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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问题与治理的方案(汇总21篇)

时间:2023-11-07 00:58:27 作者:XY字客 水环境问题与治理的方案(汇总21篇)

计划书是指对未来的工作或活动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提前设定好目标和步骤,以便有条不紊地实现。对于即将开始一项新任务的我们来说,写一份计划书是非常有必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思路和行动。接下来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专家们编写的计划书范文,值得借鉴和学习。

欠薪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20年,xx市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市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谋划,强化工作保障。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治欠保支工作推进方案,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合作,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

(二)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我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至今,我市对x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多次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治欠效果,我市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由我市治欠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对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两个监管”制度推行有序,源头防治成效显著。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民工保证金三方监管实施,抓实治理欠薪重要手段。目前,我市xx个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落实了农民工保证金三方监管,监管金额xxx余万元,监管实施率达到100%全覆盖。同时,我市对新建项目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四方监管模式,实施工资支付过程全程监管,极大程度上避免了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发生。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xxx门巡查企业近xxx家,排查欠薪隐患x起,协调处理拖欠工程劳务费投诉事件x起,涉及劳动者x人、x万元;快速调处欠薪案件x件,为x名农民工追回薪酬x万元。

虽然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去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是开发商通常使用开盘后购买者付款的资金来支付建设过程中的进度款。原因是今年疫情以来,受疫情影响,商品房销售受到较大影响,部分开发商资金回笼不足,导致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及工人工资。

(二)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对部分零星使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原因是施工方对零星用工管理不规范,没有完全落实实名登记,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三)工资结算问题。在建施工项目大部分施工班组工人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原因是劳务公司或者施工班组长对施工全过程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施工班组长(小工头)违规保管工人工资卡。施工班组长以需要向总包备案登记为名,要求工人将工资卡及密码交由工头集中管理。原因是农民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保护意识差。像这种情况,总包已经按时将工资发放到工人工资卡,但工人却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处理起来难度极大,甚至无法下手处理。

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我市将继续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对存在问题追根溯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宣传发动,提高维权意识。由劳动保障xxx门开展向在建工地的农民工进行《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意识。

(二)开展摸底排查,做好正面引导。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指导建筑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督促建筑企业落实“一金七制度”保障措施,规范用工管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对于在建项目的用人单位中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的,及时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落实专人进行跟踪和督促;对于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四)保持高压态势,抓好巩固提高。由治欠办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在x月份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消除各类隐患,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突发性事件,保持打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定期对清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查摆不足,确保清欠工作落地见效。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有关精神,落实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部署大会的有关要求,加快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建设,推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有关精神,落实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部署大会的有关要求,加快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建设,推动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努力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治理水环境为核心,以修复水生态为目标,以治理水污染为抓手,强化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水生态修复,坚持分类防治、系统施治、长效管治、全民共治,全面提高我县水环境质量,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掌握现状、统筹规划。要全面调查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资源、水域岸线管理与利用等现状、系统摸排存在的关键问题基础上,分区域、分流域、分片区,按照一张规划管到底,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

复,系统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要多措并举、建管并重。整体把握我县水环境存在问题及成因,明确治理重点和难点,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针对流域污染源结构及区域分布,分别采取不同措施,有计划有重点的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水环境综合管理成效机制,依法规范各类涉水生产生活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完善管水治水责任体系。

“政同责”、“一岗双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实施赔偿制度和责任终身追究制。

五要主导、全民共治。充分发挥各级委主导作用,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强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形成、企业、公众共治的水环境治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xx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xxx。

副组长:xxx。

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小组,其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1.环保综合执法组。

长xxx。

副组长:xxx。

员:xxx、xxx、xxx、xxx。

主要职责:负责水环境污染治理、综合执法等协调处理工作。

2.工业污水治理组。

长xxx。

副组长:xxx。

员:xxx、xxx、xxx、xxx。

主要职责:负责工业污水治理、综合执法等协调处理工作。

3.县城生活污水治理组。

长xxx。

副组长:xxx。

员:xxx、xxx、xxx、xxx。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区污水管网改变、污水收集纳管、生活污水处理、综合执法等协调处理工作。

长xxx。

副组长:xxx。

员:xxx、xxx、xxx、xxx。

主要职责:负责乡镇村组水环境治理、综合执法等协调处理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河道采砂整治治理成果。

做好全县原93个采砂场清场验收和河岸线生态整治修复,实施南北潦河河道整治工程;依照采砂规划,严格按照县委、县要求,高标准做好5个采砂点规划建设;加强管理,落实巡查,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公安、水务执法人员要驻点现场管理,保障xx县砂石市场正常有序经营。

(二)加快乡镇村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实现“三水共治”目标。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利用生物滤池污水处理技术,将自然村村前门塘进行生态氧化,净化水质。

(三)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实施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对雄鹰铝业一期进行改变,北地块直接入前进路主管,南地块采取提升泵房加压排至前进路污水主管,解决雄鹰铝型材一期厂区未进入污水主管的问题;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所有涉水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其他涉水企业未安装在线监控的xxxx年底全面完成;加强对园区企业管理执法,所有企业污水一级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才能排入园区污水主管,发现偷排,一经查实,从重处罚;完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艺水平和管理,督促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指标达标排放。

(四)加强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实施县城北门路、前进路、幸福路污水管网改变,全面推进雨污分流;实施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将现在的1万吨/日扩容到1.5万吨/日,标准由一级b标准提标到一级a标准;完成安南小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项目规模0.75吨/日,一级a标准。

(五)推进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

水库和桃一河周边500米以内非法设置以及环保不达标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加快推进限养区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可养区内养殖业逐步走向专业化、科技化的立体化养殖发展,因地制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落实山塘、水库退养制度,水面养殖承包合同全部终止,逐步实现人放天养和农业配方施肥等措施,推进健康生态种养模式。

(六)提升重点水域的水质。

针对我县部分区域水污染问题和水质不达标的现象,全面开展重点水域的水质提升工作。将经南昌职业学院流入工业园区门前排洪渠、东阳村榨下村小组排洪港的西潦渠灌溉用水,按照水生态文明理念,进行生态治理;对隔里排洪港西延两岸0.6km,进行生态护岸,优化环境,全面提升排洪港水质;对县城护城河、拦洪墙进行生态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县城防洪能力,优化护城河生态环境;实施县城排洪港、护城河水系连通工程;对桃一河两岸沿线500米范围内环保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提升,实行生态修复,净化水体。

(七)推进城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根据《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在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阶段要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县水务局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执法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得到治理。

(八)实施潦河南岸沿线截污工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鼎湖镇沿线污水接入县城污水管网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全面排查污染源,其他地区采取污水分散式处理方式,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水污染情况发生,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和各级河长、河长办要把水环境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逐级落实方案、目标和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要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确保治理效果。

(二)拓宽投资渠道。保障水利建设基金,从性基金中提取3%、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从城市维护费中提取15%用于水利建设及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创新投资方式,逐步转变以投资为主、资金结构单一的水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企业融资,建立、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治水投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包括引导资金、省市专项资金、县乡村配套资金、工业企业自筹资金等,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全县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纳入各乡镇(县农垦办)和部门的生态建设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水环境治理有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将有水环境治理任务的乡镇(县农垦办)相关工作纳入县委、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有建设任务部门的相关领导履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督各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对水环境治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等失职违纪行为实行严肃问责。

(四)加强水质监测。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强化规范监测技术,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全县水环境质量状况,掌握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及排放规律,为环境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强化人员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更新监测设备,改进监测手段,进一步增强现场采样的现场监测的能力,加强快速应急环境监测能力。

及全县的重大问题,提请县领导调度;涉及具体河库的重大问题,提请河库长调度。转变调度方式,将随机调度改为定期调度与随机调度相结合,将会议调度改为现场调度与会议调度相结合;加密调度频次,做到县级每半月一调度、乡镇每周一调度,重大问题随时调度。

(六)加强社会监督。积极采取开放性水环境管理,加大水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以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为重点,公开企业基础信息、排污信息等环境信息。依托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公布各类水环境信息,倡导全民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强化节水意识,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不断增强公民环境意识。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要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公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积极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外部环境。

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省厅、市局、区局关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安排,现将本所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下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1、开展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论著。

2、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3、开展政治规矩学习。组织党员律师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

4、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学习典型案例汇编等。

5、开展职业道德培训。认真学习《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规和行业规范,学习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文件。

6、用好红色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延安整风精神讲座,观看红色题材影视片,到党性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等形式,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7、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1、咱本所设置宣传栏,网站和公众号设立集中学习教育专题。

2、每周组织三次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律师参加,做好集中学习记录,要求每位律师做好个人的学习笔记。主要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规和行业规范,学习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3、组织党员律师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

5、本所主任为大家讲一堂职业道德教育课,时间不少于一个小时。

6、组织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7、到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根据县委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开展全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目标任务。

1.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律师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坚守执业为民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治敲警钟、以纪律树导向、以制度强约束,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新风。

3.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执业律师及担任律所“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

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二)违法违规执业。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发表不实之词等行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等等。

专项治理为期8个月,从2021年3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等4个环节,对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其中涉及律师与市、县两级司法机关人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查处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由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部署精神及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就区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区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重点对我区所属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代理、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成立我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丹石任组长,区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我区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月)。

根据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成立我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工作会议,对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1月下旬至年2月)。

自查自纠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应组织律师学习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文件规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组织律师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召开律师事务所管理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对本所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本所执业活动、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阶段结束时,各单位应将自查自纠阶段的基本情况及自查出来的问题报区司法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律师自查自纠要以《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违法处罚行为为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

六是本所律师是否存在《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3月至7月)。

区司法局将对各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执业活动等律师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疏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监督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各律师事务所通过查阅有关文书登记、归档案卷和实地考察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坚决打击违法执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同时对查处的违规执业问题,按管理权限予以处置。

(四)建章立制阶段(年8月至9月)。

各律师事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本所律师管理制度和律师执业规则。

市司法局将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制定《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保障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等作出规定,修订完善全市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区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制定完善我区律师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检查总结阶段(年10月至11月)。

各律师事务所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各单位总结报告请于年10月9日前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各单位工作信息,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市司法局进行表彰奖励。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由市工商局牵头,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青岛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部署精神及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结合实际,就崂山区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国务院纠风办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区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重点对我区所属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代理、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成立我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丹石任组长,区司法局基层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我区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

