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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优质

时间:2023-06-23 09:55:14 作者:曹czj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优质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起着重要作用,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遵守条例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条例》,深刻感受到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它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

《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此基础上,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实际,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对照纪律的规章制度,查摆问题、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2023年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优质篇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指出,中共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史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本质上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创业史和发展史。从一艘小小红船,承载着人民的重托、民族的希望,成为领航中国行稳致远的巍巍巨轮,过程中蕴含着催人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得再远都不能忘记来时的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入学习党的光辉历史,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史作为终身课题,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铸魂补钙、担当作为。

在学习党史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的理想信念,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之上。百年回眸,党史记录了中国共产党的奋斗足迹和光辉历程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改变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真实记载。学习党史,要深入了解党和国家事业的来龙去脉,了解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了解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在深入学习和不断领悟中厘清历史脉络、认清历史真实、听清时代脉动,最终将其转化成为不可撼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补足精神之钙、熔铸精神之魂,更加坚定不移跟党走。

在学习党史中牢记初心使命。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便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牢镌刻在光辉旗帜上,坚守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坚毅前行。走好新时代长征路,不能忘记来时路。学习党史,要在重温党的光辉历程中厚植人民情怀,深入总结党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历史经验弄清楚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的根本问题,始终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变成自觉行动,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筑牢永葆青春活力的群众基础。

在学习党史中培育斗争精神。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成长史,也是一部充满艰难险阻、不断斗争的历史其斗争精神是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并不断传承发扬的,是我们党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和强大精神动力,学习党史,要在回顾艰难险阻,重温领袖论述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主动投身到各种斗争中去,合理选择斗争方式、把握斗争火候,自觉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

在学习党史中实现接续奋斗。党的事业不是喊出来的,而是接续奋斗干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总是要前进的,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回顾党的百年历史,决不是为了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学习党史,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局的高度,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从党史中汲取攻坚克难智慧力量,持续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涵养担当作为的政治品格,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2023年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优质篇三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消极的腐败现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产生极大危害。作为一名社区党员,我要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和党纪党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从一切能做的事情做起,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明纪律,知敬畏,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坚决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认真领会并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和主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守纪律,干净担当,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融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党员。

2023年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优质篇四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可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从一定的规矩和规律才会进步。而作为执政为民的共产党对党内法规、党内纪律就会更加严格,不断修正和完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并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严格的党纪,治党就有了强有力的抓手,通过从严执纪可以有效肃清党内各种余毒的影响,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明确政治站位,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树立“四个意识”,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搞“变通”,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整人”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自己的忏悔录中反省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受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认真学习《条例》后,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任何行为都代表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警钟长鸣,对照《党章》这面镜子,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防微杜渐,坚持“六大纪律”,严于律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宣传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我还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每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原原本本的学、联系实际的学,我将带领全县宣传文化系统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理论学习、工作实践的重要内容,引导全县宣传思想战线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不足,努力做到学思结合。发挥好宣传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在电视台、零距离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2023年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优质篇五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内容为全党列出了百余条纪律底线,同时也把中共党员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特别是新修订的条款,是新时期党员工作保障的需要,也是完善条例内容,适应新常态的需要。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谈点自己的体会。

一、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党员的处分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党组织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解散。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三、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

长期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涣散,在执行《廉政自律准则》和“八项规定”上打折扣,有的党员干部甚至上班时间炒股、聊天、打牌、玩游戏,看低级趣味的录像,对工作不负责,对群众不负责,给党的形象抹黑,更有一些干部牢骚太重,自己不努力工作,整天怨天忧人,还对努力工作的人看不顺眼,经常性发表一些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类规定中,把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当即要求更加具体化,让领导干部再也没处遵循“秘术”,把作为圈进笼子里、放在阳光下。

《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此次《条例》的颁布,把纪律底线放在桌面上,删除了与《刑法》等重复的内容,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纪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触碰的底线。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专门作出规定,以事项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更本保障,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进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五、党员自觉接受监督成为新常态。

