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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精选23篇)

时间:2023-11-23 08:38:23 作者:ZS文王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精选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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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2分)。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

(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深入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以科学发展和群众路线为指导,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一三五七”规范提升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本办法适用于镇党委直管的全体党员。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积分累积考评。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第二年评先选优的基本依据。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党员积分管理应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支部委员为a类;无职党员(无党内职务)为b类;流动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岁以上)、长期生病或行动不便,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d类。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基础积分(40分)和年度积分(60分)两部分。

1、基础积分40分。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依据党的“十八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情况。划分为按时参加支部活动(10分)、服从组织安排(10分)、党员先锋作用(10分)、热心公益奉献等(10分)。此项积分由每个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的表现进行集体评分,结果需在村党支部大会进行通报,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由联村干部和支部书记双签字后方可作为党员测评积分。

2、年度积分。前仓镇红色党校积分卡上的积分累积,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中国共产党党员,以下简称党员、共产党员或共产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经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士兵、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上述五带头的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表:《中共xxx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表》。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年度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

年度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党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党员在旅游管理、紧急救援等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政治合格、品德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综合执法局第二党支部积极向兄弟支部和单位学习,借鉴西海观光缆车党支部的工作经验,制订出台了《综合执法局第二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并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支部试行。

此次制订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到本支部党员工作实际,对党员参加学习、“三会一课”、培训、党日活动作了基本的积分规定,同时对参加片区迎客松党支部的活动、“学习强国”上的学习积分情况以及在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得到游客寄感谢信或锦旗表扬的,给予了相应的奖励加分,以期强化党建引领,鼓励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履职尽责作贡献。办法业经支部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和征询意见,支委会研究确定,最终报党总支审核通过。

办法力求简单易懂,又便于操作和计算分值,按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积分周期。并将充分运用积分结果,将积分作为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和评选优秀党员的主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全局所有在职党员。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主要内容由日常行为设置,分值100分(见附件)。由支部组织委员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适时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

(一)积分定级。全年累计积分90分以上的党员,纳入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评定资格;累积积分70-8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累积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

(二)积分运用。依据党员个人积分和支部全体党员总积分,确定推荐单位及上级组织表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对积分高,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任用。

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预备党员积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的按期转正;70-84分(含7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7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根据《中共赫章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征补办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加强征补办党支部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征补办党支部全体党员。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3: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日常行为积分(75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

   1.带头学习提高(15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15分)。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认真做好党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15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房屋征收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被征收户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联系村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

4.带头遵纪守法(15分)。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做到以身作则;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协助党支部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15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原则强,工作作风严谨,遵守职业操守,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情趣健康,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年度评议积分(25分)。年度评议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原则上评议积分掌握在25分。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23-25分;“合格”等次的,得15-22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14分以下;“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

     (三)贡献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住建局党组、住建局机关党委表彰的加1分,受到县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10分。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由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报住建局机关党委批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党员积分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与“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同步实施,由征补办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支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每年第一季度要制定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党员积分管理记录员。

   2.按季度开展日常积分考核。由支委会专门负责量化积分考核评议工作。主要是对党员“五带头”等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全面准确地掌握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开展党性实践锻炼、作用发挥、完成任务等方面情况,赋予相应分值;日常积分考核工作一般在季度末进行,适时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公布。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向支委会提出,对支委会答复不满意的,可向住建局机关党委进行复议。

   3.按年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积分一年一次,根据党员评议情况,赋予相应分值。根据每一名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分值,计算党员年度总得分,与党员年度考核挂钩,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公布。

支委会制定“征补办支部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管理记录薄”跟踪记录。党员加分实行申报制度,由党员个人向支部申报,由支部核实后进行积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二)严格考核奖惩。

  支部要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党员,要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委提出的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一)基础分(60分)。

1.讲政治,有信念(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5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章不认真,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5分)。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5分)。

2.讲规矩,有纪律(25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5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5分)。

(3)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5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5分)。

(5)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5分)。

3.讲道德,有品行(15)。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5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5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该项不得分。

(5分)。

(二)履职分(40分)。

1.讲奉献,有作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2)积极参与公司各项学习教育、培训。(5分)。

(3)认真负责,工作、生产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5分)。

(4)参加公司全年各项会议,认真领会精神,积极提出创新思路。(5分)。

(5)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5分)。

(6)参加党员各项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5分)。

(7)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分)。

(8)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产、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司级别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三)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党员大会评定。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

(二)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三)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评定与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评定等级为“优秀”;年度积分在80-89分(含80分),评定等级为“良好”;年度积分在70-79分(含70分),评定等级为“中等”;年度积分在60-69分(含60分),评定为“合格”;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5分的,延长预备期,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6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年度积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同时有加分项目的优先考虑列为发展对象;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60分,或连续两年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级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扶,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理。

为了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党员管理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xx党委要求,xx公司党委决定对所管理的党员施行积分制管理。

以《党章》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从严要求、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促进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组织管理、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积极争当先锋模范,从而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可以参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

2.(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3.(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4.(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5.(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6.(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7.(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添加);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0.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依据各部门每月或每季度对党员下达的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党员承诺事项。

每位党员每年结合党员义务和业务工作提出不少于一项承诺。

党员积分制实行百分制管理,按照季度评分、年终评定、书记点评的程序进行。

(一)赋分标准。

1.基础分(50分):反映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2.业绩分(40分):党员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3.党员承诺事项分(3分):根据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给予得分。

4.民主评议党员分(3分):根据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分别按“优秀”积3分、“良好”积2分、“一般”积1分、“差”积0分给予赋分。

5.奖励分(4分):根据党员在本年度获得的奖励按照国家级奖励积4分、省部级奖励积3分、厅局级奖励积2分、总公司奖励积1分、本部门奖励积0.5分给予赋分。

(二)季度评分。

1.个人填报。党员按照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内容每个季度填报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2.支部评分。支委会议研究评议每位党员的基础分和业绩分。

3.公示。党员季度积分情况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登记台账。

(三)年终评定。

1.年终民主评议。按照《关于做好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2.确定年度总积分。各党支部年终要对党员四个季度履行党员义务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得分进行平均,同时汇总党员承诺事项分、民主评议党员分及奖励分,形成本人年度总积分。

3.评定等级。党员等级根据年度总积分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年度总积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80——89分的评定为良好,60——79分的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组织处理的,评定为不合格;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人数不能超过本支部党员人数的15%。

4.公示。年终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

(四)书记点评。

党员年终等级评定后,党支部书记结合党员履行义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对本支部每位党员进行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其整改提高。党支部书记由总公司党委书记点评。

1.每位党员的年终评定等级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2.每位党员年终评定的等级将作为个人评优的重要依据。

3.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列为帮教对象,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指导其弥补不足、改进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1.公司党委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负责对各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各党支部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2.各党支部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每位党员季度积分评议、年终等级评定和积分台账管理。党支部书记是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落实。

3.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的党员积分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员行为,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引导党员在推进公司发展中当先锋、做标杆,为民主评议党员、为“争先创优”评比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积分原则、积分依据、积分流程、积分应用等管理内容。适用于邯郸公司全体党员(包含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长期病假或其它原因无法参与的党员,需经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第三条术语解释:

党员积分管理:通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突现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先锋作用的发挥,进行党员的正向行为、负向行为的基础积分、加分、扣分,通过各党(总)支部进行汇总党员在一年中的总得分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管理内容及方法。

第四条职责:。

(一)公司党委全面统筹实施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制定、修订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党(总)支部开展党员积分管理,修订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先进经验分享和推广。

(三)各党(总)支部负责具体实施,对本支部党员积分进行修正,组织开展党支部月度审核、公示,积分记录存档备查;对得分较低的党员和限期改进的党员进行跟踪帮扶,对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建议。

(四)各党小组负责党员积分日常记录、管理和报送报表。

第五条管理的内容及方法。

1.日常行为量化原则:积分遵循重日常、重过程、重实绩、重积累原则;

2.自我管理原则:由党员根据参加党的生活和生产经营中的良好表现,自行申报积分。

(二)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正向行为的基础积分、贡献加分和负向行为的违规扣分、一票否决四个部分构成。

4.一票否决侧重于强制性,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遵循,主要体现党员违纪违法和“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的情况。

(三)积分程序。

“一月一积、年底统计”,通过党员每月上报,党小组月度记录、审核、上报,党支部月度审议、公示,党群部监督的形式,通过年度累积,形成党员全年的积分。

1.党群部确定党员积分项目及积分规则(附件a)。

a)党员:每月完成当月积分填报。

c)党支部:审核党小组对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修订补充。

3.定期公示反馈。经党支部审核后的党员积分在下一个月10日前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申辩、问询。审核公示无误后,将本支部当月《党员积分统计报表》(附件b)于下一个月15日前报党群工作部。

4.年底汇总。年底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并在本支部内公示。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累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议的主要依据。

(四)检查监督。

1.党群工作部不定期抽查各党(总)支部党员积分的真实性、准确性。存在不符合情况加分的,处理如下:

a)发现一处不符合情况加分的,取消涉及党员的该项成绩,并对支部作出提醒;

b)发现3处不符合情况加分的,该党员年终民主评议等级为不合格;

d)党员积分未按要求公示的,每出现一次扣减党支部党建责任目标1分;

e)党支部年内出现5人次以上不符合情况加分的,不得参与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2.应参加积分管理但未能按照积分管理要求参与行为量化积分的党员,不得参加年度各类先进评选。

(五)积分应用。

2.年终党员民主评议。

a)各党支部按照“党员积分”年度累加得分(80%)、群众评议党员(10%)和党员互评得分(10%)3个维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分别按100分折取权重)。

b)民主评议总分90分以上的,且排序在本支部前30%的评议等级认定为优秀;

e)民主评议总分在60分以下的评议等级应认定为“不合格”;

f)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均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一年进行教育改正。

3.先进评选。

a)民主评议等级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不能参加当年度各类先进评选。

(六)表彰奖励。

获得“党员标杆示范岗”的党员,公司将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党员标杆示范岗”摆台,优先推荐为上级单位先进候选人。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办法为公司二级制度。

第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对象主要由分为在家党员和在外流动党员两种。在家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会(30分)、履行职责(30分)、遵纪守法(30分)及加分(10分)四部分构成;在外流动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30分)、遵纪守法(30分)、加分(40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基础分值100分。积分评定采取在基础分值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进行确定。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事项。(2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分)。

2.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3.其他(40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1.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月底汇总,取平均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60—70分为“一星”,70分以上—80分为“二星”,80分以上—90分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1、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事项。(2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分)。

2.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3.其他(40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1.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月底汇总,取平均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60—70分为“一星”,70分以上—80分为“二星”,80分以上—90分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1、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每年度为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每年度为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机关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分。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即各专委和工作委员会,下同)、支部或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所属党员加6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所属党员加4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州级表彰,所属党员加2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机关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党员大会评定。各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名党员填写1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三)公示积分。各党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机关党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月20日前,各党支部应当计算所属党员的上一年度积分(计算方法: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1份,支部留存1份。

(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所属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90分—80分(含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一般应由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做到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考评内容上融合、工作环节上衔接、时间安排上结合,避免“两张皮”。

(五)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将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政治方面(30分)。

1.保持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0分)。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有发布违反党的政策言论等的,以有关通报为准。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10分)。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少1个学时扣0.5分。参加学习情况以党组织签到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为准。

3.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10分)。不服从党组织决定,不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的,该项不得分。

以党组织反馈情况为准。

纪律方面(25分)。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10分)。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该项不得分。

违反相关纪律的,以有关通报为准。

2.按期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即每月1次支委会、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党课等。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8分)。党员每年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一般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1分;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未完成的扣1分。

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以党支部签到记录为准。

3.按期参加每月1次的主题党日活动,即参加集中学习、缴纳党费、过组织生活、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7分)。无故缺席的,缺席一次扣1分。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扣1分,超过半年补缴或不缴纳党费的,该项不得分。

参加党日活动以支部签到记录为准,党费缴纳情况以支部反馈为准。

品行方面(25分)。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10分)。

以接到群众举报或有关通报为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团结同志,群众口碑好(8分)。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3.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反对浪费和奢靡之风,远离赌博、迷信等(7分)。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该项不得分。

履职分。

工作方面(20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程序办文办会办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8分)。不按程序办文办会办事,工作出现错漏、失误、拖延的,被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2分;被州级通报或造成机关工作被动的,该项不得分。以部门反馈或支部登记为准。

2.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结合工作岗位带头开展党员承诺践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6分)。承诺事项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2分;未开展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3.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党建扶贫工作,按规定完成走访任务,及时解决实际困难(6分)。党员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不少于1件,完不成的该项不得分。

以党员个人或支部提供的相关依据为准。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分为基础分和激励分两部分。基础分作为每名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赋分的基础上只作扣减,每项扣完为止。激励分根据党员发挥作用情况,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基础分和激励分相加为党员本年度总积分,积分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基础分共五项:

1、带头履行义务。按时参加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按时上党课、参加党员学习,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按时参加会议或不及时足额缴纳党费扣1分,每次迟到、早退扣0.5分。

2、带头落实政策。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带头宣传和落实计划生育、参加新农合、低保等惠农政策。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按组织要求积极主动落实上级政策扣1分。

3、带头参加劳动。按时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义务劳动。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参加扣2分。

4、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行为。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违法违纪或违反村规民约扣5分。

5、带头弘扬正气。不参加邪教并坚决抵制和劝阻身边人参加邪教,抵制封建迷信和赌博,不铺张浪费。基础分为10分。参加或不抵制邪教扣10分,参与迷信和赌博一次扣5分,有一次红白事铺张浪费等行为的扣5分。

激励分共五项:

1、争做道德模范。模范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孝顺父母,家庭邻里和睦,评为好媳妇、好婆婆等“四德模范”的每次加5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每次加5分。

2、争做文明个人。坚持讲文明、讲卫生,被评为五星级文明户或精神文明先进的每次加5分。

3、争做为民先锋。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化解邻里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困难等。每次加2分。