根据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成立我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工作会议,对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月下旬至2011年2月)。

自查自纠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应组织律师学习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文件规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组织律师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召开律师事务所管理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对本所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本所执业活动、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阶段结束时,各单位应将自查自纠阶段的基本情况及自查出来的问题报区司法局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律师自查自纠要以《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违法处罚行为为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住所、章程、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资产、设立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数额,律师事务所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律师事务所建立的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23项制度是否落实,案件审批、文书登记、公章、出庭函等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是否做到随时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除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本所律师有否挂靠、兼任其他职业问题;四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案件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五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六是本所律师是否存在《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3月至7月)。

区司法局将对各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执业活动等律师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疏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监督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入各律师事务所通过查阅有关文书登记、归档案卷和实地考察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坚决打击违法执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同时对查处的违规执业问题,按管理权限予以处置。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1年8月至9月)。

各律师事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本所律师管理制度和律师执业规则。

市司法局将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制定《青岛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保障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等作出规定,修订完善全市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区司法局根据《青岛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制定完善我区律师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10月至11月)。

各律师事务所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各单位总结报告请于2011年10月9日前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各单位工作信息,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市司法局进行表彰奖励。

青岛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场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是全国、全省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定,认真做好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利于增强广大律师法律法规和服务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自觉性;有利于完善律师行业监管机制,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整改不规范执业问题,打击违法执业行为,确保律师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各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全区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求真务实,探索创新。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下真功夫,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近几年来,我区律师行业已经多次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和律师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各单位要消除厌烦情绪,克服活动年年搞、都是老一套的错误认识。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行业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尤其是既要坚持重点、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统筹安排、有机衔接,使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三)强化宣传,推广典型。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青岛律师网等媒体,宣传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律师管理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典型事迹,要认真总结推广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各单位的工作成效。市局、市律师协会将设立《司法信息》、《工作简报》等专刊,及时编发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宣扬典型。各所要充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3月16日,株洲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朱胜辉,省驻点第三指导组司法行政指导专班负责人詹永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文清主持会议。

朱胜辉指出,认知提升认识,全市律师行业要正确看待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大事要大看。开展专项治理是党和国家的要求,是律师队伍现状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二是难事不难办。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有党的坚强领导,有全市律师行业和律师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有各部门联动,一定能把治理这个“难事”办好。三是老事不老拖。对由来已久的顽瘴痼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上级专项治理方案中要求整治的问题,不推诿、不拖拉、不放过。

朱胜辉强调,程序保障程度,只有规范的程序才能确保专项治理有深度和力度。一是学习要学深。全市律师行业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政治理论的学习,学深悟透。二是核查要核透。要通过大数据比对,对个人填报的事项进行核实,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整治要整好。专项治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队伍纯洁,保障管理规范,推动行业发展。四是提升要提高。通过前面三个环节,促使队伍方向更加明确、立场更加坚定、业务更加精通、作风更加严谨。

朱胜辉要求,教育要能培育,要培养出一支好的律师队伍。一是律要依法律。全市律师行业要严格按照《宪法》《律师法》等法律依法执业。二是律要守纪律。全市律师行业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业纪律。三是师要有师德。全市律师行业要有职业道德、行业公德、做人美德。四是师要有师表。律师是正义的维护者,公平的守护者,守法的表率者。全市律师行业要主动维护法律公正、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群众正义,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朱胜辉号召全市律师行业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市司法局将作律师行业坚强的后盾,强大的后方,永远的后援,积极协调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为律师依法执业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詹永华介绍了省级驻点指导组的基本情况、进驻情况和指导教育整顿的工作方式,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全市律师行业近期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他指出,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部聚焦律师行业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的举措,具有行业专门的特点。全市律师行业务必要提高认识,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的工作。

省驻点第三指导组司法行政指导专班成员邱坤炎、郑蔚、彭婵媛,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正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市局律管科、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市直各律所主任、书记、内勤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副局长、股长,县市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书记、内勤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根据县委和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县司法局开展全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坚持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和__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__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平安、法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目标任务。

1.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用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总书记法治思想武装律师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坚守执业为民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整治敲警钟、以纪律树导向、以制度强约束,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新风。

3.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

(二)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执业律师及担任律所“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二)违法违规执业。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发表不实之词等行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等等。

专项治理为期8个月,从2021年3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等4个环节,对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其中涉及律师与市、县两级司法机关人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查处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省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及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全县律师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切实解决律师队伍执业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律师行业集中教育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以案为戒、从严整治,教育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树立和维护全县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组织全县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重点围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失;律师事务所管理“散、乱、差”;律师与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关系等四个方面,对照律师执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县广大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观念得到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为民作用进一步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推动全县律师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确保整顿成效。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律师行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供保障。各律所在开展集中教育整顿过程中,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类材料,遇到问题及时报告。

“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治理是政府的治理工具,是指政府的行为方式和通过某种方式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xxx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xxx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财发〔20xx〕8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此项自查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成立了xxx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目标、范围和内容。

我镇组织财政所、民政办、农业中心、卫计办、扶贫办等部门的相关人员领会上级文件要求后,通过研讨确定开展此项工作的程序。首先,涉及到附件1中33项资金的部门根据资金文件等资料与财政所共同清理项目资金,并与主管部门联系核对统计的项目及资金后,将入户表(附件3)分年度、分项目、分村组打印给村;二是召开了村干部、机关全体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上级文件以及本镇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讲解了附件1-3表的填写,强调了必须逐家逐户核实,自查面达到100%,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自查自纠台账和找发放对象签字,按时上报自查自纠台账。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6948户,应发补贴资金277.1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6949户,实发278.13万元。存在的问题:超范围(集体机动地)发放1.02万元,部分农户退回或村垫交财政所,财政所已上缴市财政局。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二)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990户、应发补贴资金2.5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90户、实发2.54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1人、应发补贴资金1.6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1人、实发1.11万元。未发0.55万元,未发原因是财政局在20xx年底收回5520元指标未拨款,我镇现正在申请办理中。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四)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户、应享受补贴60户(市拨107.5万元:c级危房改造10户,每户1.1万元补助;d级危房改造28户,每户2万元补助;无房户危房改造12户,每户2万元补助,三类对象危房改造10户,每户1.1万元)、应发补贴资金107.5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0户、实发91万元,未发16.5万元,未发原因是三类对象危房改造还未完成改造任务,待上级对该10户组织验收检查后,直接兑付到各补助对象。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人、应发补贴资金0.2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人、实发0.24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人、应发补贴资金0.0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人、实发0.06万元。无问题。

(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农村及城镇特困):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364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225.9万元,实际享受补贴3646人次、实发225.9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30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25.6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30人次、实发125.68万元。市拨125.9万元,未发0.22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2184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七)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项目:(农村及城镇低保):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40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73.35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405人次、实发73.35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64人次、应发补贴资金64.3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64人次、实发64.33万元。市拨64.4万元,未发0.07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7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八)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21人、应发补贴资金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21人、实发3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九)优抚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6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92.3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65人次、实发192.33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1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92.0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11人次、实发92.02万元。无问题。

(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9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8.7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2人次、实发8.78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2人次、实发4.1万元。无问题。

(十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952人次、应发补贴资金24.81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952人次、实发24.81万元。市拨24.82万元,未发0.01万元,由于1人死亡不应享受1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764人次、应发补贴资金10.6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764人次、实发10.66万元。市拨10.71万元,未发0.05万元,由于3人死亡不应享受54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存在的问题:xxx镇松明村5组黄贞修因死亡超发3个月补贴资金300元,镇残联正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予以退回镇财政。

(十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8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7.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81人次、实发7.6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3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94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36人次、实发4.94万元。无问题。

(十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696人、应发补贴资金66.8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696人、实发66.82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29人、应发补贴资金21.47万元,实际享受补贴29人、实发21.47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五)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5人、应发补贴资金0.48万元,实际享受补贴5人、实发0.48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六)成都市老年人高龄补贴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3555人次、应发补贴资金98.8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3567人次、实发99.07万元。市拨99.49万元,未发0.42万元,由于2人死亡不应享受4200元,此款已退回财政局。存在的问题:xxx镇井田村10组蒋声琼因死亡超发12个月补贴资金2400元,镇民政办正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予以退回镇财政。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731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7.8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731人次、实发47.83万元。无问题。

(十七)困境儿童生活补贴资金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96人次、应发补贴资金4.2万元,实际享受补贴96人次、实发4.2万元。无问题。

截止20xx年5月底,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0人次、应发补贴资金0.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0人次、实发0.3万元。无问题。

(十八)农村扶贫开发专项项目:20xx年度,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491人309户、应发补贴资金39.8万元(20xx年扶贫精准到户资金33.2万、20xx年精准到户6万元、20xx年安全饮水0.6万元),实际享受补贴490人308户、实发39.72万元。未发0.08万元,未发原因是20xx年精准到户项目1人1户死亡无法实施,已退回财政局精准到户资金0.08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十九)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度(20xx年的项目),打卡到人、应享受补贴15人、应发补贴资金1.13万元,实际享受补贴15人(市打卡6750元,镇打卡4500元)、实发1.13万元。无问题。截止20xx年5月底无项目资金。

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由分管领导牵头,部门逐一整改到位,纪委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源头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根据省、市、区关于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相关要求,黄岩管理处多措并举,认真做好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财政、民政、经管、农技、社保、计生、建管、中心小学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理清清理步骤,限期完成清理工作。先后召开了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配强力量,强化进度。因“一卡通”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各部门精挑细选出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勇于担当的同志4名进行集中清理,做到“五不漏”,清理情况由各村登记造册、农户签字确定后,以组为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清卡”、“清种类”、“清资金”三步走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步骤,推进有序。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把各项基础数据核准、核实。安排专人负责一个村基础信息表核实录入,并分发到各村开展进村入户核实,务必保证核实数据精确性、有效性。随后,各村将核实后数据再筛选、再细化、再核实,务必确保家底清、数据实。

反复核实,精确数据。管理处财政所牵头各责任单位,将各村核实后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根据职能职责对照台账对村、各单位的“一卡通”办理、管理、享受项目补贴和标准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并反复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精确,真正做到一张大表台账清。

