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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告(模板15篇)

时间:2023-12-22 21:15:03 作者: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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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文件精神,以及《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上报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总结的通知》(文财会【2016】1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对我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及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现就内控制度贯彻实施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工作。自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以来,在坚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等原则的前提下,我局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形成了《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守则》,分总则、工作守则、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共五章,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财务管理、会议、差旅、接待、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等58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办法。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有章可行,有据可依。

我局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责任,切实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党组会研究通过)及会签制度。重点关注经费预算、资金收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及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的经济业务风险。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措施,业务经办、审核及审批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出纳不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专用章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按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按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及合同控制等内控措施,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有序运行。按《会计法》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并实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制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才能保障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规范运行,并达到合理保证经济活动合法法规、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朽,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近两年来,我局由社保基金监督科(内审)牵头,规划财务科配合,开展对社保、就业和医保等经办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内控专项检查及各项资金专项检查;由局机关党委牵头,各科室配合开展廉政风险、岗位风险专项排查,确保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监督,切实防范内部控制运行风险。

同时,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也存在制度更新不及时、执行力不到位和监督乏力等问题。今后,我局将适时关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改革动向,根据人社事业发展变化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调整、完整我局内部控制工作规则、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得到有效控制、相互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科学性,使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得到充分发挥,将内控意识和内控文化纳入人社文化建设中,使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成为每一位职工的自觉行动。另外,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分批培训,推动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促进各部门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xx年部门决算与以往相比变化较大,且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部门决算的内容涵盖单位的全部收支,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我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及时、圆满地完成了这项工作。

(二)应用新的会计科目、报表体系。

今年财政正式启动了xx年新政府收支分类去改革工作,对我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产生重要影响,全新的“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等内容,对原有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进行了重大调整。在应用过程中,我们采取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多种形式,让主管会计对新的收支分类科目有一个比较深层次的理解,较准确的掌握各科目核算的涵义,并明确了常用的会计做账方法,规范了新科目的运用。

(三)逐步取消手工辅助账。

一是取消财政专户的手工账。从今年起,取消各主管会计的财政专户备查账,改在各单位的基本账户科目中,在“应缴财政专户款”下设明细科目,反映各核算单位上缴和财政返拨的情况,在基本账务上就清楚地反映了每一笔财政专户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是逐步取消项目辅助账。运用新软件对项目实现了“双重复式支出核算”功能,对任何一笔项目经费支出,可以进行细化的功能核算、经济核算,可以直接在基本账务上对每一笔收支可同时按财政拨款的项目和科目记账,并反映每个会计期末的项目资金的结余情况,最大限度的满足了核算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需要。

二、注重统一规范,强化核算实效,完善监督职能。

二是统一固定资产账务管理,配合财政局资产清查,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做好相应的账务调整工作,减少国有资产的铺张浪费。

三是强化基建、修缮账务管理,目前2位会计师管理着25个核算单位35套基建账,上半年基建账收支总额达3.28亿元。拒付不合理的基建报账共4笔46.4万元,拒付不合理的修缮账务共2笔12.8万元。

四是统一内部稽核程序,统一培训工作。稽核工作是我区会计集中核算的一个亮点,遵照《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会计稽核工作细则》(核[xx]5号),以往在社保、银行、财政局等机构中才存在的相关内设稽核或监督部门,在我区会计集中核算中较早引入,今年引来福田区等兄弟单位纷纷效仿。我们认真履行稽核职责,在事前、事中、事后的稽核工作中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明确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一把尺子量到底”,彻底杜绝核销“人情帐”,促进中心核算业务的更加规范和完善,配合审计工作实现“财政支出到哪里,绩效追踪就到哪里。”

五是以制度说话,按制度核算,在《工作制度汇编》的基础上,完善了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管理制、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制度等,更有利于加大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是重视新软件建设,快速搭建新软件环境,根据业务特殊性自行研制方案,共同开发,避免被动,利用6个月时间顺利完成了新旧软件的更替,并依托远程专线光纤,准备让所有街道办事处统一启用新软件进行集中会计核算,完备了《使用责任书》等法律程序,所有区属财务数据可以统一汇总,为政府当好家、理好财提供了必备的软、硬件环境。

