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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措施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十篇)

时间:2023-05-04 13:45:42 作者:曹czj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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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辽委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和《锦州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锦委办发[20xx]10号文件)及《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建立体制顺畅、有利于功能发挥和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精神,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既要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改革的原则是:

(一)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

原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调整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本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精简和合理地设置机构、精简镇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调整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镇共设置涉农和文化等事业单位6个。具体有: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其中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为经营性事业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

经上述调整,我镇原有事业单位11个,调整为6个,精简比例为45.5%。

(二)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确定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下达我镇全额拨款编制17名,自收自支编制为10名。本镇可依据各中心、站的工作量和人员多少,对中心、站设置的编制进行微调。但不允许全额拨款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互调。人随职能走,职能调整到哪个机构,就在哪个机构竞聘,并且不受岗位限制。根据竞聘者每个人竞聘获得分数按机构设置编制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任定岗人员。具体聘任哪个岗位,由镇党委安排。根据我镇实际工作要求,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及领导职数拟定如下:

1、***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8人)

主任:1人

农业技术员:2人

林业技术员:1人

水利技术员:2人

农机技术员:1人

畜牧兽医管理:1人

2、***镇文化服务中心(2人)

站长:1人

工作人员:1人

3、***镇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4人)

主任:1人

农经员:1人

民营企业指导员:1人

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工作人员:1人

4、***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3人)

站长:1人

工作人员:2人

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及领导职数拟定如下:

1、***镇畜牧兽医站(5人)

站长:1人

畜牧兽医技术员:4人

2、***镇农业经营服务站(5人)

站长:1人

工作人员:4人

经上述调整,我镇原有全额拨款编制29名,精简到17名,精简12名,精简比例为41.4%;自收自支编制为13名,精简到10名,精简3名,精简比例为23.1%。

三、人员定岗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3、符合本单位人员职务层次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要求。

4、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文化知识,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6、20xx年12月31日前本单位在编职工。(有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编制部门手续)

(二)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负责人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职称,工龄在五年以上。

2、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同时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事业单位应打破身份界限,按一般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职位要求和条件公开竞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5、本镇广播电视站人员改革问题,可实行双项选择。即:经本人申请,镇党委政府同意,可不参加改革,人员由广电中心全部接收,实行垂直管理;如本人不愿意上收,可按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规定,参加经职能调整后新设置的机构竞聘,落聘后按机构改革政策对待,广电中心不予接收。

(三)定岗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及岗位数额将拟聘任事业单位的职位和任职条件予以公布。

2、公开报名。按照事业单位各职位上岗条件,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县编制部门审核后,确定参加竞聘人选,予以公示。对有疑义的人选,应重新审查,澄清问题,确定是否具有竞聘资格,并向群众说明。

4、文化业务考试(30分)。参加竞聘人员必须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由市统一拟定考试试题,本镇组织考试,县里统一判卷。(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仍有竞聘资格,但考试成绩为0分)考试时间为:20xx年3月22日上午9:30到11:00。

5、民主测评(30分)。民主测评人员由本镇机关干部和参加竞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组织竞聘者作竞聘发言,介绍自已竞聘该职位的主要优势,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设想。竞聘述职后即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同一职位两人以上参加竞聘的,拟聘人选应获相对多数信任票;同一职位只有一人竞聘的,必须获得60%以上信任票。参加测评人员须与参加竞聘大会人员一致。

6、组织考核(40分)。组织考核人员组成由本镇党委成员、政府班子成员、人大主席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计算得分。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竞聘职位所需具备的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

7、加分条件:3年内(20xx年—20xx年),获得国家级奖励加10分;获得省级或相当省级奖励加7分;获得市级或相当市级加5分;获得县级或相当县级加3分;获得镇级或相当镇级加1分,以证书文件为依据。受不同层次表彰奖励的按表彰奖励的最高层次加分,不重复加分。

8、竞聘顺序。首先竞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畜牧兽医站人员,然后竞聘新设置的自收自支农业经营服务站人员。无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竞聘落聘者按照竞聘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聘任新设置的农业经营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定岗工作中的领导与一般工作人员的竞聘顺序为先竞聘一般工作人员,再经党委考核,最后任命各岗位领导。

9、组织决定。根据竞聘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情况,由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全部聘任人选,并予以公示。如无问题与受聘者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文本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10、定岗时间的确定:20xx年3月31日前基本结束。