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条例》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我要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将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记党的纪律底线,决不触碰“条例”划出的行为禁区。结合我自己的实际工作,一要忠于职守,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吃透、吃准,敢于决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脱贫攻坚任务推进上,体现在干好本职工作上,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在河道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两长”制,按照《水法》和《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二要狠抓落实。紧紧围绕水务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小水电管理,高度重视境内**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认真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小水电引泄水流量不足问题,严格执行省水利厅关于小水电枯水期下泄流量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好我县**流域生态环境。防汛抗旱监测预报方面,提前谋划,及早安排,及时和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做好监测预报设备维修调试,做好汛前隐患点排查,签订责任书,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层层靠实责任,确保安全度汛。三要面对脱贫攻坚新形势、新要求,消除自满和畏难情绪,坚持敢于担当、务求实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棘手问题时,敢于突破常规,勇于担当责任,创造性开展好工作,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应有力量。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不忘初心。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是要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职尽责。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党员干部必须从严要求自己,带头讲政德、立政德、养政德。做人要一身正气,强化自律意识,从一点一滴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自觉在党内政治生活的大熔炉中锤炼政德,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铲除“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的滋生土壤,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要坚守法律法规,清正廉洁。这就要求我们不越雷池一步,不碰红线一下,自觉遵从党章、忠诚捍卫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发展壮大的重要法宝,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也是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客观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将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作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廉洁奉公。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学好新条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新 精 神

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的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

比如,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承了党章中关于纪律建设的相关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

比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到了一些重要启示。其中之一,就是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

又比如,在第五条,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到党章中后,也写入到了新《条例》。

再比如,新《条例》在第一编中就强调,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总前提。

守 正 出 新

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守正出新。党的十九大和《党章》中,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在本次修订《条例》工作中,坚持和继承了六大纪律的分类。但在此基础上,又根据近年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一些具体违纪行为调整了表述。

比如,在第四条,关于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方面,在“抓早抓小”的基础上增加了“防微杜渐”。

比如,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明确了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承担作出处理的责任。

又比如,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对撤销职务的表述进行了修改,明确是撤销一个、多个,还是全部,特别是对在党外担任职务的,应该建议予以同时撤销。强调“开除党籍的,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既体现全面从严治党,也体现了党组织应对推荐担任党外职务的干部要从严要求和负责。

又比如,第十九条,明确了形态转换中,第二种形态转换为第一种形态后,可以实施处理方式更加多样,第一次在纪律处分中体现了形态转换的概念;第二十条强调了“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属于从中或者加重情形,与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相匹配,同时,增加该情形也体现了对违纪党员在被审查调查态度的衡量。

再比如,将两个责任从工作纪律调整到政治纪律,正是源于全面从严治党,在于逐级压实两个责任。

再比如,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思想,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要受处分,同时明确了领导干部承担的报告、抵制、斗争的责任,这也回应了第五十四条,需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时 代 特 征

比如,单独用一款写了重点查处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凸显纪律整饬的时代性。

比如,明确了“不收敛、不收手的”属于重点查处的问题,不再作为从中或加重的情形,体现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特征,也更加合理。

又比如,第七十五条,回应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几起重大贿选案,第七十六条的修改,则基于审查调查和中央巡视发现在干部选拔方面的主要问题。

又比如,第八十五条强调了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哪些,这在负面清单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是第一次出现。

又比如,第八十八条、八十九条关于“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行业产品”的表述、第九十条关于民间借贷和金融活动的表述,符合目前金融行业高速发展的社会时代特征。

再比如,第九十四条,关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出让”的表述等,体现了新时代经济活动和权力经济交互的特征。

再比如,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央明确提出“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终点任务,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新条例紧扣要求,明确了加大对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作”“政绩工程”的处理。

再比如,第一百二十五条,明确的从重处分,呼应党中央提出的加强调研工作,确保调研汇报工作能够听到实话、了解实情、解决问题。

细 化

四是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比如,对从轻、减轻的情形进行了修订,顺序是:主动交代、如实说明、检举属实、挽回损失和消除影响、上交违纪所得、其他立功表现。

比如,第七十条,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六条原则,本条中列出的四种情形,恰恰是违反了服从原则、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三重一大原则,以及法不责众思想。

又比如,第七十三条的修改,就个人事项报告问题,明确了瞒报的主观性。

又比如,第一百一十二条、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等,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主要表象有哪些,这些将是着力解决的问题,回应了“人民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着力解决什么”。

