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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全文(汇总17篇)

时间:2023-12-21 20:04:52 作者:曼珠

实施方案是指在特定的目标或任务下,制定并执行的具体步骤和计划。如果你对实施方案的编写感到迷茫,不妨看看以下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指导和启示。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20xx]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xx]19号和**党办发(20xx)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xx)19号和**党办发(20xx)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工作进程安排。20xx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201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人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人民武装部)。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运转,负责镇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务、调查研究、档案、工作督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财务、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政协、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研究、指导全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双促双增”精准帮扶等工作。负责村级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工、青、妇、团和关心下一代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承担镇人大、纪检监察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全镇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发展、村镇建设、水利项目实施等工作。承担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和管理、“三权”“三变”改革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审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铁路巡防、防灾减灾、“门前五包”、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救援、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驻镇单位、企业、大院、城乡结合部等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林业、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项目,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植物病虫害、疫情检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等工作;负责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做好相关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电商运营、农产品对接销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道路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恒翔园区管理工作。

2.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低保、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双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相关工作,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等工作。负责劳务输出和劳动争议服务工作。负责老龄、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慈善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维护稳定、治安联防、平安建设、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禁毒、反邪教、民事纠纷调解、来信来访以及重案群体性矛盾的协调等工作。

4.文化旅游服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文化站):负责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乡镇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和服务相关工作;负责乡镇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工作;负责乡镇文化体育骨干队伍培训和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广播影视管理服务和“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负责生态环保、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站运行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及河道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听从安排、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联动配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不违反工作纪律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料共享,坚决杜绝同样的材料重复报、多头要等现象,减轻村组负担,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责任。镇纪委要严格履职尽责,紧盯干部作风转变、工作任务落实等方面,强化督查问效,从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实现工作快部署、项目快推进、任务快落实、目标快完成。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服务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整合下放县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根据中编办〔1993〕17号、湘编办〔1999〕3号文件精神,按乡镇(街道)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

1.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xx〕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服务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整合下放县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根据中编办〔1993〕17号、湘编办〔1999〕3号文件精神,按乡镇(街道)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

1.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派驻监督,根据《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19〕94号),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适应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实施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由兴庆区纪委监委向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监督。围绕“两个维护”,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高质量全覆盖。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科学设定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实现对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派驻全覆盖。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进程,切实解决派驻机构设置不合理、覆盖不全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顺畅,监督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意义、政治考量和政治要求,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创新变化的具体形式,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机构设置。派驻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兴庆区纪委监委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实行单独派驻,其他部门(单位)实行综合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工作由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具体是:

1.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研室、信访局、网信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政法委、编办、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共16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区委办。

2.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共8家单位。驻在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月牙湖治沙林场)、交通运输局、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双创基地)、科技局、科协、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统计局共13家单位。驻在部门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4.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教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核算中心)、国控公司共4家单位。驻在部门为教育局。

5.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法院。

6.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二)人员编制。撤销兴庆区党和国家机关(含检法机关)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含机关纪委),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全部划转到派驻机构。实行综合派驻的,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备行政编制2名,共需行政编制8名,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统筹解决。不得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原有的编制和区委巡察办编制,不得在机构改革中减少兴庆区纪委监委机关编制充实其他部门。派驻兴庆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每组人员编制2名,共需编制4名,分别从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中划转,列入派驻机构专项编制统一管理,不得用于其他部门。兴庆区人民法院、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明确纪检监察干部数额的,按本条所列最低编制数划转编制。

(三)规范名称。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中共银川市兴庆区纪委、银川市兴庆区监委派驻第x纪检监察组”。

(四)领导职数。兴庆区纪委监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组长6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通过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二)深化政治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加强对落实“两个维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维护政治生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兴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着力在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视巡察整改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派驻机构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监督建议,督促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要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对管辖范围内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兴庆区纪委监委授权,依法使用相应审查调查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建立兴庆区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相关内设机构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保障。完善兴庆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定期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监委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制度,兴庆区纪委监委会同兴庆区委组织部负责提名、考察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不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者分管其他工作。

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查办的驻在部门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依据《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兴庆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

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巡察工作,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线索处置,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织提出党纪处分建议。

全面落实兴庆区属国有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兴庆区纪委监委对兴庆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根据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编制情况,暂不向兴庆区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由负责监督国控公司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其进行综合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派驻机构改革全过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纪委监委要发挥专责机关作用,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明确改革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做好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配备、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

工作经费(含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由兴庆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办公用房由各驻在部门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用人视野和渠道,派驻机构干部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以外产生。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确保自身过硬。建立和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相关规定,制定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强化管理监督和履职考核,督促派驻机构履行好“不走的巡视组”职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今年以来,xx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做好“三农”工作为总抓手,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宣传发动上突出了广泛性,在安排部署上突出了整体性,在结合实际上突出了针对性,在形式载体上突出了创造性,在狠抓落实上突出了实效性,创新领导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开展了乡村振兴工作。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我镇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这个根本目标,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培育新型农民、发展产业为支撑,以示范村建设和村容村貌路容路貌整治为切入点,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了全区乡村振兴的深入开展。