强化监督,严肃执纪。管理处纪委加强对各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并抽查,设置“一卡通”专项清理投诉电话,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督促有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地落实,让“一卡通”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让每一笔“造血钱”都“真扶贫”、“扶真贫”。

针对我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一)治理范围。

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的“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情况。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生态效益林补贴、低保救助金、优抚金、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等29项民生资金到人到户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是否存在漏报、错报、重复领取等突出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本次专项治理采取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结合、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并举的方式进行,实现“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监督检查全覆盖,通过发现问题、整改处理、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精准、金额足、时速快、一卡通,资金安全高效、群众满意度高。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自查(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15日)。各村支部、村委会、乡级各单位及各站所办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认真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每村每组、逐户逐人、一个不漏地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做好典型案例分析。

(二)组织重点检查(7月8日至7月20日)。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乡将抽派人员,组织专门力量,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村群众的“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兑现情况,以及各村自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及时公示公告(7月20日至8月20日)。自查和重点检查结束后,将对清理后的补助资金享受人员名单、资金项目、补贴金额等,分村在其辖区内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

(五)接受上级检查(7月20日至9月15日)。省、达州市组织检查组于7月下旬至9月中旬,对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应问题、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查处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乡镇“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纠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各村要根据乡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村、各站所办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服从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大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集中力量、时间,扎实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问题查找到位、治理到位。凡在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严格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站所办要加强协作配合与交流沟通,按照职能职责,协同开展工作,各相关站所办要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专项治理扎实有序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管。对本次专项治理反映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我乡将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固化有效措施,坚决推动制度执行,防止利用“一卡通”侵占惠民惠农资金等问题发生。建立检查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兑现落实。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村必须在7月8日前将统计资料上报“一卡通”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后及时上报。

水环境治理问题通报范文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彰显“洁净、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喜迎建州30周年,根据《xxx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xx]20号)精神,我市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城区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已搭建的必须按要求自行拆除。

二、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广场及周边、各出入城口及周边进行流动经营活动。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指定市场或指定地点。

三、严禁擅自设置或悬挂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或横幅。允许设置的户外广告及牌匾应保持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功能完好。

四、严禁在城区指定地点外倾倒垃圾、废弃物或排放有害气体、生产生活污水;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严禁随意倾倒或堆放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消纳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线路进行;所有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清洗设备。

五、严禁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各类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必须在划定的停放区域内整齐停放,不得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挖掘、毁坏城市道路、绿地等公用设施。

七、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临街门店等“门前四包”责任单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必须承担“包门前秩序、卫生清洁、绿化完好、设施无损”的责任和义务。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九、本通告自公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x年x月x日。

旅游区环保问题治理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确保我镇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巡查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工作。

巡查内容。

1、各片、各村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包括:拆除、治理、关闭)情况;

2、继续拆除禁养区内及禁养区外无条件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养猪场;

3、各个养殖场干清粪工作开展的情况;

4、坚决拆除抢(扩)建、复养、复建的养猪场;

5、查询养猪场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漏排、渗排等情况;

6、对可养区的'养猪场迅速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指导有条件治理的养猪场因地制宜迅速开展治理,采取生物治理、生态治理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巡查方式。

深入各养殖场现场督查,及时做好现场巡查笔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巡查人员组成及分工。

以包场干部查询为主,治污办、环保站负责监督落实,每周至少查询两次以上。每日巡查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并由治污办对每周巡查情况进行汇总。

“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现五个目标,即:查清“一卡通”管理运行现状,解决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完善制度规定,提升惠民惠农治理效能。

坚持全面覆盖。以中央和省市区财政安排,直接发放到人到户补贴补助资金为重点,逐笔逐项、逐人逐卡摸清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代理银行等现状,做到项目、资金、地区、管理部门和收益主体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虚报冒领、截留占用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个别部门未按规定进行审批、分配、管理等阻碍惠民惠农政策落地的问题。

竖持“三不”一体推进。全面排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违纪违法问题,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又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源头综合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范围。重点治理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底,中央、省、市、区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涉及违纪违法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对象。各镇办、各业务科室、代理银行及受益主体。

(三)治理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检查、清理、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2.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3.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组织机构。

成立民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健康同志担任,祁喜强、张彩虹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张涛、刘媛、郑阳辉、牛文萍、李宁、王慧(第三方服务机构责任人)担任。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宁担任。主要负责民政局专项治理统筹推进工作。

四、工作步骤。

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一)统筹安排部署(11月1日)。

民政局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涉及本部门分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和整改任务。

(二)开展自查排查(11月1日至11月16日)。

2.入户核查(11月4日至11月14日)。民政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核查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采取“--户一表、逐户核查、当面核实”的方式,核查镇办上报群众“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享受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兑现金额等情况,对项目、资金、地区、管理部门和收益主体全面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3.梳理问题(11月14日至11月16日)。民政局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梳理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销号整改;财务科11月15日前向区财政局报送民政局自查排查情况报告、相关台账和违纪违法有关材料。

(四)全面巩固提升(11月17日至12月31日)。

1.纠治问题,全面整改。把问题纠治整改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对于自查排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坚持立即纠治。对于惠民惠农补贴工作缓慢、资金未按要求及时发放、账户信息修改不及时等问题集中纠治;要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确保自查排查发现问题件件有着落。

2.建章立制,固化成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针对自查排查、抽查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卡通”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运行监管等制度实施细则,确保“一卡通”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成为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任务落实。各镇办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认真、深入、扎实,严谨、细致、规范、求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专项治理、项目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各自职责任务精心部署﹑重点突破、深入整改,切实做到动作快、底子清、问题明、措施实,工作有力度、整治有效果,达到“规范管理、便利群众、堵塞漏洞、防治腐败”的目的,努力实现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二)加强监督执纪。局党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对专项治理全程进行监督,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水环境治理问题通报范文

周庄镇区域内共有河道171条,全长115公里。多年来,市镇两级政府投入了大量财力对具备清淤条件的河道进行了全面清淤;对《周庄镇水系规划调整方案》规划的断头浜河道进行了畅通;对北线和西线引水通道实施了综合整治,从而引澄湖水、白蚬湖水入镇域内的各条支流。

当前,周庄古镇建设已进入一个提升形象和功能、丰富内涵和品位新的发展阶段,构建山水绿镇,无疑是时代赋予周庄的历史使命。今后,周庄镇将继续着力开展“生态水乡”建设,把综合治理“水环境”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随着城镇水利向环境水利和生态水利转化,周庄镇在水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必须考虑河道生态环境的建设,这不仅是人们随生活水平提高对自身生存环境质量提出的要求,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镇河道建设不仅要发挥水利工程的功效,而且还要努力融入城镇园林景观、生态和建筑艺术等诸多内容,以充分发挥河流的综合功能尤其是生态环境功能,真正做到让河流回归自然,全力为周庄居民营造“生态水乡”。

旅游区环保问题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暑期旅游市场的平稳运行,为游客营造一个和谐、优美、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将对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改善我县旅游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动员”的原则,集中力量,全力开展旅游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旅游整体形象,推动全县旅游业再上新台阶。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及具体分工。

(一)杜绝露天烧烤、招手拉客、浴场跑马、烟花炮竹违规经营燃放等现象。

1、杜绝露天烧烤:采取发布公告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明确告知经营户取缔露天烧烤。对打游击式的露天烧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没收经营用具,对符合规定的室内烧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

2、杜绝招手拉客:宾馆排档拦车拉客,不但阻碍车辆通行,而且影响旅游市场秩序,要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严厉打击公路招手拉客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3、杜绝浴场内私搭帐篷露营及跑马:加强浴场日常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严管重罚,杜绝浴场内私搭帐篷露营及跑马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4、杜绝孔明灯和私自出售燃放烟花炮竹:严厉打击私自出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行为。烟花爆竹的储存经营由县安监局负责,孔明灯的违规经营处罚由县工商局负责,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燃放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二)实现流动商贩经营归行纳市、大排档规范经营、车辆有序停放。

1、取缔流动出售水产品: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将水产品经营者全部归入市场内经营。同时,严厉打击尾随兜售、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流动销售水产品、欺客宰客以及贩卖不新鲜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县市场局、县交警大队配合。

2、取缔公路项链摊位:按照归行纳市的要求,在二、三、四纬路与一经路的交叉口设立固定的摊位经营,将流动商贩全部归入固定场所经营,坚决取缔公路市场。此项工作由县市场建设分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3、取缔无照经营:坚决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特别是个体户,为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及海浴安全,严厉打击私售三无泳衣、私租泳圈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验照过程中明令禁止泳圈的租售,加强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

4、规范大排档经营:规定大排档经营时间及经营范围,严禁违反规定超时、超范围经营,在给游客提供便捷就餐环境的同时,注重食品卫生的监管。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大排档的食品卫生由县卫生防疫站负责,无照经营问题由黄金海岸工商分局负责。

5、车辆有序停放:出租车及旅游车辆按位停车,严格治理各种车辆的无序停放,特别是当地违规停放车辆,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沿海快速路在暑期的交通疏导,制定应急保障措施,防止交通堵塞现象发生。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6、加强对旅游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建立旅游区周边污染源排查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制造污染的行为,防止海水污染,加强对噪声、气味等污染源的治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黄金海岸管委配合。

(三)取缔观光电瓶车、观光双人骑及四轮车,禁止经营性三轮车进入黄金海岸。

1、取缔经营性的两轮电动车、双人骑、四轮车。坚决取缔黄金海岸旅游区观光电瓶车、双人骑、四轮车,保障旅游区交通安全畅通。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县交警大队配合。

2、经营性三轮车:坚决取缔黄金海岸旅游区经营性三轮车,对于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的三轮车依法处罚。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管委负责。

3、无牌无照车辆的查处:依法查处无牌无照车辆进入黄金海岸旅游区,特别是各施工工地在旅游区道路两侧随意停放的各种无牌无照车辆。同时重点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此项工作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

1、严厉打击黑导:查处社会闲散人员带团游览、欺骗游客等不法行为,整治尾随游客及公路拦车行为,特别是对黑导游车辆和非法载客车辆,加大惩罚力度。此项工作由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3、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查处虚假旅游广告、合同欺诈、非法组织“一日游”活动,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活动。此项工作由县工商局负责,县旅游局配合。

