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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优质18篇)

时间:2023-12-14 07:57:06 作者:纸韵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应该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和改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常见规章制度范例,包括工作场所的纪律规定、学校的校规校纪、社会组织中的章程等,供大家参考。通过遵守规章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行为,保持组织的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信息化管理制度

3.职责

3.1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的配置、购置、使用的统一管理工作;

3.2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网络机房与外围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办公自动化

4.1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相关有电脑的部门;

4.2企业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载体

4.3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操作要求

4.3.1oa系统账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将姓名及职务告知信息中心,信息

中心统一建立账号和分配权限;

4.3.2办公系统由各部门使用人操作,每天上班后保持办公oa系统处于在线状态;

4.3.8严禁在系统中发布非法言论或图片,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4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程序

对发布的信息点击【发表评论】进行阅办和处理,或下载学习;

4.3企业信息中心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保障和培训工作;

管理

5.1erp主要运行单位

各部门、生产车间等使用erp系统的相关单位;

5.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erp管理负全责;

6.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

6.1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信息安全管理负全责;

6.2信息安全管理所涉及到的人员权限分配、密码分配、密码变更由信息中心掌控,并由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可设置、修改计算机操作系统密码(不包括管理员密码),系统设两个账号,一个是管理员账号,密码只有网络管理员知道,一个普通用户账号,密码由使用电脑人员自己设定。

问,设置完成访问密码,该密码只能告知访问人员;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1.为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避免出现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建设、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避免数据标准不统一造成的数据交互困难等问题,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信息化建设是指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络为基础,信息人才为依托,有关信息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为保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医疗的各个领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管理水平的过程。

3.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统一平台、集成建设;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发展原则,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进医疗管理方法、优化医疗业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在信息化建设当中,各部门科室从自身业务管理、流程优化出发,进行多部门的沟通协调,以确定建设方案。为促进各科室在信息化建设中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医院信息化建设科室沟通协调机制。

1.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医院下文对我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2.信息科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在医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我院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信息标准。负责全院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定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负责制定相关的办法和有关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全院信息网络建设、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医护人员信息化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学术交流。

3.全院业务管理科室负责业务规划管理,并审议通过信息化建设方案。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在医疗法规政策的指导下,建立医院业务逻辑、管理流程。并依照法规政策,指导信息化建设、审议信息化建设方案,确保信息化建设符合业务管理需要。负责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监督反馈使用效果,及时协调信息科尽快改进系统,以更好适应医疗法规政策,促进医院高效运转。

4.科室信息员由各科室(包含业务管理科室及临床科室)、部门指派本科工作人员作为本科信息化建设工作联络员,即信息员。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负责向信息科反映或报告本科室信息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和需求;负责向本科室传达医院信息化建设协调方面的任务部署、信息及通知。

1.各科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应从本科室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我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有关要求,遵循“统筹规划、分布实施、满足需求、经济有效、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标准化、规范化、通用化、系列化建设。

2.为了加强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统一信息标准,避免重复开发和盲目建设,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各科室部门需将完整需求书面提交到信息科,由信息科进行规划、论证、报医院立项审批。

3.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未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的项目,不予立项,项目不得实施。

4.立项通过审批后,由信息科负责统一管理、协调并提出需求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并将项目纳入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内,进行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完成后,应用系统的运行、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交由信息科统一负责。

5.信息化项目建设必须根据标准化要求,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统一的信息标准,自定信息标准(信息编码)的使用需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1)由信息科组织,定期召开全院信息化建设沟通协调会,要求各科室领导参加。各科室提出本科或相关科室在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制定出解决方法或方案,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

2)信息化建设沟通协调会,由医院信息科根据事由的大小和需求程度,确定召开时间、参会范围。信息科负责组织,全院例行协调会每年两次。

3)在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紧急问题或突发事件,由信息科组织相关科室召开紧急临时会议,参会科室互相进行沟通协调和紧急部署。

4)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涉及信息方面需要科室之间互相协调的事由,可以由科室与科室间直接联系,相互协调解决。

5)医院信息化建设,需要各科室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各科室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解决存在问题。

6)各科室应与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双方通过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

7)信息科设有专人负责全院各科室信息化工作沟通协调事宜。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徽省立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促进医院信息网络的应用与发展,保障医院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医院投资购买、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医院级网络主、辅节点设备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医院信息系统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及软、硬件设置。

第四条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网络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除医院信息中心,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医院网络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医院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六条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帐户及密码,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第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八条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严禁在入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与日常工作无关的软件,如游戏,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具有黑客性质的软件等。

第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医院局域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反动、淫秽、色情资料。

第十条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入网计算机安装光驱、软驱、硬盘、优盘以及与工作无关的插件等。

第十一条为加强管理,对各部门所有联网计算机指定负责人,并登记备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为保障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严禁任何人随意修改、删除计算机操作系统、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中英文文献检索系统等相关软件的各项设置。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医院网信息系统安全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附后)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信息中心必须履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删除网上有害信息。

第十五条院级网络所有路由、交换设备及服务器的运行和维护由信息中心专职人员负责。网络管理员和主管人员不准擅自对外泄露配置和口令,以保障网络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由信息中心全面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其中医疗价格标准数据由院经济管理科维护,药品标准数据由院药剂科维护,病案标准数据由院病案室维护,严禁任何他人和部门进行相关操作。

第十七条医院网页由医院办公室、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医院网站的技术保障。对于具备上网条件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在信息中心备案)负责维护涉及本科室的网页,科主任负责审核本科室发布的信息;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科室,如在网站发布信息,应由科主任确认,提交信息中心发布。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领导,并做好工作日志。

第十九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及软件的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现场处理记录。

第二十条网络管理员应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保障医院局域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并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及网络安全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医院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一律不允许非本院人员使用。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上述各条规定的部门及个人,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给予处罚,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需求为导向,提升运营监控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信息化目标,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化工作是指涉及以计算机为主的智能化工具,包括硬件、软件、网络等在内的所有相关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主责部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完成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

2、制定年度信息化目标责任书。

3、组织信息化采购。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战略需要,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周期为3—5年,根据信息化发展情况,可以对其进行修订。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依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书,制定年度信息化目标任务书。

第六条年度信息化目标任务书内的专项信息化项目,可成立临时性信息化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由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或相关业务线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后,项目小组解散,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公司全体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公司的各种信息设备设施,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公司信息设备设施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司规章制度、危害公司利益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硬件设备主要指以计算机设备为主的智能化设备,主要包含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智能化办公设备、数码设备等。耗材主要包括硒鼓、墨盒、色带、光盘、墨粉、易消耗配件等低值易耗品。

第九条硬件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和发放。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硬件的采购、调整及发放工作。各部门购买信息化硬件均应向综合管理部提交购置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采购。如其他部门自行采购,须按公司《内控手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执行,采购后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2、固定资产硬件设备采购审批权限:单笔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下,由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单笔合同金额5万元以上,须经公司财务总监或以上领导审批。

3、综合管理部对硬件设备进行统一管理,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资产台账及卡片。

4、使用者领用设备时须签订相应的《设备管理责任书》及设备出库单,更换设备时须将原设备及相关配件一并交回,经综合管理部核查完整后方可发放新设备;公共区域及会议室使用硬件设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配置和更换。

5、新入职人员综合管理部需及时准备相关信息化设备;离职人员在离职前须将领用信息化设备交回综合管理部。

6、耗材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历史月平均消耗量及各部门需求,按月集中采购;各部门按需领取,废旧耗材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回。