我镇按照长远有目标、近期有方案,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原则,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全镇23个村(社区)委会进行分类指导。结合“修路、改水、通电、护林、兴文、办学、办医、调结构”和“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模式,在xx、xx两个村采取发动农民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农村亮化美化。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加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为确保我镇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调整充实了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制定完善发展思路和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把发展做好乡村振兴放在第一位,为农村谋发展,为群众谋利益,促进了乡村振兴全面快速有序地向前推进。2022年,以“四大行动”为抓手,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农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从全面摸清底数,稳定发挥效益,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加大乡村振兴的工作力度,力促乡村振兴工作在全镇全面推开,掀起我镇乡村振兴的高潮。

我镇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优秀资源禀赋,立足特色产业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快农村产业化发展,确保乡村振兴稳步推进,培育支撑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结合上级新要求,我镇把产业项目谋划与村集体经济强村发展相结合、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升相结合、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发展带动相结合、与扶贫产业园建设相结合,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全镇累计投入衔接资金80万元,安排项目22个,其中产业类项目10个。同时,今年重点支持xx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项目,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后劲。

一是部分xx干部对乡村振兴的认识不高,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农民缺乏参与意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同时,人的观念尚未彻底转变。虽然经过一年的思想教化,就干部而言,作风得到了好转,但因年龄、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制约,发展经济的人才还是短缺。

二是乡村振兴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脆弱,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加快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项目资金整合不好操作,乡镇、集体、农民经济匮乏,投入困难,制约着乡村振兴的进程。项目资金利用率不高,特别是在整合资金、捆绑使用方面办法不多,思路不宽,造成资金分散,项目效益难以发挥。项目建设投资力度不足、建设资金缺乏、融资难度较大。加之,项目督促、协调不够,影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

1.要切实发挥好“xx统一领导、xx群齐抓共管、单位积极配合、村(居)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把乡村振兴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乡村振兴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扩大乡村振兴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使乡村振兴的目标口号上街上墙、进村入户,做到乡村振兴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抓好示范村建设工作。打造乡村振兴的“亮点”和“看点”。举办各类农民培训班,有计划、有组织、针对性地提供农民素质为产业链向两头延伸提供科技支撑。

3.按照各级对乡村振兴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乡村振兴实现基层xx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xx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体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更加完善,各种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素质明显提高,村风民俗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4.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计划,用好惠农支农政策,应遵循“性质不变、用途一致”原则归类整合各部门涉农政策资金,向乡村振兴倾斜,各类建设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真正发挥有限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

5.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着手研究乡村振兴的考核办法,切实调动起xx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强化督导,落实人员,压实责任,确保我镇今年市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创建目标的顺利完成。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本乡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现阶段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州、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力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村级新农村建设,发送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展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林权配置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3/13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乡实际,核定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委主任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公务员编制23名、事业编制47名,工勤编制1名。机构编制推行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政机关统一整合设置4个综合性机构,事业站所统一整合设置7个服务性机构,各机构内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1.党政机构设置:

(1)乡党政办公室。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设岗位8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分管文秘、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副主任岗定员1人,协助主任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宣传、文秘、电子政务、保密、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岗定员1人,负责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群众工作、政协工作;组织岗定员1人,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督办工作;财务岗定员2人,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工会岗定员1人,负责工会工作;妇联岗定员1人,负责妇联工作。

(2)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企事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移民、项目管理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村镇规划建设、扶贫、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移民工作;统计岗定员1人,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企事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工作。

(3)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乡为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岗定员1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工作。

5/13。

(4)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综治岗定员1人,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1)组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林业局派驻乡林业站、县水务局派驻乡水土保持站和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乡林业站、乡水土保持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村级财务管理、农畜产品安全监测、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0人。设岗位5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农业岗定员9人,负责农业、村级财务管理、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林业岗定员3人,负责林业工作;水利岗定员3人,负责水利工作;畜牧兽医岗定员4人,负责畜牧兽医、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工作。

(2)组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乡计划生育服务所职责划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岗定员3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

(3)组建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和乡电影文化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乡电影文化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岗定员3人,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13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国土岗定员3人,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环保、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规划、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组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机构。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敬老院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养老工作平台。核定事业编制6人。设岗位4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民政岗定员3人,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定员1人,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岗定员1人,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组建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办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根据县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乡建设项目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城镇建设岗定员4人,负责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7)组建乡财政所。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3个,其中所长岗定员1人,负责财政所全盘工作;预算岗定员1人,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工作。惠农岗定员1人,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工作。