三、强化一支勤政、廉洁、高效、务实、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会计队伍。

一是中心领导班子能够以身作则,严守财经法规制度,扎实工作,带动整个中心廉洁勤劳好风气,无任何信访举报、失职、渎职等行政过错行为。

二是按照“特区党员好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的要求,拟定活动方案,组织安排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参加公务员1+6文件知识测试、无偿献血活动、直属机关羽毛球比赛等活动,收效显著。

三是严格要求大家。以格式化、规范化、量化考核等方式,严格责任考核,建立和明确了“一人一岗一关口”的目标责任体系,身体力行,支持阳光工程行动。

四是坚持“规范第一,服务至上,效率保障”的工作宗旨,倡导“软服务”,软化矛盾,用心服务,加强与各核算单位之间联系,协调解决核算单位的`实际问题,争取到核算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强化会计核算培训,力求打造一支业务精干的会计核算队伍。上半共组织了4次合计400多人次的会计业务培训,业务素质大大提高。

六是积极开展驻(挂)点社区工作,努力为挂点社区办实事、好事,支援驻(挂)点的莲塘街道办两个社区共计3万元社区建设资金,受到了社区干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作以下总结。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财政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x范围。

xx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政部组织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中央部门单位和各省(区、市)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xx〕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xx年1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xx年2月—9月)。

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xx年9月30日前,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对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中央部门(单位)根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对于需要报送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2、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xx年10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使用财政部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和部门,开发商将主动联系,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未使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系统的地方和中央部门,可以单独部署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或主动与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顺利上报,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9月份以来,大冶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会计工作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科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内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

工作方案。

结合本市实际,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发了《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12项评价指标和填表说明,认真自评打分,逐项检查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查找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通过“以评促建”,确保在2019年底前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9〕21号)的要求,如期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市财政局于10月1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一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全市24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各派出1人参加了培训。

五是深入单位督导。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深入全市各对口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解答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各单位评价结果真实、准确,推动各单位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9〕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9〕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9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9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9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9〕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9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9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工作总结。

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10月21日,省财政厅在《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2019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针对一些单位对内部控制建设重视不够,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和措施,相关规定要求不能落到实处等实际情况,省财政厅于8月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四项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促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

自我评价。

制度,从而实现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的工作目标。

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中,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内控领导机构,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各部门各岗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查找单位经济活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同时由单位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全力按时推进。

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修订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尚未建立内部控制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19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

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推进,各市财政局、各部门应当于9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9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9月份以来,大冶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会计工作副局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科牵头。组织有关业务科室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内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下发了《大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的12项评价指标和填表说明,认真自评打分,逐项检查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查找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通过“以评促建”,确保在2019年底前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9〕21号)的要求,如期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市财政局于10月1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一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全市24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各派出1人参加了培训。

五是深入单位督导。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深入全市各对口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解答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各单位评价结果真实、准确,推动各单位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制度,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自身战略发展目标,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xx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法》、《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xx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xx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对公司2010年度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此评价报告。

一、公司概况xx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xx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4]5号文批准,由xx宏达化工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名称为“xx宏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名称变更为“xx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1月23日完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6,100万股,并于2008年2月1日,在xx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变更后股本总额为24,187.7186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4,187.7186万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49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完成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644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锁定期12个月,将于2015年12月8日上市流通。变更后股本总额为28,831.7186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8,831.7186万元。公司属于有机硅生产行业,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有机硅单体及副产品的生产加工,生产销售硅油、硅橡胶及其制品、高分子材料和石油化工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内部控制的目的内部控制重点在于控制目标实现的过程。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为: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与业绩考核指标,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和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及报告工作。管理层负责对职权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四、内部控制活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已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在按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外,先后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重大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涵盖营销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核算管理、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上述各项制度建立之后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

1.交易授权控制公司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公司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公司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如:《采购管理制度》、《仓储和搬运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

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与管理部门的设备台账、无形资产明细账与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权利证书进行核对等也保证了实物资产完整性。

