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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

时间:2023-06-23 13:20:44 作者:曹czj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篇一

一是认真宣传新修订宪法。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送宪法读本进四套班子,在社区进行宪法宣讲,做到宪法宣传挂图社区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二是坚持普法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六大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组织司法所法治宣传力量深入基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服务保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拱墅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三是深化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提升改造卖小知法学苑,西塘河普法星光大道顺利通过验收,被评为全市二类重点普法项目。四是全力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创作“七五”普法中期汇报短片,生动展示普法成效。五是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依托赵老师普法工作室,累计举行校园法治讲座44场,覆盖教师3700余名。继续做好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扩大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办好“拱墅普法”公众号,推送普法微信52条,受众累计100余万人。

一是狠抓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三整三查”、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组织全区214名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1998人次,社区服务1646人次,个别谈话1190人次,信息化核查1万余人次。二是创新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模式。制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手册》、《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接收单》,规范社区矫正入矫报到流程。三是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较强的矫正教育、行为纠正、心理疏导、职业规划等职能,提升社区矫正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四是建设运行全省首个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借助华数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三大网络载体,引入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行知行帮教驿站等多元化社会力量,合力打造全省首个集在线教育、社区服务、就业指导“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五是探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快实施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全省、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试点工作部署要求,专题开展心理咨询38人次,心理测评152人次,心理健康教育体验活动16场360人次等。

一是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搭建诉调衔接新平台,在半山法庭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新场地,与区法院联合召开诉调衔接推进会,增加3—5名调解员参与诉调工作。深化“三所联动”机制,与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派调解员入驻公安警务室,提升律所在机制中的作用,加强与律所协作沟通。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在区信访局安排律师入驻参与调解。二是提升人民调解队伍水平。做好人民调解推优工作,选拔出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向上级推荐。落实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及时调整网上调解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截止5月底共调处矛盾纠纷1318起,调处成功1313起,成功率达到99。6%。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线下建立区级服务中心、街道服务站、社区服务点的实体服务体系,统一标识标牌,规范制度上墙;线上依托12348法网和12348电话,形成网络服务体系,开发“拱墅微司法”小程序,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承办省厅“之江法声”基层法律服务专场活动,全面系统展示区司法行政工作,首次运用网络直播形式,共有14。1万人观看,中央、省、市等十余家媒体进行报道。

一是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对全区69家律师事务所、703名律师、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做到考核材料双岗查、考核情况详记录,有效提高考核准确度。二是积极提升律师行业专业水平。通过举办区刑辩技能大巡讲等专题培训,提高律师专业能力。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召开律师座谈会,为律师行业发展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律师与法院、检察院良性互动。三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计划,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获第二批“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称号。积极开展律师“一轴两翼”党建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市局“两优一先”推选工作,借助“不忘初心”党建初心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四是成立区律师服务中心。联合区法院建立杭州市首个律师服务中心,也是首个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中心,每天安排2—3名律师在中心值班,协助纠纷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目前,已有100余名律师参与律师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

一是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优化受理审批模式,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推进网上咨询申请、线上即时审批指派律师的“互联网+”法律援助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腿,截止5月底,共办理援助案件140件,接待法律咨询4900余人次。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把控质量关,全面落实“一案一评”,做好程序监督、受援人满意度调查、法官意见征询、同行评估、旁听庭审“五位一体”评价工作。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已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增设区法制办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站点建设,细化站点工作标准,努力打造好“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值班律师职能作用。四是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健全商请制度,建立健全简易和速裁程序法律帮助、辩护前法律帮助等制度,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百分之百得到法律帮助、刑事辩护,保障其合法权益,截止5月底,共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44件。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假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打造普法“一带一路”品牌,提升运河法治文化带品质,打造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法治文化之路。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代表法治培训。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强化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运行,打造软硬件双一流的杭州市主城区社区矫正中心样板。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控,继续保持不发生“脱管、漏管、再犯罪”纪录。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强化“三位一体”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建设,力争在全市推广运用。强化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试点工作。

