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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心得体会大全(19篇)

时间:2024-01-05 18:04:34 作者:书香墨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事物深入思考和探索后的得出的结论和认识。心得体会是在自己经历了某个事件、完成了某个任务、学习了某门课程等之后,对所取得的经验、感悟、收获等进行总结和体会的一种文字表达形式。写一篇好的心得体会需要我们先回顾整个过程,仔细思考,找出自己在其中的收获和感悟,同时还要注意结构及语言的表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二是建立了执法公开工作网站,公开我局今年的工作情况,并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宣传我们的网址,让网上信息惠及更多地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有线广播、执法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为了让执法公开不流于形式,能够真真实实地反映我局执法工作,成为给百姓一个明白的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精选内容上做到规范操作。一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尽量减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坚决避免“虚、假、空”现象,从而使我们的执法公开真正成为了密切民警与群众关系的桥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通过执法公开,提高了对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必要性认识。

执法公开是增强公安行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预防和减少了公安行政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公安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确保了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通过执法公开,切实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执法公开,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三新”:即建立了约束新机制,督促民警自觉约束行为,维护自身形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拓宽了监督新渠道,使民警随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了宣传新窗口,为群众更多地了解执法机关和新的法律法规提供方便,使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3、通过执法公开,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通过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充分调动了公安民警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民警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觉悟,改善了警民关系,促进了公安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学习心得体会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

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财务科:王丽伟。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召开的“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黔公通〔20xx〕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成员:交警支队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三基办”,由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李荣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抽派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以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明确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努力取得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效果;要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把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要求落实到位,使因交警执法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交警支队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陈栋、郭小红等执法标兵的工作方法活动,主动研究上海交通管理“责任区”、杭州交警便民利民社区以及成都交警超市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并制定具体和性的任务分解时间进度表,明确阶段重点,全面铺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交警支队政治处牵头,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以突出实效为目标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培训任务:

1、组织对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用语和指挥手势训练(4月底前完成);

4、对大队专职法制员和中队兼职法制员的全员培训(8月底前完成);

5、推选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评选标准,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单位经验(8月底前完成)。

(三)交警支队各大队、办公室、事故科、宣传科、车管所要因地制宜,坚持推进窗口“四化”措施(业务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措施便民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

(四)交警支队车管所要以“抓服务,争创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主线,对条件具备的车管站继续下放汽车类车管业务,并审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全市驾驶考试场地的清理规范及社会考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车管办证大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设立驾驶证换证点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年内完成对车管业务收费核查清理工作,逐步向社会扩展车管业务。

(五)交警支队事故科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互碰免责措施,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庭,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牵头,交管科及各大队配合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确定轻微违法具体标准,强化执法效果;继续牵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限期整改。

(七)交警支队监控中心要严格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标定,完善其使用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固定式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八)交警支队“三基办”和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各大队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城市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交警支队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执法规范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交警支队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公文传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机关职业规范心得体会

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名从业者,职业规范是我们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守和坚守的底线,对于这一点,我有着深刻的体会。在职业规范的要求下,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公正、勇敢、廉洁的程序,力保公民安全和社会稳定。本文将围绕着职业规范这一核心话题,谈一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公正,是职业规范的第一要素。

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公正是我们要始终坚持的原则。公正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作为一个公安从业者,我们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公正,要遵循公证公明的原则,不能有任何偏颇。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有正确的价值观,要秉持一个公平、公正的心态去处理事务。同时,在处置案件时,我们必须要明确分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得随意侵害公民的权益。

第三段:勇敢,是职业规范的保障。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这也需要我们充满勇气和信心。在工作中,我们常常需要面对罪犯及犯罪现场等危险因素,而这个时候,勇气就成为了我们必须要具备的素质。同时,我们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事故事件,并处理好新旧交替时期的矛盾和问题。这也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在关键时刻能够更加镇定、果断地应对各类问题,让公众对我们更加信赖。