4、争做建言标兵。向村党支部及时反映群众需求,并提出合理建议。每次加2分。

5、争做平安卫士。以维护村内平安为己任,坚持参加治安巡逻、维护村内稳定。根据每年完成任务情况分别加3—5分。

1、制作公开栏。村党支部将全体党员照片公开在支部公开栏,照片下方存放“党员积分卡”。

2、定期统计积分。村党支部每月5日召开例会,按照个人提报、大家商议的方式,让每个党员把上月参加活动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办实事情况对党员会进行汇报,然后由支部统筹考虑,统计汇总。对个别不明确的加减分情况交党员会集体研究,量化考核后,记录到积分卡上。

3、开展民主评议。每年“七一”前夕,村党支部对所有党员积分进行统计汇总。在此基础上,召开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先通报每位党员得分情况,再通过书面划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共产党员。

1、评为优秀党员的,发放荣誉证书,并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表彰。

2、特别优秀的,推荐到上级进行表彰,优先考虑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

3、得分居于末位的5名党员,要向党员大会作检讨,讲清原因和下步打算。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陈x,男,39岁,汉族,中国共产党员。硕士研究生,xx年毕业于xxx科技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工程师。现任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xxxx电缆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

陈x,一个从贫困家庭成长起来的青年企业家。他关爱员工,和谐发展企业,是70后青年中具有代表性的创业者、致富带头人,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创业致富的榜样。

寒门学子志高远自强不息勇创业。

陈x出生在xx省x市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由于家庭负担太重,学生时代的陈x既传承了x人吃苦耐劳、奋发自强的秉性。不论是在大学,还是攻读研究生,陈x一直坚持半工半读。

在亲戚的指导帮助下,陈x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坚持从事电线电缆的技术研发与营销服务工作。xx年,陈x研究生毕业。在深度分析电力工程行业特点后,陈x多方游说亲朋好友,积极筹措资金,创建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电力工程的安装、改造与服务。“没有办法就要想尽办法,人有时候成功就是被逼出来的。”陈x回忆起当初创业时常常说。在拜访潜在客户时,陈x曾被拒绝过多次,有时还被保安挡在门外。但他从不言放弃,总是卑躬地向行业专家请教,虚心地向标杆同行学习,主动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用心办实事,真心交朋友,硬是靠自己的一片真诚、满腔热血和聪明才智叩开了电力工程事业的大门。

在陈x的不懈努力下,公司在成立短短的两年时间内,成功承接xx供电公司、万达投资集团、xx理工大学、法雷奥汽车自动系统xx有限公司、xx恒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公用事业ic卡有限公司、xx水阁处理厂、xx市计划生育研究所、xx大学、xx理工大学等单位大型变电所建筑安装、外线架设、供电杆线改造、变电所及电缆敷设工程,其务实的敬业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丰富的生产经验、有效的专业服务倍受广大客户青睐,成为xx市电力工程市场一颗耀眼的新星。

异地拼搏念家乡立业徐舍争创优。

辗转于商界两三年,陈x常常思念家乡。他想,与其长年累月拼搏异乡,不如在家乡办厂感恩回馈。xx年,一个非常机缘的巧合,陈x与同为x人的xx集团董事长蒋加平相识相知。有感于蒋加平前瞻性的目光与创先争优的魄力,陈x果断决定辞去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裁职务,回到家乡x,跟随蒋加平,注资创建xx电缆,出任xx电缆常务副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

xx电缆在创建之初,一无技术,二无市场,陈x毅然决然将xx的家搬到徐舍,主动召集其xx公司部分骨干人员,并迅速组建起xx技术团队,搭建好xx电缆营销网络。在陈x积极倡议与科学管理下,公司秉承“诚信合作、执行创新”宗旨,严格遵循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率先通过国家强制性ccc、pccc产品认证,全员贯彻iso9001质量体系、iso10012计量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积极与清华大学、xx工业大学、xx电缆研究所等高等学院、科研机构展开深度合作,共同研制、创新产品。目前已成功开发铁路用27.5kv的新型特种电缆、0.6/1kv电力电缆、8.7/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450/750v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等20多个品种产品,正着手筹建核级电缆、风能电缆、船用电缆等特种电缆。xx年公司顺利通过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6项,取得国家技术专利18项,公司主导产品被xx省科技厅认定为xx省高新技术产品,完成应税收入12887万元,迅速成长为徐舍镇工业先进企业。目前,公司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科技创新、后劲投入等主要指标在徐舍镇同行业居于前列。

致富思源尤反哺铁肩道义担责任。

陈x深知“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在创建企业努力实现较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他时刻不忘家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努力回报社会。不论是在其创建的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还是其投资的xxxx电缆有限公司,陈x在人员聘用、培养方面,总是指导人力资源部优先考虑家乡的4050人员及下岗工人,并免费义务培训农村的贫困人员。

陈x常说:管理不能光靠制度卡人、靠规定罚人,更应以情感人。他认为每一个员工都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在他的公司有个细节,事虽小,也足以看出陈x对员工的关爱。他特别吩咐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到一个员工的生日,都要以公司名义发出祝福短信,并送上生日礼物,让员工都感受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和友爱。

有感于寒门学子求学的艰辛,每逢寒暑假,陈x总是派人深入xx市区的高等院校,主动吸纳x籍贫困学子来其xx公司实习,并免费提供午餐和交通费。创建企业至今,陈x先后拿出了10多万元的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卫生以及修路、建桥、支持农村水利事业、扶贫、慰问福利院,并想方设法让企业的发展带动父老乡亲的富裕。

陈x,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好强青年,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近年来,陈x同志获得了“xx控股集团优秀职业经理人”、“xx镇工业先进生产者”、“xx省商誉最佳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国企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 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 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十条 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 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 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 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 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 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 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今后三年,公司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xxx工作座谈会及省市xxxx党委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紧密围绕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谐企业建设、兵地融合建设,为加快建设疆内领先、国内一流的集团高、尖、精法人公司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要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放思想指导企业发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尽快形成思维模式、工作机制、工作作风的新常态。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深入研究和提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性、针对性意见,及时化解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形成全面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不断走向深入的新局面。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能力引领企业发展。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两级领导班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坚持党管干部,在选人用人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建设一只能闯敢拼善战干净的领导干部队伍。坚持党管人才,为干事创业者搭建平台、提供机会。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夯实基础促进企业发展。围绕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心,发挥堡垒和促进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持续加强基层党建,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宣传文化建设,融入中心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员工为企业改革发展献智出力。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社会责任和企业精神、典型人物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为企业发展“鸣锣开道”。以“铸魂”、“育人”、“塑形”为重点,构建企业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新体系。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保障企业发展。全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班子作风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持续开展“廉洁文化进工地”创建活动。引导两级领导班子敢于担当、发挥表率、勤于自省、廉洁从业。

(六)加强和谐企业建设,凝聚力量推动企业发展。坚持“强企富民”的发展理念,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企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企业维稳信访、保密、武装、统战、计生、综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在和谐企业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习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各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当前,xxxx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一个全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员工的期盼,让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顽强拼搏、砥砺前行,为实现xxxx“十四五”成功转型升级,打造集团高、尖、精专业化法人公司而努力奋斗!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公司成立的五年以来,企业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

——发展成效显著。五年来,企业从无到有,营业额增长4.2倍;取得了行业最高的xxx资质;经营范围从5项增加到11项;年投资收益率最低15%,最高达36.3%;职均年收入翻了一番。平均利润率高出同行业1-3个百分点;实现利税达xxx万元。

