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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厅管理规章制度(汇总15篇)

时间:2023-11-07 19:15:27 作者:字海

规章制度是建立在共识和协商基础上的,可以维护员工的权益和公平竞争的环境。规章制度涉及各个领域,包括法律、教育、劳动等。如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展厅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塑造一个能展现公司企业文化的展厅接待环境,规范展厅接待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办公区域展厅(按功能分设为接待前台、会客区、展厅)或前台接待区的管理。

3.1前台接待员负责总机电话的接听;来访人员的接待、登记、引见;信件、报刊的订阅、登记、分发;需要时向来宾做公司历程及展厅演示产品的讲解。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提供员工及来宾出入,包括员工卡、临时出入卡及来宾卡。

3.3营销中心市场部负责大堂展示厅的策划、布置和改善;总裁办负责接待区的管理。

3.4实业公司接待人员负责展厅安全的保障、客人来访登记的指引。

4.1.1凡在大楼内工作的员工出入大楼及工作时间内应正确佩带员工卡或临时出入卡,下属各成员企业员工需到总部大楼办事时,请配戴所属公司工作卡,否则按规定办理来访登记。

4.1.2推销产品或联系业务而未与任何部门预约的来访者,一律谢绝进入办公区,由接待员与相关部门联系,若部门有意向洽谈,应派人到展厅接待区面谈。经许可或有公司陪同人员引领进入办公区的来宾,须到前台处领取并佩带来宾卡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展厅工作人员及公司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在办公大楼内未佩带胸卡的人员表明身份并正确佩带胸卡。

4.1.3保持展厅整洁、安静、有秩序,不得在展厅内聊天、喧哗、吸烟;随地丢果皮、纸屑;每位员工都应有义务自觉爱护展厅的公共设施和卫生。

4.1.4工作时间内,除前台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如非公务勿在展厅内作长时间停留。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前台工作区域,以免影响前台接待员的工作。会客区和展厅只做公务接待用,各部门如有需要,须到前台接待处登记后方可使用。

4.1.5除前台接待员外,其他人员使用电话应到本人所属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征得前台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原则上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二分钟,前台接待员有权制止上述违规行为。

4.1.6下班后及休息日的非工作时间内,除值班保安人员外,任何人员如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前台接待台、会客区、展厅内逗留,严禁长时间占用前台电话打私人电话;严禁坐在会客区内闲聊;严禁随意摆弄展厅的演示系统及设备等行为。

4.1.7各部门装卸货物及使用电梯运货时只能使用大堂侧门,不允许将货车停放在大堂正门处或通过正门运货,大堂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行为进行制止。

4.2前台接待人员行为规范。

4.2.1穿着行政套装,化淡妆,佩带好员工卡,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言行得体,面带微笑。

4.2.3熟记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各部门的直线/分机电话和具体办公场址,熟悉公司发展历程及主要产品。

4.2.4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严禁闲谈、饮食,如工作需要短时间离开接待台时,应交代值班保安人员代为来访接待和电话接听。

4.2.5严禁长时间(超过二分钟)使用接待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4.2.6日常例行监督检查展厅的卫生清洁情况及前台总机电话/会客区/展厅是否能正常使用,遇有情况,应及时与或总裁办行政部联系解决。

4.3前台接待员的工作规范。

4.3.1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所有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台面、准备好供客人阅读的报纸、彩页,整理好来访登记簿、来宾卡、电话接听记录本、备好饮用水、一次性水杯等;下班前整理好当天的接待记录。接待记录应定期整理、保存,不得丢弃。

4.3.2电话接听:

来电响铃三声内必须接听,接听时语气温和,并用标准语言:“您好!天能科技”、“请稍侯”等回答对方。

接待员要耐心回答客人的问话,所要转接电话占线时,应向来电者说:“对不起,电话占线”,并询问是否转另一个分机号码或留言并转达。

在听不清对方声音时,不要大声叫嚷,应客气地请对方重复一遍。

电话如果突然中断,应立即挂上,等候对方重拨电话,接通后应主动表示歉意并说明原因。

通话之后,应轻轻挂上电话,并且尽可能等对方挂断后再放下话筒。

通话时,如果有客人来访,应点头致意,并尽快接待。

电话机旁应备有电话接听记录本,随时记下来电者姓名、公司、电话号码和要转达的通话要点。

来电咨询公司业务等,应转到合适的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处理。

4.3.3来访接待:

当客人进入公司时,接待人员应面带微笑,使用“您好!请问找哪位(或“请问有什么事”)”、“请登记”、“请稍等,我立即给您联系”等标准用语接待来客。

若来客已预约,接待人员应立即电话通知预约部门,若该部门安排人员下来接见,接待员应先把客人引到会客区等待,并给客人倒上饮用水,有礼貌地双手递上并说“请喝水”,必要时递上公司报纸及产品简介给客人等待时阅读;若该部门请客人直接到办公室,接待员应将客人指引到电梯口,说明预约部门办公室的楼层及房号。

来客若需见公司总裁室领导,接待员应首先与领导的秘书联系,根据秘书的回复安排与领导会见,若领导不便见客,接待人员应委婉向客人说明原因。

来客若是推销产品或联系业务而未与任何部门预约的,接待人员应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若部门不便接待,应委婉拒绝进入办公区,如遇来访者态度不友好时,可要求保安人员配合劝阻。

了解来客的身份、意图,根据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引见工作,耐心回答客人提出的问题。

陪同人员带领客人参观公司展厅时,如需要前台接待员的讲解,应提前半天通知前台人员,说明注意事项。接待员讲解时应落落大方,根据客人要求清晰明了地讲解公司历程,演示公司产品的主要功能。

4.3.4信件、报刊杂志的订阅、登记、分发:

每天收到投递报刊杂志、挂号、信函、特快专递后,分类放在指定位置,及时电话通知各部门指定接口人员来领取,并作好登记签字,不可因管理不善而遗失重要信件报刊或未及时通知而致影响工作。

不允许他人任意翻阅、借阅各部门订的报刊杂志或信件,不可因本人或他人翻阅而使公司订的报刊丢失或破损。

《来访登记表》。

《各部门订阅报刊杂志明细》。

《信件、挂号、特快专递、报刊杂志领取登记表》。

《大堂设施、设备、卫生检查表》。

展厅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规范展馆的使用、管理达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所有与展馆相关人员。

8:30—18:00。

1、自觉遵守展览馆管理规定,维护展览秩序,爱护馆内展品设施,共同营造安全文明,舒适温馨的展厅环境。

2、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或使用明火。

3、请不要擅自移动展馆内的展品和设施设备。

4、请爱护公共卫生,不要随处乱丢垃圾。

5、请爱护公共绿地,不要随意踩踏和采掘花草。

6、展馆内不要大声喧哗。

7、展馆开馆至闭馆时间内,请参观人员保管好各自的物品,以防物品丢失或损坏。

8、物品禁入。

(1)未经允许,所有鸟类,爬虫类,鱼类或其他禽兽类不得进入展馆。除非其使用与展览活动有关,请先得到批准。

(2)危险物:包括(但是不限于)武器、刀、剑、弹药、炸药、易燃物、易爆物、剧毒品、放射物或者其它危险物品。

(3)违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物品。

1、展厅由展品部对其进行专人管理,钥匙由展品部专人管理,其他部门需用到展品部登记并取用。

2、卫生由保洁员负责。

3、水电由工程部电工进行维护、维修。

4、展品部对所有展品进行归档,并登记造册。

5、饮用水/饮料由办公室申购,并置放于仓库内;由办公室专人进行管控,并在《饮品领用/箱存登记表》上进行出入箱登记。

6、展品的上架、维护由展品部负责。展品专管人员定期清理展品,调整展品摆放位置,并根据展馆需要及时增补展品,确保展品多样化。

7、客人由导游组导游陪同参观并由导游填写好《展厅客人参观记录表》,并向客人提供相关讲解服务。

8、展厅专管人员需在每天上班时开启展馆门窗,保证内部空气流通。下班前关闭展馆门窗及水电、排风系统,保证用电安全。

1、展厅由展品部负责管理并申报维修事宜。

2、如因水电问题,将所存在的问题报基建部,由基建部派人对其进行维修。

3、如因展品方面存在问题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对其进行处理。

1、环境卫生由保洁员负责,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全面清洁。

2、展厅里的花草,由展品部专管人员按期浇水施肥。

3、展厅禁止吸烟。

1、公司部门使用展厅,由使用人员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部门经理批准方能使用。

2、申请人员到展厅管理人员处登记后进入展厅使用。

3、其他部门借用展厅,必须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再到展厅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

