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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案例 股权激励方案

时间:2023-08-08 09:44:49 作者:WJ王杰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案例 股权激励方案篇一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将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简称为“激励股权”)奖励给部分员工的方式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

1、持股者应当是公司的员工(以下简称为“高管”)。

2、持股者承诺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并遵守竞业限制等相关规定。

3、持股者必须经激励股权的授予方进行资格授予后,方具有持股资格。

4、被授予持股资格的员工在方案上签字并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后方可获得激励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1、授予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股权;

3、授予方已授予员工的激励股权;

5、其他授予方认为可以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

员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激励股权:

1、授予方无偿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2、授予方指定其他公司股东无偿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3、经授予方同意,股东之间相互或向非公司股东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4、其他授予方认为合适的方式。

1、可以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红利、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决策等。本方案另有规定除外。

2、可以通过转让、质押等方式处置激励股权,但须经授予方同意。

3、经授予方同意,激励股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4、服务期满后,股东即可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激励股权的所有股东权利。

1、遵守服务期约定

股东应遵守与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应全职为公司服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以任何方式或手段损害公司利益,不从事任何兼职,服务期结束前不离开公司(因病、伤、亡、退休等原因不能工作或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外),从refco交易和成功风险管理中借力提升。

2、遵守竞业限制

(1)股东在服务期内以及自公司离职后两年内均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投资或经营活动,不在任何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或领取报酬,该限制同样适用于其直系亲属、近亲属等。

(2)股东在持股期间所享受到的股东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依据激励股权所取得的股东红利)已包含公司对股东遵守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3、股东将持有的激励股权经授予方同意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后,仍应遵守本条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规定。

1、返还股权,股东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授予方有权立即将激励股权无偿收回。股东应积极协助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该部分股权变更至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2、返还已取得股利并赔偿损失,如违规行为在授予方或公司发现之前已经发生的,股东还应将其自违规行为发生之年至被发现之年已经取得的股东红利返还给授予方,并足额赔偿因此所导致的公司的损失。

(2)持有可继承股权的员工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愿继承激励股权的;

(3)其他经股东申请、授予方同意的情形。

2、回购方式为股东与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激励股权转让给授予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价格应不高于回购时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中认定的净资产值乘以回购股权比例所得出的股权价值。回购价款可由授予方分两年向股东支付。

3、授予方如决定不回购激励股权的,应在股东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出书面回购申请的一个月内作出不予回购的书面答复。股东或其合法继承人即可将激励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同等条件下,授予方仍享有优先受让权。

4、股东如在服务期内或因服务期满、因退休、生病等法定事由离开公司后两年内死亡的,其激励股权应由授予方无偿收回。经授予方同意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除外。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案例 股权激励方案篇二

第一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目的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原则

股权期权的股份由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股权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合格可适当授予。

第三条

股权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股权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五条

在股权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股权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股权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股权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股权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高层管理人员;

2、业务技术人员;

3、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4、股东会、董事会认为可以授予的人员。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不多于前12个月工资奖金总和,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

第十一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期限本股权期权的授予期限为三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时机受益人受聘满一年后的时间作为股权期权的开始授予时间。如果公司本次实施股权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补足。

第五章

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每股的50%计算,造成的注册资本减少由所提公益公积金填补,保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不变。

第十四条

1、受益人在被授予股权期权后,享有该股权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可自由选择是否行权。受益人可用所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进行行权。行权后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股权期股转变为实股。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股权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受益人选择不行权后,受益人所得利润公司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3、受益人在行权期满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股权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股权期权处理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股权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股权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股权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股权期权。

第十六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立即终止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

第十七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股权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八条

聘用期满,股权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股权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股权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股权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股权期权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股权期权调整通知书、股权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股权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股权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本方案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案例 股权激励方案篇三

第一条、股权激励目的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第二条、股权激励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三、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第三条、执行与管理机构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第四条激励对象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一、确定标准: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1、同时为控股股东或_______%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

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第四条、激励形式

一、股票期权

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2、行权限制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________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1)定期报告公布前_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________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___个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2、定价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_______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_______%。

(2)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1)定期报告公布前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_______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__个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

四、经营者持股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

五、员工持股计划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六、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将激励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七、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八、业绩股票根据激励对象是能够完成并达到了公司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指公司将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管理层人员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十、账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公司。虚拟型是一种模拟认购权方式,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第五条、激励股权数量、来源及方式

