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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时间:2024-01-09 06:56:16 作者:薇儿

机关单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不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找到适合自己单位特点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单位工作技巧,愿与大家共勉。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规定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原则和财政运行机制,明确事业单位收支范围及权限的一系列制度。

1、资金来源的多样性。这是指其资金来源具有多样性。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这种资金来源的多样性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变得比较复杂。不同性质的资金来源,需要有不同的财务制度加以管理。

2、管理目的的服务性。这是指财务管理要从财力上支持符合规章制度的管理活动开支,这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责无旁贷的义务。

3、管理程序的严密性。严密性指的是财务管理必须坚决维护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使用合法的手段和工具。

4、资金使用的节约性。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应该节约使用每一笔资金,反对铺张浪费。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

3、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1、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所制定的管理制度是怎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1、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由委领导把关负责,委办公室具体承办,统一安排。委属各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负责,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

2、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除上级规定的外事接待、招商引资以及离退休老同志活动等公务活动可提供省内地产酒外,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公款提供香烟,就餐中一律禁止饮酒。

3、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接待标准。原则上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除特殊情况报委领导批准外出安排外,一律安排在单位食堂就工作餐。各单位接待上级和外来客人时,应尽量使用本地农家菜,不得安排野味和高档菜肴,菜肴应适量有度,杜绝浪费。

4、严禁本市范围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吃请。同城办事、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不得同城用公款宴请。

5、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领导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6、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

7、公务接待费用全部在"公务招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不得转移下属单位和个人列支,也不得列入单位食堂成本。

8、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控制数。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超支。当前,按照财政部1998年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审计发现,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招待费占公务费比例在10%-25%,一些单位经费虽然极其紧张,但据实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却远远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

2、发票附件不齐全。以前年度我们在审计中发现许多大笔的'业务招待费仅以一张或者几张大额发票报销,无任何相关附件和说明,后来经审计要求,招待费报销凭据必需附有“两单一票”(审批单、菜单、正式发票)及相关说明。

3、支出事由不明确。招待费报销单据属税务定额发票,貌似合规,但由于此类发票取得相对容易,且无台头、无时间、无事由,不需注明消费项目,出票不留底,给一些单位虚开票据,虚报招待事由,乱支滥报提供了便利条件,其中“猫腻”颇多,不乏一些单位将应由个人负担的请客、便饭、过节送礼甚至桑拿按摩等开支以接待上级名义予以报销,也有些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将亲朋好友的请客送礼开支纳入本单位招待费中报销。

4、账务处理不合规,隐匿招待费开支数额。一些单位为了“控制”招待费开支比例,不在节俭上下功夫,反而在账务上做手脚,刻意掩盖业务招待费超支的事实,将业务招待费以其他形式进行报销。如有的将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以会议费名义报销;有的将业务招待费以购买烟酒的形式在其他科目中报销;有的将业务招待费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形式“巧妙”报销;有的将本单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拿到职工食堂处理,有的还将业务招待费在单位出租房租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5、违规结算,不经银行转账,而以现金支付。一些招待费支出明显超过现金支付限额,却仍用现金支付,不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1、现行招待费的比例过低,已不适应现行市场物价水平。行政事业单位目前执行的业务招待费标准仍是财政部下达的《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文件中的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地区间、部门间的交往逐渐增多,仍执行以前的比例,标准显然不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单位在业务招待时,失去了合理有效制度约束,从而也变成了超支的理由。另一方面招待费比率“一刀切”。由于各部门之间业务性质不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差别也较大。一些单位由于接待任务多、会议费开支、招待费开支较大,而另一些单位由于接待任务少,招待费开支也较少。

2、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淡薄,不能以身作则助长吃喝之风蔓延。许多单位普遍存在“不贪不占、吃喝无罪”的错误观念,认为“吃点”无所谓,殊不知公款吃喝,既浪费国家钱财,又违反财经纪律,更损害国家干部形象。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和技术的落后。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的财务制度,在管理上也存在一些漏洞,致使单位业务招待费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我们在财务报销环节中常见的凑发票报销,多开、虚开报销发票现象,就是钻这一制度漏洞的违纪违规行为。而电子消费不发达、发票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落后,也减少了在发票上做假的风险,方便了多开、虚开发票报销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制定“__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_市所管辖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__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九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__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承市政【2005】140号)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__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__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四条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五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机构负责使用,各科室(单位)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领用新票据前,各科室(单位)先将旧票据上缴财务机构,待财务机构到财政部门核销旧票据后,再领取新票据。

