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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违法建房的情况汇报(模板12篇)

时间:2023-11-03 07:52:23 作者:笔砚 最热违法建房的情况汇报(模板12篇)

情况汇报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和总结当前的工作情况,从而更好地开展后续的工作。邀请大家共同阅读以下情况汇报范文,以加深对写作要点的理解和应用。

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根据琼海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海住建函〔20xx〕408号),我区立即组织区专干、社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大学生等排查人员,迅速启动调查工作,对我区自建房进行排查和信息录入,自20xx年6月16日启动该项工作至今,历经一个多月时间,我区圆满完成排查录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琼海市住建局下发的自建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我区各部门、各社区、各居民小组、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等人员力量,组成排查队伍,齐心协力,在35天时间内完成全区2843个图斑的排查录入,其中包含73栋经营性自建房、2252栋其他自建房、518栋非自建房或不属于房屋建筑等图斑的排查录入。

1、会议推进,提高思想认识。为落实该项工作,我区分别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主持下召开4次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推进、再推进再强调,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工作作风,调动人员积极性,按照“百日行动”实施计划,开展录入、整治、管控工作。

2、实地调查,进度按时通报。我区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深入实地,督查各社区的排查进度、录入质量,倒排工期,按时在工作群通报各社区录入进度,加强排查队伍工作纪律,协调我区各部门人员力量,壮大排查队伍。7月15日召开工作再次推进会议后,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社区、各调查员,利用周末两天时间,高度配合,攻坚克难,于7月16日、17日查漏补缺,完成全部图斑的排查录入。区专干参与现场排查录入工作,充分了解实际问题并负责答疑,与市住建局积极沟通对接,解决我区录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3、如期录入,鉴定整治并行。根据市住建局督导组7月4日在我区的督查指导要求,7月15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录入与鉴定工作。先急后缓,先大后小,我区于7月8日前,顺利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录入,对排查过程中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于7月9日邀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质量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边查边改与分类整治并行,经鉴定为c级的房屋,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修缮加固等措施;对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能立即拆除的3栋其他自建房,经与户主沟通后,已采取拆除的工程措施;暂时无法拆除的2栋其他自建房,已采取停止使用、人员撤离、封控警示等管理措施;其余3栋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准备采取人员撤离、予以拆除的措施。

我区已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第一阶段的排查录入与经营性自建房鉴定,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方案要求和“百日行动”实施计划,进行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整治,实施有效管控,对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实现“经营无危房、危房不经营”“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基本目标。

第三阶段组织“回头看”,成立督导核查组,对排查、管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核查,确保隐患排查精准、管控措施到位、隐患消除及时彻底。

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盛市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我局通过转变观念,强化措施,规范整治,依法整治,下大力气狠抓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杜绝了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县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今年以来,至今我县城区内现有在建工程项目16个,建筑面积约19.7万平方米,施工单位12家,其中外来施工企业7家。针对本年度在建工程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县建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建筑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定期季度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巡查,严把安全许可关,提高工作实效,确保今年以来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无事故。

从上半年情况来看,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机构、人员基本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高。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到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到位,全县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法人负责制

为加强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领导,建设局及时调整了建筑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由建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建委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县内各等级施工企业法人,以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身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各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身份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二)实施目标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工作

年初,建设局制定了《20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与县内各等级建筑企业签订了《建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工作的日常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创“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按照市建委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塔吊等物料提升机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并继续深入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和模板,高空作业、基坑防护、围墙、施工机具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在全县各在建工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创省安全标准化工地的活动。积极开展“整治六乱行为,优化城市环境”的活动。

(四)在加大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对各施工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现场的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并按照市建委、县安委会的要求,按照《xx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在全县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建设局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刚完成对县城内各在建工地的大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各企业及时整改,实行复查销案制度,并正在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汇总、总结,保证施工安全。并配合县开展了建筑工地消防检查。

(五)加强对工程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凡施工图审查不合格或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安全保护措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具不合格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发放施工许可证。