三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落实诉前调解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举办调解沙龙,组织骨干调解员现场观摩,提升专业水平,做好第五届“金牌和事佬”推荐工作。筹建拱墅区调解协会,力争制度到位、人员到位,实体运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内在标准,继续推广“拱墅微司法”小程序,让更多群众受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积极申报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四是进一步履行法律服务保障职能。创新律所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三名工程”。强化法律服务基础建设,严把实习律师入口关,通过召开律所主任例会、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律所执业规范。组织律师参与各项公益活动,继续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值班、诉前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律所党建活动,做好党建品牌项目建设。继续严格开展投诉案件查处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介入突发性、群体性热难点问题。发挥法律援助质量控制、业务管理、便民服务三个系统的作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继续配合做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统筹优化全区各援助点的轮值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力争案件优秀率在全市前列。强化窗口管理,加强对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优化便民服务。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篇二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

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篇三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篇四

1、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上半年,全区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896起,同比增加0.15%,成功率99.95%;全区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上半年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98起,同比减少13.54%,成功率98.99%。

一是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报送”,上半年共排查纠纷3395件。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累计调处涉及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工程、民营企业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47件,成功47件,成功率100%。

二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全区127名社区律师被聘为义务调解员,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电子化工作,上半年累计审核人民调解卷宗577份。

三是巩固发展新型调解组织。为了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有效化解流动人口聚居区域产生的矛盾纠纷,我区先后指导设立了汉正街武汉应城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汉正街中心商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汉正街品牌服饰批发广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新领域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在该领域中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调委会主任,同时吸收汉正街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等组建调解队伍,建立规范调委会工作职责、流程。成立至今,新领域调委会有效化解承包经营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依法维护了商会会员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2、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截止201x年6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91人,同比增长14%;其中新增114人,同比下降23.5%。1-6月份,新增刑释人员141人,同比下降40.5%;帮教率100%,安置率为95%以上。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均为0。

一是筑牢联动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持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每月一摸查、每月人数一对比、及时互通信息的常态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出台了《xx区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购置速拍仪,确保审前调查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评估结果公正。截止6月底,共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62件,其中速裁案件123件,调查率、程序合格率、建档率均为100%。规范社区矫正宣告,充分发挥科技宣告室作用,对入矫、解矫人员进行宣告。规范监管措施,规范执法奖惩,累计提出收监建议1人,撤销缓刑建议5人,收监执行2人,警告26人次。规范信息管理,在配备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全面采用面部识别、指纹打卡等设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据录入率达100%。

三是落实执法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管理指导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上半年累计对全区11个司法所进行两轮常规检查,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到位情况以及“三分管理”进行检查,针对6个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专场集中教育两次。组织80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武汉市社区矫正讲师团首轮巡讲的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社区矫正档案、社区服刑人员案例评选活动。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篇五

一、导高度重视,行动积极

xx年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xx年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同志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种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篇六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

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

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

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

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

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

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

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

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

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

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

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

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

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

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观念。

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

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

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是坚持创新原则。

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

一是培育环节。

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

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

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

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

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

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

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

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

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

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

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

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

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

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

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

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

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

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

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

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

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

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

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

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

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

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

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

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

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

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

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

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

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

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

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

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

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

2.局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

3.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4.医院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

5.乡镇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

6.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7.2017上半年工作总结开头

8.2017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篇七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深化“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以“法润xx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着力构建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一是进一步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围绕“法润xx·护航青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责任网格片区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摸底,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矛盾纠纷苗头。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和重点地区矛盾纠纷信息的动态搜集和分析,突出积案清理和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化解,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分析研判机制。每月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演变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分析研判,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一事一分析、一日一研判,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被动受理、静态分析、事后调处向主动预防、动态研判和事前预警转变。三是进一步完善专业调处机制。大力强化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充实专业调处力量。目前,xx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已经投入运行,已受理医患纠纷调处案件42件,调处成功26件。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根据《xx市人民调解员证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700个,人民调解员8144人。紧紧围绕《人民调解法》宣讲和调解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典型案例交流等活动,搭建广大调解员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调解水平。全市组织各类调解员培训班351次,参训人员9381人次。

