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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孔乙己读后感六年级 六年级孔乙己读书感想(精选8篇)

时间:2023-10-13 23:10:37 作者:翰墨 最新孔乙己读后感六年级 六年级孔乙己读书感想(精选8篇)

每一个人的人生轨迹都是独一无二的,总结人生经历能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如何面对人生的挫折和困难,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这些人生总结范文不仅展示了作者的经历和成就,也给我们带来了启示和思考。

六年级孔乙己读书感想

孔乙己这篇文章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

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掌柜和客人们漠不关心,丁举人也没有受到制裁,让我感到无限的悲凉,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关心,周围发生这样的事让我感到心寒,当孔乙己艰难爬到酒店时,掌柜问他要欠下的钱,他又很颓唐,最后掌柜的又说孔乙己是偷东西被打断腿的,掌柜不愿给他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侮辱孔乙己,从这些事中,从这些事中鲁迅写出了当时的阴暗......

六年级孔乙己读书感想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五年级孔乙己读书感想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六年级孔乙己读书感想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写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写,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该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六年级《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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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孔乙己读书感想

明白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明白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明白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杯具色彩,并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杯具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必须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杯具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杯具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我们不明白孔乙己年轻时的样貌,但至少,他此刻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并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终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确定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我的欢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杯具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狼王梦读书笔记和感想六年级

《狼王梦》写的是:母狼紫岚在绝境中生下了五只狼崽,想将它们培育成下一代狼王。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读书笔记和感想六年级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狼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恶、黑暗,但在黑暗中还是有一丝光芒,那就是爱的光芒。为了爱可以用生命做为代价,为爱可以不顾一切,这就是狼。

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一只母狼的一生,它叫紫岚。它是一只快要分娩的母狼,而它的公狼黑桑在一次捕猎中死去了,于是它艰难的生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仔,它十分爱黑桑也爱它的孩子。于是它下定决心要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它把最强壮的公仔单独养,才几个月就有一岁的狼这么大了。紫岚本以为它可以成为狼王,可天有不测风云,那只小狼被鹰给抓走了。紫岚十分伤心但它没有放弃,终于养出了超狼。但冬天很快到来,狼群很快出现了饥荒,年幼无知的小狼看见了一只小羊羔,去吃却中了圈套。紫岚悲痛欲绝但也无济于事。紫岚想养第三只公狼,但是在一场狼王争夺战中死去。紫岚的狼王梦也破灭了,最后它也被一只老鹰抓走了。

狼的一生是多么悲惨呀!而它那单纯的爱又是多么的强烈。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的领悟了狼的精神和母爱的伟大。同时我也意识到母狼紫岚能在生活中挺过千千万万的困难,为什么我就不可以做到,作为一个人我怎么可以不做到?于是往后我要更加坚定的做事,更加坚强的做人。

《狼王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母狼紫岚渴望把自己的幼狼培养成顶天立地的大狼王,可她的计划落空了,狼儿一只只死掉,最后,她把希望放在女儿——眉眉身上,希望她生下的幼狼可以成为狼王。然后,紫岚在临死为了不给被金雕抓走的幼狼黒仔报仇,和金雕拼个你死我活。

在我们的印象中,狼是凶恶的,不正义的,令人害怕,如《小红帽》中的狼是贪婪的、狡猾的。可是我读了《狼王梦》后改变了之前对狼的印象。

书中的母狼每次计划落空后,都不放弃。比如有一次紫岚要解决儿子双毛夺取狼王宝座的最后一个困难,拆散古古和狼王洛的联盟,她本想用一只猪心来诱走古古,但是被狼王发现了,把古古拉了回来,紫岚的计划失败了,但是她并没有被气馁,坚持不懈,又继续想办法气走古古。

而我呢,一旦遇到困难就败下阵来,甚至想放弃,所以我要学习母狼坚持不懈的精神,要一步一个脚印,正如“契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古语。如不坚持的话,就会功亏一篑,就会与成功失之交臂,所谓“行百里而半九十”就是这个道理。