4、客户参观未经允许,不得拍照或摄像。

5、进入展厅人员请珍惜保洁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

6、展品专供展厅使用,禁止将展品带出展厅。

7、禁止触摸展品。

8、展厅设备由展品专人管理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和改变其设置。

9、客人由公司人员陪同参观,接待部门需提前知会办公室,及时准备接待所需资料及用品,并确定展厅讲解人员。

10、如进入展厅参观的客户以外籍人士为主,接待人员必须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并根据需要确定展厅讲解人员。

11、如遇特殊客户,需准备水果、礼品等接待用品时,需请示上级领导,经同意后知会相关部门准备。

12、使用完后展厅管理人员关好门窗,和所有电源及洗手间的水阀以及茶具的清洁、归位。八、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管理规章制度

综合部作为公司一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本制度详细描述了综合部的部门职能、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与指导综合部的业务工作,是综合部的基础管理文件。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综合部人员。

2.1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管理、环境建设、办公用品、考勤纪律和对外接待等事宜。

2.2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职位管理、人事调整、绩效考评、薪酬计核、员工档案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培训、员工福利和职业发展规划等事宜。

2.3负责公司的后勤事务管理,如食堂管理、车辆管理、保安管理、保洁管理等。

3.1综合部经理岗位职责。

展厅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1、展厅内外不得张贴、悬挂各种广告或宣传品。

2、展厅内外禁止进行任何销售活动,随展的画册及各种宣传品如须销售,与我馆展览部联系,进行安排。

3、展出期间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展品。

4、展出期间(含筹展、撤展)一般不在晚上加班,如需加班,我馆按人事劳动条例收取费用。

5、展厅内不得改动馆内设施。不准私接电源与连线;不准使用双面胶、海绵胶等;不准在展厅内外的墙面及各种设施、设备上钉钉子、张贴海报或宣传品等。

6、值班人员要在开馆前三十分钟到达展厅,检查清点整理展品及设备,做好场地清洁以及其它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维持展厅秩序,保护展品安全,制止观众不良参观行为如:不要触摸展品、拥挤,或大声喧哗与打闹。

8、展厅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带皮、壳、纸的食品等以保持厅内清洁卫生,否则工作人员将按照条例处罚责任人100元罚款。

9、值班人员不得聚集长谈,不做有妨碍工作的任何举动。

10、注意观众对展览的反映,倾听群众对本馆工作的意见。对观众态度要亲切热情、和蔼大方,对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耐心解答,并向有关部门传达。

11、不为观众代存物品。如发现可疑物品,立即向有关负责同志和保卫部门报告。

1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开经馆办公室批准并调整人员,交接班时填写登记表。将展品以及注意事项认真交接,如有展品损缺及其它情况,值班人员要承担一定责任。

13、如发现意外事件应立即报告馆办公室,并注意保护现场。

14、每天闭馆时,必须二人检查、清场后方能闭馆。

展厅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为实现目的展览、座谈交流等活动提供综合物、人、场等要素的最佳空间关系,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适用于7f1、2号展厅,休息区;6f画室,会议室;5f多功能厅,精品厅的日常各项工作。

1.1展厅内要保持卫生整洁,由展厅管理员每日负责卫生清洁工作,室内设备、地面、墙面、灯具、展柜等要做到手触无尘,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展厅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零食,进入要穿干净鞋套,不得携带危险品。字画作品禁止触摸,禁止摄影、拍照。及时对进/出展厅的参展人员作登记。

1.2展厅内字画、文具由展厅管理员专人负责保管维护。每日进行字画数量、完整情况清点检查。字画如有发生遗失或损坏,按照收购作品价格的200﹪~500﹪赔偿;管理员不得私自进行字画拍照、扫描、复制等操作,不得私自将字画带离展厅,违反者将严惩。

1.3字画、文具调拨进/出展厅,由展厅管理员专人清点核对数量,填写《布展字画增减记录表》及《展厅文具用品库存记录表》。填写《布展字画增减记录表》时要认真填写作品名称、编号、种类、进/出原因、进/出渠道、接收人、交付人、日期等内容,缺一不可。

