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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教师改革方案

时间:2023-08-08 14:28:18 作者:韩ll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镇江教师改革方案篇一

(一)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二)各中小学校要依据真实情况为本校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首次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 对不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准予定期注册的;

2. 对符合教师定期注册条件者不予定期注册的。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镇江教师改革方案篇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81号)精神,为确保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通过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推进教师的职前教育和职后培养,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提升云南省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定期注册,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促进教师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健全教师资格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主要原则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人,试点市、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曲靖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政策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注册业务指导和相关工作协调。曲靖市教育局和富源县教育局成立相应的定期注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地区定期注册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具体工作要求

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的对象、注册条件、申办程序以及结果的运用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

(三)加强保障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要求提交的材料多,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定期注册不允许收费,因此试点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提供相应的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时间安排


内容

镇江教师改革方案篇三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中高考招生改革方案将于今日正式公布。昨日举办的2016年“展望‘十三五’发展谱新篇”系列形势政策第二场报告会上,市教委副主任李奕以《考试评价改革背景下的教育教学(育人)改进》为题作报告,并现场回答听众和网民提问。

考试考什么?

考出课堂表现与能力

昨日上午,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奕在“展望‘十三五’发展谱新篇”系列形势政策报告会上,就“新考试评价方案的核心价值取向”、“近年中高招改革的走向与目标”、“考试命题方向的突出特点”、“考试评价改革背景下的教学改进”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李奕介绍,今后的中考会主要关注对学生四个方面的考查。

首先是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包括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和古人刚健自强、与人为善等思想精髓,也会从一些红色经典、历史题材作品中出题,从日常生活中的节日、节气、琴棋书画、笔墨纸砚等知识中出题。

他还表示要把学生的课堂表现考出来,因此试题要把课堂学习过程、学生的发问、师生的互动考出来;要设计开放性试题,不考对和错,而是考查理解的深和浅,让学生尽情思考,展现他的思维过程。

同时要关注学生的基础和积累,重视基础,考查基础知识的扎实、宽厚;题目可以源于家庭、社会,与生活结合起来,让学生感觉所学的知识是有用的,能够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能解释生活现象。各学科要充分关注学生在校生活实际,如10%的社会实践课程、科学动手实践活动课程、社会大课堂等。

最后还要考出学生的能力,“试题要注意考学生的思维”,李奕说,要考查九年基础知识的掌握能力,而非做题的能力;改造难题,不让学生把能力固化到做题上;试题要引导教学的走向,使得教学聚焦思维方法的培养,而不是简单地让学生做难题。

学校怎么办?

昨日上午有校长询问,改革之后,学校育人工作应该怎么做?

对此,李奕表示,改革将倒逼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真正动脑筋去执行新课程方案,而不仅仅只是机械地考虑长短课时等的安排。

他建议,学校和教师要对一些具体的变化有清晰的认知,并依此及时调整教育教学策略。例如,教学转型要关注课堂是否给学生留下回味,是否有思维的延伸;教师转型则要关注教师对学生个性爱好的诊断与发现。学校转型则要关注学校对不同类型学生发展的促进程度。

按照新的考试评价方案,李奕介绍,今后教育行政部门在评价一所学校时,将不再只是单纯地关注学生考试成绩的提升,而是要关注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学校管理是否给了孩子成长发展的空间;不仅包括考试成绩,还包括学校对于肥胖率、近视率等身体健康指标的控制,及社会实践能力的提升等各方面的培养能力,而且学校需要提供多年大数据的积累,这些都是评价学校的基本指标。

老师怎么教?

教师出习题至少30%原创

有教师表示,此次北京市教考制度改革既是基础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也是消费观引导下的广义教育资源供给,即“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将对学校管理体制机制、考试招生录取、课程方案调整、教师培养等多领域带来变革,同时校准人才培养价值取向。

但是今后怎么教?也有中小学教师就改革后如何改进教学方式向李奕发问。

就此,李奕建议,传统教学中追分和追考试的方式要有所变化,学校和老师可创设更多可选择空间,而在课堂上也从传统的引入、讲新课、复习、检测中,留出学生讨论证明的时间。

他开玩笑说,今后要是出现了答不出来学生问题的老师才好。

另外,李奕也要求,今后教师设置习题时,要有至少30%的题目是原创,且增加可选择性和开放性答案,以增加教学资源的供给。

也有家长表示,虽然新政策更加注重过程性评价,有利于逐渐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单一选拔模式,但目前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实下,希望学校、教师对新政策下新课程的设计能跟得上,并符合学生成长的需求。

“会针对新的教改方案,提前为孩子做好规划”,一名学生家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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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教师改革方案篇四

1.按照“国标、省考”的要求,自2015年起,我省将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笔试与面试的科目、试题、方式、标准、时间、合格成绩有效期等,均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按教育部要求,目前由省确定面试标准。

3.面试采取考官主考制度。考官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教研机构专家担任,以教学一线的优秀中小学教师为主。考官由相关部门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二)改革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自我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起,将提高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标准,并改革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办法。

1.提高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019年起提高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过渡办法

考试改革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2)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自考、成招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3)凡2014年参加省级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时可直接参加省考面试;省考面试仍不合格者,原笔试成绩作废,重新参加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三)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目前先行试点,待试点工作成熟后,再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定期注册的对象为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试点期间,暂不包含其他教育机构(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在编在岗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自2015年开始,我省将选新乡市作为注册试点。

四、职责分工

镇江教师改革方案篇五

1.教学人员。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的职务分列。

2.科研人员和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职务名称系列分列。

3.实验人员。按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分列。

4.行政人员。高等学校按正副院(校)长、研究生院正副院长、正副教务长、正副总务长、正副处长、正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分列。

其他需要新增加的职务名称,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另列。

(二)教职员的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1.职务工资。按教职员职务分列工资等级,一职数级,相近职务之间工资额上下交叉。

(1)高等学校教学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一)。

(2)高等学校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二)。

(3)高等专科学校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参考表(见附表三)。

(4)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见附表四)。

(5)政治工作人员参照同级行政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6)其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同类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执行。

2.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高等学校的工人,原则上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结构工资制及其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