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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疫管理制度范文(16篇)

时间:2024-01-12 18:02:34 作者:梦幻泡

在人类社会中,规章制度是统治力量与国民行为之间的纽带,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学校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此次防疫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出入库管理制度,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1.防疫物资由校新冠肺炎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由后勤管理处按规定负责物资的出入库。设物资管理员一人,记账员一人(均为兼职)。

2.防疫物资存放地点:真知馆4楼。

3.防疫物资管理做到规范化,既要保证物资安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又要做到入出库均要有规定的相应手续。

4.防疫物资主要包括:红外额温枪、体温计、口罩、消毒液、医用手套以及洗手液等。

1.下拨、自购、捐赠等无论何种方式收到的防疫物品收到后物资管理员首先办理入库手续,按照物品的相关来源材料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做好物资和相关来源材料的交接手续。

2.物资管理员将入库物资的相关材料交记账员登记账目。

3.物品入库,要按不同的类型、型号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到规定位置存放,在存放时要做好防护处理,保证物品的安全。

4.物品入库管理要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发生问题不能随意更改,应查明原因。

5.库房保持通风,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摆放规范合理。

1.需领用物品,领用人应填写《防控物资领用表》,并报校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批准签字后,交物资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2.物资管理员将物资领用表交记账员记账。

3.物资管理员每日盘查库存,与记账员核对账物。发生问题不能随意更改,应查明原因。

4.做好库存物资管理,随时报告物资的库存情况,为防控工作做好物资保障。

疫情防疫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落实每日早班会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单位每日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早班会,将疫情防控内容纳入每日早班会教育内容。

2、在工地出入口处、各楼栋安全通道处、作业面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图片和宣传标语,在入口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标语和宣传片。

3、分包商对工人进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时长不少于15天且教育不得将人员集中在一起开展,可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员在工余时间尽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动。

5、要对测温、消毒等作业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等工作的专项培训交底,对保安、保洁等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测温仪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项培训,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区域范围交底等。(注:84消毒液与酒精不得混用)。

6、体温测量人员需要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与入场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将入场教育、防疫教育等资料整理归档。

7、做到科学防控,要以各参建单位、班组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监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正确使用。

消毒制度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必须消毒杀菌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坚持每天全面消毒,出入口、门卫室、食堂、宿舍、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地方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2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杀。房间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5、采用分食就餐,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台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用,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材,摘手套后及时消毒。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7、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疫情期间防疫物资发放管理制度

1、学校总务部门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及时足量地采购质量合格的各类疫情防控物资。

2、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3、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4、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1)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2)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防疫的管理制度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7、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物资入库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

三、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

四、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

六、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七、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无漏雨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八、严禁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疫情防疫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市教育局、苏州大学、区教体文旅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幼儿园决定从2月1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月1日起,校园加强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二、延迟开学期间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需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进入,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5℃不得进校。家长、幼儿一律不得不得进入校园,有事可与班主任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新式沟通。开学后师生员工按规定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规定的方可进入校园,不符合规定的幼儿在隔离室等待家长接去就医。

三、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

1.入园时间为7:45-8:45,期间家长将幼儿送至园门口,由幼儿自行进入校园,托班幼儿由班级老师负责在门口接,进入校园先洗手再晨检,晨检通过再进入班级。如有疑似,进入隔离室,并马上通知家长。

2.离园时间托班15:40-15:50,小班15:50-16:00,中班16:05-16:15,大班16:20-16:30。一班家长按顺序在园门口排队等候,二班家长在食堂南面小路上排队等候,三、四班家长在小树林至纵横楼前道路等候,排队时彼此之间间隔1米,教师将幼儿带至园门口场地3路纵队站立,按照1、2、3、4班从北往南依次排队,家长刷卡入园,教师喊幼儿姓名并放行。

3.中午离园幼儿实行错峰措施,托、小班11:45起,中大班11:50起,由班级老师带到园门口交给家长。家长需提前5分钟到达园门口,按照时间段分批站好等候。

四、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五、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教职。

工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分管园长同意、传达室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入校。

六、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校,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经园长室同意,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七、开学后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一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及升旗仪式。

八、开学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餐,教职工中途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佩戴口罩直到最后用餐时,同向就坐用餐等)。