(二)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评价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县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督促和指导,确保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是创建平台。全面推进市(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9个市(县)区按照要求,整合辖区内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资源,由市(县)区司法局统一管理,“一个大门进去,多个窗口服务,一揽子解决涉法问题”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基本建成,其中xx、xx、xx区建设标准较高。全面推进综合性涉农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54个涉农乡镇中,已有36个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7%。同时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得到巩固和提升。目前,全市1196个村(社区)已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市共有72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中心、站、点)统一命名挂牌,在新区、xx、xx、北塘等设立公证联系点,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全力推进12348平台建设,力争年内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从而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效率。二是创新机制。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设。全市9个市(县)区将涉及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经费均纳入今年县级政府财政预算。北塘区委专门制定《关于深化“法律进社区,律师进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中明确要“建立社区法律顾问补贴制度”,以确保社区法律顾问真正发挥作用。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被列为我市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并扎实推进。积极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全面结对。构建“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和以“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司法鉴定服务圈。在原有“530企业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台资企业法律服务团”等专业法律服务团的基础上,成立了有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三农法律服务团”“特殊人群帮扶法律服务团”,形成开展服务的长效机制。三是创优服务。利用各类法律服务平台,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定期服务”、“预约服务”、“定制服务”、“专题服务”“结对服务”等活动,制定了法律援助“十项措施”及公证服务减免收费“九条措施”,有效提高了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上半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法律服务对象减免收费160余万元。

(三)着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法制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印发《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评估机制,部署开展法制宣传社会知晓度、满意度第三方社会调查工作,及时发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盲点和薄弱环节。建立普法宣传长效机制,组织协调40余家专业法部门开展“每月一法”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20余场次。二是突出普法对象重点,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进一步规范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9个市(县)区全部实施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汇编公务员学法用法优秀征文集,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继续开展以“唱响法治 畅想明天”为主题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指导各地借助青少年学生成人宣誓仪式,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率达100%。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法治与你同行,和谐在你身边”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以“法润xx·护航青奥·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开展困难群众及特殊人群普法行动,组织妇联、残联、工会等专业法部门和法律服务人员,深入社区,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尊老爱幼助残的良好氛围。三是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全面启动xx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展示馆)建设,该项目被市政府列为xx市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公园、场馆、中心建设。今年5月,xx市法治文化公园、xx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乐园等7个项目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目前,我市共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0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238个,基本建成了覆盖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法治文化基础阵地,镇(街道)法治文化公共设施覆盖面达100%。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农村法治文化嘉年华”,组织法治艺术团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法制文艺送乡村”活动。组织开展“法治xx、平安xx”法制电影“五进”活动,1000余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文明交通类电影在全市多个农村、社区、企业、工地等同步放映。着力打造“智慧普法”模式。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探索拟定xx“智慧普法”工作方案,改版“xx智慧普法网”,注册认证“xx智慧普法”新浪官方微博,开通“xx智慧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与xx移动电视合作,每天在全市186条公交线路2600多辆公交车上,在乘客高峰期滚动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平均每天受众达80万人次。

(四)着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一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调查评估和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价工作,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按照“信息共享、实时联动、共研共判、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市县乡三级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市里每季度,县(区)、乡镇(街道)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排查分析监管安全隐患及其原因,部署应对措施,努力将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丰富教育矫正方法。依托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建立需求互动的教育矫正模式,分阶段组织开展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文化知识和社会政策、就业创业技能等集中教育,促使两类人员融入社会,增强自力更生能力。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委托社会教育、心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机构,为两类人员开展相应服务。推广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志愿者协会,按照市一级每年10万元,县(区)一级每年5万元标准建立了帮扶资金。三是健全完善工作平台。实施县(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行动,推动中心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机构合署办公,目前9个市(县)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积极推进两类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提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构建一体化技防体系,回收换发定位手机419只,对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百分百手机定位监控,增加抽查定位频率,及时发布警示提醒信息251条。四是强化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协调争取配齐配强市、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机构工作力量。借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策,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益性岗位开发招聘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1:15的配备目标。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分层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队伍。

