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司法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专业20篇)

时间:2023-11-25 08:41:27 作者:温柔雨 司法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专业20篇)

安全工作总结有助于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身心健康。阅读这些安全工作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司法局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台帐。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基础台帐,积极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

(二)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针对我局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报告制度、紧急处理预案等,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与“职工学习日”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安全业务知识、讨论会、专题会议和培训会等。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中的重中之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做好了上海世博会期间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全工作。同时,针对交通工具,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等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设施和部位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实施现时整改,做到离开办公室能关门、关电、关窗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安委会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整治行动。20xx年我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末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现将20xx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由主要领导亲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协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落实了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同时,局党组还经常在党组会、机关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工作做到“有会必讲”,及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任务,并针对本局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安排人员及时排查、处理,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我局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局年初所制定的《**州司法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每半年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增强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调动他们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我局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创立了岗位业务职责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科学制定了司法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各科室、所负责人明确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奖惩制度,增强了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局安全生产机构分别与班子成员及下设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纳入我局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及个人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使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自觉抓,抓领导,领导抓,层层抓落实,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我局还完善了《警车使用管理办法》《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生产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尽可能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局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惠民的组织协调职能,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知识。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州安全生产的法治氛围。6月16日上午,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20xx年**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兴义市街心花园启动,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现场解答涉及安全生产法律咨询26人次,向广大市民宣传推广了“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二是局机关结合开展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按“三包”工作责任制,要求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及政策,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狠抓司法行政系统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利用每月业务例会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节假日前,还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有关安全工作任务,并针对本局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安排人员及时排查、处理,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三是扎实开展对册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查工作,根据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办《关于印发的通知》(〔20xx〕29号)及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州司法局组建督导组于重大节假日活动期间对册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按照要求上报督查情况报告、督查统计表等相关资料。今年1-12月,共深入册亨县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开展督导工作8次,督查组每次均听取当地分管领导汇报后,结合暗访情况对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该县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加强巡查,控制隐患,加强管控,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采取上法治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送进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和家庭,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达到不断提高我州干部群众安全法治意识的目的。四是切实做好安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办理涉及安全法律事务和调解安全矛盾纠纷时,全局干部职工和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州没有因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纪律或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处理不当的事件发生。

在开展今年安全工作中,我局重点在车辆、防火、防盗、人身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防控,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主要重点抓了两项工作:一是加强用车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了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了车辆日常维护,坚持每天检查车况,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杜绝“带病”出车,确保了车辆安全行驶。二是加强防火、防盗管理,确保内部财产安全。我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的原则,贯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强化重点部位的管理,以防盗、防火、防抢、防事故为重点,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办法,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干部职工的消防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干部、职工防灾能力。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进行了排查。推行机关安全值班制度,做到离开办公室时关门闭窗,定期进行易发场所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办公环境、生活环境安全无虑。

总之,**州司法局今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使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总之,我局在抓安全生产工作方面领导重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了重点目标明确,防范工作到位,消除隐患及时,加强督促有力,收到了积极的效果,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以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目标责任明确、措施扎实到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

1-12月份,我县工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三个重要领域共发生事故127起、死亡60人、直接经济损失165.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3.5%、4.76%和17.8%。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4起,造成4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数同比均下降20%,未发生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123起,死亡56人,受伤97人,直接经济损失5.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4%、5.1%、17.8%、54.4%;无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消防领域截止到11月份发生事故60起、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242.7万元(因统计口径变化,不与去年同期做比较),各类事故指标继续保持“负增长”。