第十条硬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和保管工作由设备使用者负责。使用者应爱护设备,保证设备不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设备损坏或遗失,其责任由设备使用人承担并负责维修或赔付。

2、设备的使用者信息以综合管理部《设备管理责任书》上的登记信息为准。使用者变更时,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使用变更手续。

3、严禁使用者私自交换或转让公司设备,不得私自拆卸、出卖、销毁设备,一经发现将没收其所持设备,双倍赔偿并予以警告。

4、严禁上班时间利用公司设备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5、未经他人允许,严禁随意查看、改写、删除他人文件,若由此而造成的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公司将会严肃处理。

6、公共设备(如复印机、投影机等)安装到位后,由综合管理部看管与维修,其他使用人也可直接向综合管理部报修。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不得随意修改设备配置,禁止随意拔插、更换设备配件。

7、公共区域或会议室设备发现被盗、故意破坏等情况,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8、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公司设备进行巡检,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设备巡检,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硬件设备的维修。

1、公司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者要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安排维修。

2、未经公司允许,禁止使用者自行联系维修或送修相关设备,否则其责任由设备使用人承担。

3、复印机维修由综合管理部选定外包单位负责,维修时如需更换配件,相关部门人员须在维修单或供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向综合管理部报备。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和软件的采购。

1、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求,制定信息系统和软件采购意向,进行前期调研和选型等工作。

2、选型确定后,按公司合同报审流程审批后实施采购。信息系统和软件的原始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存档保管。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和软件实施期间,各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须对提交的系统需求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软件供应商实施。

第十四条信息系统和软件正式上线后,应由项目小组组织项目验收并签署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小组成员须参加项目验收会,各主责部门须在项目《验收报告》上明确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五条信息系统和软件的需求更新后,需求部门须配合做好测试工作,并将最终测试结果反馈给综合管理部。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做好系统运行环境的维护及检查工作,对业务部门提交的问题及时响应,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各部门须按相关操作手册或指引正确使用信息系统,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综合管理部解决。如因个人操作导致数据混乱或丢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予以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信息系统的流程审批,办理人须及时办理并明确填写办理意见。

2、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系统操作,不得随意越权使用,更不能删改他人数据。进行权限变更时,须提交申请,经所在部门、业务相关部门审批或会签后,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权限变更。

3、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或离职情况时,综合管理部根据人力资源审批流程进行账号、权限变更。

4、员工须对用户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技术手段侦听、盗用他人账号及密码。

5、为保障账号、密码安全,建议员工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九条禁止在工作电脑上安装盗版软件、非法软件、木马程序等对公司网络环境不利的各种软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网络的搭建与管理。

1、公司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网络情况负责搭建、扩展、维护公司有线、无线网络,其中无线网络密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设置。公司全体员工须对无线网络密码保密;外部人员可以使用综合管理部设置公用无线网络。

2、为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安全,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员工应确保接入网络内的计算机设备安装了防病毒系统,相关移动设备没有受到病毒攻击。

3、公司员工不得向外部人员泄露、传播无线网络密码,因私自设置、传播无线网络密码,导致公司网络故障、系统瘫痪等严重后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利用因特网访问含有反党、反对社会主义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的站点。

第二十一条公司官方微信的建设和管理。

1、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纳入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新闻类、企业文化等相关内容。

2、与官方微信维护有关的相关部门,必须对后台管理网址、用户名和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发生账号和密码泄露,应立刻和综合管理部联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更改账号和密码。

3、官方微信各责任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更新、维护职责,保证官方微信各方面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信息有误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涉密内容必须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责任部门要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可适时提出修改或换版的具体意见提交综合管理部,并提供更改内容的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更新。

5、客户通过微信反馈的意见、建议等信息主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复,以维护公司在客户中的形象;如涉及其他部门由综合管理部反馈相关部门并协助解答。

6、微信管理员不得在官微中私自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二条电子邮件的使用和管理:

1、公司电子邮件帐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分配。

2、各部门和员工的电子邮件账号和密码必须严格保密,严禁盗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使用电子邮件,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3、通过电子邮件下发、上报的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报表等相关信息必须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电子邮件发布、传播含有反党、反对社会主义言论以及涉及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5、员工应适时修改邮箱密码,邮箱密码强度要满足邮件系统设置要求,任何人不得主动转让电子邮箱给他人使用,如因密码强度不足被盗或主动转让,而被他人非法利用,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由个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其他的网络相关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操作手册使用。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病毒防护。

1、公司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使用人应使用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对于无法清除的病毒,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2、对于外来的存储介质(包括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查毒、杀毒工作。

3、公司内部文件应尽量使用网络传输,以减少存储介质引发的病毒传播。

4、严禁打开互联网上身份及内容不明的电子邮件或网址,以防止病毒通过电子邮件进入内网并传播。

5、严禁在网络系统上安装和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二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每月对公司级重要的信息系统数据备份。

第二十六条严禁使用公司机房的服务器直接进行互联网的访问和电子邮件的收发。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同意禁止将公司的数据资料及相关信息利用网络等各种手段外泄。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种信息化类电子废弃物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单位下发文件、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回收和报废。

第二十九条当信息化产品因自然损耗、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时,使用部门须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维修或更新申请,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鉴定,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予以报废处理。

第三十条信息化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处理。

第三十一条使用人须将使用完或损坏的耗材类低值易耗品交回综合管理部进行回收、处理,禁止私自处理。

第三十二条软件产品的报废,参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中提及的部门,其负责人一般指部门经理。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保密管理,保证网络信息交流中不泄露国家秘密及单位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医院投资购买、建设,利用计算机及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对有关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医院信息集成系统、及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并联入国际联网的本院网站。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站的保密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上网信息的保密工作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

第五条由医院信息中心根据部门业务范围确定医院内部可能涉及国家及单位秘密的部门(简称涉密部门)。涉密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单机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连入国际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涉密部门的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用、专人操作、定期更换用户密码,严禁计算机操作员私自复制涉密信息。

第六条涉及需要保密的医院内部信息,根据信息密级和信息重要性划分系统安全域,在安全域与安全域之间利用保密设备(防火墙或保密网关)进行隔离和访问控制,同一安全域中按照用户类别、信息类别控制到单个用户、单个文件。

第七条涉密信息必须按照保密规定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存储涉密信息的媒体(软盘、硬盘、光盘等)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注,并按相应的密级管理,建立规范的借阅、使用、存档和销毁制度。绝密信息不得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

第八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医院信息系统或国际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上网信息原则上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实施保密审批,超出部门主管领导审批权限的信息,应及时向上级领导上报审批。

第九条医院网站由医院办公室、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医院网站的技术保障。对于具备上网条件的部门,应指定专人(在信息中心备案)负责维护涉及本部门的网页,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部门,如在网站发布信息,应由部门主管确认,提交信息中心发布。

第十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部门,必须按程序报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用户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和单位秘密信息。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抄送国家或单位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保密教育是网络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及个人用户必须与医院签订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泄露国家及单位秘密信息条款的协议。

第十二条医院信息中心负责督促各部门和个人用户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部门的主管领导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以及上网信息的安全与保密检查。

第十三条医院内部信息网络管理人员、连入信息网的各部门及个人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与检查,协助查处泄露国家与单位秘密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立即组织查处,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删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十四条凡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及单位秘密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医院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使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更加完善、更加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几点对我院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1、各科室操作人员必须管理好自己的系统登陆账号和密码,以防止被他人盗用。如遇问题追究责任时均以登录系统登陆账号为准。