四、人员分流

(一)人员分流主要途径

1、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提前退休。申请提前退休,其距法定退休的年限,视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准,计发退休金基数;对于原享受农村一线工作人员浮动工资待遇的,凡已享受3年以上的,到法定退休年龄满8年的,视为已享受8年浮动工资,按政策办理浮动工资改为固定工资手续,并纳入计发退休金基数。45周岁以上女以工代技人员(工作满20年),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2、鼓励有能力和专业特长的人员领办和创办各类涉农方面的专业化中介组织,开展有偿的经营服务活动。

3、鼓励以多种形式兴办各类经济实体,领办和创办农业、农机、林业、水产、畜牧业等经营性的场、站及推广示范基地。

4、鼓励辞职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

(二)分流人员有关政策

1、提前退休:到20xx年12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镇政府为其逐年或一次性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金按原经费渠道发放。

2、辞去公职: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自愿辞去公职的事业单位人员,本镇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一次性发给辞职金,其标准是:到20xx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1至5年的发给相当于本人1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工作年限5年以上,从第6年起,每增加1年,加发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的辞职金,最多不超过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基本工资是指国家工资政策规定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工资构成比例所规定的津贴两项之和。

3、待岗过渡:既未申请提前退休,又没有提出辞职的人员,实行三年待岗过渡期。过渡期内,本镇要为其逐月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原则上为本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2倍。过渡期结束后,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同时一次发给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年本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总额。

4、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到县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40号文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接转。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如原单位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或虽未足额缴费,若能全额补缴欠费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未聘或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享受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有关减免税金和行政性收费等优惠扶持政策,有关政策按《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下岗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办理;对从事开发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的,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领办、创办企业和经济实体的享受国家和省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6、落聘后的选聘合同制干部,由本镇与其办理解聘手续,按辽人发[20xx]18号文件规定,落实待遇。

五、组织实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为确保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铁军

副组长:王岩王明旭

成员:王维和赵树林张志文邢树民李红梅

徐艳军郑艳平蹇玉海董彬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用人标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中各具体环节的实施,防止出现任何错误。

(三)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在改革期间,要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资产和资金一律冻结,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宣传,落实政策。

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把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政策向群众讲清楚,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要学好文件,用好政策,防止出现偏差。

(五)加强思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

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坚持政策引导和思想疏导相结合,对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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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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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出发点,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坚持职权法定和权责一致,依法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理顺县、乡镇之间的权责关系。

3、坚持因地制宜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区别不同乡镇类型,分类指导,合理确定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4、坚持开拓创新,大胆探索,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二、****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进一步理顺责权关系

加强乡镇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除教育、卫生外,原由上级业务部门主管的镇财政所和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统计、新农合、劳动保障等事业单位实行以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原来承担的职责整合划入相应的综合办公室和事业中心。

****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工商所(分局)等上级部门派出(驻)机构、乡镇中小学校、卫生院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事先征求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党群关系实行属地管理。

明确县和乡镇的事权、财权及相应承担的责任,对等配置县乡权责,赋予乡镇必要的行政管理权。一些由乡镇政府处理,但审批权、执法权在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事项,采取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与乡镇职责任务相适应的必要管理权限。由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职责,不得转交给乡镇政府,确需乡镇政府配合的,应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三、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镇党委、政府设置4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四、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镇设置6个服务中心和财政所。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三)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四)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五)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六)统筹发展服务中心。承办各种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七)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镇核定行政编制30名。其中: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专职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4名、武装部长1名。

****镇核定事业编制50名。其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0名(专业技术人员25名,工勤人员5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工勤人员1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统筹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财政所事业编制7名(含工勤人员2名)。

六、其他事项

(一)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工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等单位要接受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

(三)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农科技术辅导、林业、农村合作医疗、残疾人服务、动物疾病防预、计划生育相关证书办理等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相关办公室和事业中心抽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四)机关不配备助理员,实行人员分工责任制,按职责确定岗位和人员。不核定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编制,原在职在编的后勤服务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今后,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

(五)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后,不保留原单位的名称和印章,不得以原单位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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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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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201x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 **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天党发[201x]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

二是坚持精简、统

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根据**党办发[201x]19号和**党办发(201x)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按照**党办发(201x)19号和**党办发(201x)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1x)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的通知》**党办发(201x)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三、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进程安排。201x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201x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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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其3个配套方案的通知》(贵办发〔2020〕14号)、《关于乡镇“四所合一”机构名称规范的通知》(贵机构改革办发〔2021〕1号)和《******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北区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港北办发〔2020〕5号)精神,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优化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

将党政机关原设置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综合性办公室的职责进行整合,整合后,综合设置2个综合性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挂应急指挥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镇党委、人民政府、人大机关的日常事务,协调本镇各单位之间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及文书档案管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统筹协调应急事件处置;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经济发展、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镇、村两级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党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做好统战、侨务等工作;负责纪律检查、武装、青年、妇女、工会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督查、考核考评工作;负责老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xx镇不再保留机关原设置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综合性办公室。