(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强化领导督查。进一步强化干部“一岗双责”制,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逢会必讲、逢节必查、逢难必督”,县政府定期召开例会部署工作,召开专题会议6次抓专项整治,县领导全年率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30次,督促查改各类事故隐患132处。二是重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三色预警》制度,以高压的态势督促责任落实,今年来共累计受理并审核“一票否决”事项6424项,其中对单位3015家次、个人3409人次,共否决9 项;对因事故控制超指标的原县质监局给予橙色预警。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不断完善目标考核工作,建立覆盖66家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县累计签订9千多份),积极优化镇(街)、部门、村居、企业四级目标管理体系,认真细化和完善考核办法、量化评分标准,定期开展工作督查,把目标管理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末,通过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是十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县继续大力推进十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今年已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27万家次,完成隐患整改7565处,立案处罚1082起,处罚金额380.53万元,依法取缔关闭90家单位;城中村综合整治方面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再进行了再部署,结合今年的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工作,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打击,达到预定工作成效。在认真总结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的做法和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了《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大排查活动。在xx市“2·19”烟花爆竹较大事故和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排查整治,对全县69个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和1家批发单位进行多轮次的排查整治;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135家次,检查油气输送管道860米,组织专家现场查看20人次,发现隐患93条,责令停产整顿48起。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危化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继续推进“三场所二企业一行业”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分析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薄弱环节,以“三场所两企业一行业”为重点,深入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狠抓责任落实,今年来共检查相关企业462家次,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62份,责令企业整改隐患368条,关闭企业31家,停产整顿的29家,立案查处5家,处罚金15万元。四是大力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截止到11月,全县共排查出租房28536家,整治25543家,排查合用场所3152 处整治 3126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且无法整治的违章简易出租房一律予以拆除。全县累计已拆除96998平方米。五是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治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六个一”和领导跟踪督办制度,对64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单位(点)(其中工矿商贸市级挂牌3家,县级挂牌20家;道路交通省级挂牌1处,市级挂牌1处;重大火灾隐患市级挂牌2家,县挂牌3家)进行挂牌整治,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及时做好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现已完成验收摘牌63家,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24家企业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六是积极开展漏电保护器推广运用、村集体留用地安全整治和瓶装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全县排查电力用户18073户,安装漏电保护器17645处,安装率97.6%;排查村集体留用地132宗,占地面积297386.1平方,拆除11650平方,整改6200平方。取缔非法存放燃气窝点28处,行政拘留5起,查获非法钢瓶1309只。

(二)行政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不断加大。坚持“日常执法”和“重点监管”双管齐下,形成严密监管网络。根据执法的季节性特点,实行“一季一主题”监察执法活动,今年先后开展了烟花爆竹、教育培训、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的等专项执法行动。特别是在天津“8.12”事故发生后,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出台了《危险化学品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经查实的给予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和微信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发挥全民监管作用。今年县安监系统累计查获扣押各类危险化学品40余吨;查获各类非法烟花爆竹13398件;行政处罚立案109起,处罚金额达204.85万元,在全市安监系统排名第二位,移送行政拘留6人,及时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一是“三项创建”工作逐步拓展。自20xx年县被确定为全市标准化创建试点县以来,我们通过以政策激励、经济支持、上门服务、跟踪督办为抓手,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了各行业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工作氛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标准化创建先进县。现全县已累计通过一级标准化创建达标1家,二级、三级创建达标365家,设立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3家,实现了规上企业标准化创建100%。同时,全力推进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共有223家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验收达标,已完成三年总任务的74.3%,今年被市安监局授予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先进单位。诚信机制方面,通过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的531家,公布诚信管理黑名单企业3家。二是“两化一网”建设加快推进。全面实施“两化一网”体系建设,以安全监管实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目标,对照“网格定级、责任定人、工作定量、配备定格、考核定奖”的要求,通过不断努力完善,现全县已建立大网格18个、中网格112个、小网格1037个,配齐了网格执法终端,对5329家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动态管理,企业自报率达到91.81%,隐患整改率为97.98%,在全市排名第四。三是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把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作为完善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积极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技术、救援队伍建设,成立了1支综合救援队伍和5支专业救援队伍,配齐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聘请了15名行业专家成立专家库,指导企业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今年共开展社会联动应急处置15次。定期组织开展县级安全生产综合演练活动,6月下旬,在沙头镇温州国仕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举行20xx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20余家单位参加,参加人员达200余人。此外,指导协助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举行应急演练10余次,社会反响良好。四是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出台《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前期排摸、宣传动员、实施推进“三步走”,目前,目前,已将38处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和538家一般性生产企业纳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项目,有效弥补政府监管不足的现实。

