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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省份公布高考改革方案(通用17篇)

时间:2023-11-25 10:47:21 作者:雁落霞 个省份公布高考改革方案(通用17篇)

无论是个人还是团队,都需要一个明确的计划书来指导行动,使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有效计划书样本,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

27省份高考改革方案公布

各省录取方式在变化,与此同时,录取学生的参考因素也出现变化。上述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对此,有观点认为,改革后,学生在校成绩以及综合素质将成为重要的录取依据和参考。

根据河南省高考方案,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就是指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

河南提出,2016年河南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

河南省将于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综合素质”将作为录取依据和参考。以河南为例,有专家指出,河南版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在评价内容上,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大方面与教育部保持高度一致。但也有其特色,例如在思想品德方面,增加了违规违纪和有无违法情况的评价内容,便于学校管理与记录。

不只河南,全国多省份都明确将综合素质纳入到学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因素。专家认为,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

8省市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立足我省发展新定位,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促进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稳妥推进,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三)改革目标。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启动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抢抓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有利时机,通过争取国家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落实省院省校合作协议,吸引省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挖掘本省教育资源潜力等多种途径,逐步提高全省高考录取率和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证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考生享受到更多高等教育资源。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和地方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的长效机制。

3.加大边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力度。主动服务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大对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考生招生照顾力度,积极支持并采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顾措施,确保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稳中有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4.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自20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选择部分州、市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与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和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申请的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公示录取结果。

16省份公布新高考改革方案

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拉开了新高考改革的大幕。上海、浙江先行先试,探索出文理不分、一年多考、综合评价等新措施。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新高考改革方案密集出台,北京、广东、江苏、江西、山东、辽宁、河北、贵州、湖南、海南、广西、甘肃、宁夏、西藏陆续公布实施方案,加上之前的上海、浙江试点区,目前全国公布方案的省区市已达16个,其他省区市方案也将于年内公布。一系列方案的出台显示出“全面系统的招生考试改革”已初具雏形,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纵观各地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案,虽然在执行时间、具体选考科目上略有不同,但大致有以下几个趋势:

取消文理分科,由“3+x”变为“3+3”模式。以往的“3+x”中的“x”代表文综或理综,文科考生考政治、历史、地理三科,理科考生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文理分科模式下,往往培养出的只是“半个人”,学文的不懂理,学理的不知文。而新高考改革之后,在保持原来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变的情况下,不分文理科,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政、史、地、理、化、生等科目中,自选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评价机制,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其中,统一高考向“全国一张卷”回归,20将有26省份使用统一命题试卷。此外,多地表示将给考生提供两次外语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通过合格性考试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而等级性考试则以等级呈现,其中3门将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唯分数论”的做法,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状况、传统文化素养、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个人特长等。

录取批次合并。北京、辽宁、江西等地将取消本科第三批次,与本科第二批次合并录取;海南合并一本、二本招生批次,并计划从20起仅设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传统本科批次界限的打破,让高校站在统一平台上,有利于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也有利于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学校和专业,而不仅仅是跟着学校的“档次”走。

意味着什么?增选择、减压力、提素质是目标。

不分文理科、不再一考定音、不唯分数是论……高考的新变化把决定未来方向的权利交还到了学生自己手中。

“喜欢生物,但是因为物理成绩不好,所以相比较之下,最终学了文科”“不知道想学什么,看金融火爆,所以就选了”……产生诸如此类的纠结、迷茫与抱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高中和高等教育的连接点往往只通过分数,而学生和学校双方对彼此的爱好、特长都知之甚少。

“‘文理不分科’的自由组合模式让考生能‘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副主任兰劲华说:“‘3+3’模式实际上就是引导高中学生在学习共同知识的基础上,有侧重地投入更多时间发展自己的学科特长,引导学生将学业兴趣与未来专业有机结合。这有助于改变当下考生在专业选择上的盲目性。”

除了打破文理科壁垒,今后的高中生还可以自主选择时段完成英语考试、选择哪些科目参加合格性考试以及哪些科目计入高考成绩。“一年多考、择优计分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学生集中应考的心理压力,有利于扭转以应试为主的传统思路,回归学习的本质。”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蒋承说。