搬运过程由展厅管理员负责监督控制,接触字画要带手套,轻拿轻放。工作过程如有损坏,由搬运人员承担责任。

1.4展厅管理员每日检查展厅光照、温度等环境因素,保持展厅的存放适宜性。展厅内要求温度保持在14℃~24℃之内,湿度在45﹪~60﹪之内。每日至少二次检查展厅配备的防盗、防水、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设施是否运行完好,每日填写《展厅环境情况登记表》。

1.5展厅管理安全第一。展厅管理工作由展厅管理员专人负责,字画信息严禁外泄,权责到人,任何情况不得进行无交接手续的接交工作。非展厅管理员未经许可或未办理使用手续者一律不得进入使用。

1.6离开展厅要随手关灯、关窗、关门,钥匙要专人保管并存放在规定的安全位置,不得私自配制。

1.7展厅原始单据需至少保存二年,为各部门、个人提供信息查询。

1.8展厅内的各类突发事件、临时事务由展厅管理员专人负责处理安排。

1.9管理员调动工作时,要对展厅情况作详细说明,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2、画室、多功能厅管理。

要做到手触无尘,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2室内规定应配备的日常用品、文具画具等要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室内整体情况由展厅管理员监督检查。

3、休息区、会议室管理。

3.1休息区域、会议室内要保持卫生整洁,室内规定应配备的日常用品、陈列架等要按规定摆放。使用过后烟灰缸、茶具要及时清理归位;杂志架、报纸架陈列的报纸杂志要及时更换。

3.2保持饮水设备清洁,饮料数量充足,使用快捷方便;保持室内植物生机盎然。

3.3卫生间应有明确、标准的标识牌指引,由保洁员负责卫生打扫与清洁。要保持手纸充足,挂衣钩完好,清洁设备及烘干设备运行正常。做到台面、地面无积水无污垢无死角,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3.4休息区、会议室整体情况由展厅管理员监督检查。

本制度自领导批准之日起颁布生效实施。

展厅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根据雨季气候特点,为保证雨季施工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充分考虑雨季给施工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带来的困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各在建工程项目、物资运输的雨季生产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因气候原因导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提高雨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3.1电网施工。

3.1.1根据雨季特点,结合施工生产进度情况,提出合理的雨季施工组织方案,及时调整施工保障资源,合理配置人员、机具、设备,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3.1.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编制雨季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组织施工,加强危险作业过程的监护工作,做好雨季施工的预防性管理、技术措施,重点加强边坡防护、地基处理、高空作业等工作。同时要控制人员、物资在施工便道运输过程中因路面湿滑、塌陷等原因造成的危害;还应充分考虑雨季对施工机具、个人安全防护造成的影响,认真检查其可靠性,保障雨季施工过程的安全。

3.1.3加强与当地气象、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广泛了解当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对施工作业区域内可能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等自然灾害,做好预控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司职能部门、建设单位进行汇报,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

3.1.4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雨季施工可能导致的自然灾害,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交底,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物资加工、运输及后勤保障。

3.3.1各单位要加强车辆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驾驶人员及时了解沿途的气候及路况,做好出发前的车况检查,为安全运输提供保障。

3.3.2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驾驶人员连续、疲劳驾驶,同时,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雨季行车的安全要求。

3.3.3外租车辆及委托运输时,要完善相关手续,对重要设备、施工机械的运输应完善保险手续,预防因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3.4物资部门要对库区的防雨、防雷设施及生产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顺利进行。

3.3.5物资部门的材料运输与装卸,要充分考虑雨季运输与装卸的不利因素和危害,编制雨季材料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照措施组织运输与装卸工作。

4.1各单位(项目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加强雨季行车的安全管理,严肃车辆调度纪律,没有特殊事由,减少出车频率。

4.2严格加强雨季车辆检查。重点检查制动、转向、传动系统、灯光、雨刮、喇叭、轮胎、后视镜、止退器、防火防盗装置、安全带等。

4.3严格贯彻执行“八不准”、“两注意”、“一熟悉”。

4.3.1“八不准”:

(1)不准违法驾车。雨天行车,驾驶员视线受阻视力变弱,车辆行驶要减速慢行多鸣号。严格控制车速,正确操作驾驶车辆,严禁违法超速超载行驶。

(2)不准驾驶“带病”车辆。严禁发生因机械原因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3)不准猛打方向。雨季行车路面较滑,轮胎与地面的附着力变小,磨擦系数降低,猛打方向会使转向失控,导致车辆横滑、调头、方向失灵发生翻车、撞车等事故。