(四)“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日渐形成。以安全生产“五进”活动为抓手,依托“安全生产月”等载体,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和引导,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系列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礼品、公益广告单共计97498份,张贴安全宣传画3487张,编印《安全生产》报刊3万份。积极创新宣教方式,在“自选动作”上出新意、求效果,举办主题书画赛、知识竞赛等专题活动26场,发送安全知识短信3万余条,并拍摄了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在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放,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反响良好,荣获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省级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机考”机制,今年来共培训企业负责人1720人、安全管理人员1790人、特种作业人员355人、企业员工93112人、网格化管理员1365人,连续8年定期对全县基层安监人员集中开展知识更新培训。

(五)日常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优化审批服务。率先在全市实行了市县同权扁平化管理改革试点(把原有市级审批的危化品经营企业除剧毒品与仓储企业,包括所有加油站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放权给我们审批),为此,我们提出打造“阳光审批提速提效”工程,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服务,注重对企业的服务指导,对重点审批项目实行局领导带班、专家问诊、现场答疑,采取简化流程、缩减时间和倒排时间限时办等系列便民举措,全面实现审批事项的优化服务和提效提速。今年来,受理完成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211项,参与建设项目联合审查40多次。实现审批上报事项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审批事项差错率为零、投诉率为零、审批提速35%以上。二是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划转,迅速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实现无缝对接,县安监部门接手监管后,第一时间向各用人单位发放《县工作场所职业卫生主要工作告知书》3000余份,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截止目前,已检查有关企业118家次,发整改指令书54份,对3家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处罚金额20.5万元,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已有11家用人单位通过创建达标,超额全年目标任务。三是严肃事故调查。县政府委托安监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今年发生的3起工矿商贸类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委托质监部门调查特种设备事故1起,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了事故原因,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积极督促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

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

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

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

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

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

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

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

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

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

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

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

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

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

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

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观念。

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

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

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是坚持创新原则。

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

一是培育环节。

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

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

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

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

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

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

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

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

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

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

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

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

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

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

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

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

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

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

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

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

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

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

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

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

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

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

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

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

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

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

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

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

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

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

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

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

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结合“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纳入全县法制宣传整体规划。一是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开展“送法下乡、普法赶场”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县安全生产的法制氛围。二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咨询。各乡镇司法所积极采取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公民的安全法制意识。

(二)继续当好政府、企业及个人的安全法律顾问,切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为基层政府、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业主)316家(名)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在法律顾问工作中,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认真贯彻县局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列入顾问工作的重要内容,对预防事故的发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在办理涉及安全的法律事务和调解纠纷矛盾中,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县没有因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纪律或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处理不当的事件发生。

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是人居和谐的体现,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严格按照县安办、县安监局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宣传。

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同时,局党组还经常在党组会、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干警的安全意识。在必要时,尤其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期间,还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有关安全工作任务,并针对本局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安排人员及时排查、处理,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对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我局都按时参加,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执行。

年初,我局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单位目标考核工作之一,局安全生产机构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司法所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各科、室、处、所负责人明确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他们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同时,我局还完善了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如:《警车管理暂行办法》、《司法专用摩托车使用管理办法》、《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协议书》等,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想尽办法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结合“五五”普法,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纳入全县法制宣传整体规划。一是利用元旦、春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县安全生产的法治氛围。二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及政策,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三是各乡镇司法所采取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送进机关、企业、学校、乡村和家庭,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达到不断提高我县干部群众安全法制意识的目的。

在办理涉及安全法律事务和调解安全矛盾纠纷时,全局干警和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县没有因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纪律或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处理不当的事件发生。

我局重点在车辆、防火、防盗、人身安全方面加强了安全防控,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加强用车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了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今年5月,组织本单位有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集中进行了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了车辆日常维护,坚持每天检查车况,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杜绝“带病”出车,确保了车辆安全行驶。

司法局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针对我局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报告制度、紧急处理预案等,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严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要求各股、室、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积极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

(二)加强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采取专门培训与“职工学习日”相结合的形式,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安全业务知识、讨论会、专题会议和培训会等。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提高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驾乘人员安全。截至目前,共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会3次,专题会4次,驾驶人员专题培训会2次。