去年暑假,上海市同济二附中的部分高中生承担了普陀区长寿街道“一起‘暑’快乐”的`社区小朋友接待任务,他们策划节目、购买道具、布置场地,异常忙碌却又乐在其中。按照上海新高考政策,从2014年起,高中生需完成不少于90天的社会实践,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20底,上海256所高中全部在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注册,高二学生中已有91%参加了志愿服务。

“两依据、一参考”、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意味着分数不再是唯一标准。蒋承认为:“教育不能‘只见分不见人’,用一个‘总分’代替对学生方方面面的评价显然是不合理的。虽然综合素质评价目前仅作为招生参考,却向学校和社会传递素质教育的明确导向。”

难在哪?授课方式、评价标准、选择能力待提升。

方案的公布只是高考改革实践中的第一步。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一些政策在落地的过程中可能会有难度,还需要根据试点经验、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

“统考+选考”的“3+3”模式,给现有的高中教学模式带来了新挑战。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指出:“学业水平考试要‘选考’,学校就要提供‘选课’,不同课程的复杂的排列组合使得原本固定的教学班级无法维持,走班制将成为授课的基本形式。但学校无法预估哪个学科的选考学生多,哪个学科的选考学生少,这就需要更多的师资力量,承担教学任务,而这样的条件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是难以达到的。此外,当每一个学生都有一张自己的课表后,班主任就失去了意义,考勤机制和课堂管理将成为一大难题。”

新高考方案中,大部分省份提出使用“两依据、一参考”的评价机制,综合素质评价的建立固然有助于打破智育一枝独秀的局面,但在实际招录中却很难把握。做家务和去敬老院,公益活动和科学调查哪一个考核分数应该更高?这些都不具有可比性,尤其当学生很多的时候,考核就很可能流于形式甚至造假。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认为,要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靠,一方面教师要负责审核把关,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管理平台,便于公示和监督。

除去制度本身存在的难点,在选择多了、范围大了的情况下,考生自己也会患上“选择困难症”。应试教育之下,追求高分是最终目标,有些学生甚至上了大学仍然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是什么、应该怎样去学。而今后,当高中生面临选课、选考、选专业、选学校时,如何做好这些“选择题”,提前规划生涯教育,我们的学生、家长、学校都要不断适应。

8省份公布年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要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按计划完成,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条件保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大力完善高中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逐项落实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特别是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夯实改革技术支撑。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开展适应性测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开展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高中学校、考生家长线上线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要优化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指导,努力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8省市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4月23日,湖北、湖南、广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重庆8个省份公布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这是目前为止全国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首先、新模式更好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所谓的“3+1+2”,即普通高考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成绩以及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的原始成绩和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的等级赋分成绩共同组成。

区别于传统的文理分科,新的模式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等在12种科目组合中自主选择。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文科固定组合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的理科固定组合。

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相关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其次、撬动高中教学改革探索,呈现教学新常态。

这一轮高考改革之所以叫综合改革,是要通过考试倒逼学生培养方式的变革,既牵动中学教学改革,又对高校招生录取产生影响,这带来的将是学生全面而个性的培养。

从已经试点的省份来看,很多创新的教学方式应运而生,如学生进校选科制、分层教学、分组学习、走班教学等成为一种教学的新常态。而在第三批改革省份之一的湖北,武汉部分高中已经在方案公布之前尝试推出选科“套餐”,供高一学生选择。

为了让学生科学选科,减少功利因素,学校开始关注学生的生涯教育。北京市东城区自启动“生涯教练”种子培训计划,通过加强生涯教育师资来破题;武汉二十中投入400万元,进行软硬件建设,在高一新生中开设了生涯规划课。

再次、评价方式更多元,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高考综合改革过程中,招生录取方式也在趋向多元:在保证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有统招统考录取、有高校自主招生、有面向农村地区考生的专项计划、有高职院校的分类招考等。

8省份公布年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春季高考包括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共5种类型。依学考和3+证书招生考试按本方案执行,另外3种类型的招生考试工作另行通知。

(一)考试安排。

依学考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131号)执行,依据该次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录取;3+证书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3号)执行。

(二)录取工作。

春季高考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除3+证书本科批次、西藏新疆班外,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1)依学考不分批次,分普通类(不分物理、历史)、艺体类(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类,下同,艺体统考类别由招生院校划分不同的专业组进行区分)2个类别。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2)3+证书分本科、专科(高职)两个批次。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科(高职)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退役军人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西藏新疆班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计划编制。