4、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查处景区周边非法倒票、收取回扣牟取暴利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欺诈行为。此项工作由县物价局负责,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1、加强消防设施检查。整治宾馆、饭店消防硬件设施不达标、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门是否堵塞,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此项工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县旅游局、县边防大队配合。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和工业旅游示范点等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加强农家院自酿葡萄酒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休疗单位等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暑期食品安全。此项工作有县卫生防疫站负责,黄金海岸管委、县工商局配合。

3、加强旅游设施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和重要危险地段的安全标识,检查旅游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旅游道路安全。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负责,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配合。

(六)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及安保工作。

严肃处理打架斗殴、砸车窃物、骗财骗钱等违法行为,查禁从事封建迷信或有损旅游区形象的违法活动。抓好暑期接待高峰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决危害旅游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发生意外情况。此项工作黄金海岸边防派出所负责。

(七)严格落实旅游设施规划设计要求。

严禁改变各种设施的规划设计功能,特别是一经路沿海一线的市场、停车场、浴场内的各种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功能进行运营,禁止超出规划设计的建筑施工和超范围经营。此项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县土地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文化局、县市场局、县旅游局配合。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2日至6月26日)。召开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促进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专整治旅游环境的重要性,把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整治阶段(206月27日至10月31日)。采取集中整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做到责任到单位,监查到现场,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检查阶段(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由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进度、质量,随时进行督导检查。

方法策略。

(一)宣传发动,教育疏导。以社会公德教育和经营理念为主要内容,对宾馆个体商户进行教育培训,使各经营单位、业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摒弃只顾眼前、不求长远、损人利己的经营陋习,引导经营者采取一些有利于经营的服务方式,合法经营。

(二)重点整治,打防并举。针对屡次违法违规经营的单位和经营者,要采取得力措施,多部门联动,实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处理一批经常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顽固分子,教育震慑一批轻微违规经营者,对屡教不改分子,列入重点管控黑名单,以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三)巩固提高,保持常态。通过教育疏导及重点整治,使全县旅游区成为文明整洁、和谐平安、宜居、宜游的旅游目的地。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副组长的旅游环境专项整治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旅游局局长、黄金海岸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为各单位驻黄金海岸部门一把手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方案内容,结合各自的本职业务开展工作,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黄金海岸旅游区专项整治小组对专项整治任务指标进行量化,落实到具体部门。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暑办负责督导检查,定期召开协调会,调度整治效果。对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日报、周报、月总结等制度的实施,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部门力量的整合,对重点突出问题逐一制定解决办法,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

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作为一名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__年里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严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时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职业能力水平,以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现将上一年度律师工作总结如下:。

一、20__年我国的法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实施更加明显和实在,本人也严格按照律师行业的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做到了谨言慎行,居安思危,坚持律师工作原则,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业务水平也有了长足进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二、过去的一年度,本人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协会规范和准则,接受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维护同行间的团结,与领导同事和平共处。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执业理念。

三、20__年本人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热心投入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中,除了完成协会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外,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很好地履行了一个执业律师应尽的社会义务,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同时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努力让每一个人都尽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四、上年度主要完成了顾问单位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项目招投标、劳动关系等合同文件的监督审核,从顾问单位业务本身出发,转变审查合同的思维,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各环节控制节点,更好地保障了合同目的的实现;与此同时,在顾问单位重组上市相关事宜中提供法律支持,参与了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转股及既有债务承担说明等文件的拟定、审阅直至签订交割。

五、上年度顺利完成律师各项工作,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没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

六、20__年本人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扩充行业知识广度和深度,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条款,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

七、党员律师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无。

八、20__年度学习了信访的接待、处理程序,尚未参与到具体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社区法律顾问业务。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自身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争取尽快达到选派条件,积累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

以上是20__年度本人在法律工作上的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发扬律师职业的作用,不断提高自己在思想道德、专业能力、执业操守等方面的水平,并及时查找自己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3个厅(局)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加快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以查促改。在全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全覆盖清查摸底,清查主体在乡,延伸到村(社区)开展归口管理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收集相关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由财政所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乡村振兴办、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在上级对口行业部门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分步分部门实施。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机制。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财政所牵头组织,乡级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口开展具体治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最终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完善治理规范措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形成大监督格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

2.清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二)重点整治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重点清查、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实现“一卡通”、“一卡统”还有差距的问题。

(1)统计标准、口径缺乏规范认定,部门之间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发放方式、发放周期、项目入卡范围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不一,同一项目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发放金额不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不同等问题。

(2)政出多门,“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问题。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各主管部门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符合部门要求的银行卡,甚至同一部门不同类型补助资金要求不同银行卡等问题;各金融机构系统业务改革淘汰旧惠农补贴存折本后,统一外观标识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发行量过低,以普通银行卡替代,导致“一户多卡”等情况出现等问题。

(3)补贴资金发放零散,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零碎分散,各类补贴发放各行其是,同一项目发放周期不一,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4)现有“一卡通”管理系统覆盖补贴项目不全,资金动态监测效果不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银行尚未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仍由各相关部门自行选择银行发放,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上级部门无法在线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实施有效监管等问题。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日常监管不够,实现按时按标准、准确到人到户有差距的问题。

(1)“重资金发放、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职能部门惠农财政补贴“一拨了之”,在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事后专项核查上的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乡级主管部门对村组(社区)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村组(社区),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以编造虚假花名册、伪造资格条件、虚增名目等方式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在资金发放后,乡级主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掌握不清,没有建立资金使用动态台账,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对资金使用情况疏于日常监管等问题。

(2)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各部门间配合不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多,条条管理、政出多门,自成体系的局面造成信息透明度不高、监督成本加大、监督效果不佳。

(3)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行业跨度大,各部门数据缺乏共享机制,信息壁垒下各部门反复采集。既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出现信息错漏、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

3.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1)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政策未能有效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得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知半解、“稀里糊涂拿钱”,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

(2)补贴信息公示公告程序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公示渠道窄、途径少、方式单一,且乡、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导致群众知晓率低、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

(3)利用政策宣传“先机”,故意隐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侵占群众利益。村组干部对政策宣传解释敷衍了事,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及群众信息的“先机”来蚕食群众利益,导致补助资金不能真正惠及群众。

4.乡镇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源头信息收集不细致,基础数据填报不全面。乡、村组在数据收集、核对审核、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上有漏洞,导致农户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乡、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基础信息维护及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资料不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3)代领代办诱发源头“微腐败”。村组干部为民服务不到位,纪法意识不强,主观存在想占便宜、贪好处的想法,凭借群众信任和权力,在代领、代持、代办中与民争利,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非法侵占,搞“微腐败”问题。

5.在“财政搭台、银部对接、践行惠民惠农金融服务”上联动协作机制不畅,金融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行业部门间联动协作缺位,资金无法兑付。金融机构与行业部门、财政部门针对滞留资金发放困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解决措施,造成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兑付等问题。

(2)“最后一公里”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量不佳。代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群众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与取款等业务过程中缺少细心与耐心。短信提醒功能需付费开通,提醒内容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

(3)协作防范风险机制不完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金融机构对协作防范违规代领、代办、冒领补贴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4)部门、代理银行等主体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6.在专项治理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三、治理步骤、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部暑(3月16日前)。在区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下,财政所牵头,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芒宽乡专项治理方案,建立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级各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摸底(3月19日前)。由各部门根据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并填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详见附件2)。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做好限时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18日前,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财政所(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密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

(三)重点检查(6月30日前)。4月30日前,迎接上级检查。根据要求检查范围不低于各年度涉及补贴项目的30%。各部门对照检查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使用各个环节违纪违规违法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主体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5日前,完成区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12月25日前)。9月30日前,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根据省市区要求,结合芒宽乡实际进一步完善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确保省级搭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在芒宽乡正式上线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机制运行规则等。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二)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涉及村(社区)的要指导各村(社区)组织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边查边改,不走过场,乡级部门要组织做好本系统存在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动接受监督。乡级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为0875-3136128,电子邮箱mangkuan2830030@,来信地址为隆阳区芒宽乡芒宽街2号。各村(社区)及行业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问题和线索的群众,各村(社区)及乡级各部门必须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乡纪委办将适时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根据省、市、区关于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相关要求,黄岩管理处多措并举,认真做好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财政、民政、经管、农技、社保、计生、建管、中心小学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理清清理步骤,限期完成清理工作。先后召开了黄岩管理处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配强力量,强化进度。因“一卡通”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各部门精挑细选出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勇于担当的同志4名进行集中清理,做到“五不漏”,清理情况由各村登记造册、农户签字确定后,以组为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清卡”、“清种类”、“清资金”三步走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步骤,推进有序。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把各项基础数据核准、核实。安排专人负责一个村基础信息表核实录入,并分发到各村开展进村入户核实,务必保证核实数据精确性、有效性。随后,各村将核实后数据再筛选、再细化、再核实,务必确保家底清、数据实。

反复核实,精确数据。管理处财政所牵头各责任单位,将各村核实后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根据职能职责对照台账对村、各单位的“一卡通”办理、管理、享受项目补贴和标准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并反复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精确,真正做到一张大表台账清。

强化监督,严肃执纪。管理处纪委加强对各村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并抽查,设置“一卡通”专项清理投诉电话,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督促有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地落实,让“一卡通”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明白卡”“幸福卡”,让每一笔“造血钱”都“真扶贫”、“扶真贫”。

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3月16日,株洲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朱胜辉,省驻点第三指导组司法行政指导专班负责人詹永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文清主持会议。

朱胜辉指出,认知提升认识,全市律师行业要正确看待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大事要大看。开展专项治理是党和国家的要求,是律师队伍现状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二是难事不难办。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有党的坚强领导,有全市律师行业和律师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有各部门联动,一定能把治理这个“难事”办好。三是老事不老拖。对由来已久的顽瘴痼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上级专项治理方案中要求整治的问题,不推诿、不拖拉、不放过。

朱胜辉强调,程序保障程度,只有规范的程序才能确保专项治理有深度和力度。一是学习要学深。全市律师行业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政治理论的学习,学深悟透。二是核查要核透。要通过大数据比对,对个人填报的事项进行核实,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整治要整好。专项治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队伍纯洁,保障管理规范,推动行业发展。四是提升要提高。通过前面三个环节,促使队伍方向更加明确、立场更加坚定、业务更加精通、作风更加严谨。