9/13责指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负责调配。

按照正事分开的原则,依法实施法人登记,确立乡事业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使其相对专一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一)坚持的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人员定岗方案的制订,程序的设计,人选的最后确定,都要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机关干部测评和领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机会均等,不搞“内定”。把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过程公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达到优化组合,择优汰劣。

三是专业对口,职务对应原则。人员定岗要有利于发挥干部的才能。要体现干部专业特长、能力水平与竞聘岗位所需要任职资格的对应性。

四是保持专业工作连续性和特殊岗位人员相对稳定性原则。对于个别特殊岗位,在定岗中,要从有利于本职业务工作,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全局出发,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五是实行工作实绩与岗位调整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措施。

一是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是制定有关定岗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竞争上岗办法。

三是依次确定中层领导定岗人选。增强竞争上岗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拟定岗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廉洁情况。综合考虑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提出拟定岗人选,经乡党委会议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全乡机构改革从2016年9月8日开始,到2016年11月底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11月10日)。

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成立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乡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委、政府审批,报县编办备案。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深化机构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

乡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

11/13工作,严格落实我乡《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定岗定员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务必于11月15日前拟定上报“三定”规定,经县委编办审核、县编委会审定后印发执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1日)。

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深化机构改革的做法及成效,并于11月28日前向县编办上报总结报告,迎接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乡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按照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印发施行。至此,江苏各设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在此之前,江苏省一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该省结合实际,着眼于“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从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施工”不走样。

为全面推进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今年5月底,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监委配套印发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和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细化改革内容,实行分类施策,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8月下旬,该省分片召开设区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座谈会;9月中旬,制定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口径;9月下旬,就各设区市提交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集中反馈修改意见……几个月来,江苏省纪委监委开展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行动,了解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指导、进行政策把关,稳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9月2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和工作要求,督促各设区市纪委监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分类有序推进。

“不得向驻在单位下属单位实行再派驻,不得层层转授监察权;必须严格规范监察措施使用审批程序……”翻开这份指导性文件,不难发现,10条指导意见紧盯各个关键节点,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中必须坚持稳妥审慎原则,按照党组织领导管理体制,不随意扩大改革范围、不超越职责权限授权,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目前,该省27家省属国有企业、4家省属金融企业、32所省属本科高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驻监察专员和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等形式,实现省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晰、监督更加有力。各设区市派驻机构改革也正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扎实推进,将“施工图”逐步逐项变成现实。

聚焦“四个关键”,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因超标准领取薪酬,江苏省盐业集团盐城分公司4名领导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3人被组织处理;各分公司共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71.6万元……近日,在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纪委、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推动下,一场针对员工违规超额领取薪酬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集团所属企业内部引起不小震动。

专项整治由发现问题倒逼产生。“集团下属公司区域分散、点多面广,过去往往是监督的盲区和死角。改革后,我们以推动巡察整改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精准监督。”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胜介绍,在依规依纪处置部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超额领取薪酬的问题后,他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出台规范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月度薪酬发放、月度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薪酬违规发放的漏洞。

“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严格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江苏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在实现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双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推动派驻机构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净化驻在单位政治生态。

如今,综合运用参加会议、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已成为该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一种工作常态。以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为例,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已对监督单位101个“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我现在的工作有‘三多’:监督事项多、意见建议多、约谈提醒多。”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路说,正是因为自己成了“三多干部”,才能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个“40条”,为派驻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10月10日一大早,南京审计大学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书龙就来到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报备该校一名中层干部违规发放学位证书问题的处置情况。即便是前来报告工作,王书龙也不忘随身带着《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这本小册子,“方便随时翻阅,看看履职是否规范”。

向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正是该《工作规定》里明确的要求之一。改革后,派驻机构被依法赋予监察权,既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如何确保派驻机构全面、规范、高效履职?江苏省纪委监委出台派驻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等4个“40条”,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有效、管用,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评价。记者注意到,《工作规定》围绕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列出40条责任清单。“过去高校纪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规范。现在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再也不用担心工作缺项漏项了。”王书龙说,4个“40条”解决了如何履职的大问题,该做什么、怎么做心里更有底。

敢于执纪问责、动真碰硬,离不开考核的激励和鞭策。江苏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探索实施分类考核,采取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没有实际工作的,必须向省纪委监委作出说明;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薪酬、奖惩等事项挂钩,工作不力的将被调整岗位。

随着派驻“探头”越擦越亮,改革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72件次、立案30件、处分29人,同比分别增长10.8%、87.5%、31.8%;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134件次、立案43件、处分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9.4%、168.8%、227.3%。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人员定编定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选任标准,注重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发挥个人专长相结合,努力把我镇干部建设成为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评的原则,按照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确保做到人岗相适,从而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

二、岗位设置。

按照县委编办《关于调整乡镇机关和事业机构编制的通知》(榆编办发〔2021〕3号)文件,我镇共核定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33名。