第四段:廉洁,是职业规范的底线。

无论是从业者还是公众,都深知廉洁是公安机关不可动摇的底线。作为从业者,我们不能有丝毫的违法、违纪行为,更不能向违法犯罪分子妥协和纵容,这是我们的底线、是我们的责任所在。我们更要自觉严守廉政纪律,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行为,并及时揭露和处理,维护公平正义的形象。总之,只有在廉洁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做好一个公安从业者的本职工作,才能让公民的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第五段:结语。

职业规范作为一个职业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对我们公安从业者来说尤删重要。我相信,只有在坚定的职业规范精神的保障下,我们才能做好公安工作,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让市民有更多的安全感和信赖。因此,让我们进一步加强职业规范的学习和实践,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在职业道德上也不断自我提升,为建设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公安机关职业规范心得体会

注:由于我是AI语言模型,且本身无法提供私人经历,所以本篇文章中的内容和思路仅供参考。

第一段:引言。

公安机关是国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在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下,承担着捍卫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的职业规范尤为关键。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公安机关的职业规范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示范性,成为我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良师益友。

第二段:谈职业道德。

在实践工作中,作为公安人员,我们不能只关注自身的利益,更要考虑社会、群体、国家的利益。这就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包括忠诚、责任、纪律、廉洁、服务精神等方面的素养。在出警、侦查、巡逻等环节中,时刻紧绷职业道德这根弦,保持冷静、客观、公正的态度和行动,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第三段:强化法律意识。

作为公安人员,必须在各个环节中深入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养。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各种案件,其中一些案件相当复杂、繁琐,需要我们做到一丝不苟地按照法律程序操作。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把法律放在首位,有利于避免气氛的紧张与恶性循环,促进案件顺利解决。

第四段:重视协作精神。

公安机关是一个集体,需要大家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任务。尤其在现代治安形势下,安保形势更为复杂、严峻,需要我们时刻保持协作精神与团队意识。作为团队的一员,我应该时刻关注同事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协作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实现团队事业的经济、快速发展。

第五段:总结。

在工作中,职业规范是公安机关正确执行职能的重要保障。公安人员作为一个团队,应该时刻保持职业身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持协作精神,并时刻加强自己的道德和法律意识,保持正确的思想和精神状态,将职业规范贯彻到工作的层面,为人民服务,为建设祖国繁荣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心得体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的通知精神的要求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院对该活动认真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活动计划,召开了动员会,会上院长要求全队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加强责任感、提高执法能力和强化宗旨意识上来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活动,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活动,全面提升全院司法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警务保障。围绕上述要求,作为一名入行不久的司法警察,按照要求和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时间及方法步骤,认真抓紧抓实,着重做好对照检查和整改、总结等工作,一面参加队里组织的各项活动,一面对各项必学必训的内容又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特别是针对规范化执法实际,进行了针对性的查漏补缺,活动开展以来,自觉受益匪浅,具体体会如下:

一、通过周密细致的学习,认识到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上级关于执法安全事件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的及时通报,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当前警务保障执法的形势不容忽视,少数干警仍存在宗旨观念淡化、规范化执法意识不足、组织纪律松懈等问题,因此,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对于规范司法行为、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能力等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公正最终落到实处,司法警察作为法院武装队伍的效能往往不可缺少,把司法警察当作是当作法律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个人认为一点也不为过。因此,我们必须要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立足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这样高的角度来进一步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

二、通过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对于活动的开展来说还不够,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养成同样是执法规范化的重要保障,活动开展以来,个人结合警务保障工作实际,认真对照《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五个严禁”等相关禁止性规定,从严约束自己,确保依法、公正、廉洁司法。司法警察的执法环节往往容易被忽视,殊不知哪怕是押解过程中让犯人多说句把话都可能影响案件的最终科学定性,再比如在协助、参与执行过程中,哪怕是责任心稍微有一丁点的松懈,当事人的权利就可能得不到全面保障。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司法,做到司法为民。如果在押解、执行过程中一时财迷心窍,就很容易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要防止问题的出现,没有比规范司法行为再好的办法了,要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努力从实体、程序、效率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廉洁司法。

