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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专业14篇)

时间:2023-11-04 14:03:51 作者:温柔雨 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专业14篇)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山西物流有限公司(原劳动仲裁被申请人),住址:xx区xx村。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刘(原劳动仲裁申请人),男,汉族,身份证号,住址:x省xx市xx镇xx村x街号。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山西物流有限公司将其物流线路车辆的货物装卸任务承包给王x并由其自雇人员装卸,原告支付承揽费,两者之间成立承揽关系。被告刘受王x雇佣并由其支付劳动报酬,两者之间成立雇佣关系。被告在从事劳务过程中,未接受原告的管理、约束和支配,也没有在原告处领取劳务报酬,与原告之间没有身份隶属关系,因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xx区劳动仲裁委以劳社部发[x5]12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认定原被告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法律错误,该条款是规范作为承揽建筑、矿山等具有专业资质主体的行为,而本案中从事物流货物装卸业务并不需要经过审批许可,也不需要经过考核取得相应专业资质,所以不应当适用该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山西物流有限公司。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地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_。

(一)诉讼请求。

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仲裁费用。

(二)事实与理由。

被告是原告单位的员工,于1998年11月与原告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20__年2月22日,被告因家中有事提出停薪留职6个月的请假申请,同年2月26日,原告公司总裁在被告提出的希望批准停薪留职的签呈上批示:“特殊个案依情况以请假方式处理”(见证据一)。此后,被告休年休假至20__年3月14日。20__年3月15日至3月27日,被告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不到公司上班(见证据二),在此期间,被告的部门主管多次与被告联系未果。20__年3月24日,被告突然电话告知,说准备向公司提出辞职(见证据三)。20__年3月28,被告来到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在被告办理领用设备交接过程中,被告拒不归还公司的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其交接报告未能得到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的核准(见证据四)。20__年4月1日,针对被告连续矿工等事实,公司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开除决定。因工资等问题,被告于20__年5月31日向上海市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__年7月20日,上海市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_____劳仲(20__)办字第__________号裁决书。

一、原告并未同意批准被告事假,被告亦未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申请事假。

根据原告《公司员工手册》(见证据五)第三章第六条第(四)至(六)项规定“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并填写《休假申请单》,按照假单上的要求逐项填写、签名……如果每月事假超过56小时(7天),必须到地区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作矿工处理。员工请病假必须在病假结束后的一周内……”,公司员工请假的事由有请事假、请病假等,具体方式、要求不一。20__年2月26日,公司总裁在被告起草的一份家中有事希望批准停薪留职的签呈上,批示为“特殊个案依情况以请假方式处理”。原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仅仅因为原告在被告希望批准停薪留职的签呈上批示“以请假方式处理”就认定原告已批准被告20__年3月15日至3月27日的事假是错误的。事实上,被告亦未按照公司请假要求履行任何请假手续。

二、原告对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正确的,被告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告20__年3月15日至3月27日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来公司上班,连续矿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另外,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被告_应在书面通知公司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但被告于3月28日向原告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后,继续矿工。加之,在其辞职办理领用设备交接过程中不按公司离职流程办理,拒不归还公司的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其交接报告未能得到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的核准。因此,20__年4月1日,公司对被告__________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开除决定并无不妥。被告无权要求原告支付其因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原仲裁裁决认定原告对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缺乏事实依据以及要求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裁决是错误的。

三、被告至今还非法占有原告笔记本电脑【型号:dell(inspiron1640m服务编号:bh7vz1】及测温仪mt4、风速仪ms6250、温度计tes-1332a各一台。

20__年7月25日,由于工作需要,原告公司营建部向公司提出“t类签呈”(见证据六),为被告申请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型号:dell(inspiron1640m服务编号:bh7vz1】。同年8月25日,原告公司营建部主管将该台笔记本电脑领用后即交付被告使用(见证据七)。被告在原告多次催促其归还上述所借公司财物情况下拒不归还,其行为已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劳动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其它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作出裁决。

此致

上海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_______________公司。

20__年9月18日。

附:

1、本诉状副本1份。

2、《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1份。

3、证据清单一份。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法定代表人:张。

被告:,女,汉族,x年**月**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宝安区**街道路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年*月**日所作的深劳仲案[]2号裁决,现提出起诉。

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年度年终奖人民币60**元;。

事实与理由: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2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x年8月*日,和xx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市服装有限公司。

(盖章)。

x年*月*日。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_____劳仲字(20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号仲裁裁决书(以下简称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予承担被告加班工资。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裁决书认定的事实前后矛盾。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住所:

被告:

住所:

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______年度年终奖人民币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______)______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_____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______%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_____的规定,而_____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上诉人xxx按摩中心因不服xxx第二人民法院作出的xxx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xxx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

2、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上诉人属于自行离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不应该支付被上诉人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被上诉人的离职属于自行离职。