第十六条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七条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级及本部门的计财工作,监督本系统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级和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处室涉及计财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编制年度月分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各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财产物资的添置、计价、调拨、变卖、报损、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局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级、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市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稽核员岗位职责制度。

1、协助审查本级及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计划。

2、负责逐笔复核本单位各户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对复核签署的一切凭证负责。

3、定期抽查各户账簿记录。

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并对复核的报表负责。

5、承办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督的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十一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二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第二十三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四条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部门,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八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三十条及时编制清册,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

第三十一条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

第三十二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7、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往来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款项。单位往来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暂付款、暂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四十条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第四十一条对各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收入的管理。

1、各项收入中国家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有对应的,要划清界限,避免相互挤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其他收入年度预算,纳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的财务管理,任何科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置帐外帐,公款私存。

1、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财务机构汇总各科室(单位)上报的季度月份用款计划,分“款”、“项”来填写“预算经费请拨单”报同级财政部门。财务机构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拨款,并结合事业计划完成情况、资金余存情况来拨款。

2、拨入专款的管理。要按照专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财务机构在收到专款时分别设置账户,并单独组织会计核算。要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拨入款的使用情况和事业成果情况的报告,项目完成后专项办理报账手续,余款按照拨款单位的要求处理。

3、事业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己确定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使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取得的收入及时入账。

4、各项收入都要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管理。各相关的科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第四十四条行政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开展的必须开支。

2、加强经费项目使用情况分析,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3、严格专项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

4、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监督控制制度,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

5、有计划并结合实际业务进展安排资金使用,既要节约开支,又要讲求支出实效。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事业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2、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在各项事业支出之间保持合理的支出结构,要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促进事业活动的不断发展。

4、划清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一是达到基本建设额度的支出,报请相关部门从基建投资中安排,不得挤占事业经费;二是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得由单位负担;三是不得将应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列入事业支出,也不得将应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四是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不得计入本单位的事业支出。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__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

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门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将“考勤表”交科室负责人校核、签名后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汇总,有扣发情况的,填写《深圳市直机关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核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核后(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事处审定),由财务中心按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三、请销假规定

1、处级干部请假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的有关证明和请假条。批准权限按上述第三项第1、2、3条规定执行。

5、请假到期的,按请假程序和权限由请假人报告销假,需要延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6、休年工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如果办事处已统一安排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应减除当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规定的作旷工处理。

四、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具体规定

1、发放日均岗位津贴,以每月21.5个工作日计算。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工资补助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补助),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3、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其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工资补助60元);1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贴)。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发年终奖。

4、工作人员请病假,1个月内病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累计在10天(含)以内的,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0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发工资补助25元);2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助)。每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扣发年终奖。因公受伤人员在治疗期间不扣发岗位津贴。

以上旷工、事假、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5、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岗位津贴全额发放。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按60%计发。

6、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下年度岗位津贴按其应发额的75%发放,当年不发年终奖。

7、享受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被依法审查、采取强制措施或羁押的,在此期间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停发,年终也不发奖金。经审查、审理,不构成违法、犯罪且不受处分的,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和奖金予以补发。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补发。

五、要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负起责任,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考勤结果的,扣发考勤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为了加强委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

一、适用范围

委机关各处室、省西部开发办、省以工代赈办、省农业发展项目办、省计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所、省苏陕办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正式在职公务员和工勤人员。

二、考勤 方式

考勤以处室为主,个人签到,处长负责。处室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考勤员,具体负责考勤签到和考勤汇总工作。

三、请休假批准权限

(一)病假3天以内向本处室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应出据医院病休证明,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委主管领导批准。

(二)事假3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委主管领导批准。

(三)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等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由处室负责人批准。

(四)处级领导请病、事假和年休假等法定假,由委主管领导批准。处长请病事假和年休假等法定假要报告委主任。

四、有关规定

(一)实行考勤请休假抽查制度。由人事 处、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处室的考勤和请休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本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 的依据之一。

(二)委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请休假规定,必须填写请休假审批表。假期届满应按时销假上班,并履行销假手续,具体手续为委工作人员在假满后,要向处室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报告,并由负责同志和考勤员签字销假。