(五)着力推进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在顺利完成劳教所职能转型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戒毒工作规律,完善戒毒执法制度,健全戒毒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一是细化管理,着力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以元旦、春节、“两会”、“法润xx•护航青奥”百日安保等关键期为节点,扎实开展安全形势教育、事故警示教育;通过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执法保证书,细化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所情戒情研判机制,建立了“基层整理分析、科室综合研判、所部定性部署”三级所情研判体系。坚持专项和日常排查相结合,突出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管控。场所监控全覆盖工程全面完工,监控指挥中心投入运行,场所技防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深化实践,着力提升戒治科学化水平。牢固确立矫治戒治主业地位,针对收容对象“违法者、受害者和病人”的特点,完善基础教育,探索戒治规律,突出人文管理,实践康复工程。根据《强戒人员教育矫治大纲》相关要求,初步建立起强戒人员课堂化教育流程。以“四爱”教育为主题,扎实开展“十百千万”专项行动。筹划“健康361”工程,即按照计划强戒人员每天参加康复训练1小时,以3个月为一个节点,测试耐力素质、速度素质、力量素质、适应状况、情感状态和认知程度6个内容。三是完善制度,着力提升劳务加工效能。强化制度建设,分别制订了《xx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劳务加工管理办法》、《xx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相关激励配套制度,实现了劳务生产细节的全覆盖。切实做好戒毒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着力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2月中旬开始,扎实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查摆问题、对照检查。一是健全组织,周密部署。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司法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班子成员领导带头集中自学,邀请了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陈全生同志进行了题为“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的理论辅导。用先进人物、身边典型和党的优良传统为“镜”,组织了基层服务群众先进代表事迹报告会;以反面典型为“镜”,剖析《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组织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进行坚定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市检察院反贪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xx柴油机厂和xxxx区水秀社区进行现场教育。围绕 “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三是主动开门纳谏、真诚征求意见。坚持开门搞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听取党员干部、基层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征求意见建议45条,为找准作风问题、高质量开展对照检查打下了基础。局党组成员分成四个小组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广泛征求不同层面、不同条线的意见和建议;先后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一般干部、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基层律师代表、公证员代表、司法鉴定代表、友邻单位的领导等参加的8个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建议;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共发放问卷调查300余份,向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函寄100份征求意见书,并通过信箱、网络专栏、专线电话、向兄弟单位征求意见等形式,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听取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边学边查,注重即知即改。坚持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相结合、整改落实与健全制度相结合,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公正廉洁执法三个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十条措施”、公证减免收费“九条措施”,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组织开展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经费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超规模开会、违规超标接待现象,今年以来,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同比分别下降10.6%和60.2%。针对基层反映多年的基层司法所编制体制管理不顺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六部门联合签发了《关于理顺基层司法所编制体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使我市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成效明显。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继续深化开展“双千双万”活动,扎实组织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专项行动”“法润xx春风行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走访企业8521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1998家,办理企业转型升级法律事务所涉金额20xx2万元,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7675万元。全力推进“六五”普法,xx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xx市司法局、南长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唐国良、宗国平、郑亚萍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市有5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0921次,受理矛盾纠纷16453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16223件,调处成功率为98.6%。

——特殊人群管理成效明显。强制隔离戒毒所顺利完成职能转型,强制隔离戒毒主业地位进一步强化。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落实社区矫正和帮困帮扶措施,上半年累计发放救助资金30余万元。