(4)不准使用紧急制动。雨季行车路面较滑,制动距离延长,使用紧急制动会使车辆调头侧滑。

(5)不准猛加油门。猛加油门会使车轮打滑,应保持平稳匀速行驶。

(6)高速公路不准盲目超车,路上积水容易产生侧滑翻车。

(7)不准盲目进入涉水区,必须“一看二慢三通过”。

(8)不准盲目通过泥石流、山体滑坡地段。

4.3.2“两注意”:

(1)注意避让行人。雨中行人撑雨伞,骑车穿雨具,导致其视线、听力受到限制,往往车辆临近时才知来车,会发生惊慌避让或自行滑倒等,使驾驶员措手不及。切记减速慢行多鸣号,合理避让行人。

(2)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严禁熬夜及一切影响身体健康危害安全行车的活动。

4.3.3“一熟悉”:

熟悉各种道路的操作方法。柏油路、泥砂路、山区便道和弹石路的结构不一样,行车时操作方法也各异。

4.4针对阴雨天雾大,道路能见度低,要求驾驶员在行驶前检查车辆灯光,行驶中必须集中注意力,对前车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盲目超车。

4.5雨天行车必须确保雨刮器处于良好状态,注意减速行驶,通过泥泞路及其它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车速要慢,尽量不超车,会车时要慢。遇大雨、暴雨天气禁止动车。

4.6雨季在湿滑的路面行驶,因车辆附作力小,车轮容易发生空转和打滑,为确保安全,无特殊事情禁止驾驶员动车。

4.7雨季后,应对运输道路进行整修,确保运输道路畅通。对危险路段应设置警告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4.8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抬运苯重物件的道路,其宽度不宜小于1.2米,坡度不宜大于1:4。运输用的工器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4.9施工队(班组)每周的安全日活动,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分析和总结雨季行车的安全经验。安全员应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教育。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增强全体职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劳动法》,特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劳动纪律制度。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条全体员工应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岗位的清洁卫生,当日清洁值班人员按清洁值日规定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通知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无故不到岗或中途脱岗。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时应向负责安排加班的总经理说明理由,不得故意推诿。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作息时间拟定为:每周为六个工作日,休假一天。星期六没工作可在家休息。每个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权利,节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资,原则上每个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如遇季节变化,根据季节调整作息时间。

第五条本公司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核执行,考勤记载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因顾及私情和讲求面子而故意遗漏、隐瞒。

第六条本公司严禁无故缺勤,擅离职守。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为难办公室记录人员。

第八条办公室在每月终了须得将考勤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以备核发工资时作为应扣依据。

第九条员工上班,因公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并在办公室去向登记本上认真填写外出日期、时间、事由等。

第十条员工如因私事须请假,应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和天数,由分管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备案。请假须待批准后才能离岗,严禁先离岗后请假和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原因除外)。员工因病请假,回公司后应出示医院证明和购药票据。所有请假假期届满,须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法定假期及婚、丧、产假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手续仍按上条规定办理。第十二条员工产假、婚假、探亲假等假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组织纪律及处罚规定。

第十三条每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绝对服从上级领导,注意同级关系的相互配合,各尽其责,恪尽职守,高度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安排,自我约束,如上班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者,初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屡教不知悔改者,坚决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上班严禁睡觉、嘻闹、无端争吵、上网游戏或私聊,随意串岗、电话聊天等。

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违记者每次扣款50元。上班严禁迟到、早退,凡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者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发当事人三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迟到早退每次扣款30元。

第十五条员工因事请假,报总经理批准,如确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应将详细理由告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续假;若请假人不履行上述手续擅自延长休假时间,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六条每位员工除作好公司的本职工作外,还应该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司企业形象。所有员工接待客户要做到来有问声,走有送声,严禁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更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对情节严重,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不论何种理由对当事人一律予以开除。

第十七条员工如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向分管的领导反映,也可以单独交换意见或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沟通,严禁越级汇报或当面顶撞,甚至出言不逊等行为,违者一律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三公一诚”的原则,严守岗位职责,对拍卖标的的保留价要严格保密,不得与竞买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不得相互打听与本职份内无关的其他内部情况,保守商业秘密,违规者一律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公司负责安全的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对公司办公场所要注意防火防盗,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消除事故隐患。在公司举行拍卖会的现场,应尽职尽责维护好拍卖会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为了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保障公司员工基本收入不低于无锡市的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要求,公司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司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对员工进行效益奖励。

