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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计划和目标(通用5篇)

时间:2023-09-05 20:06:30 作者:QJ墨客 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计划和目标(通用5篇)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州国土空间生态本底,统筹考虑区域自然资源特性,科学确立长江流域生态修复总体目标和战略任务,按照保证安全、突出生态、兼顾景观的次序,谋划和推动我州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有序部署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通过3年攻坚,构建“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的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突显我州主体生态功能区的地位和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实施州、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0号)精神,参照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大纲,组织编制州、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力争2022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等成果汇编工作,按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指导完成长江三峡地区(巴东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导巴东县完成长江三峡地区(巴东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通过实施长江库岸修复、地灾治理、垃圾污水处理和生态农业四大类工程,打造长江库岸巴东段生态屏障,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序时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按照各县市起底排查确定的分类台账和“一矿一策”情况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州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压实矿权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强化矿山责任主体生态修复治理义务,切实将矿山生态修复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事中保护转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全州良性有序的矿山生态环境。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积极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补助项目。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4号)要求,按时完成我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依据核查结果,支持指导县市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补助项目,推动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

(四)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项目实施力度,强化中央、省级资金使用,推进恩施市沙子坝滑坡等20个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

(五)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依据《湖北省高质量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推进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宣恩县椒园镇两个2020年度部级试点项目,恩施市白果乡、巴东县野三关镇两个2021年度省级试点项目和宣恩县沙道沟镇2021年度市级试点项目,积极谋划其他县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州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在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强化检查督导。州、县按照工作方案,做好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各时间节点成果审核。巩固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效,加大矿山生态修复的日常督办和调度。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各方积极性高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重点推进,督促县市政府和投资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尽快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生产力。认真组织生态修复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做好舆论宣传。积极宣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高公众对生态修复工作的认识水平,激发公众对生态修复的关注度,吸取公众对生态修复的建议,以长江流域整体修复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附件10

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指 挥 长:田金培 州委常委、^v^部部长

副指挥长:宋涛 副州长

成员:费国华 州政府副秘书长

郑东来 州发改委主任

向应才 州经信局局长

王  闯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卢智绘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向  辉 州住建局局长

冉茂和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波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田爱民 州林业局局长

陈登帆 恩施日报社社长

粟  勇 恩施州广电台台长

根据工作需要,州指挥部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州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州指挥部同意。

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卢智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十个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一)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经信局局长

成员:州经信局、州发改委、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税务局、州市场^v^、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经信局,州经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经信局、州林业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州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住建局局长

成员: 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v^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州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住建局局长

成员: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经信局、州商务局、州市场^v^、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高新区管委会、州供销社、州机关事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州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1.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

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加强行政推动,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整治。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560条农村河道的疏浚整治。

工程估算总投资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盛泽水系结构优化调整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溪河综合治理工程,疏浚千米,堤防达标,加固及新建挡墙,以及生态带建设;新建小牛荡闸、乌桥港闸等项目建设。

工程估算总投资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二)取用水管控项目

1.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通过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简化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降低制度^v^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本项目依据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和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实际情况,通过科学评估规划实施的水资源条件,分析论证规划需水规模、水资源配置以及规划实施对其他行业用水、水资源等影响,综合评估规划实施水资源支撑条件以及规划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要素的合理性,提出开发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出产业和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水资源管理要求,以及其他规划优化调整以及规划实施有关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建议,为规划和水资源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落户该区域的各类项目共享区域评价成果。

项目估算投资120万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按照“以供定需”指导思想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紧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水资源需求,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以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实现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合理安排各行业用水量,积极构建安全可靠、高效利用的供水体系,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程度,结合实际,制定中长期供水方案和保障措施,提高供水保障能力通过水资源的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和科学管理,为吴江区发展与建设提供“放心水、平安水、高效水、生态水”,促进吴江区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项目估算投资72万元,计划于2022年完成。

3.取水口规范化建设工程

开展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是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举措,对促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和有效保护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水资〔2021〕3号)精神,按照“三规范、二精准、一清晰”的要求,完成924个自备水取水口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

工程估算总投资489万元,计划于2022年完成。

(三)水资源利用项目

1.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程

根据吴江城区规划和生活污水工程规划等相关规划,吴江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提标及扩建等相关工作。

开展12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共计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其中,运西片区扩建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容吴江污水处理厂(城北)、横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运东片区扩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汾湖片区新建汾湖高铁新城污水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盛泽镇片区扩建桥北污水处理厂、扩容南霄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新建南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桃源镇片区扩建桃源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震泽镇片区扩建震泽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七都片区扩建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平望镇片区扩建平望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亿元,计划于2025年完成。

2.供水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

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对我州长江流域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库水系通畅。

二、主要任务

对全州长江干流巴东段、清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以及三峡库区恩施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咸丰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恩白水河大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域内非法设置的用于捕捞、养殖的矮围进行专项整治。

(二)集中清理取缔。各县市政府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照非法矮围台账开展集中清理取缔,排查发现一处,清理取缔一处,销号复核一处。

(三)开展重点抽查。州水利湖泊局根据各县市排查及清理取缔情况,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发现漏报瞒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配合长江委、省水利厅开展重点抽查。