5.独立稽核控制公司对货币资金、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已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及时综合地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7、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职责部门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8.电子信息系统应用公司积极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运用适当的装备和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流管理服务网络。公司生产业务环节已相继采用erp进行数据传送、录入、归集、统计及分析等,确保业务信息输入的唯一性、一致性。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保证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安全保存和维护。

六、重点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和财务等方面进行必要的管控。除了监督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是否严格遵循相关制度的规定外,公司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合同、重大资本支出和重大损失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及效益性,以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风险能力。各子公司的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已按照规定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并定期提交财务报告。

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关联方的范围、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及其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会计管理系统的控制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并将内部控制和内部稽核的要求贯穿其中。公司财务系统记账、复核、过账、结账、报表均由专人负责,以保证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在现金管理方面,能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保证库存现金账款相符;在账户管理方面,能正确使用银行账户,每月与银行对账,现金按规定缴存银行,对支票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结算方面作了详实的操作规定,保障及时、准确结算。

4、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公司严格执行有关销售和收款方面的内控管理规范,对于合同签订、销售定价、折扣政策、收款政策均有明确的授权与规定,可以保证销售与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逾期账款能及时催收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呆账冲销由相关管理层核准。

5、生产和质量的内部控制公司采用按产品类别和工序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方式组织生产,制定了各工序作业标准及《作业环境标准》、《安全生产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劳动纪律条例》等一系列车间标准生产流程和安全、环保制度,确定不同生产岗位职责权限,明确对生产计划的制定、下达和调整,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

6、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中,严格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明确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有效防范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7、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审批程序、投向变更、监督等各方面都做了严格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8、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切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严格的投资决策和监督管理程序,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9、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责任划分、保密措施、档案管理等加以明确与规范,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措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各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使其得到贯彻执行。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及管理要求的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仍需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强化风险管理,推动管理创新,仍需持续不断地提高管理层在内部控制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并进一步探索公司治理的有效措施,重视实效性和长效性的结合,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司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1、持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部门负责人风险防控的意识,并将其列入一项长期工作。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加强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更好地发挥各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4、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内部监督职能。以审计委员会为主导,以内部审计部门为实施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内部控制重要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八、内部控制自我总体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建立的,并在2010年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公司将结合自身情况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补充,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支行本职设置办公室、人事监察部、计划信贷部、市场客户部、财务会计部、国际业务部、合规部七个职能部室,一个工会办公室、一个党委办公室。辖属营业部、**支行、**支行、**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十一个营业机构,另设**、**、**、**、**、**6个储蓄所。到10月末全行员工**人,其中长期合同工**人,短期合同工**人。在机构上设置上做到职能部门横向平行制约,前后台业务分离;在岗位配置上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

二、当年内控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和成绩。

为确保全行内控管理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我行在内控管理工作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2006年以来,我行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支行的内控工作,把加强内控工作作为提高全行管理水平,规范业务经营,提高全行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组织体系健全,处罚整改加强。

我行单独设立审计办公室,内控工作由审计办牵头抓,今年共组织现场审计*次,参加人员**人次,根据行长室要求制订了工作计划,完成了**主任***、**分理处主任**任期内的责任审计;**储畜所、**储蓄所、**储蓄所、**分理处业务审计工作;重要岗位责任移交*个人次;支持分行审计处人员调用;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延伸检查;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督导了内控评价自查自纠工作。

2、及时传达银监会、人民银行、上级行新政策、新制度、新办法。据统计,到9月底共向支行本级转发内外部上级行业务性文件十多只,向营业机构转发内外部上级行业务性文件**多只,收文后及时组织了员工学习,强化了全行员工熟练掌握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法,规范了员工业务操作程序。

3、针对本行实际,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各种规章制度。根据上级行的文件精神,我行为进一步贯穿到具体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上,支行今年来出台了各类制度保障性及业务性文件,新成立了******、*****、****委员会,调整了**审查委员会、*****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出台了**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办法、经营单位主责任人内部综合管理考核内法、工资分配办法、***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修订了支行职能部门岗位职责。制度、办法出台使全行在组织上、职责上为内控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4、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支行合规部门牵头,各业务主管部门督办,问题存在单位落实整改。