(三)休探亲假、婚假、生育假、年休假者,本人应提前一周报告处室负责人,以便安排好工作。

(四)经批准的各种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在内,即假期内遇有公休日的不再另加天数。

(五)考勤员每月汇总一次,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汇总表及请休假审批表送委人事处审核备案。

(六)对未履行请休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未批准续假的委机关工作人员,处室负责同志和考勤员均按旷工填报。

(七)委机关工作人员年累计旷工10天,或年事假30天,或年病假超过90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累计超过20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年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者,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六、本制度由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从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对党章、党纪等规章制度的学习还停留在表面,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生活会“四个对照”个人对照剖析材料,希望大家喜欢。

按照**党支部关于召开20xx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在深入学习、研讨交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四个对照”具体要求,通过征询意见、谈心谈话、自我反思等方式,深刻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认清了问题差距、理清了整改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视剖析材料汇报如下。

(一)在对照党中央和的号召和要求方面。一是在高标准抓学习上有差距。

1、对新理论的理解缺乏系统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常学常新和学懂、弄通、做实上功夫缺乏深入地思考,对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没有悟透,理论指导实践不足,知行贯通不扎实,学习缺乏实践性,在进行理论学习时,还大量存在着为了学习而学习的现象,用理论学习装门面,实际上所学的理论与分管的工作相脱节,起不到理论指导实践的应有效果。如何在工作中超前谋划、主动思考,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需要在不断地学习实践中提升。

2、政治理论学习深钻细研的劲头不足。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学习一以贯之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学原文读原著理解不深刻,对其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的领悟停留于表面的多,入心入脑的少,记在笔端的多,转化为实践的少,不能够善学善思、深学深思,没有从“要我学”的层面上升到“我要学”的境界,缺乏“挤”与“钻”的自觉性,习惯于以干代学、以会代学,集体学习多、个人自学少,学习传达多、深度研讨少,未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入行、学懂弄通做实。

3、对理论学习转化的实效性不强。带着问题学理论的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创新理论内化为思考问题的科学思维、指导实践的有力武器。比如,我市的卫生健康事业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如何运用新思维新理念,谋服务提高满意度的招数不多,还满足于按部就班,对于书本上的概念没有做到融会贯通,没有完全把理论转化为助推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和内在动力,这说明我在做好理论知识活学活用,有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倾向。

(二)在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方面。一是履职尽责意识不强烈。

4.党性锤炼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还是不强。对某些不当言论的错误原理没有做过深入分析和思考,对其可能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缺乏长远的判断。对意识形态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的一些消极议论或调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不足、抵制不力,不善于从政治上分析情况、思考问题、做出判断。

5.对党章、党纪等规章制度学习不深入。对党章、党纪等规章制度的学习还停留在表面,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进一步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不深,比如,在学习党章的过程中,逐字逐句的理解居多,没有把贯彻党章和当前的工作现实情况结合在一起,在调动党员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上乏力,仅仅满足自己概略浏览、浅尝辄止,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远未做到认真对照、知行合一。能自觉做到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但执行的标准不高,斗争精神还不强,有“随大流”思想。

6、纪律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抓党员干部队伍的规矩意识上仍需加强,在分管领域中专题研究纪律规矩和党风廉政工作相对较少,分解责任不深入。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提高,对分管领域业务工作管得多,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警示不严厉。这反映出我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偶尔对党内和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也发发牢骚,对社会上流传的一些灰色段子也在小范围内传传讲讲。深究起来,自己还是没有真正做到高度一致,根源是自我改造的紧迫性不强、刻苦钻研的主动性不强,没有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

(三)在对照入党誓词方面。一是群众意识不强。

7.自我要求不严。工作上没有给自己定出较高的标准,满足于只要不影响工作大局,能过得去就行,靠在前、冲在前、干在前,亮身份、做表率、当先锋的工作热情减退,缺乏激情和劲头,在思考、分析、处理问题时,过多地从分管工作去考虑,对其他工作,认为只要辅助好、配合好就可以,忽视了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尤其是最近几年,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有所弱化,“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的劲头不足。

8.坚持群众路线思想上有所放松。没有充分意识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没有落实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工作精力用于开会和日常事务过多,用于联系群众、联系基层时间不够;在办公室、会议室多,下基层入农家不够;听汇报多,与干部及群众接触不够;主观意愿成份多,广泛听取同事、群众意见不够。没有很好地发掘群众的首创精神,没有做到真正把人民群众当老师、当亲人、当英雄,政绩观、群众观有所偏离,过于追求发展,考虑名次,有所忽视民生改善和百姓诉求,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方面力度不大。