2、各科室操作人员在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自己已经登陆的软件系统,以防止被他人盗用。如遇问题追究责任时以登录系统登陆账号为准。

3、网络室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错账。如需处理时,操作人员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财务科审批通过后。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交由网络室处理。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4、网络室人员不得擅自增加、修改、删除科室信息、人员信息。如需处理时,相关科室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医生信息交由医务科增加;护士信息交由护理部增加。

5、收费项目信息管理:数据库管理员不得擅自增加、修改、删除收费项目信息。如需处理时,相关科室必须向科室负责人申请,交财务科、内审科审批。科室申请审批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医保类别、收入所属类别、项目类别、价格、是否指定执行科室等相关信息。通过后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交由网络室处理。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6、医保新项目审批管理:由医保科以书面签字盖章后交网络室增加。书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医保类别、收入所属类别、价格、项目类别、是否指定执行科室等相关信息。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当事人待网络室增加完项目后到医保科进行项目审批。

7、权限管理:网络室不得擅自对操作员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权限操作。科室需要对本科操作员进行权限调整时,必须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后由网络室进行相关处理。书面申请时必须注明操作员姓名、人员类别、应该授予的权限内容。网络室在接到申请后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权限的软件系统进行培训,考核通过后对其授予权限。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8、操作员查账管理:网络室不得擅自对操作员或科室进行查账操作。操作员如发现某天财务账有问题时,首先对自己当天的收费票据进行反复、认真查询统计。在查询无果的情况下向科室负责人汇报,以书面签字盖章的形式向网络室提出查账申请。申请时必须注明申请人、查账时间范围,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并准备好相关票据以便网络室查账。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9、科室查账管理:科室在发现本科某天或当月收入报表有问题时,必选首先与住院部、医保科、财务科认真对账。在反复对账无果后以书面签字盖章的形式向网络室提出查账申请。申请时必须注明申请人、查账时间范围,申请原因等相关信息网络室在处理完后必须做登记并请当事人签字认可。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第十条系统维护及软件安全管理。

1、系统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系统运行环境,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制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每天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刻录一张数据光盘备份;

第十二条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2、操作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并能正确操作公司信息系统和熟练使用计算机;

第十五条权限变动。

1、财务系统操作手册。

2、人力系统操作手册。

3、供应链系统操作手册。

4、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电脑配置要求。

硬盘:操作系统所在分区需要5g剩余空间。

打印机:操作系统所能适配的打印机。

显示适配器:桌面分辨率能显示1024x768即可。

操作系统:windows20xx、xp、vista。

浏览器:ie6.0以上。

网络带宽要求:需要安装系统的电脑在5台以内的接入2m以上稳定的带宽,5—10台接入3m以上的接入带宽,10台以上接入5m以上的带宽。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企管信息部。

2、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3、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二章职责描述。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三章内部支持体系管理。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第四章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条系统维护及软件安全管理。

1、系统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系统运行环境,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制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每天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刻录一张数据光盘备份;

第十二条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2、操作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并能正确操作公司信息系统和熟练使用计算机;

第五章系统人员权限管理。

第十五条权限变动。

第六章系统日常操作管理规范。

1、财务系统操作手册。

2、人力系统操作手册。

3、供应链系统操作手册。

4、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第七章客户端配置及网络要求。

电脑配置要求。

硬盘:操作系统所在分区需要5g剩余空间。

打印机:操作系统所能适配的打印机。

显示适配器:桌面分辨率能显示1024x768即可。

操作系统:windows20xx、xp、vista。

浏览器:ie6.0以上。

网络带宽要求:需要安装系统的电脑在5台以内的接入2m以上稳定的带宽,5—10台接入3m以上的接入带宽,10台以上接入5m以上的带宽。

第八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企管信息部。

2、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3、本制度自月日起执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

1、在分管校级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信息中心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带领本部门老师,指导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带领各个管理教师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用户做好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强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配合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网络教学实验计划,完善电子教案、课件等音视频教学资料。

7、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

8、负责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校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9、统筹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各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组织制定全校电教设备采购方案,做好电教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以及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11、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的政治活动和业务学习,了解和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协同工作,及时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13、负责网络信息中心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报帐以及部门的资产设备管理。

14、部门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15、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1、电教管理教师负责管理好学校的电教仪器、设备及影音资料,要做到分类存放、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2、协助学校制定并贯彻电教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每周编制出任课教师使用教室、器材的教学活动计划,协助教师上好电教课。

4、协助任课教师设计、制作电教教材及辅助用具。

5、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方法,并能做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和辅导工作。

6、保持室内卫生,器材柜、实验架里外要干净。电教室使用后要组织学生及时打扫干净。

7、每学期期末,对所管理器材全面清点、检查、维修,因保管不当损坏或丢失器材,要予赔偿。

8、对学校的电教设备及所管专用教室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对损坏设备能及时做报修或报损处理,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

9、配合学校的财物管理工作,管理好电教物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对新购进的各类仪器、设备、影像资料等及时入帐。总帐和分帐完备,做到帐、物、签相符。

10、完成学校领导及教导处布置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每学期期末做好电教工作总结。

1、负责管理计算机室内的所有设备及环境,为学校信息技术的课程开设提供保障。

2、负责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的登记、保管、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交接清单。

3、负责计算机室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经常巡视计算机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质保期内的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与相应公司联系,质保期外的设备,必须要同时两人确认设备的损坏部件,由信息技术负责人报请采购,及时完成维修,要有维修的完整记录以确保设备的完好率,保证上机教学的正常开展。

4、提前10分钟打开计算机室门窗,协助授课教师做好上机的各项准备工作。

5、保管好自己所负责计算机室房门的钥匙,不能随意转借,如有遗失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用电规范,及时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排除。离开时要关闭各种机器设备和照明灯、空调等设备电源。要关闭并锁好计算机室门、窗。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允许学生私自开机、关机或做与课程无关的操作,不得让学生乱调、乱试、私自拆卸微机,特别是不允许带入个人的优盘、和光盘进行使用,如出现上述情况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8、编排指定学生在微机室上课的座位,不得允许学生擅自调换座位及机器设备。

9、按照教学要求安装好所需软件,保证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正常使用。微机室管理人员要管理好各种软、硬件设备,不得违规外借或挪用。

10、禁止和防范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计算机室。计算机室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计算机室内不得明火作业。计算机室一律禁烟。

11、计算机室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断电源并报警,积极使用灭火设备扑救。

12、定期负责清扫计算机室卫生,保持整洁、禁止在计算机室内吃食品、吸烟或随地吐痰等,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13、计算机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室的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各种记载(计算机室使用记录、计算机室设施维护记载、教学软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14、认真钻研,不断积累,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了解掌握本行业的发展动态。

15、严禁利用计算机室从事非法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网站。

16、及时升级杀毒软件,确保计算机室安全运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组织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3、负责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4、做好校园网的普及和上网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校园网各种网络设备的设置、配置、调整与系统管理,对网络性能进行实时监控。

6、承担校园网络信息中心的各种服务器的安装、运行与管理维护(服务器主要包括:www/mail/代理/nat/其他应用服务器)。

7、承担校园网网络设备的操作、运行、监视、状态检查、故障检测与排除,并记录操作日志。

8、承担分析日常网络运行状况,提出优化方案,动态调整网络结构。

9、负责各种服务器数据的备份与存档。负责各种用户访问日志的记录与备份。

10、负责校园网系统的定期检修,确保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承担协同网络外线维护人员进行故障检查与排除工作。