(四)持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阶段任务完成以后,结合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非法矮围清理取缔有关工作,坚决杜绝已清理取缔矮围死灰复燃、新增非法矮围等情况。长江、清江禁捕期间,各县市定期组织排查,发现非法矮围及时组织清理取缔。自2022年起,每年12月2日前,各县市将排查清理取缔情况及台账报州水利湖泊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非法矮围排查和清理取缔工作,对非法矮围清理取缔情况逐个点位进行复核、销号。

(二)强化考核管理。将非法矮围清理取缔和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纳入州对县市河湖长制考核内容。

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实践,实现“六个全覆盖”、推进“五个规范化”、开展“四个创新”等重点示范工作,有效增强水资源管理集成创新试点活力,推动试点工作在吴江落地生根、早见成效。

(一)实现“六个全覆盖”

1.实现水量分配全覆盖

2.实现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全覆盖

全面完成全区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目标确定,制订印发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实施、生态流量(水位)监测预警、监督考核要求,抓好生态流量(水位)目标落实,系统提升吴江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能力水平。

3.实现地下水计量管控全覆盖

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全面完成吴江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超采区范围及开采量核定,严格执行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和用途管制。建立地下水水位和开采量动态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点布局及监测项目,实现地下水取水全覆盖计量及规模以上取水户在线监测。

4.实现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全覆盖

5.实现用水定额制定实施全覆盖

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抓手,结合吴江产业结构特点,建立健全江苏省和苏州市先进用水定额标准体系。选择纺织、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达标,推动高耗水行业用水效率提升。加强用水定额标准实时跟踪、动态评估、监督检查,切实发挥用水定额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刚性约束和导向作用。

6.实现节水型载体创建领域全覆盖

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高质量完成吴江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助力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纺织染整等重点高耗水行业节水载体建设为重点,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逐步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加快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提高重点行业节水型载体创建覆盖率,充分发挥节水示范作用。

(二)推进“五个规范化”

1.着力推进饮用水源地管护规范化

持续开展水源地长效管护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严格落实供水安全应急防控措施,加大蓝藻(水草)防控处置力度,严格水源地长效管护年度评估考核,实现饮用水源地长效管护规范化。开展吴江第二水源地建设和应急饮用水源地升级改造,适当提高应急备用水源地围堤设计标准,推动供水设施改造,提高供水保障程度。结合区域水利信息化建设,增设水质信息采集、视频监视、闸站工情监测,实现应急备用水源地现代化指挥管控。

2.重点推进取水工程(设施)管理规范化

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范、取水行为规范、档案台账规范,取水计量精准、监控传输精准,标志标识清晰等“三规范、二精准、一清晰”要求,以吴江第一水厂、吴江第二水厂、吴江市盛泽镇开发区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等3个国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为模板,开展吴江规模以上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全覆盖。加强取水工程(设施)核查验收抽查,对验收达标的,发放合格标牌;对未达到建设要求的,提出整改要求并组织复查,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

3.大力推进取水计量监控规范化

出台取水计量监控规范化工作办法,明确取水计量工作要求。规范计量监控安装流程,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取用水计量监控覆盖面。强化水资源监控系统运维管理,提高取水计量监控在线率和准确率。加大取用水计量设施监管,借助取水户计量设施第三方抽检,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准确。

4.探索推进工业园区用水管理规范化

以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为单元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结合本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明确提出产业园区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出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提出适用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项目类型和具体要求。提升产业园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对产业园区内工业水厂、污水处理厂和企业主要用水单元安装分级计量监控设备,构建产业园区分级计量在线监控体系,实时掌握水厂和企业内部新水取用和中水回用情况,做到产业园区和内部企业取用耗排全监控,实现企业在线水平衡测试和水效评估分析。

5.持续推进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化

加快推进计划用水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用水计划上报、下达、警示、变更等全过程留痕。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用水计划。以重点监控用水户为对象,加强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累计加价收费,逐步规范用水行为。以吴江智慧水务平台为依托,与供水企业、取水户搭建供水和用水数据传输系统与共享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取水户在线用水智能分析和预警服务推送,实现计划用水管理的精细化、在线化、流程化。

(三)开展“四个创新”

1.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创新

针对吴江水资源禀赋条件和开发利用特点,完成吴江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方案编制,明确吴江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框架,研究建立涵盖用水总量、分行业用水量、用水效率、生态流量(水位)、地下水水位、再生水重复利用等指标在内的南方丰水地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探索发布入太湖河道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水环境质量等指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力争将刚性约束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2.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制度创新

基于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结合产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提出园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以及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促进产业园区分质供水和再生水利用。加紧完成吴江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尽快制定区域评估工作计划,优先完成开发区、产业园区区域评估,有序推进区域评估向乡镇延伸,并研究探索吴江全区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此外,在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基础上,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提出适用评估区域内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项目类型和具体要求。

3.开展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实现水务“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的“四统一”社会服务。积极推进水务系统信用工作,完善水行政审批、执法和排水户失信行为认定、告知、惩戒、修复等相关制度。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在政府投入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探索新型市场合作模式。

4.开展吴江水务智慧化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