(六)认真实施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实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制度,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市建管处对现场专职安全员进行直管的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各企业直管专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直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建设局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动县内各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性,采用不同方式,在企业生产场所张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积极主动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八)实行季度安全例子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总结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及时掌控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一)个别企业由于人员精减,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或身兼数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个别项目安全防护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行业恶意竞争,竞相压价,致使工程利润空间极大地缩小,使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安全投入相应减少,影响现场安全防护效果。

(三)个别企业一线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民工未经安全培训就随意上岗。

(四)一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未认真实行三相五线制,线路乱拉乱抽,配电混乱,脚手架无脚手板、材质差、临边防护不到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无证安装现象和安装未验收擅自使用现象。

(二)认真落实《20年建筑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六)加强对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行意外伤害保险;

(七)加强对外来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一)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7月15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按照省、市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任务,压实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责任。一是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排查台账,确保台账数据、系统录入数据与房屋实际现状三个统一;二是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根据上报台账结合部门职责职能,逐栋建立整治台账,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针对教育类的自建房,要求在8月底之前完成整改。

(二)加快推进排查工作,同步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性。截至目前,据系统统计我县共排查城乡自建房107020栋,经营性自建房2506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04514栋。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27栋(重大安全隐患1栋,已整治完成,按相关要求撤离人员并设置安全标识;一般隐患26栋,已整治4栋,对住户下达隐患通知书,并进行实时监测),非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1132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数据进一步复查,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销号,确保数据真实性。截至7月29日,我县自建房排查归集平台数据录入进度为99.02%,全市排名第一。

(一)信息录入数据质量不高。部分乡镇(街道)对系统录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依然存在数据质量不高的情况,如基层排查员对风险隐患等级识别不清晰,出现将一般安全隐患判断为严重隐患或将影响房屋使用的质量常见通病判断为一般隐患;再如数据逻辑前后矛盾、照片不清晰等。

(二)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滞后。在排查过程中,县工作专班没有及时将台账反馈至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没有形成合力,7月15日才将台账梳理完成,并反馈到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才开始起步。

(三)全国信息归集平台尚未完善,不能对隐患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和管理。我县上报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移交业态主管部门的台账与全国信息归集平台上录入隐患情况不一致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街道)为追赶进度忽略了录入数据的质量;二是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隐患台账是前期提前开展排查工作建立的,排查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不能准确判定隐患情况,而开展系统录入工作时排查员已通过省市县三级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能基本判定隐患情况,后期就出现了录入数据和前期台账不一致的情况。三是县工作专班正在开展复核工作,对隐患数据进行核实并动态更新。因信息平台尚未完善,未增加隐患数据修改模块功能,不能对隐患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和管理,不能及时实现台账数据、系统录入数据与房屋实际现状的三个统一。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数据真实性。一是梳理“线下”“线上”排查台账,确保三个统一,即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核实自建房系统录入平台的隐患数据和实际排查问题的台账,确保台账数据、系统录入数据与房屋实际现状三个统一。二是对排查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强化工作调度,压实工作责任,针对系统录入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台账,同时组织排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全面提升排查判定能力,确保排查工作做实做细。

(二)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管控。一是涉及经营的业态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台账,建立需要进行质量安全鉴定的房屋台账,及时督促业主方开展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制定整治措施,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撤离人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是建立挂牌警示工作机制,按照省城乡自建房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全省自建房专项整治建立挂牌警示的通知》的要求,对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在房屋醒目位置张贴排查标识标牌(红牌警示、黄牌警示),提高群众防范安全隐患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闭环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一是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针对已初步排查出严重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复核,并根据风险程度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整改消除隐患,特别是涉及3层以上危及公众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对拒不整改的联动相关业态主管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同时逐栋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建立整改台账,确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二是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严格管控,制定整治计划,开展全面整治,于20xx年6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销号闭环。

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在学习、工作中,需要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可以是任务开始前,也可以是任务结束之后进行的,每个阶段的汇报重点不一样,是不是有很多人都曾经或正在为写汇报而发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欢迎大家分享。