5、自律监管程序逐步规范,处罚力度明显提高。*月,支行对违所会计基本业务操作和制度的有关人员,按照**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和审计处理处罚办法进行了严肃处罚,共处罚**人次,金额**元。

6、积极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规范操作意识。

税务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根据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任务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琼国税发[2016]6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认真加强对内控机制工作的领导。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内控机制建设活动,为了确保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陈运东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兼副局长文克卫同志、副局长张平同志、罗绍明同志、吴锋同志、赵明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由人事、监察、法规等部门组成的办公室,直接指导和领导全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专题研究并组织制定了《乐东县国家税务局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方案》,指定监察室副主任蔡文东同志为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联络员。

二、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内控机制建设活动的内容。

根据制定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方案,在全县国税系统内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学习、宣传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活动的主题及内含,使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加强了廉政风险教育,营造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良好氛围,真正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

三、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制定本系统的制度和监督事项。

在认真科学地评估我局原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立足于乐东国税实际,紧扣监督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在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上下工夫,积极排查廉政风险,按照省局构建“七位一体”的要求和实行问责制约的规定,不断加强完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认真制定各种相关制度,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加强风险防范,根据岗位责任和廉政风险等级,合理配置人员。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易于滋生腐败的17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61个风险点中所涉及的项目,明确到各科、室、中心、分局,指定各科、室、中心、分局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牵头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落实措施。三是完善和细化部门制度十二项的基础上,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执法执纪监督工作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和亮证执法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学习法律法规制度》、《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四是加大科技防控力度,依托门户网站、监察子系统等,抓好信访采集,深入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大大减少了执法过错。五是明确全系统职责范围内各科、室、中心、分局职责范围内重点监督事项十五项,一般性日常监督事项四十八项,明确了监督的重点,不断规范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增强了办税公开透明度,不断优化了纳税服务,促进了队伍的廉洁自律,实现了我局队伍不出问题的目标,确保我局在当地行风测评中连续五年保持第一名。

四、存在的问题。

我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力度有待加强,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和细化,工作方法有待创新,我们将总结经验,继续努力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10月21日,省财政厅在《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2019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针对一些单位对内部控制建设重视不够,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和措施,相关规定要求不能落到实处等实际情况,省财政厅于8月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四项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促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从而实现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的工作目标。

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中,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内控领导机构,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各部门各岗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查找单位经济活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同时由单位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全力按时推进。

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修订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尚未建立内部控制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19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

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推进,各市财政局、各部门应当于9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9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解读

为贯彻落实兴安盟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的通知》(兴财会〔20xx〕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xx〕1093号)文件要求,科右前旗财政局结合我旗实际,积极布置此项工作。

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科右前旗财政局认真做好《内控规范》的`宣传贯彻落实,并严格加以落实,确保内控工作的顺利实施。向各预算单位转发了兴安盟财政局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内控工作,并将其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来统筹安排。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就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报告。为推动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编制内部控制报告,掌握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财政部决定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开展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当在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三)加强分析,推动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并通过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问题整改,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地方财政部门。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其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二)各部门。

各中央部门应当于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其他各级部门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

为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在所属单位中选取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作为本地区(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的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与其他单位分享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部门)全面实施好《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对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就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报告。为推动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编制内部控制报告,掌握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财政部决定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开展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当在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三)加强分析,推动整改。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并通过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问题整改,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地方财政部门。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其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二)各部门。

各中央部门应当于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其他各级部门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时完成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

为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在所属单位中选取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作为本地区(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的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与其他单位分享经验和成果,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部门)全面实施好《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对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为增强邮政金融业务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20xx年被确定为邮政储蓄银行的“合规管理年”,当前正值邮储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合规建设推进年活动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邮政储蓄事业的成长离不开合规经营,更与防控金融风险相伴。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必将为邮政储蓄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得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了可能。下面,就如何提高银行效益,降低金融风险,我谈几点粗浅见解。

邮政储蓄业务自恢复开办已经二十二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和特点,但距离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一是风险意识淡薄。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任何金融业务都有风险,只有采取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才能使风险得到有效释。

二是不合规的现象较为严重。无数案例表明,当前邮政金融业务中出现问题和案件的最多点、最难控制点,莫过于前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出现于工作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不强,不按流程办事、不按规定作业,引发了各种各样的事件和案件。

