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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疫防控管理制度(优秀16篇)

时间:2023-12-29 11:27:24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是一种针对特定领域或组织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则,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和促进正常运转。它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行为规范,对于组织的管理和运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觉得我们需要制定一套规章制度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下面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规章制度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包括公厕、垃圾站、污水井、果皮箱每日消杀不少于2遍次。

(二)办公场所。楼道、步行梯每天不少于2次消杀,卫生间、食堂、垃圾箱每天消杀不少于3次,门把手、办公楼电脑键盘、电梯按钮、扶手等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每天不少于3次,擦拭消毒后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酒店(宾馆)。除按办公场所做好消杀工作外,客房公共用品用具需“一客一用一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

(四)商城、超市。人员密集对出入口、卫生间、垃圾箱、电梯扶手要加大消杀力度,每天不少于4次。

(五)农贸市场。对出入ロ、公厕、垃圾箱消杀每日不少于4次,其它部位每日不少于2次。

(六)餐饮场所。电梯、公共卫生间、门把手、收银台等高频率接触物体表面每日消杀不少于4次。餐具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餐厨垃圾消杀后要及时清运。

(七)公共交通工具。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车内扶手、把手、平衡杆等载客前要用75%酒精擦拭处理。

(八)生活小区(村庄)。对楼道步行梯的消杀,每日不少于2次,对电梯、垃圾箱、公共卫生间等消杀每日不少于4次,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九)公园游园广场。每日消杀不少于2次,其中公厕、垃圾箱、果皮箱不少于4次。

(十)道路(含公园、游园)。用喷雾车进行喷洒消杀,每日1次,条件允许可增加消杀次数。

(十一)生活垃圾。垃圾箱和周围地面每天消杀不少于4次并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要采用密闭方式,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后都要做消杀,垃圾处理厂每日消杀不少于4次。

(十二)建筑垃圾。对新产生的建筑垃圾,每天至少消杀1次,采用密闭车辆运输,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后都要做消杀工作,建筑垃圾处理厂每天消杀至少2次。

(十三)中高风险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正常标准上适当增加频次。

(十四)出入市ロ封堵点位。对工作人员办公、生活、住宿、休息等场所进行消杀,每天不少于4次;对临时设置的简易厕所进行消杀,每天不少于8次;对过往车辆进行消杀,主要是车门、车窗、车轮(建议用75%酒精),车辆驶离后,用含氯消毒液对地面及空气进行消杀;对出入人员携带物品视不同情况进行消杀。

(十五)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行业规定。

(一)八四消毒液。推荐室内1:40倍,室外1:30倍,疫情期间,建议1:30倍,对空气、地面进行喷雾消毒。

(二)酒精消毒。桌面、扶手、电梯按键等人体接触表面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酒精擦拭后用干抹布擦拭,以免腐蚀物品表面。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

(三)二氧化氯泡腾片。疫情期间建议1:160倍,6片配一壶药(18升),喷洒消毒用。

(四)其他药品按说明书规定使用。

疫情防控校门管理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

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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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校门管理制度

会上,院长传达了卫健局局长马治国通报的当前疫情“三个特点和六个存在问题”;传达了副县长对疫情防控提出的“八条建议”;传达了石常务提出的“三个要求”。我院依照会议精神和要求对工作进行了下一步安排和部署:。

1、加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宣传氛围和落实力度;

3、进一步规范完善院内的洗手设施、设备;

5、安排相关人员对网格责任区进行定期巡察。

疫情防控精选管理制度

建立学校环境卫生检查小组,制定卫生检查标准,指定负责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领导工作。由学校主管卫生人员每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各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督促,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日对上述场所开窗通风情况进行检查。

规范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腋温不超过37.3℃或额温不超过36.8℃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规范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卫生保健室和独立的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要用医疗废物专用袋严密包装,并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要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氯含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等;按照《医疗废物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做好不同垃圾分类处理。

为了有力地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当前疫情,将新冠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省、市、县有关加强学校新冠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钟和晚自习下课前30分钟测量宿管人员的体温,确认没有异常后准许上岗,并做好记录,所有参与宿舍管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2.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入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实名登记验证并须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

3.发现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4.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经14天隔离观察无后方可上岗。

5.宿管人员夜间全部入住学生宿舍楼,实行统一封闭管理,不得脱岗或随意找人顶岗,严禁在宿舍楼内饮酒。

二、场所清洁消毒。

1.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的清洁消毒,特别是楼梯扶手,门窗,楼梯等使用频率高的区域,并定期对学生宿舍室内进行消毒..