院校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须具体到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包含若干个专业,但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专业组。其中,艺体类要按照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个统考类别进行编组。

3.投档录取。

省招办根据生成的院校专业组数据,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结合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考生总分排位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能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不含3+证书本科批次)。

(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依学考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16省份高考改革方案已公布

近年来,高考改革一直备受关注。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录取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上海市、浙江省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分别出台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从当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6个省份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除上海和浙江外,分别是北京、河北、江苏、江西、山东、广东、海南、甘肃、青海、广西、宁夏、湖南、贵州和西藏。其中,改革招生批次和科目设置为重点,文理不分科成趋势。

记者还了解到,其他省份大多将于近期或今年公布。天津市教委表示今年将出台方案;辽宁省教育厅厅长马辉也表示,方案将于今年适时发布。此外,据媒体报道,安徽省新的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有望4月份正式公布。

根据《意见》要求,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记者梳理发现,各省改革启动时间并不相同,但基本集中在未来三年。

北京、海南、湖南、辽宁、吉林等省份将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江苏、内蒙古、安徽的高考综合改革时间定为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执行。此外,部分省份定于2019年,目前多为西部省份。

今年3月,北京市教委主任线联平介绍了北京高考改革的相关安排。线联平称,北京自2017年秋季起,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8年起,落实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2020年起,调整统一高考科目。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表示,目前上海和浙江正处于试点时期,2017年开始整体实施。因此,虽然现在很多省份已经公布方案,但还要根据上海和浙江最终的试点经验情况,再开始施行。

王烽表示,目前根据教育部的总体要求和各省份方案,基本是2018年左右启动,2020年全面实施。因此虽然方案已经发布,但离全面实施还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是“窗口期”,还有准备和调整的时间,各省的方案可能还会根据实际经验情况、参照学习经验之后再进行微调。

释疑1。

16省份公布新高考改革方案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韩家慧刘雅睿)高考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千万学子的前途命运。我国于2014年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改革考生录取机制,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北京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将取消本科三批。

上海将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合并一本、二本招生批次。

广东:不设文理科一年一科多考。

江苏高考新方案实行“3+3”模式2021年高考开始实施。

江西:三本并入二本淡化公办民办。

浙江:不分文理满分750分。

山东:2020年只统考语数外。

辽宁高考一本不再分ab段。

河北:高考改革2018启动文理不分科英语可考两次。

贵州将取消普通高中文理分科高考外语一年两考。

湖南:将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不分文理科。

海南:2017年启动高考改革将不再分一本二本。

广西:2019年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不分文理外语考两次。

甘肃:高考改革启动2019年开始实施。

宁夏:2019年起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西藏:2021年起将不再分文理科。

3月25日,记者从区教育厅了解到,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根据该《方案》,西藏将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起,西藏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将成为参加“新”高考的第一批考生。

文档为doc格式。

8省市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8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为750分。

什么是“3+1+2”模式?“3+1+2”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3门科目,及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考生首先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据了解,统一高考科目试题由教育部命制,选择性考试科目试题由各省份自主命制。

此外,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6月7日拟开考,高考考试时间为3天。

8省份高考时间拟安排为206月7日至9日,考试为期3天。

其中,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据悉,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拟安排为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15:00—17:00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

同时,各省份提醒考生,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所在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应调整。

考生志愿填报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

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起,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等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将拆分若干院校专业组,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

据了解,“院校专业组”是高校招生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每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

此外,各省、各教育厅提醒广大考生,增加选考科目后,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拟报考学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报。

新高考适应性演练。

为确保2021年新高考平稳落地,部分省市将于2021年1月至4月举行新高考适应性演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2021年1月23日至25日,演练将从考试组织、评卷到招生计划编制、志愿填报等环节进行全流程模拟,帮助考生了解新高考的试题风格,熟悉录取规则。

