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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用5篇)

时间:2023-09-25 12:23:21 作者:LZ文人 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用5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官方全文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__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八、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官方全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

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电话:12333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职务(或工种)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执行,初始工资额为元/月或元/时;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甲方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六)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4.。

5.。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官方全文

驻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深圳舰”全体官兵,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值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6周年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谨代表全市人民,向你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作为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中国人民解放军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把党的宗旨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利益,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牢记使命,英勇奋战,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以及保障国家和平发展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建立了无愧于党、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的丰功伟绩。历史充分证明,人民解放军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守卫祖国的钢铁长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长期以来,驻深部队认真履行人民军队宗旨使命,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的强军目标,全面加强部队各项建设,出色完成了战备、训练、执勤、处突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与此同时,广大官兵继承、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亲人,积极参与、支持深圳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特别是在重点工程建设、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有力保障了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受到特区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爱戴。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继续保持军人本色,传承革命传统,自强不息,无私奉献,在各自岗位上屡立新功。在此,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深圳是一座具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的城市。在全市军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已连续五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七次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称号,两次实现各区均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区”称号的“满堂红”。我们将按照党的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战略部署,以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和东江纵队成立70周年为契机,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文化拥军、教育拥军、信息拥军等活动,努力满足部队战备、训练、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升;认真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高优抚水平和安置质量;不断拓展军民共建阵地,完善社会化拥军工作体系,进一步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努力走出一条有深圳特色的双拥工作新路子。

同志们,20__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军民团结一心,想干、敢干、快干、会干,坚持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努力打造科学发展的“深圳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锋城”,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经济特区应有的贡献!

祝同志们节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20xx年x月x日

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变化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有哪些变化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新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提倡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者可再生育。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2、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3、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度,实行二孩生育登记制度。新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

4、以人为本,省际间生育政策的适用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适用。

新条例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删除了原来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及相应处罚。但上环结扎作为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如果群众自主自愿选择的,卫生计生部门将继续提供优质服务。

1、取消晚婚(10天)晚育假(15天)。

3、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只要符合政策生育者)。

1、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新条例规定实行诚信管理,将公民计划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这意味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将在申请贷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2、减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法律责任。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三胎以上子女的,依然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1、新条例实施之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2、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可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对于社会上流传的一些诸如“计划生育放开了”、“我国将不再实行计划生育”等不实言论,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回应:

1、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2、“全面两孩”不等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即超生的,仍然要依法依规处理(含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版全文精彩

一、到厂保护价:经对甘蔗交易市场的调查,目前甘蔗收购中,以吨糖出厂价3500元为例,一类甘蔗到厂保护价格约为310元/吨,二类约为280元/吨,三类约为260元/吨;其他(三类以下)约为250元/吨。

二、到厂市场价:以吨糖出厂价3500元为例,交蔗时市场糖价如果超过3500元/吨时,则糖价每增加100元/吨,蔗价随增约6元/吨。

三、合同中的见证方通常为甲方所属村的村委会。

上述价格,供双方签合同时参考。

广东省甘蔗种植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种植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_____县(市)_____乡(镇)______村(屯)

户主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甘蔗种植户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产购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甘蔗种植及订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甘蔗种植品种、面积(亩)、蔗量(吨)、植期和质量要求

(甲方为农民合作组织或公司的,应附上种蔗户明细表)

(一)甲乙双方确定:种植甘蔗品种___个,种植面积合计____亩,预计总蔗量____吨。列表如下:

单位:亩、吨

一类

品种

面积

蔗量是根据亩产计算的预计重量(估计重量)

蔗量

二类

品种

面积

蔗量

三类

品种

面积

蔗量

四类

品种

面积

蔗量

其它品种

面积

蔗量

以上蔗量以过磅为准。

(二)植期

______年______月前种植甘蔗____亩,其中,宿根蔗______亩,新植蔗______亩。

(三)质量标准

1.甲方交售的甘蔗蔗尾斩至见蔗肉,不带蔗梢、蔗根、泥巴、枯蔗、蔗叶及其他夹杂物。如夹杂物超过3%,要扣除超过部分。过磅交售时应有见证人见证(或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甘蔗捆扎要求和费用负担。甲方必须用麻绳或竹蔑捆扎甘蔗,捆扎物由乙方统一供应。费用承担采用以下一种方式:

