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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散文读后感(专业20篇)

时间:2024-01-10 14:07:43 作者:MJ笔神

阅读是一种思想的碰撞和交流,而读后感则是将这种碰撞和交流转化为文字的表达。以下是一些读者对历史传记的读后感,它们展示了人物的魅力和历史的价值。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在我读了作家余光中的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爱之情,甚至把自己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羞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所有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爱之情,因为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理。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要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雀栗”与你一同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行而违反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我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自己,让我们行动起来,为保护动物献一份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读作家余光中爷爷的散文,可没有像读余秋雨的《行者无疆》那么痴迷,那么一气呵成。而是断断续续的,开始时甚至有读不下去的感觉。记得刚读时,我是一篇文章得连续读上两遍才有点感觉。或许是本人的语言攻底薄弱吧,才至于读的那么累,那么辛苦。或许是他的文中好词接连,我得多读一遍才能有所消化。就拿我女儿挂盐水的时候吧,我为了磨蹭时间,就带上了它,却被女儿戏虐为装门面。她两瓶盐水挂完了,我呢,才只看了一篇而已。

如今,在暑假中,一个偶然的机会,再次捧起了它,却读得如痴如醉,感觉甚好,这个中的原因,我怎么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就这样,接连着看了十多篇,还觉得意犹未尽。只是读到后来的小品文时,顿觉素然无味,也就搁置了。我想,读书,既然是乘兴而来,又何必败兴而归呢?也许,在以后的某一个时间段,我会喜欢这类文章的。那也就一切随缘了!

作为一名语文老师,余先生的《自豪与自信——我的国文启蒙》对我启发颇多。像他高一那年教他的戴老夫子,教周郭颐的《爱莲说》时,如何摇头晃脑,用川腔吟诵,有金石之声。他认为,这种老派的吟诵,随情转腔,一咏三叹,无论是当众朗诵或者独自低吟,对于体味古文或诗词的意境,最具感性的功效。像他的父亲在他进中学后教他读的那些古文,如《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春夜宴桃李园序》、《吊古战场》、《与韩荆州书》……恰巧是我刚在《古文观止》中读到的,因此看到这些题目倍感亲切。他一直认为,不读旧小说难谓中国的读书人。我,也正在走这一条阅读之路,但愿随着阅读的深入,我与大师之间的距离能多少近一些。到那时,再读先生的作品,也许会觉得更亲切些。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读着余光中的《当我死时》,我的心也仿佛飞向遥远的美国,却牵连我的母亲国度——中国。人在密西根享福,心在故乡受苦,苦在心里,苦在心的心里。春天,我思念故乡江南水乡的诗情画意,白堤上的绿柳扬着长长的绿袖子,向游客展示妩媚的春意;梅园的梅花开得热火朝天,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淡淡的含着浓浓人情味的香从中国传进我的鼻。夏天,我思念故乡那浪漫的情调。“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杭州西湖的荷花引人入胜,在清爽的河水里自由地游泳。秋天,枫叶们化成了火,时时燃烧着我思乡的炽热的心。瓜果飘香,让我每个细胞都感到甜甜的,很温馨。冬天,松竹梅三君子傲霜斗雪,感动人心,偶而下场雪,寒意覆盖了一切,也覆盖了我思乡之心。

余光中散文集读后感

深厚的文化积淀,仅是楼房盖得高且漂亮,亦很难让人感动。沙叶新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曾过境香港,跑了好几家旧书摊,才淘得此书;而我握有的版本,似乎早已有珍本资格矣!港台名家的所有重要原版书,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出版者,在大陆,大概均可作如是观。

余光中认为,他的正业是写诗:“这只右手不断燃香,向诗的缪思。可是仅饮汨罗江水是不能果腹的。渐渐地,右手休息一下,让左手写点散文。”这一写就是八年,而此书仅是“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的一小部分。

与“美丽的痒”(吻)一样,“左手的缪思”(大陆译作“缪斯”),的确是余光中独创的词语。这个书名的来历,早已成为台湾文学史中的一个典故:“当时用《左手的缪思》为书名,朋友们都觉得相当新鲜,也有读者表示不解。其实我用‘左手’这意象,只是表示副产,并寓自谦之意。成语有‘旁门左道’之说,台语有‘正手’(右)‘倒手’(左)之分,在英文里,‘左手的’(left-handed)更有‘别扭’与‘笨拙’之意。”――仅了解其书名之来历,似乎已窥见作者的功力和惊人之笔。

实则,若论余氏之“妙手”,诚如香港作家黄维梁所云,余光中应该有四只手:右手写诗,左手攻散文,第三第四只手专事批评和翻译。《左手的缪思》结集出版时,余氏早已硕果累累:出版了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一本翻译传记。

值得文学史专家注意的是,余氏左手的缪斯,一上手走的是知性的路子:论艾略特,评毕卡索,介绍梵谷、安格尔,赞扬胡适。笔锋一开,便光芒照人。继之而起的感性且抒情式的《石城之行》《记弗洛斯特》《塔阿尔湖》《书斋・书灾》等,都是让人拍案叫绝的美文。

原来,九位缪斯之中,未闻有司散文之女神,而《左手的缪思》的出现,那真是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寂寞、凄凉的中国文坛,闪现出的一道曙光。

如论余光中与五四白话散文之源流关系,台湾诗人杨牧曾说过这样的话:“徐志摩以诗人之笔为散文,洒脱浪漫,草木人事莫不有情,激越飘逸,影响见于苏雪林,何其芳,张秀亚,胡品清,陈之藩,萧白,余光中。”(《文学的源流・中国近代散文》)此话说得很中肯。不过这也仅仅从一个侧面概括了余光中。我以为,若真正把握其实质,余光中之散文,有着钱锺书散文的某些素质。本来,在《左手的缪思》中,他更多的献给读者的,是渊博的诗、画、音乐的典故与知识,是独具余氏散文语言的弹性和变化别致的句式及结构。读钱锺书的`散文,我们常常惊叹其用典的艰涩而密不透风;而读余光中的散文,我们仿佛看到了其依然追求意象、用典之典雅,但密而有间,又平易近人。他的散文仿佛达到了情趣、智慧和学问的有机融合。

余光中的散文观在其书中已略见端倪,似乎亦不该掉以轻心。

我所期待的散文,应该有声,有色,有光;应该有木箫的甜味,釜形大铜鼓的骚响,有旋转自如像虹一样的光谱,而明灭闪烁于字里行间的,应该有一种奇幻的光,当他的思想与文字相遇,每如撒盐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

纵观当代两岸散文之发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能达此境界者,鲜矣;而余光中的散文处女作,正是通往这一境界的拓荒者。

这便使人想起今日大陆某些青年散文家们,一上手便是纯感性的路子,变成一种新的风花雪月,而忽略了知性和结构,总是走不出朱自清的“踪迹”、徐志摩的“康桥”,然而,发表了几十篇后,翻来覆去便难以为继了。大陆许多散文家的散文,总是单纯的抒情,没有深厚的文化价值和自觉的哲学追求,很难找到林清玄和董桥这样的雄厚实力,而余光中一上手便站在一个崭新的制高点上。如果缺乏深厚的国文功底,缺乏精通一国或数国外语的借鉴,缺乏知性作脊梁的感性,尽管开笔可能惊人,但到了某一层次,没有知性的推力,更是难得上攀一分之微。