8省市公布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入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结合湖南省情,在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有关单项改革的基础上,2016年出台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2018年全面推进并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1年基本建成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模式,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提高人才选拔培养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为湖南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机制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中小学招生公平性,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关注的义务教育“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小学、初中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推行学区制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招生制度。二是改进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三是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参加升学考试办法。落实我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升学考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免试就近入学和按照学生居住地、学籍地报名参加高中升学考试的制度,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提供有关服务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权利。四是进一步推进合格学校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按照全省规划推进合格学校建设,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资源更高层次的均衡配置。五是指导各区域完善中小学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六是建立并不断强化中小学招生评估办法。着重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高中招生实施办法、随迁子女入学状况和化解“大班额”、缓解“择校热”实施办法进行评估。

3、实施安排。在2015年指导和督促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6年进行试点,2017年初见成效,2020年基本破解中小学择校或入学难题。

(二)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适合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习程度、保障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有效衔接高校人才培养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办学,促进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学生。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改革考试形式,建立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合理设置和安排两类考试科目。合理确定学生等级性考试科目、自主选课办法和成绩呈现方式,促进高中教学模式改革。二是进一步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价机制。科学利用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改革。

3、实施安排。2015年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试点,2018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2021年有关科目正式纳入高考计分体系。

(三)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个性特长全面发展,扭转“唯分数论”倾向,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规律、学生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客观、真实、全面记录学生高中阶段发展状况,为学生现实和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二是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方便、快捷、准确地记录与保存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表现情况。三是规范评价过程,强化公示审核,确保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材料的.真实可靠。

3、实施安排。2015年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试点,2018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2021年正式纳入高考录取参考范围。

(四)建立并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面向人人、面向社会、选拔培养多样化人才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培养体系。促进高职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学生充分自主选择职业和个性发展,为满足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奠定人才培养基础。

2、主要措施。一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完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制度。逐步扩大单独招生规模,提高单独招生录取比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建立分别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录取模式。三是完善对口升学制度,构建中职与高校有效衔接的升学通道。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和本科学校学习。

3、实施安排。2015年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的人数已达到高职院校录取总人数的一半左右。其中,全省单独招生规模达到高职招生总计划的30%,五年制和对口升学等两类形式招录规模保持基本不变。2016年,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模。2017年,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录学生的主渠道。

(五)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促进试点高校科学选才,规范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行为,确保真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学生进入高校学习。

2、主要措施。指导省属试点高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规范和完善自主招生方案,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自主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现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生的改革初衷。

3、实施安排。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规定加强对省属试点高校指导和监督。2015年起,自主招生面试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高考分数公布之前进行。2016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六)实施高校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

1、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面向我省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学生高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机制。提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比例,促进边远、民族、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2、主要措施。一是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科学合理分配和编制招生计划,足额落实教育部下达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实施区域为全省40个国家级贫困县)。二是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政策,确定我省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区域(51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市区),指导省属实施高校按不低于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2%的比例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三是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省属本科一批高校按不低于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3%的比例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合理安排适合农村考生特点与就业需求的专业(实施区域为全省范围所有农村)。

3、实施安排。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每年4月制定上述3类专项招生计划文件,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确保计划顺利完成。力争到2017年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七)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1、目标任务。构建合理规范的高校招生扶助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平公正,纠正高考加分领域过度功利化倾向,杜绝高考加分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主要措施。按照国家整体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5]9号)文件精神,取消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调整我省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合理设置过渡期。明确过渡期加分政策,保留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得有关奖项、称号、名次考生的加分资格,且加分分值一律调整到国家规定的5分以下。

(八)改进并不断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1、目标任务。建立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学生个性发展和录取公平的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方便学生选择就读高校,降低考生报考难度和风险;方便高校选择合适学生,提高科学选才水平。

2、主要措施。一是不断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投档录取率。二是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取消录取批次后,学生不再分批次填报志愿;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按学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择优录取,克服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三是试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多所学校制度,使学校选拔学生和考生选报学校更加合理有效,逐步实现“双向选择”。

3、实施安排。2015年已合并本科第三批a、b两个批次。此后逐步合并本科第二、第三招生批次,直至取消录取批次。2015年已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试行学生可选报1-2所学校制度,此后逐年完善并扩大。

(九)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1、目标任务。建立并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加强招生自主自律,杜绝高校招生录取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主要措施。一是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和督促省属高校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详细列明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按规定上传到教育部高考招生“阳光平台”,经审核后于高考前向社会公布,学校严格按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二是加强招生委员会建设。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使其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加强高校录取现场监管。指导和督促高校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建立与完善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有关问题。四是继续实行并进一步完善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落实招生问责制。