三、通过针对性地学习训练,进一步提高了为民司法的服务水平。

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各项专业技能训练,使我深刻体会到开展规范化执法活动,不但是司法警察适应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也是不断增强司法警察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水平和基本技能等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对照检查,我对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规范进行了重温,发现了安检行为有时不够规范、值庭押解警力配备制度有时落实得不全面、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执法用语以及行为还有不当的地方。更知道了执勤要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行为得体,既要举止文明,又不失庄严;在接待旁听人员和来访群众时应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不能简单粗暴、敷衍了事。有了理念的高度,再加上查找出的不足,我进行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学习和训练,规范化执法的要领掌握了、体能和技能提高了、法律知识掌握全面了等等,这些都是开展这次活动效果的最好体现,通过这样便捷有效的途径,使我在政治、业务、体能素质等方面都提高了,下一步才谈得上更好地保障审判、为民司法。

执法规范化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效果也十分明显,下一步个人决心在巩固前期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警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当作第一要务,同时侧重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把活动的开展与日常工作科学统筹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活动、工作两不误,使自己早日锻炼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公正执法的司法警察,为更好地完成警务保障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为了进一步掌握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我的月份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研讨会,立足于现在,着眼于长期,全面推进了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

一、抓住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的重要保证,是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民警仍然存在执法不严、不文明、不作为、不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的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所有民警明确权利来自哪里、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牢牢把执法作为民众的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动教育工作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的目标。

二、抓住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团队建设的基础。

1、以规范年度活动年度管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们的警察管理。

2、进一步规范我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我规范的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深入执法,抓住民警训练,切实进行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住执法制度的建设。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合理执法,使许多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住执法质量评价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评价标准、评价范围、质量定义、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评价与季度评价、年度评价相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评价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与执法警察自身利益的束缚和统一。

也就是说,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以来,我一直以民警的做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为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的起点和立足点,完善措施,取得了显着的效果。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二是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等制度,全面实施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自练有机结合的经常性练兵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三是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只有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如交警纠正交通违法、治安巡逻盘查、武器警械使用、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抓紧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上、制度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大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要针对当前执法行为方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围绕各警种执法的基本环节和流程,研究制定具有要点性、原则性、指导性的执法基本要求和标准,便于民警了解和掌握,指导民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梳理、细化法律赋予本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责,并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单位和每个执法岗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执法民警个人等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的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岗位、环节的责任,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要狠抓法律制度的贯彻执行,在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五是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公安机关和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针对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把执法质量的高低纳入对执法单位及其领导和民警个人工作绩效的考评,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范围,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建立领导和民警执法档案,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主要指标,与领导和民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要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工作实际,明确法律审核把关的主体、确定把关的案件范围和执法环节,建立完善把关机制。要建立不同意见备案制度,将法律审核、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六是大力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执法工作信息化是实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安排》中提出了16项工作重点,一是深入开展典型引路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三是举办执法规范化建设讲座;四是完善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五是制定、完善执法制度;六是制定、修改立案和裁量标准;七是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八是科学管理执法活动,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九是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十是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十一是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十二是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xx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五项”活动的内容,一是整治执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问题,服务态度冷漠问题。二是规范执法制度,是指对地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出台的各类执法规范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xx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xx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xx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四)20xx年3月25日,对市局各办案单位20xx年第一季度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测评。第一季度市局共办理刑事案件20件,刑拘30人,逮捕26人,取保45人,移送起诉8人;行政案件15件,拘留10人,罚款13人,合并处罚23人,停业整顿9家。截止到3月25日,市局办案单位共交回行政案卷29本(其中治安支队21本、刑警支队2本、禁毒支队0本、经侦支队0本、网监支队5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河灌分局1本);刑事案件4本(其中治安支队0本、刑警支队0本、禁毒支队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xx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五)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创建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标兵。4月1日出台《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公安机关职业规范心得体会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关之一,一直承担着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重要责任。为了更好地履行这样的职责,公安机关必须具备专业化的知识和规范的职业素养。本文将结合我的工作经验,分享一些我在公安机关职业规范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职业操守规范。