九、加强消毒通风。公共区域、食堂、教室、卫生间要按规范每天消毒、通风。个人要讲卫生,不串班,勤洗手。

十、加强人员管理。凡外地返苏的教职工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方可到校。

十一、上级有关部门如有补充意见随时补充。

以上规定,要求大家自觉遵守,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电话:6511257。

学校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积极筹备卫生清洁消毒物资,为开学和开学后日常防疫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一定要规范储存、使用和管理,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清洁消毒物资包括消毒剂和消毒器材。消毒物资存放在学校专用存放地点,场所应选择在有监控覆盖的地方,并离开学生活动区域。

2.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除湿、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存放场所封闭管理。存储仓库要悬挂警示标牌,设置警界线等隔离措施。

4.物资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将安全管理制度、每种消毒剂安全使用说明在存放场所放大张贴。

6.安排专人出入库管理,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包括来源(接受捐赠、购买)、数量、购买(接收人)、入库时间等。

7.物资出库做好登记,对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量等详细记录。领取和归还均双方签字确认。

8.向使用人发放消毒用品时,应附送简练表述的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人要做消杀情况记录,包括消杀时间,区域(面积),可在归还物品时记录备案,存在问题及时向主管人(保管人)反馈。

10.消毒剂(粉、片、液)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比、使用,严格遵守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1.消毒剂和消杀用具应即用即还,或每日取还。不应在固定存储场所以外其他地方存放。

12.管理人员要定期查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负责人和检查人。

13.消杀要适时、适度、适量,防止过度消毒引发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学校可复制本制度内容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学校公布制度时,应同时公布责任人(尽量双人管理),以确保制度落实。

医院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医院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精选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学校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和学校防疫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以下称防疫物资)是指用于疫情预防、诊断、处置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消毒药、防护服等一系列物资和设备。

三、防疫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四、城东小学疫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校防疫物资的计划、储藏、发放、使用和管理。

五、防疫物资入库应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要标明名称、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并有物资管理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

六、防疫物资出库应根据本校防控工作的需要发放,发放时填写物资领用单,领用单上标明领取单位的名称和应急物资的名称、单位、数量等内容,并有签发人和领用人的签名。

七、防疫物资保管员依据物资领用单发放,定期核查防疫物资的库存情况。

防疫管理制度

1.1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员工良好的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卫生防疫工作,减少以致消除传染和疾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防疫管理。

2.1公司党委书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分公司党支部书记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

2.3项目部是卫生防疫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2.4公司工程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会负责综合办公室、党某某、安全管理部对所属项目的卫生防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1一般管理要求。

3.1.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制定突发卫生防疫、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3.1.2加强用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严格实行新进工地人员体检制度,确认身体健康。对施工人员的流动情况要及时掌握。

3.1.3加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网络、现场展板和手机终端进行相关的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地应密切关注新闻媒体有关传染性疾病的报道,掌握相关知识,并及时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使职工提高卫生防疫意识,自觉搞好个人卫生,主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1.4食堂应选在上风口,远离厕所(不小于30m)、垃圾站等有毒有害场所,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

3.1.5食堂应设饭厅、操作间、熟食区和库房,且要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3.1.6发现有员工患有传染病或是病原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3.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有排水措施无积水。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常规每天2次对空气、医用物品、物体表面等采用1000/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并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记录。

(3)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标准预防措施,为工人班组人员提供一次性医用口罩。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和酒精速干手消毒剂,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班组人员应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4)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5)对员工上下班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的过往史、接触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全员参与的疫情防控体系。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每日至少4次以上消毒及工人出入测温并保留相关记录。

3.2.1疫情防控措施。

若施工现场确认有员工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立即通知项目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员工复工岗前无条件接受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项目防疫工作小组对新冠肺炎流行病史咨询,体温、血压、心率测量,呼吸道症状筛查。员工复工岗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14天的出行时间、地点、轨迹核实登记,并向项目部报备、员工必须向项目部提供的自我出行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书。

3.2.2疫情防控相关处罚。

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的按《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防疫管理制度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防范和控制疫情在我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保持临时隔离室通风换气。使用后定时开窗通风。

2、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安排专人对临时隔离室每日中午和晚上进行喷酒消毒。

3、临时隔离室只接待疑似病例、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其余患者及健康学生一律不得入内。

4、临时隔离观察患者,由校医使用专用登记簿进行登记。

5、接待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必须戴口罩进行诊治,诊洽结束立刻洗手消毒。

6、如校医接到班主任报告、发现有异常学生时,要依据应急处置预案安排应急人员前往搀扶将异常学生立即带至临时隔离室,并告知班主任自报告起要减少其他师生与该生的接触;且该班学生不串班,不混班。