3、实施安排。每年5月对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6月底前各高校将招生委员会名单、第三方监督机制等报省教育厅备案。2015年已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2016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1、目标任务。改进和完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发挥高考正确导向作用,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探索高考招生与高中学习进一步相关联办法,提高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水平,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高考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时间安排,制定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从省内自主高考命题过渡到使用全国统一高考命题试卷。二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明确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明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计分范畴。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不分文理科。明确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设置、考试时间、成绩呈现办法等。外语科目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建立和完善“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充分发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加强指导。指导高中学校充分认识高考综合改革的意义,按照统一安排积极支持并参与高考综合改革。指导高校根据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五是学习借鉴试点省份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做法。密切关注上海、浙江试点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3、实施安排。2016年高考起,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2016年研究制定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在部分市县和学校进行试点,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2018年秋季从高中一年级学生中开始施行,2021年按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录取。

(十一)拓宽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通道。

1、目标任务。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使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资源。

2、主要措施。一是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职学校继续实行注册入学制,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湖南省成人高考改革方案。二是创造条件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包括为肢体障碍考生提供无障碍考场、为视障考生单独制作大字卷,为盲人考生提供盲文卷或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等。三是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方式。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3、实施安排。2017年根据教育部新出台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成人高考改革方案,2018年启动实施。2016年高考起,逐步为残疾考生提供相关服务。2017年根据教育部新出台的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

(十二)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监督管理机制。促进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提高教育的社会公信力,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制度环境。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规定。督促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530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19号),扩大中小学招生、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强化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省国家考试厅际联席会议等成员单位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对辖区内招生考试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各级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招生承诺制,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强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规章制度,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以县为单位制定中小学考试招生监管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管,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安全规范和评价过程公开透明,提高公信力。加强高考加分资格审核的部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强化资格审核,严厉打击加分造假行为。加强对我省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监管,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加强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过程监管,严审考生资格,落实生源地有关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的审核责任,强化招生学校和省级招办复核机制。督促各高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修订和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章程。四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9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并不断完善和规范实施。严肃查处考试招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触犯法律的,依法送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努力杜绝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3、实施安排。根据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特点和时间安排,督促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制定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安全规范顺利。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湖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和部署我省考试招生制度各项改革。设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推进。建立若干工作小组,分项目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单项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聘请相关领域的若干专家参与各个单项改革方案的制定与论证。

(二)科学谋划,稳妥推进。深入调研湖南实际情况,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和预案,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政策措施。

(三)加强引导,平稳实施。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强化监督,确保公平。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五)强化保障,深化改革。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逐步满足学校选课走班的需要。优化师资配备和设施设备等条件。以多种形式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的改革建设,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满足学生选学需求。加强考试机构建设,努力提升考试机构的专业化和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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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公布时间已出26个省份

批次录取控制线是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省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投档新生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

招生院校只能在本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录取考生,只有高考特征成绩达到或超过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

由于重点高校都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因此本科第一批次的录取控制线又被称为“重点线”和“国本线”。相应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又被称为“省本线”和“本科线”

广西高考改革方案公布:高考英语一年考两次

广西高考改革方案3月23日上午公布。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其中英语一年考两次。那么广西最新的高考改革方案怎么解读呢?跟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悉,广西将从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深化高考改革、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等五方面着手进行招考制度改革。

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答:新一轮考试招生改革是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是国家顶层设计、地方贯彻落实,与以往地方先行先试、国家层面总结推广的方式有所不同。

广西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许多方面进行过大胆的尝试,有些方面甚至走在全国前列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如广西的3 x科目设置改革、本专科分开考试改革和标准分数制度改革,远程录取、网上无纸化阅卷,等等。近年来实行的人机对话模式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改革试点也得到了教育部的肯定。

这次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以前开展的至下而上的高考单项改革不同,按照“遵循国家政策规定、借鉴试点省市经验、结合广西区情和教育实际”的原则,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在突出高考综合改革的同时,还涉及小升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类教育衔接沟通等改革内容,在坚持统一高考制度的前提下,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民众的呼声,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答: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