——体制机制完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议事规则,优化了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区域化经营,提高资源集中度,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统筹规划“经营模式、产业结构、薪酬制度、股权”改革,加快企业体制创新、机制转换,推行单位工程目标成本稽核制,推进精细化管理,为实现“三大转变”激发企业活力奠定了基础。

——管理水平提升。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兵”字号工程等管理主题活动,探索经营新模式、优化管理流程,狠抓安全质量、加强成本控制,推行全面预算、完善内控体系,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公司先后获得“中国aaa信用企业”,“首批aaa级政府放心用户满意优秀基础工程企业”、“xxx最具成长力三十强企业”、“xxx行业优秀品牌奖”等荣誉。

——专业优势凸显。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全面提升电力、铁路、轨道交通、特大桥、长隧道、机场建设等关键领域的施工技术和装备实力,优质高效地完成了xx第二双线、湖北xxx大桥、甘肃xxx高速公路等重难点工程建设任务。正在参与市政、地铁、xx最大桥梁工程的施工,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1个,省部级平安、优质工程奖项6个;获得国家级工法、技术专利各3项;省部级工法5项;qc课题获省部级奖项7个。

——发展稳定和谐。组织全员xxx,强化xxx的意识。做到“坚持六个到哪里”,发挥了xxxx企业“xxxxxx”作用。xxxx年轨道项目被xxxx评委“xxx先进单位”。

落实“强企富民”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职工薪酬增长机制,2021年职工人均收入达到15万元,是2016年的1.78倍;五险一金缴纳从2016年的xxx万元,增长到2021年的xxxx万元。五年共用于健身房、职工书屋建设、帮困送温暖、员工慰问等资金756万元,员工培训费432万余元。为青年员工团购住房,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各类微公益和募捐救助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公司发展稳定和谐。

五年来,公司两级党组织紧密围绕生产经营中心,紧扣企业发展主题,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理论先导作用突显。坚持把加强理论武装、推动改革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班子学习“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外学标杆、内补短板”,解决管理粗放的问题,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召开后,总支组织开展中央全会精神、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学习,增强了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自觉性,为企业在“一带一路”中寻求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干部队伍能力提升。深化“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及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活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五年来,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重点工程、艰苦环境、关键岗位锻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使用中层领导干部43人,平均年龄32岁;建立了“公开选拔、群众认可、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的后备干部管理机制,制定了干部管理、考核、轮岗等多项制度,调整交流30人次,对4人进行免职降薪处理,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氛围。

(三)政治核心作用明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总支议事规则,坚持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群团组织建设,每年坚持召开职代会,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合同》,保障了员工切身利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6名。五年来,公司党总支连续4年获得集团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xxx轨道交通xxx标,获xxxx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及“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点,涌现出集团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15人,优秀党群工作者3人。

(四)企化宣传竿头日上。围绕建筑市场变化、经济下行、企业转型升级和改革重组等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教育。创办了《xxxx》公司内刊,制作企业宣传片2部,画册更新2次。经常举办趣味运动会、中秋联谊晚会、拓展训练、知识竞赛等各类健康积极的文体活动。获集团公司xxxx知识竞赛二等奖;“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第一名;2020年被集团评新闻报道先进单位。

(五)党风廉政全面加强。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先后开展了“树清廉风尚”、“清风礼赞”、“家庭助廉”等主题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活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公司两级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自觉性。xxx项目部被上级评为“廉洁文化进工地先进项目部”,员工创作的廉政作品2次获地市级荣誉。

(六)群团工作充满生机。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支持和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民主管理、劳动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突击队、创新创效、qc小组等活动,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020年对公司团总支进行了改选换届,同年获省、xxxx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xxx标项目先后被xxxx、xxxx评为“工人先锋号”。雷xx、xxx市外环快速扩改、xx标qc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分别获xxxx二、三等奖。

五年来,企业维稳信访、保密、综治等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是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只有把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作为根本保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落实到工程项目建设,才能把党的组织资源转换为发展资源,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改革发展优势。这一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必须加强。

——必须始终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是企业党建工作的根本任务。实践证明,只有把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才能获得最坚实的落脚点、拥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最大程度地体现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保证企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这个第一要务,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

——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企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于干部队伍,因此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组织的重要责任。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建设一个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求真务实、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支忠于党的事业、致力于企业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引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这一重大责任,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

——必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马克思说过,历史常自行重演。习近平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立足解决党执政面对的现实问题,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实践证明,做强做优做大企业,最根本的是要在深化改革中加强党的领导。只有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遵循,加强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依法依规依纪治企,才能引领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应对考验,化解风险。这一根本遵循,任何时候都必须加强。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依靠职工群众发展做大企业。把落实党的“依靠”方针作为基本原则。广大员工是企业的发展之本、力量之源,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最为宝贵的动力资源。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发展为了员工,发展依靠员工,发展成果由员工共享,才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这一基本原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

——必须始终坚持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实践证明,只有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作为重要途径,构建正确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才能激发广大员工的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重要途径,任何时候都必须重视。

在全面总结五年来各项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企业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三项制度”改革还需持续深入;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亟待增强;一些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政工干部后继乏人问题依然存在。同时还有资源整合能力与企业转型升级之间;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班子驾驭创新能力之间;经营规模扩大与基础管理薄弱之间;新时代企业发展需求与个别领导干部能力不足之间;产业链延伸与工程任务、资质紧缺之间;企业科学发展定位、方向与职工思想转变、高端人才缺乏之间,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办法

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构建积分体系、规范考评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党员积极践行“四个合格”,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打造最具创新活力、最具创业激情的首创之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区总体工作目标,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落脚点放在破解发展难题和推动工作落实上,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分类指导,层层推进。结合基层党组织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群体特点,进一步细化、实化积分管理内容,由基层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分层负责、共同实施,持续发挥基层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

(三)动态管理,常态长效。采取年初设定积分项目,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年底开展综合评定的方式,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引导党员紧贴时代、与时俱进,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

(四)民主公开,广泛参与。要把群众认可作为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标准,在积分申报、确定等次等环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确保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充分反映社情民意。

三、

对象范围(一)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管理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并按党组织类别分为机关党员、社区党员、学校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四大类,通过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不断激发党员队伍活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二)70周岁以上党员及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上级党委备案,可不纳入积分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考核项目进行积分管理。

(三)流动党员坚持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由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贡献加分,以引导党员创先争优为目的,主要体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情况;

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各基层党(工)委要依据基本标准,围绕共产党员践行“四个合格”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补充符合各类别党员特点,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积分程序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一般每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汇总确定每名参加积分管理的党员年度考核等次。

主要程序和步骤是:

1.年初设定积分项目。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积分项目。积分项目设定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开。

2.及时申报登记积分。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及时对党员的积分事项进行登记。对需要党员本人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定期组织党员申报。对党支部不掌握、党员本人无法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由受惠群众证实积分。党支部要建立积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季度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备案。

3.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各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员积分进行一次汇总审核,并逐人反馈审核意见,接受党员的申辩、问询。审核意见经确认无误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审核结果由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备案存档。

4.年底开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统计和分类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评价其现实表现的主要依据,组织开展民主测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党员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作为日常管理材料存入党员档案。同时,党支部要对积分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对年度积分管理工作进行。