对于五四新文学运动一开始所倡导的“美文”,当时的余光中反倒比大陆之后的《美文》派们更为清醒:

现代主义在美与真之间,宁取后者。现代的大作家,无论是艾略特或奥登,汉明威或福克纳,皆宁可把令人不悦的真实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不愿捏造一些粉饰的美,做作的雅,伪装的天真。

在余光中第二本散文集《掌上雨》中,作者依然坚持:“现代作家们有勇气面对残缺与丑恶,他们相信真实的丑比虚伪的美要耐看的多。”

我总觉得,余光中的价值,大概不仅仅得从文学范畴去寻找其意义,还应更放开眼界。如果说,殷海光先生在台湾哲学与思想界的意义在于:自命为五四后期的人物――正像许多后期人物一样,没有机会享受到五四时代人物的声华,但却有份遭受寂寞、凄凉和横逆的经历;而余光中则是创造性地继承了五四新文学的精神,并在寂寞、凄凉和横逆中把文学的本体全面推向新的高度的拓荒人。

散文,自然是他自觉表现的一部分。

夏志清先生认为,余氏的散文比其诗好。我也认为余氏的诗,不如洛夫,而他的散文,在台湾已享有第一支笔的美誉。

当初《左手的缪思》,乃歪打正着啊!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读余光中先生的诗,总是十分惊讶,一个人竟能完成如此的风格突变,从温柔婉转的浪漫,到肝肠寸断的乡愁。可当我细品余光中先生的人生经历后再读他的诗时,我发现这不是风格突变,而是浪子回头。余光中少时随母亲四处流亡,逃避战乱,这使得他得以与底层人民接触,当时先生年纪较小,尚未开始写诗。当他年龄稍长,日渐成熟之时,纵然他也思念故乡,然而美好的青春使他无法面对故乡的过去,而他也无法看清故乡的未来。这时,美好的爱情成了他的乌托邦,以安慰他受伤的心灵,他不愿唱出时间的悲伤。然而,即便在此时,余光中先生也深爱着自己的祖国,正如《舟子的悲歌》中所说:“昨夜,月光在海上铺一条金路,渡我的梦回到大陆。”这就是一颗乡愁的种子,而不久的留学便让它生根,发芽。所谓:“你不能够真真了解中国的意义,直到有一天你已不在中国。”一来到异国他乡,余光中先生便感受到了乡愁的第一部分,孤独。

“在此地,在国际的鸡尾酒里,我仍是一块拒绝融化的冰——常保持零下的冷,和固体的温度。”这或许是刚到异地的不适,日子一久,便说不定淡忘。但这仍不失为一个“回头浪子”,不是风格上的改变,而是漂泊海外之时,能回头望一望自己的祖国。众所周知,余光中教授是英文教授,他在英语环境中应能很快适应,加上时光推移,他对故乡或许便不再那么挂念了吧。然而,日子愈久,他对故乡的感情却愈加深厚。纵然他桌上的中文书以只剩下三成,纵然他在中国只到过九个省,在美国却曾踏过二十八个州,他仍然是那么孤独。面对都市的繁荣与喧嚣,他默默地独行在那片不属于他的土地上;面对周围海啸一般的人潮,他孤身一人逆潮而泳;面对四周与中国文化不相干的一切,他独自书写着乡愁这封世上最长的信。然而若只是孤独,不过在日暮黄昏或夜深人静之际,独自东望神伤而已,却不必为“洋策士”登上长城而愤怒,那是因为先生的乡愁,除了孤独之外,还有对故乡的责任与归属。“在中国,你仅是七万万之一的中国,天灾,你可以怨中国的天,人祸,你可以骂中国的人。军阀、汉奸、政客、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你可以一个挨一个的骂下去,直骂到你的老师、父亲、母亲。当你不在中国,你便成为全部的中国。”的确,在中国,无论你走到什么地方,无论那里的方言你是否听得懂,你仍会感觉到:“这也是中国。”对周围的一切,你便似乎有了评头论足的权利,批评或褒奖。因为,你是中国人,中国属于你正如你属于中国。而当你远走他乡之时。那一切,被你赞赏、批评甚至曾不屑的一切才会慢慢地清晰。无论你走到哪儿,那曾经的一切都是你永远的归宿。正如余光中先生所说:“一片大陆,算不算,你的国?一个岛,算不算,你的家?”而答案,在茫茫的风里,没有人来问,只有你自己,默默聆听——聆听黄河的歌唱,聆听长江的鼻音,聆听你红海的呼啸,聆听所有人血的合唱。而正因为有这血浓于水的关系,余光中先生无法忘记作为一个中国人,对家国兴亡的责任。他不允许一双陌生而鲁莽的脚,踏在自己一直想抚摸跪拜的长城上,这是中国的尊严,也是他的尊严。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受尽屈辱,身在异国他乡的余光中先生自感无法推诿,他说道:“中国啊,中国,你全身的痛楚就是我的痛楚,你满脸的耻辱就是我的耻辱。”这样的的历史使命感,赋予了先生的作品更深厚的内涵。而这些归结到一点,就是对中国未来的期望——“下次你路过,人间已无我,但我的国家,依然是五岳向上,一切江河依然是滚滚向东,民族的意志永远向前,向着热腾腾的太阳,跟你一样。”从面的这首《欢呼哈雷》中不难看出,余光中先生已然将目光投向了自己死后,投向了永恒。乡愁,可以是一个人的思念,也可以是一群人的传统,更可以是自古至今所有人永恒的情怀。

这也就是为何先生的诗能感动无数游子,能影响中国的文学史。他意识到,自己不过与其他许多人一样,是一条思乡的小鱼,滔滔的中国文化大河不会因一条鱼的离去而改变,“正如从古到今,,人来人往,马嘶马蹶,月缺月圆,万里长城长在那里。李陵出去,苏武回来,孟姜女哭,季辛吉笑,万里长城长在那里。”而唯有意识到这一点,乡愁才显得深沉而庄重,它脱去了时间的浅薄,在永恒的长河中沉淀,而也未有不变的永恒,才能寄托余光中先生无限的乡愁。而此时,对祖国深情的回眸一望,便不再是初来乍到的不适,而是红如海棠,白如雪花的乡愁了。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从小吟咏着余光中的《乡愁》长大,相望着的那一方的土地,满溢着我们的思念,更回荡着忧愁。同一片月光下的我们何时才能举杯共邀明月,言欢共饮长江水。然而,在四川省及周边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在哀痛与悲伤面前,让我们强烈的感受到“唇齿相依,手足相连”的血脉亲情,那是一种发自心灵的统一。