(二)事业单位(主要为党政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支持保障)

将原设置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站、林业工作站、水产畜牧兽医站、水利工作站、农业机械化推广站等事业单位的职责进行整合,保留财政所,整合后,设置8个事业单位。

1.设立xx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服务中心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按权限做好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党群服务工作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受理、承办、转办或者督办服务中心办事群众的投诉;负责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协调与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村便民服务点的协调、指导工作;履行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职能;统筹市场监管、公安派出所等单位有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窗口;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设立xx镇综治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xx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构建区域内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综合协调和综合指挥;负责区域内社会稳定、应急处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安创建、防范和处理邪教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反邪教等法治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各村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和平安创建相关工作;对本级政府行政行为信息进行收集和研判;辅助统筹协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人员力量;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设立xx镇经济发展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xx镇统计工作站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工业、企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的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协调促进和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推广工作;协助项目征地拆迁以及建设工作;负责各项统计指标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设立xx镇农业农村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xx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辖区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及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工作;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农业、农机、糖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等方面的服务、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公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共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设立xx镇社会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xx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工作和残疾人保障有关政策的落实;负责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落实、社会福利事业的规划及实施等民政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拥军优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设立xx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挂xx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站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林业、交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发展规划;协助辖区内“三大纠纷”调处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设立xx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负责法律法规和按相关规定赋予或委托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动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等;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及其他相关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保留财政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镇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本镇预决算公开;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制定本镇财政收入计划,依法组织各项财政收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负责对政策性补贴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指导各村开展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负责辖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代理记账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及监管;负责镇国有资产监管;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不再保留xx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xx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xx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xx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xx镇退役军人服务站、xx镇农业技术推广站、xx镇林业工作站等单独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xx水产畜牧兽医站、xx水利工作站、xx农业机械化推广站等派驻的事业单位机构;不再保留区法律服务中心内设的xx镇法律服务所。

镇人民代表大会、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抄送: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月26日印发□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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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2018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的通知》(天党发[xx]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

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

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

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

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xx]19号和**党办发(xx)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

**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

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

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xx)19号和**党办发(xx)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

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

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

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

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

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

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xx)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党办发(xx)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

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

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

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

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

**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

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

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

编制在5 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

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三、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

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

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

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

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

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

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进程安排。

xx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 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

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

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

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

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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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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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精神和《锦州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建立体制顺畅、有利于功能发挥和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精神,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要求,既要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改革的原则是: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

原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调整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本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精简和合理地设置机构、精简镇财政供养人员。机构设置及职能调整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镇共设置涉农和文化等事业单位6个。具体有: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其中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农业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站为经营性事业单位,为自收自支单位。

经上述调整,我镇原有事业单位11个,调整为6个,精简比例为45.5%。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确定

根据《黑山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下达我镇全额拨款编制17名,自收自支编制为10名。本镇可依据各中心、站的工作量和人员多少,对中心、站设置的编制进行微调。但不允许全额拨款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互调。人随职能走,职能调整到哪个机构,就在哪个机构竞聘,并且不受岗位限制。根据竞聘者每个人竞聘获得分数按机构设置编制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任定岗人员。具体聘任哪个岗位,由镇党委安排。根据我镇实际工作要求,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及领导职数拟定如下:1、***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人农业技术员:2人林业技术员:1人水利技术员:2人农机技术员:1人畜牧兽医管理:1人2、***镇文化服务中心站长:1人工作人员:1人3、***镇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人农经员:1人民营企业指导员:1人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工作人员:1人4、***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1人工作人员:2人

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及领导职数拟定如下:1、***镇畜牧兽医站站长:1人畜牧兽医技术员:4人2、***镇农业经营服务站站长:1人工作人员:4人

经上述调整,我镇原有全额拨款编制29名,精简到17名,精简12名,精简比例为41.4%;自收自支编制为13名,精简到10名,精简3名,精简比例为23.1%。三、人员定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3、符合本单位人员职务层次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要求。

4、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文化知识,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5、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6、xx年12月31日前本单位在编职工。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负责人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职称,工龄在五年以上。

2、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同时专业技术人员还应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事业单位应打破身份界限,按一般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职位要求和条件公开竞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5、本镇广播电视站人员改革问题,可实行双项选择。即:经本人申请,镇党委政府同意,可不参加改革,人员由广电中心全部接收,实行垂直管理;如本人不愿意上收,可按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规定,参加经职能调整后新设置的机构竞聘,落聘后按机构改革政策对待,广电中心不予接收。定岗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及岗位数额将拟聘任事业单位的职位和任职条件予以公布。