耕地保护关乎国计民生,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头等大事。我区高度重视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把它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务求抓实抓细、落地落实。

1、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统筹部署。根据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xx区政府于x月x日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xx主持,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xx就我区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于大泉对具体工作和实地操作技术要求进行了讲解说明。相关部门负责人、x个乡乡长、x个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约xx余人参会。会上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预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方案》),标志着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正式拉开。

2、明确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安排部署会议后,经研究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的'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并在区自然资源局下设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

1、10月3日,在水泊寺乡西坟村召开了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紧急通知》(x自然资明电〔20xx〕x号)文件要求,重点安排图斑下发之前的摸排推进工作,一是以村为单位进行初查登记并建立台账;二是按照时间节点10月10日前张榜公示;三是上报初查台账并实行乡村双签字;四是建立区级微信公众号和举报信息渠道。

2、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和要求,为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又以xx自然资发〔20xx〕x号文件下发了具体的工作通知,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决定实行领导包乡、干部包村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初查摸排工作。会议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xx主持,各相关部门、各乡主要负责人,包乡包村干部及各村村长和土管员共计xx余人参会。

3、于10月15日,根据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预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以区政府名义向各相关单位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xx政办发〔20xx〕x号),10月19日将省农房摸排办最新工作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摸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农房整治摸排办〔20xx〕x号)转发至各相关单位。

4、确定了以原“三调”作业队伍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主要为此次专项排查和图斑核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以“二调”结果为基础,套合20xx年以来的卫片影像,赶制出村级耕地范围图(每村一张),为以村为单位开展初查奠定了扎实基础和技术范围支撑。

6、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意见反馈通道(xx在线),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专栏。截至目前,我们未收到通过官方微信平台举报乱占耕地建房的案件线索。

7、保障行动经费。xx区政府已承诺拨付专款用于此次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核查工作。

1、印制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图3500余份,在全区所有行政村进行了张贴宣传。

2、组织召开了xx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对各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为确保培训效果,我们采用会议讲解与实地业务操作示范讲解相结合,目前各村具体工作人员均已掌握摸排工作方法,摸排核查工作正有序开展。

专项行动开始至今,我区累计召开各类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x次,累计参会、参训xx余人。

1、初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在10月3日专项工作会议后,以村为单位就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了初步摸排。截至11月12日,累计摸排xx宗,摸排结果按要求在所在地村委会和xx区政府的网站专栏进行公示。

2、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全区共接收国家下发图斑xx个,省下发图斑xx个,共计xx个。分斑后,国家图斑xx个,省图斑xx个,共计xx个。

经调查,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实际分斑后摸排图斑为xx个,不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内业举证图斑xx个;属于摸排范围内图斑住宅类xx个,公用管理类xx个,产业类xx个。

3、摸排结果提报情况。截至11月28日,国家下发图斑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省下发图版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全额完成任务。

4、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经过对7月、8月月度卫片图斑实地核查比对,发现位于xx乡xx村xx渠边占耕地x亩建设猪舍,已要求限期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1、对于符合标准的大棚看护房,实际现状确为大棚看护或存放农具的,建议保留;

3、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宅基地,建议保留;

4、部分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共卫生间、教堂、停车场等建议保留,并要求尽快办理合法手续。

5、已具规模的设施农用地要求尽快办理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上级分类处置要求,切实把整治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具体,加快推进我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我区一周以来(7月18日-7月24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建房底数

据自建房排查系统数据,我区有93355栋房屋图斑(含江东新区4808栋),实有房屋88547栋,其中上城街道5190栋、新江街道5596栋、东埔街道14444栋、源西街道23061栋、高埔岗街道2466栋、源南镇12571栋,埔前镇25219栋。其中部分非自建房需要在排查中区分并在系统中点亮备注不需要调查数据。

(二)组织动员情况

目前,各镇(街道)已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参加了区第一轮的'业务培训,其中埔前镇、高埔岗街道已率先启动排查工作并形成数据。