同文同种,唇齿相依的骨肉亲情,在大灾难面前,愈加强烈。从5月12日汶川地震的灾情-灾区以及受灾民众,成为中国台湾社会的焦点。台湾同胞们都红着泪眼互问:“我们可以为灾区做点什么?”台胞们的捐赠救灾行动蔚然成风,催生出一幅幅感人画面。大量人力物力涌向中国,为中国的每颗受伤的心,滴血的翅膀带来一份慰藉与抚慰。来自台胞们急切的捐款的电话系着这一头,在那一头,成千上万的那一头也在急切地等待着,系着这头,系着那头,而电话服务的这一头,恨着自己为什么就只有两只手!此刻台商都动员起来,很多台商捐了又捐,在这一刻他们决不计较着生命的豪华奢侈的投资,在生命的礼遇面前,所有世人同逝者默哀,向生命的尊严致敬。平凡人的爱心,则从四面八方如洪水般汇聚而来,在阴霾里化作缕缕温暖的阳光,轻抚着大陆同胞的心坎。

20多位中国台湾的飞行员,舍小家顾大家,纷纷主动请缨上阵,一个坚定的信念是鹰的誓言,要驰骋昨天的废墟。回旋的气流,记录下你一次次最美的弧线。红十字会的爱心团队也在第一时间来到这片满目疮痍的黄土地上,青铜的光辉下,在奔跑,再争夺,这片黄土地上每个人生的权力。放飞着一只鸽子的心,带上温暖与祝福,去寻找那一颗颗恐惧又胆小的心,一路陪着天使来到天堂,在纯净与美丽中寻找快乐。从不放弃过自己的诺言,从不背弃过自己的信念-将爱传播下去。在地狱边上,中国的战士不孤独。在浸染着阴霾与红色的世界里,有无数条黄色的丝带潇洒的飘扬,有着那一条条不屈的铮铮铁骨汉子,一根根不弯的凛冽的脊梁。同一个信念,同一个誓言:希望必将与中国同在。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诗一样的充满跳跃联想的语言是《听听那冷雨》的最大特色。作者在文中大量动用了迭字句。文章开始,就对雨作尽情的描绘: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一句就写出雨的形声。接着他跳跃联想,写道:读后感即使在梦里,也似乎把雨伞撑着读后感这句奠定了整篇一种忧伤的基调。马上,他大胆想象:整个中国整部中国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这样下着雨。此时,我窒息般地感觉到余光中内心那种深深的乡愁以及爱国情怀。

本文恰似一首长诗,字字句句,充满令人惊奇的诗的意象。作者笔下的雨时而是黑白片子,时而是宋画,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等等。作者凭非凡的才力和卓越的想象力,把乡愁化为种种意象,而意象又于作者的某段人生遭遇及心灵历程相连相融。可谓情丝和雨丝交织。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

语言是思想的载体,语言没有音乐味,何能成为作家?同样,思想不深邃,更是不成作家。余光中将思想完美融入语言,正如他所说:一位出色的散文家,当他的思想和文字相遇,美如盐撒于烛,会喷出七色的火花。我读书,常爱划句,但是读《听听那冷雨》,竟然摘不下一句,因为每一句话都这么美。文坛宿耆柯灵说:《听听那冷雨》直接用文字的雨珠,声色光影,密密麻麻,纵横交织而成。这也许可以帮助我们对中国文字和现代文学的表现力增加一点信心,也应该承认这在五四以来的散文领域中,算是别辟一境。评论毫无过奖,也深刻公道。

初二读后感:读余光中散文后的心得体会初二读后感

吟咏着余光中的《乡愁》长大,相望着的那一方的土地,满溢着我们的思念,更回荡着忧愁。同一片月光下的我们何时才能举杯共邀明月,言欢共饮长江水。然而,在四川省及周边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在哀痛与悲伤面前,让我们强烈的感受到“唇齿相依,手足相连”的血脉亲情,那是一种发自心灵的统一。

同文同种,唇齿相依的骨肉亲情,在大灾难面前,愈加强烈。从5月12日汶川地震的灾情-灾区以及受灾民众,成为台湾社会的焦点。台湾同胞们都红着泪眼互问:“我们可以为灾区做点什么?”台胞们的捐赠救灾行动蔚然成风,催生出一幅幅感人画面。大量人力物力涌向中国,为中国的每颗受伤的心,滴血的翅膀带来一份慰藉与抚慰。来自台胞们急切的捐款的电话系着这一头,在那一头,成千上万的那一头也在急切地等待着,系着这头,系着那头,而电话服务的这一头,恨着自己为什么就只有两只手!此刻台商都动员起来,很多台商捐了又捐,在这一刻他们决不计较着生命的豪华奢侈的投资,在生命的礼遇面前,所有世人同逝者默哀,向生命的尊严致敬。平凡人的爱心,则从四面八方如洪水般汇聚而来,在阴霾里化作缕缕温暖的阳光,轻抚着大陆同胞的心坎。

余光中散文

在一切文学的类别之中,最难作假,最逃不过读者明眼的,该是散文。我不是说诗人和小说家就不凭实力,而是诗人和小说家用力的方式比较间接,所以实力几何,不易一目了然。诗要讲节奏、意象、分行等技巧,小说也要讲观点、象征、意识流等等的手法,高明的作家固然可以运用这些来发挥所长,但是不高明的作家往往也可以假借这些来掩饰所短。散文是一切文学类别里对于技巧和形式要求最少的一类:譬如选美,散文所穿的是泳装。散文家无所依凭,只有凭自己的本色。

诗人的笔下往往是自言自语:“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这样的话并不一定要说给谁听,好像是无意间给人听到的。许多诗真像心灵的日记,只取其神,不记其貌,诗人眼前似乎没有读者,可谓“目中无人”。小说家对读者的态度也可谓“目中无人”,反之,读者目中也不应该有小说家。小说家应该像剧作家,尽量让他的角色发言,自己只能躲在幕后操纵。有些小说家不甘寂寞,跑到他的人物和读者之间来指指点点,甚至大发议论,这种夹叙夹议的小说体便有散文的倾向。这种小说家如果真是散文高手,则这种夹叙夹议的笔法却也大有可观。拿张爱玲和钱钟书的小说比较一下,便可见张无我而钱有我:钱钟书的小说里充满了散文家钱钟书的个性。

散文家必须目中有人,他和读者往往保持对话的关系,可以无拘无束,随时向读者发言。老派的诗人虽然也可以偶尔来一句“君不见”,而旧小说家也可以直接对读者叫一声“列位看官”,但在一般情形之下,诗人和小说家毕竟另有职务,不便像散文家这么公然、坦然地面对着读者。反之,读者面对散文家也最感亲切、踏实,因为散文家是为自己发言,而所说的也是“亮话”,少用烘托、象征、反讽之类的技巧。

散文分狭义与广义二类。狭义的散文指个人抒情志感的小品文,篇幅较短,取材较狭,分量较轻。广义的散文天地宏阔,凡韵文不到之处,都是它的领土,论其题材则又千汇万状,不胜枚举,论其功能,则不出下列六项:

第一是抒情。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抒情文或小品文,正是散文的大宗。情之为物,充溢天地之间,文学的世界正是有情的世界。也正因如此,用散文来抒情,似乎人人都会,但是真正的抒情高手,或奔放,或含蓄,却不常见。一般的抒情文病在空洞和露骨,沦为滥情,许多情书、祭文、日记等等,也在此列。直接抒情,不但失之露骨,而且予人无端说愁的空洞之感。真正的抒情高手往往寓情于叙事、写景、状物之中,才显得自然。

第二是说理。这样的散文也就是所谓议论文。但是和正式的学术论文不尽相同,因为它说理之余,还有感情、感性,也讲究声调和辞藻。韩愈的《杂说四》,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苏轼的《留侯论》,都是说理的散文,但都气势贯串,声调铿锵,形象鲜活,情绪饱满,绝非硬邦邦冷冰冰的抽象说理。每次读《过秦论》,到了篇末的“然秦以区区之地……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一句长问,竟用斩钉截铁的短答断然煞住,真令人要拍案诧叹,情绪久不能平。精警的议论文不能无情。

第三是表意。这种散文既不是要抒情,也不是要说理,而是要捕捉情理之间的那份情趣、理趣、意趣,而出现在笔下的,不是鞭辟入里的人情世故,便是匪夷所思的巧念妙想。表意的散文展示的正是敏锐的观察力和活泼的想象力,也就是一个健康的心灵发乎自然的好奇心。“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这种雅舍小品笔法,既无柔情、激情要抒,也没有不吐不快的议论要发,却富于生活的谐趣,娓娓道来,从容不迫,也能动人。到了末句,更从观察进入想象,最有英国小品的味道。

第四是叙事。这样的散文又叫作叙事文,短则记述个人的所经所历,所见所闻,或是某一特殊事件之来龙去脉,路转峰回;长则追溯自己的或朋友的生平,成为传记的一章一节,或是一个时代特具的面貌,成为历史的注脚,也就是所谓的回忆录之类。叙事文所需要的是记忆力和观察力,如能再具一点反省力和想象力,当能赋文章以洞见和波澜,而跳出流水账的平铺直叙。组织力(或称条理)也许不太重要,因为事情的发展原有时序可循,不过有时为求波澜生动,光影分明,不免倒叙、插叙,或是举重遗轻,仍然需要剪裁一番的。

第五是写景。所谓“景”不一定指狭义的风景。现代的景,可以指大自然的景色,也可以指大都市小村镇的各种视觉经验。高速公路上的千车竞驶,挖土机的巨铲挥螯,林荫道的街灯如练,港口的千桅成林……无一非景。一位散文家的视觉经验如果还限于田园风光,未免太狭窄也太保守了。同时,广义的景也不应限于视觉:街上的市声,陌上的万籁,也是一种景。景存在于空间,同时也依附于时间,所以春秋代序、朝夕轮回,也都是景。景有地域性:江南的山水不同于美国的山水,热带的云异于寒带的云。大部分的游记都不动人,因为作者不会写景。景有静有动,即使是静景,也要把它写动,才算能手。“两山排闼送青来”,正是化静为动。“鬓云欲度香腮雪”也是如此。只会用形容词的人,其实不解写景。形容词是排列的,动词才交流。

第六是状物。物聚而成景,写景而不及物,是不可能的。状物的散文却把兴趣专注于独特之某物,无论话题如何变化,总不离开该物。此地所谓的物,可以指生物,譬如草木虫鱼之类,也可以指非生物,譬如笔墨纸砚之属,甚至可以指人类的种种动态,譬如弹琴、唱歌、开会、赛车。也许有人会说,写开会的散文应该归于叙事之列。我的回答是:如果一篇散文描写某次开会的经过情形,当然是叙事,但是如果一篇散文谈论的只是开会这种社会制度或生活现象,或是天南地北东鳞西爪的开会趣闻,便不能算是叙事了。状物的文章需要丰富的见闻,甚至带点专业的知识,不是初摇文笔略解抒情的生手所能掌握的。足智博闻的老手,谈论一件事情,一样东西,常会联想到古人或时人对此的隽言妙语,行家的行话,或是自己的亲切体验,真正是左右逢源。这是散文家独有的本领,诗人和小说家争他不过。

我把散文的功用分为上述六项,只是为了讨论的方便,并不是认为真有一种散文纯属抒情而不涉其他五项,或是另有一种散文全然叙事,别无他用。实际上,一篇散文往往兼有好几种功能,只是有所偏重而已。例如叙事文中,常带写景,写景文中,不妨状物,而无论是叙事、写景或状物,都可以曲达抒情之功。抒情文中,也未必不能稍发议论,略表意趣。反之,说理文也可以说得理直气壮,像梁启超那样,笔锋常带感情。

情、理、意、事、景、物六项之中,前三项抽象而带主观,后三项具体而带客观。如果一位散文家长于处理前三项而拙于后三项,他未免欠缺感性,显得空泛。如果他老在后三项里打转,则他似乎欠缺知性,过分落实。

抒情文近于诗,叙事文近于小说,写景文则既近于诗,亦近于小说。所以诗人大概兼擅写景文与抒情文,小说家兼擅写景文与叙事文。我发现不少“正宗的”散文家大概拙于写景,遇到有景该写的场合,不是一笔带过,便是避而不谈;也有“正宗的”散文家拙于叙事,甚至不善抒情。我认为:能够抒情、说理的散文家最常见,所以“入情入理”的散文也较易得;能够表意、状物的就少一点;能够兼擅叙事、写景的更少。能此而不能彼的散文家,在自己的局限之中,亦足以成名家,但不能成大家,也不能称“散文全才”。前举的六项功能,或许可以用来衡量一位散文家是“专才”还是“通才”。

余光中散文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在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濛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吧,那腥气。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有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二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在僧庐下,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在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暗,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因为雨是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阁阁。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寻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正如马车的时代去后,三轮车的时代也去了。曾经在雨夜,三轮车的油布篷挂起,送她回家的途中,篷里的世界小得多可爱,而且躲在警察的辖区以外。雨衣的口袋越大越好,盛得下他的一只手里握一只纤纤的手。台湾的雨季这么长,该有人发明一种宽宽的双人雨衣,一人分穿一只袖子,此外的部分就不必分得太苛。而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了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任雨点敲在黑布伞或是透明的塑料伞上,将骨柄一旋,雨珠向四方喷溅,伞缘便旋成了一圈飞檐。跟女友共一把雨伞,该是一种美丽的合作吧。最好是初恋,有点兴奋,更有点不好意思,若即若离之间,雨不妨下大一点。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和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向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凉凉甜甜的雨水。不过那要非常年轻且激情,同时,也只能发生在法国的新潮片里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散文

七等生的短篇小说《余索式怪诞》写一位青年放假回家,正想好好看书,对面天寿堂汉药店办喜事,却不断播放惑人的音乐。余索走到店里,要求他们把声浪放低,对方却以一人之自由不得干犯他人之自由为借口加以拒绝。于是余索成了不可理喻的怪人,只好落荒而逃,适于山间。不料他落脚的寺庙竟也用扩音器播放如怨如诉的'佛乐,而隔室的男女又猜拳嬉闹,余索忍无可忍,唯有走入黑暗的树林。