9.党性修养有所淡化。虽然在思想上行动上能够与上级党委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但是有时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自己长期接受党的教育,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已经“定形”,不会出什么问题,不能时时刻刻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参加“三会一课”不够积极主动,缺少经常性的党性锻炼,党性修养与党的事业要求、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

(四)在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方面。

10.求真真务实作风践行不好。由于对求真务实认识的偏差,导致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在工作任务多,任务重时,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忽视了质的存在,降低了工作标准。在吃透上级政策精神上不到位,不能很好地结合实际,有些生搬硬套,缺乏变通,导致一些工作出现后遗症。推进工作思路不够宽,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不多,导致工作没亮点、平浅懒笨,大胆开拓、积极创新的精力能力有限,不敢放开手脚去干事创业。

11.密切联系群众做得不够。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存在沉下身子接地气不足、与群众交流不充分的问题。比如,围绕“为民服务解难题”,到基层党建联系点开展“双报到”活动,只是满足于“活动参加了”,以普通党员身份与群众坐下来交流互动存在不足,未能时刻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的“融入度”不紧密,距离提出的“眼睛里永远有群众”的要求有明显不足。

12.攻坚克难的勇气还待加强。往往从分管领域、推进效果出发,强调有利于自身工作开展的内容,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况。比如,面对经济形势变化情况下,指导推进的措施不多,压力传导的力度不大,造成部分干部群众对重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投入不足,推进较慢,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这说明,我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主动研究的不多,方式方法存在欠缺,影响了工作开展的效果,没有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生动局面。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以上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因,也有内因,结合自身实际,深挖问题根源,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指出:“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民族才有希望。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是平时只顾埋头工作,对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逐渐地淡忘了,对理想信念的追求逐渐地淡化了,没有把加强政治建设内嵌到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还没有完全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思想自觉、纪律要求、实际行动,没有深刻意识到,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从而放松了理论武装,不主动抓住点滴时间进行学习,不善于从深层次、从本质上去思考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和实质;同时,学习与个人思想、工作结合少,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净化思想、提升德操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差。

(二)宗旨意识不牢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化,优越感和自满情结在不断滋长,逐步淡化了党的性质和为民宗旨,淡忘了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对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和执政基础认识不清醒,对党群干群的鱼水关系、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理解不深刻,没有摆正与群众的关系,没有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作主人、当作老师、当作工作成效的检验者,导致没有切实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对上级看的越来越重,对下级汇报的事情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关注少,甚至敷衍搪塞,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远不如上级要求来得多、来得快。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缺乏足够的警醒,对腐朽落后思想抵制不坚决,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的不好,没有时刻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面对浮躁喧嚣的外部环境,还缺少高度的淡定、从容的心态。

(三)进取精神不足。随着年龄的增长,潜意识里有“吃老本”的思想,不由自主地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管、自我完善,放松了党性锻炼和世界观的改造,精神出现懈怠,面对困难和挑战,缺少强烈责任担当意识,缺少政治定力和境界胸怀,特别是近年来面对一些情况复杂、难度大的工作,迎难而上敢于坚决斗争的勇气大不如前,表面上看是求稳怕乱,实际上是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不深入,满足于完成工作,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差,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的精神明显差。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疏于管理。重工作实践、轻思想教育的观念还存在,尤其在多元化社会思潮背景下,运用新媒体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还需要加强。

(四)作风转变不彻底。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坚持和弘扬太少,勤俭节约意识有所弱化。缺乏“大国工匠”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泰山挑山工”持之以恒的韧劲,缺乏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的见微知著能力。在纪律方面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要求,作为单位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没有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没有以党章党规来检验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没有对照初心和使命来衡量自己,缺乏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缺乏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认识的力度要加强,抓得不严格,存在“老好人”思想。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腐败使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才能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以学习思考提升思想境界,按照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要求,做到真学促深化,深刻认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做到真信促消化,更加理解坚定理想信念就是紧密马克思主义真理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更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增强党性锻炼。牢记共产党员身份,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讨论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做到批评时时有“辣味”,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时刻提醒自己,严把思想关口,纯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党性。