公安机关需要严格要求自身的职业操守,在执行执法任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证据法定原则和程序规定。同时我们也必须尊重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对其进行合法保障和维护。在案件调查处理中,需要保持谨慎、公正、严谨的处理原则,深入调查研究,依法独立审判,不能乱用职权,更不能违法乱纪。因为职业操守是公安机关执法基础,很多时候我们不能脱离职业操守的规范去执行执法任务。

第三段:执法尺度规范。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执法尺度的规范也至关重要。面对不断变化的治安形势,我们需要高度认识到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遵守执法纪律,保证执法一直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也要根据案情、证据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执法的尺度,不能私自的随意调整执法计划。作为执法人员,需要时刻保持专业本领的提升,进行专业学习深度挖掘研究,增强执法质量,提高执法效率。

第四段:管理守则规范。

规范的管理守则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在组织工作中,应该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目标规划,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团队协作力量。其次,在考核方面,需对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及时进行激励和惩戒,维护内部的管理纪律。此外,在信息管理方面,公安机关也应运用科技手段,严格保障警务信息的安全、有效运行,防止信息泄漏,保证执法、安检、情报等工作的无缝衔接。

第五段:服务宗旨规范。

公安机关还应当在服务宗旨上保持规范,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权益。要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无论是案件的调查处理还是社会治理的公共安全建设,作为公安机关应该秉持着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和及时的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结论:

以上是我在公安机关职业规范中的心得体会,每一个环节都是不可或缺的,都需要我们去认真细致的执行。与此同时,职业规范的落实也需要不断加强,也应呼吁广大同行要时刻注重自身素质和工作素养的建设,严格执行职业操守,不断提升自身执法能力,不断推动公安机关职业规范的建设。

公安机关规范讲话心得体会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力量,其讲话言行举止举足轻重。为了更好地规范讲话,展现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强调政治定位和责任意识。

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名党员干部,首先要具备正确的政治定位,站稳立场,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法律的尊严。我们要时刻保持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言行一致,同时要牢记自己肩负的职责使命,时刻保持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为民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

第二段:严谨言辞,讲究方法方式。

在进行各类演讲、宣讲及与群众交流的过程中,要严守公安机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讲话程序和内容的规定。语言表达要准确,避免口误和词不达意的情况发生。同时,还要注意修辞方法和表达方式,将强调重点的内容有条理地进行归纳和概括,使得听众快速理解和记忆,提高宣传的效果和群众的参与度。

第三段:坚持防范言论风险,避免引发舆论风波。

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我们要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任何一句话都可能引发连锁效应。因此,在讲话时要慎重选择措辞,尽量避免使用敏感词汇,切忌过度渲染事件,容易引发人们的恐慌和不安。同时,要加强对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工具的规范使用,避免因言论不当而引发舆论风波,对社会秩序和公安机关形象造成损害。

第四段:注重与群众沟通、互动。

良好的沟通和互动能有效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在进行讲话时,我们要注重与群众的互动,积极回应他们的关切和建议,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密切关注和真心服务,增强安全感和幸福感。与群众沟通的过程中,要善于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提高信任度和执行力。

第五段:提高专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

公安机关的讲话也要具备专业素养和修养。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做到内外兼修,树立良好的形象。我们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注意言行的廉洁和规范,以身作则,带头守法,为公民树立良好典范。同时,要崇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不同群体均应一视同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总结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正和改进。通过规范讲话,我们对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进行有效维护,提高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为社会稳定和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只有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正确的讲话方式,我们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维护社会稳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序活动的重要规范和有力保障。作为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公安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不仅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更要正确用法、规范执法。

一、抓住观念更新这个先导,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决定是行动的方向。为此,该局始终把观念更新放在规范执法的首要位置,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纠正民警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和误区。通过持续不断地思想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不仅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时代要求,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由之路,责任非常重大,丝毫不能放松。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用明晰的标准保障执法规范。