朱胜辉要求,教育要能培育,要培养出一支好的律师队伍。一是律要依法律。全市律师行业要严格按照《宪法》《律师法》等法律依法执业。二是律要守纪律。全市律师行业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业纪律。三是师要有师德。全市律师行业要有职业道德、行业公德、做人美德。四是师要有师表。律师是正义的维护者,公平的守护者,守法的表率者。全市律师行业要主动维护法律公正、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群众正义,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朱胜辉号召全市律师行业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市司法局将作律师行业坚强的后盾,强大的后方,永远的后援,积极协调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为律师依法执业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詹永华介绍了省级驻点指导组的基本情况、进驻情况和指导教育整顿的工作方式,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全市律师行业近期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他指出,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部聚焦律师行业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的举措,具有行业专门的特点。全市律师行业务必要提高认识,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的工作。

省驻点第三指导组司法行政指导专班成员邱坤炎、郑蔚、彭婵媛,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正副会长、监事长、正副秘书长,市局律管科、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市直各律所主任、书记、内勤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副局长、股长,县市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书记、内勤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县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安图县教育系统开展清廉教育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教育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针对学校在招生、录取、分班、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7个方面违规违纪行为:

(一)违规招生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计划、超计划、跨区域、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招生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

责任人:

(二)违规择校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特长生”、“择校生”、“借读生”,禁止各种违规择校行为,重点查处跨学区择校、借读、违规转学择校,以及收取或变相收取“捐资助学款”方式招生入学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新生入学户口、房产证复查,全面加强学籍管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责任部门:教导处。

责任人:

(三)违规择班行为。健全相关制度,制定相关计划,实行“阳光分班”,加快引进智能化分班系统,在分班过程中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与,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重点查处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阳光分班”工作纪律,通过“找关系”等破坏公开透明分班秩序的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

责任部门:副校长室。

责任人:

(四)违规补课行为。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补课和变相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补课费,重点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以及教师有偿介绍补习班、介绍生源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副书记室。

责任人:

(五)违规订购教辅材料行为。严禁任何学科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诱导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材料,重点查处学校或教师变相强制学生乱订教辅材料,指定地点购买复习资料,以及在订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教导处。

责任人:

(六)违规收礼行为。重点查处教师利用年节收受家长或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以及让学生家长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相关费用等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工会 安全科。

责任人:

(七)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干预插手学校招生入学、装备采购、基础建设、职称评审等工作,以及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以及擅自将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在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吃拿卡要以及在工程建设、校舍维修、物资采购等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

责任部门:校长室副书记室计财科。

责任人:

专项治理共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7月13日,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解读和讨论研究此次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活动具体落实方案,7月15日,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及时将专项治理有关要求传达到各科室、各学校每一名教职员工。要统一思想认识,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起专项治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进一步研究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校长长与三位校级领导围绕重点治理内容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信息技术中心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和家长积极支持、有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责任部门:党支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7月20日至7月30日)。

学校和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7个方面的专项治理重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全方位查摆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改立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处室要于7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送至副书记室,学校要于8月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汇总后报送党办备案。

责任部门:党支部副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至10月30日)。

学校要把解决教育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要求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在招生、入学、分班及日常教育教学等重要工作环节签订保证书,校长向教育局承诺“加强队伍建设,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党支部要及时公开公布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和反映问题途径,主动接受全体教师和家长的监督,同时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移交、优先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方式处理;对轻微违纪行为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专项治理开展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部门:党支部副校长室。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学校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梳理查找共性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完善机制、堵塞漏洞,着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制度落实责任机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工作要求,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专项治理长治长效。

责任部门:副书记室副校长室教导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每所学校均落实专项治理包保责任人。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内部文件通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对专项治理期间公职人员顶风违纪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惩处问责。学校将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督导小组,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线索反映突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教师参与违规办理相关事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四)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党支部负责督促各责任处室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各责任处室应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密切配合、全力推进。

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作为小城律师,在20_年度接手的案件还是些小案,业务收费意味着稍有增长,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麻雀虽孝五脏俱全”,我办理的案件中,还是有几个典型案例滴。比如,接受_委托的“_案件”后,我指导委托人先行和_镇人民政府协商,_镇政府给予了部分赔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之后我采用转移视线的方略,前往_镇中心幼儿园找到了_老师,并形成了书面的证据材料,考虑到利益方面的冲突,我让_老师亲笔书写了证词,证实幼儿园没有搞好幼儿的交接制度,致使受害人脱离监护。从后来的诉讼过程来看,庭前的预备和策略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更好的养家糊口、为了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我还要加强学习,学习法律、学习先进,哪怕学了就忘;我还要加倍努力,努力拓展、努力攀登,哪怕走两大步退三小步!必须牢固树立屡败屡战、不怕碰壁的难能可贵的精神!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特别是认真学习了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_件,刑事代理_件,行政案件_件,非诉讼案件_件,法律援助案件_件,顾问单位_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_》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_场次,完成法律援助_,被授予“_”称号,义务法律咨询_次。

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回顾过去的20__年,脑子里竟然大部分是空白,想不起来很多事情。

20__年,是自己进入律师行业的第四年,这一年有得有失,有喜有悲,有一些光彩,也有一些失落。

20__年,我利用工作机会去了南京、苏州、盐城,和自己的另一半自驾游了皖南川藏线,其余时间基本上都待在淮安。老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所谓教育和成长,就是见多识广。国内的很多地方,我还没有去过,20__年,我希望多填补一些空白。如果可以,我还想走出国门,去其他国家看一看。

今年的收入,我没有做过太细的统计。我的收入和周围的其他行业朋友相比,并不是太差,在淮安这样的城市,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这一年我的收入能帮我还清所有的车贷,覆盖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开支,并且能有些结余,还是比较知足的。

当然,我也深深知道,我的收入在律师行业仍属于金字塔的下层,和很多律师相比,我一年的收入可能比不上他们一个案件的收入。20__年,我也会更加努力挣钱。有了更多的钱,才能有更高的生活质量,才能实现更多的想法。

对于律师而言,一年能有几十件案子的人,工作量就会非常饱和了。我希望我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能成为“典型案例”,能在行业代表意义、法律层面起到良好的效果。

从执业之初,我就给自己定下目标,每年都要写至少十篇实务文章,把自己办案的经验,接触到的经典案件,以及职业的心得记录下来。而20__年,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我只写了8篇(合计大概五万字)。在我年长的时候,回顾自己的律师生涯,这些我代理的案件汇聚成一篇篇具有操作性的实务文章,它们成为了我职业的印记,一一见证了我的成长和成熟,我相信我会无比欣慰。20__年,我会再接再厉,留下更多的痕迹。

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包括对家人的、对客户的、对自己的,责任重于泰山。

这一年里,我对家人没有尽到太多责任。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而我因为各种原因,陪伴得太少。虽然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家庭的各种开支,但是却不能减轻我对家人的贵任。20__年,我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在休息日加班,多一些时间待在家里,陪伴家人。

对于客户,我是尽心尽力的。所有的案件,无论收费多与少,只要我接受委托,我都会竭尽所能实现我的客户合法权益。即使案件结果有时并非如我们所愿,只要案件存在不公或瑕疵,我都不会放弃在法律上据理力争的机会,这是我的原则,我自始至终不会放弃。所以,20__年我破天荒的代理了个案件去省高院申请再审,即使我本人贴钱我也乐意,我不能接受法官的鲁莽裁判让我精心准备的案件败诉。

可是,仍然有些案件,因为我个人对于案件的走势判断失误,导致案件结果不能达到预期,每当我想起客户失落的眼神、愤懑的情绪,我的内心都充满了煎熬。这样不如意的案件就如达摩斯剑悬挂在我头上,时刻提醒我要尽全力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20__年,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代理每个案件之前,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力争达到最好的效果。

对于我自己,我也是有所亏欠和不安的。20__年的很多个瞬间,我都对自己说,程文驹晚上你要少吃点,吃完晚饭要去散散步;也会强迫对自己说,程文驹你得早点起来晨练,这样你一天才会精力充沛;偶尔还会恨铁不成钢对自己说,程文驹看你办了健身卡,又有多长时间没锻炼了,你这么不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吗?20__年,我会适当适当减少工作量,每周保持一定的运动量。规律的作息,正常的饮食,良好的心态,健康的体魄,才是一个人的无价之宝。

人的一生就像甘蔗,甘甜爽口的部位只有短短中间几节。

20__年,与腾泽所的各位同仁共勉,谢谢。

“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3个厅(局)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xx〕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加快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以查促改。在全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全覆盖清查摸底,清查主体在乡,延伸到村(社区)开展归口管理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收集相关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办〔20xx〕37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xx〕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由财政所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乡村振兴办、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在上级对口行业部门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分步分部门实施。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机制。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财政所牵头组织,乡级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口开展具体治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最终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完善治理规范措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形成大监督格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

2.清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二)重点整治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重点清查、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实现“一卡通”、“一卡统”还有差距的问题。

(1)统计标准、口径缺乏规范认定,部门之间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发放方式、发放周期、项目入卡范围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不一,同一项目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发放金额不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不同等问题。

(2)政出多门,“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问题。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各主管部门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符合部门要求的银行卡,甚至同一部门不同类型补助资金要求不同银行卡等问题;各金融机构系统业务改革淘汰旧惠农补贴存折本后,统一外观标识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发行量过低,以普通银行卡替代,导致“一户多卡”等情况出现等问题。

(3)补贴资金发放零散,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零碎分散,各类补贴发放各行其是,同一项目发放周期不一,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4)现有“一卡通”管理系统覆盖补贴项目不全,资金动态监测效果不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银行尚未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仍由各相关部门自行选择银行发放,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上级部门无法在线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实施有效监管等问题。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日常监管不够,实现按时按标准、准确到人到户有差距的问题。

(1)“重资金发放、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职能部门惠农财政补贴“一拨了之”,在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事后专项核查上的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乡级主管部门对村组(社区)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村组(社区),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以编造虚假花名册、伪造资格条件、虚增名目等方式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在资金发放后,乡级主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掌握不清,没有建立资金使用动态台账,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对资金使用情况疏于日常监管等问题。

