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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总结大全(13篇)

时间:2024-01-04 09:30:21 作者:雅蕊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时间内的经历和感受的总结,具有一定的启示和指导作用。以下是一些可以作为写心得体会的范文,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不同的视角和写作方式。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公安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执法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核心要求。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规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培养警察职业操守、加强执法能力、做到公平正义、注重沟通与服务和保障执法权威五个方面,阐述我对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心得体会。

培养警察职业操守是做好公正执法的基础。警察的职业操守是他们的人格修养和职业道德的体现,是他们能否正确行使执法权力的关键。一个具备良好职业操守的警察,具备坚守法律底线的自觉性,忠诚于法律职责,严守执法纪律,崇尚公平正义,对待犯罪嫌疑人始终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远离腐败和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只有通过加强对警察职业操守的培养,才能使他们时刻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提高执法能力是规范公正执法的关键。警察的执法能力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和公正性。他们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各类犯罪手段和侦查技巧,掌握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提高自身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执法人员才能具备高超的专业能力,才能做到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做到公正执法。

公平正义是公安执法的灵魂。在执法实践中,每一个警察都必须把公平正义当作执法的底线。警察要坚持公正从事警务工作,要公平对待每一个案件和涉案人员,不因个人感情、利益关系等原因改变执法方向,不以双重标准衡量执法对象,公正无私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只有做到公平正义,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支持。

注重沟通与服务是公正执法的基本要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与当事人、群众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了解他们的合法权益和需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注重与社会大众的互动,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安全的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执法人员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确保警方的工作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和评判。通过良好的沟通与服务,执法行动才能更好地融入社会环境,保障公正执法的顺利进行。

保障执法权威是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警察执法的权威是从法律授权中而来,也是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的需要。保障执法权威,首先就是要坚决执行国家法律,始终站在法律制度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理问题,不得擅自侵害他人权益或滥用权力。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使其在执法过程中具备更强的执行力和公正性。最后,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执法行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我们要坚持培养警察职业操守、提高执法能力、坚守公平正义、注重沟通与服务及保障执法权威这五个方面,不断完善自身,推动公安工作的提高,为社会的安宁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规范化执法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4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公安民警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汪基亮,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2007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三河尖派出所民警、刑警大队民警,现任固始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警衔。

他善于学习,政治立场坚定。

汪基亮同志一直战斗在公安战线的最基层,无论是担任普通民警,还是副大队长,他都能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工作和生活中,他始终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政治立场绝对坚定、政治站位绝对可靠、政治品格绝对忠诚。

他多措并举,注重禁毒宣传。

“禁毒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汪基亮同志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都放在了禁毒工作中。

为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平安固始”建设,他下社区、进学校,顶烈日、冒酷暑,发放资料、广泛宣传,为了唤起全社会对禁毒工作的重视,让广大的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对社会和家庭的严重危害,让更多地人了解和参与到禁毒工作中去,他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积极开展“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主题宣传活动,下社区、进校园举办禁毒展,让人民群众进一步认清了毒品的危害。

他能打善战,敢于担当作为。

他积极投身于“两打两控”禁毒专项行动,面对毒品犯罪嫌疑人,他嫉恶如仇、能打善战,精研判、打团伙、断毒链,在实战中练就了一身过硬的缉毒本领。

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诱惑面前挡得住,生死关头顶得住!

从警10多年来,汪基亮同志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耕耘,他和战友们在与毒品犯罪分子短兵相接的斗争中,磨炼着意志,锤炼着党性,坚守着忠诚,铸就了突出的工作业绩,工作十余年来,他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辛苦和汗水,特别是从事禁毒工作以后,他积极学习和掌握禁毒相关业务知识,迅速成长为禁毒战线上的行家里手。

从事禁毒工作5年来,共破获毒品案件160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10余人,缴获毒品7000余克,毒资55.8万元,特别是破获了老鬼等人贩卖毒品等系列毒品案件,取得了突出的禁毒工作成绩,为我县禁毒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他不畏艰险,竭力消除隐患。