三是一、二级条线风险防范流于形式。前台本身没有很好地执行落实制度和规定,出现差错和问题没有及时整改,老问题老现象重复发生;业务部门缺乏对业务管理和业务发展中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地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四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够。尤其是在对二级支行二类网点和代理网点的管控上,出现了一些真空现象。针对这些差距应该采取积极的对策和措施:

三是加大对合规风险防控的考核,将责、权、利捆绑在一起,按照银监会提出“赔罚、走人、移送”的原则,实行业务线、管理线“双线”问责,上追两级。四是银企密切配合,按照出国留学家有关法规,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银企双方都应承担起管理的责任,而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责任,不仅不能削弱管理的职能,还要充实稽查检查的人员,为稽查检查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如此,邮政金融业务才会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银行号称三铁:“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我们的邮政银行,在金融业务发展上也应该是这样。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必须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相关部门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目前省分行建立的83项制度,就是我们工作的依据和指南,如果不知道或不懂得如何去做,就在83项制度中去寻找答案。

2、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就柜员而言,要从自己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检查,落实检查要求。就网点负责人而言,要按照要求和频次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的监控,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稽查检查。此外,特别要严格检查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双线核算、双人复核;支票印鉴分管、钱账分管、章证分管的“五双三分管”制度、三级密码权限制度、大额核保制度、日终互盘制度、缴协款制度、atm机管理制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网点“人离机退、章证入柜上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触犯制度严惩不怠。要在全行员工中灌输制度就是高压线,谁踩了这根线,谁就要受到惩罚。特别是要经常对“十种人”(涉嫌“黄、赌、毒”的人员、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大额资金炒股的人员、个人负债严重的人员、无故经常不上班的人员、交友混乱的人员、有犯罪前科的人员、累查累犯的人员、贷款收受回扣的人员、热衷高消费的人员)进行风险管控和排查,对有章不循的员工,要将其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推行管理问责制,建立对违规违纪事项的举报制度,做到约束和激励并举。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单位(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了评价。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本单位(部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分,共计分。因存在不适用指标,换算后的得分为分。

本部门在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各评价指标得分的基础上,计算各评价指标的平均分,加总得出以上综合性评价得分。本部门纳入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范围的单位共计家。(本段仅适用于各中央部门)。

本单位(部门)各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1

标汇总如下:

〔逐项列示存在扣分情况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及扣分原因〕。

(一)特别说明情况。

本单位(部门/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出现问题,导致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引起社会重大反响/出现经济犯罪〕,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具体描述发生的相关事件、影响及处理结果〕。

〔如本单位(部门)未发生相关事件,填写“未发生相关情况”〕。

(二)补充评价指标及其评价结果。

本单位(部门/部门所属单位)根据自身评价需求,自愿将〔填写补充评价指标名称〕等补充评价指标纳入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范围。现将补充评价指标及评价结果说明如下:

〔具体描述各个补充评价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

2

结果等内容〕。

基于以上评价结果,本单位(部门)将〔描述与存在扣分情况的评价指标及评价要点相关的管理领域〕等管理领域作为2017年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签章〕。

xx单位。

2017年xx月xx日。

在组织机构控制方面,目前我局下设统筹股、基金管理股、审核股、办公室四个股室,通过制度建设做为组织机构控制的基础,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对每项业务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业务办理流程》,对各项医保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限时办理制度,做到业务限时办结,权责关系明确;严格实施授权管理,按照规定分配权限,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职工之间相互监督、秉公办事,同时不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既熟悉了各岗位的业务,又避免了一个人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带来的弊端。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做到了有章可循,为内部控制的整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注重突出医疗保险关系建立和保险待遇享受中的牵制、制约关系,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制定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相关制度,明确管理,严格缴费基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待遇报销支付,实行岗位控制。同时,认真学习整理上级部门关于业务规范管理方面的文件或操作步骤,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交流,严格操作规范,实行程序控制,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均按上级要求的规定执行。