——执法执业质量建设成效明显。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xx市司法行政机关全程说理式执法制度》、《xx市司法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规定》,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开局良好,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23件,接收群众来电、来访、网上及12348法律咨询10765人次,均超额完成半年指标。全面推广使用律师事务所管理软件,强化收结案登记制度、落实风险告知制度、规范出庭函,有效防止私自收案收费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8061件,出具鉴定意见书4507件,鉴定结论采信率达到99.8%,行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国家司法考试有关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开展。

——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学习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认真践行群众路线,荣誉感、凝聚力和自觉性不断提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系统树立了7名身边典型,营造了学习典型、为民服务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各级关于廉洁从政、厉行节约的一系列规定,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干警身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中,收集了45条群众对市级机关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所提的意见建议。上半年,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投诉增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法专项编制使用不规范,编外人员招录机制不健全,缺人员、缺装备、缺经费的现象在基层单位依然存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体制改革有待深化,工作人员戒毒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亟需培训提高;戒毒工作需要的专业设备不足,场所设施比较陈旧,而房屋设备维修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备勤楼破旧且严重漏水,急需翻建。

三是社区矫正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薄弱,执法保障不足。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无专用警械、警车,执法人员缺口较大,社区矫正很多工作由专职社工承担,且专职社工配备有一定缺口,与刑罚执行要求不相适应。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不健全,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不够,发展不平衡,成为制约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xx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xx”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大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体系建设水平,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梦”xx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全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体系建设水平。以实战化为目标,进一步抓好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平台,推进医患、道交、劳资、物管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运行;着力深化调处防控措施,提升调处化解能力;做大做强《xx老娘舅》电视调解栏目,探索新型调解方式,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调解方法体系;继续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个案补贴制度。

二是全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水平。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中心、站、点)建设;认真抓好法治xx实事工程建设,继续深化法律服务措施,加大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提高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抓好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司法鉴定质量评查,推进司法考试考点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政府保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全力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衔接管控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管在控;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贯彻《xx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落实执法资格证制度,强化执法装备应用;进一步壮大专职社工队伍和多元志愿者队伍,密切与公、检、法、监狱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心建设,解决“三无”刑释人员的临时救助、过渡性安置等,提升矫治成效。

四是全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水平。进一步深化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面完成xx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设;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推进智慧普法工程,实现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化、阵地化、常态化、持续化。

五是全力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体系建设水平。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戒毒工作规律,完善戒毒执法制度,健全戒毒工作体制机制,提升戒毒工作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力争在全省率先形成科学有效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

六是全力提升基础建设和创新工作水平。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体制建设的意见》,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做优做强基层司法所;升级信息化建设,以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以“2+1+n”(“2”是指两大应用平台:外网的12348公共服务平台、内网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平台;“1”指一个协同中心:信息流转协同中心;“n”是指在两大应用平台上运行的若干个业务和管理系统。)为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提升创新工作水平,依托12348平台和信息化系统,建立完善协调指挥机制,创新创优职能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xx特色的品牌工作。

七是全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全面增强司法干警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认真做好典型培树工作,积极展示xx司法行政新形象。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篇八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规定,积极配合区公安分局完成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执行。

接受法院、监狱的委托,指导针对依法可适用非监禁刑罚人员的.审(裁)前社区调查评估。

20xx年5月初,社区矫正科组织各司法所开展全体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

二是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契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更加规范社区矫正,加强矫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下半年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会,提升志愿者业务技能,力促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地开展。

四是配合区检察院开展一年2次的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化。

五是补发社区矫正制式服装,与局办公室协调,补充采购社区矫正制式服装。

六是完善社区矫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局《xx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的要求,更加合理的设置功能用房,充分发挥各功能室作用。

2023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9篇)篇九

2022年上半年,xx县司法局紧扣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强化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在打造特色亮点上做文章,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求实效,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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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继续加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标对表,按步骤全面完成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督促检查。

(八)完成人民陪审员补选工作。加强乡村两人民调解台账管理、规范卷宗制作。

(九)全面梳理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做到分类施策、集中治理,精准发力,确保顽瘴痼疾整治的长效性,精准性和取得成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