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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9篇)

时间:2023-10-09 11:31:06 作者:薇儿 读福尔摩斯有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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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

一说起福尔摩斯,让人第一联想到的,就是他那敏锐的思考力和超乎常人的洞察力。更令人敬佩的,更是福尔摩斯他的正直。不为金钱。名利所动摇的一种正义感!

侦探小说之所以吸引着千千万万的读者,就是因为它有着一种期待着案件悬疑结果的吸引力!这本书也就是如此,但更有它独特,引人注目的地方。看似一处平常的地方,实际上就是案件的关键!这就是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够破了这么多案子的根本!福尔摩斯接手的每一桩案件,好像都不一样,但又有相同点,故事和故事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关系,但又有着一丝联系,正所谓,藕断丝连!故事中的每一个字,都扣住人心,让人拿起了这本书,就无法放下手!

一字一行间,都有着这本书独特的吸引力,既锻炼着人的思维,又训练着大脑,更让故事富有传奇性的色彩。不似其它故事的千篇一律,造就读者读本书的兴致。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要说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这是一本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是我从小羡慕的`侦探,因为侦探沉着冷静,不义气行事,使我最激动。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福尔摩斯解决的《血字的研究》。复杂的悬案,难以理解的案子,福尔摩斯一看便知。还有很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的小提琴也十分棒。

除了福尔摩斯,书中的华生医生也是个很好的助理,帮助福尔摩斯解决了许多迷案。这些都是以华生医生的角度看的。

福尔摩斯教会了我冷静思考,不到最后关头,不要放弃,要勇于思考,大胆实践。

福尔摩斯读后感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柔柔的,最适合放松心灵了。我端详着手中的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毫不夸张地说,它是上世纪最成功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了我的心。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化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非凡的推理能力和他敏锐的观察力,也十分佩服他准确的判断力和严谨的分析能力。作为教师,其实更需要具备这种能力。

当学生间发生纠纷时,在心里会无形偏袒优等生。这是人之常情。一位优等生曾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件让他后悔的事:他忘带了新本子,老师刚好要检查,他的同桌是名暂差生,就将自己的本子给了他。他不愿,可同桌说“没关系,反正我是差生,也不在乎被多批评一次。”结果老师真的批评了他的同桌。若干年后老师在学生聚会上知道了真相,懊悔不已。

在我的身上也曾经发生过类似偏心的事。如果我能早点看到这本书,早点学会处理事情时要冷静,我想发生处理失误的几率就会少了。

教师每天面对的其实就是一个个小型的社会群体。学生身上打着鲜明的社会烙印。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我想更多的需要头脑的冷静,客观地进行分析,就事论事,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尓写的。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

书里有三篇长篇故事和六篇短篇故事。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

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颇负盛名的侦探,他的'推理能力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身份案》、《五个桔核》、《血字研究》、《布。《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六座拿破仑半身像》……无论多么离奇的案子,只要到他手中,没有多长时间就会查得水落石出。就算你没有看过这本书,也一定知道他的鼎鼎大名,他就是——福尔摩斯。

虽然福尔摩斯在那时已经成了名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他还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侦探学,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最终让结果大白于天下;为了这些,他付的房租钱足以买下2个他租的房子。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学,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在贝克街的尽头,一个身材瘦弱、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正默默地站在路灯下,似乎在思考什么问题。是的,他就是神探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能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家,完全是因为他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形象,甚至连《名侦探柯南》这部动漫里的主角柯南的偶像也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脾气有点怪的人,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当我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被福尔摩斯那种超乎常人的聪慧给震撼了,他的这种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破案的时候,他可以在犯人意想不到的时候捉住他,更令人佩服的是他的冷静和勇气。

福尔摩斯真是个拥有正义的`人!他的光辉事迹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