被诉人于1月30日向上诉人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于次日就不再上班,并声称于201月31日与上诉人解除劳动关系。上诉人收到被上诉人的通知书后作出了相应的批示,允许被上诉人于年2月28日办理辞职手续。上诉人于被上诉人2015年2月1日没有上班的情况下贴出公告,通知被上诉人若三日内不上班即视为自离,但被上诉人一直没有上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

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上诉人并不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被上诉人的离职属于自行离职。

二、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的月平均工资金额为5943.98元属于认定错误,且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第三款: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案中,被上诉人主张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的平均工资为其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即5723元。上诉人并提供了被上诉人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每月应发的工资为3371元、7834元、3411元、5137元、4967元、5970元、4604元、6395元、6856元、6635元、5665元、6144元、5820元、4696元。故被上诉人的平均工资英认定为5723元。

而法院却根据上诉人提交的1月至月工资表记载程佳音该期间应发工资数额,提除了未满勤的月份(即年2月、2014年6月、2014年11月)的工资数额,计算出被上诉人的月平均工资为6142.11元,进而酌定被上诉人的.工资为5943.98元(6142.11÷31天×30天)。故法院的认定错误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一审判决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运用法律错误,上诉人无须向被上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本案中,被上诉人以上诉人未依法为其参保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迫使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但上诉人未按上述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向上诉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被上诉人的上述行为明显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行为,乃属于主动解除与上诉人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354号)第二十点规定,对于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原审判决是仅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而认定被上诉人因上诉人没给其买社保而被迫与上诉人解除合同,判令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一审判决忽略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一审判决忽略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请求二审法院在充分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纠正一审中的错误判决,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1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安徽省xx市xx县xx镇组x6号,身份证号,电话1x0。

被告:苏州x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天隆x室,送达地址为::苏州x室;。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因不服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x3)第xx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中一倍即人民币5017x.41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x307.42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x2年4月至x3年7月的扣发工资x47x.x4元;。

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班工资17645.77元;。

五、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未办理社保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7x56元;。

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失业金损失45x0元。

七、判令被告承担证人出庭作证的交通费、误工费300元;。

八、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x2年3月份,原告到被告处上班,工作岗位为文员兼销售,休息时间为每周一,双休日照常上班。双方约定劳动报酬为1x00元/月,销售佣金支付比例为0.x%;只要有一套商铺成交,此后工资每月就可增加x元,佣金比例也增长为0.x%。x2年4月份,原告成交商铺后,除佣金外的基本工资为x0元/月。x2年12月底,原告因母亲住院向被告提出请假,因情况紧急,被告口头予以批准,并称x2年12月份工资届时通过农业银行转给原告。x3年4月份,原告母亲情况稳定后继续回到公司上班,双方约定工资涨至2300元/月,佣金比例调整为0.5%。

x2年3月至今,原告工作认真负责、尽忠职守;然,被告却一直不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保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无故扣发原告的工资,导致原告生活困难以及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等相关社保待遇。

x3年6月份,被告另行招聘了人员取代了原告的工作,为了规避原告即将怀孕所需支付的津贴、补贴及给工作带来的不便,被告于x3年7月10日违法辞退了原告,导致原告失业在家。

被告的上述种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相关权利。据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无奈向苏州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苏州吴中区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对本案证据认定存在随意性、片面性导致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1、关于双倍工资差额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再根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二条规定,时效从工作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一年。计算基数为本人工资,而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本人工资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即为本人所有劳动所得。

在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中,仲裁委只支持x个月双倍工资差额,于法无据。虽然,原告第10、11个月为请假,但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请假月份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从法理及立法精神上讲,“支付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质;也就是说只要在一年期限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尚存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是否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均应按每月平均工资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关于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依法应按原告应发工资进行计算,即基本工资+佣金额+加班工资为基数;仲裁委对于原告的佣金额不予采信,理由不足。

2、关于加班工资问题:第一,仲裁委颠倒了举证责任的承担,加班的工资的计算基数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依法应为申请人的应发工资,而申请人计算加班工资的应发工资为基本工资+销售佣金,对于这两点,申请人提供了工资表、证人证言、录音予以证实,此足以形成初步证据,证实被申请人存在考勤卡、工资表;被申请人不提供的,依法应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在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的加班工资计算明细中,申请人对加班工资区分了为双休日加班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仲裁庭审中,原告特别授权代理人也明确说明了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仲裁委根据苏州市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于法无据。

3、关于经济补偿金问题:仲裁委应当适用而未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且对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录音,只字不提,存在有意偏袒行为,显失公正。根据《证据规则》及《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解释一》十三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又根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4、关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经济损失问题:此部分损失不仅包括因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不能正常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待遇而自己确有因此实际支出的损失;还包括社会保险费的损失。虽然,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是直接缴纳给社会保险机构,但是此直接受益人为劳动者,本质上劳动者也是此社保费用的所有者,也在间接控制着这部分费用,只是存放在社保机构的账户而已。仲裁委对此不予支持或不予处理,于法无据。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及其立法精神看,只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与行政机关发生的社会保险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委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法第2条第4项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这里的社会保险争议主体,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不是劳动者与行政机关。《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原告的上述诉请。