股权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如可由公司大股东划拨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途径(定向增发等)来选取股权进行股权激励。

第六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

确定本方案奖励资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资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净资产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第七条、激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

一、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________,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___或以下时,滚入下年度分配。

二、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________提取。

三、净资产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________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滚入下年度分配。

第八条、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的指标为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

第九条、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奖励股份总额=奖励基金总额/期末每股净资产。

第十条、激励条件

一、对于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经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激励对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不得适用股权激励计划:

1、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局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第十一条、授予时间

一、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________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指所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资产注入实施完毕,指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三、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________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撤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________个月内,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二条、股权激励退出机制

激励对象在获得公司股份后,根据公司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是由公司有偿回购、还是无偿收回、或上市后卖出。

一、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或被解聘离开公司的,可以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选择不断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严重错误而被解雇离开公司的,必须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回购股份;因重大错误导致企业严重受损、严重渎职、触犯国家刑法等,必须辞退并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二、如果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按本《方案》规定可继续持有已行权的激励股份的,按与公司有关协议及本《方案》规定执行;未行权的部分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公司上市后已行权的激励股份转成可流通的股票。第十四条回购价格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账面净资产为准。

1、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2、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基础。

4、其他董事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第十五条、本方案由公司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六条、本方案由公司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案例 股权激励方案篇四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3、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a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正式员工;

c为公司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

一、来源

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____________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____%的股权。

三、分配

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职务:______,姓名:_______,获授股权(占比):_________,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比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一、有效期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

行权限制期为______年,

行权有效期为______年。

二、授权日

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每年____月____日。

2、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在______年度、______年度和_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三、可行权日

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______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2、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

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_______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_______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3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由公司回购。

一、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业绩考核条件:_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_____万元。

2、绩效考核条件:根据《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二、授予价格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

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______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

三、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

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

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五、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

2、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且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

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

二、激励对象离职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_______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_______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4、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行权的股权无效,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三、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四、激励对象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五、激励对象死亡

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六、特别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

2、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案例 股权激励方案篇五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是为了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推行股权激励过程中,有些上市公司常常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不合理的指标进行考核,这样就违背了推行股权激励的初衷,股权激励成为了上市公司高管的造福工具。

第三个行权期,相比20__ 年,20__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80%;第四个行权期,相比20__ 年,20__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100%。从网宿科技的股权激励方案来看,一是业绩指标的选择不合理。网宿科技于20__年在创业板上市,由于资金超募,导致其净资产从上市前的14 272.12万元迅速上升到了70 842.78万元,由于净资产快速膨胀,而其20__和20__年的净利润变化幅度不大,导致其净资产收益率反而逐年下降,从上市前的25.98%下降到了20__年的5.3%(见表1)。网宿科技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有意避开了净资产收益率这一重要的财务指标,只把净利润列入考核指标。

二是对业绩指标设置条件过低。网宿科技的四次行权条件分别为:相比20__年,20__- 20__年净利润增长分别不低于20%、40%、80%、100%,如果算复合增长率还不到20%。

虽然年均20%的净利润增长率比gdp的增长速度要高,但是考虑到企业通常都有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效应,企业的实际收入增长率和gdp的增长率也不会差太多。因此,对于定义高成长创业板的网宿科技收入增长率不能超过社会的平均增长速度,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一利润的增长速度显得不合理。

降低激励条件或激励条件流于形式

降低股权激励条件表现为业绩考核门槛远低于公司历年水平或其中任何一年的业绩水平。有些公司通过降低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方式实现,如在股权激励方案中设定限制性股票三年解锁条件设置过低,再如以限制性股票为激励方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授予价为二级市场的50%。

上市公司降低激励条件或激励条件流于形式这种低门槛的业绩考核,不仅不能起到激励作用,甚至还存在大股东借股权激励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可能。 ? ? ?例如:九阳股份为了适应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及外部经济环境条件的变化,在20__年2月决定以定向发行426万新股的方式对246名骨干启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中规定只要20__-2013年公司净利润分别比上年上涨5%、6%、7%,被激励对象就可以获得股票。

另外,除行权条件过低外,其行权价也很低。九阳股份以公告日(20__年2月15)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15.18的50%确定,每股行权价为7.59元,而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16.39元,这种定价方式与其他一些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相比,折扣力度也大了许多。