12、承担出口防火墙的安全管理。

13、负责网络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用户基本资料的存档。

14、协助网络规划建设人员完成拓扑结构资料的收集,及时提交拓扑结构的变更信息。

1、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班主任老师对班级电教设备使用和管理,并直接对班主任负责。

2、班级设备管理员协助任课教师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班级设备管理员是班级中唯一被授权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者,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班级电教设备。

3、班级设备管理员由班主任选拔,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任命并上岗,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任用,并定期参加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4、班级设备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簿》的管理工作并负责记录。

5、班级电教设备出现故障、异常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汇报。

6、监督并制止班级其它同学有损班级电教设备的行为,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班主任老师及时沟通。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效地保护信息资源,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安全。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信息化系统,是指公司所使用的“集团管理软件”所覆盖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以及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具体有财务管理系统、物资供应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地磅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使用信息系统的操作员和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企管信息部。

1、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发展制定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

3、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维护及软件管理;

4、负责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系统负责人。

1、协调公司各种资源,及时处理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应用系统及相关数据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障;

2、负责解答各所属单位人员的`问题咨询,处理日常问题;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

1、熟悉掌握系统,能够处理系统应用中的问题;

3、负责本单位新进员工的信息系统技能培训;监督本单位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操作;

第八条操作员。

1、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系统运行规定进行操作、不越权操作、不做违规业务;

2、保证自己的密码不泄密,定期更换密码;

第九条为了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运行,问题的提交与处理必须按照逐级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2、在各单位系统管理员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再提交到公司系统管理员处理;

第十条系统维护及软件安全管理。

1、系统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系统运行环境,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制定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应每天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刻录一张数据光盘备份;

第十二条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爱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2、操作人员应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并能正确操作公司信息系统和熟练使用计算机;

第十五条权限变动。

1、财务系统操作手册。

2、人力系统操作手册。

3、供应链系统操作手册。

4、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电子备课室微机要安排专人管理,并负责微机的日常维护及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非本校人员严禁操作微机,各教师使用后要做好记载。

三、电子备课室由专人负责按时开放,操作者应严格按规范开关、操作微机,关闭微机后应关闭电源。

四、严禁边饮食边操作微机或湿手开启、操作微机。

五、电子备课室必须保持清洁、通风、干爽,应勤快拖地。严禁吸烟,避免阳光直射微机,如遇到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微机。

六、微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管理员报告,由专人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七、电子备课室管理人员应及时对重要数据用软盘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管理人员应定期(建议每隔2-4周)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

十、禁止在微机上玩游戏,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

信息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xx年9月1日。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实施流程,确保实现信息化项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项目。

(一)投资估算额小于等于50万元为一般信息化项目;

(二)投资估算额大于50万元小于等于1000万的为大型信息化项目;

(三)投资估算额大于1000万元的为重大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五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按照信息规划组织项目预算提报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三)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组织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业务项目组,并指派专人参与项目建设。

(六)负责信息化项目资料的归档。

(七)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职责。

(一)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二)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三)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一)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二)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八条计财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负责按照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及精神,下达公司内部项目立项批准通知书。

(三)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及合同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阶段性费用结算及后评价工作。

第九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相关专业工作;配合、协调完成信息化项目中施工现场各种计量、自动化、通讯网络节点、数据接口的联接工作。

第十条党群工作部职责:参加有关招投标工作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项目培训组织与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后勤部职责:负责项目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业务项目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各阶段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组织项目各种业务问题讨论与处理。

(三)负责组织项目各种实施方案的讨论与确认。

(四)负责组织项目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确认。

(五)负责组织项目阶段性验收工作。

(六)指派专人兼职项目文档员参与项目文档收、发、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项目用户测试、系统培训以及权限收集工作。

(八)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后勤保障问题。

(九)负责项目资金计划提报工作。

第十四条运营改善部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分别开展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审批、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审批通过后,由计财部进行项目立项,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组织项目招标;涉及企业核心机密的信息化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招标的信息化项目,由运营改善部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并组织发标工作。

第十七条招标过程中把握的原则,投标人应具备信息化项目实施能力与资质,公开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邀请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其他招标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控制在二十日以上;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九条评标工作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不得少于2/3,成员总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在党群工作部监督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定后,提出综合评标意见,确定候选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确定后,运营改善部经请示主管经理后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第二十二条对于客户化开发的系统,项目实施合同须明确界定源代码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前项目实施方须提供详细的《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工作说明书》,该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实施范围。

(二)项目实施前提条件。

(三)项目进度安排。

(四)项目团队结构、人员分工管理。

(五)项目支持服务与质量保证。

(六)项目变更管理。

(七)项目验收要求。

第二十四条信息化项目合同签订后,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建立业务项目组,业务项目组成员应包括:

(一)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经理;

(二)运营改善部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三)涉及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四)申请单位、涉及单位以及运营改善部骨干专业为组员;

(五)项目维护相关人员为组员;

(六)运营改善部项目管理相关专业为组员;

(七)项目实施包含硬件采购以及网络铺设的业务项目组组员还包括运营改善部相关硬件专业以及硬件涉及单位相关专业。

第二十五条对于重大信息化项目要求业务项目组成员脱产进行项目建设。

第二十六条业务项目组及项目实施方办公环境安全保密措施由运营改善部安全专业组织设计。

第二十七条项目实施方撰写《公司xx信息化项目项目实施章程》,并向业务项目组汇报确认,该章程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整体概述。

(二)项目组织机构。

(三)项目实施里程碑计划。

(四)项目实施策略及方法论。

(六)项目问题管理。

(七)项目计划管理。

(八)项目保密管理。

第二十八条由项目实施方按照《公司xx信息化项目xx周双周滚动计划》(模板见附件一)牵头组织业务需求调研工作,调研确定的业务流程图由项目实施方绘制,业务流程图必须经过业务项目组确认。

第二十九条需求调研过程中牵涉到跨部门、跨专业的业务问题由业务项目组综合组织讨论确认。

第三十条业务问题讨论过程中形成的结论采用《公司xx信息化项目xx会议纪要》形式发布(模板见附件二)。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综合整理需求调研情况,形成详细的《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需求范围。

(二)业务流程。

(三)功能需求。

(四)性能需求。

(五)运行需求。

第三十二条《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必需经过业务项目组讨论确认,并由涉及单位、运营改善部以及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认可。

第三十三条项目实施方在确认的《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基础上,对该信息化项目进行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制定《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和《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概述。

(二)需求描述。

(三)架构描述。

(四)业务组件定义。

《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概述。

(二)数据设计。

(三)组件设计。

(四)用户接口设计。

(五)事务类型及其管理。

(六)错误处理。

(七)限制、局限、约束。

第三十四条《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应符合公司的整体信息化发展规划需要,满足长期规划,强调标准统一与业务系统间的纵向贯通与横向集成。

第三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开发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第三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开发过程中,项目实施方面临的各种业务问题通过专题会、协调会方式讨论研究解决,讨论形成的方案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xx会议纪要》形式发布。

第三十七条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的软、硬件工具由项目实施方负责进行培训。

第三十八条项目实施牵涉到与第三方系统接口的,由业务项目组协调第三方系统供应商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项目实施牵涉有硬件购置或者网络铺设的,由业务项目组相关硬件专业组织对设备进行到货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