从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执法职责、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度的完善,执法的每个环节均纳入实时的管理,各警种、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权限进一步明晰,程序进一步完善,从接处警、受案、立案到侦办、查处乃至案卷装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民警在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中逐渐养成了规范执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住执法监督这个关键,用严格的考核强化执法规范。

始终把监督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最有效手段,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管理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单位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始终把考核作为保证执法规范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明确执法行为标准、岗位标准、质量标准,分刑侦、治安、交巡警三个序列考核;始终把责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的核心,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动真碰硬兑现奖惩,对各序列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张榜公布,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四、抓住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用扎实的培训促进执法规范。

执法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规范执法能力,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根本。为此,我们把学法作为执法岗位职责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其中,领导干部培训坚持不留情面,学法情况列入执法考核,与民警一样接受考核,不合格的同样予以通报、扣分,促进领导带头抓执法、带头抓学习提高;法制员培训坚持一个不漏,每个法制员每年到法制室跟班作业一次,跟班作业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对当年度没有参加跟班作业的法制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法制员;执法末位培训坚持动真碰硬,每年组织四期执法末位民警培训班,连续两次参加末位培训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促使学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全警学法坚持常抓不懈。

公安机关规范讲话心得体会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安全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其言行举止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规范讲话是公安机关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既是一种机关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一种保持警察形象、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深感规范讲话的重要性,同时也收获了许多宝贵体会。

第二段:准确掌握语言表达方式。

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在讲话中准确表达和明确表述自己的意思非常重要。我们要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汇,尽量简明扼要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还要避免过于武断或者过于主观,要注重客观事实和合理推理,做到言之准确、合乎逻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与同事和上下级进行沟通交流,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三段:维护和谐的工作关系。

公安机关是集体协作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工作关系对于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在讲话中,我们要注重以和为贵,尊重他人的不同意见,避免用言辱人或者轻视他人的方式表达自己。无论是与平辈、上级还是下级的交流,我们都要保持适度的尊重和礼貌,做到谦虚、包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建立和谐、友好的工作氛围,为身边的同事树立一个标杆。

第四段:提升服务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我们的工作职责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在讲话中我们要注重提升服务意识,在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中要尽量亲和、耐心。无论是接待群众来访还是处置案情,我们都要展现出专业性和责任感。另外,在讲话中我们还要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善于倾听,了解对方的需求,积极主动地提供帮助和咨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五段:树立公民道德标杆。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执法机构,警察的形象与行为举止对社会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讲话中我们要注重言行一致,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我们要规范自己的言辞,避免使用粗俗或者攻击性的词汇,注重与他人的和谐相处。同时,在处理矛盾和纠纷时,我们要坚持原则,克制个人情绪,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处理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树立起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为社会建设和谐稳定的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结尾:

通过规范讲话,我们可以更好地展现出公安机关的形象,树立起良好的警察形象。当我们在讲话中准确表达自己、维护和谐的工作关系、提升服务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公民道德标杆时,我们就能更好地为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做出贡献。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我们要时刻铭记规范讲话的重要性,不断修炼自己,为公安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

总结。

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大家知道,03年、04年是我市gsp认证的攻坚年,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我的这些同事们下基层,进企业,不分上下班,不论节假日,冒严寒,斗酷暑,帮促企业完善硬件投入,规范软件管理,培训干部、职工,加快认证进度。其间,不拿企业一分报酬,不吃企业一顿便饭,一干就是数月,把gsp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到包干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真正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为之倾注了一腔热忱。当一个个单位被宣布顺利通过认证的那一刻起,一颗颗感恩的心彭湃着,跳跃着,将胜利的喜悦化作真情的欢呼、热烈的拥抱,顺着一串串蕴含着感激之情的热泪流淌着。浓郁的情感执法,使我们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同时,也和管理相对人结下了深厚友情。

是啊!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人间正气参天地,尧舜业绩泣鬼神!让我们“怀爱民之心,守为民之责,谋富民之策,办利民之事”,怀着对人民群众亲人般的感情,刚正不阿,公正执法,创造出宏伟的业绩,为我们的药监事业兴旺发达群策群力,为我们的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什么是规范化执法。