(三)排查录入情况

截至20xx年7月24日,全区累计完成排查录入195栋(不含江东新区302栋),系统占比率为0.22%,进度严重滞后,在全市排名靠后。其中:埔前镇142栋、完成率0.6%,高埔岗街道53栋、完成率2%,上城街道0栋、新江街道0栋、东埔街道0栋、源西街道0栋、源南镇0栋。

(四)整治办工作情况

本周,区整治办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专题业务培训,发放《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94本,7个镇(街道)约100名工作人员参加《指导手册》集中学习。在此基础上,区整治办派出工作组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巡回督导,到各镇(街道)实地检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镇(街道)对于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不够,未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相关负责同志对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未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入户调查。部分成员单位未及时报送派驻人员名单,影响镇(街道)技术工作专班建立,未能对各镇(街道)进行及时有效的指导。

(二)技术培训不到位。区整治办已组织各镇(街道)进行一次技术培训宣讲,并发放《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到各镇(街道)和村居,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未及时对照《手册》相应开展细化学习培训。

(三)宣传动员不到位。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配合排查热情不高,入户排查开展不畅顺。

(四)经费保障不到位。村居入户调查工本及工作经费、宣传经费、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服务经费等保障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已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内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仅剩两个多月时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铆足干劲、真抓实干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一)提高认识站位,全力开展排查整治。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省、市、区的部署要求,对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任务目标,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于7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9月底完成整治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专班,加大排查力度,增加排查人员,吃透《指导手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排查录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尽快对本行业房屋建筑组织自查,加强与镇(街道)排查信息共享,及时派员到镇(街道)组成技术工作专班,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提高产权人(使用人)配合度。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消防安全排查等工作加强宣传动员,明确产权人(使用人)为自建房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产权人或使用人知晓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资金筹集,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区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强化对排查整治工作的资金保障。区整治办要统筹好排查费用,抓紧拟出费用方案呈批。

(四)强化督促指导,倒逼各方责任落实。区整治办要加强督促指导,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排名实行每周一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予以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前期阶段性成果,11月15日,市住建局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熊珂安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专班各工作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杨锦囡同志传达了《关于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刘剑同志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导调度全市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会议指出,做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事关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切实提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自建房工作专班各工作小组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一刻都不能耽误”的紧迫感,落实好相关决策部署,将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会议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两个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总结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及时整改完善。

二细化职责分工。进一步明晰六大工作组的职责划分,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制定详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专班各工作小组及时细化工作内容和指标,并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向专班进行汇报。

三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会议、调度通报、督导检查、沟通联系等制度,让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会议强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发展要安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最贴近群众的民生工程,必须要压实三方责任。

一是压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督导责任。

二是压实专班各工作小组履职责任。

三是压实部门监管及包保督导责任。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继续卯足劲、加油干,久久为功,以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自建房安全底线。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商贸物流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民营商超、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整治底数。

一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

二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并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县里将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排查弄虚作假或整治不力的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严肃问责。

(二)立查立改,分类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一是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

二是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

三是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

一是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按规定完善手续;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改造为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二是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

三是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一是要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要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片区,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坚持群众立场,建立政府、村(居)、群众共商共治共管机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困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总结提炼切实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整治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在城乡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由住建局牵头,成立应急、公安、教育、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百日行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谁拥有谁整治、谁使用谁整治、谁经营谁整治、谁管辖谁整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三)强化技术支撑。组建技术专家组,参与督导检查,指导排查整治,开展技术培训,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广泛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下沉一线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抓紧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将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指导、情况调度和业务服务,深入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做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一般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实际行动捍卫我县房屋安全。