第四十条在完成信息化项目的各项功能后,由项目实施方进行内部测试,内部测试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制定该项目的用户系统测试方案,并组织系统功能测试。测试情况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以及《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模板见附三)进行发布。《公司xx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应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测试概述。

(二)测试环境。

(三)测试过程。

(四)测试结果。

(五)测试评价。

第四十一条对于测试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由项目实施方详细记录《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并落实问题处理计划,对于测试中业务提出的变更需求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四十二条信息化项目用户测试的同时,由项目实施方设计系统权限收集模板,由业务项目组下发用户单位进行权限收集以及权限模板的填写。

第四十三条业务项目组收集各单位用户权限收集模板,汇总转交项目实施方,由项目实施方进行用户权限批导入,导入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通知用户权限测试。

第四十四条项目实施方制定系统操作手册,并编制项目培训计划,大型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系统培训,一般信息化项目由运营改善部与项目申请单位组织系统培训,系统培训后由培训组织方组织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操作。

第四十五条用户培训中所提的问题由项目实施方记录《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并落实问题处理计划;对于用户所提的需求由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四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完成既定的设计、开发、测试、培训任务后由项目实施方编写《公司xx信息化项目上线策略》,该策略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上线组织体系及职责。

(二)上线业务范围。

(三)上线准备工作情况。

(四)上线时间及工作安排。

(五)上线支持流程及问题处理。

(六)上线应急预案。

(七)人员联络方式。

(八)后勤保障措施。

第四十七条由项目实施方设计期初数据导入模板,由业务项目组组织期初数据收集,由项目实施方清空生产机数据后导入期初数据,并锁定生产机。

第四十八条系统上线试运行前,由项目实施方解锁生产机,由项目业务组通知涉及单位系统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项目实施方7*24小时支持系统业务开展,试运行问题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跟踪处理,各单位所提需求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四十九条依据项目实施合同,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分阶段共同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分软件验收和硬件验收。

第五十条项目软件验收材料由项目实施方准备,准备材料包含且不仅限于:

项目启动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章程》、《公司xx信息化项目里程碑计划》、《公司xx信息化项目组织机构及通讯录》。

项目需求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项目上线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概要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公司xx信息化项目数据接口文档》、《公司xx信息化项目培训计划》、《公司xx信息化项目测试报告》、《公司xx信息化项目上线策略》、《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

项目终验阶段:《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总结》、《公司xx信息化项目双周滚动计划》、《公司xx信息化项目会议纪要》。

第五十一条项目软件验收过程中,首先由项目实施方向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提交项目验收材料以及《公司xx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四),经项目组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实施方持《公司xx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按照项目涉及单位、运营改善部以及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先后顺序签字确认验收,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由项目实施方依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

第五十二条项目硬件验收由业务项目组以及项目实施方共同组织,首先项目实施方提交所有随硬件采购的软件及授权,经业务项目组硬件专业核实无误后由项目实施方持《公司xx信息化项目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报告》(模板见附件五)到业务项目组硬件专业以及业务项目经理处签字确认验收。对于公司自采的项目硬件,由业务项目组组织相关专业与供应商进行到货验收。设备安装、保存在项目涉及单位管辖区域的,由项目涉及单位负责设备的保管。

第五十三条项目最终验收前,由项目实施方与项目维护方做好项目维护交接,交接完成后,由业务项目组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xx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工作说明书》中kpi指标进行审定验收。

第五十四条项目阶段性验收后,由业务项目组依据合同向计财部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由计财部安排项目资金。

第五十五条项目最终验收后由运营改善部组织项目涉及单位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项目评价。

第五十六条对于已经确认的需求,后续系统设计、开发、测试过程中因业务、技术等各方面原因需要变更的,由变更方提出《公司xx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申请表》,经过变更方领导签字后提交业务项目组综合评审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业务项目经理签字后提交给项目实施方。

第五十七条项目实施方收到需求变更申请后,进行技术、成本、计划的评估,评估可行的,由项目实施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生效,同时更改与该需求变更所涉及的所有验收文档。

第五十八条对于项目实施方评估有异议的需求变更申请,由项目实施方组织相关项目实施人员与业务项目组综合讨论协商解决。

第五十九条所有信息化项目文档按照《公司文件体系管理制度》要求编制、管理。

第六十条项目实施方提供给业务项目组的文档必须经过项目实施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第六十一条所有项目公开发布文档必须经过业务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由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整理收集。

第六十二条项目最终验收后由业务项目组兼职文档员将所有项目过程文档提交运营改善部项目管理专业归档保存。

第六十三条项目实施方与项目维护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7*24小时参与项目质保期问题处理,做好项目实施到维护的过渡,质保期内系统应用问题通过《公司xx信息化项目问题跟踪表》进行跟踪解决。

第六十四条信息化项目质保期中各单位所提需求依据信息化项目需求变更流程办理。

第六十五条如项目质保期问题较多,质保期内无法全面解决,业务项目组与项目实施方共同商议后续解决方案,商议不妥的按照合同条款处理。

第六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奖励申请原则:

(一)按照项目阶段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取得预期效果,对相关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单独奖励。

第六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问题时,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意见: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要求配合项目工作,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或质量,对相关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20xx元,对主要责任人每次处罚100-1000元。

(二)由于项目实施方原因影响项目建设或者未达到项目预期目标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yljt/bf/xx/01。

版号:[c/0]。

编制:信息工程部。

审核:

复审:

审批:

日期:2011年12月12日

1.目的。

3.1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事业部、分公司的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配套设备统一由集团供应保障部采购。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耗材采购按进行招标或比价确定供应商。

3.2根据实际需求,各部门在每月10日前将本月采购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需求计划以立项申请的方式报投资管理部。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逐级报审。3.3立项批准后,由集团供应保障部负责组织采购工作,信息工程部配合并参与工作的开展。

3.4呼市和北京地区由供货商将设备送达安装地点后,信息工程部、使用部门和供货商三方开箱验货(分子公司由供货商和使用部门二方验货,自行负责安装维护),设备维护、调试由信息工程部负责。

3.5呼市、北京地区计算机耗材由信息工程部统一管理,耗材使用单位有使用需求时,凭经过审批的电子流程到信息工程部领用;日常耗材需提前一天通知信息工程部,以便及时备货。特殊耗材必须由信息工程部审批后方可购买。其它地区耗材由各地自行管理,信息工程部对费用发生情况做不定期抽查。

3.6。

呼市地区耗材费用结算统一由信息工程部管理,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0日前汇总各单位耗材使用费用,连同发票转到各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需在每月30日前完成费用结算,未按时结算的,将停止领用耗材。

3.7信息工程部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情况要开展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检查结束后要做出检查报告。

3.8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后,使用人员需进入“it阳光维护系统”按流程填写报修单,维护人员在1小时内响应并确定维护时间。问题解决后,使用人在系统中对维护人员服务做出服务满意度评价。3.9公司内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调拨,按照资产调拨管理规定,经信息工程部门同意并备案,由财务管理部批准后办理。

3.10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因年久老化或因故障不具备维修价值时可进行报废处理,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信息工程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后会同财务管理部进行报废处理。

3.11设备使用人员不允许私自拆装或更换配件。未经确认(呼市、北京地区由信息工程部确认,外地分、子公司由计算机设备管理部门确认),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设备修理、维护和检测。

3.12信息工程部对计算机名称、ip地址统一管理,名称编码规则以字母加数字的形式进行标识,按部门划分。ip地址按集团网络规划进行划分,每个部门指定地址段、ip。

3.13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中若ups发出报警,要及时关机。下班后要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电源。

