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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3-07-31 04:50:01 作者:李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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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1、学校应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园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2、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

3、学校应健全门卫制度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上学、放学时,值日行政在校门口迎送学生,和门卫一起维护上下学秩序。安排或聘请安全保卫人员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保卫人员应由具备资质的专职保安或其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安全保卫人员应制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制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物品带入校园;应加强校内及周边巡逻,制止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发现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应留心盘问,动员其离开校园,不得任其在校内长时间逗留,对校园周边危害学生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

4、建立学校安全“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组织、领导、协调安全工作。学校建立行政、教师值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行政值班,一名以上教师值日,实行24小时巡逻〔校园安全“三十防”见《学校安全工作简报》(2009 № 7)〕,确保安全信息渠道全天候畅通;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就近办公;加强楼层栋位及空坪隙地管理,加强课余时间的管理;特别是学生就餐、打水时一定要安排教师值日;总之,监管学生要不留任何空档。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告知家长,不得随意变更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放假。

5、严禁学生及其他人员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凶器和任何火种进入校园,要定期检查,摸清问题学生情况,及时化解学生之间及学生与其他人员之间的矛盾。

6、学校应加强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的监控报警技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建立档案。要建立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等配套制度。

7、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进行经营活动,更不得在学校周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活动。

8、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法自行排除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应列为重点检查部位。

9、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及职责,统一管理、规范安装、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10、校内建筑工地、陡坡、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

11、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建立台帐,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禁止学校采购、储存、使用其他非教学和生活必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

12、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安排其住在宿舍起始层门侧并配备相应器具,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学生宿舍通道要随时保证畅通,严禁将宿舍通道上锁后无人看管。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实行寝室负责制,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13、应规范对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教室、宿舍(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上网环境。

14、学校应当建立定时离校制度、家校联系和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15、定期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职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教学安全制度

1、任课教师上课期间为班级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务分工安全上好每一节课,任课教师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调课的(以教务处的记载为准),视受课者为直接责任人。未经同意,任课教师私下互相调课的,学校仍视当班者为直接责任人,计划当班者为间接责任人。

2、班级设立安全委员,负责了解班级安全信息,并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有毒化学品等有危险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力所不能及的、超时超强度的勤工俭学或劳动技能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3、上课时,任课教师要了解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特别是在室外上课的,教师每节课都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应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以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4、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到岗维护好课堂秩序,全程监护学生学习、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课堂,不得处理与课堂无关的事项,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有权拒绝来访者。

5、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不得推诿、拖延。教师在体育、劳动技能活动中应特别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主动询问学生身体状况,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运动、劳动技能活动。

6、任课教师应对其使用的教学设备、器材、用具等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学校有关部门,在更换或维修前,应妥善存放或设置警示牌。学校应及时对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理化生实验教师应掌握各类常规实验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体育、劳技等学科教师应掌握体育运动、机械伤害等常见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

7、学校应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若干管理规则的通知》(湘教通〔2007〕239号)规定,加强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

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实验室管理制度》、《教师实验守则》、《学生实验守则》等,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并要求师生遵循。

教师在教授实验课时,涉及到电、毒、腐蚀、可能爆炸等内容,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指导与防范。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详细讲解实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实验中,课任教师和实验员应密切注意学生的操作过程,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或举动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使用高压电源,教师必须在场严格管导。严禁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化学药品,严禁学生将化学药品带离实验室。实验后,应立即收回危险物品。剧毒及危险药品的使用需单独填写使用登记表,注明用途、数量及残物处理情况,由使用人和实验人员签名后留档备查。

8、学校实施体育课教学和活动,应全面考虑气候场地、器材、准备活动、教学手段、保护帮助和组织管理等安全问题,制定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运动项目和运动量。应加强课堂纪律,教育学生正确着装,不携带危险物品,不私自活动,不进行嬉闹争斗等危险行为。体育活动必须在校内专门场地进行;确需到校外进行的,应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

9、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进行不安全的游戏、活动时,应及时制止;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学生受到社会不法侵害时,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到达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10、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值守、巡查,组织有秩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11、学校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实行活动报批或备案制度。学校组织的,由学校提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活动申请,上报活动计划;以班(年级)为单位组织的,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提前向学校提出活动申请,上报活动计划。计划应包括人员规模、出行方式、活动时间和地点等。活动应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时间尽可能控制在1天之内,不到不安全场所活动,不组织具有较大危险性的活动。应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活动路线和场所事先进行勘察,精心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每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应挑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数量足够的教师带队管理,责任到人,并携带必要的器具、药品等。确需使用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有关措施。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还应主动与交警、运管部门联系,取得支持。

12、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应保持手机全天候开机,遇特殊情况或接到紧急通知,应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

消 防 安 全 制 度

1、学校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2、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在学校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3、学校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不得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4、学校应建立用电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用气生火管理,禁止用电炉、电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烧煤烧炭烧柴;学校放假时,应切断学校的非必要电源。

5、学校应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图书馆、实验室、实验用品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明火。