总结。

分析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三)结果运用党支部要将积分管理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定期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积分靠前的党员要及时表扬,对一段时间积分落后的党员要督促提醒,并帮助其分析原因、改进提高。积分管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综合党员年度积分和民主评议情况,对积分靠前、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评先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良好”“合格”等次的党员,要鼓励其向优秀党员看齐,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提升;依照相关规定,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依据《关于印发《×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党支部负责人与其进行谈话,并指定专人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拒不改正的应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积分情况,应作为预备期满转正、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一)压实工作责任。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径,各党(工)委要把积分管理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事项,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督导,用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项措施,努力为积分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从严管理,精心组织,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抓出实效。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工)委要把搭建载体平台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举措,着眼不同党员类别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积分考核评定标准,与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村改居社区无职党员“一编三定”等制度有机结合,保证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推进有序、务实管用。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注意解决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强化常态长效。各党(工)委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关键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要把党员参加积分管理情况作为考察党员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刚性约束,客观分析、准确认定,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四)严格存档备查。各党(工)委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积分评定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并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在管理台账上如实登记。对受到告诫提醒、帮教整改和组织处理党员的有关资料要进行专卷保存。各党(工)委要于每年6月、12月底前及时将基层党组织各季度积分管理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于第二年1月10日前,结合年终工作安排,及时将党员积分管理年度评定结果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区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表2.×区党员积分管理情况统计表(一)。

附件1×区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表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自评分党小组初评分党支部评定分基础分项目(80分)。

1.政治合格方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6分);

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爱党护党(6分);

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8分)。违规发表或转载违背党中央政策决定言论的每次扣5分。

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及党内活动,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机关单位管理规定,切实维护集体利益(5分)。无理由不按规定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不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支部活动等每次扣5分,请假每次扣3分。

203.品德合格方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分);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修养(6分);

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6分)。存在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相应扣分。

积极参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10分)。对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消极怠工或作出承诺没有特殊原因无法履行的,每次扣5分。

20加分项目(20分)。

5.向单位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的(3分)。

36.牵头或参与的某项创新工作受到上级认可批示的(5分)。

57.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亮身份、当先锋”活动,窗口和服务单位“岗位建新功,党员见行动”活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的(5分)。

58.认真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工作成绩突出,年内受到所在党(工)委以及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5分)。

59.经支部会议认定其他可加分的项目(2分)。

2一票否决项目10.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阻扰、抵制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甚至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

1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

13.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14.信仰宗教,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15.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

单位:

党(工)委(总支、支部)。

党组织负责人:

填表人:

所属基层党组织名称党员总数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管理情况未参加积分管理党员数参与积分管理党员数第一季度积分结果第二季度积分结果受告诫提醒党员数受帮教整改党员数受组织处理党员数优秀等次党员数良好等次党员数合格等次党员数不合格等次党员数优秀等次党员数良好等次党员数合格等次党员数不合格等次党员数附件3×区党员积分管理情况统计表(二)。

单位:

党(工)委(总支、支部)。

党组织负责人:

填表人: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范文

为进一步强化远程教育学用成效,发挥远程教育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载体作用,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学范围。

农村社区(居)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二、学习时间。

1、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

2、每月10日、20日为党员个人自学日;

3、每月参加一次集中辅导或专题培训。

三、学习培训形式及内容。

学习培训以农村社区(居)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按时组织党员搞好集中学习,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或辅导,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致富带富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利用“齐鲁先锋”平台及各类涉农信息网站,学习实用技术和致富技能,不断增强科技致富能力,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

学习培训内容以省“齐鲁先锋”平台集中学习频道、学习资源库栏目为主,结合社区产业实际及党员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和辅导。

四、积分办法。

学用积分由党员所属党支部具体负责,年底对每名党员的学用情况打分并作出评估,社区党委(党总支)填写意见,评分标准:

1、集中学习日,签到并达到学时要求,一次计5分;

2、个人自学每次计2分;

3、参加社区组织的集中辅导或培训,每次计5分;

4、主动撰写学习。

心得体会。

的,每次计5分;

5、在政策法规和专题业务知识考试中,每合格一次计10分。

以上各项分值,社区(居)党组织成员每年度达到400学分,其他党员达到300学分。

五、结果使用。

社区(居)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学用档案,全面反映党员学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当年学习任务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评先树优。

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范文

 为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全体党员的行为准则,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根据《中共赫章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征补办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加强征补办党支部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征补办党支部全体党员。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3: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日常行为积分(75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

   1.带头学习提高(15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15分)。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认真做好党支部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15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房屋征收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被征收户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联系村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帮扶”。

4.带头遵纪守法(15分)。带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做到以身作则;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协助党支部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15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原则强,工作作风严谨,遵守职业操守,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情趣健康,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社会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年度评议积分(25分)。年度评议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原则上评议积分掌握在25分。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23-25分;“合格”等次的,得15-22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14分以下;“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

     (三)贡献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住建局党组、住建局机关党委表彰的加1分,受到县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10分。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由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报住建局机关党委批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党员积分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与“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同步实施,由征补办党支部书记负总责,支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每年第一季度要制定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党员积分管理记录员。

   2.按季度开展日常积分考核。由支委会专门负责量化积分考核评议工作。主要是对党员“五带头”等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考核记录,全面准确地掌握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开展党性实践锻炼、作用发挥、完成任务等方面情况,赋予相应分值;日常积分考核工作一般在季度末进行,适时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公布。党员对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向支委会提出,对支委会答复不满意的,可向住建局机关党委进行复议。

   3.按年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积分一年一次,根据党员评议情况,赋予相应分值。根据每一名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分值,计算党员年度总得分,与党员年度考核挂钩,并通过一定形式对外公布。

支委会制定“征补办支部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管理记录薄”跟踪记录。党员加分实行申报制度,由党员个人向支部申报,由支部核实后进行积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二)严格考核奖惩。

  支部要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党员,要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落实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积分制管理是指用积分制来管理人,用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评价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将各种物质待遇和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群体倾斜,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强化远程教育学用成效,发挥远程教育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载体作用,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学范围。

农村社区(居)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党员。

二、学习时间。

1、每月5日、15日、25日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

2、每月10日、20日为党员个人自学日;

3、每月参加一次集中辅导或专题培训。

三、学习培训形式及内容。

学习培训以农村社区(居)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辅导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按时组织党员搞好集中学习,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或辅导,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致富带富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利用“齐鲁先锋”平台及各类涉农信息网站,学习实用技术和致富技能,不断增强科技致富能力,加快致富奔小康步伐。

学习培训内容以省“齐鲁先锋”平台集中学习频道、学习资源库栏目为主,结合社区产业实际及党员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和辅导。

四、积分办法。

学用积分由党员所属党支部具体负责,年底对每名党员的学用情况打分并作出评估,社区党委(党总支)填写意见,评分标准:

1、集中学习日,签到并达到学时要求,一次计5分;

2、个人自学每次计2分;

3、参加社区组织的集中辅导或培训,每次计5分;