3.14各单位机房需配备空调、防火器材、ups、防雷、地线等设施。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无关物品放置于机房内。

3.15设备使用人员要爱护计算机及配套设施,严防机械性损伤,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震、防磁、防静电。

3.16供电管理部门在接到有计划的停电后,应及时发布通知告之信息工程部,信息工程部根据停电时间进行相应的安排。临时停电时,供电管理部门应在停电30分钟前通知到信息工程部,以便针对停电做出相应措施。

4.1常用办公软件指日常办公必须的计算机软件,包括办公软件office系列、杀毒软件(nod32杀毒软件、360杀毒软件等)、压缩软件、pdf文件阅读器等。4.2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采购时必须附带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各种常用办公软件统一由信息工程部购买、管理。

4.3员工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禁止使用盗版与非法软件,并有对其他用户的监督职责。4.4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能将公司购买的软件、合作或自行开发的软件(包括软件源代码、编译后的可执行文件等)进行刻录、复制或转借个人、单位使用,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4.5信息工程部软件开发人员自行设计或与其他单位合作编写的软件,版权及使用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可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

4.6软件开发的需求由业务部门提出,业务部门将应用需求提交信息工程部,信息工程部首先进行需求分析,再会同业务部门进行分析后确定开发方式(自主、合作),提交解决方案,批复后进行程序开发。

4.7软件开发完成后要建立档案,记录系统功能、开发时间、开发人员、费用、使用部门等信息,连同需求报告、开发方案、测试报告、源代码、验收报告等交付档案管理员存档管理。

4.8erp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守《伊利集团供应链系统流程制度》。

4.9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开设应用系统帐号,同一系统只能拥有一个帐号。

4.10新帐号必须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帐号管理员统一申请。符合要求的,信息工程部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并回复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并说明原因。新帐户申请成功后必须更改密码。

4.11员工发生调动、离职时,由帐号管理人员进行帐号调整、删除处理。4.12对于3个月不使用的系统帐号,信息工程部有权对该帐号进行删除处理。4.14不准为非伊利公司员工申请各系统帐号。

5.1密码长度要求至少8位,密码的编码规则要由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组成,例如:fhj3dfg4@。个人的密码要注意保管,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如因特殊原因需将密码告诉别人使用,使用完成后必须立即更改。

5.2系统管理员密码长度至少10位以上,密码的编码规则要由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组成,例如:fhj3dfg4@d8;管理员密码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密封备案,以便检查。

5.3用户密码要经常进行修改,至少30天一次。5.4计算机、文件服务器上的文件要定期整理、备份,重要文件保存或传递时须加密,涉及重要、保密的文件不得超范围传播、共享。公司重要数据、文件请勿存储在电脑桌面或系统安装所在盘,防止系统损坏后数据丢失或被他人窃取。5.5应用系统的数据备份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备份至少2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周期按系统重要程度及备份策略确定。

5.6遇有病毒“发作”,信息工程部将应对办法及时公告,使用人员要按通知进行相应处理。

5.7若发现计算机出现异常,及时通知信息工程部人员进行处理,如为感染病毒,要立即中断网络物理连接,进行杀毒处理,并立即向信息工程部报告病毒发作和破坏情况。

5.8网络管理员每天要对设备日志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5.9未经信息工程部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行应用系统、网络结构的参观与演示,不得将系统或网络的使用情况对外传播。

5.10用户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保证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及时更新,并定期检测计算机病毒。用户不得卸载和关闭计算机安装的杀毒软件。5.11用户计算机必须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

5.12如工作需要从网络下载程序、数据、文档等,以及外部带回或新购进的存储设备,应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

5.13用户对购置、送外维修、借入借出的计算机,应当及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

5.14在使用邮件系统时,对来历不明的邮件要及时删除。

6.1信息工程部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计算机基础、应用系统等知识的培训。各单位如有培训需求时可向信息工程部提出申请,双方协调时间、地点、内容后进行培训。

7.1公司网站由品牌管理部统一管理,网站中涉及到的各栏目由相关部门负责信息的更新及审核。信息工程部协助对公司网站的日常运维管理(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对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及保障)。

8.1.1存储介质需要维修时必须在信息工程部填写《重要存储介质维修登记表》,由信息工程部派专人对介质的维修进行监督。

8.2.1储存介质被列为公司资产台账中的,需要先报废后再做销毁。

8.2.2存储介质销毁前应填写《重要存储介质销毁登记表》进行登记,由存储介质责任人、信息安全经理确认后报信息工程部总经理确认。

8.2.3存储介质销毁时必须有存储介质负责人及两名以上信息工程部信息安全专员在场。

8.2.4对存储介质进行逻辑销毁,销毁的方法:使用专用程序对介质中的数据进行擦除。

8.2.5对存储介质进行物理销毁,销毁的方法:硬盘应将盘体进行拆解,对电路、盘片进行物理损坏。磁带应对其进行拆解,并进行焚烧。光盘应将其表面的数据存储层进行损坏。u盘等其他大容量的电子存储介质应对其进行拆解对其电路、存储芯片进行物理损坏。

8.2.6存储介质销毁时必须由信息工程部信息安全专员对销毁的过程、结果进行拍照记录。

8.2.7存储介质销毁后必须由存储介质负责人及参加销毁的信息安全专员在《重要存储介质销毁登记表》进行签字确认,并由信息安全专员在已销毁存储介质的序列号处标注“已销毁”。

8.2.8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文字及图像记录在信息工程部信息安全组进行存档管理留存。

9.1未经允许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特殊需求与信息工程部申请)。9.2网站栏目管理员应该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管理员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8小时内(新闻资讯信息4小时,非工作时间不计)将信息发布到网上。9.3计算机登录用户与各种应用系统用户的密码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里密码设置要求。

9.4办公人员短时离开工位,必须注销计算机用户或锁定计算机。

9.5长时间(30分钟以上)离开工位时,必须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和ups电源。

9.6办公人员下班后,必须检查各种设备电源关闭情况。9.7未经允许不得设置文件或文件夹共享。

9.8员工岗位调整时,人事部门须在2天内通知信息工程部进行通讯录及相应系统用户更新工作。

9.9网络设备(集团内线设备、分子机构vpn设备等)出现故障时,在24小时内必须通知信息工程部相关人员。

9.10禁止在公司使用无线通信上网卡上网或使用固定电话拨号上网。9.11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网络、网络设备、voip设备中的各种设置;更不能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对以上设备进行更改(特殊需求书面申请)。

9.12未经允许不得私带个人电脑进入公司使用(公司补贴购机的电脑除外),不得携带公司的电脑及信息设备外出(特殊需求书面申请)。

9.13禁止私自拔插交换机上的网线,以免插错造成网络故障,如有问题及时联系信息工程部维护人员解决。

9.14对不安装或者不按规定使用防病毒软件的用户,如造成损失,除按制度考核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9.15不得使用公司办公电话拨打各种信息服务台,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他人办公电话拨打各种外线电话。

9.16用户不得故意引入计算机病毒,危害公司信息系统安全,也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等,如造成损失,除按制度考核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9.17不得利用公司短信平台、办公平台、网站及各应用系统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9.18在公司办公环境中不允许使用非伊利邮箱(特殊需求书面申请,且仅限163邮箱);除正常对外业务外禁止将包含公司信息的电子类文件发往非伊利邮箱。9.19不得使用办公设备打印、收发、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9.20禁止擅自拆机箱、擅自加、拆装配件、擅自拆计算机相关设备;因工作需要时由信息工程部进行登记并检测后安装。