2019年9月份汪基亮同志工作中从一名嫌疑人的手机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我县东关辖区存在个艾滋病吸毒团伙,并且这些艾滋病吸毒人员相互之间都有同性恋的关系。

艾滋病、同性恋、毒品这三个敏感的词合在一起,让人望而却步,工作中一旦处置不当被违法嫌疑人抓伤,感染可能性极大,危险程度可想而知。面对这一危险任务,汪基亮同志主动请请缨,积极与县疾控中心联系与沟通,及时摸清这伙艾滋病吸毒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并联合东关派出所查清他们的住址和行动轨迹。

经过大量细致工作,在做好充分防护的情况下,汪基亮同志组织民警悄悄地对团伙人员进行了逐一快速有效抓捕,成功打掉了这一艾滋病吸毒犯罪团伙,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强制隔离戒毒2人,行政处罚9人,将这一社会毒瘤及时消除在萌芽姿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他嫉恶如仇,坚持重拳打击。

汪基亮始终坚持对涉毒违法犯罪的零容忍,坚持对毒品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并重点经营重大毒品案件,更多、更快地破获拎包贩售、容留吸毒等易发、多发涉毒犯罪,坚持快侦快捕快诉;他积极组织开展“4.14专案”和“缉毒执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毒违法犯罪问题,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最大限度地削弱了毒品危害,有效掌控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形势。

一是冲锋在前查主线。2019年4月下旬,汪基亮与业务部门协同作战,精心组织,通过潜心经营,成功抓获贩毒嫌疑人沈某、赵某,当场缴获疑似毒品“冰毒”1.4公斤,缴获毒资55.8万元。

二是抽丝剥茧搜网络。2017年他梳理手中在侦的毒品案件,通过深挖细查,广泛收集证据,依法打击处理了该县某局工作人员衡某等7名容留他人吸毒嫌疑人。

三是细心梳理每一条涉毒线索,扩大战果,对抓获的每一名吸毒人员都进行深挖细查,不漏掉一条有价值的涉毒线索,让打击处理战果最大化,让涉毒人员无处藏身。

2018年打掉以崔某为首的一条从武汉向固始贩毒团伙,缴获毒品300余克,抓获涉毒嫌疑人7人。2019年底,他从该县某某局一名吸毒人员入手,先后4次深入武汉,顺藤摸瓜抓获吸毒人员19人,贩毒嫌疑人9人,并成功切断了一条涉及外省毒品输入的犯罪链。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禁毒铲毒工作,共组织民警铲除毒品原植物26000余株,侦破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刑事案件16起,依法对1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公安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其工作涉及众多层面,对于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公安执法过程中,个别警察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在执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甚至利用职权为私利服务。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加强公安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我们必须深入反思并总结实践经验,形成更加科学规范的执法心得。本文结合个人的工作实践和研究经验,探讨了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明确法律法规,提高专业素养。

公安执法首先要明确法律法规,熟知执法程序和执法技巧。只有牢牢掌握法条和操作规范,才能在实践中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应该把法律法规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履行职责。此外,公安执法必须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不断学习更新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巧,以便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执法环境。

第二段:加强培训,激发职业理想。

公安执法工作属于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岗位,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为了保证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培训也应该注重职业理想的培养,激发警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是为社会和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个人利益服务。

第三段: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打造阳光执法。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于保障公安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非常重要。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和处理不当行为。同时,公安机关还应当加强对外部监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并及时公开主要案件的侦破过程和结果,推动执法工作的阳光化。只有通过监督机制的建立,才能保障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四段:注重警民沟通,构建互信机制。

公安执法中,警民关系的良好与否,直接影响着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因此,公安机关应当注重与社会大众的沟通交流,建立起互信的基础。在执法行动中,要尽量解释和说明执法的目的和原因,引导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警方也应积极倾听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只有当公安机关与社会大众建立了良好的互信机制,执法工作才能更加公正规范地进行。