2、公开报名。按照事业单位各职位上岗条件,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县编制部门审核后,确定参加竞聘人选,予以公示。对有疑义的人选,应重新审查,澄清问题,确定是否具有竞聘资格,并向群众说明。

4、文化业务考试。参加竞聘人员必须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由市统一拟定考试试题,本镇组织考试,县里统一判卷。考试时间为:xx年3月22日上午9:30到11:00。

5、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人员由本镇机关干部和参加竞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组成。组织竞聘者作竞聘发言,介绍自已竞聘该职位的主要优势,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设想。竞聘述职后即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同一职位两人以上参加竞聘的,拟聘人选应获相对多数信任票;同一职位只有一人竞聘的,必须获得60%以上信任票。参加测评人员须与参加竞聘大会人员一致。

6、组织考核。组织考核人员组成由本镇党委成员、政府班子成员、人大主席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计算得分。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竞聘职位所需具备的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

7、加分条件:3年内,获得国家级奖励加10分;获得省级或相当省级奖励加7分;获得市级或相当市级加5分;获得县级或相当县级加3分;获得镇级或相当镇级加1分,以证书文件为依据。受不同层次表彰奖励的按表彰奖励的最高层次加分,不重复加分。

8、竞聘顺序。首先竞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畜牧兽医站人员,然后竞聘新设置的自收自支农业经营服务站人员。无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竞聘落聘者按照竞聘获得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聘任新设置的农业经营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定岗工作中的领导与一般工作人员的竞聘顺序为先竞聘一般工作人员,再经党委考核,最后任命各岗位领导。

9、组织决定。根据竞聘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等情况,由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全部聘任人选,并予以公示。如无问题与受聘者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文本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

10、定岗时间的确定:xx年3月31日前基本结束。四、人员分流人员分流主要途径

1、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提前退休。申请提前退休,其距法定退休的年限,视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准,计发退休金基数;对于原享受农村一线工作人员浮动工资待遇的,凡已享受3年以上的,到法定退休年龄满8年的,视为已享受8年浮动工资,按政策办理浮动工资改为固定工资手续,并纳入计发退休金基数。45周岁以上女以工代技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2、鼓励有能力和专业特长的人员领办和创办各类涉农方面的专业化中介组织,开展有偿的经营服务活动。

3、鼓励以多种形式兴办各类经济实体,领办和创办农业、农机、林业、水产、畜牧业等经营性的场、站及推广示范基地。

4、鼓励辞职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分流人员有关政策

1、提前退休:到xx年12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镇政府为其逐年或一次性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金按原经费渠道发放。

2、辞去公职: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自愿辞去公职的事业单位人员,本镇与其解除人事关系,一次性发给辞职金,其标准是:到xx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1至5年的发给相当于本人1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工作年限5年以上,从第6年起,每增加1年,加发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的辞职金,最多不超过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基本工资是指国家工资政策规定的职务工资和工资构成比例所规定的津贴两项之和。

3、待岗过渡:既未申请提前退休,又没有提出辞职的人员,实行三年待岗过渡期。过渡期内,本镇要为其逐月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原则上为本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2倍。过渡期结束后,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关系,同时一次发给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年本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总额。

4、解除人事关系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到县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接转。

解除人事关系人员,如原单位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或虽未足额缴费,若能全额补缴欠费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未聘或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享受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有关减免税金和行政性收费等优惠扶持政策,有关政策按《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下岗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办理;对从事开发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的,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领办、创办企业和经济实体的享受国家和省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6、落聘后的选聘合同制干部,由本镇与其办理解聘手续,按辽人发[2000]18号文件规定,落实待遇。五、组织实施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为确保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铁军副组长:王岩王明旭成员:王维和赵树林张志文邢树民李红梅徐艳军郑艳平蹇玉海董彬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用人标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中各具体环节的实施,防止出现任何错误。加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在改革期间,要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资产和资金一律冻结,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以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加强宣传,落实政策。

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把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政策向群众讲清楚,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要学好文件,用好政策,防止出现偏差。加强思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

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坚持政策引导和思想疏导相结合,对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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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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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xx]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镇党政办事机构根据**党办发[xx]19号和**党办发(xx)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5、县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按照**党办发(xx)19号和**党办发(xx)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xx)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党办发(xx)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三、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四、组织实施(一)工作进程安排。xx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xx]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镇党政办事机构根据**党办发[xx]19号和**党办发(xx)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5、县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按照**党办发(xx)19号和**党办发(xx)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xx)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党办发(xx)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三、人员定岗和分流安置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四、组织实施(一)工作进程安排。xx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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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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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根据《***通知》(*办[2011]*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农村工作领导,转变乡镇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全镇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的要求和统筹城乡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根据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科学合理确定乡镇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