(2)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各部门间配合不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多,条条管理、政出多门,自成体系的局面造成信息透明度不高、监督成本加大、监督效果不佳。

(3)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行业跨度大,各部门数据缺乏共享机制,信息壁垒下各部门反复采集。既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出现信息错漏、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

3.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1)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政策未能有效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得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知半解、“稀里糊涂拿钱”,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

(2)补贴信息公示公告程序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公示渠道窄、途径少、方式单一,且乡、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导致群众知晓率低、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

(3)利用政策宣传“先机”,故意隐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侵占群众利益。村组干部对政策宣传解释敷衍了事,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及群众信息的“先机”来蚕食群众利益,导致补助资金不能真正惠及群众。

4.乡镇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源头信息收集不细致,基础数据填报不全面。乡、村组在数据收集、核对审核、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上有漏洞,导致农户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乡、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基础信息维护及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资料不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3)代领代办诱发源头“微腐败”。村组干部为民服务不到位,纪法意识不强,主观存在想占便宜、贪好处的想法,凭借群众信任和权力,在代领、代持、代办中与民争利,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非法侵占,搞“微腐败”问题。

5.在“财政搭台、银部对接、践行惠民惠农金融服务”上联动协作机制不畅,金融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行业部门间联动协作缺位,资金无法兑付。金融机构与行业部门、财政部门针对滞留资金发放困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解决措施,造成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兑付等问题。

(2)“最后一公里”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量不佳。代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群众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与取款等业务过程中缺少细心与耐心。短信提醒功能需付费开通,提醒内容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

(3)协作防范风险机制不完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金融机构对协作防范违规代领、代办、冒领补贴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4)部门、代理银行等主体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6.在专项治理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工作部暑(3月16日前)。在区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下,财政所牵头,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芒宽乡专项治理方案,建立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级各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摸底(3月19日前)。由各部门根据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并填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详见附件2)。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做好限时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18日前,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财政所(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密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

(三)重点检查(6月30日前)。4月30日前,迎接上级检查。根据要求检查范围不低于各年度涉及补贴项目的30%。各部门对照检查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使用各个环节违纪违规违法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主体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5日前,完成区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12月25日前)。9月30日前,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根据省市区要求,结合芒宽乡实际进一步完善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确保省级搭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在芒宽乡正式上线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机制运行规则等。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二)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涉及村(社区)的要指导各村(社区)组织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边查边改,不走过场,乡级部门要组织做好本系统存在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mail protected]。

来信地址为隆阳区芒宽乡芒宽街2号。各村(社区)及行业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问题和线索的群众各村(社区)及乡级各部门必须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乡纪委办将适时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律师行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从1979年司法制度的重建以来,律师业发展到现在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特别是从90年代中期对律师制度进行改革后更是让律师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似乎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律师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甚至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不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与妥善处理,相信会对律师业的发展会带来实质性的阻碍和损害,笔者在此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以作抛砖引玉之用,希望能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笔者无法得到律师业及相关行业官方(或权威)的统计资料,所以也只能是泛泛而谈,相信其他学者在得到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做出的分析肯定会更加准确更加具有说服力。另需说明的是,律师业的发展与壮大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与制约,也与所在社会的文明程度、法治传统、公民的法律意识等因素密切关联,由于其内容太多,本文将不予涉及。笔者仅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所及律师这四个方面的某些现象来谈谈自己的看法,不涉及到理论上的深入研究与探讨,也请读者留意。

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哪些类型的责任以及承担多大范围多大程度的责任等问题,尽管目前已有相应的规定,但并不明确与系统,也受到了律师界与法学界的批评。任何一种职业都必须得到规范与管理,也都会产生相应的责任,但对这些责任如何合理分担与平衡,则体现了国家对各种利益的取舍,对律师业的管理与规范也是如此。任何一种行业,如果让其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但却给予了其政治地位、经济收入、社会评价等方面不相称的收益时,肯定会对这个行业产生极为消极的影响甚至是萎缩。因此,有必要对现在的律师制度与责任进行必要的研究与讨论,在合理规定律师责任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律师权益的保护,来促进律师业的发展。

对公司税后利润后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职工教育基金等等,我国公司法第177条等已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尽管律师所目前并不是采用的公司制,但对于这几项基金的提取也是应当有的,否则,将会影响到律师所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但目前我国很多律师所采用的却是“吃光分尽”的处理办法,既对本所律师个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漠不关心,也没有什么个人福利,更不用说具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久而久之必将影响到整个律师业的发展。不管社会上怎样来评价律师业是怎么样的高收入,实际上其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甚至是错误。而且相当于其他一些行业来说,有相当一部份律师并非高收入甚至可能已经陷入低收入人群之中,也许会有人认为我这是危言耸听,但相信很多年轻的律师能够切身体会到。如果不能较好地解决律师收入问题,肯定会对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特别是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年轻律师的收入与分配机制,肯定会对律师业将来整体素质带来极为严重的影响。从这个方面来看,我国的律师业发展水平似乎还处于原始发展时期,有很多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每个律师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妥善的方法来规范与法官、检察官及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交往,但却是困难重重。其中不仅有外部原因,也有律师自身的原因。尽管一些地方对一些严重的司法人员受贿行为进行了处理,但却真是冰山一角,无非相当于给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提醒而已。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某些法院的法官与其选择的律师“合作”,让律师垄断该法官所审理案件的代理,如果该法官是个什么庭长院长什么的,更是可以垄断本庭甚至本院审理的相关案件,这种事件并不少见,也绝非笔者危言耸听,只不过是公开的秘密。如果某地发生了一件刑事案件,不仅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主动帮犯罪嫌疑人介绍律师,到了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时也是如此。尽管有时犯罪嫌疑人已经聘请了律师,但为了应付办案人员,不得不辞退已经聘请的律师而转请其介绍的律师,或者是另付费用让其共同经办。我们不去探究律师与这些人员之间有些什么关系或利益分配,但是却毫无疑问地限制了当事人的选择权,至少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与心理负担。更严重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司法活动,能够保证做到真正的公正吗?所以这个问题也是相当严重的,相信司法机关的高层领导已经有所觉察,但具体措施似乎并不得力。

律师业务领域与服务类型与当地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可能会出现一些新型的专业性的法律业务类型,如金融、房地产、公司、融资、知识产权,等等,而对于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大多数律师业务仍然是传统的民事及刑事诉讼业务,所以对于律师业务的开展也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区别对待。同时,也应针对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区别对待,下面就以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为例来进行说明。广东省是一个经济发展较为不平衡的省份,在广州、深圳及佛山等地,经济较为发达,律师业务领域较多收费也较高,但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粤北及粤西地区,也才基本上解决温饱问题,有些地区甚至还较贫困,但却也规定了同样的收费标准,全省统一实行起来就不可行,所以应当说这个规定并不科学。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律师收费标准,也是促进律师业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的补充与更新。但是,这一点做得并见好,像广州这样做得较好的城市并不多见,更多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恐怕是只见收费未见服务,律师的继续教育并未真正落到实处,这必将对律师业的后续发展带来极为严重的影响。而且,我们也不能仅仅依靠传统的听讲座、听报告等方式,还要结合到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努力做一些新的教育与培训方式的尝试,大力开发远程教育与培训,多举办一些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活动,吸引律师自觉地、主动地接受教育与培训,增强教育与培训的效果,以满足日益发展的法律服务需要。同时也要对律师经办案件采用合适的方式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避免经办律师因知识面欠缺、专业特长等产生的执业过错赔偿问题。

我国并没有法治的传统与理念,公民对法制也缺乏必要的了解,作为中国法治社会的拓荒者,当代律师负有一个特殊的历史使命,就是为了中国法制事业必须作出更大的牺牲与贡献。律师不能把目光都盯在经济效益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律师不仅要积极开拓法律服务市场,更要努力培育法律服务市场。因此,笔者认为必须让律师融入社会,让更多的社会民众了解法制、理解律师、支持律师执业,从而来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并为国家的法制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与该行业对自己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的严格要求是分不开的,律师业也不会例外。中国律师业从重建到现在只不过才二十多年的时间,对律师业的改革也不过才近十年的时间,有些制度也应当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与完善。随着近年来律师改革的不断深入,律师业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律师为了争揽业务而与法官互相勾结与分享收费,律师为了案件胜诉减刑而向法官行贿,律师为了取得案件的胜诉而不惜作伪证,甚至是有些律师居然帮助一些企业领导进行洗钱活动,等等。尽管这些情况只是极少数,但却严重破坏了律师业的正常竞争秩序,影响到律师业的整体形象,妨碍了司法公正,也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随着司法系统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在一些地方,法官与检察官退职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私下个人代理这条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认可以公民身份作为案件代理人的方式,因此便给这些人创造了可乘之机。特别是这些离职后的法官或检察官与原来所在的司法机关沆瀣一气,利用原来的工作关系来招揽或垄断业务并影响到案件的结果,危害甚为严重。同时,由于这些人根本就不必缴纳任何税费,相对成本较低,也给律师的公平竞争带来较大的影响。就算是司法机关查处较严,这些人也可以随便挂靠一家律师所,然后以律师助理等名义来办理案件,看来对这一情况需要深入分析并加强查处力度。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服务主体中,有一类较特别的法律服务机构,就是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建立的司法所。究其性质,司法部于1996年6月24日《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说明的相当清楚:“司法所应当建成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然而实际上司法所早就不仅仅把目光局限于此,除了无权代理刑事案件外,其他的法律事务类型几乎都可办理。而且由于这种机构有着政府的支持与背景,比律师开发业务更为方便。再加其成本与费用的低廉,也对律师的业务开拓带来极大的威胁。特别是在一些中西部地区,有些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的收费甚至比在律师所正式执业的律师的收费高出许多倍,也可以从侧面来说明这个问题。规范司法所的服务范围及与律师所之间的关系,似乎也应引起有关主管部门足够的关注。