此致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原告: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女、x年x月x日生、汉族、x省x县人、住x县x镇x路x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x县x广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艾x、总经理。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不服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裁字第027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求事项: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原告依法申请仲裁后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劳裁字第027号裁决书,原告认为该裁决书违背查明的事实,适用依据及法律错误,有失公平、公正,理由如下:

四、原告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原告依法应在社保经办机构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被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转而应由被告承担,裁决书驳回原告此项请求不仅没有对未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定义务的被告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反的是对被告违法行为的无视和放纵,同时也是对工伤致残的原告合法权益的漠视和践踏。

综上,原告工伤致残的事实清楚,依法应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和退休的养老待遇,x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违背查明事实,适用依据及法律错误,作出错误的裁决。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诉至贵院,请求贵院判如诉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五月二日。

劳动仲裁起诉状

住址:______

被告:______

住址:__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资_____元、加班费_____元、汽车保养费_____元。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双倍工资款差额______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为原告补交______个月的`社会_____费。

4、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与被告达成口头协议,主要内容有:

1、原告为被告提供驾车劳务,每日工作_____小时,每周休息____日;

2、原告支付被告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押金;

3、被告支付原告基本报酬___________元/月,超时加班费______元/时。

____月____日,被告安排原告前往园区_____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驾车劳务,工作时间每日______小时。____月___日,被告要求原告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原告因对合同内容有异议而拒绝补签。被告要求原告离职,双方当日办理交接手续。

后原告因讨还押金及工资不成,提起劳动_____。_____庭以原告所驾_____无道路运输证为由裁定原被告间为非法用工关系,对原告提起的双倍工资要求不予支持。但原告前往运管部门了解原告所驾_____有道路运输证,_____庭认定事实错误。在_____期间被告自愿返还原告押金_______元_____。

根据《劳动法》第50条和第36条规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资______元、加班费_____元及原告所垫付的汽车保养费______元。根据《_____》第10条和第82条规定,原告要求被告再行支付一倍工资合计______元整。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原告要求被告为其补交______个月的社会_____费用。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起诉状

住所: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

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

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______年度年终奖人民币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

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

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

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

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_________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

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市未相关规定出台。

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

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而民法典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

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年终奖是由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工作表现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

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原告完全有权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方式,原告不给已离职的被告发放年终奖并无不当。

况且,被告_____年____月离职,原告的年度经营业绩如何还未核算,也不可能核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的数额,从而也不可能发放年终奖。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法定代表人:王某。

被告:段某,女,汉族,1xx1年**月**日出生,住址:*街道路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原告因工资等争议一案,不服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年*月**日所作的深劳仲案[]2号裁决,现提出起诉。

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原告无须支付被告x年度年终奖人民币60**元;。

事实与理由: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深劳仲案[]2号裁决书的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裁决要求原告支付被告加班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被告本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自由灵活,由被告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且原告也与被告签定了不定时工作协议。同时,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而且截止被告辞职的x年x月*日,广东和深圳市均未相关规定出台。因此,该不定时工作协议应为有效,原告不应支付被告任何加班工资。

二、裁决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按照上面所述,根本不存在原告拖欠被告加班费的问题。而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理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此均未予以规定。因此,即使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形,要求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加班费的经济补偿金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此,我国法院已有相应判决。

综上所述,原仲裁裁决是错误的,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有限公司。

(盖章)。

x0年*月*日。

劳动仲裁起诉状

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

原告不服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字〔〕第__________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诉讼理由及事实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

原告:河北x有限公司(仲裁被申请人),住所:x区和平西路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仲裁申请人),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庞各庄镇早花西巷x号。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x劳仲字(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以下简称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予承担被告加班工资。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裁决书认定的事实前后矛盾。

引裁决书第四页:“本委认为:虽然(仲裁申请人)自x年6月11日起即在xx区庞各庄镇农业基地工作,但其主张与xx公司(仲裁被申请人)一直存续劳动关系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委不予采信......”这说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在经营农业基地的时候被告与其就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原告与xx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接手该农业基地后,在没有其他任何补充证据的情况下裁决书认定被告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同事实,同证据,裁决书却做出截然相反的事实认定,这显然存在事实和逻辑上的矛盾。

二、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应承担被告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1、被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与原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没有提供任何能证明其休息日加班的证据,裁决书仅仅依据原告没有提供工资与考勤记录,就裁决原告承担责任,这显然是对原告的极大不公平。

2、原告与xx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第四条明确规定原告是为xx公司的员工提供工资和福利支持。但裁决书已经认定被告与宝能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不是xx公司的员工。原告接手农业基地后,被告与原告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原告不应该承担被告加班工资的责任。

3、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裁决书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因此裁决书不应该裁决原告承担被告加班工资。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河北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起诉状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诉讼请求:

1、撤销________劳人仲字[20___]第______号劳动争议_____决定书。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经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受理、审查,做出了_______劳人仲字[20___]第______号劳动争议_____决定书。原告认为,_____裁决关于_________________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撤销。

理由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