2、坚持理顺关系、权责一致的原则。理顺县和乡镇权责关系,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完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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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配合和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乡镇功能。

3、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规划县乡机构改革,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改革相互衔接,稳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转变乡镇职能,明确乡镇工作重点。把转变职能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强化乡镇政府引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改变经济管理方式,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县和乡镇责任。结合县政府机构改革,依法界定县、乡镇两级政府的职权范围。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和乡镇的事权、财权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三)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工作方式。乡镇要适应新形势,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积极推行乡镇政府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中心,将政策咨询、农技服务和信息服务、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劳动力输出和培训、信访接待等乡镇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内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随时随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乡镇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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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我镇设立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武装部机构,纪委和群团组织的设立按有关章程执行。

1、**镇党委、人大分别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项职责。

2、**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执行本级人大的决议,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公共权力和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3、**镇政协主要职责是组织本乡镇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

4、**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责。

(二)内设机构

**镇机关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4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人武部及上级政协、统战、对台(侨务)等部门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管理、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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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作的落实;负责信息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和工作人员考勤考核以及区域内突发事件处理;负责组织、编制、人事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产业发展的落实,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执法、管理和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及村道养护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管理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科学技术的宣传、推广、普及和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物价监督管理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优抚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报、管理与协调及低保资金的发放,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开展婚姻咨询和服务;承担村(居)委会基层建设工作;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养老保险、人才开发以及文化、教育、卫生行政管理、民族、宗教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4、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数据统计和村级计生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乡镇领导职数

我镇配备领导职数7名,其中党委书记1民,副书记兼任镇长1民,党委委员3名(人大主席兼纪委书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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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副镇长1名、人武部长1名),政协联工委主任1名(原则上兼任),副镇长2名。

(四)其他事项

1、我镇财政所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和税收协管等工作。

2、规范设置县级延伸派驻机构,县法院、公安、司法、工商、地方税务及国土等部门延伸派驻到乡镇的派出机构,按照乡镇或区域设置,保留原有编制性质和编制数。除国家有明确规定以外,派驻乡镇机构人员经费由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征得当地乡镇党委同意。

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撤并机构

1、撤销农村经济经管理站,将原有职能并入到乡镇财政所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2、撤销企业工作站,其原有职能并入经济发展办公室。

3、撤销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水利工作站、畜牧水产工作站,组建农业综合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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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撤销文化服务中心,组建文化体育卫生站。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1、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及动物防疫防控站牌子):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水利、畜牧水产等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和病虫害预测预报、防治指导以及农业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乡镇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区域内河道的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堤坝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指导乡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乡村集体土地流转、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及相关培训、审计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工作;承担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工作。

2、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承担落实本乡镇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妇女孕环情检查、避孕药具管理,为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随访和培训,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开展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等工作。

3、文化体育卫生站:主要承担乡村文化宣传和文化事业建设及农村广播影视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协助管理农村卫生、乡镇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的监控和报告等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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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工作等。

4、村镇建设规划工作站:主要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制定、管理及村镇绿化、环卫、环保、城管、国土等工作的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村镇建设施工队伍、工程质量和公用设施等。

5、林业工作站:主要承担林业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五、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配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党政办:设置4个岗位,即组织干事(含宣传、统战、编制、人事)1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含工会)1名,文秘(档案、统计)1名。

2、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置2个岗位,即1名负责产业指导管理、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指导乡镇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工作,1名负责安监、环保、科技科普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设置2个岗位,即民政员1名,社会事务助理员1员。

4、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设置1名办公室主任。

以上办公室各设主任1名,实行兼职。

5、财政所:设置3个岗位,即所长1名,会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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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1名。其它岗位按操作员、税收征管员设置,减负监督岗位实行兼职。

(二)事业单位机构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核定5名编制。

2、农业综合服务站:核定9名编制。

3、文化体育卫生站:文化(含体育、卫生)岗位各核编6名;广电岗位保留原有编制数。

4、村镇建设工作站:核定3名编制。

5、林业工作站:核定2名编制。

六、机构改革的方法步骤

全镇机构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

制定全镇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审定后,于9月30日前上报镇党委、政府同意,由镇党委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组织实施