(一)领导职数11名。

其中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镇长),人大主席1名,纪检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武装部长1名,副镇长4名。

(二)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事务。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事务。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事务。

4.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事务。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事务。

(三)下设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编制6名):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镇村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具体事务。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编制24名):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农经岗:主要负责乡镇农经相关工作;。

(3)林业岗:主要负责乡镇林业相关工作;。

(4)文化岗:主要负责乡镇文化事业相关工作;。

(5)水利岗:主要负责乡镇水利事业相关工作;。

(6)应急管理岗:主要负责乡镇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10)农业机械岗:主要负责乡镇农业机械相关工作;。

(11)乡镇企业岗:主要负责乡镇企业相关工作;。

(12)卫生健康体育岗:主要负责乡镇卫生、健康、体育相关工作;。

(13)社会救助岗:主要负责乡镇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编制3名):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具体事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所有人员的定编定岗需提交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人岗相适。

2.严格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及日常岗位表现等综合因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安全文化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确保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修养和安全意识,改进其安全行为,确保企业的安全基础进一步牢固,形成稳定、良性、长治久安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局面,形成适应于本公司的安全文化属性,特制定本方案。

安全是生产企业永恒的主题,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分支和组成,是体现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威胁的安全价值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主体是企业员工,关键是安全职责的落实,重点是各类安全文化活动的开展,目的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让人人都能“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确保安全”。通过宣传、教育、奖惩、形象、标识、文化活动以及与安全文化管理理念的有机结合,坚持整体规划、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创建群体氛围,形成适应于本企业的安全文化属性,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修养和安全意识,改进其安全行为,弥补安全管理手段的不足,促进安全理念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文化体系的完善和提高,从而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成主动自觉地按安全要求采取行动,实现由“他律”到“自律”的自动管理。实现“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安全文化环境,确保企业的安全基础进一步牢固。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本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和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营造我公司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和安全文化氛围,建设个性鲜明的安全文化,实现我公司的自主安全管理,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实现本质安全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确保企业的长治久安。

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富有我公司特点的安全文化理念,通过广泛开展安全文化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等各部门,创新安全文化建设模式,树立安全文化建设典型,使全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能力、安全素质得到普遍提高,推动本质安全型部门、本质安全型车间、本质安全型班组、本质安全型员工创建。通过学习和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思想和安全文化理论,结合我公司安全管理实际,经过提炼总结,逐步形成安全文化的价值体系,做到内涵丰富、系统完善、个性鲜明,逐步形成上下同欲、知行合一的安全文化,推动我厂公司健康、和谐发展。

(一)坚持与上级要求相一致的原则。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监局、省安监局、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设具有我公司特点的安全文化。

(二)坚持与发展战略相结合的原则。

安全文化建设要与本公司“更大、更快、更强”的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相适应,要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指导、推进作用。

(三)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要继承原有的安全文化传统,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借鉴先进的安全文化建设经验和成果,对本单位现有的安全文化进行挖掘、总结、创新、提炼、提升,打造富有特色的安全文化。

(四)坚持与企业文化相和谐的原则。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要坚持与本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文化建设提供了正确的导向,要将安全文化与企业文化相互贯通,构建与企业文化相和谐的安全文化。

(五)坚持依靠员工并服务员工的原则。

安全文化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的事,安全文化也是关系全体员工及家属利益的大事,安全文化建设要依靠全员的参与和支持,要让全体员工都能分享到安全文化建设的成果。

(一)总结提炼形成本公司的安全文化理念,得到广大员工普遍认同并自觉执行;

(二)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员工安全行为得到规范;

(四)安全环境和安全氛围更加优化,具有我公司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基本形成;

(五)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得到保持和巩固,各项安全生产指标达到先进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为安全文化建设领导组。

职责:xx。

(1)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校正观念、修正偏差,重视安全文化建设。

(3)创建有利于安全文化工程实施的环境,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管理机制。

(4)规范环境设施和条件,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操作意识,努力改善基层职工的生产工作条件和环境,达到规范、安全、标准,减少环境对作业人员的压抑,从而保证职工上岗及作业精力集中、心情舒畅。

(5)安全科主要负责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宣传、培训、推动、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一)挖掘提炼安全文化理念。

安全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安全文化理念,它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要充分挖掘广大员工中关于安全管理的思想、认识、观念和意识,总结提炼具有本公司特色、特点的、全员认同的安全文化理念、安全标语、警语,及时宣贯与安全文化理念相关的内容,引导全员认同、理解、接受、执行安全文化理念。要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抓安全”的“人本观”,“一切事故皆可避免”的“预防观”,“安全源于责任心”的责任观,“细节决定成败”的“执行观”,“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的“价值观”和“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亲情观”。

要创造性地创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将安全文化落实到员工日常工作和生活行为中去。