从母狼紫岚身上,我看到的不是凶残邪恶的恶狼,而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决心和意志。是《狼王梦》打动了我的内心,改变了我脆弱的意志,也让我感受到咖啡的浓烈。

沈石溪,我想大家都略有而耳闻吧!他是著名动物小说家代表,他写了著名的《狼王梦》,书中狼母亲为保护孩子当上了狼王,而最后却因保护狼孙而死去。

读了这本书,我感悟颇深。狼母亲(紫岚)的伟大就如我母亲一样。母亲,也许对许多人来说它只是一个称呼,只是一个抚养你长大的人罢了。可是在我眼中,那是一份爱,一份只属于我兄弟姐妹的母爱。爱无色无味,看不到摸不着,只有我们可以感受到。

感受?从每天你早上看到桌子上摆满了食物;每次回到房间整整齐齐;桌子上摆的都是我喜欢的食物,房间的东西都是我平时摆的的地方......这一切的,微不足到的事中蕴含着母亲对我的爱。

乌鸦有反哺之恩,小羊有跪奶之恩,可是我觉得我像一个无情的人,以前总以为,这些不过只是他们应当对我做的,一切都是我该享受到的生活。可是长大的我明白我错了,他们大可以不必这样对我,看看那些被收养的人,在家里就像个保姆,哪有什么地位可言。所以我是幸福的。可是我在享受这幸福时却是没有回报父母,我总以为,我还小,无法回报他们,不,是我根本没有真正那份回报他们的心。狼母亲希望望子成龙,我父母也同时望女成风,也是我却一次次让他们失望,说实话,我小学时成绩就那么六、七十来分。每当家长说自己小孩如何多好时,成绩多优秀时,我妈妈从来没有一句话反驳他们,也有不少家长知道我成绩不好,专门来嘚瑟的,我母亲虽无法反驳,但从来没有骂过我。直到我看了《狼王梦》,才明白我是妈妈的希望,妈妈为我付出了许多。现在是时侯到我回报她了,于是我开始好好学习,终于我也能让我妈妈扬眉吐气一番,让其它家长无话可说。

在我的成长中,若是没有遇到《狼王梦》这本书,说不定我还在哪个班垫底呢!这本书不仅仅伴我成长,同时也让我明白父母对我的期望,让我走向转折的一本书。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只小狼,分别叫黑毛、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其中,黑毛、蓝魂儿和双毛都是公狼,紫岚苦心去培养它们,希望它们中的一个能当上狼王。不幸的是,到最后,黑毛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被捕狼夹夹死了,双毛因为狼群的食物太少,被当成猎物吃掉了。紫岚最后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媚媚将要生下的小狼身上。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紫岚教孩子们如何争取当上狼王的情节。双毛因为胆小,起初不敢去狼群中争夺食物,最后在紫岚的悉心教导下,竟然变成了一只勇敢无比的公狼。紫岚在这个过程中被双毛撞断了一条腿。我可以感受到紫岚对它的孩子的良苦用心,它是一个好妈妈,虽然严格了一点,但内心却充满了爱。我也非常同情它,它的孩子都死了,我心里默默祝愿媚媚的儿子可以当上狼王。

在四只小狼刚出世的时候,有一只大白狗盯上了紫岚,紫岚为了保护孩子们,没有跟大白狗打架,结果背上被大白狗生生地撕下了一大块肉。这个妈妈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可真是个伟大的母亲。我知道,大部分母亲都是很疼爱自己的孩子的,但还是有一些母亲会抛弃自己的子女,她们居然还比不上狼,真该好好地反省一下了。

你知道紫岚是怎么被大白狗盯上的吗?当小狼们还在紫岚肚子里的时候,紫岚为了让自己有营养,冒着生命危险去了猎人的营地。因为在那里,它发现了很多羊。当它轻轻地走过去,叼起一只羊羔逃跑时,整个羊群都发疯似的乱蹦乱跳,最终被大白狗给发现了,从此大白狗就盯上了它。我知道,紫岚只有吃饱,乳房里的奶水才会充足,才能更好地哺育小狼。我可以想象,紫岚每天护着她肚子里的宝宝,担惊受怕,风餐露宿,为了顺利产下孩子们,总是想方设法捕猎更多的食物,哪怕是冒着生命的危险。

