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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与小学民法典相伴(实用14篇)

时间:2024-01-22 13:06:03 作者: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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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方案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_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根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工作安排,将今年5月确定为“民法典宣传月”,根据《铜陵市_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民法典宣传月”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规划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实施释法典、普法典、学法典“三大行动”,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_法治思想,学习宣传_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精神追求,深入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助力美好义安建设。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四)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三官释法典”行动。法官、检察官、警官结合本职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围绕民事诉讼中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案件,分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法官在庭审前后通过阐释民法典相关法条,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全面了解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检察官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重点围绕婚姻继承中的冷静期、侵权责任中的高空抛物、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支付、禁止高利放贷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释疑解惑。警官在辖区内突出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民事领域以案释法,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解读文章、典型案例、解读视频等方式集中宣传民法典,生动阐释法条背后的法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义安分局、区法宣办)。

(二)开展“志愿者普法典”行动。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集中观看《民法典》学习公开课视频。有计划地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平安家庭创建等,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和单位,采取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民法典》读本、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妇联)。

组织律师、法律顾问送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民法典讲座、

境条例》《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融合宣传,梳理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内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经信局、区工商联、区法宣办)。

(三)开展“学生学法典”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举办“成长路上,法典相伴”系列主题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民法典》晨读、《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活动。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等教材。组织学生参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升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实践体验,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团区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入贯彻_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整合部门资源,精心部署实施,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跟踪督导。区法宣办将把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法治宣传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各单位要落实普法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民法典宣传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要用好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录入系统。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民法典宣传,及时报道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活动亮点和成效,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在经常,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民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标志。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作文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这部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和我们所有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标志着我国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_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从中我们看到,立法,是民智的汇聚,也是对民意的回应。可以说,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正是民法典草案最大的亮点之一。除此之外,民法典突出保护人民的概念,保护个人隐私权、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明确住宅70年产权自动续期……民法典草案就像一部百科全书,为护佑我们的生活提供更完善的法律遵循,谋求人民利益最大化。

民法典,立足实践符合国情。民法典不仅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民法典开宗明义指出“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事实上,无论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还是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观念,都是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层面的转化和表达,彰显了浓厚的中国特色。

民法典,构建法治社会的利器。《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法律的法典。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__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但均因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理论准备不足等原因而搁置。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保障社会基础稳定是前提,而保障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则是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善治善为。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不断地探索,历经千辛万苦,民法典终于横空出世,这无疑为治国理政增添了信心和底气,成为治国安邦的又一利器。民法本质上为“人”法,只有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保障人民基本的民事权利,才能够调动人民参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积极性,国家才能不断地发展壮大、繁荣富强。所以说,民法典不仅秉承着“大同”的执政精神,还将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兴奋剂”和“催进剂”。

为民立法,强国图志。民法典不仅是强国之法,也是富民之法。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必将会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势能,更好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在新时代迎来新曙光。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个人感悟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结出的硕果,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对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制度也好,法律法规也好,关键在于执行,只有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以身作则,模范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才能更好地推动民法典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法典。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党员干部要带头强化宣传,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学习资料、开展专家讲座、进行案例解读等多种方式把民法典各条各款讲深讲透,宣传到位,培养群众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家喻户晓,让民法典走到真正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民法典,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各级行政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党员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在执法过程中,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意识,规范自身行为,明确活动范围和界限,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做维护民法典的模范,坚决杜绝随意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利用手中公权谋取个人私利等违法行为。

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今后我会在工作、生活带头遵守、敬畏民法典,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敢于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做遵法守法的模范标杆。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作文字

庚子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从战国时期的《法经》到唐朝的《永徽律疏》,我们不难看出古人对于法的不断改革和完善。20x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备受关注。

这部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百科全书”。从提出到亮相,从立法机关到法律部门,从专家学者到社会公众的各阶层,民法典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相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人民意愿。从我们在母亲腹中到呱呱坠地,从我们牙牙学语到长大成人至耄耋身故,民法典保护我们的个人民事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法典保护人权,是个人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它维护每个人的民事权利,甚至是胎儿。民法典中规定,胎儿享有继承财产,接受赠与的权利,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只是生命的初始阶段,依然享有权益保护,体现的是法律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法律的公正公平。人权并不只限于公民,还有如白纸的胎儿,是对生命的尊重与保护,更是为人权加成,充分捍卫人权。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事件引发社会热议。青少年是社会的根基,国家的栋梁,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是如此沉重和痛惜。稚嫩的花朵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维护。然而,很多受害者的监护人却因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而沉默,受害者也往往因年少无知或不具备民事能力而无法在有限时效里提出诉讼。多少童稚的心灵留下一生的创伤,或许心理崩溃,或许就此绝望。社会也在呼吁,受害者需要更多的宽容和理解。民法典作出新变化,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与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三年内可起诉。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每一个受害人的声音都应该被听到且得到回应,每一个人的民事权利都应该得到保护。无论民事活动或社会治理,民法典都为其提供法律依据,依法处理。我们的美好生活有了坚实的后盾,必然会越来越幸福。