7、发现应临时隔离观察患者,立即电话报校长室,患者及陪同人员不得离开隔离室,待上级派员来校进行处置;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8、视情形,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应进行隔离观察;对患者到过的地方加强消毒。

9、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治愈后,须有医院证明,经校医确认同意后方可复课。

防疫封闭管理制度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省多地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属地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实行学校实施封闭管理。

1、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暂停校园内升旗、研讨会、全体教师会等聚集性活动。

2、加强学生管理,实施“校长-分管校长-主管处室-年级组-班主任”五级分层管理机制,按要求上报每日排查信息,住校学生不得出校,如因身体原因或特别重要事项需出校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走读学生要严格遵守“两点一线”(学校-家)闭环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前往除学校、家庭之外其它任何地方。

3、严格执行教职工入校身份核验程序,验双码、测体温,校外人员一律不准入校。非本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和家长在校门口探访。

4、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填报疫情防控排查信息,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会、不聚餐,不进行网上购物、不收发快递,不外卖点餐。

5、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随时做好全面转入线上教学的准备。

6、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单元,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和行程轨迹,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7、严格防控措施。未报批外出离安和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师生员通报批评,并按学校相关纪律处罚。

8、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学校值班值守制度,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旦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

9、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不遵守学校防疫规定,不配合落实相关管理措施,故意破坏学校防疫设施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学校防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属地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疫情管理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上班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为群众办事。办公楼内不随意走动,不得串岗聊天。

2、尽量采取电话、粤政易等无接触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3、每日对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办公桌面、键盘、鼠标、文具等常用物品及公用物品进行消毒。

4、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职工,第一时间向镇党政办报备,并及时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将诊断结果向分管领导说明。

6、增强家庭防范意识,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防范和杜绝参加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7、全体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口罩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废弃口罩应投入垃圾桶内。

8、自20xx年2月8日起,镇机关内(含门卫)暂不接收快递(物流)配送。

二、疫情防控期间出行规范。

1、严把办公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出访,做好进出人员询问、登记等工作,有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

2、全体机关干部非必要不离埔(梅),确因特殊原因需离梅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向党政办报备,外出期间和返梅返埔都必须按照要求落实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3、凡是市外返岗或者密接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提前向镇党政办报告行踪,并自觉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4、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公车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防疫管理制度

规范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疫情防控措施周密、安全、有效。本制度适用于从国外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等疫情防控管。

(一)成立公司进口货物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负责进口货物从装卸至加工完毕的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蔓延。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进口货物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进口货物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情况。

4、密切配合职能监管部门对进口货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1、实行进口货物专仓储存、专人管理责任制,不得与国产货物及其他物品混放。

2、查验“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证明)后方能卸车并办理入库。认真填写《进口货物入库台账》,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物流路径、货物流向、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货物信息全程可溯。

3、负责进口货物专仓管理,不同批次的进口货物要建立每批的出库记录,及时填写《物料卡》记录货物领用及退库情况。

4、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1、生产车间负责进口货物出库至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货物疫情防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加工。

2、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货物,根据排产情况单独填写进口货物领料单并按需领用进口货物,不得多领备用或在车间暂存间存放进口货物。生产加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进口货物的领用及退库工作,在专用的指定区域存放。

4、操作人员领用、使用进口货物时,要严格执行防疫防护要求。

2、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4、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应检尽检制度及健康监测制度。在接触进口货物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1)负责进口货物收发、核对,保持帐、卡、物一致;

(1)进口货物出入库,应认真核对,确保收发数量无误;

(2)发现收发错误时,应及时与车间或采购人员核对盘查。

(2)按要求整理库内物品,堆放在指定位置,标签明确,堆放整齐,不超量、不超高。

(1)仓库由防疫实施员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灭毒,并做好防疫实施记录;

(4)公司疫情防疫员毎周不少于一次检查防疫设施、标识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情况。

1、加强全员组织学习,每周组织学习上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等相关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提高公司员工疫情防控能力和法规观念。

2、制定疫情防控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法,提高公司员工专业能力和法规观念,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3、定期组织员工以自学、研讨、讨论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学习,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4、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1、建立疫情防控专门档案,凡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口货物计划、统计资料、会计档案、经营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列为归档范围,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查阅方便。

2、疫情防控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公司内各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疫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