第五段:严惩违法行为,实现法制化执法。

对于那些违法执法行为,公安机关必须坚决追究责任,依法进行惩处。无论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还是其他违法行为,都必须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建立法制化执法机制,使执法人员都明白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执法行为。只有通过严惩违法行为,才能树立起执法的威严性和公正性,为社会正义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过对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心得总结和体会,我们深刻意识到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明白了公安机关在推进执法规范化、阳光化的同时,也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的执法人员,提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公安机关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和使命,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心得体会

公安是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规范和公正性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信任至关重要。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重要性,通过实践和思考,我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共享。

二、确立法律意识。

做好规范公正执法的首要条件是确立法律意识。我们作为公安民警,要明确全面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时刻将法律摆在首位。我们要了解法律的精神和价值观,紧跟时代的步伐,深入研究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和素养。只有做到对法律的严格遵守和正确理解,才能够在执法工作中公正无私地行事。

三、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需要民警具备高水平的专业能力和技术素养。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这样才能在执法过程中科学合理运用法律,做到公正公正,避免执法中的疏漏和不公。

四、注重执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重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做到公开透明,保持执法过程的公正和公开,让受到执法的当事人及时了解自己的行为违法与否,有权利提出抗辩。其次,要注重程序正义,在执法过程中全面依法行使权力,依照法定程序和程序正义进行办案,不为任何个人或权力私利所左右。最后,要坚守底线,绝不为个人利益妥协规范和公正,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加强警民沟通与互动。

公安是人民警察,执法是为民服务的行为。为了确保公安规范公正执法的落实,我们需要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与互动。只有与民众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做到公正执法。我们要提倡接受群众监督,真诚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切实改进工作。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改进自身形象,增强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总结。

公安规范公正执法是我们每一位公安民警应当努力追求的目标。通过确立法律意识、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注重执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以及加强警民沟通与互动,我们可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和法律权威作出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这些原则,努力做到更规范、更公正的执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安干警执法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干警是国家法律权威的代表,他们肩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在工作中,他们秉持着公正、严格、文明、人性的原则,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水平。以下是我对公安干警执法心得体会的总结,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借鉴和启示。

其一,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公安干警必须修养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只有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牢记法律规定,才能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明辨是非,掌握合法手段。同时,公安干警要时刻保持良好的道德素养,做到心存公正、廉洁自律,坚决抵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只有以高尚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其二,注重情绪管理和人文关怀。在执法工作中,对待当事人和群众要保持冷静和客观的态度。无论是面对违法犯罪分子,还是对待遇到困难和求助的人民群众,公安干警都要以人为本,保持真诚、耐心和善意。要学会倾听和理解,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和情感,通过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化解矛盾,使人民从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正和温暖。

其三,强化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公安干警在工作中常常需要与其他执法机关、社会组织和群众进行合作。要树立团队意识,鼓励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只有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加强团队培训和交流,提高整个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合作能力和团队精神,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和挑战。

其四,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素质。作为执法人员,公安干警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在执法中做到举证准确、处置得当、科学公正。同时,要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其五,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意识。公安干警在工作中面临各种危险和风险,任何一项任务都可能涉及到生命安全的问题。因此,他们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和安全意识,在执法行动中注重自我保护,合理规划任务,科学制定应对措施,确保行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同时,要积极主动地推动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预防意识和应对能力,为维护社会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总之,公安干警执法心得体会总结,旨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取得更好的成绩。只有坚持学习和实践,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注重情绪管理和人文关怀,强化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素质,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意识,才能不断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更好地履行公安干警的职责和使命。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二是建立了执法公开工作网站,公开我局今年的工作情况,并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宣传我们的网址,让网上信息惠及更多地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有线广播、执法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为了让执法公开不流于形式,能够真真实实地反映我局执法工作,成为给百姓一个明白的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精选内容上做到规范操作。一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尽量减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坚决避免“虚、假、空”现象,从而使我们的执法公开真正成为了密切民警与群众关系的桥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通过执法公开,提高了对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必要性认识。