民法典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维护社会和谐发展。高空抛物致人伤残的侵权责任谁担负?熊孩子巨额打赏网络主播,钱财能否追回?夫妻吵架冲动离婚该如何挽回?ai换脸技术是否侵害他人肖像权?这些近年来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的话题有了法律依据——民法典对此一一作出了回应。高空抛物人应负起主要责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可以依法追回熊孩子打赏的钱财;离婚冷静期给家庭美好留有余地;ai恶意改造他人肖像侵权。民法典顺应新时代社会的潮流,为人民解决民生事,增进人民福祉,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是时代价值的重要体现,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强劲的动力。社会不断变化,民法典恰恰为其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所以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正如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所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典与每个人休戚相关,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身处大变革的新时代,更应该顺应时代潮流,关注社会动态,了解国家大事,学习法治建设,让民法典守护我们的成长,追求美好幸福生活,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提升治理能力”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所指明的方向,也是当今时代所出的重大干部课题。要在时代之问中交出高分“中国答卷”,就要深入剖析课题中的内涵所在,明确攻略方向,精准施策、精准发力。

提升治理能力是回应全面从严治党自治之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精神推进自我革命,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中下功夫、花功夫。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既需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担负起监督责任,提升治党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抓一起、查一起、处一起,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也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架起心中的高压线,坚决不碰线、不越线,自觉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坚定理想和信念,提升自治能力,用行动捍卫铁一般的纪律和规矩。

学“用法”。

提升治理能力是回应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德治之问。党员干部要自觉提升道德修养,遵守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对在群众中形成模范形象,发挥德治之用具有重要影响。疫情防控中的联防联控、脱贫攻坚中的万众一心都足以说明德治的重要性。要想在关键时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就需要新时代干部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五德”上从严从高要求自己,回应现实所需、德治之问。

答好新时代干部治理能力提升之问,当从三治入手,回应好三治之问才能答好治理之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心得体会

党课,是每名共产党员的必修内容,也是开展党员教育、提升党员综合素养的重要途径。向农村党员讲党课,单靠念理论文章、读政策文件,内容“深奥”“晦涩”,不易被接受;若换种方式,讲授党课带点“土味”,用更接地气,更贴近实际、贴近农村日常生活的话语来传达,相信一定会事半功倍,农村党员教育工作也将登上新台阶。

少些官方语言,让“土味”党课通俗易懂。

很多农村党员都是留在家中的老一辈,知识文化水平有限,若上党课完全按照书面材料“照本宣科”,当中的很多专业词汇文化水平高的人可能都需品读多次才能理解,农村党员自然更难明白。这个时候,就需要授课者将“官方语”转化为“大白话”“口头语”,换个让普通百姓都能明白的说法进行解读,才更容易被农村党员所接受。在党课学习过程中,要改变“上传下达”的机械授课模式,讲课不一定要在会场,还可以在“田间地头”、在“院坝门前”,与农村党员们进行现场交流,同他们谈认识、提意见、聊感受,用不一样的“土味”方式让农村党员接受更多、收获更多。

多些真实案例,让“土味”党课深入人心。

《民法典》中的哪条哪款是如何评判,这样的方式,定然会让在场党员们听得聚精会神,内容也更加让人入脑入心,宣讲效果自然大大提升。

注重因材施教,让“土味”党课学能所用。

为农村党员上党课,若为他们讲机关党建、讲城市治理之类与他们生产生活不相关的内容,他们不会感兴趣也听不明白。所谓“看菜吃饭,量体裁衣”,针对农村党员,要讲好党课,不仅讲课方式要“土”,讲授内容也要“土”,这个“土”,是接地气,是农村党员能学有所用。可以多为他们讲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讲讲党员带领群众致富增收的典型经验、讲讲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所在。总之,农村群众盼望什么、农村党员想学什么,就为他们讲什么,让农村“党课”真正成为农村党员提升能力、带领群众致富增收、奔向小康的重要阵地。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时值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__年5月24日,尉氏县司法局、尉氏县法学会庄头镇工作站的普法志愿者,走上庄头镇集市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进农村活动。