同时该行权价格的作价方法也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向增发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的90%,也就是九阳股份股权激励股票行权价应不得低于13.67元。但是九阳股份却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50%作为行权价,显然是违规的。对于这些股票激励对象来说,最高仅7%的净利润增长率,预示着这些激励对象即使不付出很多甚至不作为也能稳拿激励股票,但这对于新高管和其他员工来说显得很不公平,同时也违背了股权激励的本意。因此在20__年8月16号股权激励被紧急叫停。

缺乏激励对象违规收益的追缴机制

如果激励对象因为自身违规而丧失激励资格,多数公司规定要依情况采取措施,以期权为例,常见条款是:违规后公司未授出的股票期权失效,未行权的部分不再行权,对于已行权的部分,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但是绝大多数公司没有明确激励对象违规收益追缴措施以及相应责任。此外,按照授予价格回购股份,有些情况下还会给激励对象带来“套利”机会,变惩为奖,适得其反。20__年证券市场上汉王科技高管的限售股的精确减持就是一个典型。

例如:汉王科技20__年3月3号成功登上中小板,发行价41.9元,开盘价78元。同年5月24号股价高达175元,相比发行价涨3倍,根据股票交易的规则,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公告前10日内,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这个时期也叫“窗口期”。

此期间公司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违规。但是20__年3月4日,汉王科技9名高管的股票集体解禁,3月18日20__年报披露,而3月21日是实质意义上的首个解禁日,汉王科技9名高管利用报表披露的时间安排,精确减持150万股股票。在高管减持股票后,汉王科技的坏消息接踵而至。先是20__年4月19日公布汉王科技第一季度业绩亏损公告,紧接着是一季度报告亏损,20__年5月17日计提跌价准备,7月30日报告半年度巨亏。虽然证监会在20__年12月22日立案调查汉王科技,主要是汉王科技涉嫌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然而,由于缺乏违规收益的追缴机制,目前该案如何定论,还不得而知。

激励时间和人员选择不透明

股权激励的时间和人员选择不透明主要出现在一些即将上市的企业中。有些即将上市的公司为了避免上市后股权激励的高成本,在上市前1-2年就以极低的行权价格进行突击股权转让和增资的股权激励,这种低价与同期的另一次增资扩股价格存在巨大落差。

再就是突击入股的人员选择上往往不够透明,使得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实质上在上市前已经被稀释。这种情形已经引起了发审委的重点关注。20__年申请ipo被发审委否决的乐歌视讯就是典型。

例如:乐歌视讯20__年在中小板ipo的申请被证监会、发审委驳回,主要原因是涉嫌上市前年前突击增资扩股以极低的价格完成。20__年3月3日,乐歌视讯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7.34万美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全部由新股东聚才投资以现金认缴,增资价格为2.6103美元/股。

仅仅在半月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53万美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寇光武、高原以现金方式各自认缴50%,增资价格为4.7987 美元/股。仅相差半个月时间,但聚才投资的入股价格仅为两自然人股东入股价格的54.4%。短时间内的两次增资扩股,为何价格会有如此大的差异,这不得不让人觉得蹊跷。

乐歌视讯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聚才投资的28名自然人股东均为乐歌视讯的高管。显然,聚才投资是为完成股权激励而成立的法人单位。虽然聚才投资名义上是乐歌视讯众高管成立的公司,但其股权结构显示,姜艺占有其57.36%的出资比例,为聚才投资的控股股东。

而其余27名高管所占出资比例,除副总经理景晓辉占到5%,其余均低于或等于2.5%。同时,公司20__年的第二次增资所引进的投资人寇光武和高原也可以看成是股权激励的对象,寇光武为上市公司烟台万华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高原曾担任过上市公司外高桥的董事会秘书,此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在北大emba28班同学。然而,股权激励的初衷是为了激励上市公司高管为股东创造更多财富,如果股权激励选择那些对企业发展基本没有做出贡献的`外来人士,明显是违背了股权激励的本意。

等待期设置较短

没有“意外之财”过滤机制

股票价格受到公司内在因素和市场整体因素的影响,而后者带来的股价上涨与激励对象的努力缺乏实质性联系,由此产生的收益一般被称为“意外之财”。

如果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导致公司股价大幅度上涨,高管即使经营较差,仍然能够从股权激励的行权中获取丰厚的薪酬,如果对于高管的这种“意外之财”没有过滤机制,则股权激励机制发挥的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