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国家和省、市召开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于9月11日也专门召开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暨土地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如何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县直部门要清醒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复杂性和整治工作的艰巨性,把摸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由村到乡(镇)、街道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确保按时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我县又分别于9月22日、11月9日、11月11日、11月23日、11月26日召开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项工作分别强调并提出明确要求,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高标准推动摸底排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历时较长的实际,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专门的工作专班,设立了办公场所,落实了经费保障,加强了队伍建设,并明确了固定的第三方作业单位,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当前,整个摸排工作进入攻坚时期,县工作专班要求各有关乡镇和街道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和村居等各种力量,精准摸排,把底数搞清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问题分类上,要把违法违规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行等情况都搞清楚,做好分类,建立台账,为下步处置打好基础。特别是对国家刚刚下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认真做好分析和摸排工作,精准系统填报。还要认真做好国家下发核减所有图斑举证工作,举证为20xx年之前建设的,要求要有影像材料支持,且20xx年之后无翻建、扩建;对有合法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手续、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的,要准备批文和勘测定界图等。经过各有关乡镇和街道及县直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1月25日下午2点,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摸排上报系统总计9655个,其中产业类2857个,公共管理服务类428个,住宅类6380个。全县占地总面积674.94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593.76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11.32公顷。

我县把遏制新增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最中之重盯紧盯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今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的新增问题发生。11月2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崇景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有关镇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逐乡镇、逐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明确指出,督导不是搞形式主义,也不是走过场,上级对新增问题有明确要求,县里对处置情况是要结果的.,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清理到位并恢复种植条件。县工作专班要求,下一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新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行立改。对顶风而上的,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问责。通过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强大工作氛围,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及时传递信息,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对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虽然现在国家和省、市还未正式出台制定指导性意见,我县工作专班超前筹划,在认真做好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政策分析,提前做好准备,待国家和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出台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绝对不搞“一刀切”。讲求方式方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多数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科学研究处置办法,慎之又慎、积极稳妥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优化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管,绝不能留下后遗症;注重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作用,引导他们参与到监督举报、摸排认定、问题处置等环节当中,群策群力处置存量问题。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以这次迎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排工作情况,做好查缺补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张贴公告、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支持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乱占耕地问题公示工作,对住宅类、产业类、公益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公开公示,坚决杜绝不公示、假公示、不接受群众监督等问题。

文档为doc格式。

耕地建房整治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省、市、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安排,现将我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成立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员,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干参加了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农村乱占耕地相关工作解读和报送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并及时学习培训课件,明晰了摸排工作政策及工作方法,提升了摸排人员的工作水平,解决了填报系统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为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镇加大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在227线沿线镇村主干道等区域悬挂标语14副,在镇村宣传栏张贴县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和海报120余份,还利用微信、qq、公示栏等平台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我镇采用实地走访入户、集中座谈等方法,对本村内所有占用耕地建房项目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户实地核查,做到了排查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问题认真进行甄别,建立台账,及时汇总进行上报。

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规划滞后。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长,但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增大,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人地矛盾日渐尖锐。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部分群众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置之不理,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下一步,我镇将克服一切困难,压实工作责任,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使摸排工作不停止,按照标准和时限再次深入进行摸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确保摸排数据全面准确,不瞒报漏报。同时,对能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及时整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遏制新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根据区住建局对农房排查整治的要求,现就我街道对农村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和城市建成区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街道所辖共有37个行政村和1个城市社区,今年以来,已全部进行了普查。目前,已排查农村房屋总计为10046户,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396户,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8709户,经排查鉴定存在风险30户,鉴定为d级存在重大隐患的18户,鉴定为c级的12户,已整治30户,其中拆除1户,维修1户,翻建1户,其余搬离无人居住的27户全部设置危房标志。城市社区共排查楼房205栋,无存在安全隐患房屋。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安排。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思想认识到位,房屋安全隐患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党员领导干部都不能忽视;二是是加强宣传。结合大走访活动,利用入户摸排的机会,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三摸排到位。排查以各社区、驻村员和村委为主,组成专门的'清查小组,建设办负责业务指导,确保不漏一户;四是整改到位,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明确责任主体,分类整治,部分有临时住人的限期坚决搬离,对有能力维修翻建的村和社区帮助协调,整治后才能住人,确保排查整治到位。