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理性分割为若干裁量格次,每个格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过态度,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同时明确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必要条件的一种执法制度。

行政执法者在行政法律规范没有提供要件-效果规定,或者虽然提供了要件-效果规定但据此不足以获得处理具体行政案件所需之完整的判断标准时,按照立法者意图、在行政法律规范所预定的范围内、以要件-效果规定的形式设定的判断标准。

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执法工作逐步规范化和科学化,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执法机构的信任。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深入思考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和后果,并汲取教训,加强自身的执法意识和规范执法行为。下面是我关于“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的五段式文章。

第一段:认识执法不规范的重要性和危害性。

执法不规范,就是指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过程中不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行为。执法不规范会导致执法过程中的权力滥用和不公平行为,给被执法人带来不正当困扰,甚至极大地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丧失了社会公正和司法公信力。这对于社会治安、法治建设和建立和谐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第二段:了解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和存在问题。

执法不规范的原因有很多,其中较为常见的是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和工作压力。一方面,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不强,法律知识水平不高,对执法程序和执法原则的理解不够深入,容易导致执法不规范。另一方面,由于工作的繁忙和压力,一些执法人员容易急躁、冲动,忽视法律规定,滥用职权,这也是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第三段:执法机构加强监督和规范执法措施的重要性。

为了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机构必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规范执法措施。一是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确保执法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二是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法律意识,减少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加大对执法不规范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严重违法执法行为者,要依法严惩,以警示执法人员。

第四段:强化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建设。

执法不规范不仅损害了执法机构的形象,也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建设。为了增强司法公正和公信力,执法机构需要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提高法治水平。此外,加强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也是构建公正和信任的社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第五段:自身的规范执法行为和学习心得。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我深感自律精神和规范执法是维护社会正义和法治的基石。因此,我坚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我还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积极参与各种执法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修正自己的执法观念和行为规范。

总结起来,执法不规范是当前执法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对于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执法机构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规范,加强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建设,并且每一位执法人员也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社会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规范执法

近年来,我国对于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下了很大的功夫,目的在于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作为一名执法人员,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思考,深深地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经历,谈一谈我对规范执法的理解与体会。

首先,规范执法需要主动修正错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有时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犯下错误。这时,我们必须要有勇气面对错误,并主动进行修正。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让执法工作更加公正、公平。我曾经因为职务上的疏忽,错误地对一名市民做出了不公正的处理。当我反思自己犯错误的原因时,我首先找到了自己的失职原因,认真反思自己的做法,并主动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重新处理该事务。通过主动修正错误,不仅使我更加坚定了规范执法的决心,也让广大市民对我们执法人员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更加有信心。

其次,规范执法需要严格受法律约束。作为执法人员,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以法律为准绳,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权力为民所用,而非滥用。法律是保护人民权益的底线,我们不能因为个人的偏见或是私利而违反法律规定。我曾经处理过一起纠纷案件,当事人其中一方是我曾经的朋友。尽管我对他很熟悉,并且了解他在某方面是无辜的,但在执法过程中,我没有帮他开脱,而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公正处理该案件。这次经历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执法人员不能为了私情而违反法律,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让法律成为我们行动的红线和底线。

再次,规范执法需要注重民主程序。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主持一次行政处罚听证会议时,我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与解释,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和主张,并在当事人请求的情况下,给予合理的回应。通过这样做,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正和公平,也让我意识到了民主程序对于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只有通过民主程序,执法工作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增加公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最后,规范执法需要尊重人权。执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但不能以侵犯人权为代价。执法人员要时刻牢记,人权是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不能因为自己的职责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参与打击非法行为的操作中,我曾经遇到一位民众身份不明的人,对其进行了身份辨认并带离现场。后来,我接到上级指令,要求搁浅行动,因为该人并没有犯法。我立即将他放了,并真诚地向他道歉。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执法人员必须时刻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职责而滥用权力,更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侵犯人权。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目标。通过主动修正错误、严格受法律约束、注重民主程序和尊重人权,我深深地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规范执法对于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我将一如既往地恪守执法底线,努力做到公正、公平、严明的执法,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我也呼吁广大执法人员积极投入到规范执法的建设中,共同努力,共同进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执法不规范心得体会

