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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模板18篇)

时间:2024-01-13 18:36:08 作者:雅蕊

读后感不仅可以在学校作为一种评价学生阅读能力的方式,更是一种个人成长的记录和反思。这里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相信会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快来一起学习吧。

看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看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办案非常神奇。比如说,他从案发现场行凶者留的痕迹,就能推算出行凶者的身高、体重、年龄以及相貌,就连行凶者是怎样行凶的,也能一字不错地说出来。他还精勇于剑术和拳脚功夫,还是一个使用木棍的高手以及专家,这是他防身、擒获凶手的高超技能和本领。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虽然他文学等知识还是非常匮乏,但是,对于化学、解剖学来说,他是绝对的高手。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棒,还具备充分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这些都成为他破案的有效工具,他利用熟练掌握的知识,能够进行周密细致地推理,把情理中的一些猜测,推理成绝对肯定的判断。

这本书非常不错。从书中,我学到了许多道理,也教育了我无论是学习还是做事,都要象福尔摩斯断案那样,注意思维缜密,我虽然现在做不到,但在学习上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思考,绝不做“马大哈”。我还学到了一些知识,象怎样从一个人的脚印推理出一个人的体重,就是把脚的长度用厘米作单位,再乘3,大约就是一个人的大致体重了。我还学到了一种生活态度,做任何事情,都要乐观地对待,要认真,要锲而不舍,象福尔摩斯那样,每一个案子都很难,没有一帆风顺的,但必须锲而不舍地办下去,“柳暗花明”往往就在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前方。

在家里,我已经有了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工具,也常常在家里玩侦探游戏。长大了,我也要象福尔摩斯那样,做一名合格的警察。现在最最重要的是好好学习,掌握有用的知识,养成良好的习惯,锻炼强壮的身体,真正成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亲人有用的人。

看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侦探小说是我最一直都很喜欢的小说,可能是小时候受香港警匪片的影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是高二的时候我姐给我买的一本书,一直很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现在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看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是一部畅销百年的不朽经典,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征服了全世界读者。

这部欧美侦探小说,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鼎鼎有名的大侦探,深深地打动着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在英国,柯南道尔更是被公认的与莎士比亚、狄更斯及肩的大文豪。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首次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又瘦又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睛下是一个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叼着烟斗,经常穿梭于大街小巷之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又很悬疑,异常吊人胃口。

“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的《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则是轰动了整个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其中一个故事令我感到很遗憾,那就是《最后一案》,福尔摩斯除了一大恶棍,但也不幸死亡。与坏人同归于尽,这无不令人深感惋惜。福尔摩斯为侦探事业付出太多太多了,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他的不幸逝世,如天上一颗明亮的星辰坠落,最终,柯南道尔为了满足读者需求,让福尔摩斯在《空屋》中重生了,我惊喜万分。

无论是轰动世界的《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还是精彩短篇《红发会》等,都正如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所说:“与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看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服用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看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今年“六一”儿童节的红领巾跳蚤市场上,我淘到了一本传世经典的好书——《福尔摩斯探案集》。翻开书页,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让十恶不赦的坏人见了会吓得魂飞魄散的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每个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血字的研究》印象极为深刻。花园街3号发生杀人案,而被害人身上却无伤口可寻,墙上还留下“拉契”的字样,更奇怪的是死者旁留有一枚女式戒指。不久后又一个被杀,这一案在福尔摩斯的精心设计下,凶手浮出水面,结果凶手自投罗网,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令我震憾的是,福尔摩斯竟然能识别烟灰!从此看得出他的知识十分渊博,而且观察细致,对于生活的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掩卷沉思,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也会遇到许多谜团,如果你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能去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也能解开谜底的。

那次,我们一家准备自驾游到内蒙古去旅游,一大群人都在院子里等着我们,可就在出发的那刻,爸爸的车钥匙离奇不见了。我们三个人翻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就是不见爸爸的钥匙的影儿,我和妈妈一边找一边埋怨道:“真是的,急死人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不见呢?”爸爸若有歉意地低下了头。唉!车钥匙找不到我们怎么去呢,关键是这么一大帮人就等我们三个了,怎么办呢?就在这火烧眉毛之际,我突然想起了神探福尔摩斯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一切可能,那剩下的就是真相!我想:爸爸哪儿也没去,家里可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那钥匙就在他身上!我叫爸爸站好,我从衣领到裤脚将爸爸周身“搜查”了一边,哈哈——找到了,你猜钥匙在哪?钥匙就被爸爸我在手里!真是骑驴觅驴啊!

看似一个爸爸自己闹的笑话,但是我们还真得学习福尔摩斯,学习他遇事沉着、冷静,这样才能解开谜团,化除生活中的小麻烦哦!