我街道在开展排查整治过程中,存在具体问题如下:一是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觉得临时居住房不会有问题。二是村居对于房屋的维修和彻底处置隐患力度、资金不足,短期内无法完全消除隐患,只能确保人员不居住隐患房屋。对本次排查后续整治工作政策不清楚;三是个别老年户,房屋破旧,儿女管不了,但又暂不能列入贫困改造,强制搬离只能是暂时措施,难以妥善安置。四是个别村存在清查不彻底漏报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册、发布微信文章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村危房安全排查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街道对农村危房安全排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知晓率,形成人人了解危房安全隐患,参与危房排查、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街道37个村居,确定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由点到面、横向到边、全方位对老楼危楼危房进行系统大排查,准确详实建立台账,并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细划责任片区,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房屋栋栋有人抓、户户有人查。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区住建局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印发街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排查时间节点,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做好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排查、听取工作情况,及时解答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督促服务指导各村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同时,积极组织街道建设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以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复核工作,对系统录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将发现存疑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村居,并督促立即进行修正,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情况汇报

兰考县人口89万,总面积1116.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85.8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258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普遍存在,同时人口不断增加,导致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二)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兰考县主要耕地后备资源为黄河滩涂的开发和农村居民点的整理与复耕。黄河滩涂的开发利用受行洪要求、生态保护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难度较大。因此,兰考县适宜开发复垦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一)法治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自己怎么支配,他人无权过问,觉得“我占一点,不碍大局”。他们把良田先荒芜不耕作,几年之后良田变相成为荒地,然后就在“荒地”上建房。实际上,农民所享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享有对土地随心所欲的处置权。

(二)合理性住宅需求得不到保障。

农村人口在不断增长,当初分配宅基地时,是一户一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户变成两户、三户,甚至更多,然而宅基地仍然只有一份。为了保障住房需求,于是农民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耕地。

(三)监管执法力度不够。

农民占用耕地建房时,村干部与乡镇基层干部信息沟通不通畅,没能及时进行制止,导致农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还有部分基层干部不作为,为村民占用耕地建房开了方便之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耕地流失现象的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

线上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短信、广播电台、抖音等媒介播报,线下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和版面,派出政策宣讲车到村入户,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和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加强人民对触犯法律的敬畏之心,强化农民保护耕地意识,营造良好的全民保护耕地的氛围。

(二)规划预留空间。

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统筹好保护耕地和保障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引导村民住宅建设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

(三)严肃追责问责。

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中,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案件,同时立案、同步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非法批准用地、违法承诺用地、违法占地建房,以及对农村违法建设行为监督、制止、查处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从严从重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决遏制增量。

自20xx年7月3日以后,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农民拟建房屋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规定申请批准。凡未经过依法依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申请边建等行为。

(五)加快处置存量。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自建房排查情况汇报

自建房安全是民生大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落细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强化专业技术力量和群众参与,确保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有力有效推进。要把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坚持边查边改、快查快改,全面摸清隐患底数,清单化、闭环式抓好整改,确保9月底前实现隐患清零,现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近段时间我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1.提高站位、行动迅速。4月30日、5月1日,我区分别召开了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部署会,会上组织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关于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批示精神、王勇国务委员在现场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xx在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xx批示和市长xx在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并对我区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作出了安排。要求,全区上下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迅速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切实摸清自建房情况底数,确保全覆盖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治到位,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加大宣传,制定方案。我区制定并下发了《xx关于进一步开展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出动宣传车辆xx余车次、组织工作人员xx余人次、悬挂农村建房条幅xx余条、印刷“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xx余份、张贴宣传单页xx余张,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区住建局开通了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明确要求全区上下把全面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

局作为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坚持坚决为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全方位业务指导,目前全区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积极整改、督查通报。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房屋xx栋、排查人员xx人次,发现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xx处,其中农村空心房xx处,集镇xx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目前我们做好了在住人员的安全撤离,共撤离人员xx人,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设立了警戒线及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贴封条,下一步将按程序马上启动拆除工作。