再比如,第一百一十六条、一百二十二条,剑指“四风”“四不”,把这些不正之风的形象刻画出来。

再比如,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对打听案情的处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又更进了一步。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3.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见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4.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说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问题要不要报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5.执行组织纪律就要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特别是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新《条例》,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表述方面,正是贯彻落实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参考了七个有之的分类。

(1)任人唯亲——在干部选拔工作中不问人的品德和才能,以与自己的情感好坏、关系亲疏为标准,选拔关系亲密的人。排除异己——排除、清除和自己意见不同或不属于自己小集团派系的人。

(2)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势力、维护小团体利益,破坏大局和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是党和人民事业的毒瘤。既有裙带关系维系的家族山头,也有地域关系形成的老乡圈子;既有某种共同经历形成的“同事帮”“同学帮”“战友帮”;也有金钱关系搭建的各种利益链;既有政治上互相依附的团团伙伙,还有极少数高级干部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结党营私、谋取权位的政治阴谋活动;有在主政的地方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建“独立王国”,有“搭天线”“抱大腿”,营造“权利山林”;有拉关系、找门路、搞权力“俱乐部”;有当门客、充门宦、搞门附。见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六十四条。

(4)收买人心、拉动选票——在换届选举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少数人为自己活自己的人能够当选或提拔,不择手段拉拢选举人或推荐人。有的不直接出面而是授意他人向选举人和推荐人游说,请他们投票或推荐时“多多关照”;有的封官许愿,搞权权、权前幕后交易,千方百计拉拢选举人和推荐人;有的请客送礼,用金钱贿赂选举人和推荐人;有的甚至公安施压,胁迫选举人或推荐人选举自己或者自己的人。

(5)封官许愿——分封官职,承许将来给人以利益、好处,以名利地位拉拢引诱人搞小圈子、小团体。相弹冠庆——同伙升官了,自己一定会得到提携,于是把帽子拿出来,弹掉上面的灰尘,踌躇满志地等待提携。

(6)自行其是——目无上级、不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只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私人领地”“采挹”的想法。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两面三刀,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见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

(7)尾大不掉——自恃强大、不听指挥。妄议中央——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都会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这就是妄议中央。见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抄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悟》

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结

2023年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优质篇六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2023年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优质篇七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标志着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与实践的深化。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要求,再一次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给每一位党员敲响了警钟,时刻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里。自反腐倡廉以来,取得了实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小部分有违纪行为的党员,究其根本,党员“破发”,无不始于“破纪”。

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党员,才能够组织“破法”的发生。所以,我们要深入的学习《纪律处分条例》,时刻用条例来约束自己,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有机结合,以党的纪律为尺子,做一名合格党员能做、应该做的事情。

2023年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总结优质篇八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同时还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必然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充分体现其先锋作用,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二是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坚守积极向上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行动中发挥带动作用。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长期以来,密切联系群众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利益,而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党的历史发展进程看,在全党上下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就进行得顺利而成效卓著。相反,则会遭遇挫折甚至失败。而今,已全面执政66年的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如果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就是严重脱离群众的表现。共产党员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的准绳来要求自己,从而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从严治党的落脚点。

从严治党也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根除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断摸索惩治腐败的方式方法,从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权力反腐、运动反腐和教育反腐,到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制度反腐,再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即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标本兼治,将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预防等多种方式综合并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思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反腐倡廉之路。

《条例》前所未有地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

与《条例》印发的同时,中共中央也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加之原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形成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准则》和各《条例》内容相互照应,充分体现了惩戒机制、防范机制、保障机制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初步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反映了《准则》、各《条例》与国家宪法法律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发生违纪行为时,首先要受到党内法规体系相关规定的约束与惩治。如程度严重,触犯法律,将同时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体系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准则》、各《条例》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准则》和各《条例》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丰富和具体化,使其更具现实依据,更易于操作。

应该指出的是,制度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最关键的一步还在于制度的真正落实和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迅速组织开展对《准则》与各《条例》多种形式的学习与宣讲活动,探索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真正使每一位党员熟悉并准确把握所有内容,印刻于心,并准备外化于行。在此基础上,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实际,配合党的“三严三实”教育,对照和检查六大纪律的规定,找出不严不实的差距和问题,确保每一位党员权利得到保障,义务得以完成,责任充分到位。

《准则》与各《条例》的印发,必将把党的十八后开展的反腐倡廉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带来新的气象,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党员的形象,重塑中国共产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