传统的“黑律师”只是指那些不假借其他任何组织与机构而单独以公民身份来进行代理的人,经过司法行政机关的整顿,似乎有所收敛。但这些人转身一变挂靠于某些有着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所或司法所后,似乎就没有什么危险,看来对于黑律师的“传统定义”也应随着情况的改变而改变。的确如此,不论是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还是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一些人。对于那些有较稳定客户的社会人员,律师所不论是以律师助理名义还是业务员的名义,都会将其招聘入律师所内,这似乎不存在问题,只是分工不同而已。但问题是有些律师所在具体处理法律事务时只让律师挂个名,而让这些根本不懂法律的人去办理,无疑将会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律师所辅助工作人员的管理,也应该是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长期的重要的内容。

律师实习的作用是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归纳与总结的,所以笔者仅从两个方面对其进行阐述。首先,从实习人员这个方面来讲,主要目的是为了理论联系实践,掌握初步的实践知识,培养必要的法律服务技能,并以对律师行业进行初步的了解。从律师所来讲,主要通过对实习人员的指导与培训,让其掌握一定的办案经验,并可从实习中发现人才,增加人才储备。但是现在的律师所对实习人员有着两种不同的典型作法,其一是中西部地区的律师所,由于业务量的严重不足,律师所普遍不会给实习人员支付工资,从实习申请之时起,实习人员就必须为自己的生存着想,必须挖空心思去寻找案源,什么获得服务实践经验啦等等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不仅如此,对招揽到的业务处于对业务收入分配的考虑也不愿与其他律师合办,因此实际上从其实习之时起就已经在独立办案了,根本就没有人会来对其进行指导。而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实习人员而言,情况似乎较为好一点,一般都会对律师实习人员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部份律师所也能对实习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其二是有一些律师所几乎是一个专供实习的场所,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实习工厂”,大量招聘实习人员而且只要实习期满一般都会以各种原因让其离开,其目的就是为了以较低的工资支出来赚取较高的利润。争取利润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对实习律师的指导究竟如何呢?而且让这些本来应为实习的人员来处理法律事务(甚至有些可能是一些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无疑会影响到法律服务的质量,从而也会给律师所自身的业务稳定性带来消极的影响。因此,对于这种短视行为,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律师业难免将会与外国律师所驻华机构甚至是外国律师所在华设立的律师所展开竞争,而且这种竞争主要是优质客户的竞争。一方面我国律师所的规模、服务的质量、服务的`意识、规范的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很多律师所抱着小富即安的思想甚至部份合伙人把开办律师所作为其个人赚钱的工具来经营律师所,二是目前国内的律师所也很难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来培养并留住优秀的法律人才。由于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内容较多,笔者在这里就简单地提及而不作深入探讨。

现在律师业内很时髦的一个话题是讨论律师所必须走专业化道路的问题,笔者也持赞同观点,但是做起来谈何容易!在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专业性法律服务的需求并不多。再加上我国具有行政管理的传统,很多事情并不是利用法律来解决的,律师业务的空间与作用实在有限。专业分工的基本前提是必须具有专业市场,但是目前并未形成,那么专业分工后的生存自然存在问题。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仍然是传统的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占据着最大比例的服务市场,非诉讼法律事务并不多见,也基本没有市场需求。因此,专业分工也只能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与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来逐步建立,否则,不仅没有实益反而可能会给律师业的发展带来损害。当然,笔者也提倡有条件的律师所可以进行这方面的探索,逐步推进,并不断的总结经验,以达到较好的效果。

由于律师业在我国尚属起步发展期,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予以相应的扶持才对,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税收问题,律师所作为合伙制形式的组织,不仅律师所要缴纳营业税,而且律师个人还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对于律师人事档案的集中管理也要收取相当高的代理费用但却并未提供什么代理服务,无疑会增加律师的负担。对于律师保险,尽管有些地方的司法行政机关明令由律师所缴纳,但是律师所却通过其他方式把这个费用转嫁到律师本人身上,由其实际承担,如此等等。这些问题都应进行认真的研究与解决。

一个律师所的存在不能没有一个名律师,但是如果仅靠某一个或某几个名律师来发展一个所也是无法做大的。中国现在的律师所的大部份业务都还是建立在对律师个人信任之上,也就是说顾问单位聘请该律师所为其服务的主要原因是对某个律师的信任,而并非对其律师所的信任,这对律师所的发展壮大是一个严重的障碍。律师所应加强管理,建立与完善一套切实可行的业务管理制度,让委托人对律师所的服务信任,这样才能持久。否则,律师所的长期生存与发展都将会面临一些问题。

有些人常常简单地拿美国等发达国家律师在全国人口所占的比例来说明我国律师人数的缺乏,笔者认为这是极不科学的。众所周知,由于文化传统、法治观念、政治结构、法律体系、司法体系等各方面的显著区别,不论是作为英美法系的英国和美国还是作为大陆法系的法国与德国的律师制度,都不能简单照搬到我国适用,律师人数问题也是如此。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对于中西部地区,对于律师所面临的艰难的生存空间,也就造成了律师人才的极度匮乏,但在广州等为数不多的几个城市却又似乎出现了律师数量过剩的情况。这也和其他类型的专业人才的分布情况类似。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绝不能简单地用发展与扩大律师数量来解决,有关这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调查研究,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尽管现在很时髦的那些“学者”们都对教科书式的法学教育进行了强烈批评,并竭尽全力地赞美英美案例教学法的好处,但是笔者却固执地认为我国不能照搬他们的模式。毕竟中国的法律体系所主要采用的是大陆法系,而且在中国并没有依法治国的传统,更糟糕是根本就没有比较成熟的法治观念与法治文化。当然,在强调系统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案例教学的作用,以及法律思维等方面的培养,等等。可喜的是目前国内一些著名的法学院都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而且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前景比较乐观。但笔者似乎对司法准入的条件更加担忧,因为在实践中已经发现了这样一些情况,有些法律工作者(当然包括律师、法官及检察官,特别以前是军队军官、工程师、医生等等,只是为了应付司法考试才学习了几个月法律基础的同志)在处理法律事务时通常只能从法律条文上来照搬套用,往往出现模棱两可甚至是啼笑皆非的理解,就更谈不上了解该条款中所蕴涵的法理,遇到稍微复杂一点法律关系的案件,更是无法正确把握。很多比较简单的法律问题连自己都没明白,怎么能够给当事人提供“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呢?所以笔者认为,不仅要对进入律师业的条件进行重新审视,而且也要对律师的继续教育进行研究与探索,以期提高律师的素质与水平,并得到社会的承认与尊敬。

随着律师业务的迅速发展与律师队伍的较快速度的壮大,也给律师管理带来较多的问题。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及以前,人们对律师基本上是比较尊重的,但近两年来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真是一落千丈且每况愈下,这其中的问题是较多的。除了律师无法达到当事人的预期目的等外部因素外,律师自身在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抛开律师专业素质因素的影响不提,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一是律师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往往是聘请一些无法提供优质法律的助理来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从而影响到法律服务的质量;其次是有一些律师为了招揽更多的业务,不惜向当事人虚假陈述甚至吹嘘办理法律事务所能达到的结果,案件接下来后根本无法达到当事人的要求;其三更有少量个别律师,为了谋取更大利益甚至损害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后还有律师在执业过程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此等等。以致于在一些地方,一提到律师往往的评价就是坑、蒙、骗等,更不用说对律师业的理解与尊重了,长此以往,形势堪忧。

现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如广州、深圳等地,有些律师所为了争取更多的业务,纷纷效仿国外的作法成立了业务销售部门(笔者暂且这样称呼,有的律师所称其为业务部门),专门从事业务开拓并招揽业务。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也可能是律师所专业化需要的一个重要方式或途径,问题是如何来规范这些销售人员的行为。从目前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来看尚属空白,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却是不容忽视的。比较突出的主要有:一是业务人员身份无法确定,其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明确,更不知道其在从业过程中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二是对于招聘业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条件、相关主管部门怎样来对业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没有明确的依据;三是业务人员以律师助理的名义协助办理甚至是单独办理法律事务的问题也较多,由于服务中存在诸多问题而对律师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实践中有些律师所聘请的业务销售人员仅具有高中、中专等文化水平(笔者并不是学历歧视)且所学专业与法律毫无关系,但却在做着律师的事情,无疑会严重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四是如何规范销售人员对客户的陈述、介绍与承诺等销售行为,从而减少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及相关问题;五是利益如何分配问题,在有销售人员的律师所里,销售人员的收入普遍高于同等资历或工作年限的执业律师,有相当一部份甚至高于数倍,这些情况将会给律师造成哪些影响尚需研究;六是对律师所内部的管理问题,如何解决设有业务销售部门的内部分工、协调、配合等问题,以提高律师所的管理水平及提高对委托人的服务质量,否则必将会产生消极影响,这个问题也需要研究解决。

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必须是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律师,仅仅规定了不是律师的人不能成为“发起人”,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在律师所成立后成为合伙人的问题,但从该管理办法的本意来说,似乎是不可以的。但现实中不仅有人投资设立律师所但投资人并不直接从事法律服务的,还有相当一部份是一些有客户的人寻找几个律师挂名来成立律师所然后从事法律服务,其本人也直接进行律师所的管理及销售本所法律服务。也就是说,他们不仅是律师所的实际所有者,也是律师所的管理者,同时也是法律服务业的从业者,这也是律师业发展所出现的新问题。这种方式所设立的律师所将会对法律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法律服务的主体资格的认定以及将会给律师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等等,尚需深入研究解决,不容回避。

律师协会不仅是律师业自律性组织,也是律师权益的维护者。律师协会不仅应当及时研究律师业发展的新动向,了解律师的要求与愿望,对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人和事进行查处,以维护律师业整体利益。但目前很多地方的律师协会却只是只管理不服务、只收费不培训,笔者所见的广东省律师协会及广州市律师协会做得较为不错,但是全国又有几个地方地区能够做到呢?看来,转变律师协会的职能与观念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需要不断的努力与改进。