第一条员工的基本收入。

公司根据员工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固定发放员工的月工资,其月工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工资:不低于xxx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2、工龄工资: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时间达一年以上者,每年受享月平均50至100元工龄工资。

3、岗位津贴:公司根据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以及员工的自身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确定放发标准。

4、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按照有关规定所明确的标准实施。

第二条推行绩效工资。

为了激励员工,使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公司的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增效、发展而努力工作。公司视经营情况,按月或按季对公司经营做出贡献的员工发放绩效工资,充分体现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第三条实行奖励制度。

公司视经营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员工实行奖励,其奖励标准由公司对员工按有突出贡献和一般贡献进行差额奖励。

第四条工资发放日和发放方式。

公司按每月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次月十五号为发薪日。工资发放一律采用现金封闭式。员工的个人收入按照无锡市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和标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五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公司除按月发放员工养老保险外,按全市统一规定为服务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缴纳失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2.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已婚女工的享有孕期、产假、哺乳期及计划生育等假期和工资待遇。

3.公司将员工按规定所享有的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视为有薪假期。

4.公司在员工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基本工资,路费按规定报销。

5.为了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公司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其学习费用由公司负担。但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达三年以上,否则,其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6.公司将视员工的工作职能、性质,对员工给予适当的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补贴。

第六条其他。

员工通过试用期,正式转正后,享受本制度所确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在职员工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思想,不准随意损坏公物,更不得化公为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条公司所有财产应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负责实物管理,财务部负责帐务管理,要求做到帐实、帐表、帐薄六相符。

第三条建立购物、领用登记制度,各部门需要添置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必须先填报认购单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公司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可采用先调剂使用,如无法调剂确需购买的,由办公室签置意见,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实物购回后要先登记后使用。

第四条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办公使用的所有财产和低值易耗品建立登记薄,由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使用。公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如保管不善造成人为损失和遗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任何人都不得将公物和自己保管使用的财物带走,办公室要负责清理收回。

第六条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检查,每年年终结合会计决算,对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如发现无故丢失或故意损坏者,除照原价赔偿外,还将上报公司领导给予处分。

第七条财务管理人员如因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四、财务管理。

公司财务审批原则上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每项支出均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做出意见,分管领导和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现对本公司财务管理作以下具体规定:

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使用。

1、有关银行往来业务,必须在公司开户银行的帐户内进行,开户银行的帐户预留印签须为: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出纳员私章。

2、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实行钱、帐分管,为保证资金安全,对预留银行印签,必须由二人分管,法人代表的私章由公司主任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保管。

3、公司财务部门要建立银行存款日记帐,使用订本式帐簿,对开出的支票逐笔登记,禁止开空头支票,凡不需使用现金的业务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往来业务一律使用银行汇票,不得使用现金,以免业务人员接触资金造成往来帐目混乱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出差借支,必须填写借支单,经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结帐时,须做到专款专报,不允许混乱冲帐。财务部门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6、建立现金日记帐,一律使用订本式帐簿,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日清月结,公司将不定期检查现金库存。

7、出纳要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发票、收据等有价证券,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现金被盗和票据遗失由出纳员赔偿。

(二)现金借支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避免乱借支、乱审批,给公司资金造成损失,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急需使用现金时,由经办人填写现金借支单,报主管领导审查同意,经财务部门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出纳才能付款,否则拒付。

本规定主要指发票(包括自制或购买的《拍卖保证金收据》)的管理与使用,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发票使用规定执行,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特制定以下条款:

1、发票的领取:

由公司指定专人到国、地税局领取的发票(包括自制或购买的《拍卖保证金收据》),一律要求登记发票号码、份数存档备查。

2、发票的保管:

公司所有使用的发票或收据指定由会计保管,根据有领导签字的《发票使用审批表》取用。

3、发票的使用:

当需要开具发票时,由会计报主管领导审批,再凭《发票使用审批表》到会计处领取发票由专人开具后交领导复核。

每月末由会计制表,将当月的发票使用情况汇报公司领导。

4、相应的责任: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和保管发票,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代开、虚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刑事及经济处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要求。发票如有被盗、丢失的,则处罚主要责任人伍仟元,主管理领导叁仟元。