执法公开是增强公安行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预防和减少了公安行政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公安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确保了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通过执法公开,切实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执法公开,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三新”:即建立了约束新机制,督促民警自觉约束行为,维护自身形象,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拓宽了监督新渠道,使民警随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了宣传新窗口,为群众更多地了解执法机关和新的法律法规提供方便,使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3、通过执法公开,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通过开展执法公开工作,充分调动了公安民警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了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民警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觉悟,改善了警民关系,促进了公安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规范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心得体会(交警版一)。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通管理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总之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活动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和民警本身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公安辅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廉洁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廉洁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正确的公廉洁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廉洁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廉洁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廉洁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矗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执法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长远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安辅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公安执法工作的准绳,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重树人民公安警-察在群众中威望的形象工程。因为,在我们的公安实际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新闻媒体也时有曝光,大致表现在执法不严: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无人问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动手动脚,甚至造成打人致死的恶劣后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究其根源还是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以执法者自居、管人者自居,而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或守法意识不强、或目光短浅、贪图好处,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作为警-察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某个派出所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近几天来的学习,感觉到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认识。相信通过“三项教育”,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同时,也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公安部对有关问题十分重视,针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问题都有相关指导性文章和制定相应的内部规定;就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学习,比如我们学习了《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反腐-败斗争,推进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决定》、《公安部关于排除干扰杜绝说情严格依法办案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遍目。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就如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比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中以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在传唤中不用传唤证,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

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公安机关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时必须要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警察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人民-警-察队伍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缺,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犯罪嫌疑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据资料报道,20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已经审议和通过各种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证性,.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人民-警-察的属性所决定的。人民-警-察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外来人员、“两劳”释放人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

公安辅警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在全面了解总队于5月27日召开的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会议内容后,为全面做好世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卫战,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开展,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紧密围绕“保安全、促畅通、树形象”的要求,按照“正人先正己”工作思路,采取强硬措施,针对民警思想松懈、工作散漫的现象,果断出击、明确目标,以规范执勤执法为载体,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速度推进”的原则,组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并及时将总队办公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专题学习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民警。通过全方位部署,结合队伍“两个经常性”,全力推进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根据以往大队工作经验,执法规范化建设往往流于形式,相关活动次数不少,但大都未达到预期效果。直属五支队第二大队提高认识、理性对待问题存在的严重性,积极进行自我反省,以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专题教育活动为有利契机,把求真务实的态度做为此次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上至大队领导,下至普通民警都必须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内容,严格做到全力配合,无条件落实规范执勤执法的各项要求。

一、明确起点,找准定位。一直以来大队的违法、违章处罚和事故处理都实现了零投诉,因此世博会期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从保持和发扬开始,确保工作稳定、持续发展。通过进一步完善交流沟通机制,向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兄弟大队学习,适时传递相关信息,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坚决做到不达目标绝不罢休。大队更是要求每一位民警利用一周的时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之后将心得体会形成书面文字,在6月7日的每周全体民警例会上进行大讨论。同样以此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有利时机,全面加强大队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

二、规范标准,严格要求。一是在《条令》学习中强调“实字为本、严字当头”之余,大队还要求民警进一步了解《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加强交通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工作意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保障此次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宗旨。二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大队领导以身作则,中队负责人发挥榜样力量,带动民警共同实现规范执勤执法。通过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创新,切实把《条令》的相关规定作为大队日常工作、生活的行动指南和准则,领导干部要真正起到监督检查作用,坚决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三是在全大队范围内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团结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深化高速交警大队作为一支“准军事化”队伍的优势。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意识,努力增强队伍凝聚力,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利保证。

三、加快速度,持续推进。第二大队在着眼实际、确保实效的同时,努力实现每个民警又好又快将规范执勤执法变成日常习惯。无论是从思想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完善执法服务,提升交警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大队将持之以恒、再接再厉,以此次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基础,陆续推进和深化队伍规范化建设。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为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公安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不少成功经验。但是,由于公安工作自身的特殊性和外部监督的局限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公安队伍中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的正常发挥,而且有碍于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执法形象。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无论是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还是组织建设和自我完善方面,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

公安派出所在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执法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内在因素——执法民警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文书填制不规范。由于某种原因,相当部分法律文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随意变更,甚至发生错误,致使当事人对民警进行投诉。