(三)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建设要涵盖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等,建设具有安全理念、事故案例、安全图片等内容的安全文化;在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设立相应的安全文化理念标语牌、警语牌、亲人寄语等。要在有安全危害可能性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附近,设立体现安全文化理念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进行安全文化理念的宣传。

(四)完善与安全相关的制度。

在安全文化理念的指导下,制定、完善与安全有关的管理制度,使管理制度符合本公司发展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职责。

(五)深入开展安全文化主题活动。

安全文化主题活动既是建设安全文化的载体,也是检验安全文化建设成效的窗口,根据实际情况可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

(六)发挥安全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要及时发现和表彰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对于获得安全荣誉称号的,要给予精神和一定的物质奖励。结合本单位实际,可开展好各种安全评比。

(七)完善奖惩制度,建立激励机制。

督促基层单位加大车间、班组的安全考核力度;建立职能部门与车间对接的关联安全责任制;对安全生产有突出成绩的职工给予奖励,达到安全压力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为职工创造一种“谁遵守安全行为规范谁有利,谁违反安全行为规范谁受罚”的管理环境,营造一种“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的安全文化环境,持之以恒,使职工将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变成自觉自愿的行动,而不遵守安全行为规范的举动变得与群体格格不入并遭到排斥。

企业安全文化具体实施方案

为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展示教师风采,增强体质,增进友谊,根据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关于举办第六届“园丁杯”教职工篮球赛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和球队成员。

顾问:袁章军赵司伟陈新春。

领队:李忠民(男队)杨厚伟(女队)。

教练:张仲营(男队)彭翠平(女队)。

队长:刘玉忠(男队)蒋阳春(女队)。

队员:

男队:刘玉忠、寻武兴、张仲营、黄丰、邓涛、游先德、易扬志、

刘定初、丁玉科、张赵林、江同德、胡学成、

女队:

二、比赛时间、场地和参赛队伍。

1.比赛时间:20**年10月20日至24日。

2.比赛场地:赛场设一中、田中。

3.市直学校参赛队伍。

三、竞赛办法和奖励。

1.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篮球比赛规则》进行市直学校组第一轮比赛不执行24秒规则。

2.市直学校采取先分组单循环再交叉淘汰进行比赛,男、女分别决出前六名进行奖励,男、女各评选“精神文明队”一个。

四、竞赛纪律。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8月30日前在编正式职工,资格未予审查通过的运动员严禁参赛,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

2.严禁任何代表队弃权与罢赛。在比赛中如有不同意见,在比赛正常进行不中断的情况下,各代表队可向裁判长反映,不得与临场裁判交涉,由裁判长进行解释与阐述;如仍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如某队弃权或罢赛,则取消该队所有成绩,不再参与名次录取,并予全市通报批评。

3.各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竞赛纪律,服从安排,服从裁判,严禁对裁判采用不正当手段,授意褊袒,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查实,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

4.参赛运动员要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充分展示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要文明参赛,服从裁判,不得出现骂人、打人、罢赛等不良行为,要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场地器材,不乱扔杂物,讲究环境卫生。

5.裁判工作人员应积极加强业务学习,秉公执法,不得循私舞弊,故意褊袒一方,如有疑难,应及时与裁判长、技术代表协商解决,以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否则,造成严重影响,将取消本次比赛执裁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于9月8日前将领队1人(必须是中学校长)、教练员1人、队员12人(必须是本单位8月30日前在编正式职工)名单和参赛费300元/队(男队、女队各300元)送交市教育工会办公室。

2.市直学校组于10月9日上午9:30在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420室)召开各学校领队、教练员会议,并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3.各承办单位负责协调安排各参赛单位住宿、伙食等。

4.教育局至少安排一名技术代表(仲裁委员)到达各赛区组织协调各项赛事工作。

5.各承办单位必须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各参赛单位要切实注意交通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明确提出要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调“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年)》把数字校园建设列为重要工作。数字校园建设已成为国家教育信息化整体推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省中小学校在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方面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形成了一批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成果,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典型。为了引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开展“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对于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目标。

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和应用效果好的学校,通过实验探索,形成百所省内国内领先、应用创新、成效显著的数字校园示范校,引领数字校园的建设与发展。

三、建设思路。

1、以构建一流的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为目标。

借鉴国外基础教育建设经验,构建国内一流的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发展中的革命作用,全面支持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系统建设。

2、以对信息社会教育形态的研究为理论依据。

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剧烈变革,继工业社会之后的信息社会正在形成。与之相应,建立适应信息时代的教育系统日趋重要。为构建面向信息社会的教育系统,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分析、设计,科学合理地构建信息化教育、教学环境,教育教学模式改革。

3、实验先行,重点突破。在先行实验的基础上,经过探索形成数字校园示范校,为全面提升我省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水平提供经验和示范。示范学校要不断提升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的水平和效果,着眼学生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前沿技术、新兴产品的试验和应用,研究其对学校教育、师生发展、管理体制所带来的变革等,形成新的突破。