我对这位青年不但同情,简直认同,当然不是因为我也姓余,而是因为我也深知噪音害人于无形,有时甚于刀枪。噪音,是听觉的污染,是耳朵吃进去的毒药。叔本华一生为噪音所苦,并举歌德、康德、李克登堡等人的传记为例,指出几伟大的作家莫不饱受噪音折磨。其实不独作家如此,一切需要思索,甚至仅仅需要休息或放松的人,皆应享有宁静的权利。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认为好静乃是听觉上的优洁癖”,知识分子和有闲阶级的“富贵病”。在这种谬见的笼罩之下,噪音的受害者如果向“音源”抗议,或者向第三者,例如警察吧,去申冤投诉,一定无人理会。“人家听得,你听不得?你的耳朵特别名贵?”是习见的反应。所以制造噪音乃是社会之常态,而干涉噪音却是个人之变态,反而破坏了邻里的和谐,像余索一样,将不见容于街坊。诗人库伯(williamcowper)说得好:

吵闹的人总是理直气壮。

其实,不是知识分子难道就不怕吵吗?《水浒传》里的鲁智深总是大英雄了吧,却也听不得垂杨树顶群鸦的聒噪,在众泼皮的簇拥之下,一发狠,竟把垂杨连根拔起。

叔本华在一百多年前已经这么畏惧噪音,我们比他“进化”了这么多年,噪音的势力当然是强大得多了。七等生的《余索式怪诞》刊于一九七五年,可见那时的余索已经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十年以来,我们的听觉空间只有更加脏乱。无论我怎么爱台湾,我都不能不承认台北已成为噪音之城,好发噪音的人在其中几乎享有无限的自由。人声固然百无禁忌,狗声也是百家争鸣:狗主不仁,以左邻右舍为刍狗。至于机器的噪音,更是横行无阻。最大的凶手是扩音器,商店用来播音乐,小贩用来沿街叫卖,广告车用来流动宣传,寺庙用来诵经唱偈,人家用来办婚丧喜事,于是一切噪音都变本加厉,扩大了杀伤的战果。四年前某夜,我在台北家中读书,忽闻异声大作,竟是办丧事的呕哑哭腔,经过扩音器的“现代化”,声浪汹涌淹来,浸灌吞吐于天地之间,只凭其凄厉可怕,不觉其悲哀可怜。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闹到半夜,我和女儿分别打电话向警局投诉,照例是没有结果。

噪音害人,有两个层次。人叫狗吠,到底还是以血肉之躯摇舌鼓肺制造出来的“原音”,无论怎么吵人,总还有个极限,在不公平之中仍不失其为公平。但是用机器来吵人,管它是收音机、电视机、唱机、扩音器,或是工厂开工,电单车发动,却是以逸待劳、以物役人的按钮战争,太残酷、太不公平了。

早在两百七十年前,散文家斯迪尔(richardsteele)就说过:“要闭起耳朵,远不如闭起眼睛那么容易,这件事我常感遗憾。”上帝第六天才造人,显已江郎才尽。我们不想看丑景,闭目便可,但要不听噪音,无论怎么掩耳、塞耳,都不清静。更有一点差异:光,像棋中之车,只能直走;声,却像棋中之炮,可以飞越障碍而来。我们注定了要饱受噪音的迫害。台湾的人口密度太大,生活的空间相对缩小。大家挤在牛角尖里,人人手里都有好几架可发噪音的机器,不,武器,如果不及早立法管制,认真取缔,未来的听觉污染势必造成一个半聋的社会。

每次我回到台北,都相当地“近乡情怯”,怯于重投噪音的天罗地网,怯于一上了计程车,就有个音响喇叭对准了我的耳根。香港的计程车里安静得多了。英国和德国的计程车里根本不播音乐。香港的公共场所对噪音的管制比台北严格得多,一般的商场都不播音乐,或把音量调到极低,也从未听到谁用扩音器叫卖或竞选。

愈是进步的社会,愈是安静。滥用扩音器逼人听噪音的社会,不是落后,便是集权。曾有人说,一出国门,耳朵便放假。这实在是一句沉痛的话,值得我们这个把热闹当作繁荣的社会好好自省。

余光中散文

文学作品给读者的印象,若以客观与主观两极,理念与情感对立,则每有知性与感性之分。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of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吃饭有时极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这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弯的不甚素朴的人生观。

白帝城本来就熔铸着两种声音、两番神貌:李白与刘备,诗情与战火,豪迈与沉郁,对自然美的朝巍与对山河主宰权的争逐。它高高地矗立在群山之上,它脚下,是这两个主题日夜争辩着的滔滔江流。

余光中散文

在德国,我还去过两个地方,两个以声音著名于天下的中央,却没有听到声音,或可以说,无声之声胜于有声,更令报酬之低回。

其一是在巴登巴登的北郊里赫登塔我(lichtental),临街的一个小山坡上,石级的绝顶把我们带到一座三层黑漆楼房的门前。墙上的记念铜牌正在光阴的侵犯下,依然看得出刻着两止字:"一八六五年至一八七四年约翰僧斯?布推姆斯曾居此屋。"那恰是巴乡著名的brahmshaus。

布拉姆斯屋要下昼三点才开放,我们进得门去,只见三五旅客。楼梯和二楼的地板都吱吱有声,昔时,在巨匠的足下,也是这样的不和谐碎音烘托他弘大而盘旋的交响乐吗?前期浪漫主义最敏感的心灵,果然在这空寂的楼上,看着窗中的菩提树叶九度绿了又黄,不断到四十一岁吗?白纱沉掩着半窗仲夏,深深浅浅的树阴,曾是最音乐的楼屋里,只传来细碎的鸟声。

我们沿着莱茵河的东岸一路南下,只为了逃寻传说里那一缕蛊人的歌声。过了马克司古堡,那一袅女妖之歌就悄悄地袭人而来,安静的莱茵河水,青绿世界里蜿蜿北去的一湾褐流,仿佛也藏着一涡危急了。

莱茵河滔滔向北,向现代流来。我们的车轮滔滔向南,深切传说,沿着海涅迷幻的音韵。过了圣瓜豪森,山路盘盘,把我们接上坡去。到了山顶,又有一座小小的看台,把我们推到绝壁的额际。莱茵河道到脚下,转了一个大直,俯眺中,回沫翻涡,公然是船楫的畏途,几只平底货船过处,也都谨慎躲避。正惊奇间,一艘白舷平顶的游舫逆流而下,虽在千尺脚底,满船河客的婉转歌声,仍模糊可闻,唱的正是洛丽莱(lorelei):

她的金发梳闪闪发光;

她一面还曼唱着歌曲,

令闻声的民气神恍恍:

苦甜的音调没法顺从。

盘桓了一阵,意犹未尽。再下山去,沿着一道半里长的河堤走到终点,就为了花岗石砌成的一台像座上坐着那河妖的背影。铜雕的洛丽莱漆成玄色,从后面,只见到水藻与长发披肩而下,不停环绕纠缠到腰间。转到正面,才在半疑半惧的忐忑之中仰瞻到一对赤露的饱乳,圆硬的小背下,一腿夷但是揭地,一腿则昂然弓起,膝头上倚着右手,那姿式,野性之中带着妖媚。她半垂着头,在午日下不轻易细读脸色。我举起相机,在调解间隔和角度。溘然,她的眼睛半开,向我无声地转来,似嗔似笑,吐露出一棱暗蓝的冷光。

骄阳下,我心神恍恍,情不自禁地一阵摇颤。她的歌颂些什么呢,你问。我不克不及报告你,由于这是德意志的忌讳,莱茵河千古之谜,伤害而且哀丽。

余光中散文

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为“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of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为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为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为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为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因此感性一词应有两种解释。狭义的感性当指感官经验之具体表现,广义的感性甚至可指:一篇知性文章因结构、声调、意象等等的美妙安排而产生的魅力。也就是说,感性之美不一定限于写景、叙事、抒情的散文,也可以得之于议论文的字里行间。

余光中散文

西德败北那一早,我们固然睡得早些,第两天却一早就给吵醒了。说吵醒,实在不合错误。我们是给教堂钟声从梦里悠悠摇醒的。醉于音乐当然分歧醒于乐音,况且那音乐来自钟声,一波波摇漾着舒缓取舒适,给人中世纪的幻觉。一天就那样起头,老是使人欣喜的。德国很多小城的钟楼,每过一刻钟就当当问答声震四邻天播告工夫之易逝。时候的节拍要动用那样盛大的标点,总难免使人惊古道热肠,且有点伤感。就算是中世纪之少吧,也经不起它一遍各处敲挨。

那样的钟声,在德国四处可闻。印象最深的,除达森海姆以外,还有巴登巴登的边镇史坦巴赫(steinbach,石溪之意)。北欧的仲夏,傍晚出格悠久,要等九点半今后夕照才隐去,西天留下半壁霞光,把一片赤素艳烧成断断续绝的沉紫与滞苍。那是断肠人在海角的时辰,和我存在车少人密的长街上闲闲漫步,开伉俪两心之紧密亲密,竟也难抵暮色四起的苦楚。仿佛一切都沦陷了,只留下一些红瓦渐暗的屋顶在向着晚空。最初只留下教堂的钟楼,灰红的钟面上闪着金色的罗马数字,余霞之平分外埠幻同。遽然钟响了起来,吓了两人一跳。万籁皆寂,只听那老钟楼喉音沉洪地、慎重而笃实地敲出节奏清楚的十记。以后,全镇都告沦陷。这一切,那时有一颗青星,热眼干证。

最绚丽的一次是在科隆。那天开车进城,远近就眺见那威赫的单塔,一对巨灵似的镇守着科隆的天空,塔尖崭露头角,塔脊棱角峥嵘。那气凌西欧的大教堂,我存听我夸过不晓几次了,终究带她一同来企盼,在露天茶座上正面瞻仰了一番,颈也酸了,气也促了,但绕到南侧面,隔着一片空荡荡的广场,以较为舒缓的斜度沉着不雅览它的横体。要把那一派尔虞我诈的峻桥陡楼看出个体系来,不是三眼两眼的事。恰是礼拜六将尽的下战书,傍晚欲来不来,天光欲歪不正,家家的晚饭都该上桌了。突然之间——老是突如其来的——巨灵在半空开腔了。又吓了我们一跳。先是一钟独鸣,不迟不疾而怡然自得。结果是欧洲大名鼎鼎的大教堂,晚钟锵锵在上界颁布发表些甚么,齐城高上下低远远远近的塔楼和窗子都抬头凝听,一切的云都转过了脸来。不暂有其他的钟闻声呼应,一问一答,遥相呼应,曲到钟楼上全部的洪钟都插手晚祷,寡响成潮,卷起一波波的声浪,金属高卑而阳刚的和叫相荡相激,汇成势不成挡的滚滚狂澜,一会儿就使全城没了顶。我们的耳神经在钟阵里惊慌而又高兴地动慑着,如一束盘旋的火草。钟声是金属坚毅的祈祷,铜喉铜舌的崇奉,一记记,全背高处叩奏。飞腾处竟似有长颈的铜号成排吹起,有军容壮盛之势。

"号声?"我存细心再听,然后笑道:"没有啊,是人的幻觉,你累了。"。

开了一天车,正本是乏了。这钟声太壮不雅了,令我又高兴,又抚慰,像有所启迪——。

"你说什么?"她在大水的海啸里用手掌托着耳朵,恍忽地说。

两人相对愚笑。泛博而坐体的空间冲动着骚音,我们的心却一片澄静。二十分钟后,钟潮才逐步退去,把科隆古城还给现代的七月之夜。我们从中世纪的沉酣中醒来。鸽群像音符一样平常,纷繁落回空中。莱茵河仍然向北流着,人在异乡,已是吃晚餐的时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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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还有一种声音令人记忧,鸟声。粉墙白瓦,有人家的处所肯定有花,万紫千红,不是在盆里,就是在架上。花外就是树了。家栗树、菩提树、枫树、橡树、杉树、苹果树、梨树…很少看见屋宇陈整的人家有这么多树,用这么稠密的嘉阴来祝愿。有树就有鸟,树是无行的祝愿,鸟,百啭千啾,即是有声的颂词了。绝对的沉寂不免难免单调,胶原蛋白的作用,若加三两声鸣禽,便脉脉有情起来。

听鸟,有两种情境。一种是浑然之境,听觉一片透明流利,若隐若现地意想到没有什么器械在顺耳忤心,却未决心去追随是甚么在称道悄悄。另外一种是专注之境,在动听的称心当中,俯向头顶的翠影去寻觅长尾细爪的飞踪。如果找到了那“声源”,望见它回头饱舌的姿势,就更教人兴奋。或是在绿阴里侧耳静待,等近处的啁啁弄舌告一段落,远处的枝头便有一只本家用类似的节拍来回覆。我们当然不晓得是谁在问,谁在答,乃至有无问答,但是那样一来一往再参也不透的“高谈”,却真能令人忘机。

在汉堡的湖边,在莱茵河与内卡(neckar)河边,在巴登巴登的天国泉(paradies)旁,在迈瑙岛(mainau)的美丽花圃里,在那很多静境里,我们成了百禽的知音,不知其名的知音。至于一进黑森林,那更是大饱耳祸,目不暇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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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工具可以统计,像步行锻炼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具体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有人说话如蝉鸣,并不一定要表达什么,只是无意识地做口腔运动而已。说话,有时只是鼓唇摇舌,有时是为了表情达意,有时,却也是一种艺术。许多人说话只是为避免冷场,并不是要表达什么思想,因为他们的思想本就不多。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亚那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官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如果双方的识见悬殊,那就好像下棋让子,玩得总是不畅。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要有口才,因为口才宜于应敌,却不宜用来待友。甚至也不必都健谈,而最宜一个健谈,一个善听。谈话的可贵之处在于共鸣,更在于默契。真正的知己,就算是默默相对,无声也胜似有声:这种情形当然也可以包括夫妻和情人。