三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革命理想激发内生动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的首位,自觉同中央的基准看齐定向、对标对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更好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在具体工作中,一言一行都要从优秀党员的良好形象出发,努力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的意识,对工作始终保持热情、激情,不自满、不懈怠、不停顿,始终保持一股子冲劲、闯劲,不怕劳累、拼命干事、甘于吃苦。胸怀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肩负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锤炼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苦干”品格,发扬脚踏实地、务求实效的“实干”精神,掌握开拓创新、善于成事的“巧干”本领,积极投身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去。

五是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准则》和党的优良传统规矩,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执行“一岗双责”,坚持按法纪、按规矩、按程序办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慎初慎微,妥善处理好同事、老板及同学、朋友相处之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刻谨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努力做到公私分明。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xx年在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志的帮助配合下,紧紧围绕党组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恪尽职守,扎实工作,较全面地履行了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写作能力。

由于岗位的特殊性,分管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主观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要求相对比较严格,客观上要求自己要不断加强学习,夯实理论基储熟练掌握领会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精神,工作中能与同志们团结一致,打成一片,做到了吃透“上情”,摸清“下情”。因此,一年来,我能够自觉养成勤于学习的习惯,除坚持参加院里的正常工作外,抽时间、挤时间,每天坚持看书读报,浏览xx网页、关注新闻动态,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学习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丰富自己、提高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积极撰写宣传信息调研,先后在《x日报》、《x风云》、《x网》、市x网、x周报、电视台上发表信息调研20余篇。

二、立足本职,严于律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工作积极主动,勤勤肯肯,兢兢业业,不论是院领导交办的任务,还是办公室分配的工作,或是自己预见需要做的事情,我都能够做到一丝不苟,统筹兼顾,有条不紊,认真负责地去把每一件事情干好。

一是我秉承不计个人得失,爱岗敬业,工作中踏实肯干,生活中乐观待人待事,早一点上班,晚一点离开,用延长工作时间,为自己充电,提高工作能力;用延长工作时间,把工作做深、做细、做精、使自己满意,让领导放心。

二是认真搞好统计报表和机要收发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对报表中存在的问题,能够虚心请教,认真纠正,定期搞好统计报表分析,用事实说明道理,用数字说明问题,受到了市院的表彰。同时,在机要收发上,认真学习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及时准确收发机要文件,为领导及时掌握上级精神,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三是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一年来先后组织二次召开人民监督员会议,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使人民监督员学法、用法、懂法。积极与人民监督员沟通,对我院“三类案件”、“五种情形”适时进行监督,由于采用的方法、措施得当,文书制作标准规范,得到了人民监督员对xx工作的肯定。同时,我院召开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做法被市院做为样本在全市推广。

四是积极开展宣传调研活动,为改变我院宣传调研的落后局面,按照领导的意图,制定了2013年1号文有关《宣传信息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对宣传信息调研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干警,随时调度,适时进行通报,及时兑现奖惩,有力地促进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开展。

五是加强内部团结,注重协调配合;一年来按照办公室的工作分工,我和x主任、x主任以及其他同志,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遇事一齐抓,站在前干在前,圆满完成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修正自己,提高自己,尽努力完成好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协调,搞好服务,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归根到底是为领导、为科室、为干警提供优质服务。因此,今年以来,我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尽心尽责干好本职工作,努力为领导、为科室、为干警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办公室无小事,尤其是在领导身边工作,要做到事无巨细、不遗不漏,逐一落实。一方面,认真分析、领会、把握领导工作的重点,围绕领导的工作思路,通过办公室的“枢纽”作用,做好上“情”下“达”工作,体现领导的工作意图。另一方面,通过督查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做好下“情”上“传”工作,使领导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注重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带头树立xx“窗口”形象。

在努力工作,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己能够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注重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防微杜渐,对公家的一事一物,一草一木,做到不贪不沾;能够正确对待荣誉、地位,摆正自己位置,以大局为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自盛自重、自警、自励;能够遵守公共财务使用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损公肥私。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知不足而奋进是我的追求,行不止塑品德是我的目标。我虽然做了些工作,但离党组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开拓性、创造性工作不够,有求稳怕变的思想;二是主动性仍显不够,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三是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为此我要以此次述职为契机,虚心接受领导和同志们的批评和帮助,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扎实的工作作风干好今后的各项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1.资金来源的多样性。这是指其资金来源具有多样性。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这种资金来源的多样性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变得比较复杂。不同性质的资金来源,需要有不同的财务制度加以管理。