5、在政策法规和专题业务知识考试中,每合格一次计10分。

以上各项分值,社区(居)党组织成员每年度达到400学分,其他党员达到300学分。

五、结果使用。

社区(居)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学用档案,全面反映党员学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当年学习任务的党员干部年终不能评先树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第四条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第六条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第八条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第九条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第十一条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一)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二)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三)获得荣誉加分。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四)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第十四条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党建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第十五条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第十六条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第十七条积分低于94分(不含)时,增加“一岗双责”领导、联系点领导要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1天。

第十八条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第十九条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第二十条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月度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光荣院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

党员年度基准积分为8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具体由记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组成。

(一)讲政治,积极学习理论知识(30分)。

(1)红星云app或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每500积分积1分。

(2)参加集中学习一次积1分。

(3)自学笔记、学习心得每篇积0.5分。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每月2分)。

(二)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积5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积5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5分。

(4)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5分。

(5)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

(三)讲道德,有品行(10)。

(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2分)。

(四)讲奉献,有作为(20)。

(1)年度考核“称职”记10分,优秀的记20分。

(2)认真负责,工作中无错漏、无失误、无事故、无违章等记5分。

(4)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积3分。(5)加分:当年度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退伍军人事务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给予适当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五)负面扣分。

(1)未经同意,缺席应参加活动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时足额交党费,每次扣2分。

(3)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留党察看以上的,全年记0分。

(4)受养员投诉,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年初制订标准。2020年度按以上积分标准,新的一年如需调整,按调整执行。

(二)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备,如实向支部申报积分。支部明确记分员,建立台帐。

(三)公开公示。党支部每个季度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

(四)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履职得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四、积分运用。

(一)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年度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可延长预备期。

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积1分。年度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本支部设定的基础分、履职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

农牧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县水务局党委关于印发《水务局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着力于培养宗旨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和引导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增强党性意识。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健时候站得出来,危险时刻豁得出来。

2、提高综合素质。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

3、牢记党的宗旨。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4、转变工作作风。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促进社会和谐。使广大党员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与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营造团结友爱、平等进取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__水库管理所在职在岗党员。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3: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1、日常行为积分(75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同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15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上述五带头的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表:《__水库管理所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表》。

2、年度评议积分(25分)。

支部在每年的“七一”之前和党员年终总结时各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23-25分;“合格”等次的,得15-22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14分以下;“不合格”等次的不得分。

3、贡献积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局党委以上表彰的加1分,受到县级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级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5—10分。其他发挥先锋模式作用的,由本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报局党委批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组织领导。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支部书记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和监督,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帐,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检查。支部书记对本支部落实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

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沂组通〔2017〕〕57号文件要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效解决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树立和维护党员形象,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办法,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细化四讲四有和四合格的标准要求,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的现实表现,建立健全党员日常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着力解决党员日常管理难、发挥难、认定难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施农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办法适用于我街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因年龄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党员,我可以申请,经党支部批准,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不能纳入实施范围。

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

对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实行年审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党员进行考核管理。积分由基本积分、民主评价积分和贡献加分三部分组成。基本积分80分,民主评价分20分,贡献加分没有上限。

(1)基础积分(80分)。

重点关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细化量化党员的实际表现。

1.参加组织生活(40分).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活动,年内满勤记30分。请假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会一次扣5分。

2.缴纳党费(10分).年内按时。

标准缴纳党费的记10分.每有一个月未按时交纳扣1分,不按标准缴纳的扣5分.连续3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处理.

3.联系服务群众(20分).结合结亲连心党员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按时联系走访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中,每月均按要求完成走访工作的记20分,每月每有一户未联系走访的群众扣2分.在县结亲连心工作抽查中,每有一户群众对党员的联系走访工作不满意扣5分.

4.发挥作用情况(10分).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组织决议,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搞好承诺并切实兑现,做好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发挥正能量的记10分.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殡葬改革及其它工作中,不支持支部开展工作甚至妨碍工作开展的扣10分.存有违法建设现象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二)民主评议。

党支部每年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对党员的学习、工作、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所得平均分折算积分.

(三)贡献加分。

1.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帮贫扶困等奉献爱心活动的,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积极参加街道和党支部组织的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记5分;在党组织统一组织外,自觉开展各类服务群众活动的,每次记2分,最高记10分.

2.参与经济建设.在助推经济发展和重大事项决策中,积极发挥作用,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被党支部采纳的,一次记5分;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信息的,一次记5分;成功引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一次记20分;带头发展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带动作用较好的或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带头致富的,记5分.

3.参与重点工作.积极参与或协助支部开展工作,每次记1分,最高记10分.

4.参与精准扶贫活动.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活动,年内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每户记10分.

5.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建设,为公益事业捐钱捐物捐工,价值累计达1000元以上的记5分,10000元以上的记10分.

6.表彰奖励.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记10分,受到街道党工委表彰奖励的记5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的,执行一票否决:。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发表不当言论,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或参加“***”等邪教组织的党员;。

2.服务意识淡薄,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

3.不执行党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党员;。

4.越级上访或组织、煽动集体上访的党员;。

5.违反党的廉洁自律规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参与“黄赌毒”的党员;。

6.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被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处置处理的党员;。

7.其他经上级党组织认定属于重大问题的党员.

(一)在家党员积分评定。

开展承诺践诺,组织党员结合自身特长和能力做出具体承诺,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敦促党员履行承诺.党员积分制管理每年为1个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申报上月积分情况,也可随时申报.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上月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并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进行表决通过,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通过公开栏每季度公示一次.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无异议后报党工委备案.

3、积分汇总.每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束前,党支部将每名党员每季度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年度积分结果要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二)流动党员年审流程。

对组织关系在我街道的流动党员,采取年审制管理的方式.

1、流动党员界定.组织关系在我街道,但长期不在我街道工作又长期不在我街道居住的党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其工作、居住地党组织,组织关系转接确实存在困难的标记为流动党员;短期出国或去港澳的(包括出国留学),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支部;出国或去港澳定居的,在他们出境之后,要停止党籍,标记为出国党员;若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为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2、定期汇报思想.流动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党组织负责同志与流动党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半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连续2次不向所属党组织报到进行年审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总得分在100分以上(含)的,评议为“优秀”等次.总得分60-99分的评议为“合格”等次;总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评议为“不合格”等次.其中,被一票否决的党员,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党员确定等次情况要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不合格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备案.

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街道党工委年底将大力表扬奖励,并优先进行评先树优.

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街道党工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街道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确定联系人进行思想教育.下一积分周期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进行,由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进行日常记实;在集中教育转化党支部年度积分达到合格以上的,组织关系转回原党组织;年度积分再次不合格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给予除名.

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程序按期转正,年内积分达不到80分的,延期转正.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党员发展对象,积分较低的予以谈话诫勉、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的有效抓手,街道党工委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在下步工作中各党支部将严格执行相关程序、方法、步骤,全面做好党员积分制的考评,真正通过积分制管理激发党员活力,发挥每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在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党支部、党员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追责.