这世间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英国散文家海斯立德说:“交谈之道不但在会说,也在会听。”在公平的原则下,一个人要说得尽兴,必须有另一个人听得入神。如果说话是权利,听话就是义务,而义务应该轮流承担。同时,仔细听人说话,轮到自己说时,才能充分切题。我有一些朋友,迄今未养成善听人言的美德,所以跟人交谈,往往像在自言自语。是音乐家,一定得能听音辨声,先能收,才能发。仔细听人说话是表示尊重与关心。善言,能赢得听众;善听,才能赢得朋友。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而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之辈,自然拥有发言权,甚至插口之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儿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坐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聚谈杂议,幸好不是每次都这么危险。可是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乱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能免于流行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苦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唯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唯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

余光中散文

飞行袋鼠“旷达士”(qantas)才一展翅,偌大的新几内亚,怎么竟缩成两只青螺,大的一只,是维多利亚峰,那么小的一只,该就是塞克林峰了吧。都是海拔万呎以上的高峰,此刻,在“旷达士”的翼下,却纤小可玩,一簇黛青,娇不盈握,虚虚幻幻浮动在水波不兴一碧千哩的“南溟”之上。不是水波不兴,是“旷达士”太旷达了,俯仰之间,忽已睥睨八荒,游戏云表,遂无视于海涛的起起伏伏了。不到一杯橙汁的工夫,新几内内亚的郁郁苍苍,倏已陆沉,我们的老地球,所有故乡的故乡,一切国恨家愁的所依所托,顷刻之间都已消逝。所谓地球,变成了一只水球,好蓝好美的一只水球,在好不真实的空间好缓好慢地旋转,昼转成夜,春转成秋,青青的少年转成白头。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水汪汪的一只蓝眼睛,造物的水族馆,下面泳多少鲨多少鲸,多少亿兆的鱼虾在暖洋洋的热带海中悠然摆尾,多少岛多少屿在高敢的梦史蒂文森的记忆里午寐,鼾声均匀。只是我的想象罢了,那淡蓝的大眼睛笑得很含蓄,可是什么秘密也没有说。古往今来,她的眼里该只有日起月落,星出星没,映现一些最原始的抽象图形。留下我,上天无门,下临无地,一只“旷达士”鹤一般地骑着,虚悬在中间。头等舱的邻座,不是李白,不是苏轼,是双下巴大肚皮的西方绅士。一杯酒握着,不知该邀谁对饮。

有一种叫做云的骗子,什么人都骗,就是骗不了“旷达士”。“旷达士”,一飞冲天的现代鹏鸟,经纬线织成密密的网,再也网它不住。北半球飞来南半球,我骑在“旷达士”的背上,“旷达士”骑在云的背上。飞上三万呎的高空,云便留在下面,制造它骗人的气候去了。有时它层层叠起,雪峰竟拔,冰崖争高,一望无尽的皑皑,疑是西藏高原雄踞在世界之脊。有时它皎如白莲,幻开千朵,无风的岑寂中,“旷达士”翩翩飞翔,人莲出莲,像一只恋莲的蜻蜓。仰望白云,是人。俯玩白云,是仙。仙在常中观变,在阴晴之外观阴晴,仙是我。哪怕是幻觉,哪怕仅仅是几个时辰。

“旷达土”从北半球飞来,五千哩的云驿,只在新几内亚的南岸息一息羽毛。摩尔斯比(portmoresby)浸在温暖的海水里,刚从热带的夜里醒来,机场四周的青山和遍山的丛林,晓色中,显得生机都勃,绵延不尽。机场上见到好多巴布亚的土人,肤色深棕近黑,阔鼻、厚唇、凹陷的眼眶中,眸光炯炯探人,很是可畏。

从新几内亚向南飞,下面便是美丽的珊瑚海(coralsea)了。太平洋水,澈澈澄澄清清,浮云开处,一望见底,见到有名的珊瑚礁,绰号“屏藩大礁”(greatbarrierreef),迤迤逦逦,零零落落,系住澳洲大陆的东北海岸,好精巧的一条珊瑚带子。珊瑚是浅红色,珊瑚礁呢,说也奇怪,却是青绿色。开始我简直看不懂,双层玻璃的机窗下,奇迹一般浮现一块小岛,四周湖绿,托出中央一方翠青,正觉这小岛好漂亮好有意思,前面似真似幻,竟又浮来一块,形状不同,青绿色泽的配合则大致相同。猜疑未定,远方海上又出现了,不是一个,而是一群,长的长,短的短,不规不则得乖乖巧巧,玲玲珑珑,那样讨人喜欢的图案层出不穷,令人简直不暇目迎目送。诗人侯伯特(georgeherbert)说:色泽鲜丽。

令仓促的观者拭目重看。

惊愕间,我真的揉揉眼睛,被香港的红尘吹翳了的眼睛,仔细看一遍。不是岛!青绿色的图形是平铺在水底,不是突出在水面。啊我知道了,这就是闻名世界的所谓”屏藩大礁”了。透明的柔蓝中漾现变化无穷的青绿群礁,三种凉凉的颜色配合得那么谐美而典雅,织成海神最豪华的地毡。数百丛的珊瑚礁,检阅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

余光中散文

而孤高的情操无限神往。夜读叔本华,一杯苦茶,独斟千古,忍不住要转译几段出来,和读者共赏。我用的是企鹅版英译的《叔本华小品警语录》(arthurschopenhauer:essaysandaphorisms):

“作家可以分为流星、行星、恒星三类。第一类的时效只在转瞬之间,你仰视而惊呼:‘看哪!’——他们却一闪而逝。第二类是行星,耐久得多。他们离我们较近,所以亮度往往胜过恒星,无知的人以为那就是恒星了。但是他们不久也必然消逝,何况他们的光辉不过借自他人,而所生的影响只及于同路的行人(也就是同辈)。只有第三类不变,他们坚守着太空,闪着自己的光芒,对所有的时代保持相同的影响,因为他们没有视差,不随我们观点的改变而变形。他们属于全宇宙,不像别人那样只属于一个系统(也就是国家)。正因为恒星太高了,所以他们的光辉要好多年后才照到世人的眼里。”

叔本华用天文来喻人文,生动而有趣。除了说恒星没有视差之外,他的天文大致不错。叔本华的天文倒令我联想到徐霞客的地理,徐霞客在游太华山日记里写道:“未入关,百里外即见太华兀出云表;及入关,反为冈陇所蔽。”太华山就像一个伟人,要在够远的地方才见其巨大。世人习于贵古贱今,总觉得自己的时代没有伟人。凡高离我们够远,我们才把他看清,可是当日阿罗的市民只看见一个疯子。

