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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笔试通知(精选13篇)

时间:2023-12-05 06:28:53 作者:字海

作为沟通的一种方式,通知能够及时传达重要信息,提醒人们关注特定的事项。不同的通知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需求,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通知的写作要求和技巧。

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时间调整通知

面试科目设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式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共11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共18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共17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中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年上半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时间

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本次考试,广西共有177356人报名,报考科次达321437科次,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6.97%、37.65%,报考规模再创同期历史新高。其中,报名人数最多的前三个考区为南宁市50037人,桂林考区26095人,百色16779人。

考生可于3月4日至9日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的方式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考生须认真核对姓名、考场等信息。如考生发现本人姓名、照片两项信息有误的,可在3月5日17时之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提出修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信息更正申请。除本人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予修改。

4月1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过期的证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件参加考试。考生应在考前检查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过期或遗失应及时补办。

(二)根据规定,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

(三)根据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参加考试;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在本次考试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安排好赴考路线,以免耽误考试。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表。

广西桂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通知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可以成立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广西桂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通知

第八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三条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年度招聘计划须报人事部备案;国务院各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省(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地(市)、县(市)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年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公开招聘笔试考试时间通知

1.参加笔试人员在考试当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未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的禁止入场。

2.考试当日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3.考试开始后迟到超过20分钟(含20分钟)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4.考试须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答题一律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书写,卷面字迹要工整、清楚。

5.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试卷发放后,考生须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生如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和卷面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8.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谈,严禁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考生如出现作弊或违反笔试规则情况,取消笔试成绩。

9.监考人员下达考试结束指令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草稿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广西桂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通知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责,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六)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进行的。

(七)违返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入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四条对违返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返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六条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及市(州)批准聘用的人员,可以办理户籍迁转等有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广西桂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通知

第十六条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八条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九条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条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广西桂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通知

第一条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工勤技能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招聘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或批准聘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为依据。在编制及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出现岗位空缺时,才能招聘人员。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实行考试、考核的方法。

第六条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是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招聘计划的审定备案,按照权限分别负责省直党群系统和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市(州)主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部门负责审定本辖区招聘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辖区的招聘工作;县(市、区)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核、制定本辖区招聘计划,配合市(州)做好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

省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指导管理,招聘计划审核及组织实施工作。市(州)以下事业单位管部门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职责由市(州)确定。

事业单位提出本单位的招聘计划,按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及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成立由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与资格审查。

第七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方可报名。

广西桂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通知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第三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公开招聘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1月1日起执行。

广西桂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通知

2、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桂林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208月12日中午12:00前,出具书面意见函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缴费成功的人员,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年8月13日15时前发布)后,于2014年8月14日8:00―8月15日14:00期间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其他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8月15日18:00以前完成。如不选择或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报考者,于8月18日办理网上退费手续。

四、笔试科目及时间。

(一)笔试科目。

2014年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置笔试环节,应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报考者,均要参加公共科目的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单科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范围包括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

本次考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教材,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社会上的各种考前培训活动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14年9月21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综合能力测试》。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

五、加分。

少数民族加3分,加分记入考生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报考同一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报考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9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报考工勤岗位的,笔试成绩两科合计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特殊岗位需要调整入围分数线的,需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16:00时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17日―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考县区职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审查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详见公告。

广西桂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通知

第二十二条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二十三条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广西崇左市事业单位年招聘人员笔试考试公告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限定学位层次的职位,学位要与该职位所限定的专业相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8年4月7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4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4月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七)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报考定向招聘崇左驻军随军配偶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广西桂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通知

(一)事业单位提出招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按照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岗位的数量、名称等;。

2.招聘人员的数量、资格、条件、招聘方式等;。

4.本单位关于落实招聘工作的准备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主管部门审核招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核查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岗位情况;。

2.审核招聘岗位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招聘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4.需要审核的其他情况。

(三)审定、备案招聘计划。省直事业单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报省编办审核编制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定;市(州)的年度招聘计划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查备案,并填写《甘肃省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备案表》;县(市、区)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报市(州)审定。

(四)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六)考试、考核。

(七)公布成绩。

(八)考察。

(九)体检(体检标准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十)根据考试、考核结查,提出拟招聘人员。

(十二)上报批拟招聘人员。

(十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省直事业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发布。市(州)、县(市、区)由市(州)主管部门发布。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时间及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五条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来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原则上不将职业能力作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笔试内容。管理岗位应进行职业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必须量化。

第十六条考试科目与方式应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第十七条考试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际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个别紧缺专业的岗位,省直事业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批准可单独招考。市(州)、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市(州)批准。

对于应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第十八条招聘岗位至少有3人以上(含3人)报考方可开考。报考人员省于3人时,按紧缺专业的岗位招聘。

第十九条考核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第二十条考试的组织实施。省直事业单位的职业能力考试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专业能力考试考核和实际操作测试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组织。市(州)、县(市、区)的考试工作由市(州)统一组织。

第二十一条各市(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制定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规范考试命题、笔试阅卷、面试组织等环节。要完善保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考务安全。要加强公开招聘考官培训工作,提高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水平,增强考试公正度。有条件的市(州)和单位要加强题库建设。

第二十二条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中,是否面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决定面试的,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总成绩的百分之三十。面试必须规范。

第二十三条纳入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原则上都要进行考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省直事业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批同意,市(州)及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市(州)审批同意,按照公开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

(二)紧缺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四)符合省上有关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

(五)其他需要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

第五章岗位聘用。

第二十四条对通过考试、考核的`应聘人员,由事业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经事业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贡由事业单位或组织招聘的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省直事业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批;市(州)、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报市(州)审批。

第二十七条对经批准的招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