年国企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完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建立个人积分档案,作为党员履职履责、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单位的所有在册党员(含流动党员)。

对于公司借调、退休及长期生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可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对单位全体党员积分进行考核、统计、分析,定期对积分情况进行公示,管理党员积分系统。

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统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党员不安全行为扣分情况统计。

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积分事项统计。

各党支部、党小组负责管辖党员的积分上报、公示。

第三章日常管理。

党员积分以年度为考核周期,进行月度考评,基准分100分,次年重新统计。党员积分包括扣分、加分各五类。

扣分项包括标准扣分、重复扣分、加重扣分、连带扣分及其他扣分。

(一)标准扣分。从党的纪律、党员义务、岗位建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其他6个维度进行考核扣分(详见附件1)。

(二)重复扣分。再次违反同一扣分标准,在原扣分分值基础上浮20%扣除。

(三)加重扣分。有党内及行政职务的党员违反扣分标准,上浮10%扣除。

(四)连带扣分。党员个人积分扣除3分及以上时,党支部。

书记。

(党小组长)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扣分大于5分及以上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20%,联系点领导负连带责任,连带扣除10%。

(五)其他扣分。党员违反公司、单位相关规定,扣分大于5分时,根据实际情况议定扣分。

加分项包括合理化建议、岗位建功、获得荣誉、新闻宣传等(详见附表2)。

合理化建议加分。合理化建议、党员创新管理等亮点,被采纳使用的。

岗位建功加分。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

获得荣誉加分。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获得单位党委、两级公司党组织、地方党委及全国性荣誉的党员、集体。

新闻宣传加分。在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网站、省市媒体和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报道。

加、减分实行审批制,每月5日前各部门及支部将党员积分审批表(附件3)报党群工作部,报表必须由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审批,并报备联系党支部领导。3分(含)以内的由党委书记审批,大于3分的情况经党委会议定。

第四章结果应用。

低于基准分时,分别予以书面检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培训教育、预备党员延长转正期处置。

低于100分的党员不得参与评先树优、月度。

党建。

考核奖金分配活动。

积分低于98分(不含)时,增加手写检查,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警示教育,要将检查材料在本支部宣传栏公示。

积分低于96分(不含)时,增加支部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提醒谈话。

教育。

培训1天。

积分低于92分(不含)时,增加党委书记与扣分党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学习教育培训2天。

积分低于90分(含)时,增加党委与扣分党员进行1次诫勉谈话;学习教育培训3天;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半年到一年。

党员积分在100分及以上时,优先推荐评为先进、安排外出培训,

先进奖励200元/人。

第五章附则。

本办法由党群。

工作。

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农牧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员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有效化水平,根据市直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试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党员积分管理是指对党员参加党内教育培训、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志愿服务以及遵纪守法、创先争优等情况的分值化记录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的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机关党组织中的离退休党员不实行积分制管理;长期在外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暂不实行积分管理。

第三条党员的年度基准积分为70分。每个年度从“0”开始计分。

第四条记分、扣分项目:

(一)参加党的活动(40分)。

1、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每次记1分。

2、党员参加年度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次记2分。

3、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包括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xx大讲堂各分讲堂、党内各种教育培训等),每次记1分;参加1周至1个月调学的,记3分;参加2个月以上调学的,记10分。

4、党员在党内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每次记1分。

5、党员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记1分。

6、党员参加党组织统一组织的演讲、征文、竞赛等活动,每次加1分,在活动中获部门奖励的加2分、市级的加3分、省级以上的加5分。

7、党员在本单位内部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2分。

8、党员受邀外出作党建方面的讲课、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次记3分(如到省级以上单位作报告,可视情加5-10分)。

(二)岗位现实表现(35分)。

1、党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称职”的记20分、“优秀”的记30分。

2、党员被评为“月度之星”的,一次加3分(一年内最多加15分);

4、党员全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行为的,记5分。

(三)参加社会实践(25分)。

1、党员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每次记1分。

2、党员参加结对共建、服务企业、文明创建以及党组织统一组织的有关活动,每次记1分。

3、党员参加其他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会活动,每次记1分。

(四)负面扣分。

1、党员未经同意,缺席应当参加的活动,每次扣1分。

2、党员受效能追究或组织处理的,扣5分。

3、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记10分;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全年无积分。

4、党员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全年无积分。

5、党员有其他不良行为的,视情形扣1-5分。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年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基础,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毕节市中小学党建工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便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础教育跨越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四讲四有”,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在职党员。

因长期生病等特殊情况不在岗的党员,经党支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借调人员根据党组织手续转接归属地考核。

三、积分考核。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每月“三会一课”的资料实行程序管理上报,请在当月20日前将记录上传到支部《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之中,20日县委教育工委将进行全县通报,不参加“三会一课”1次记积分负3分,所在党总支和县直学校书记电话通知本人作情况说明;不参加2次记积分负6分,县委教育工委约谈所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党员;连续3次不参加“三会一课”记积分负10分,作为不合格党员,由支部报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取消党员资格,作除名处理。

(二)严格支部每月统计考核。

党员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积分三方面内容。基础积分60分,其中讲政治、有信念15分,讲规矩、有纪律30分,讲道德、有品行15分;履职积分40分,即讲奉献、有作为40分;另外设置奖励积分和惩罚负分,加分上限20分,负分不限。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奖励、惩罚积分合计为年度党员最终积分。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积分评定细则,并向党员公布。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部做好日常记录。“三会一课”按照平时记录和参照《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材料收交统计表》程序管理记录积分;支部指定专人平时负责做好党员基础积分和履职积分累计记录,每月底向支部汇报党员积分情况,由支部评定党员每月得分。

(二)党员申报加分。党员每月底如实向党组织申报加分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支部评定加分分值。

(三)党员大会通报负分情况。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上月党支部评定的党员积分情况。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2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每月基础积分+每月履职积分)/12+奖励加分+不完成工作负分)。

五、积分运用。

(一)星级评定。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评定为无星级党员,60-70分为一星级党员,71-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5分为三星级党员,85—90分为四星级党员,91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二)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运用结果。被通报1次以上的党员,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被县委教育工委作除名党员,当年不能晋级、尽职。对星级评定为一星级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预备党员被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连续2年评为一星级党员的纳入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无星级党员直接纳入不合格党员甄别处置范围。

中共纳雍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农村党员是党组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破解“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城镇化建设的日益推进,白杨河乡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深入,但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仍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给农村党员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白杨河乡党委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领导干部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制定出台白杨河乡农村党员分层积分管理办法。

根据我们的调查,全乡各村党(总)支部普遍存在党员“没抓手”、“难管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组织生活难。党支部是党员之家,家庭成员理应经常相聚交流感情,这个家才有家的感觉。但目前部分农村党支部一年难得过上几次组织生活,究其原因主要有:村集体经济薄弱,开展组织生活经费不足;党员外出务工,流动过多,参加组织生活的人数得不到保证;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是来享受,没有好处就不来。

二是按月收缴党费难。按月交党费不在于钱多钱少,而在于提醒党员记住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但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党员特别是年老体弱者和流动党员,认为月月交党费实在麻烦,为了方便省事,村党支部遂改为一次性收足全年党费。由于不能每月收缴党费,加之组织生活少,党组织未能及时掌握党员动态,容易造成管理脱节现象,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党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导致有的党员对党的感情淡化,对党员身份不再看重。

三是集中教育培训难。我乡农牧民党员居住分散,平时各忙各的,难得聚在一块。而那些具有一定文化的青壮年越来越多地选择外出打工或经商,使农村党员发展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党员平均年龄偏大,以中老年人居多;文化程度偏低,学习新技术、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和兴致较差;党员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尽理想等。这些差别导致对党员难以统一管理和集中培训,即使以支部为单位也难使教育培训计划满足所有党员个体的需要,所以党员的参与率往往不高。