(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定期对办公用房、办公设施等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设施和部位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实施限时整改,做到离开办公室就关门、关电、关窗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定期对电路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和维护,并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安全。三是定期对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特别是汛期来临后,加大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四)加强安全生产氛围营造。一是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互联网+”平台优势,大力宣传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无死角、无盲区,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优势,在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辅导课,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呼吁孩子们不乘坐无牌无照车辆、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断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三是利用“国际妇女节”、“五四青年节”、“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走村入户、摆摊设点、院坝会议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四是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抓牢“法律七进”这一契机,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在学校、社区、村社等区域广泛散发安全知识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咨询。特别是各乡镇司法所通过法治课堂、“以案释法”、人民调解员培训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开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截至目前,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23次,安全教育讲堂5次,出动宣传车8次,解答群众咨询256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切实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是人居和谐的体现,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严格按照县安办、县安监局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宣传。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同时,局党组还经常在党组会、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干警的安全意识。在必要时,尤其是元旦、春节、 中秋、国庆期间,还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有关安全工作任务,并针对本局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安排人员及时排查、处理,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对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我局都按时参加,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执行。

二、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

责任书

协议书

》等,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想尽办法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全县安全生产

结合“五五”普法,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纳入全县法制宣传整体规划。一是利用元旦、春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县安全生产的法治氛围。二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规及政策,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三是各乡镇司法所采取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送进机关、企业、学校、乡村和家庭,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达到不断提高我县干部群众安全法制意识的目的。

在办理涉及安全法律事务和调解安全矛盾纠纷时,全局干警和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县没有因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纪律或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处理不当的事件发生。

四、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局重点在车辆、防火、防盗、人身安全方面加强了安全防控,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加强用车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了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今年5月,组织本单位有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集中进行了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了车辆日常维护,坚持每天检查车况,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杜绝“带病”出车,确保了车辆安全行驶。

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统筹城乡改革综合配套试验区建设,为加快实现温江“两个率先”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法治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参与成都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和目标,切实做好全区启动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在5月15日全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我区作了书面交流发言。7月3日,组织召开全区创建“法治城市”动员会。

2、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于4月21日在万春镇永和社区启动了xx年温江区“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二是在天府街办推出“六个一”法律进社区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即:一个法律辅导站。以“一村一律师”惠民机制为依托,建立法律辅导站,广泛开展问需于民保民生,促进法律进农家活动,拓宽普法宣传新渠道。一个法律图书角。以图书角为载体,提供民事、刑事、婚姻、家庭、劳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方面的书籍供群众免费阅读,营造群众学法的浓厚氛围。一本法律书籍。向每个家庭赠送一本与其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书籍,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一次评选活动。适时开展“守法示范户”“平安户”评选活动,广泛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增强群众学法主动性。一次法律培训课。根据群众需要,适时开办《劳动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培训班,畅通群众学法绿色通道,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一名法律明白人。以居民小组长为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努力培养法律意识强、办事能力强、法律素质高“两强一高”的法律明白人。三是开展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水法》和“中国水周”、“4.26”知识产权等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

3、抓好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完成了温江中学和东大街一小“法制示范校”的申报工作;与区法院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与团区委、教育局协调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筹备工作。二是加强基层两委会干部法制培训。会同区委党校组织开展了对全区两委会干部的《物权法》培训,培训人员200余名。三是编撰了xx年法制宣传资料、流动人口手册和《行政监察法》宣传学习读本。编印了《xx年区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法律)》,进一步增强我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4、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要求,围绕农村产权体制改革、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以争创精品司法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1、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永盛、和盛、涌泉、万春4个新建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今年6-10月可交付使用。二是在全区10个司法所,按照职能,打造“一所一品”亮点特色,并适时在全区推广。

2、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新思路。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六有六落实”的要求,设立标准的调解室,并将相关内容公示上墙,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本年度111个村、社区全部建成规范化的调解室。二是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三是与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了“温江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适时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实践中推进。

1-6月,全区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1404件,调解纠纷1404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354件,调解成功率为96%。

3、扎实开展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加强了对“”类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做好了-xx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三是强化帮教安置基地建设。1-6月,将15名释解人员安置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同时,对接收释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给予了过渡费补贴。

