的范围内,承担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发生的赔偿。

参保医疗机构的保险费用从业务费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变相增加患者负担。二是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报告出险情况及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调查核实,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对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应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保险公司应早期介入,掌握情况,及时赔付,以有效维护医疗双方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建立医疗纠纷赔偿准备金制度。具体由卫计委商各医院落实制度的制定履行并加强监管。

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调联动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化解医疗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依托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加强诉调对接,协助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和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区卫计委加强对医调委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医疗纠纷案件的指导协调工作。医调委对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无法解决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处、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根据案件调处的需要,组织动员患方所在单位、基层组织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对扰乱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调解场所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处置。各医疗机构要协助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做好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

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逐步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制度,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区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用)。

区医调委的运行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区医调委的保障经费列入区司法局的财政预算,由区司法局负责使用管理,每年由区司法局制定预算报区财政审批。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20xx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和谐民族大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创造亮点,按照保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县区和镇(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社区统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帮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五、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六、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确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实行五个心须服务。一是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是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全力提供帮助支持;三是家有下岗失业的,优先介绍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四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镇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认真细致高效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案件,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兴马”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兴马镇工作实际,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源头治理为根本,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中心,以规范提高为抓手,以落实责任制为保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由镇长艾憬同志任兴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政法宣传委员何玉成同志为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支部支部书记组成;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人员不少于3人。

(一)总体目标:实现矛盾纠纷、信访总量及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有效控制,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二)具体目标:加大排查力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排查率达到100%;加大调处力度,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效,调处率100%;加大化解力度,化解成功率达95%以上;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完善“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解决”长效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各级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各村(居)民委会和镇级各单位、职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镇人民政府调解中心、司法、维稳、信访部门是协助镇人民政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机构。

(二)深入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全面掌握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三)完善调处化解机制,筑牢化解纠纷基础防线。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与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司法、公安、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化解矛盾纠纷的诉求渠道。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也是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窗口”。以信访工作经常化、信访机制规范化、信访渠道畅通化、信访调解和谐化建设为目标,重点建立全程控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综合协调机制。

(五)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为化解矛盾提供领导保证。

1.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业务分管领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制度,定期总结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镇、跨部门、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保证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3.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预防为主、化解为先、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

4.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

5.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平安建设动态管理之中。对工作进展缓慢,解决问题不力,措施责任不落实或工作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进京赴省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年终评优一票否决。

1.调解程序。平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按程序先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村级调解无果或调解不服的,再由村委会报告镇人民政府调解室,由镇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无果的再由包案领导牵头负责,组织村干部、镇下村干部、辖区司法所调解员或镇级相关人员联合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建议引导走法律途径,上诉解决。

2.调解应注意事项。调解过程要把握好尺度,要站在中立的角度上,不可以将私人感情及关系带到工作中来;在调解中要做到依法依规、不偏不袒、有理有据、公平正义。

3.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对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排查出的各类信访及矛盾纠纷事件,落实责任主体和化解责任人(即“1+1+1+3”:1名联村领导、1名驻村干部、1名辖区民警和3名工作人员),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专班负责,同时对相关调解责任人加强跟踪督促,限期化解,做到案结事了。

4.提高群众意识。镇直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要提高群众意识。在群众来访时要有耐心、态度要好,尽好自己部门的职责,做到不推诿,努力为群众解决问题,做好接访记录,避免引发群众闹事上访。

5.加强配合、联动。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之间要加强联动,要紧密配合,如需派出所配合,由镇综治中心协调联系辖区派出所配合。避免把好事办成坏事,要兼顾好相关群众的切身利益,避免引起更大的矛盾纠纷。

6.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要加大《信访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按照信访条例和规定不越级上访。

7.各村、社区、单位每月15日将矛盾纠纷和需要调解的相关信息上报到镇人民政府调解室。

镇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认真细致高效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案件,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镇工作实际,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源头治理为根本,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中心,以规范提高为抓手,以落实责任制为保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由镇长**同志任**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政法宣传委员何玉成同志为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支部支部书记组成;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人员不少于x人。

(一)总体目标:实现矛盾纠纷、信访总量及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有效控制,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二)具体目标:加大排查力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排查率达到**x%;加大调处力度,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效,调处率**x%;加大化解力度,化解成功率达**%以上;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完善“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解决”长效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各级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各村(居)民委会和镇级各单位、职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镇人民政府调解中心、司法、维稳、信访部门是协助镇人民政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机构。

(二)深入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全面掌握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三)完善调处化解机制,筑牢化解纠纷基础防线。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与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司法、公安、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信访工作机制,畅x解矛盾纠纷的诉求渠道。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也是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窗口”。以信访工作经常化、信访机制规范化、信访渠道畅x、信访调解和谐化建设为目标,重点建立全程控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综合协调机制。

(五)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为化解矛盾提供领导保证。

1.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业务分管领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制度,定期总结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镇、跨部门、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保证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3.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预防为主、化解为先、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

4.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

5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平安建设动态管理之中。对工作进展缓慢,解决问题不力,措施责任不落实或工作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进京赴省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年终评优一票否决。