9.21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各种存储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存储卡等)。

9.22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人员要爱护公司资产,严禁机械性损伤、人为原因破坏,不得将公司配备的存储设备丢失。

9.23禁止任何工作人员带领本部门以外的人员进行应用系统、网络结构的参观与演示,不得将系统及网络的使用情况等对外传播。9.24不得将个人的用户名及密码泄露给他人。

9.25员工离职后24小时内,人事部门必须通知信息工程部进行相关信息更新处理。

9.26禁止私自购买或租用计算机、相关设备及耗材,或变相购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及耗材。

9.27禁止从网上下载或传播各种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图片、音乐、视频等文件,禁止使用多线程下载工具(如讯雷、bt等)。

9.28使用互联网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条款,严禁利用互联网浏览、下载、传播反动、迷信、淫秽、色情等信息。

9.29禁止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玩游戏或下载及安装游戏软件。9.30禁止使用qq、msn等聊天工具(特殊需求书面申请)。

9.31禁止各事业部及分、子公司等以任何形式建立其独立网站、子网站及促销网站等(特殊需求需审批)。

9.32严禁利用各种计算机设备及网络泄漏企业机密。

9.34.1违反考核细则9.1条到第9.15条者,每次考核200元;

《存储介质维修、销毁登记表》。

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计算机要指定专人管理,负责人要管理好计算机,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并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和相关软硬件的安装、管理。负责人要服从学校微机网络小组的管理。

二、为了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以保障信息正常交流。

四、学校的计算机是为办公和学习而设,教师可以在网上备课、查阅资料、打印资料等;学生可以使用计算机进行学习。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禁止玩游戏和观看影碟,发现一次对相关人员处以警告。

五、教职工和学生要爱护机器,保持室内清洁,及时擦好电脑桌,清除灰尘。电脑桌禁放化学药品、水瓶、水杯,禁止使用计算机时吃食物。特别注意防尘。避免阳光直射计算机,如遇强雷雨天气禁止使用计算机。

六、各使用计算机的部门,下班前要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七、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及时对重要数据作好备份并作好标识。

八、计算机的负责人应定期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九、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由专人维修,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手维修,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其损失照价赔偿。

十、严禁使用外来磁盘,如一定要使用,必须先杀毒,再使用。未经学校批准,计算机禁止外借和外来人员使用。

一、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二、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不能离开教室。

三、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四、协助学校有关学科教师做好光盘的选购工作,选购中应注意内容健康和结构合理。

五、每天开机前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早晨开窗换气,离开教室时关闭电源总闸。做好平时的保洁工作。

六、管理人员要建立“机房管理手册”,正常记录每天的温度、湿度和电子阅览室的开放使用情况。

七、霉雨季节和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器2小时,假期定期开机通电驱潮。

八、电子阅览室应配有灭火设备,有防盗设施。

九、每台计算机设有“使用情况登记册”,要督促上机人员正常记载,并及时查看,以确保设备完好。

1.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实施场所,为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公共使用场所。

2.多媒体教室配有多媒体连网计算机、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示台,录音座、书写白板等设备,供教学使用。

3.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及教务处课程安排,提前一周填写使用登记表,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安排,使用安排以先登记先安排为原则。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首先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

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或教务处申请报修。

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

7.根据教学要求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多媒体教师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教务处派专人进行安装。

8.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要按教学管理规范管理上课学生。

9.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服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0.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使用完毕应填写多媒体教师使用记录表。

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认真、细致。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经许可不公开、不泄露、不私自获取学校或个人信息。

三、富有团队精神,做好网络管理的服务工作。

四、遵守学校和网络小组的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协助部门领导进行校园网的建设。

五、保证网络中心机房主交换机、各功能服务器等网络主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安全运行。

六、对校内各网络终端设备、终端外设和网络线路的统一维护和管理,保证信息通畅。

七、及时处理各个终端用户的报障和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熟悉我校校园网的网络结构并随时对网络进行有效建设。

九、根据我校校园网络系统的情况及时进行各种信息资源的发布、更新和升级。

十、负责网络安全监测及安全管理并定期进行相关数据的备份。

一、学校的入网计算机由各计算机使用部门负责严格管理。供全校教职员工工作和学习之用。

二、要妥善保管用户帐号和密码。用户帐号和密码由本部门人掌握,不得泄密,以免造成损失。

三、工作日每天定期开机入网查询,上级部门分发于电子信箱的邮件应及时收阅。要求采用电子邮件上报的材料和数据应按时发送上报。

四、使用信息网时,操作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在网上传播、散布、复制以下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2、泄漏国家机密的信息;

3、与国家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信息:

4、涉及色情、淫秽的信息;

5、赌博信息;

6、有损害社会公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五、不盲目接收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以防病毒侵入,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平时应做好经常性的查毒和杀毒工作,加强对计算机进行常规性的维护保养。

六、计算机上网应有上网记录,对每次入网时间、上网操作人员、内容等情况作详细记录以备查。

一、本室为信息技术教学的专用教室,不准从事与信息技术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上机人员要按照指定的机位就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计算机设备(如键盘、显示器等)。上机期间,要保持工作台面的清洁,保持室内卫生,保持安静,室内严禁吸烟。

三、上机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操作,计算机工作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不得自行处理。操作结束时,要整理好工作台面,按规范要求关闭计算机电源。

四、上机人员使用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可移动磁盘,原则上必须是学校统一购置的,自备的可移动磁盘必须经管理人员的检查认可,粘贴准用标志以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查的软件造成计算机病毒传入计算机要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五、上机人员要爱护室内的设施,造成损坏要根据损坏程度给予赔偿。

六、学生微机室内的机器设备,要根据财会要求建立保管帐页和设施保管卡片,做到帐物卡相符。

七、管理人员要科学地维护和保养计算机及其它机器设备,及时检修有故障的机器设备,保证教学需要。

八、机器设备的说明书和学生微机室的设计施工安装图纸等资料要妥善保存,重要资料要有备份。

九、学生微机室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使用班班通电教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禁止非正常关机,禁止随意插拔各种连接线。

二、管理人员要随时升级防病毒软件,保证每周进行日常病毒检测,装入计算机系统的任何程序、数据要经过病毒检查,同时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三、相关人员不得传播、复制、编写病毒程序、严禁利用班班通电教设备网络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四、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班班通电教设备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五、完善安全保卫措施,注意防火防盗。教室内应按防火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六、加强班班通电教设备内用电管理,定期对供电线路配电设备和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事故;按综合布线设计进行用电线路铺设,不得私拉乱接;各班级要指定专人于每天下班前,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闭总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七、班班通电教设备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照明电及其他电器设备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

八、定期检查、保养班班通电教设备,保证运行安全可靠。妥善保管硬件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和重要随机文件。

九、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外请人员对班班通电教设备进行维修时,学校相关人员应自始自终协同。

十、班班通电教设备应列为单位重点防火、防盗部门,电子教室内要有可靠的防盗、防雷、防火、防水、防尘和防静电设施,并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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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网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切实加强公司计算机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现代化管理中的作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二.信息中心人员岗位职责条公司信息中心应设置如下岗位:信息中心主任,系统和网络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等各岗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信息建设科科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算机开发应用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积极了解国内外计算机技术的最新发展。

2.熟悉并宣传保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知识。

3.对计算机应用中带有方向性、关键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及时作出决断或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