根据审批的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具体落实转变职能、机构整合、职责划分、管理体制调整、岗位设置及人员定岗等各项改革任务,并重点抓好新组建事业机构人员、财产、档案等的移交,事业人员聘用合同签订以及新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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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启动运行等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按时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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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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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机构改革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党办发〔2012〕4号)、《xx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镇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xx编字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转变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运转协调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全镇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因事设岗,因岗定员,政事公开,依法行政的原则;

5、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镇党政机构、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外的镇属事业机构。

实施对象:镇党政机构和镇属事业机构在编在册正式干部职工(党政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有人员除外)。未转正的新参加工作人员,不参加全员竞争上岗,预留其现所在岗位,其岗位不纳入竞争范围。

四、岗位设置及要求

根据《雷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镇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雷编字2012〕2号)规定,岗位设置及要求如下:

(一)党政机构岗位(共24个)

1、党政办公室(岗位9个)

主任1名(行政编制):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熟悉办公室业务和电脑操作技术,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副主任2名(行政编制):(其中1名由纪委副书记兼任、1名由党建办主任兼任):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熟悉办公室业务和电脑操作技术,有扎实的公文写作基础和一定的协调能力。

工作人员4名(事业编制):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工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熟悉相关技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覆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社会事务办公室(岗位3个)

主任1名(行政编制):熟悉镇村基本情况,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副主任1名(事业编制): 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

工作员1名(事业编制) :有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熟悉电脑操作技术。

3、经济发展办公室(岗位1个)

主任1名(行政编制):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全镇基本情况和经济发展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岗位7个)

主任1名(行政编制):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一定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副主任1名(行政编制):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管理和协调能力。

微机员 1名(行政编制): 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电脑操作技术。

执法人员3名(事业编制):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熟悉相关技能、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覆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岗位2个)

主任1名(行政编制):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副主任1名(事业编制):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验。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站)(岗位2个)

主任(站长)1名(行政编制):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副主任(副站长)1名(党政事业编制):工作责任心强,有相关工作经验。

(二)镇属事业单位岗位(共29名)

1、农业服务中心(岗位7个)

主任1 名: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副主任2名: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技术工作人员4名:熟悉各种农业技术,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科技教育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岗位3个)

主任1名: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副主任1名: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员1名: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吃苦耐劳。

3、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4个)

主任1名: 具备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副主任1名:具备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相关专业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员2名:具备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相关专业知识, 熟悉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和电脑操作技术。

4、公共卫生和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岗位3个)

主任1名:熟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

副主任1名:熟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服务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员1名:服务意识强, 能胜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熟悉电脑操作技术。

6、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岗位4个)

站长1名:取得医师以上职称,有丰富的计生站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副站长1名:有医学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有计生站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医技人员2名: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药具管理和护理等相关知识。

7、扶贫工作站(岗位2个)

站长1名: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副站长或工作员1名: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8、水利站(岗位3个)

站长1名:熟悉水利技术和水利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副站长1名:熟悉水利技术和水利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员1名:能吃苦耐劳,熟悉水利工作相关知识。

9、林业站(岗位3个)

站长1名:有丰富的林业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副站长1名:有林业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员1名:具有林业工作管理等相关知识。

五、竞聘办法

1、为确保现有人员的岗位,不影响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原则上按原所在编制单位竞聘上岗。

2、适当拿出部分党政机构事业编制岗位面向镇属事业单位人员竞聘,具体岗位及职数待第一轮竞聘结束后定。

3、镇党政机构行政编制岗位只限党政机构人员竞聘;党政机构事业编制在党政机构人员竞聘结束后,余下的岗位适当拿出部分岗位面向镇属事业单位人员竞聘。

4、竞聘采取民主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聘人员最后得分由测评分(40%)和面试分(60%)组成。民主测评人员由全镇党政领导和在职干部组成,以无记名测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测评结束后公布测评结果,并作为竞聘的基础分。面试采取竞职演说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历、综合表现以及如何做好所竞争岗位的工作,时间每人控制在8分钟以内。面试设评委7人,人员由部分党政领导、县级部门设在乡镇机构抽选人员组成,并进行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以60%计入总分,面试按不同的竞聘岗位分类进行,民主测评和面试结束后,镇党委、政府根据测评和面试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5、副股级及以下岗位如果只有1人竞聘,且民主测评达70分以上的直接聘用;竞聘在2人以上的,测评结束后须进行面试;正股级岗位竞聘人员综合成绩得分必在80分以上方可聘用。竞聘中如出现股级职位空缺,镇党委、政府可根据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