4、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坚持做到“一清、二明、三进、四到位”:一清即底数清;二明即情况明、去向明;三进即送关爱进家门、送技术进家门、送法律知识进家门;四到位即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帮教到位、待遇到位。二是率先在全市组织全区10个司法所15名司法所干警参加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考前复习,并依托司法所积极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

三、以服务“项目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强化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xx年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确定了年度公证律师服务管理重点,工作目标。二是指导协助盛嘉、刘茂川两个个人律师事务所申报设立。三是完成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初审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工作。

2、强化律师公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一是“五项措施”服务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与区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为重大项目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组建项目区法律服务顾问团,严把项目区建设法律关,着力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建立项目推进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跟进。做好项目推进中各类投票、摇号公证;做好地面状况、房屋及室内物品等证据保全公证;做好项目涉及继承、赠与、析产等公证;开展服务项目区专项法制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农村产权改革推进法律服务专题调研,组织律师针对产改存在的实际问题寻求法律帮助途径。三是及时出台公证服务全民创业“三项措施”。

3、深化“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区“一村一律师”工作会议,总结表彰xx年以来的“一村一律师”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二是探索律师法律服务新机制,创建了永宁模式的新平台。三是探索建立社区集体经济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把联系律师充实到社区集体经济实体中,加强对社区集体经济实体在制定。

规章制度。

协议文书时的指导把关,达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

4、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首届残疾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老年法律知识巡讲活动等,不断提高全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建立了“温江法援”qq群,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三是狠抓硬件建设。办公场所得到改善,中心硬件设施达到较高水平,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由区委政法委书记陈定祥带队对部分法律援助对象进行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援助案件承办情况的意见,有效监督办案人员廉洁公正,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今年1-6月,全区共办理各类公证1352件,其中民事公证1010件,经济公证342件,涉外民事公证75件,无假证、伪证。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55件,其中民事99件,经济9件,刑事26件,行政1件,非诉讼20件,咨询441件,代书191件,顾问29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2件,受援人数426人。

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着力深化认识、突出实践、找准问题、明确方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新举措,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和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2、扎实推进“三大主题活动”和“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学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向谭东同志学习活动,学英雄找差距、学英雄见行动,以学习促工作。二是组织开展。

国学。

经典诵读、红歌会、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举办计算机操作和速记比赛等业务技能竞赛、开展“人民满意司法所”“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评选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三是开展“提速提质,加快发展”主题活动,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工作提速提效。四是开展“三大主题开放月活动”,展示“三大主题活动”成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群众工作,推动作风转变。五是组织干警“三大主题”在线考试,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实战工作能力。六是代表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区政法系统接受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验收,得到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充分肯定。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年初,专门下发《关于积极参加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党的十九大前省市开展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大督查”百日攻坚中交办的重要矛盾和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把问题尚未解决、诉求仍然存在、矛盾可能出现反复甚至激化的重点事及目前仍反复进京的重点人再作全面梳理,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做好化解工作。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范围,在建立健全“3531”组织体系基础上,不断深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创建工作圆满达标,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

二是深化“访调对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信访局、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切实做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依法、科学、合理、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深入推进“访调对接”,规范移交程序,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指导责任,通过搭建涉访专业人民调解平台,建立“访调对接”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力量参与制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1-5月,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0436件,受理矛盾纠纷26223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26222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9%。

三是加快推进矫治质效实现新提升。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发挥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优势,优化完善“机构+中心”模式,实现多级联动,构建一体指挥,合成处置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共撤销缓刑收监7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7人,警告119人,提请治安处罚2人。进一步探索建立网上网下互为补充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学习机制,规范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制度,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针对性个案矫正。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地化集中公益劳动模式、补偿性社区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充实“社区矫正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形式内容,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四是不断夯实安置帮教衔接管控基础。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措施,结合监狱部门提供的预释放人员在狱所中的表现等基本信息,及时全面了其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刑满释放后的帮教安置准备工作。积极推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运用,上半年全市共完成远程视频亲情会见预约45人次、成功开展会见19次。截至目前,实现xx籍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100%,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100%。