4、活动推动,应用创新。围绕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提升项目学校师生的信息素养和校长领导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推进数字校园的常态化应用和创新应用。

四、实验内容。

1、利用先进技术,前瞻建设数字校园环境。

(1)完善数字校园的基础设施。在校园网络全接入、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数字校园的基础设施;创设网络环境,推进个性化学习和随时随地的学习;重视面向学生发展的信息化学习设施和体验设施的建设;重视基于新技术的应用。

(2)整合并完善数字校园的资源建设。整合各种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强学习资源设计与建设,开展能够满足不同学生学习兴趣的选修课资源、校本教育资源的建设和适合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资源建设。

(3)整合并完善数字校园应用系统。在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学校管理、家校互联系统、网络社区等的基础上,加强教学支撑和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关注学生电子成长档案与教学过程评价系统建设,整合和开发支持探究性学习、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等方面的数字校园应用系统。

2、加强数字校园的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

(1)加强数字校园环境下的网络学习、虚拟实验及各种生活体验,探索高水平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形成各有特色的信息技术教育。

(2)加强数字校园教学系统的全面应用,运用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模式、内容和方法,推进数字校园环境下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帮助学生利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加强数字校园教育管理系统的应用,提升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教育管理决策的数字化,形成信息化环境下的校园文化,提升信息化时代的学校办学水平。

(4)开展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开展基于网络协作平台的区域教师学习共同体研究、基于网络协作平台的城乡教师互助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教师互助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泛在学习资源设计与开发、基于手持移动设备教学模式创新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校本课程建设研究,等等。

(5)开展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生发展研究。开展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研究性学习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科学习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伴互助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心理辅导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习困难学生教育援助机制研究、基于手持移动设备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研究,等等。

3、加强教育、教学创新,创新教育、教学型态。

(1)推进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习方式的创新,鼓励中小学学校、教师开展各类教学创新活动,建立并完善新型的教育、教学型态。

(2)加强学校、家庭、社区和社会间协同教育系统的应用,发挥数字校园在校际协作、家校协作、远程协作等方面的作用。

4、探索并形成数字校园建设和应用的投入和保障机制。

数字校园建设要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探索形成建设经费投入和日常经费保障的机制,关注数字校园专业队伍建设、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申报与确认。

在各州市条件具备的学校中遴选,评审通过的学校要与省电化教育馆签署相关研究、管理协议,开展数字校园实验示范的研究,参加省电化教育馆组织的各种培训并接受指导。

1、项目学校的基本条件。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能够把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与本校整体发展规划紧密结合;

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已实现常态化应用,并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具有很好的可持续发展潜力,有专项经费支持和人力等条件保障;

学校自愿,并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和充分支持。

2、项目学校的确认。

市州电化教育馆(站)推荐,省电化教育馆组织专家评审,省电化教育馆审批确认。

3、示范校确认。

在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评估验收优秀的学校确认为数字校园示范校。

六、组织与保障。

1、项目的组织管理。

省电化教育馆成立“湖北省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湖北省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专家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等的拟定、项目学校的评估和指导,相关市州电教机构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保障项目的有序进行。

项目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

2、项目学校的队伍建设。

省电化教育馆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服务,组织项目学校校长、教育信息技术专门人员及教师的培训,形成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教师研究队伍。省电化教育馆提供包括远程在线支持、咨询服务、网上培训等在线的信息化应用服务。

项目学校要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并结合本校的实际,通过应用提升队伍的水平。

3、加强数字校园的应用。

省电化教育馆将根据项目学校的实际,组织开展数字校园的应用活动。通过活动,促进数字校园的创新应用。

项目学校要积极参与有关数字校园的应用活动,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数字校园应用的评估制度,提高数字校园的应用效率和效果。

4、加强项目学校的管理与协作。

构建项目学校的网络管理与交流平台,实现专家咨询指导、成果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项目学校的协作研究和整体实施的效率、质量。

项目学校通过该平台进行经验交流与研讨,总结和宣传本单位在数字校园建设过程中的成果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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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邀请外部安全文化建设咨询专业机构合作,以加快构建安全文化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安全文化建设通常包括了物质层、制度层和精神层三个层次,把人、机、环境有效地统一协调起来,达到人、机、环境的和谐。安全文化建设强调制度建设,有利于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认真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本质安全目标的迫切需要。

有先进的安全文化做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现代化的安全管理模式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安全文化是一种新型的管理形式,它区别于传统安全管理形式,是安全管理发展的一种高级阶段,其特点就是将安全管理的重心转移到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质上来,转移到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上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个人安全”向整体安全的转变,切实提升全员的安全文化素质,为公司的稳定生产、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安全文化建设以及安全文化建设咨询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服务于安全生产大局,努力促使职工安全观念的提升和转变。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以形式多样的文化手段、广泛深入的宣传形式,大力营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舆论氛围。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企业、贴近部门、贴近职工,推进安全文化创新,引导安全行为,强化职工对安全理念的理解和认同,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