在我们的心目中,狼都是狡猾凶恶的。看了《狼王梦》这本书,跟着沈石溪爷爷走进狼的世界,我才知道原来凶恶的狼也是充满着温情和母爱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我们家就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狼王梦》。

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个扣人心弦的动作,一场场浴血搏杀的争霸,一个个伟大的梦想,这一切在《狼王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个故事里,有一个望求儿女成为一代狼王的伟大母亲,她就是——紫岚。

我们常说,我们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但是,我在紫岚对待四只狼崽的态度中,我看到了不公平的一面:紫岚一味的认为黑仔与黑桑有几分相似,所以给黑仔的永远是最好的,也就以至于黑仔常常瞧不起自己的兄弟姐妹,一味的自大,使自己完全没有了防备之心。正当紫岚沉醉其中时,黑仔未满年龄就去捕猎。狡猾的金雕将魁梧的黑仔置于了死地。紫岚只好培养蓝魂儿,蓝魂儿的表现使不少公狼刮目相看。紫岚为此扬眉吐气,想着蓝魂儿有一天一定会成为一只出色的狼王。

也许是命运在于她开玩笑,这只未来的狼王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他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自己腰间的猎夹,然而却无济于事。最后,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她的眼里诉说着希望,一只美丽的母狼,她机智的眼中,透露着不舍、遗憾和希望。

母狼紫岚用母爱谱写了一篇凄婉感人的文章,我相信,一定会出现一代狼王在她的家族中。梦想,是需要付出一切努力实现的,只要不放弃,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的!

或者被它狼统治,或者统治它狼;或者成为命运的主宰,或者被命运宰割……站在凌烈的秋风中,双毛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一身油光发亮的栗红色长毛,在晚风中徐徐飘动,威武的身影在晚霞的掩映下,更有狼王的风采。

没错,它就是双毛,紫岚最后的希望。从前的紫岚,是一只风华绝代,让无数公狼深深着迷的亭亭玉立的母狼;而现在它精神颓唐,满脸布满皱纹,几颗门牙横七竖八的残留在嘴中。多让人心酸,然而这一切都是因梦想而起。

还记得那只勇敢凶残的黑仔,半岁便开始追逐野兔,自己捕食;还记得那只英俊大胆的蓝魂儿,独自一人设法捕杀狗熊;还记得那只自信暴躁的双毛,敢于向狼王挑战。它们的英勇都应它们有一位胸怀大志的母亲——紫岚,它付出了自己全部的心血,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只为把自己的儿子培养成一代顶天立地的狼王。虽然老天一次次打碎紫岚的梦,但它却从未放弃,它仍在为自己的子孙努力着!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父母的心愿,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不仅人类如此,动物也是如此,《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无论是温顺的小羊、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它们的母爱都是至高无上的,它们的母亲都深爱着自己的子女。无论父母做什么,他们的初衷都是为了儿女。

母爱,是伟大的,狼王梦就是体现母爱的泉源,在这泉水里,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留下那行母亲悲伤的泪,无数次看到紫岚那颗流血的心。

狼,在我印象中曾经是凶狠的,是狡猾的,但是,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让我对狼有了一种新的认识。

故事发生在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紫岚冒着暴风雨生下了四只小狼。可是不幸的事情总是降临到它头上,先是失去了宝贝儿子黑仔,蓝魂儿也在觅食中被人类设下的陷阱而夹住,双毛在战斗中被狼群给吃掉了,最后,紫岚自己为了保护女儿媚媚的孩子,在与金雕的搏斗中,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紫岚身上,我还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母爱。特别是她对双毛,虽然她的脚被双毛撞骨折了,但是双毛的野性被激发出来了,她感到非常开心。有一次,双毛被别人欺负,尽管紫岚知道自己敌不过那匹狼,但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最终,果然是紫岚赢了。我想:这应该就是母爱的力量吧。紫岚为了她的儿女付出了很多,这不禁让我想起我的妈妈,她为了我的成长也付出了很多,比如:每天为我做可口的饭菜,半夜起床给我盖被子,认真辅导我做功课等等。