(四)、差旅费用及业务招待费用报销规定:

职工因公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填定“差旅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凭差旅单和借条到财务借支,差毕回公司后三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帐,报销标准依照:“差旅补贴报销标准”。公司因业务需应酬招待的,根据招待事由报请领导同意后按公司内订的招待标准宴请。公司除总经理外,其他任何未经允许不得签单,违者单费自负。

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工地财务管理制度,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发及保管制度,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购买。

在购料时务必索取票据,票据内容应有日期、发货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收款人签字并加盖收款专用章。

3直拨现场。

4材料入库。

在购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质检员)检验质量后入库,由保管员清点数量并开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分别由保管员、财务部、材料部门(供应部门)留存。5入库单据内容: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发货单位、日期,并由工程总监、保管员、采购员分别签字。3材料入库后,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准确及时的登记入帐。财务部门与仓库要定期盘点,以达到帐实相符的要求。

4采购员拿着附有入库单的票据到经理处签字,然后到财务部报帐。材料出库1材料领用时,领料部门首先填写领料申请单,由项目经理审批。申请单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手人。领料部门持签字申请到保管处领料。2实际发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过预算用量,如有超过现象应查明原因。

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基础课、学科门类基础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临床实习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临床实习。医学类学生在临床实习下点前,经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临床实习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级学生起执行。xx级和xx级学生留级到20xx级的,同20xx级依学分制进行管理。原学年制下的学籍处理视同学分制下的学业警告。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上述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设立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本办法称寺庙)。

第三条寺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寺庙、教职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寺庙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不得恢复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六条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之间、藏传佛教内部不同教派寺庙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寺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条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条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热心为信教公民服务。

第十一条寺庙管理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寺庙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寺庙教务活动,维护宗教活动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导信教公民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五)管理本寺庙财产和文物;

(六)组织开展寺庙自养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七)维护本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八)协调本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本寺庙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处理本寺庙的其他事务。

寺庙管理组织可以下设相关机构负责履行上述职能。

第十二条寺庙事务由寺庙管理组织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寺庙应当建立寺庙管理组织成员考核制度,对不称职的成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寺庙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建立健全教务活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寺庙根据容纳能力、自养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当地信教公民的供养能力确定定员数额。

第十六条寺庙定员数额由该寺庙管理组织向所在地佛教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寺庙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能力的说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寺庙住寺教职人员人数不得超过该寺庙的定员数额。

寺庙管理组织应当将住寺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分别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寺庙接受住寺教职人员,须经该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通过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寺庙住寺教职人员的户籍实行集体管理。

第十九条住寺教职人员须符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

寺庙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条活佛一般应当住寺,并服从所在寺庙管理组织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寺庙中的赤巴、堪布、经师、翁则、格贵等传统僧职人员,由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会议提出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寺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该寺庙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该寺庙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寺庙跨设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其管理办法由有关省、自治区制定。

第二十四条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

(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

(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五条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

经师资格认定和聘任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二十七条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

(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条举办学经班的寺庙接受其他寺庙教职人员学习,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报所在地佛教协会;

(五)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组织统一考试,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七)申请人所在寺庙管理组织与举办学经班的寺庙管理组织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八)学经班学员学习期满后,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寺庙。

第二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经,除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须分别报本人所在地及学经班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寺庙印刷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有关出版、印刷方面的规定。

寺庙设立印经院,须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寺庙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所接受的捐赠应当纳入寺庙的财务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寺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社会公益慈善等事业,所获收益应当纳入寺庙财务统一管理,用于与该寺庙宗旨相符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寺庙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对寺庙的安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止因寺庙安全问题危害人员生命财产。

第三十三条寺庙应当防范本寺庙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该寺庙管理组织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四条寺庙邀请境外人员来访或者进行宗教学术交流、讲经传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经允许,境外人员不得在寺庙授戒、灌顶、讲经、传法、主持宗教活动。

第三十五条寺庙应当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寺庙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寺庙评议委员会,对寺庙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犯寺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寺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寺庙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有关成立寺庙管理组织规定的;

(二)寺庙管理组织未履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的;