1.调解程序。平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按程序先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村级调解无果或调解不服的,再由村委会报告镇人民政府调解室,由镇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无果的再由包案领导牵头负责,组织村干部、镇下村干部、辖区司法所调解员或镇级相关人员联合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建议引导走法律途径,上诉解决。

2.调解应注意事项。调解过程要把握好尺度,要站在中立的角度上,不可以将私人感情及关系带到工作中来;在调解中要做到依法依规、不偏不袒、有理有据、公平正义。

3.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对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排查出的各类信访及矛盾纠纷事件,落实责任主体和化解责任人(即“x+x+x+x”:x名联村领导、x名驻村干部、x名辖区民警和x名工作人员),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专班负责,同时对相关调解责任人加强跟踪督促,限期化解,做到案结事了。

4.提高群众意识。镇直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要提高群众意识。在群众来访时要有耐心、态度要好,尽好自己部门的职责,做到不推诿,努力为群众解决问题,做好接访记录,避免引发群众闹事上访。

5.加强配合、联动。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之间要加强联动,要紧密配合,如需派出所配合,由镇综治中心协调联系辖区派出所配合。避免把好事办成坏事,要兼顾好相关群众的切身利益,避免引起更大的矛盾纠纷。

6.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要加大《信访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按照信访条例和规定不越级上访。

7.各村、社区、单位每月**日将矛盾纠纷和需要调解的相关信息上报到镇人民政府调解室。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观湖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区司法调解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和-谐稳定。为此,为确保全年社区民事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巩固,完善和提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1、利用宣传栏等社区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居民小组组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根据社区人员的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按时对文化程度,基本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的人员进行更新,确保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的生机和活力。

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想调解,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本年度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时间作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结合,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以上。

社区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五个方面入手:

1、组织社区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居民组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5、依据开发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按时上报。

要以创市优秀调解委员会为工作目标,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每个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本年度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居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

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了解村情民意;

二是治保员和人民调节员既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的时间对本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

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长松村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村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3、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向村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

自成简快速通道项目在我村动工以来,就给本村人民群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房屋因施工放炮产生裂缝问题,同时也给我村村民带来不稳定心理影响,我村及时的向政府报告此重大矛盾纠纷。

我村目前没有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2人,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帮教人员谈心,具体由人民调解员和帮教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帮教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20xx年长松村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长松村村民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长松村而努力奋斗。

人民调解工作简报

“是非公开议,有理大家评”,把矛盾化解在阳光下的“人民调解日”活动1月6日在辽阳市辽阳县12个乡镇全面启动。当天,下达河乡“妇女儿童之家”内座无虚席,一起邻里纠纷在这里接受调解。县委书记王忠学,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国土局、县政法委、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以评议员身份与乡两代表一委员、乡综治办、乡司法所、乡法庭工作人员组成调解评议团,现场进行了调解,下达河乡6个村的村书记、村主任旁听了评议调解。

矛盾双方产生纠纷的起因是由一方当事人私自改扩建自家院墙、大门引起的,是前院邻居,另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为给自己生活带来不便,影响了他的正常生产生活,虽经当地多次调解此纠纷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调解评议团现场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1个多小时的努力调解,最终双方当庭和解,达成协议。据了解,从20xx年开始,辽阳县将每月第一周的周五确定为全县“人民调解日”。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各执法单位相关执法人员以及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村民代表等组成“调解评议团”,每个乡镇人数不少于50人,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别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加入“调解评议团”。“调解评议团”将以各乡镇为化解矛盾的主阵地,与群众面对面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运用教育、协商、疏导、释法等方法引导当事人明辨是非,合法维权。

活动当天,12个乡镇的16件案件被拿到本乡镇的调解评议现场,现场“评理”。县领导及县、乡(镇)两级调解评议团成员通过入情入理的现场沟通、调解,帮助矛盾双方解开了心结,理顺了怨气,有的当事人在现场就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此次活动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10件,初步达成和解意向4件,有2件案件未能在现场达成和解,须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辽阳县首个“人民调解日”调解成功率达到87%。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最好的原创免费公文站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138宗,其中130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进行普法教育,增强村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村党员、干部培训、村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村民的法制意识。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我们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xx社区(xx镇)调委会在市、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x起,其中婚姻x起,邻里纠纷x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xx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xxx”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五)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七)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社区(xx镇)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镇)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xxx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xxx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全年xx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

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城镇(社区)而努力奋斗。

xx镇司法所/xx社区。

20xx年x月x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xxxx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率10xxxx,成功率达9xxxx。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xxxx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xxxx,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3宗,全部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xx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0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9月15日上午,长塘镇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会议在镇政府大会议室召开,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全体人员、镇直及驻镇单位一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村(居)委会及各单位就半年来的工作及近期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及调处情况作了汇报交流。镇司法所所长潘沾凯充分肯定了各村(社区)半年来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长塘镇上半年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安置帮教等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分析长塘镇人民调解工作现状与目前存的'问题,要求各单位、村(社区)调委会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工作思路,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以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为平台,不断完善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继续落实村、社区法制宣传、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三是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提高人民调解整体业务水平。

最后,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黎承闯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社会稳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对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再彻底排查一次,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掌握信息。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三是做到措施要落实,工作责任要到位,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双节期间全镇的社会稳定。

各单位、各村(社区)专职调解员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全镇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