在广西的改革方案中关于促进公平的举措有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善义务教育升学就学办法,合理编制分配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二是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性专项计划,增加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生和农村学生上全国重点高校和区内第一批招生本科高校的机会;三是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四是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改革方案中体现科学选才的举措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实现从目前的“招分”向“招生”转变。二是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逐步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有利于高职院校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答:广西《实施方案》已明确了高考综合改革的方向,即实行“3 3”考试模式。

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模式,这届学生高中阶段需参加所学的14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设等级性考试,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选择3科参加考试。二是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分专业(类)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确定不超过3个的选考科目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学生只需有1个选考科目与高校设置的选考科目相同,就符合该专业(类)的报考条件。没有明确选考科目范围的,学生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三是从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四是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答:广西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定在2019年,比大部分省市推迟一年。主要考虑:一是贯彻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了“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把“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列为这次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上海、浙江作为新一轮改革的`试点省市,2014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是试点先行。广西《实施方案》严格遵照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原则进行总体设计,充分体现了积极稳妥的要求,得到了教育部的肯定。二是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教育部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对全国各省(区、市)的高考综合改革进程实行统筹,分批安排各省(区、市)不同时间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大部分省市2018年进入,广西与云南等6个中西部省(区)2019年进入。广西推迟一年启动,可以充分借鉴他们的经验,根据需要调整广西政策措施,少走弯路,降低改革成本。三是结合广西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实际。广西实施高中新课程改革比较迟,到2018年刚好完成两个教学周期,同时新的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模式下需要推行分层教学、走班教学等教学及管理形式,推迟一年,可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做好更充分准备。四是不影响广西考生利益。国家的高校招生录取计划下达到各省(区、市),考生升学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竞争,推迟一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不会影响广西考生利益。

总之,广西2019年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既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安排,也符合广西的实际。

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高考选拔是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和亮点之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过程评价、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个科目,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采取随学随考随清的办法,选择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择通过统一高考进入普通高校的考生,其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经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等级性考试安排在高中三年级进行,复习备考的重点时段仍然是高中三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广西研究制定了新的《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对考试的日程安排等作出明确规定,经教育部同意备案后,不久将正式出台。

答:根据广西《实施方案》,从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进入新的高考模式。这届学生高中阶段需参加所学的14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选考3个科目等级性考试。到2022年参加高考时,高考统考只考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因此,从考试的角度来说,高考综合改革对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影响较大。

另一方面,高考改革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广西从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始,就已经陆续启动高考单项改革,比如说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调整录取批次设置、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实施扶持性专项计划等等,从实施情况看,这些单项改革举措,对于增加学生升学选择机会、促进公平的效果是比较显著的。而这些单项改革,对从2015年起参加高考的考生都有积极影响。

答:高考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改革,这项改革将倒逼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深化综合改革。面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和新机遇,高等学校和中学作为改革的主力军、主战场,要做的工作很多。其中的重点是“高校怎么招、中学怎么教”。

首先,高校要解决怎么招。着重抓好三个方面:一要制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根据本校的人才选拔标准和学科专业结构特点,按学科专业大类(或专业群)提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或3个以下)选考科目要求。同时,要依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社会、市场的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研究按专业大类(或专业群),或是按专业(或专业方向)进行招生录取的办法。二要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要求,研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办法,探索有效的综合评价机制。例如,如何对高中学校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高考总成绩相结合,作为高校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等。三要进一步探索考生的多元录取机制。例如,高职院校要研究如何完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考试及评价机制,普通本科院校要研究如何完善专升本、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录取机制等。

其次,中学要解决怎么教。着重抓好三个方面:一要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全面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课程资源开发和建设,提高课程实施水平;二要探索和设计出适应学校自身实际情况、适应学生求知需求的管理制度,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合理编班,逐步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三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的需要,将学校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6省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在考生的志愿填报方式上,2020年将彻底变革,在2017年起取消录取批次(提前批除外)的基础上,采用“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录模式,探索实行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之间的选择机会。

省教育厅巡视员宋承祥表示,高校招生长期以来实行“学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高校按照考生的志愿先选择相应批次投档,再依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调剂录取。这使得一些名牌高校的弱势专业也能招到好生源,学生的专业选择权很难保证。从2020年改为“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后,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报考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的不同专业(类),增加了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性。

据介绍,这种志愿填报模式的本意是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先选定自己喜欢的专业,再选择高校。这样既贴合考生的人生规划,尊重本人的专业取向,又能促使高校更加注重学科和专业建设,多办特色专业、优势专业。