五是创新打造“三级照管+”照管模式品牌。聚焦“提升照管率,降低复吸率”的核心要义,积极拓展思路,选择毒情严重、照管对象人数集中或总量较大的社区、领导重视且有主动参与后续照管服务工作意愿的社区,探索建立“三级照管+”的模式,实现照管机构与社区管理工作的互补互促双提高。今年以来,完成人员信息对接传送219人次,签署后续照管协议192份,帮助42名照管对象实现就业,对3名特困照管对象提供应急救助服务,为101名照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纠纷化解、应急救助等照管服务,为90名困难照管对象和17名照管对象家庭协调和发放帮扶现金及物资共计8万余元。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推进实体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坚持实战导向,进一步规范实体平台职能设置,明确各级平台职能定位和层级关系,强化错位发展,加快形成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大力增强公证、特殊人群帮扶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的供给力度,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全科医生”配备机制,建立服务项目发布机制,完善各项服务机制,确保群众能享受安全、便捷、有品质的服务。

二是推进县域智慧法务建设提档升级。坚持创新引导,加快推进智慧型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远程响应、智慧服务”要求,在全市县级中心设立自助服务区等“五大区域”。县级中心要建立信息汇聚和流转机制,实现上传服务需求与精准推送服务的有效对接,实现职能服务的一体连通。不断完善热线、网络与12345法律服务队对接联动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一体联动、快捷服务,更大力度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三是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提档升级。坚持需求导向,推进“双微双员”向楼栋、村组延伸,强化微信群规范化运行,切实发挥好微信群作用。推动智能服务向广大群众延伸,积极研发或引入微信群职能客服机器人,真正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不走”的法律服务。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向家庭延伸,强化贫困人群精准服务,让微信成为困难群体提升法治意识、获取帮助的重要渠道。

四是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质效提档。坚持共建导向,分层构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服务的贴合度和实效性。加大服务承接力度,切实用活、用好、用实社会力量。加强考核管理,促进社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努力,进一步激发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活力,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全面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xx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xx市机关部门“七五”普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一月一法”普法提示》,对全市67家部门的普法责任进行细化,对200多部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任务进行解,明确专业法部门月度宣传任务,并每月向相关部门发送《普法建议函》,《普法建议函》的回馈率达到9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全面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全面普法工作成效。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互动,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建设了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项目和设施,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6个。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楹联书画作品巡展、法治动漫微电影创作、法治文艺演出、德法大讲堂等群众法治文化活动。

三是全力打造xx智慧普法。升级改造xx智慧普法体系,在“一平台四中心”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打造xx智慧普法2.0版本,新增用户法律需求和信息推送智能匹配、法律咨询个性化类案推送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全面透彻的感知”、“智能融合的应用”、“普及泛在的互联”等智慧特征,全力打造集需求感知、产品研发、知识推送、服务供给、数据运用为一体的开放共享、精准普惠的xx智慧普法体系。加速智慧普法终端建设,推广社区电子显示屏建设,通过互联网接入、远程发布、自动响应、在线播放、实时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普法信息的定向发布和远程管理。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区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成立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重点做好:

8、加强“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调指导相关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9、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摸排社区服刑人员中的涉黑人员及有涉黑前科的人员,做到一个不漏地管起来。

10、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法律正确贯彻实施,督促区内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专项制度,把好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第一道关。

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导高度重视,行动积极。

xx年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xx年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同志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种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县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x次,专题学习研讨x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x次、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x次、党课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x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x件;

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x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

(三)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印发《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x梨花节、春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春季法律进社区、农民工维权、民法典微宣讲村村行、法治春联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培训、青少年法治报告、法治灯谜网上竞猜等活动。推荐x等x个村获得第八批“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培训x场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x场次、解答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万份,受教育群众达x万余人次。

(四)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各调委会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调解成功率达x%。一季度审核认定卷宗x件,发放以案定补经费x元,二季度审核认定工作本月底完成。

向监狱系统发起远程探视申请x起,探视成功x起。

(六)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任务x%,律师办案占比x%,诉讼案件占x%。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为民办实事活动x场次。办理公证x件,收费x万元。司法鉴定x件,零投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以亿元项目为重点,持续跟进维维豆奶项目,加大台州兆隆塑料模具项目洽谈力度,促使企业早签约。着重做好已签约的x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帮办服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编制《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