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3.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废弃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时对垃圾投放点进行消杀。

三、防护物资配备。

1.给宿管人员配备数量充足的红外、水银测温计。

2.有条件的学校在宿舍配备移动紫外消毒灯,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储备一定数量供学生应急的口罩。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疫情防控校门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字[]10号)精神和安排,为有效保障师生员工及家属身体健康,从即日保卫处将加强校园和家属区出入人员及车辆管控工作。

1.进一步加强新、老校区所有门的管理,含家属院、附中门,除医疗救护、消防、应急等特种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它社会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2.师生员工和家属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校徽、身份证等)进入校园和家属区。

3.凡进入校园和家属区的人员均需在门卫处进行红外线体温测量。

4.请师生员工和家属无特殊原因不要外出,不要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5.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门卫管控措施并及时发布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疫情防控精选管理制度

1.校园环境卫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功能室、宿舍、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校舍进行清扫与消毒。适时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不少于三次以上,每次至少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暂停使用中央空调。

2.校园室内外公共场所卫生。减少室内外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室外公共场所每周消毒一次。

3.校园内公用设施卫生。安排专人保洁,对门把手、电梯、楼梯扶手、课桌椅、讲台台面、电源开关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每日1-2次,在放学前后进行,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以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4.食堂工勤人员卫生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每天对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晨检和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帽子手套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抓好食堂人员个人卫生,严格按规范洗手消毒。

5.餐具清洁消毒使用。餐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鼓励学生自带餐具。餐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煮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

6.校园内厕所消毒管理。厕所要保持清洁无异味,每日消毒。如为旱厕,需有漂白粉覆盖消毒,每日不少于三次。

7.车辆出入管理。严禁车辆出入校园,教职工或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在校门口进行消毒处理后方能进入校园。

8.消毒剂管理使用。专人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自我防护措施。

疫情防控校门管理制度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校秋季学期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校园出入管理办法。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主要出入校门为迎西校区南门、虎峪校区北门、明向校区东门;其余校门为预备校门,根据实际需求可定时或随时打开,满足正常教学和工作需要。

目前根据职工上下班需要,迎西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明向校区西门面向教职工定时开放,时间如下:

迎西校区和虎峪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单向通行):

7:00—8:30、12:00—14:30、18:00—19:00;

明向校区西门:7:30—9:00、17:00—18:30。

(明向校区西门全天候对班车开放)。

1.本校在编职工凭工作证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2.非编职工凭工作证(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3.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的社会企业人员持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4.职工因事、因病离开学校驻地,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办理请销假手续。外出期间的个人防护指导和防控健康管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原则,持续落实身份识别、健康管理、轨迹追踪、测温等管控措施。

2.学生持学生证、一卡通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加盖学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的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件,可以离开校园,前往学校驻地(太原或晋中市)区域内活动,出入时间为当日7:00-22:00,不得在外住宿。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或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经测温正常后入校。

3.因普通疾病、科研活动、求职、探亲等原因,确需离开校园驻地,须严格按照学生请销假报告制度履行审批手续,持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离开校园。返程前,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完成健康和行动轨迹核查;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和健康码、请假手续后经测温后入校。

4.学生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到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留存行程轨迹备查。导师(辅导员)和所在学院承担相关防控管理和健康管理责任。

1.师生因特殊原因确须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由单位负责人(辅导员、导师、学院、学校学生工作管理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校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返程前须提前联系所属单位、学院,向学生管理部门、人事处、校防控办报备,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当日,按照实时属地防控政策,在校医院和校防控办的`指导下,落实隔离和核酸检测防控措施,确保健康后方可返岗进入校园或返回宿舍入住。

2.高度关注境外师生。目前尚在境外的师生,如近期有回国意愿,需先报请本人所在社区、二级单位和校国际合作处批准,向人事部门、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校疫情防控办报备。回国后要按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工作。境外师生返校前,须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前核查其入境口岸所在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返并后居家7日内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正常说明,满足防控要求,方可入校。

3.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抵)校人员摸排、管控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学院、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人事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台账管理要求每日按时上报行动轨迹、身体情况、隔离情况、核酸检测情况、所在社区报备情况等相关防控信息。

1.其他所有进入校门的人员(含司乘人员)应履行审批手续,入校时应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

2.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公务来访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提供服务保障人员(未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及车辆,均需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入校审批:

公务来访入校,由接待单位负责人审批,保卫部门核验后,进入校园。

一段时间内(或长期)往来校园的工程施工或为学校提供服务保障人员,由接待单位审批,办理专用证件,报保卫处备案。入校时,经保卫部门核验,在限定时间内进出校园。

外来人员入校前的健康核查、入校后的健康监控和防控管理由接待单位负责。

3.120、119、110、校医院转诊车辆、紧急抢修等各类应急车辆可直接出入校园。应急处置结束后,所涉单位立刻以书面形式向保卫部备案。

疫情防控指南和防控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系统由保安部经理负责管理,当班班长负责保管、使用和维护。

二、消防控制系统要保证全时开启和运行,未经保安部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关闭系统。

三、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报警后,要及时通知班长到达报警点,迅速处置报警原因,并做好记录。

四、对高价值仓库等重点部位要全时布防,因工作需要出入时,要经班长以上人员同意方可撤防,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布防。

五、当遇有报警器报警时,要及时通知就近值勤人员和班长,值勤人员要在10秒钟之内到达报警地点,迅速处置现场事态,遇有紧急事态时要及时汇报上级。

六、各领班每周对红外探测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维护、保养,每天都要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设备的良好性能。

七、当遇到停电、设备发生故障或遭到人为破坏时,当班领班必须立即调配人员把控各出入口,迅速汇报,确保仓库安全。

八、红外探测设备的密码由保安部经理负责更改,经经理授权方可对红外探测设备进行布、撤防。

九、红外探测设备安装单位要每季度至少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当接到故障维修通知时,最迟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保证最短时间内修复完毕。

十、红外探测设施由当值被授权的保安人员负责布防和撤防,每次布防和撤防时都要认真登记时间及记录异常情况。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__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上下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2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2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防疫及卫生消毒。

(1)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2)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疫情防控食堂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管理制度为科学有效地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预防和控制病毒在食堂蔓延,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食堂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发生疫情感染,根据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通知要求,有效的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管理员、采购人员、厨师,上班进入食堂前测量体温、洗手消毒;如身体不舒服、体温不符合要求严禁上班。

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严格排查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是否有发热、咳嗽症状;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晨检测量体温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从事食品加工操作从业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2、每天对食堂操作间、餐厅等食堂公共区域餐前餐后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门把手、地面、出餐窗口、水龙头等使用酒精擦拭(见附件:项目部食堂消毒登记表);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规范出餐、操作场所管理。食堂启用前,要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食堂启用后,要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出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

3、食堂管理员、采购人员、厨师,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防护帽、工作服进行加工制作和服务,并及时更换口罩、防护帽及工作服。

4、勤洗手,烹饪前、烹饪过程中接触不洁物品及便后、烹饪完后等均要用流动水、洗手液(肥皂)充分洗手。

5、采购食品及原料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尽量采取定点配送方式,供应商配送食材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其体温测量,避免与其近距离接触,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不得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

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

6、食堂操作间、公共场所餐前,餐后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

7、做好厨具及餐具的消毒处理;一次性的用品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七、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有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8、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提供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着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做到营养配餐,清淡适口。食材选择荤素搭配、粗细搭配,蛋奶兼并,多吃新鲜水果蔬菜,均衡营养有助于提升免疫力和抵抗力,减少基础疾病。

9、不囤积食物,易腐烂的果蔬应现吃现买;为了减少外出,可适量储备耐储存的冷冻肉类制品、根茎类蔬菜等;按照各种食材适宜的保存条件贮存,不吃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10、肉蛋禽和水产品等食物需彻底煮熟,剩菜剩饭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疫情期间尽量不制作凉拌菜。

11、做好的食物尽快食用,若不能及时食用,熟食在室温下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保持其中心温度维持在70摄氏度。

12、加工过程中应使用两套刀具、砧板、盛放容器等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13、合理膳食,饮食要荤素搭配,谷豆混吃,蛋奶兼并,果蔬充足,少吃肥肉、烟熏和腌制肉制品,少吃高盐和油炸食品。足量饮水,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机体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减少基础疾病。

14、用餐前请洗手消毒;除用餐外请勿摘下口罩;按批次分时进行就餐,保持一定距离,不面对面用餐;用餐时请勿交谈、缩短时间;不传递、不接受他人传递的菜肴;用餐结束,尽快离开餐厅。