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手段,而执法的规范性则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关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否认存在着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深感执法不规范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并从中体会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执法不规范会严重侵害公民的权益。正当的权益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而执法的不规范性会导致执法行为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侵犯公民的人权。例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过度暴力、非法搜查等行为,这不仅违背了执法的正当性,也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这种侵害往往会引发社会的不公和不满,给社会秩序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其次,执法不规范容易导致司法公正的缺失。司法公正是指在审判和执法过程中法官和执法人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方面的干扰和影响。然而,执法不规范往往容易产生滥用权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从而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施。这种现象会让社会大众对司法系统产生质疑,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也会受到影响。

此外,执法不规范会破坏社会的公信力。法律是社会秩序和道德的底线,而执法是法律得以实施的关键环节。如果执法不规范,那么社会对法律和法治的信任就会受到削弱,公众的对法律秩序的遵守意识会逐渐减弱。这样一来,社会的和谐稳定就难以维持,社会的正义也会受到侵蚀,这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无疑是一种灾难。

最后,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必须加以整治和纠正。作为公民,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到执法规范化的推动中来,用法律和道德去监督执法行为。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大对执法不规范现象的打击力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总之,执法不规范是对社会公正、公平和正确执法的否定,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来说,执法不规范的影响是深远而严重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认识到执法规范性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执法规范化的推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执法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规范执法是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作为执法人员,我深知《规范执法》对于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规范执法》,我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也受益匪浅。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经验,详细论述我在学习《规范执法》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的重要性。《规范执法》教育我们,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依法行事,尊重法律,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我曾亲身经历过一次执法行动,当时因为情绪不稳定,我侥幸地绕过了程序流程,造成了案件的重大遗漏。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合法执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程序规则的遵守,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做到依法行事,不私人行使权力。

其次,我明白了执法人员的权责与执法限度的界定。《规范执法》教育我们,执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权力与责任,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我曾经由于权力膨胀,自以为是地对当事人进行大肆指责,甚至超出了自己的执法权力范围,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这一经历让我意识到,执法的正确与公正需要在权责与限度的界定中坚守。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坚守执法权责的边界,不滥用权力,做到威严与公正并存。

再次,我了解了合法证据的获取与使用的规定。在执法中,收集、提取合法证据是确保案件顺利执法的关键。《规范执法》告诉我们,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获取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我曾经因为急于办案,采取了一些不合规的证据收集方式,使得案件无法得到有效处理。这一经历让我明白,合法的证据是判案的基础,不得以任何形式伪造、销毁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证据规范性的获取与使用,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最后,我对执法人员的自律与廉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规范执法》教育我们,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我曾经遇到过一些同事因为个人利益而对待案件不公,甚至索要贿赂,严重损害社会公信力。这一经历让我深感自律和廉洁的重要性。执法人员要守住底线,自律从严,不受任何利益诱惑,做到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坚持廉洁自律,严守中立公正的原则,不为私利而动摇。

综上所述,《规范执法》对于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学习,《规范执法》使我深刻认识到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的重要性,明白了执法人员的权责与执法限度的界定,了解了合法证据的获取与使用的规定,认识到了执法人员的自律与廉洁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应用所学知识,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为维护社会正义、保障公平公正作出更大的贡献。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一)。

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政权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执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执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1/9。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执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2/9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长此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

3/9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总结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4/9。

人间正气参天地,尧舜业绩泣鬼神!让我们“怀爱民之心,守为民之责,谋富民之策,办利民之事”,怀着对人民群众亲人般的感情,刚正不阿,公正执法,创造出宏伟的业绩,为我们的药监事业兴旺发达群策群力,为我们的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三)。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执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6/9。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

7/9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执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8/9。

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