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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整改报告书(优秀5篇)

时间:2023-09-24 03:55:09 作者:JQ文豪 食品药品整改报告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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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自查整改报告

贺州市xxx食品厂位于交通便利的xxxxxxx,是一家生产蒸煮类糕点、中秋月饼的企业,长期以来,我厂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

为了更好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质量管理人员对照《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表》的内容,从企业资质有效性、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多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我厂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我厂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一致、均有效;实际生产地址与生产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实际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内。

二、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检查情况:

流水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的防尘、防鼠、防蚊蝇、防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完好有效;库房整洁、干燥、地面平整。库房通风、温度、湿度和防火防鼠等设施良好运行;库房内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不同贮存区域设有明确标识。

三、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检查情况:

在用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并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和保养并有记录;检验室内出厂检验用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设备正常运行;计量器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定或校准要求,停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识。

四、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情况:

贮存过程中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并加强防护,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泄漏、污染;产品标识标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企业有出厂销售产品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我厂未出现消费者投诉现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饼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召回的产品名称、数量、召回地、销售量、生产日期、批号等内容;对召回的产品我厂及时进行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处理的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处理措施和结果;我厂制定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五、存在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1、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操作后,未做工作记录;针对这问题,我厂质量负责人找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讲解做好工作记录的必要性,工作人员也意识到工作的缺陷,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积极改正。

2、自查过程中一位工作人员未戴工作帽,检查人员及时指出,该工作人员也立刻意识到错误,及时改正。事后我厂质量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生产操作知识,增强大家卫生操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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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为了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以下简称“两法”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总结、查找不足,现将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两法”衔接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按照州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两法”衔接自查工作精神,明确开展此次自查的重大意义,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从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干部职工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扎实开展大案要案的梳理工作。为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根据州局安排,我局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经过我局的仔细复查从20xx年以来,未有大案要案的发生。

(二)切实确保“两法”衔接顺畅。为了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必须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特别是“两法”衔接工作,齐抓共管,发挥整体优势,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一是复查20xx年以来是否存在没按规定及时移交案件,或“以罚代刑”的情况,经核查我局的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切实做到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为树立药监卫士奠定了基础。二是复查20xx年以来是否存在当事人未主动履行的案件,经核查我局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当事人都是主动履行,未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三是复查近20xx年以来未向公安机关移送时不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的情况,经核查我局未发生此类案件。四是复查20xx年以来的案件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经核查我局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做到了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所以不存在职务犯罪情况。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单位人员少,食品药品监管战线长,工作量大。三是新的职能增加,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还不够完善。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引导和带动干部职工积极、自觉地投入到学习中。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办事执法透明度,确保行政处罚合理、严格规范,不断提高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出现违法案件,有案必移,移案及时,确保衔接工作顺畅,实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促进执法办案资源的合理使用,增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及有效性,营造公正执法的良好环境。四是加大新职能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实现“舌尖上的安全”而不懈努力。

食品药品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纠风办和市药监局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有关要求,执法支队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支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巩固过去政风行风工作成果,使今年政风行风工作有个好的开头,我们一开始就抓思想认识的提高,进行思想动员。首先是组织执法支队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市纠风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系列文件、讲话等,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其次是结合每个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实际情况,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作对比,深刻反思,寻找差距,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增强了我们的事业心、责任心,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我们始终站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的具体实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市纠风办和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学习传达了政风行风评议文件精神,制定了支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政风行风工作,将目标、任务和要求做了明确和细化,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及时组织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各项工作。

1、制定方案、措施,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顺利开展。为保证整个支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及时制定了《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签定执法责任状、承诺书等,将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上墙公示,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受红包、乱收费、乱罚款、执法程序不到位等作为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

2、自查自评,征求

意见

,寻找差距,民主评议。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揭摆问题;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等各方面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寻找差距;三是深入医疗卫生、食品经营、公共场所、学校食堂等基层单位,充分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设立监督台、举报箱、意见薄、公开举报电话,收集意见建议;五是及时听取人大、政协、服务对象等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六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不同类型座谈会查找问题,听取意见。

3、落实措施,认真整改。对通过不同途径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们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地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对照检查,分析原因,查找根源,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举办不同类型的知识培训班,提高人员素质,增强遵章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充分利用3.15宣传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等进行法规宣传活动;三是举办了医疗器械稽查人员培训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严格执法,集中开展了医疗市场整顿、学校、集体食堂卫生安全检查等;六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职责,杜绝了谋私,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七是支队负责人与全体执法人员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目标任务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各项规定,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从思想认识到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提高。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认识还不够高,距离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有些方面还停留在面上,工作不够深入,忽多忽少影响了政风行风的效果。三是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力度还不大,整改还不够迅速,特别是一些受客观因素制约的问题,有些一时还难以解决。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树立行业新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工作人员"十不准"和承诺,开展自查自评、征求意见、座谈等工作,进一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坚持经常,持之以恒,高标准、严要求,以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依法行政的推进和行业新风的树立,有力地推进整体工作,为孝感的药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县考核组:

xx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了全乡人民饮食安全,使全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现针对《xx县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自查如下: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xx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副乡长担任副组长,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并且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年内,乡领导班子共召开了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设立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为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机构、人员、经费均落到了实处。