坚持统一性原则。统一性原则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企业上下必须步调一致,形成统一的文化模式、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对外形象,保持其内部企业安全文化的一致性。

坚持持续创新原则。企业安全文化的活力之源就是创新。对于创新可用三个式子来表示:(1)创新就是“0+1”,就是从无到有,实现零的突破。(2)创新就是“1+99”,就是从有到优,就是更高更好。(3)创新就是“100+1”,就是创一流,做同类产品的领跑者。因此,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持续创新原则,只有这样,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才会有生命力。

2、主要负责部门安全文化建设咨询组织实施工作,各分部做好配合与发动工作。

1、部门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在认真学习集团公司通知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讨论并制定出本部门和安排,切实加强对安全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参与,积极有序地开展安全文化系列活动。

2、加强安全文化宣教活动,积极组织职工安全学习、培训活动,通过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规定、公司及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措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从而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个人安全”向整体安全的转变。

3、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并认真组织部门活动,通过全员参与活动,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形成良好安全文化理念。

4、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摸底,征求员工对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健全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使规章制度真正成为员工在工作中的行动指南,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深入纵深发展。

5、注重宣传队伍人员培养,积极向云峰陆合报发送稿件,通过创办部门安全窗口小报、按期更换班组黑板报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宣传部门安全工作的新亮点,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6、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人不仅是安全管理的主体,而且是安全管理的客体。在安全生产人、机、环境三要素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同时也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因素,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培养、教育和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完全符合安全生产的工作规律。

企业安全文化具体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文化“五统一”要求,大力弘扬“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和“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根据赤峰供电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我局20**年度企业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落地工程。

(一)工程项目:

统一的企业文化在优质服务中的落地实践。

(二)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企业文化“五统一”要求,围绕克旗农电局深入开展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贯彻落实“三个建设”工作,结合本企业特点,在服务领域上与企业文化落地相融合,使之达到在企业文化大格局引领下,形成克旗农电局特色的服务文化。推进国家电网公司基本价值理念在优质服务上的全面落地,从而提升国家电网公司在客户中的认知度,进而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保障和引领作用,增强企业文化落地工程项目内容与企业重点工作的融合度。

-1-。

组织党员服务小分队和电力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四进”活动。走进企业,突出一个“帮”字。帮助企业分析用电情况,指导企业节能减排。

走进社区,突出一个“信”字。居民客户通过农电局与社区、物业签订三方协议,系列用电互动服务便民利民。

走进农村,突出一个“治”字。专项治理农网“低电压”,专项排查治理输配电设备,合理安排检修计划,积极服务“三农”用电。

走进景区,突出一个“快”字。景区延伸到哪里,供电服务就跟踪到哪里,快速为景区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进企业(20**年1-3月)。

结合地区实际,天气比较寒冷,克旗大部分企业处于休工状态,利用这个机会,克旗农电局党员服务小分队和电力志愿者服务队走进企业,为客户进行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变压器漏电保护、线路通道,并为客户分析用电情况、节能减排,为企业新一年的安全稳定运行打下坚实的用电基础。

第二阶段:进农村(20**年4~5月)。

4-5月正处于农村春灌阶段,克旗农电局党员服务小分队和-2-。

电力志愿者服务队坚持以“供好电、服好务、保春灌”为宗旨,走进农村,专项治理农网“低电压”,专项排查治理输配电设备,合理安排检修计划,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三阶段:进景区(20**年6~8月)。

自6-8月起,克旗地区进入旅游旺季,旅游景区及相关产业成为全旗重点保供电场所,在每一个旅游景点及旅游沿线,党员服务小分队和电力志愿者服务队检查线路、了解负荷、指导抢修作业,保障景区安全可靠用电,做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切实服务于旅游经济繁荣发展。

第四阶段:进社区(20**年9-12月)。

9-12月,克旗农电局党员服务小分队和电力志愿者服务队走进社区,服务社区内的“孤、寡、老、残”等特殊群体客户,免费为“孤、寡、老、残”等特殊群体更换陈旧的进户线、修闸盒,力所能及的为他们修理家用电器,为老人们详细讲解安全用电常识,叮嘱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安全用电。同时,居民客户通过农电局与社区、物业签订三方协议等系列用电互动服务便民利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在克旗-3-。

农电局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执行主体和实践单元,要根据本方案制定项目推进计划,负责具体实施企业文化重点项目。

(二)精心安排,确保成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把企业文化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与加快推进“三集五大”体系紧密结合,与本单位、本部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工程建设收到实效。

(三)及时反馈,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加强与局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有关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要把工程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对活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加以提炼。