15、采用分时就餐,延长供餐时间,按照班组房间分时段进食,避免人员密集,用餐期间不得面对面就餐,严禁边就餐边聊天。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餐余垃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附件:项目部食堂消毒登记表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食堂内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查,体温超过37.3℃,劝其进行治疗,进行自我隔离。

2、食堂工作人员,每日工作前,戴好医用口罩,并对手部采用75%酒精消毒。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3、食堂工作人员,每日在7:00、11:00、17:00,对地面、桌面使用84消毒液进行喷洒。

5、食堂内餐具:不锈钢碗、盘、盆、筷子,每日早中晚,对清洗后餐具进行高温消毒(100℃消毒20分钟),未消毒的餐具禁止使用。

6、餐具统一由员工自配,禁止自行取拿公共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7、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服、手套清洗后使用200-250ppm次氯酸钠消毒,烹饪工具:不锈钢刀、铲、盆、盘进行高温消毒(100℃消毒20分钟);菜板、操作台、洗菜框等每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清洗干净、擦干采用75%酒精喷洒消毒;毛巾、抹布、清洗槽使用后采用100ppm次氯酸钠浸泡消毒。

8、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

9、采用分餐进食,按照班组分时段进食,避免人员密集,用餐期间不得面对面就餐,严禁边就餐边聊天。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疫情防控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消毒及清洁人员管理制度1.消毒作业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

2.配备消毒液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消毒液触碰身体;3.消毒液严格按项目规定及使用说明的配比进行调配;4.项目办公区域(楼梯、楼道、各办公室门、宿舍门把手、宿舍)、员工生活(宿舍、楼梯、楼道)、厕所、浴室、洗手间、食堂周边及其他公共区域每天上下班进行喷雾消毒,各办公室下班后使用喷壶进行喷雾消毒。

5.会议室、接待区使用后即进行消毒,洗手间消毒频次为每日不少于2次,消毒部位为门把手、水龙头开关、厕所、浴室地面。

6.清洁人员应及时对废弃口罩、餐余垃圾进行处理,处理时应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管理,确保防疫质量和物资正常供应,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出入、门卫管理制度1.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个人防护(防护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门卫逐个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查验健康码及健康登记码),值班员严格按照登记表登记。如体温在37.2度以上的,或有与湖北以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相关人员接触的,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项目工程区域内,要求该名员工立即单独走到空旷处,值班人员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等待下一步指示。考勤尽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如无法识别,采用手工登记方式。

2.大门内外区域、通道口及门卫室定期清理及消毒,登记使用物品应及时消毒(消毒液喷洒、酒精擦拭等)3.一般情况下,防控期间严禁非项目人员进入本工程区域内,如确需进入的,需报请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门卫按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离开本工程区域,如因生产需要确需离开的,,门卫做好相关进出记录,如离开本工程区范围办事的员工,进本工程区域前应侧体温,并做好相关外出路线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

5各班组长要严格管控约束本班组人员,要求上岗途中和作业时间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成群结伴聚集;每天下岗后,自觉回住所洗漱、休息,禁止私自外出、闲逛、游玩等;施工、生活用品由班组长做好统计,定期统一集中购置,尽可能的做到减少外界接触。

6、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各门卫负责快递收发工作。所有员工到门卫处收发快递时严禁进入门卫室。

7、内部车辆消毒管理(1)专人专车,严禁驾驶、用车混乱,便于防疫开展。

(2)对于外联用车,应建立严格的消毒、灭杀制度,并停放至至项目指定区域,并不得用于内部活动;外联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毒杀菌,进出项目均需消毒,并填写消毒清理记录,交综合办审核签字确认。

(3)对于内部用车,应严禁驶出项目区域,用于内部人员上工、物料运输等。

9、外部机械设备消毒管理(1)对于运输车,吊车、砼罐车等服务于施工生产的设备,应在项目综合场站进、出口区域或工作、存放场所区域进行定期喷洒消毒液等防疫措施。

(2)对于该类设备的操作人员加强体温量测的频率,每次对车辆喷洒消毒时,均对相应车辆的操作人员和随车人员进行体温量测,并详细询问、记录车辆最新动态和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

相关登记记录汇总后交项目部存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幼儿园教职工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切实维护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制定了《xx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教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每位教职工,具体内容如下:

1.上下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开园一个月内上全天班,集中人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上下班实行钉钉(或门禁卡刷卡)考勤,每日打卡2次,未打卡、迟到、早退一律纳入月考核。