在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通过悬挂条幅、现场解读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来往群众解读民法典亮点,针对群众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关于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以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民法典书籍,防范电信诈骗、扫黑除恶、法律援助法等方面普法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通过本次民法典宣传进乡村活动,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免费的法律大餐,有效提高了周边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推动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有效覆盖,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未成年学生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为沿滩龙湖实验学校1400余名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讲课中,检察干警通过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述了民法典是怎样从胎儿时期一直到成年,呵护未成年各个阶段的成长,讲授了公民在不同年龄阶段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同时,以民法典内容为基础,从高空抛物、见义勇为等社会热点事件切入,为同学们科普与其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全方位阐述了为什么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此次法治宣讲,让学生们感受到了民法典的魅力。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告诫广大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学会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坚决抵制、杜绝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引导学生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推动全校师生建立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思维。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24日,兴文县司法局结合省、市部署开展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九丝城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讲。

兴文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彭永贵对九丝城镇骨干“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讲座,重点围绕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重点亮点,以及民法典关于人格权、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等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宣讲中,彭永贵引用了大量来自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引导大家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培训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向参加培训的90名“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放了宪法、民法典宣传手册、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手册、民法典宣传口袋等法治宣传资料360余份。

此次民法典“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增强了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为开创新时代乡村振兴新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第一养护站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现总结如下:

积极宣传,营造浓厚推普周活动氛围。本次推普周的主题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了引导职工积极参与,第一养护站在收到活动通知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和qq群向职工进行了传达,同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下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在单位宿舍楼及办公室张贴,激发全体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的意识,使大家积极参与到推普宣传周活动中来。

驻地联合,形成普通话推广普及合力。养护站利用驻地高家堰的便利条件,与驻地收费所、路政大队联合开展了普通话推广学习培训活动,通过绕口令练习和词句朗读,管理所结合窗口服务规范用语、站队结合日常日常办公及接听电话用语,进行了有针对性集中培训学习;同时对驻地内所有标识、宣传栏进行了系统自查,及时维护“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使在规定的场合讲普通话逐步变成常态化。

创新方式,围绕主题推介传统文化。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主题,在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效果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一方面将推普周活动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利用宣传橱窗张贴古典诗词,在职工书屋摆放笔墨纸砚,引导职工读诵、书写,传播中华语言文化正能量;另一方面重视发挥“互联网+”在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微信推介、公益短片推送,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

开展校园推普宣传活动总结【3】。

官浔中学认真开展了“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活动,为了构建学校和谐教育,增强推普意识,提高普通话水平,为了今后更好的做好推普工作,现将本届推普周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了指导思想。

普通话是现代各民族的共同语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语言。大力宣传积极推行普通话并逐步提高全民族说普通话的水平,是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普通话具有任何方言都无法比拟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推广普通话意义重大。

二、加强了组织领导。

为了使推普活动深入开展,学校成立了活动督察小组,学校各班级进行了抽查各班活动均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得有声有色,达到了活动的目的。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良好。

本次推普宣传,学校对推普工作进行了细化,并对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以学校为主阵地按计划开展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良好,进而达到向社会辐射的目的。开展的主要活动有:1、各班级均通过班会、晨读等形式,组织全体师生认真领会第xx届推普周有关文件精神。班级设置推普角,营造了一种说普通话的良好氛围。2、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学校通过办宣传栏、在校门口悬挂推普宣传标语横幅,并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口号等活动。积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相应的普通话基础知识,掀起了一股学习普通话、会说普通话的推普热潮。3、设立永久性标语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4、推普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班均开展了普通话竞赛活动。5、为了使普通话在学校扎根,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拟定了相关考核制度,如:促使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周会等集体活动,深入开展推普的重要性;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在全校范围内,倡导普通话,在课堂教学中使用普通话等。

四、推普活动的体会。

在本次推普宣传周活动中,学校做到了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达到了活动的目的。推普宣传周活动中我们所做的只是大海中的一朵小浪花,但我们将继续努力着。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_,按照各级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要求,我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1.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活动。高年级学生制作《美好生活与法同行》民法典手抄报,制作民法典宣传展板。

2.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等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努力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丰富民法典学习宣传载体,利用班队会等,不断扩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3.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民法典知识讲座。

总之,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的一系列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使全体师生不断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今后,我校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行为化,进一步推进我校法治文化的发展和创新,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添砖加瓦。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总结

__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__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24日上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检察干警走进金江镇向阳社区、农贸市场、雷宅村等地,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向群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宣传活动中,群众就自己不明白、不了解的问题积极进行法律咨询,检察干警依据法律法规一一详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同时检察干警选取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把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生动化、形象化,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取得了良好的普法释法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了700余名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民法典》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能动履行普法职责,结合“质量建设年”和“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部署,不断将《民法典》宣传向纵深发展,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做好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