看了福尔摩斯的读后感

我想大家应该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吧!相信你从书名上很容易就看出来,这本书里的主角就是福尔摩斯,然而他却是我至今以来最敬佩的侦探之一,当然他的破案方法也是令我赞叹不已、简直超之凡人。英俊聪明的他总是一只手拿着个放大镜,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根拐杖,这两件形影不离带着的宝贝在福尔摩斯破案时也发挥了他们不小的作用,却使他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起扑朔迷离的案件。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福尔摩斯侦探只用了4年的时间就成功地破案八起。假如让你想象一下: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这些聪明的侦探保护着我们:那么小偷想偷东西就偷东西、那些企图要达到自己目的的坏人想杀人就杀人,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那我们生活的环境如何安宁?所以没有他们这些优秀勇敢的侦探破案,我们是无法安居乐业,平安生活的,我们应该懂得感恩,感谢他们为我们带来的安宁——谢谢你们!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妈妈在网上给我买了一套《大侦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侦探书,书中一个个离奇的案件,一场场和坏蛋斗智斗勇的画面,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办案非常神奇。比如说,他从案发现场行凶者的痕迹,就能推算出行凶者的身高、体重、年龄及相貌,就连行凶者是怎样行凶的,也能一字不漏的说出来。他还精勇于剑术和拳脚功夫,还是一个使用木棍的高手以及专家,这也是他防身、擒获凶手的高超技能和本领。

福尔摩斯还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虽然他文学知识还是非常匮乏,但是对于化学、解剖学来说,他是绝对的高手。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棒,还具备充分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这些都成为他破案的有效工具,他利用熟练掌握的知识,能够进行周密细致地推理,把情理中的一些猜测,推理成绝对肯定的判断。

这本书非常不错,从书中,我学到了许多道理,也教育了我无论是学习还是做事,都要像福尔摩斯断案那样,注意思维缜密,我虽然现在做不到,但在学习上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思考”,不要做“马大哈”。我还学到一些知识,像怎样从一个人的脚印推理出一个人的体重,就是把脚的长度用厘米作单位,再乘以3,大约就是一个人的大致体重了。我还学到一种生活态度,做任何事情,都要乐观地对待,要认真,要锲而不舍,像福尔摩斯那样,每一个案子都很难,没有一帆风顺的,但必须锲而不舍地办下去,“柳暗花明”往往就在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前方。

在家里,我也经常玩侦探游戏。长大了,我也要像福尔摩斯那样有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现在最最重要的是好好学习,掌握有用的知识,养成良好的习惯,锻炼强壮的身体,做个真正对国家、社会、对亲人的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福尔摩斯侦探集》一书,我的心被福尔摩斯的勇气震撼了。他在最后以自己生命换来了恐怖组织的消停。在生死关头,他竟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社会的安宁。

这使我不禁开始思考什么是勇气?

世人眼中的勇气或许是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但我认为不是。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那叫鲁莽。

那勇气到底是什么呢?

勇气,是能在茫茫大海中有生存的意念;勇气,是面对刀山火海时信心穿起;勇气,是在面对困难时仍坚持不懈。勇气是冷静地面对困境,勇气是对自己有长足的信心,勇气是在任何环境中都不屈不挠!

细细品味,福尔摩斯不正是真正的勇士吗?他自信,哪怕再难的案子也绝不轻言放弃,就算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也不慌乱,沉着、冷静。

勇气,不是一时冲上头脑的疯狂举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紧定决心。

勇气,不是一时,它是永久存在于心间的一种责任、一种心态。

勇气,不是面对困难时的动摇,而是用不轻言放弃的信念。

鲁迅先生曾说过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生于__世纪的我们,不需要面对鲜血,但是勇字确是从古至今仍值得拥有的优秀品质。

大瀑布下福尔摩斯落入深谷,这一刻他释放了,他直面死亡。他身先死,但是他的勇气却长存我们的心中。

真心祝愿每一个中国人都拥有这样的勇气!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有:《大侦探福尔摩斯》、《财富号历险记》、《宇宙是什么》、《隐身人》等。

其中,我最喜欢《大侦探福尔摩斯》这一本书,这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

读完了《大侦探福尔摩斯》这一本书,我觉得这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有做事认真、观察仔细、坚持不懈、思维敏捷、锲而不舍的优秀精神和品质。在这一本书中,主要讲的是一个非常非常离奇的案件:十年前,玛丽的父亲突然失踪,留下了一张带有四个签名的地图;六年前,薛蛙的父亲溘然离世,身旁惊现“四个签名”的字条;现在,薛蛙的哥哥在密室遇害“四个签名”的字条重现眼前。十年间,“四个签名”总是阴魂不散。但是,福尔摩斯用他超长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解开了重重谜团,最后抓住了真凶。