2、违法行为取证不充分。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证据意识比较薄弱,具体表现在:对部分违法行为的认定缺乏证据、认定违法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不符合法定要求、对事故事实认定所依据的证据不够确凿充分、所提取的证据未依法固定或证据不符合法定证据规则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证据的法定效力,进而影响到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执法当中程序不到位。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询问笔录未按规定制作,法律文书未依法送达,违反规定进行调解等程序瑕疵依然存在,直接影响了执法质量。

4、群众工作处理不到位。有些民警在思想根源上没能真正从管理型转为服务型,还是以管人者自居,不讲究执法方式和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是引发警民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执法实践中,由于部分民警的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生硬甚至粗暴,不愿做、不懂做、不会做群众工作,导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理解、抵制、甚至抗拒执法现象时有存在,有时甚至本是公正、合法的执法行为却造成不良影响。

(二)外部因素——执法环境变化给执法工作带来的一些问题。

1、法与情的矛盾和片面强调服务于经济建设干预正常执法与严格执法的矛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是众所周知的,然后在实践当中就可能存在偏差了。发展经济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为了发展经济,而要求正常执法活动让位于经济建设,以牺牲安全、法律尊严与秩序的代价来“促进”经济发展,这是片面的、错误的。这一问题带来的其他社会效应还体现在:造成其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满、怨恨,从而对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产生质疑,产生对立情绪,引发极端事件。

2、公安派出所执法行为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缺陷或可操作性差或者难以执行,在不同程度上对执法工作造成了影响。

3、对民警执法工作考评体系不科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如部分地方还存在下达纠违指标的情况。另一方面,目前信访法律制度中的部分规定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给民警执法带来了巨大压力。民警在开展正常执法工作之外,还必须处理当事人信访事项中与执法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甚至信访人提出的违法要求,影响了民警正常的执法工作。

为扎实推进我市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出一下几点解决执法行为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执法水平。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正确性与权威性,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是要建立长效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应当强调民警的学习培训应当有较强的针对性,能解决实际执法中出现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而不是仅仅对法条作表面上的解释。应当通过及时收集民警在执法中普遍存在的执法问题、通过对执法争议问题开展探讨等多种形式,着力解决实际执法问题,逐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

(二)加强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执法理念。执法理念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思想上解决执法宗旨问题,使民警在执法中除了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依法执法观念外,还要正确理解、应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方法,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融法、理、情于一体。民警都要做到“三懂五会”,特别要做好群众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合法的范围内,收到最好的执法效果,实现社会效应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三)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完善法律体系。法律的科学性和完善程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范执法的基础与保证。为解决因法律不完善、可操作性差而对执法工作产生的影响,主要应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工作。对基层在执法中的困惑,及时以批复、口头答复等形式加强指导。对无权答复的事项,及时以请示方式向上级有权部门反映。二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因法律不完善导致的执法问题作出规定,确保全省执法的统一性与规范性。三是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对执法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与建议。

(四)加强科学合理利用,强化科技力量。以科技手段固定证据,可以减少与当事人的行政争议,也能使执法过程更加规范统一。在执法方面,科技强警要强调为民警逐步配备有利于固定证据的相关装备,如录音笔、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这些对认定违法事实,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权威至关重要。

(五)加强与党委政府联系,改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改善重点是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便理顺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执法工作体制,可以避免公安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使执法工作能得到顺利有效地开展。二是取得政府的理解,正确处理好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与严格文明执法的关系。应多以政府名义出台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平衡、兼顾好各类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尽量避免因社会地位不同、经济水平不同而适用或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执法各项工作。

(六)加强执法监督,争创人民满意。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提高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在执法监督方面着力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强化外部执法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及时听取他们对公安执法行为的意见与建议,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推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对民警个人执法工作监督和对单位执法质量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推行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制度,促进执法质量的稳步提高。三是突出寓监督于服务中。对监督中发现、收集的执法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通过下派执法服务队、开设“法律在线”网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高民警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