“不过,按专业招生也不能一概而论,在拓宽学生选择权的同时,有可能出现低分漏洞。”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取消批次、按专业录取,部分优质高校的专业录取到低分考生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因此改革还需要在细节上进行补漏。

贵州高考改革方案已公布

特点一:改革后,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特点二: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个学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学科由省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合格标准。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学科由省统一要求,各市(州)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合格比例。

特点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设等级性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分等级。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院校及专业要求,从以上6个学科中自主选择3个学科参加等级性考试。

特点四: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成绩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使用。等级性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的“两个依据”之一。

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

贵州省从今年开始实施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其中,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成绩测试,以及由高职(专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成绩方面,2016年至2020年使用现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21年起使用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此外,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专科)院校。按照国务院要求,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应达到高职(专科)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

教育部“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宜尽快公布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教育部6日召开座谈会,邀请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山东、湖北、黑龙江、安徽、云南等9个省”政策。

这是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有关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后,教育部为推进相关工作开展的紧密部署。

会议指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问题要把握三大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抓。二要统筹考虑,多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三要以地方为主实施,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解决。

会议强调,要尽快明确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好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为方案制订提供可靠依据。二要按“三个根据”要求,即: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根据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准入条件,确定操作办法。三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确保各地实施方案底前出台。

会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制订方案,明确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根据摸底情况,做好招生计划编制、报名组织、考试实施及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流入地和流出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回流出地顺利参加升学考试。

座谈会上,福建、山东、湖北等已公布初步方案的省市代表,交流了他们的思路和做法;北京、上海、广东等人口流入集中的省市代表,重点介绍了初步考虑和工作打算;黑龙江、安徽、云南等省市代表,重点汇报了做好政策衔接的思路和举措。

据悉,近期教育部还将组织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河南高考改革方案公布时间

昨天的全省教育工作会,安排部署了河南教育2014年的重点工作。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3个百分点。

“入园难”、“大班额”一直是困扰家长们的一道难题。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从源头解决问题。

201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52.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我省启动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去年,河南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473所,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4%。

今年,我省将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2014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以上。

“支持各地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提供更多的入园机会,让适龄儿童都能够‘有园上’。”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重庆新高考改革方案公布2

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类别,分本科、专科2个层次编制在渝招生计划。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物理、历史编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高水平艺术团等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类别分别设置批次,各批次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以下简称专业平行志愿)或院校顺序志愿。

专业平行志愿以“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院校顺序志愿以“1个学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和b段。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的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其他按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2)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及有关特殊类型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含地方专项、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等),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提前批。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及其他按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4)高职专科批。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2.艺术类。设置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专科批3个批次。

(1)艺术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1个院校志愿。

(2)艺术本科批,分为a段和b段。艺术本科批a段包括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艺术本科批b段包括除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由招生高校单独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3)艺术专科批。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3.体育类。设置体育本科批、体育专科批2个批次。

(1)体育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2)体育专科批。体育类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4.强基计划、香港高校自主招生、民族传统体育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等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a段前进行。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安排在招生高校普通计划所在批次前投档录取。

保送生、残疾单招、消防单招等按照相关招生规定投档录取。

5.凡兼报普通类志愿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时先按照艺术类、体育类志愿投档,在其所填报的艺术类、体育类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艺术类、体育类录取的,转入普通类并按照普通类录取进程参与相应批次投档。

6.各批次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三)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1.普通类。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含统一高考总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按照选考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选考物理、历史分别划定特殊类型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

2.艺术类、体育类。根据艺术类各类别、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专科和体育类本科、专科录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数线及专业分数线。根据艺术类各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划定相应类别校考资格线。

(四)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填报志愿时间集中安排在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及相关要求,根据录取进程提前公布。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填报系统完成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应由考生本人自主完成,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3.相关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和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物理”编制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编制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应专业考试合格;填报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经过相应测试选拔程序和资格公示;填报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高中贫困毕业生专项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专项资格;填报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定向招生等的考生须满足民族、户籍等条件。

报考军队、公安、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等的考生,填报志愿后需参加相应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核(考察)等,合格后方具备投档资格。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所填报高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以及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备注信息等,因填报志愿不符合要求未被投档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