“风格正如心灵的面貌,比肉体的面貌更难作假。模仿他人的风格,等于戴上一副假面具;不管那面具有多美,它那死气沉沉的样子很快就会显得索然无味,使人受不了,反而欢迎其丑无比的真人面貌。学他人的风格,就像是在扮鬼脸。”

作家的风格各如其面,宁真而丑,毋假而妍。这比喻也很传神,可是也会被平庸或懒惰的作家用来解嘲。这类作家无力建立或改变自己的风格,只好绷着一张没有表情或者表情不变的面孔,看到别的作家表情生动而多变,反而说那是在扮鬼脸。颇有一些作家喜欢标榜“朴素”。其实朴素应该是“藏巧”,不是“藏拙”,应该是“藏富”,不是“炫穷”。拼命说自己朴素的人,其实是在炫耀美德,已经不太朴素了。

“‘不读’之道才真是大道。其道在于全然漠视当前人人都热中的一切题目。不论引起轰动的是政府或宗教的小册子,是小说或者是诗,切勿忘记,凡是写给笨蛋看的东西,总会吸引广大读者。读好书的先决条件,就是不读坏书:因为人寿有限。”

这一番话说得斩钉截铁,痛快极了。不过,话要说得痛快淋漓,总不免带点武断,把真理的一笔账,四舍五入,作断然的处理。叔本华漫长的一生,在学界和文坛都不得意。他的传世杰作《意志与观念的世界》在他三十一岁那年出版,其后反应一直冷淡,十六年后,他才知道自己的滞销书大半是当作废纸卖掉了的。叔本华要等待很多很多年,才等到像瓦格纳、尼采这样的知音。他的这番话为自己解嘲,痛快的背后难免带点酸意。其实曲高不一定和寡,也不一定要久等知音,披头的歌曲可以印证。不过这只是次文化的现象,至于高文化,最多只能“小众化”而已。轰动一时的作品,虽经报刊鼓吹,市场畅售,也可能只是一个假象,“传后率”不高。判别高下,应该是批评家的事,不应任其商业化,取决于什么排行榜。这其间如果还有几位文教记者来推波助澜,更据以教训滞销的作家要反省自己孤芳的风格,那就是僭越过甚,误会采访就是文学批评了。

余光中散文

旅客似乎是十分轻松的人,实际上却相当辛苦。旅客不用上班,却必须受时间的约束;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却必须受钱包的限制;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却必须把几件行李蜗牛壳一般带在身上。旅客最可怕的恶梦,是钱和证件一起遗失,沦为来历不明的乞丐。旅客最难把握的东西,便是气候。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旅客。从西班牙南端一直旅行到英国的北端,我经历了各样的气候,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此刻我正坐在中世纪达豪土古堡改装的旅馆里,为“隔海书”的读者写稿,刚刚黎明,湿灰灰的云下是苏格兰中部荒莽的林木,林外是隐隐的青山。晓寒袭人,我坐在厚达尺许的石墙里,穿了一件毛衣。如果要走下回旋长梯像走下古堡之肠,去坡下的野径漫步寻幽,还得披上一件够厚的外套。

从台湾的定义讲来,西欧几乎没有夏天。昼蝉夜蛙,汗流浃背,是台湾的夏天。在西欧的大城,例如巴黎和伦敦,七月中旬走在阳光下,只觉得温暧舒适,并不出汗。西欧的旅馆和汽车,例皆不备冷气,因为就算天热,也是几天就过去了,值不得为避暑费事。我在西班牙、法国、英国各地租车长途旅行,其车均无冷气,只能扇风。

巴黎的所谓夏天,像是台北的深夜,早晚上街,凉风袭时,一件毛衣还不足御寒。如果你走到塞纳河边,风力加上水气,更需要一件风衣才行。下午日暖,单衣便够,可是一走到楼影或树荫里,便嫌单衣太薄。地面如此,地下却又不同。巴黎的地车比纽约、伦敦、马德里的都好,却相当闷热,令人穿不住毛衣。所以地上地下,穿穿脱脱,也颇麻烦。七月在巴黎的街上,行人的衣装,从少女的背心短裤到老妪的厚大衣,四季都有。七月在巴黎,几乎天天都是晴天,有时一连数日碧空无云,入夜后天也不黑下来,只变得深洞洞的暗蓝。巴黎附近无山,城中少见高楼,城北的蒙马特也只是一个矮丘,太阳要到九点半才落到地平线上,更显得昼长夜短,有用不完的下午。不过晴天也会突来霹雳:七月十四日法国国庆那天上午,密特朗总统在香热里榭大道主持阅兵盛典,就忽来一阵大雨,淋得总统和军乐队狼狈不堪。电视的观众看得见雨气之中,乐队长的指挥杖竟失手落地,连忙俯身拾起。

法国北部及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气候却有变化。巴黎北行一小时至卢昂,就觉得冷些;西南行二小时至露娃河中流,气候就暖得多,下午竟颇燠热,不过入夜就凉下来,星月异常皎洁。

再往南行入西班牙,气候就变得干暖。马德里在高台地的中央,七月的午间并不闷热,入夜甚至得穿毛衣。我在南部安达露西亚地区及阳光海岸开车,一路又干又热,枯黄的草原,干燥的石堆,大地像一块烙饼,摊在酷蓝的天穹之下,路旁的草丛常因干燥而起火,势颇惊人。可是那是干热,并不令人出汗,和台湾的湿闷不同。

英国则趋于另一极端,显得阴湿,气温也低。我在伦敦的河堤区住了三天,一直是阴天,下着间歇的毛毛雨。即使破晓时露一下朝暾,早餐后天色就阴沉下来了。我想英国人的灵魂都是雨蕈,撑开来就是一把黑伞。与我存走过滑铁卢桥,七月的河风吹来,水气阴阴,令人打一个寒噤,把毛衣的翻领拉起,真有点魂断蓝桥的意味了。我们开车北行,一路上经过塔尖如梦的牛津,城楼似幻的勒德洛,古桥野渡的蔡斯特,雨云始终罩在车顶,雨点在车窗上也未干过,消魂远游之情,不让陆游之过剑门。进入肯布瑞亚的湖区之后,遍地江湖,满空云雨,偶见天边绽出一角薄蓝,立刻便有更多的灰云挟雨遮掩过来。真要怪华兹华斯的诗魂小气,不肯让我一窥他诗中的晴美湖光。从我一夕投宿的鹰头小店栈楼窗望出去,沿湖一带,树树含雨,山山带云,很想告诉格拉斯米教堂墓地里的诗翁,我国古代有一片云梦大泽,也出过一位水气逼人的诗宗。

2、《猛虎和蔷薇》。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有一本英国文学史曾举柯立治“忽必烈汗”中的三行诗句:“好一处蛮荒的所在!如此的圣洁、鬼怪,像在那残月之下,有一个女人在哭她幽冥的欢爱!”为浪漫诗派的.代表),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上,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例如在英国,华兹华斯欣赏密尔顿;拜伦欣赏顶普吕夏绿蒂·白朗戴欣赏萨克瑞;史哥德欣赏简·奥斯丁;史云朋欣赏兰道;兰道欣赏白朗宁。在我国,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