4.负责本企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应用、维护,并组织、协调应用培训工作。

5.负责加强本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开发应用水平,实行计算机系统规范化管理。

6.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保证及时周到的信息服务。

(二)系统硬件和网络管理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算机开发应用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积极了解国内外计算机技术的最新发展。熟悉并宣传保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知识。3拥有网络设备、服务数据库等软硬件的最高技术管理权限,是服务器操作系统管理员身份的默认担任者。设定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的参数。合理划分网段,合理配置交换机的连接,保障用户的合理宽带;合理设置路由参数,保障网络之间的正常通讯。对网络设备的升级、改造提出建议和依据。掌握服务器硬件的运行状况,加强诊断,杜绝隐患。对服务器的升级、改造提出建议和依据。熟悉并负责小型机操作系统、集群软件、数据库及中间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合理分配硬盘、卷组、卷、文件系统等空间资源,合理设置打印机、资料库等共享资源。核查各部门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保密性、时效性。负责操作小型机服务器、pc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及网络服务的启停,并写出相关启停的技术申请、技术报告、技术措施。对数据库管理员或其他身份授权,指导和配合工作。定期核查权限。

(三)数据库管理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算机开发应用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积极了解国内外计算机技术的最新发展。熟悉并宣传保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知识。3拥有数据库系统管理的最高技术权限,是数据库管理员身份的默认担任者。根据具体应用需求,进行数据库的创建、定义、调整、删除等操作。5注册和维护数据库用户和用户组,设置数据访问权限。严格执行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备份数据,并做好保密工作。事故发生后,尽可能恢复数据,并撰写事故报告等分析材料。

(一)信息中心是公司计算机系统主要设备安置区域,任何人均应该严格执行。

各项有关规章制度。

(二)信息中心执行安全负责人制。安全责任人对计算机系统安全服全部责任。

信息中心主任是安全责任人,必要时可以另指定。

(三)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机房。外单位参观人员,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办。

理登记手续后才可进入机房。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强磁场及其他对人员设备可能引起损害的物品进入机房。

(五)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操作机房内各类设备、查阅信息及携带、任何室内。

物品外出。

(六)电源设备、空调设备、火灾报警系统的运行操作维护由专人负责,并应。

严格执行相应设备的管理规程。

(七)各岗位人员应保持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当发现有违章行为、事故障碍或。

异常,应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报告,并作好记录。在危及人身。设备安。

全时,可先行妥善处理有报告。

(八)信息中心所有人员应保持高度的防计算机病毒知识,进入计算机和网络。

所有软件资源,须经过有效的病毒检查和处理,确认无毒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任何来历不明的软件。

(九)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上网用户名、权限组划分原则、保密资源性质等可。

能导致泄密的提示信息。

(十)严禁将代管用户口令告诉他人。严禁将本人口令借给他人使用。

(一)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二)非上机人员和非机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三)未经信息中心确认的光盘、u盘禁止在信息中心的一切机器上使用,以。

防病毒感染。

(四)计算机系统的技术文件(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应用盘等)要妥善保。

存,有专人负责。

(五)机房应保持整洁。工作完毕后,要保持台面整洁。

(六)进入机房必须更换专业工作鞋。

(七)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腐蚀品,强磁场物体,以及其他杂物。

(八)机房内禁止私接乱接电源,如果有接入需求需经信息中心主任签字许可,并有专业电工资格证的人员方可进行操作。

(九)软硬件调试人员除正常操作有关设备外,不得乱动各种仪器设备及启闭。

电源。

(十)每个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房的消防系统并会使用灭火器。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中心管辖的计算机,以及放置在生产现场用于采集数据的计算机。

(一)计算机以及工作台必须保持清洁,每天应做好清洁工作。

(二)工作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三)不得在计算机前饮水、吃东西,严禁吸烟。

(四)每台计算机均落实责任人。不得擅自操作其他人员的计算机。

(五)爱护计算机及外接设备。不频繁开关机。

(六)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打开计算机机箱或损毁机箱封条。

(七)(八)各单位可设一兼职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的软件、硬件、耗材的统一管理并负责与信息中心的日常联系工作。

(九)公司所有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规格、数量、配置等详细情况都由信息中。

心登记存档。

(十)要求连入内部管理网络的计算机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得到信息中心技。

术上的指导和给予必要的权限后方可入网。

(十一)公司连入内部管理网络的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用户账户、密码。

及用户权限由信息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并记录在册。

(十二)各单位计算机在工作和业余时间严禁打游戏,看电影等。

(十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散发本单位使用的软件。

(十四)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将任何程序装入计算机;不得任意修。

改有关网络、电子信箱、浏览器等的配置参数。

(十五)不得将自己的联网口令告知他人,不得盗用他人联网口令。定期更。

换口令,确保口令的安全性。

(一)信息中心对服务器、工作站等设立系统管理员一名,系统管理员的职责。

是负责系统配置规划、系统用户管理、系统数据备份、系统资源管理、系统保安管理、定期检测系统运行状态、系统性能优化,按系统运行维护要求定期进行维护。

(二)每天安排一名系统运行值班员,值班员的职责是监察系统运行情况,启。

动系统、停止系统、故障处理等工作;值班员应认真做好运行故障记录。

(三)故障处理:

1.故障出现时,应首先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信息等内容。

2.向系统管理员报告故障。

3.由系统管理员组织故障处理,如系统管理员不在,应按系统随机资料或。

有关技术书籍,作应急处理。

4.必须对故障处理全过程作出记录。

(四)日常维护:

1.定期检查系统状态。

2.定期检查用户终端开机情况。

3.数据归档。

(五)任何人在服务器上的一切操作,均登记在册。登记内容包括操作人姓名,操作时间,具体操作过程。

(一)为保证公司办公自动化网络高效、畅通、保密、安全地运行,特制度本规定。

(二)办公自动化系统是本公司工作人员办公的基本载体,各项办公业务原则。

上要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运行。下班或离开办公室时原则上要处理完急办、必办业务,并及时关机。

(三)办公自动化系统内的人员分配、岗位设置、公共信息维护责任分工和维。

护权限设定等,由信息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并提出方案,由网络管理人员配置。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知识,参加有关培训,参加公共信息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业务。

(五)每位工作人员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户号密码,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

离(入)职人员的上网权限。

(六)连接在本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的计算机,不允许外单位人员使用和接。

入。严禁向外单位提供办公软件、技术文档、操作手册。

(七)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爱护计算机与网络设备,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发现电脑病毒,及时清除或报告网络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或加班后要及时关闭计算机,断开电源,防止火灾发生;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信息化管理制度

质量是企业生命,质量信息则是维持企业生命的血液,质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畅通和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供销科为企业质量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各种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2、各车间、科室的质量信息工作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从而组成我厂质量信息的管理网络,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的畅通。

(一)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

1、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种质量信息。

2、对质量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加工、整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的反馈。

3、利用各种质量信息,准确地反映和预测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供领导决策。

4、掌握用户使用产品的情况,收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发展动态。

(二)质量信息的处理。

1、供销科按照质量信息管理规定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汇总到质检科,对反馈来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剔除不真实部分,以保证质量信息的准确性。为做好这项工作各科室要设专职或兼职质量信息员并建立质量信息台帐。

2、质检科经过对质量信息分析后,确定由责任部门进厂处理,责任部门要填写信息记录单,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质检科并结案归档。

3、为了促进质量信息的正常运运行和有效利用,对开展质量信息处理不当,耽误信息传递的给予批评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