针对上述难题,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积极探索农村党员管理的新途径,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能够真正落实到农村。

一、实行分类管理。要切实加强农村党员的管理,必须创新管理方式和方法,对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党员进行分类,引导其发挥作用。一是对无职党员进行设岗定责管理。根据各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设置让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岗位,如党务村务顾问、财务监督、计划生育监督、环境卫生监督、社会治安维护、民事纠纷调解等,并规定相应的职责,采取一人一岗、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等形式,由支部把能够胜任某些岗位且符合条件的党员推荐上岗。上岗后,支部要及时进行督查。对出现问题的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改进,有效地加强管理;二是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跟踪管理。各支部要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登记造册,并落实好联系人,及时向外出务工党员传递支部的信息,并要求他们每月主动向支部或党小组作一次思想汇报,支部认真总结外出务工党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党员本人,促其落实整改,保持管理的连续性,使之学习不断档、思想不掉队。三是对老弱病残党员进行集中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将老弱病残党员编入同一个党小组进行统一管理,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给予关怀和照顾,让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当好支部的坚强后盾。

二、加强目标管理。确定每位党员的管理目标,每月对照标准结合个人表现予以评分,并每月进行公布。年终把累计得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先进、处置后进的主要依据。(1)划分层次。以村党支部为单位,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即第一层次为党员的村两委干部;第二层次为年龄在59周岁以下的在家无职党员;第三层次为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第四层次为年龄60岁以上的无职或体弱多病的党员。(2)设定基分。根据四个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20~50不同分值确定相应的基准分。第一层次基础分20分,第二层次基础分30分,第三层次基础分40分,第四层次基础分50分。(3)明确指标。以监督制约和发挥作用并重,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支部各项决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外出党员思想工作汇报;参加“三会一课”;党费缴纳;联系党务村务;协助调解民事纠纷;勤劳致富及扶贫帮困;提供经济发展项目;参加公益事业等32项指标。根据细化后的考核指标,每一项都明确规定具体得分和倒扣分值。(4)记录分数。每位党员人手一本《党员管理积分手册》,每完成一项指标及时记录在自己的积分手册中。个人独自完成的工作,要及时报告党支部,经支部讨论认可,按相应分值计分,扣分的统一由党支部讨论决定。各支部要确定一名支委为记录员,具体负责支部积分工作。党支部在每月召开的党员会议上通报各党员的得分情况,并与党员个人登记的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5)积分运用。把积分等次作为年终表彰奖励和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按照党员全年累计积分进行划分累计达10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0~90分的为合格等次、51~6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5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凡被评为优秀的,要及时在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要对其提醒和警告;凡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三个月或六个月整改期,并确定两名合格党员对其进行帮助引导,督促其积极改正缺点。

一是建立党支部会议预告制度。要求各支部在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乡党建办报告召开的时间及内容,提前两天通知乡联系点领导领导和全体党员,让他们做好工作安排。会议召开后,由乡党建办随机抽查几名党员加以核实,以此督促支部按要求开好党员大会。要求各村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大会预告制度,开好支委会、支部扩大会议和党员大会,上好党课,并认真做好记录,确保有案可查,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二是建立与外出党员联系制度。为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各村支部要建立与党员定期联系的机制,以党小组为单位,落实一名责任心强的党员组长或副组长为联系人;制作本小组的通讯录,包括党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联系人要每月与党员联系一次,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情况等,经每月汇总后向支部汇报,让支部能即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切实做好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农村党员管理是一项长期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加强制度管理,采取党员分层管理积分考核办法,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建设新农村的热情,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农村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牧民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

各镇党委,沙洋经济开发区党委,滨江新区党委,新港区党工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根据《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沙发〔20-〕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现将《沙洋县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是要细化积分细则。本细则所列积分内容为原则性指导意见。各基层党(总)支部在保持总体框架和项目不变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适当细化相关内容和分值,形成具有特色、务求实效的积分体系。其中,每一个积分单项每季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二是要迅速组织实施。各基层党(总)支部务必从20-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党员积分制管理。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实施意见和积分细则,全面了解积分的内容原则;要迅速组建专班,采取随时申报与月末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积分记录;要将积分细则制成展牌于1月5日前上墙,“党员积分榜”制成展牌每月公示,接受全体党员群众监督。

三要抓好积分兑现。要依据(沙发〔20-〕2号)文件要求用好奖励资金,及时抓好季度兑现。其中,50%用于四个季度奖励,50%用于年终总评奖励。要综合运用物质奖励、政治荣誉、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多种方式用好积分结果,提高党员参与积极性。

四要及时总结创新。本细则试行期为一年。试行过程中,各镇(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完善积分体系;要广泛宣传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在全县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县委组织部对工作推进情况将适时进行检查督办。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武都区教育党工委《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一)基础分(80分)。

1.讲政治,有信念(20分)。

(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5分)。

(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5分)。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教育教学业务知识(5分)。

(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分)。

2.讲规矩,有纪律(20分)。

(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4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4分)。

(3)依法执教,触碰教育教学体罚或变相体罚等高压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4分)。

(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超过半年补缴或不缴纳党费的,该项不得分。(4分)。

(5)自觉遵守、尊重校规校纪。(4分)。

3.讲道德,有品行(20分)。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7分)。

(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7分)。

(3)情趣健康、生活积极向上,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远离毒品、赌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6分)。

4讲奉献、有作为(20分)。

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等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5分)。

(2)做好师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师生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5分)。

(3)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5分)。

(4)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5分)。

(二)奖励加分。

1.当在教育教学或党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0.5分、2分、4分、6分、8分。(同一项目以最高级表彰积分,不累计。)。

2.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每次2分;(上级党委组织的双倍加分)。

3.结对帮扶学困生,且效果比较明显的加2分。

4.积极撰写优秀党建文章、党建活动简报及宣传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党刊党报采用的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

5.工作中形成的经验类材料、典型案例解析等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的,加3分。

6.其他未尽加分事宜,由党支部研究根据具体贡献大小适当加分。

(三)扣分。

1.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不及时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每次扣1分。

2.工作期间不按要求正确佩戴党徽,每次扣1分。

3.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不按时上交思想汇报等入党材料,每次扣1分。

4.对党组织交办的工作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造成工作延误或失误的每次扣1分。

5.教育教学中出现失误或受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6.其他未尽扣分事宜,由党支部研究根据具体影响大小扣分。

(四)一票否决。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党员积分由党支部按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一)党员大会评定。

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总支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

(二)公示积分。

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三)计算积分。

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积分(积分=基础分+奖励分-累计扣分),党支部审核备案。

(一)党员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

党员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评定为“好”等次;积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积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原则上评定为“差”等次;积分低于60分的,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积分未达到70分的,延长预备期,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党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积分未达到6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入党积极分子积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同时有加分项目的优先考虑列为发展对象;积分未达到70分的,介绍人须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党支部支部须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积分未达到60分,或连续两年积分未达到70分,或出现一票否决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发展。

积分分值与评定等次的对应关系,由党支部根据设定的基础分、奖励分具体确定。

(二)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学习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重点帮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