(3)全体教职工每日上班、下班2次接受体温检测、身体健康状况询问并登记在个人身体健康状态登记档案上,专人(门卫及行政值班)在传达室督查每位教职工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工作并进行考勤打卡,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居家医学观察或就医诊治,上报当日值班园领导。

(4)全体教职工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健康监测及报告。

(1)疫情期间,保健医生协助行政部门对所有教职工建立“一人一档”身体健康状态登记制度,同时要做好因病缺岗人员追踪,每日及时掌握健康状况,做到日报告、零报告,由医务室、行政值班领导负责双向检查、督导、反馈。

3.防疫及卫生消毒。

(1)全体教职工在教学、办公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指定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2)非食堂送餐人员不允许乘坐餐梯,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要向当日值班园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乘坐电梯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保持距离,如乘坐时触摸过电梯部件(如按钮或扶手等),出电梯后应尽快洗手或进行手部消毒。

(3)疫情期间,教职工不聚众聊天,不串班,不串办公室,不进行集体活动;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办公用品进行消毒;其他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沟通,多采用无纸化办公。

(4)每日按要求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室内停止减少使用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重点加强门卫、食堂人员、教师的防疫工作及食堂、公共区域、集体宿舍区的卫生消毒工作,由办公室、医务室、当日值班园领导负责三向检查、督导、反馈。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i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1)、成立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等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对我公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

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台账。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一、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托幼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开园条件核验细则》文件精神和《xx市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成立幼儿园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疫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疫情防治工作,确保疫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1、规定幼儿园疫情报告程序,保证疫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卫生保健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疫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疫情报告时限内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主管单位。

4、建立幼儿园疫情登记专册,做好疫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幼儿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开展每日幼儿晨午检工作,掌握幼儿疫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疫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展午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午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每周一次由保健医师对全校师生健康、疫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一旦发现疫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儿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疫情在校内传播。

2、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幼儿园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疫情终末消毒工作。

五、严格幼儿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保证幼儿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幼儿免疫水平。

六、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幼儿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预防知识。

一、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管理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

二、学校各部门需添置日常办公用品、消耗性小额物资、低值易耗品(即采购金额低于人民币500元的采购项目),到总务处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总务主任把关,负责采购,500元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告,经镇分管领导批准,报教育局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四、凡通过招标定点供应的校服、簿本、教学实验操作材料、学生床上用品,以及学校食堂米、面、油、酱油、醋等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

五、购回的所有物资都必须由部门管理人(或使用人)按发票上的数目清点验收物资、签名负责,关于性能、质量较专业的物品无法检验的,可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检验。

六、所有物资的发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货人)签字,然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入帐。

(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二)不聚集在一起进餐。

(三)在政府没有解除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之前,工作期间员工要主动佩戴口罩;即使戴了口罩,也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

(四)参加会议时,戴口罩,与其他员工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会议能线上完成的,尽量线上完成。

(五)按照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手背对手心、手心对手心、手掌对手心、手指对手心、清洗手指、清洗手腕、清水认真冲洗。重要提醒:洗完手关水前,要洗干净水龙头,再关水。

(六)多人住的房间进行管理。房间要保持开窗通风;同宿舍的员工相互间尽量保持距离;衣服放置不要交叉,每个人的衣服单独放置;不共用水杯、毛巾、餐具等,能煮沸消毒的物具要煮沸消毒;员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报告管理方。

培训班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及师生的身心健康,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主要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及省、市防疫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校外培训机构范围。

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不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

三、日常管理。

1.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全面加强思想建设。

2.全面落实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要求,严禁违规培训行为。

3.管理规范有序,办学许可和法人资质、教师资质等资格齐全。严禁容留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4.加强制度建设,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和法人证书等信息。

5.加强对机构安全、消防工作的自检自查。

1.加强对机构从业人员和学生的健康管理,“一人一案”建立台账。

2.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把入口关。做好防疫物资和场所的准备工作。配备足量的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要有专门的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存放室,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3.做好疫情防控日常操作。建立教职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缺课学生追踪制度。

4.教职员工按照要求自觉接种疫苗,在未接种疫苗期间每7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防控指示精神。

2.督促各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消除一切风险隐患。

3.坚持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二)校外培训机构职责。

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大局出发,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自检自查和日常情况报告工作。

六、责任追究。

1.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者,进行追责问责。

2.校外培训机构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学生及家长要自觉接受管理。对违反疫情要求的学生和家长,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