2.管理目的`的服务性。这是指财务管理要从财力上支持符合规章制度的管理活动开支,这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责无旁贷的义务。

3.管理程序的严密性。严密性指的是财务管理必须坚决维护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使用合法的手段和工具。

4.资金使用的节约性。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应该节约使用每一笔资金,反对铺张浪费。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

1.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一)预算管理的含义。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二)预算的编制。

事业单位参考前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由委领导把关负责,委办公室具体承办,统一安排。委属各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负责,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

2、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除上级规定的外事接待、招商引资以及离退休老同志活动等公务活动可提供省内地产酒外,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公款提供香烟,就餐中一律禁止饮酒。

3、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接待标准。原则上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除特殊情况报委领导批准外出安排外,一律安排在单位食堂就工作餐。各单位接待上级和外来客人时,应尽量使用本地农家菜,不得安排野味和高档菜肴,菜肴应适量有度,杜绝浪费。

4、严禁本市范围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吃请。同城办事、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时,不得同城用公款宴请。

5、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领导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6、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

7、公务接待费用全部在"公务招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不得转移下属单位和个人列支,也不得列入单位食堂成本。

8、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控制数。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统筹管理的原则:市社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与市社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4、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的原则: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市社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饭店就餐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由承办处室、经办人签字,签单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和时间。

1、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处室应及时向市社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2、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处室应事先征得市社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市社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3、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有关部门的,由相关处室向市社领导报告,市社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4、市社领导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5、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市社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6、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公务接待,须向市社领导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组织接待的处室或人员补办审批手续。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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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本单位学习以水利局通知为准,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学习(上级临时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条坚持会议、学习签到制度。签到由办公室收集保存。学习、会议不得迟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视为未参加并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坚持会议落实制度。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严禁琐事、小事上会、严禁重复召开会议,对上次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实行效能监察,确保会议的落实。

第二章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全局上下班签到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签到、11∶30后签退,下午2∶30以前签到、5∶30后签退。不能代签、补签,4次缺签作一次旷工。

第六条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单位名称:山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

第三条单位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12号。

第四条山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25号)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山东省文化厅管理。

第五条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六条单位的宗旨:为进一步提高省文化厅机关行政效率,保证政令畅通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七条单位的业务范围:从事机关后勤工作,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服务。

第八条山东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设置行政科、财务科、车管科三个科室,各科室的主要职责是:行政科负责厅机关行政后勤等管理服务工作;财务科负责厅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及资产等管理服务工作;车管科负责厅机关车辆调度、维修及保险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单位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八条单位终止后的资产收归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修改,经举办单位同意,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章程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章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生效。

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事业单位章程参考样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考核方式:

采用100分制,即中心各岗位人员每月满分为100分,凡对照考核内容需扣分者,均从中扣除。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从业务处理、出勤及服务等方面进行,具体为:

业务处理方面:

1、按时处理每笔业务,当月单位结帐、报表处理、凭证装订在次月7日前完成(每月1—5日为月终处理时间、原则上不办理报帐,支取工资业务除外),每一个单位或每推迟一天扣1分,最高扣分10分;考核记帐会计、出纳。

2、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凭证装订整洁,业务印章齐全。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者,扣1分,最高扣10分;考核记帐会计。

3、原始凭证审核严格按有关制度要求办理,拒付会计凭证要有详细文字记录,并提出纠正措施。有一张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扣1分,最高扣分20分;考核主管会计。

4、银行对帐单与存款帐按月核对,未做帐项做出记录,缺一笔扣1分,考核出纳会计。

5、涉及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项目支出,必须具有政府必备手续。有一例不合规扣1分,最高扣分20分;考核主管会计。

6、严格结算纪律,对超过限额的款项结算要办理转帐(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者除外),且付款去向与发票来源一致,有一例不合规扣1分,最高扣30分;考核出纳会计、记帐会计、主管会计。

7、单位备用金管理。对超额使用备用金单位应及时催促报帐,月底有超额使用备用金单位者,每月一个单位超额扣0.5分。对记帐会计实行考核。

8、大额款项(5万元)支付应有中心主任签字(主任请假时由分管局长签字),签字环节在主管会计审核之后,由主管会计转交主任签字,有一例不合规扣1分。考核主管会计。

9、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主管会计审核后方可记帐、付款,有例违规者,取消记帐会计当月考核资格。

出勤及服务方面:

中心人员必须按时出勤,为单位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1、正常上班时间迟到者,一次扣0.5分,请事假1天扣1分,当月事假超过5天者(含5天,下同),取消当月考核资格;请病假1天扣0.5分,当月请假超过10天者,取消当月考核资格。病、事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按规定审批,否则视为缺勤;缺勤1天扣2分,当月缺勤达5天者,取消资格。

2、中心人员除节假日、休息日外,中午禁止饮酒。

3、中心人员禁止同来办业务员争吵,凡发生争吵者,无论理由如何,一律取消当月考核资格,然后视情节报局里研究处理。

4、中心人员按时值日,打扫卫生,缺1次扣2分。

5、中心设征求意见箱,凡是中心人员因服务态度差、业务处理不按规定而受到单位提出异议者,一次扣2分,三次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三、奖惩兑现。

中心对各岗位会计按月考核,并与财政局对中心的考核补助挂钩,以中心每月各岗位会计得分总数为权数(中心主任及其他非会计岗位专职人员按平均得分),计算出每人每月考核补助。对年度内三次出现得分最低者,建议局里调整提工作岗位。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编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已经是当前我国一项非常迫切的重要任务,必须从多方面入手,认真加以切实解决。

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现金交接制度和支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现金收款登记簿,用于记录创收活动中收到的现金。现金收款登记簿应记载收款日期、金额、合同号、收款人、交款人等详细事项;开据的现金收款单还应有收款人和交款人签字。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记载使用(或作废)支票的日期、号码、金额、使用人等详细信息。上述两类登记簿应做为会计档案保管。

定期对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情况(清理前账面明细和挂账时间、已清理数额、清理后账面明细)报到财务计划部门。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原则上不应跨年度,严禁单位将公款借给个人私用,个人借款办公事原则上不应跨月份,严禁个人借没有支出的大额现金(借多少还多少,或只使用一小部分),借款单应注明具体用途,实际使用用途与借款单列示的用途应相符。

事业单位要加强创收收入(包括科技服务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合同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从事创收活动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应当连续编号。在取得收入时,合同金额、发票金额与收到款项必须一致方可入账,若shi三者不一致,必须由有关人员书面写出原因,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入账。对已签定了合同或协议,并且服务对象将服务款一次性付清后,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服务项目终止,需要给服务对象退款的,要写书面说明,并及时修订合同,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退款。合同要按编号整理、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

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应加强材料采购、验收、存储、发货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内部控制制度。

(1)采购环节。材料的采购程序参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执行,并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有关材料采购合同应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2)验收环节。由独立于采购人员、材料保管人员的验收人员对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入库,并签发材料入库单。采购人员凭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和经单位负责人签批的材料入库单并到财务部门核销相关支出,财务部门对有关原始凭证与采购合同核对一致后予以核销,并按规格、型号等登记材料明细账。

(3)存储环节。材料保管人员应每月一次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将库存材料盘点表与财务部门材料明细账核对。核对不一致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4)发货环节。根据与服务对象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及施工图纸等资料,应编制材料出库单送财务部门审核,经单位负责人签批后,财务部门核销相应材料明细账;材料保管人员根据审核和签批后的出库单发货。未经财务部门审核和单位负责人签批,材料保管人员不得发货。

对库存材料至少应在编制年度决算前进行全面清查,并据以编制“库存材料盘点报告表”,要详细列材料、物品的账面数、实存数、盘亏盘盈的数量和金额以及盘亏盘盈的原因,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在报销固定资产采购费用时,必须提供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按审批权限签订的采购合同、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的验收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其中,属于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要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属于变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需提供采购方式变更的批件。对于已购入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要在列支采购费用的同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绝不能等到年底入账。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制度,在年底前组成由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参加的资产清查小组,着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漏记的固定资产要立刻补记,确保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均已入账。

总之,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实现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 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 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 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 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 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 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 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中心”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机关及委属各事业站所应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作相应调整)。机关考勤由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事业站所考勤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人员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应提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备案,说明外出事由和时间,并不得委托代签。

四、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当天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履行登记手续。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五、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中层副职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主任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者,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分管主任同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委人事科汇总备查。

六、实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并严格执行扬人社发[2015]30号《关于落实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业站所每月底及时将当月考勤情况报委监察室汇总,监察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 ,逾期视为认可。工作人员的全年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八、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簿、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4、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5、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6、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7、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公安交警报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