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注意思想建设,认真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及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按照医保基金的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财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会计报表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会计档案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印章管理符合要求,基金账户开设符合规定,做到帐帐、帐表、帐单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会计科目设置符合财务会记制度要求。

医保信息系统网络是整个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计算机网络能否安全有效的运行是医保工作的关键。为了确保医保信息网络安全平稳运行这一目标,我们加强网络制度化建设,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系统操、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专人负责具体业务,落实了包括权限管理、密码保密等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经常不定期的围绕基金收支、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检查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甚至侵害基金等各方面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一)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建立了规章制度,就是建立了内控制度,忽视了内控制度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自律机制。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系不够完善。自实施内部规范管理以来,我局着重各项业务制度建设,没有将内部制度建设很好地过渡到内部控制建设上来,个别制度虽然建立了,但对系列业务业务流程缺乏牵制、制约关系,个别制度存在牵制、制约关系,却没有随着业务发展而及时更新,而且,没有形成一套整体职责权限相互制约、运作有序的内控体系,缺乏有力的整体监控。

我们将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步骤,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把工作抓出成效,确保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平稳运行。

(一)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大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提升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单位。

(二)进一步认识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在医疗保险事业不断改革的形势下,既要重视业务发展,又要重视依法行政,既要重视规范管理,又要重视责任追究,认真推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机制。

(四)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确保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防止基金流失。同时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

(五)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完善结算办法,不断加大医疗核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施监控,对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定点单位,严格按协议规定处理。

(六)不断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内控督查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过优化业务流程,依靠流程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加强内部稽核等,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进而完善制度体系,达到在制度上确保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医保基金支付的安全性。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见附件1)以及《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要求,结合我市内部控制评级工作实际,决定通过编报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做好我市编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深化财税改革、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编制要求。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标准工作的通知》(大财会〔2016〕623号)要求,在积极开展单位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管理制度》要求,依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相关内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规定格式报送内控报告,并确保报送数据准确、及时;要充分运用内控报告,加强对内控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与整改,以进一步加强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发挥内控作用。

三、报送要求。

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要认真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本部门(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对本部门(地区)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各单位应通过的“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系统”(以下简称评级系统)进行网上填写,并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审核并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过评级系统上传《2016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xx部门)电子稿(格式见《通知》附件2),并将自动生成的纸质稿(单位盖章)报送到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区市县(先导区)财政部门。

应当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按照上述规定(电子稿与纸质稿报送方式)向市财政部门报送《2016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xx区)(格式见《通知》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建立内控工作联系点制度。

请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探索建立内控工作联系点制度,在所属单位中至少选取1个内控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单位作为本部门(地区)内控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内控工作情况的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广泛宣传相关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与其他单位分享经验与成果,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部门(地区)全面实施好内部控制相关要求。

为加强对全市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等内容进行复核,检查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是否充分,并定期公开评级结果。市财政局将把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纳入决算报告和绩效考核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报告

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州财政局拟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州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各单位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16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今年4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2016〕6号),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6〕26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2.认真组织开展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逐项列示存在扣分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和扣分原因)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改进方向等。联系人:省教育厅计财处单兴苗,电话:0571c88008912。

3.加强监督检查。2016年9―10月,省财政厅计划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价报告,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作为今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辖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详见财政部文件要求,并按以下时间报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主管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连同省财政厅规定的报送内容(详见浙财函〔2016〕129号)一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报送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各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应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以上材料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全面启动,通过“以评促建”,加快我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年底实现工作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指单位为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等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为做好我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州财政局拟定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州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各单位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今年4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6号),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6〕26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2.认真组织开展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并于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逐项列示存在扣分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和扣分原因)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改进方向等。

联系人:省教育厅计财处单兴苗,电话:057188008912。

3.加强监督检查。2016年910月,省财政厅计划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价报告,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作为今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会〔2016〕26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辖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详见财政部文件要求,并按以下时间报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主管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连同省财政厅规定的报送内容(详见浙财函〔2016〕129号)一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报送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各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应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以上材料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加强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内部控制建设的组成部分,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计划在2016年9-10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时,对基础性评价工作一并予以检查。各地财政部门应认真开展对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郑肖亮,联系电话:87058440,邮箱:13906505349@。单位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