6、竞聘结束后,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竞聘结果报镇党委会议通过后呈报上级组织及人事部门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7、竞聘分三轮进行。第一轮在现有党政机构人员范围内进行党政机构岗位的竞聘。第二轮拿出部分党政机构事业编制岗位面向镇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竞聘。第三轮进行镇属事业机构岗位的竞聘。竞聘人员在最后一轮落选的,由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并上报审批,如不服从调剂安排的按待岗处理。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竞聘职位(4月5日)。党政机构行政编制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党政事业人员必须填报本岗位,方可填报党政机构行政编制岗位;镇管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填报本岗位,方可填报党政事业编制岗位。所有参与竞争上岗人员填写《竞争上岗职位申报表》后,交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资格审查(4月6日上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后,提请镇党委政府审定并进行公示。

3、民主测评(4月7上午8:30-12:00)。

4、面试(4月7日下午2:00-16:00)。

5、拟聘公示(4月8日至10日)。拟聘上岗对象经镇党委审核后,张榜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报上级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原则

1、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不参加竞争上岗的不能聘用;

2、竞聘人员根据自身特长、才能和意愿选择相应的工作岗位;

3、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将上报组织、人事部门,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处理。

八、组织领导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全员竞争上岗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郎德镇全员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xx(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xxx(镇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xx(镇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镇党政办负责人)

xx(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具体办公。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开展全员竞争上岗是我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工作,是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关键举措,全镇干部要充分认识实行竞争上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思想,踊跃参加。

(二)严肃纪律

整个工作要在镇党委的领导和镇纪委的监督下统一进行。全镇竞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组织、人事纪律,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要正确估价自己,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选择,严禁打招呼、托人说情。对相关的人和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积极稳妥

通过开展竞争上岗,全镇干部职工要树立起正确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效能建设。同时,竞聘干部要稳妥处理自我选择和组织安排的关系,正确对待工作岗位和角色的转变,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松。

十、其他事项

对竞争上岗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镇全员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由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或报请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其他未尽事宜,由镇全员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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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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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委办发[xx]34号)精神和《**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委办发[xx]10号)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及县人事局的有关编制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参照县人事局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励家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精神,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精简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速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基本原则

(一)、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我镇事业单位不再承担应由政府、企业或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精简事业单位和人员,调整我镇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我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我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我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范围是,镇政府管理的各类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精简和合理的设置机构,精简财政供养人员。改革的对象是xx年12月31日前在编的正式职工。(一)**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职数,是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用人制度的关键之一,是推行聘用合同制、实行竞争上岗的前提和基础,事关改革的成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xx]3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编委要求,全镇设置涉农类和文化事业单位6个。(按照县人事局要求,我镇广播电视站的人、财、物一律上收,由县广电中心统一管理)1、原有机构的设置。

撤销农科站、农经站、林业站、水利站、农机站、文化站、电影站、经委办公室;保留畜牧兽医站。将牧业生产、规划、统计和组织安排动物防检疫等职能划出;计划生育服务站更名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其职能不变。2、新组建的机构的设置。

组建**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原农科站、水利站、林业站、农机站为农业、农机、林业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等技术服务,水利设施使用管理职能,同时将畜牧业生产、规划、统计和组织安排动物防检疫职能划入。

组建**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原文化站、电影站为农村和农民提供文化、电影、宣传、学习教育等文化娱乐服务职能。

组建**镇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民营经济指导与服务,农村财务管理与服务、土地承包管理与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劳务输出等社会服务等工作。

组建**镇农业经营服务站。主要负责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各类生产资料和销售等经营服务。

经上述调整,我镇由原来的11个站所精简为6个综合单位。精简后的事业单位分别为:**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以上四家单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镇农业经营服务站、**镇畜牧兽医站,以上两家单位为经营性事业单位。

(二)**镇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的确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xx]34号)文件精神,县编委重新核定我镇事业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具体分配为:

1、我镇涉农类事业单位及文化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在职能分开同时,县编委按照乡镇规模及编制核定标准,重新核定我镇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为17名,其中励家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9名(其编制分配为农业技术推广2人、林业助理2人、水利助理1人、农机助理2人、畜牧助理1人、一般工作人员1名);**文化服务中心1名(负责电影及文化事业1人);**镇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5名;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2名。执行新编制后。我镇过去执行的各类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不再有效。

2、我镇经营性事业单位,不核定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根据《锦州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锦委办发[xx]10号)文件要求,县编委对我镇自收自支经营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为10名。其中**镇畜牧兽医站编制6名,**镇农业经营服务站编制4人。3、我镇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5名以下的设1职,5至10名的设2职。(领导不占编制职数,在本单位内部人员集体推荐的基础上,由镇党委研究任命)