6、学校应建立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寄宿制学校应增加检查频次。

防火检查对象应包括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物品)管理、相关人员和措施落实情况等。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或不能自行排除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交通安全制度

1、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做好校园内、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及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应在上学、放学高峰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交通秩序,在学校周边主要交通干道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

4、校园内道路应贯彻“行人优先”原则,在重要路段应设置汽车限速标志,在急弯、下坡等处,应设置减速带等设施。学校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在校门口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减速带设施等。

严禁机动车在中小学校园内擅自行驶,确需为学校运送学习、生活物质等的机动车,必须事先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驶入校区。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以及学生自行车必须限速限道行驶,定点停放。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严禁任何人在校园内任何地方学习机动车驾驶技术,严禁利用学校场地举办驾驶员培训学校。禁止在校园道路上溜冰、玩滑板、骑车带人。

5、学校需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应严格遵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07〕144号)规定。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修和检测。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和运营信息记录台账,严格遵守公安交警部门关于校车安全的有关规定。有乘船学生的学校,严禁未经港航管理部门批准的船舶运载学生。为提高安全系数,小学可按学生过渡航线编排小组,并指定组长负责过渡途中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指派教师护送学生上船。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6、家长自发组织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一定要遵守接送车辆的相关法律法规,学生搭乘社会车辆上下学,一定要教育学生做到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等黑车,不乘坐车况不佳等病车,不乘坐手续不齐的车辆,不乘坐驾驶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不乘坐司机未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的车辆。

7、学校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及时报告,协助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学校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

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

1、学校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洪水、防台风、防雷电、防地质灾害、防火等灾害的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学校应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3、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师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如发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发现安全隐患、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并拨打110、119、120等应急电话,学校应立即按程序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原则上应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同时,学校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学校应急机构和人员应迅速组织实施救助,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4、学校应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事故或火灾等发生时,灵活调整教学工作,必要时可转移疏散学生、停课调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灾害事故,应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所有在场科任教师、班主任按照演练逃生路线有组织地迅速疏散学生。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应设法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5、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学校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并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火灾、校内外伤害、交通事故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各处室、各班级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实。各处室、各班级要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坚决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办公室,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和指导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值班记录。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2、全体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岗,认真负责,文明值勤。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以便防患未然。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安保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同意方可放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身份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4、外来人员会见教师,须电话同教师联系方可入校,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会见学生。

5、师生出入校园要履行持证出入手续。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二)门岗值班员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与夜班交接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不迟到,不空岗,不早退。

2、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的各项要求,按时开关校门,严格登记并管理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做好学校教师进出校园的登记管理。

3、学校正常授课期间学生出入校园要做好记录并向班主任索要签条后方可放行,家长及外来人员须电话同教师联系后方可入校。

4、认真做好学校信件、报刊等相关物品的登记、保管、发放工作。学校放假期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入校。

5、门岗交接时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领导并做好记录。

(三)夜班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1、夜班要及时到岗按时交接,不迟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须巡查。

2、当班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觉、娱乐、脱岗,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3、保安人员职责范围: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检查并维护学校水、电等相关设施。

4、当班期间要加强巡查电源、火源、水源,熟知水电阀门的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5、学校放假期间及夜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做好交接记录以防责任不清,如因记录不清无法确定责任的将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6、夜班人员要熟知报警及学校领导、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电话,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如因职责不到位造成损失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大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与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安全办公室,每月不定期对学校各处室及校内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4、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学校的教学安全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教师请假、教师代课,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6、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9、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1、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2、上实训课教师要切实上好安全工作,保证实训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训准备,对所用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训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训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训,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训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训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训步骤进行。

13、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

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 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临时工或施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逐个造册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存档,做到登记及时、祥细、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使用期内应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要服从学校安保管理,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带物资出门应由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出门。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6、 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或回收,有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授课期间未经允许严禁施工车辆进入校园,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园环境卫生。

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1.保护学校校舍设备、财产和师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盗、防毒、防污染、防事故。

3.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制订安全防范公约,检查安全设施政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1.坚持值日制度:每天由两名领导带班,各年级部两名教师和治安室人员值日。

2.坚持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天由校领导轮流值日,节假日由领导带班,每天安排两名保安值班。

3.每年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四次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一次。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1.防火制度:

(1)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

(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

(3)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煮饭等,严防火灾、浪费电力。

2.防盗制度:

(l)各教室、办公室都须有防盗门锁,要随手关门、锁门。

(2)各室、各班都必须负责保管室内财产和个人钱物。贵重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学校存放。

(3)财务室、会计室、重要库房,都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盗措施。现金、票据、账簿都必须按规定存入保险柜,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送银行保管。

(4)进取现金。必须有两人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去银行办理。绝不允许单人送取千元以上现金。否则,一旦丢失或发生意外。由承办人自己负责。

(5)校内住宿的`职工要负责学校夜间的安全,严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3.防事故制度:

(1)全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贡,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2)全校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宿舍是学生 在校活动 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活动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6:00开门,夏天7:05关门;冬天6:55关门

周?????六:早上0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

2.学生凭ic卡进出宿舍区,学生家长或亲友来访请到值班室登记。

3.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宿舍区,严禁带外人(含家长)留宿。

4.上课、晚修时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或在宿舍逗留,因病或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或校医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或留宿。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

周日至周五:23:00

周?????六:23:30

三、学生住宿规则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书柜。

2.上课、晚修时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

3.按时起床,按时午睡、晚睡。午、晚睡钟响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午、晚睡迟归宿舍或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签名。

5.要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

洁卫生。不得带饭、菜、汤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6.要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7.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8.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修期间或离开宿舍室内无人时,值日生或舍长必须关水、关灯并锁好门窗。

9.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午、晚睡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在午、晚睡铃响前打扫室内、门前走道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10.要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自装电器煮东西,不得在宿舍充电。

11.要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1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13.禁止携带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和凶器(如钢管、刀具等)带进宿舍区。

14.午、晚睡铃响后,禁止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玩电子游戏机、mp3、mp4等。

15.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

16.午、晚睡铃响后,各宿舍舍长和值日生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一学年的工作即将结束,回顾本学期我在宿舍的管理历程,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许多不足的方面和失败的.教训。

一年来,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以育人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制度建设和科学管理为手段,在现有的条件下,积极致力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使学生在这里能够学习好、生活好。

一、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做好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 、学校领导在校舍紧张的条件下,完成宿舍调整工作,确保了学校的工作正常开展。2 、为了配合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顺利实施宿舍管理制度。我们要求学生按时熄灯休息,并对每一个宿舍进行检查督促,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作息习惯。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探索新形势下的宿舍管理新模式1 、坚决落实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使宿舍管理很快进入正规化。2 、完善服务体系,实现向学生“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的延伸。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尝试开展了创建文明系列活动,开展安全、卫生、装饰评比比赛等活动。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宿舍工作(1)加大宣传力度。对于安全与稳定工作,我们注重正面引导,并时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2)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为杜绝安全隐患。我们例常巡查制度,于每周一对各宿舍进行安全巡查,并能和学生住在一起,随时掌握学生的情况,发现发问题及时解决。(3)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接送签名制度,教师要及时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动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因而本期无一安全事故发生,完成了任务。四、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在我们完成任务、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我们的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例如:学生住宿条件急待改善;宿舍内部卫生情况难以令人满意,与文明宿舍尚有差距;对学生宿舍、个人卫生应进一步加强。回顾即将过去一年,我在保持宿舍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转的同时,为学校的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但我清醒地认识到,成绩有限,差距很大!以后,我将紧紧围绕学校的育人目标和工作中心,服从大局,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校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定期组织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3、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学校总务处要随时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学校总务处每月要对供电设施和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严控超负荷运转,严控乱拉、乱接供电线路。每学期要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6、学校教务处每学期要检查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确保消防器材完备,确保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安全,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学生实验安全。

7、学校政教处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登记制度,加强护校队管理,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8、 学校办公室要随时检查校园治安秩序,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并认真作好记录。

9、 学校总务处、教务处、体育组要每周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器材进行检查,对损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10、对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一、把学生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时时处处关心学生的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二、学校注重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到班,责任到人。科任教师要对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对校长负责,相互负责,层层把关。

三、学校教师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认真执行领导值日和教师值日制度。

2、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自觉地遵守《技工学校守则》和《技工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卫生教育工作,注意环境卫生。

3、密切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联系,做到职责明确,齐抓共管。

4、要向学生进行饮食卫生教育,严防食物中毒。

5、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严禁学生爬树、攀车、攀爬围墙,去危险处玩耍;严禁学生做危险性游戏,不能随意触摸开关电线插座。

6、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游览和野炊及其他活动,外出活动时对活动的路线、地点等的安全系数应作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切忌贸然行事,否则要承担一切后果。

7、上课教师要全面负责学生课内的安全,实训过程中,要正确指导学生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实训指导教师不得离开实训场地,发现教师离开岗位者,发生意外应负完全责任。

8、要加强对学生的住宿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玩火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学生私自乱接电线,禁止学生晚寝时间搞生日聚会活动;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有棍棒、刀具的给予没收。

9、建立晚自修班主任负责制度,教师要注意加强学生上晚修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晚自修颤自走动,下课后组织学生安全下楼梯,防止奔跑、拥挤、冲撞、摔倒,防止发生楼梯践踏事件。

10、校务劳动,班主任不仅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而且要自始至终跟班做好组织与指导工作,随时注意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11、教师上体育课(或活动课),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课前应提醒学生有关注意事项,不可让学生参加危险性的体育活动,不得放任自流。

12、做好周末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周末在校搞不正当行为,防止学生周末在校的事故发生。

1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建立学校事故紧急汇报制度。学校一经发生事故,要果断地采取有效的处理,及时护送学生就诊,并迅速向有关值日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