(四)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

(五)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体制调整成效,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导地位,做到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基本经费和装备保障以司法局为主。进一步健全实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在牵引“一所三站点”中发挥龙头作用,实现扁平指挥、快速联动。按照省厅制定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不断完善县级平台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以及司法鉴定指引等窗口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内容完备、要求明晰、考核规范的实体平台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365工程”建设成效,深化完善“三所”联建联动机制,各市(县)区根据《司法所建设导则》附录a《司法所标识标牌》,全面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目前82家司法所已有77家达标,达标率94%。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省厅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要求,结合绩效考核和省厅标准化建设各项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实施和推进工作,突出已有标准的应用和实施,注重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定期向省厅上报全系统标准应用与实施以及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上半年,共梳理“见一次面”、“不见面审批(服务)”的87项行政权力事项,确定84项权利事项做到全程不见面,不见面完成率达96.5%。统计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27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审批和服务类5件,法制审核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8件。以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为省厅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工作提供探索好和实践经验,得到了省厅标准化建设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着力加强法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和《江苏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部署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于2020年1月份进行了市、县、乡三级平台部署试用,平台强化了信息研判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粗放向精细转变,成为推动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四色信息预警和响应处置工作体系的有力支撑。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四色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司法局全面建立以“预测、预警、预防”为目标的司法行政预警响应处置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督促并加强“四色预警”系统的使用。二是根据《信息预警响应处置办法》,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四色预警工作体系。三是在江阴市进行“四色预警”试点工作,针对大数据分析模块中产生的预警事项形成处置任务并进行流转办理。

四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拓展培育发展方法,强化运行绩效考评,积极提高社会组织培育发挥工作质量的要求,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正在形成体系完备、全面覆盖、规范运行的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宜兴着重在公益创投项目上下功夫,组织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参与并成功创投15万元的“三农服务提升计划”公益项目。该市法律风险防控协会组织5场次法律讲座,编印《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购买政府服务6万元。发展1个基础型、1个行业社会组织,组织19个社会组织年检。梁溪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性社会组织100%覆盖街道,进驻区、街道两级平台,培育“弘法志愿服务团”、“棕丝带阳光帮扶基地”等品牌社会组织。惠山持续深化“桃娃春播”公共法律服务三年行动,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桃娃”普法研发中心等25个社会组织智能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平台,设立了19个桃娃普法社会组织公众号,研发了多个“七五”普法系列产品,整合社会组织优势资源,不断推动“法治”与“文化”的有机融合。

五是着力加强服务保障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对《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局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牵头,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认真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并及时与财政部门联合向下转发了《办法》,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照《办法》要求,将认真梳理、逐步健全市局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办法》中明确要求建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责任等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根据《办法》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等因素,全面、足额编制预算。同时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将项目预算执行责任落实到人。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抓紧做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体平台职责定位上采用“3+x”的建设模式,设立开放式服务厅,并设置相应接待窗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律师法律服务在社区(村)全覆盖,有效构建起覆盖城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推进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结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着眼“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目标,紧扣“保稳定、促和谐、谋平安、惠民生”主线,主动对接全区精准扶贫,有效发挥法律援助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扶贫攻坚的实现途径,更好发挥法律援助平台作用。

3.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把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建设关键,开展学习新宪法活动;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问答,把法治进校园,普法阵地建设好;把法治景区建设好,将普法宣传深入乡村深入社区。

4、学“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日”活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学习“枫桥经验”,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人民调解活动。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队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扣新时代新使命,积极开展“学、思、践、悟”岗位练兵活动,努力实现“四个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抓好抓实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强化“一岗双责”履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好两个《条例》内容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严格执纪监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5月23日至25日,组织举办2020年全市司法所长暨两级调处中心主任培训班,全市82名司法所长均参加培训,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培训18次,司法所工作人员参训人数达574人次,达到了全员覆盖。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达545人、所均6.6人,全市司法所专职在编工作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75.66%,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四是深入推进人才建设。研究制定2020年名优律师人才工作计划和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研修班方案,开设“xx名优律师讲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逐步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县为单位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利用三级培训体系,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以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举办“公证人员综合素能提升班”,加快公证人才成长步伐,不断提升公证人员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强典型案例撰写和评析宣传,上半年共报送司法部典型案例12个和指导性案例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