三、**镇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工作程序及人员定岗分流要求为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使这次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在有序中进行。经镇党政联席会班子成员在反复讨论,最终制定了励家镇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工作程序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人员定岗分流办法。(一)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及岗位数额,将拟聘任事业单位的职位和任职条件予以公布。

2、公开报名,按照事业单位各职位上岗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报名方法:原则上申报本单位的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按专业报职位,不允许交叉报职位。(各个站所在本站内部按所核定编制竟聘)撤销的站所可报其他站所,自收自支的单位只能报经营性事业单位。

3、资格审查,根据竞聘上岗条件,由我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对参与竟聘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县编委审核后,再确定参加统一考试人选,并予以公布。

4、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统一出题、统一时间、统一判卷标准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分数=笔试分数*30%)

5、竟聘述职。组织竟聘者作竟聘报告,阐述自己竟聘该职位的主要优势,对经聘上岗的认识和自己竟聘职位工作的设想。每人竟聘发言不超过5分钟。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主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要当场公布结果,增加透明度,并以多数票通过为竟聘标准。同一职位两人以上参加竟聘的,拟聘人选应获相对多数信任票。同一职位只有一人竟聘的,得票数必须在60%以上信任票。测评人员为全体机关干部和各站所成员。测评结果占总成绩的30%。实际测评分数=(竟聘者得赞成票数/参加测评人数)*30%

7、组织考核。根据考试、竟聘及测评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核政治素质,考核组成员由镇党委成员及镇政府领导组成。组织考核分数占总成绩的40%。

8、奖励加分。在xx年至xx年间,个人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享受百分以外的加分项。(获得乡镇和县部门奖励的加1分,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奖励的加3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奖励的加5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门奖励的加7分,国家级奖励的加10分)

9、组织决定。依据考试、竟聘、测评、考核等情况,由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聘任人选,并予以公示,如无问题,由政府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1至3年,合同文本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二)、事业单位人员的定岗条件1、定岗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3)符合本单位人员职务层次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要求;

(4)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文化知识,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xx年12月31日前本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在编的正式职工定义为,经本单位、县主管部门、镇政府、人事局编委承认的履行过手续的干部、工人)

2、**镇事业单位参加竞聘上岗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负责人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职称,工龄在五年以上。

(2)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资格条件:必须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同时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事业单位应打破身份界限,按一般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职位要求和条件公开竞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三)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排的说明1、人员分流主要途径(1)、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提前退休;

(2)、鼓励有能力和专业特长的人员领办和创办各类涉农方面的专业化中介组织,开展有偿的经营服务活动;

(3)、鼓励以多种形式兴办各类经济实体,领办和创办农业、农机、林业、水产、畜牧业等经营性的场、站及推广示范基地;

(4)、鼓励辞职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2、分流人员有关政策

(1)、提前退休:到xx年12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要为其逐年或一次性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金按原经费渠道,由乡镇发放。

(2)、辞去公职:经批准,自愿辞去公职的事业单位人员,乡镇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一次性发放辞职金,其标准是:到xx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1至5年的发给相当于本人1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工作年限5年以上,从第六年起,每增加1年,加发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的辞职金,最多不超过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基本工资是指国家颁奖政策规定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工资构成比例所规定的津贴两项之和。

(3)、待岗过渡:既未提出退休,又没有提出辞职的人员,实行三年待岗过渡期。过渡期内,乡镇为其逐月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原则上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2倍。过渡期结束后,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同时一次发给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年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总额。

(4)、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到黑山县的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政办发[xx]40号)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接转。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原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灵活就业人同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如原单位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或虽未足额缴费,若能全额补缴欠费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未聘或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享受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有关减免税金和行政性收费等优惠扶持政策,有关政策按《关于贯彻落实下岗企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政办发[xx]12号)精神办理;对从事开发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的,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领办、创办企业和经济褓的享受国家和省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6)、落聘后的选聘合同制干部,由政府与其办理解聘手续,按*人发[2000]18号文件规定,落实待遇。

四、事业改革的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涉及到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各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所以我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署,精心组织实施。我镇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计划于xx年3月20日前结束。为有效地搞好这次改革,我镇成立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

同时为保证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我们**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做好做到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在定岗过程中必须做到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用人标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各具体环节的实施,防止出现失误。

2、加强宣传力度,落实好政策要求。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把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政策向干部同志和群众讲清楚,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同时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学好文件,用好政策,不允许出现偏差。

3、加强思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我们会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经矛盾化解在基层。坚决杜绝越级访和和上访事件的发生。

本实施意见统一由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解释。中共**镇委员会**人民政府xx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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