沈石溪的《狼王梦》颠覆了我对狼的印象。读完这本书,我第一次觉得凶猛的狼的竟然有这样细腻的感情,那么有人性。同时,我也很佩服沈石溪丰富的想象力,他居然能把狼写得这么传神。但最让我惊讶的是,作者赋予母狼紫岚对梦想的不懈追求的精神,真的让我感受到了一头“狼”也是有梦想的。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了母狼紫岚生下几只小狼,为了延续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梦想,先后培养了三只小公狼,但是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只剩下一只小母狼媚媚,她只好寄望于小母狼媚媚的后代。为了保证后代的安全,紫岚与它们最大的威胁——金雕同归于尽。

在狼群中,当上狼王是许多公狼的梦想,虽然这难如登天,但是它们都为此而努力和奋斗,尽管很少会成功。紫岚为了延续黑桑的 “狼王梦”奋斗了一生,但是并没有如愿以偿。不过,是不是因为梦想很难实现,就不去努力了呢?紫岚是不是早就应该放弃呢?紫岚并没有放弃,“她”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明知道是很难实现的“梦想”,但是还是抓住任何可能实现的机会,为它而努力。

每个人的梦想都是独一无二的。《狼王梦》这本书中,当上狼王就是公狼们的梦想。现在,我的梦想是尽早考上好的初中。为此,我付出了许多努力。比如,放弃了暑假的懒觉和旅游,在家进行持续性的学习和练习。通过练习与小升初难度相当的数学卷来提高自己的速度和准确率;通过背诵并复习古诗词与文化常识来提高语文基础部分的正确率。虽然目前数学水平还不够稳定,语文还有很多要背的知识点,但是我觉得,只要我能坚持下去,实现这个梦想就不会太难。

我从《狼王梦》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启示:追梦的过程必定会充满坎坷,途中的困难与考验可能会成为 “拦路虎”,许多人会被拒在梦想的大门之外。但是,只有那些奋力拼搏、通过重重考验的人,才有可能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彩虹!即使不能见到彩虹,至少也会迎来如洗的碧空!

狼,大家熟知的一种动物,《狼王梦》就是一个关于狼的故事:

一匹母狼,名叫紫岚,因为她有一身紫色的毛。她失去丈夫,在最脆弱的时候:怀孕期间失去了丈夫。要知道,一匹母狼在失去丈夫的情况下,是不怎么可能在充满危险的森林中存活的,更何况还带着一群小狼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她在被大白狗追赶的时候,生下了五只狼崽。因为太冷,也因为狼崽太脆弱,紫岚当天晚上就失去了一只狼崽。

还剩下四只,有三只雄性狼崽。紫岚给四只小狼起了名字:老大一身纯黑,叫黑毛;老二有一身罕见的蓝毛,叫蓝魂儿;老三有两种毛色,叫双毛;最小的是一只母狼崽,和紫岚一样有一身紫毛,妩媚动人,叫媚媚。

她先培养黑毛,给予了黑毛所有的爱,但是,黑毛却在离王位还有一步之遥时撞在枪口上;然后是蓝魂儿,这只狼有着狼原本该有的所有性格:冷酷、残忍、无情……这一匹狼儿就要成功了,但被捕兽夹夹住,成了猎人的战利品;最后是双毛,他最难培育,因为紫岚之前一直把双毛放在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所以他身上的狼气,早就被洗刷掉了。但是经过紫岚的努力,双毛最终还是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狼。可惜,最后还是像哥哥们一样,死了。只是哥哥们是死在人的手里,他却死在狼王洛戛手里。

紫岚几乎崩溃了:自己几年的心血就这样没了!但是最后紫岚没有消沉,她还有一个女儿,她要把她的外孙培养长大,于是她再一次满怀热情投入到培养狼王事业当中。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震撼,狼,母狼,一只母狼,在弱肉强食的森林中独身一人养育四只狼,更加令人敬佩的是她那执着的母爱!