口按市场价向甲方收取费用;

口免费提供给甲方。

3.如遇火烧甘蔗,双方协商处理,按质论价(被大火烧灼过的甘蔗蔗糖分以13%为标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蔗价相应扣减8%,以下类推)。

二、甘蔗交售价格

甘蔗交售价格按二次结算方式确定:

1.到厂保护价(一次结算价):___类蔗____元/吨;_____类蔗____元/吨;____类蔗____元/吨;____类蔗____元/吨;其他_____元/吨。

三、交售时间、地点及运输方法

(一)由乙方负责安排甘蔗交售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交售完毕。

(二)砍伐和运输方法:

在交售时间内,甲方按乙方砍伐通知单规定的品种、数量和时间进行砍伐。乙方应提前天将砍伐通知单发给甲方。

(三)交售办法及地点:经甲乙双方商定,选定以下一种办法:

口甲方自行运送到乙方过磅交售,费用由方承担(签名:________);

口由乙方到甘蔗种植地过磅收购(签名:__________)。

四、甘蔗种植、扩种、机耕及其他扶持措施

(一)甘蔗种植扶持方法:

1.种苗扶持: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提供种苗给甲方种植,或由乙方指定品种并提供给甲方种植。种苗品种、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地点及时间:种苗由乙方负责于___年____月____日运送到______;运费由_____方负责,种苗款由乙方垫付,合计种苗____吨,共_____元。

2.肥料扶持:乙方可根据甲方申请提供肥料给甲方使用,肥料名称、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资及成本价: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机耕及其他扶持措施: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机耕优惠服务,甲方种植_______亩(含____亩)以上甘蔗的,乙方免费机耕;甲方种植_____亩甘蔗的,乙方按_____元/亩收取机耕费。甲方共种植_____亩,乙方收取机耕费______元。

2.甲方如需要修建排灌渠的,乙方可给予帮助,费用由双方商定:____________。

(三)种植(或扩种)奖励: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前,种植(或扩种)甘蔗的,乙方按每种植(或扩种)一亩奖励______元给甲方,甲方共种植(或扩种)______亩,乙方奖励_____元;甲方采用新良种种植,乙方奖励_____元;以上奖励合计_____元。

(四)以上乙方代付代垫支费用(不计利息)支付及奖励兑现方法:

1.乙方代付代垫支费用共_____元,由乙方从甲方第一次甘蔗款结算中抵扣;

2.奖励款_____元于种植完毕后一星期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一次结算部分,甘蔗交付后_____天内按到厂保护价结清;二次结算部分,在榨季结束后_____天内结清,二次结算甲、乙双方应当在见证方监督下办理。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取得乙方提供的种植甘蔗有关优惠扶持及服务;

2.有权拒绝乙方代扣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其它费用;

3.有权举报乙方工作人员损害甲方利益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

5.按时归还乙方发放扶持甘蔗种植中应归还的资金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价格收购甲方种植的甘蔗;

4.向甲方提供种苗、良种、生产管理技术以及高产优质等技术服务。

(三)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甘蔗区道路建设、维修费用由双方商定:______________.

七、担保方式

由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3.不按乙方砍伐通知单要求砍蔗的,超砍或欠砍部分在计划内_____%以上的,应承担违约部分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2.逾期支付甘蔗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支付滞纳金;

3.擅自在蔗款中代扣甲方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的,应双倍返还甲方;

6.如因扶持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种植甘蔗失收或欠收的,乙方要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三)免责条件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证明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九、甲、乙双方共同邀请______村委会或______作为本合同的见证方,负责监督本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见证方的权利义务及酬劳费由甲、乙、见证三方另行商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期暂定为____个榨季(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由双方商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有关单位、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留存一份备案。

甲方(章)乙方(章)见证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