3、乡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乡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乡政府分别与7个村委会和各站所、中小学、有关企业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共xx份。

4、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建立了责任追究、举报奖励办法等制度,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整合监管资源,使xx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成了合力。

2、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自律、行业诚信、信息化建设。

5年初制定了xx乡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加强了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扩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查、检查的频次和范围,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索证索票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主题责任。

6、广泛宣传药品、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及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和公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合法维权意识。

(1)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活动,积极组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参与相关专业培训。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教育活动。

7、积极配合县食安委会加大对学校、企业等机构的食堂及街边小餐饮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管理制度,预防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8、积极督促xx卫生院、计生办按时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9、落实信息管库和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及时、准确上报药品、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

10、加大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根据布置认真开展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1、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12、认真督促学校食堂持证经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监管,制定了年度监管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扎实有效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综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把放心食品工程作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关于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召开协调委会议4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元 旦、春节、两会、“五一”节、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春季农业产品的专项执法活动,并积极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儿童食品、夏令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半年,县食安委对全县九镇一乡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大督查,全县粮油、糕点、餐饮用具、饮用水、肉制品主要品种监测指标良好,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工作,全县规范生产的只有三家米皮加工和一家豆制品加工索证单位。上半年全县共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业户800家次,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次,接受宣传咨询达1500余人次,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工作协调、措施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按照2月24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精神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药品流通领域的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来源不明、把关不严、销售流弊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把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供货企业合法资质文件存档;是否严格执行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是否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和药品贮藏要求管理和贮藏养护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和建立销售记录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截至目前,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对现场发现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情节较严重的2家企业和对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通过集中整治,大大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我局以打假治劣为核心,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特别是对村卫生室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有经营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药店、村卫生室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大大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村卫生室人员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村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执法车辆56台次,检查涉药单位276家次,立案查处涉嫌假药案件6起和非法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一起。

自收到《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充分发挥新建立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机制作用,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在短期内清查彻底的难题,确保了工作得以迅速有效的开展,保证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迅速通知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厂家生产的所有胶囊制剂进行核查,下架封存,并填写清单报县局。二是派出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和中心乡镇的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清理登记,下架就地封存。三是通知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此次核查“问题胶囊”工作,共出动56车次,检查人次168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8户次,医疗机构134家次,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清查出涉案产品125批次,数量73709粒,与文件通报的批号相同的不合格产品1批次,数量240粒。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检查、查处假药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开展严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行为、查处标示为大连富康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开展对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3个批次不合格药品等10项专项、单项检查工作,认真作了工作总结并向市食药监局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发了《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3月2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院长)、不良反应监测报送人员、临床科室及药剂科主任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药械监督股及时跟踪各监测平台不良反应的报送数量和质量,加强调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各医疗机构行文通报一次。截止目前,全县已上报不良反应136例,完成任务数的100%。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县新增不良反应基层用户监测平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纳入医保的药品零售企业)20户。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重点,主要从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检查。我局还积极探索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对其经营的品种实行登记备案。目前,我县共对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查处和公布的假劣保健食品信息,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虚假标示上海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清查“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动车辆13辆次,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家次,检查发现有1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标示养生堂生物科技(上海)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维生素e胶囊,数量3瓶;3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共计9瓶。已经对查获的产品进行下架封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完善我县药品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卫生资源,我局借鉴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以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药剂科主任为主导,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明确各乡镇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剂科主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为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对本镇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我局还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迅速、有效开展工作。药品监督协管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到位的现实矛盾,比如在此次对“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中起到了特殊的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协管职能。

为提高我县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不规范,药房药品摆放零乱,特别是村卫生室药房药品乱堆乱放,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将gsp认证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在现有药房的基础上加以整改、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药房主任进行培训,实地到刚通过“二甲”验收的县人民医院药房进行观摩学习。三是狠抓药房硬件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特别是镇村医疗机构对药房环境进行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使其符合有关药械存储、使用的质保规定。四是狠抓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储存与养护、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使用销毁等制度,并将其定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的基本标准。通过前期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房软硬件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严格中西药房分设,并按药品贮藏的要求条件落实到位,药房药品摆放整齐有序,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如龙溪中心卫生院,敖溪中心卫生院等。

今年以来,完成新申办药品经营企业5,变更换证6户,4户药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工作。

完成参训药师继续教育76次,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71人次的培训工作。

(一)极少部分单位还存在质量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店内广告的不规范、分类管理方面不能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留下了不安全隐患,还有待于行业自律行为的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单位对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督导检查的力度。

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将一如既往的抓好该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在近期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问题的整改和完善,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工作的宣传各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材料报送工作;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