看了这一本书我觉得书中的人物形象都非常有趣,他们的性格都不一样,各有各的特点,福尔摩斯稳重,华生谨慎,薛蛙善良,小兔子机智,杜比能干······其中,我最欣赏福尔摩斯,因为他有很多优点,在书中,他智勇双全、幽默风趣、做事认真、细心周到,值得我们学习。

从这一本书中,我不仅收获了乐趣和知识,还明白了非常多的道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述福尔摩斯所探案的过程和结果的书。

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英雄。

之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符其实的神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

轻轻的合上了书,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努力,使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侦探小说我也读了不少,如《罗杰疑案》,《名侦探柯南》等,但唯独《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为之心动。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精彩的破案经历,篇篇情节曲折,内容动人心弦。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深深的打动这我。同时也让我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

很多年以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入深渊,而他则留给华生留拉一封信,告诉他能除掉这样一大祸害我非常高兴,就是牺牲自己也值得。”这段话我了解到福尔摩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我们不能也像他一样和敌人,坏蛋同归于尽,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发扬他的那种伟大精神。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暑假《福尔摩斯》读后感,《福尔摩斯》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六年级:张晟源。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也很勇敢,他不但在面对困难时不会退缩,而且能够迎难而上,用他聪慧的头脑,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在我们的心目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在柯南道尔笔下,他是一个侦破无数案件的侦探。

就像他一直在思考一样,他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当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一个握手,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读到这一幕时我惊讶的表情。我在心里发问,这是一个人吗?但这应该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吧。但慢慢地,我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他不仅仅是一个角色,他还是个侦探,一个活生生的人物。

他在一个精英的环境中长大,他就读于贵族学校,在那里他集中精力学习,偶尔会参加击剑和拳击。他在19岁的时候就已经破了很多案,这让我很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遥远,也许我们很快就会19岁,但是那个时候,19岁的我们可能正在大学校园里徘徊,与福尔摩斯有着天壤之别。

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他解决了很多案件,解出了很多代码。在跳舞小人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智慧,解读了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矮小的人可能被认为是某个人的涂鸦,从来没有想过它的深刻含义,我的心中不禁再次充满了对他的敬意。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著名侦探,一个令人不得不敬佩的人物。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我非常钦佩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面对一个个案件,十分冷静,从不心急。他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比如一个鞋印、一块血迹,还有一些对于我们来说跟案件没有关系的东西,他都能从中找到一个个证明。如:一个鞋印有多长,鞋底的纹路有多深,他便能立刻知道凶手大约有多高,体重是多少。从这个案例中我感觉到我们要处处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面对再复杂的事情,我们都要冷静对待,不能心急,因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有条有序的进行。因此,我想到一件事情。

由于七月份我要钢琴考级,所以七月份没有做什么作业,大部分作业都堆到了八月份,眼看就快要开学了,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做,我心里难免会有些儿发慌,一发慌就心烦,然后就不想写作业,可当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我就不这么想了,在最后仅剩的半个月里一直努力,每天都把时间安排的仅仅有条,没过几天就写了一大半了。这样坚持下去,我还会有几天玩的时间呢!

正是因为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学会了沉着冷静的面对任何事情,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

同学们,我建议你们有空也去书店看看这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人们的脑海里,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是正义和智慧的化身。他断案了得,有如神助,一直是男孩子们心中的偶像。

今天,我有机会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虽然与小说初次碰面,心中却像遇见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亲切。说也奇怪,读完整篇小说,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留给我的神秘光环却是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对他无限的敬仰。首先,他是一位充满理性的人,从不感情用事,无论遇到什么事,他总是表现出令人赞叹的自信和从容。

其次,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一个刚刚谋面的人做出极为精确的判断,在侦察案件过程中,更能将一团乱麻般的众多线索迅速清理、归类、抽丝剥茧、去伪存真,使得沉冤得以昭雪,剑指真凶绳之以法。

比如: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当中,靠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枚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夫、足迹和车轮印等线索,来推断凶手是一个身高6英尺多,面色发红的中年男人,与被害者是仇敌关系……福尔摩斯通过线索,最终锁定了案件的凶手。

注意细节,微处入手。福尔摩斯之所以断案如神,是因为他往往能在调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常人无法发现的蛛丝马迹,而在生活中,那些往往被人们忽略掉的.琐碎细节,他却也能过目不忘。最可贵的是,他能将搜集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他的推理当中来。

他为什么能够做到这一点呢?除了他智慧的头脑外,还因为他掌握了比我们更正确,更有效的思维方式,还有细心和永不放弃的决心。

能细心肯动脑,方能百战百胜。这部小说让我认识了一位全新的福尔摩斯。他不是神,而是一位有血有肉,心细如丝的智者。从这本书,我懂得的道理: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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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