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

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乡镇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现象仍然相当严重。新时期,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随着新型城乡关系的建立、国家农业税费体制改革的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全面铺开以及受乡镇人员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乡镇机构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政府机构作为上层建筑,它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应该是同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机构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切实解决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这既是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地县乡党政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设文明、高效、廉洁的党政机关的重要措施,又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乡镇机构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农村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农村改革需要解决好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精简、富余人员出路等问题;需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需要农村干部转变旧的工作方式,处理好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善于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与农民打交道。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因此,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二、乡镇机构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

中国乡镇机构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后,社会各个方面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镇政府由计划经济对企业全面管制逐步转变成有意识的交由市场引导,但是政企不分的情况仍然存在。这种状况使许多乡镇企业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权力寻租留下了腐败的空间,并进一步强化着乡镇行政权的极度扩张。

(二)政社不分。

在我国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方面,“政社不分”、“以政代社”的体制问题仍然非常严重。单一的行政化倾向,使得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始终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政府的经济成本、政治成本和道义成本居高不下。

(三)政事不分。

政事不分表现在政事职责不分、政事权力不分、政事组织不分、政事管理与运行方式不分。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改革远远滞后于政府改革与企业改革,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政事不分问题并未解决,行政事业一体化特征依然突出。

由于转轨与接盘的脱节,改革后的乡镇机构的工作效能并没有达到“减人、减事、减支”的预期效果,而是出现了“减人、废事、费支”的恶性循环。乡镇政府职能“缺位”和“错位”并存,乡镇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没有到位,为“三农”服务的能力较弱。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时最头疼的问题是富余人员分流渠道少。目前绝大多数市县乡政府下辖的事业单位都人满为患,一些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工资发放都成问题,根本无力接纳新人。因此,富余人员难以真正分流,是乡镇机构改革难点;每次改革最终结果是人员回升,导致每次改革总是出发点很好,结果却是不尽如人意,进多出少,人员精简仍未走出历史怪圈。

行政体制改革的难题主要在于机构改革中的操作性困难与行政人员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观念性和行为性滞阻,这实际上构成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最大阻力。深究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难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利益悖论。

政府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事实上,有很多乡镇机构不光远离了农民的利益,而且也远离了国家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个以自我权力扩张为后盾,谋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实体。乡镇政府自我权力扩张和自我利益膨胀,不仅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因素,而且阻断了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政令,降低国家支持农民的政策效益。

(二)传统观念影响。

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也存在着重大的影响。传统行政观念认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深入并控制社会的全部领域和各个层面。乡镇管理机构是连接广大农村社会与国家权力体系的最基层的控制枢纽。国家权力的运作形式决定了乡镇机构的工作异常繁复和艰难。加上乡镇大量行政事务并未减少,因此精简人员就变得异常艰难。

(三)改革措施不配套,经费不足。

机构改革不仅仅是机构和人员的裁减,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机构和人员的精简,虽然能够在一时取得较大成绩,但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改革的成果只能是昙花一现。由于乡镇经费的相对不足,经费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现。在改革不配套和乡镇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使精简人员与分流人员不能够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因此这成为乡镇人员精简与分流的严重障碍。

由于行政体制改革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适应性特征以及受政治体制改革的制约,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结构、功能两个层面上的改革,都必然受到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影响,要实现乡镇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的全能型政府,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要转变政府职能,就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上层机构权力下放:政府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理顺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为行政改革提供来自权力之间的监督与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从而将自上而下的行政压力与自下而上的政治压力结合起来,更有效地推进乡镇行政改革;第二,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从市场方面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完善,但其中的乡村市场经济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政府在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上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改善乡村市场交易的硬体条件,如乡村交通、通讯等体系;(2)加大力度建设乡村交易的软体环境的建设。

(二)人事制度的改人事制度改革,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改革,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1)、实行乡镇机构改革要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乡镇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2)、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精简机构,减少人员编制,是衡量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3)、制定优惠政策,精简富余人员。

(三)加强立法与监督。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我们要依照法律法规,界定乡镇职能。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要逐步精简乡镇职能,将不必由乡镇政权履行的职能或乡镇政府不必履行的职能减去,如义务教育的职能归并到相关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归并到政法公安部门,完成财政收入的职能归并到财税部门等等。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1)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科学的公共财政制度。任何财政资金的使用方案必须由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形成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法律,以减少行政官员对资金使用的自由裁量权。对乡镇管理体制、工资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障和医疗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使机构改革与其它改革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从而促进和保证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2)、注重理顺各方面关系,改进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合理调整部门之间的职能,减少和避免重复交叉;将相同和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切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能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精简的,一定精简;能下放的,要坚决下放;可改为备案的,一定改为备案管理;可由市场机制替代的,一定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根据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也要改进审批方式,规范程序,简化环节,设定时限,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