笔者认为,目前中国律师业正处于一个发展的非常时期,不论对内对外都是如此,但遗憾的是很少见到有人对其进行较为系统、深入的调查与研究,也未能认识到存在的深层问题。从律师所的规模上来看,很多自称规模律师所也仅仅是简单的人员的聚合,业务、收费各自独立,根本就未能融为一个整体;从专业服务的质量与水平来看,全国也就只有那么数十家律师所能够提供比较专业的法律服务;从律师的从业人数来看,中西部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区别也很为明显;从收入上来看,各地区的律师收入差距很大,全国很多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律师甚至连基本生存都存在问题,就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律师收入也是相差很大,甚至是天壤之别,但总体来看收入相对较高的律师人数并不多。而相比较而言,在这个学历、条件都相对较高的行业收入却并不高,说明这个行业肯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很多问题,尚需我们认真研究与探索。在笔者看来,某些地区的律师业状况似乎用“混乱”二字并不为过,律师业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律师业发展所出现的问题真是太多太多,但似乎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与注意。如果我们不正视这些问题,并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可能就会丧失发展的良机。因为不仅关系到每个律师个人的命运,而是整个律师业发展的命运。

“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3个厅(局)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加快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以查促改。在全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全覆盖清查摸底,清查主体在乡,延伸到村(社区)开展归口管理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收集相关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由财政所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乡村振兴办、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在上级对口行业部门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分步分部门实施。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机制。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财政所牵头组织,乡级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口开展具体治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最终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完善治理规范措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形成大监督格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

2.清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二)重点整治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重点清查、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实现“一卡通”、“一卡统”还有差距的问题。

(1)统计标准、口径缺乏规范认定,部门之间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发放方式、发放周期、项目入卡范围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不一,同一项目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发放金额不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不同等问题。

(2)政出多门,“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问题。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各主管部门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符合部门要求的银行卡,甚至同一部门不同类型补助资金要求不同银行卡等问题;各金融机构系统业务改革淘汰旧惠农补贴存折本后,统一外观标识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发行量过低,以普通银行卡替代,导致“一户多卡”等情况出现等问题。

(3)补贴资金发放零散,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零碎分散,各类补贴发放各行其是,同一项目发放周期不一,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4)现有“一卡通”管理系统覆盖补贴项目不全,资金动态监测效果不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银行尚未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仍由各相关部门自行选择银行发放,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上级部门无法在线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实施有效监管等问题。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日常监管不够,实现按时按标准、准确到人到户有差距的问题。

(1)“重资金发放、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职能部门惠农财政补贴“一拨了之”,在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事后专项核查上的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乡级主管部门对村组(社区)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村组(社区),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以编造虚假花名册、伪造资格条件、虚增名目等方式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在资金发放后,乡级主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掌握不清,没有建立资金使用动态台账,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对资金使用情况疏于日常监管等问题。

(2)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各部门间配合不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多,条条管理、政出多门,自成体系的局面造成信息透明度不高、监督成本加大、监督效果不佳。

(3)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行业跨度大,各部门数据缺乏共享机制,信息壁垒下各部门反复采集。既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出现信息错漏、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

3.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1)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政策未能有效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得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知半解、“稀里糊涂拿钱”,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

(2)补贴信息公示公告程序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公示渠道窄、途径少、方式单一,且乡、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导致群众知晓率低、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

(3)利用政策宣传“先机”,故意隐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侵占群众利益。村组干部对政策宣传解释敷衍了事,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及群众信息的“先机”来蚕食群众利益,导致补助资金不能真正惠及群众。

4.乡镇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源头信息收集不细致,基础数据填报不全面。乡、村组在数据收集、核对审核、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上有漏洞,导致农户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乡、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基础信息维护及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资料不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3)代领代办诱发源头“微腐败”。村组干部为民服务不到位,纪法意识不强,主观存在想占便宜、贪好处的想法,凭借群众信任和权力,在代领、代持、代办中与民争利,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非法侵占,搞“微腐败”问题。

5.在“财政搭台、银部对接、践行惠民惠农金融服务”上联动协作机制不畅,金融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行业部门间联动协作缺位,资金无法兑付。金融机构与行业部门、财政部门针对滞留资金发放困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解决措施,造成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兑付等问题。

(2)“最后一公里”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量不佳。代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群众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与取款等业务过程中缺少细心与耐心。短信提醒功能需付费开通,提醒内容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

(3)协作防范风险机制不完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金融机构对协作防范违规代领、代办、冒领补贴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4)部门、代理银行等主体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6.在专项治理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前期工作部暑(3月16日前)。在区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下,财政所牵头,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芒宽乡专项治理方案,建立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级各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摸底(3月19日前)。由各部门根据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并填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详见附件2)。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做好限时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18日前,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财政所(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密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

(三)重点检查(6月30日前)。4月30日前,迎接上级检查。根据要求检查范围不低于各年度涉及补贴项目的30%。各部门对照检查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使用各个环节违纪违规违法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主体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5日前,完成区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12月25日前)。9月30日前,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根据省市区要求,结合芒宽乡实际进一步完善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确保省级搭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在芒宽乡正式上线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机制运行规则等。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二)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涉及村(社区)的要指导各村(社区)组织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边查边改,不走过场,乡级部门要组织做好本系统存在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惠民惠农政策,扎实做好全区财政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查找“一卡通”发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突破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公开透明、监管到位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是否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主要是各级政策文件规定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是否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管理等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各级出台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是否按要求列入20xx年补贴政策清单,并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布。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和管理。主要是补贴资金的分配是否科学、拨付是否及时、是否按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清查补贴资金来源、拨付、实际发放、结余的数额,核查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人到户,是否存在滞留资金,拖延补贴发放兑现时间的情形;有无擅自改变补贴资金使用方向,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程序是否规范。主要是本财政系统是否严格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发放补贴;是否根据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补贴基础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核验、比对发放对象姓名、账号、身份信息等是否匹配;通过核验的数据是否及时传送代发金融机构;是否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代发金融机构,是否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代发金融机构是否严格落实身份证实名制和身份证激活制度,及时、足额、安全兑付补贴资金,并提供免费短信通知和跨行支付功能等。

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是否存在兑付风险。主要是卡折管理是否规范,清查各镇(街道)“一卡通”卡折发放数量,包括惠民惠农卡和扶贫卡发放数量,核查补贴卡折发放、变更、激活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按户抽查补贴卡折在哪里、谁在用卡。严禁以各种理由收取、扣押群众“一卡通”卡折。

5、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主要是区财政局是否健全完善补贴对象数据采集、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是否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制度,优化补贴发放流程,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

(一)、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部分补贴资金滞留虚拟账户问题。

检查中发现,自20xx年以来,共有20个项目47.7万元资金,因录入信息有误、发放账号不符等原因打卡不成功,致使资金滞留代发银行虚拟账户。

2、代发银行确定程序不够规范。

目前我区指定邮政储蓄云溪支行和农商行云溪支行两家银行代发“一卡通”资金,两家银行均没有按规定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且没有签订连续的代发协议。

3、制度建设不完善。

我区除更新印发《云溪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外,没有形成专门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及操作规范。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在发现代发银行虚拟账户存在滞留资金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要求代发银行将滞留资金明细及每户发放失败原因提供给财政,业务股室迅速与职能部门单位衔接并发函催办整改,重新核查项目资金信息及发放到户信息并修改,已于9月1日前将滞留资金全部清零,准确发放到户。

2、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创新补贴发放机制,我局将在自查自纠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启动招投标程序,重新按流程确定“一卡通”资金代发银行。

3、我们做到边查边整改边完善,已制定下发了《岳阳市云溪区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程》,切实增强做好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的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安全、高效。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将陆续制定。

4、我们将严格按照湘财市县【20xx】7号文件要求,到20xx年底前,将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查出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为进一步规范“一卡通”系统发放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政治意识,落实责任担当。实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是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惠农政策的重要方式,关系到国家政策的具体落实,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做好“一卡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狠抓任务落实。

(二)建立问题台账,进行集中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收集汇总,进行公开公示,查漏补缺,完善基础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放资金;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纠正整改,严格追缴、退赔资金,及时返还群众或退回国库;对问题严重的上报区纪委问责追究。

(三)坚持目标导向,建立规范制度。建立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逐步解决“一卡通”多头发放、发放分散、环节过多等问题,确保惠民惠农资金准确、快捷、安全到达群众手中。

区街道四风和腐败问题治理方案

2016。

年元月底,在街道范围内的各党组织、社区、股室(站所)中集中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现把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具体组织,各单位、各党组织牵头负责实施。重点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四风”现象进行一一排查治理。做到发现一批线索、化解一批隐患、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查办一批典型、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违纪的干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作风明显转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责为民负、心为民系,为街道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

“损民”及“四风”问题;民生及惠民政策的贯彻不到位,兑现不完全的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单位形象的问题,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等。重点排查治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着力查处公款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等问题。查处滥用职权、不按规矩办事、该办能办的事不给办、告知不清、不引导导致群众来回跑的问题。证件办理、惠民政策落实中,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权力寻租、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严肃查处居民低保、廉租房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特困群众救助等工作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造成群众应得的没有享受到位等问题。

重点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和标准,截留、贪污、挪用补偿金,在征收过程中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不支持、不配合、暗中阻挠征地拆迁工作等问题。

重点查处截留、挪用、骗取惠民资金和贪污、私分、挥霍资金的问题。查处在落实惠民政策、提供便民服务中权钱交易、索贿受贿、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

“小金库”、搞“账外账”等问题。

重点查处党员干部玩忽职守、滥用权力、作风粗暴、生冷硬推、欺压群众;违规吃请、叼难索要、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奢侈浪费等问题。

重点查处财务不公开、资金、资产随意处置、违规收受礼金、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保护伞”等问题。

坚决查处依法从政、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故意刁难、推三阻四、拖着不办、推诿扯皮、索要财物、工作不主动、怕担当等问题。

2015。

2016。

年元月底结束,分。

5

个阶段进行。

成立组织、研定计划、召开会议、宣传动员。

10。

日前报街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动态管理,每月。

5

日前上报新排查治理的结果。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问题分类处理。违法违纪的线索要及时上报到位,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发现线索不报、推诿和治理不到位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

反映属实的综合问题,集中查办整改。不属实的做好解释、消除误解;一般性的问题要实行戒勉谈话,违法违纪的问题,依规严肃处理。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将认真做好督查指导,督查阶段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对组织不力、工作不细致、存有排查不全面的,将提出批评,限期整改。重大问题的故意瞒报,一经查实,按照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严处。做好典型案件的剖析,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制定长期有效的防范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发生的制度,使专项活动的开展取得群众的满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