一是区级工作组工作不够仔细,流于形式,没有下沉到村、组、户;二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乡、村干部配合开展了危房鉴定,但是未接受过房屋危险性鉴定系统培训,仍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不够了解、不够熟悉;三是部分乡镇领导认识不够,存在工作推诿的情况;四是部分乡镇没有安排专人上报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五是各乡镇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开展摸排。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组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开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逐一了解房屋情况和安全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重点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房屋建筑,做到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房屋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进一步提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协调联动。各乡镇要与四个区级工作组加强联动,在人员协调、车辆安排、数据上报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进一步宣传推广。充分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在各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机制,同时提高居民群众住房安全意识,引导居民理解和支持排查整治行动,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耕地建房整治情况汇报

耕地保护关乎国计民生,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头等大事。我区高度重视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务求抓实抓细、落地落实。

1、召开专题会议,强化统筹部署。根据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xx区政府于x月x日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xx主持,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区长xx就我区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自然资源局局长于大泉对具体工作和实地操作技术要求进行了讲解说明。相关部门负责人、x个乡乡长、x个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约xx余人参会。会上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预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方案》),标志着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正式拉开。

2、明确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安排部署会议后,经研究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的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并在区自然资源局下设工作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

1、10月3日,在水泊寺乡西坟村召开了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紧急通知》(x自然资明电〔2020〕x号)文件要求,重点安排图斑下发之前的摸排推进工作,一是以村为单位进行初查登记并建立台账;二是按照时间节点10月10日前张榜公示;三是上报初查台账并实行乡村双签字;四是建立区级微信公众号和举报信息渠道。

2、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和要求,为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又以xx自然资发〔2020〕x号文件下发了具体的工作通知,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决定实行领导包乡、干部包村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初查摸排工作。会议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xx主持,各相关部门、各乡主要负责人,包乡包村干部及各村村长和土管员共计xx余人参会。

3、于10月15日,根据省市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预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以区政府名义向各相关单位下发《xx市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xx政办发〔2020〕x号),10月19日将省农房摸排办最新工作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摸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农房整治摸排办〔2020〕x号)转发至各相关单位。

4、确定了以原“三调”作业队伍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主要为此次专项排查和图斑核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以“二调”结果为基础,套合2013年以来的卫片影像,赶制出村级耕地范围图(每村一张),为以村为单位开展初查奠定了扎实基础和技术范围支撑。

6、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意见反馈通道(xx在线),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农村乱占耕地摸排工作专栏。截至目前,我们未收到通过官方微信平台举报乱占耕地建房的案件线索。

7、保障行动经费。xx区政府已承诺拨付专款用于此次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核查工作。

1、印制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图3500余份,在全区所有行政村进行了张贴宣传。

2、组织召开了xx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对各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为确保培训效果,我们采用会议讲解与实地业务操作示范讲解相结合,目前各村具体工作人员均已掌握摸排工作方法,摸排核查工作正有序开展。

专项行动开始至今,我区累计召开各类部署会、推进会、培训会x次,累计参会、参训xx余人。

1、初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在10月3日专项工作会议后,以村为单位就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了初步摸排。截至11月12日,累计摸排xx宗,摸排结果按要求在所在地村委会和xx区政府的网站专栏进行公示。

2、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全区共接收国家下发图斑xx个,省下发图斑xx个,共计xx个。分斑后,国家图斑xx个,省图斑xx个,共计xx个。

经调查,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实际分斑后摸排图斑为xx个,不属于摸排范围图斑xx个,内业举证图斑xx个;属于摸排范围内图斑住宅类xx个,公用管理类xx个,产业类xx个。

3、摸排结果提报情况。截至11月28日,国家下发图斑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省下发图版xx个,已全部核查并提报完毕,完成率100%,全额完成任务。

4、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经过对7月、8月月度卫片图斑实地核查比对,发现位于xx乡xx村xx渠边占耕地x亩建设猪舍,已要求限期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1、对于符合标准的大棚看护房,实际现状确为大棚看护或存放农具的,建议保留;

3、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宅基地,建议保留;

4、部分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共卫生间、教堂、停车场等建议保留,并要求尽快办理合法手续。

5、已具规模的设施农用地要求尽快办理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上级分类处置要求,切实把整治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