其中有一个场景令我十分感动:哦,这不就是当年那只杀死黑毛的金雕吗!竟然又打起媚媚后代的主意了!紫岚强打起精神,朝天空吼了一声。金雕无可奈何地飞走了,紫岚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她不能让讨厌的金雕伤害媚媚的儿女。

我们的母亲也一样,一心想把我们培育成“龙”、“凤”,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像紫岚一样,意外重重,但每位母亲都像紫岚一样,挫折多多。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母爱,关心母亲,这样才对得起母亲。

狼,娘。当了娘的狼,是很伟大的。

你感动了吗?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无情的动物,可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匹母狼: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无所顾忌,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被残酷的现实所磨灭,三匹小公狼一个个死去,但她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

《狼王梦》这本书中,我喜欢紫岚,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弱肉强食的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我被紫岚的举动深深地震撼了,与其在痛苦中死去,不如在幸福中死去。每次看到这里,我都热泪盈眶,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她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但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啊!上面有条短信!”他惊讶道。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写的什么?快念念!”那位搜救队员念道:“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简单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华丽的语句,没有任何繁琐的废话,仅仅只是一句饱含着浓浓母爱的话,这是她在生命的尽头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其实,母爱是世界上做真挚的情感,母爱如就水一般,母亲就如源一样,无论你奔腾到哪里,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孔乙己读书笔记六年级

《孔乙己 》中。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小编为大家带来几篇《孔乙己 》读书笔缉大家阅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摸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下面是由小编为您整理的“读了《孔乙己》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子,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己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后,“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己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安徒生童话六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寒假里,我和妈妈一起到书店买了安徒生童话书。在这个寒假我读了这本叫《安徒生童话全集》的书,里面总共47个童话故事,刚开始,妈妈让我每天读一则安徒生童话,我觉的是一项很重的学习任务。我只好硬着头皮读起来,慢慢地我喜欢上了着本书。他精彩的故事情节和生动的插图让我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在这本书里,我了解更多的做人的道理。我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有《沼泽王的女儿》《打火匣》《豌豆上的公主》《海的女儿》《一个豌豆荚里的五粒豆》等,还有很多故事我都好喜欢。

尤其我特别喜欢“丑小鸭”这个故事。故事讲述了一只小鸭的身世。它从一只人人都不喜欢、不了解的丑小鸭,经过了各种磨难,突破各种困境,顽强生存的“丑小鸭”。最后成长为一只美丽的天鹅。它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放弃。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丑小鸭精神”。

在此后的学习和成长的路上,我一直以“丑小鸭精神”为动力,长大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我也要做一只美丽的“天鹅”。

其中,《豌豆上的公主》是我最喜欢的,故事里主要讲有一位英俊的王子,想娶一位真正的公主做妻子,可是国王和王后为她挑选了许多位公主,都不能使王子满意。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一位称心如意的公主。因为,只有真正的公主才能感觉到,那压在20张床垫和20床鸭绒被下的那粒小小的豌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只有真正的公主才能感受到厚厚床垫和鸭绒被下的一粒小豌豆,真实的东西经得住任何磨砺和考验。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擦亮双眼,认真辨别真与假、美与丑,在人生的路上时刻为自己点一盏明灯。

寒假里,我看了《飞箱》这个故事,说了一个有钱商人的儿子,他用纸币做风筝,用金币在海边打水漂,他只去花钱,而不去赚钱,很快就把钱花光了。最后他除了几个金币、一双旧鞋子和一件衣服,他一无所有了。

他的朋友不跟他来往了,只有一个好心的朋友送给他一个箱子,让他把东西放进去,可是他并没有东西,于是就自己坐进了箱里去,想在里面睡上一大觉,但当他按下箱子的锁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箱子居然飞了起来。飞到了土耳其的王宫,他靠说故事得到了国王的认可,同意他和公主结婚。结果为了庆祝把箱子烧成了灰烬,没能和公主结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浪费钱,要勤俭节约,做任何事情不要得意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