(三)寺庙管理组织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实行民主管理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有关寺庙定员的规定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接受住寺教职人员的;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举办学经班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和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寺庙教职人员被佛教协会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所在寺庙应当将其除名。

第四十条佛教协会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该佛教协会撤换相关负责人。

第四十一条寺庙、教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一节总则。

第十八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二十一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的编制及执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节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算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三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四条产育假: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产假期满后至婴儿1周岁,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时。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第二十五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六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发100%的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十八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九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三十四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五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六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三十七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九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四十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四十一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四十二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四十三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第四十四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十五条劳动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四十六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

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七条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奖金,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和2个月的奖金。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四十八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九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五十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管理规章制度

1、各种入库原料应符合公司制定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不合格品严禁入库。对入库的各种原料,要进行验收登记。

2、冷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3、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机械设备,按照规定每四小时对各库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温度记录及开门次数记录和开门时间记录),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确保冻库温度等满足原料的贮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冻库、风机是否有霜(无霜正常)和排管情况(有霜正常、)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4、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非冻库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其他闲来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6、冷库内的各类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食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做到“先进先出”。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7、未经厂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库内物品,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工作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8、库内保存的原料,做到帐物相符合。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

9、产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堆码必须用垫板或货架)离墙壁距离不得小于20cm。排管库离顶壁不小于50cm、风机库离顶壁不小于100cm.风机正下方空隙不小于40cm(以便冷气循环、不影响货物品质)。

10、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放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

12、所有人员进出库要随手关门,不得随意打开冷库房门。(开关冻库门时请轻开轻关、请勿暴力开关、防止门轨道滑轮跳槽或门配件损坏,掉落伤人)。

13、冻库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厂区规定或者每次清扫冻库时应对冻库内进行消毒。

14.所有冻库管理人员应熟读以上管理制度以及调温手册说明书(切记如不是紧急情况请勿随意调节温度及化霜参数)。

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小学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二、学籍档案按学生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转入时要及时按规定办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管理规章制度

一、好的环境是高效的工作前提,8点40分打扫后准时参加每天的晨会。

二、自觉准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三、办公桌允许摆放私人物品,设置成自己最高效的工作环境,但严禁改成自家住处一样,杂乱无章。

四、上班服装要求得体,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

五、工作中秉着热情、礼貌、认真、诚恳的.原则,使用文明语言,公司内烦遇到客户必须打招呼(例如:您好!)

六、设计师每天报告一次自己的开始工作(方便上级了解自己的工作进度方便上次做出决定)。

七、上班时间外出向上级说明,实行登记制度,需注明外出地点原因(外出期间电话保持畅通,方便联系)。

八、参会及时,未能及时参会者需得到上司的批准。

九、每周制订工作计划,部门必须每月上交即下月工作计划以及本月工作总结。

十、设计部由总监全权负责管理。

十一、做好保密工作,尊重个人隐私,维护公司的机密性,做到不听不传。

十二、设计师分阶段到现场定期勘察,保证按图纸施工并及时与业主协商。

十三、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是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十四、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及定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

十五、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

十六、每月休息4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1天找上级品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十七、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格处罚。

十八、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目并签字;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现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

十九、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者,严格处罚。

以上日常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本规范自20xx年5月1日起严格执行;不允许任何人违反上述条例;如有违反者,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设计部座右铭: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管理规章制度

2、社团部设副部长一名,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3、每个社团社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

5、每个社团有干事若干,在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协助社长工作。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部进行统一登记;。

(4)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团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转会的权利。

需要转会的成员到各自的社团领取“社团转会申请单”,经原社长、指导员老师和新社长分别同意签字后交至社团部,社团部批准后办理转会手续,予以转会。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需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社团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1)活动时间或次数:

b、广播站每天进行活动;。

c、“执雅”报社每学期出两期《执雅》;。

d、“雅风”文学社每学期出两期《雅风》文学杂志;。

e、英文杂志社每学期出一期《wings》杂志。

f、心理协会每学期出两期《心岛》。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部长与副部长将对各社团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检查活动质量和纪律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五·四优秀团干评比的依据之一。

2、各社团例会管理:各社团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活动情况,讨论本社的活动安排。

1、每年五·四青年节将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的评比;。

2、凡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取的荣誉的成员可进行评比;。

3、不遵守社团章程,一期三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将给与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