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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精选8篇)

时间:2023-10-17 12:48:57 作者:碧墨 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精选8篇)

广播稿的撰写需要在短时间内引起听众的共鸣,要注意用简练有力的语言抓住受众的注意力。接下来是一些就职成功的案例和经验分享,相信对于即将踏入职场的大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演讲稿

各位领导,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者的权益”。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谢谢大家。

保护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小朋友们:

大家好!

我是大六班的邬老师,你们有没有去买过东西啊?(买过)我告诉你们啊,那你们就是小小的消费者了,今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是我们国家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 :消费与服务。

接下来我来给小朋友讲讲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如何选购食品:首先要看包装是否齐全。最主要的是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二个是要看标志。要买包装上标注qs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

第三是要看价格。有的'打折、低价、促销的食品不一定好,一定要仔细察看。

尽量不买有毒有害的食品。

不买发霉、变质的鱼肉水果和蔬菜;

不买病死、毒死的鸡鸭肉和猪牛肉;

不买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不买已过保质期的食品。

不买没有生产厂家名称、没有生产地址、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这种食品叫三无食品)。

小朋友们尽量请爸爸妈妈到正规商店、超市和规范的菜市场去购买,确保购买放心食品。

如果有问题消费者们还可以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演讲稿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

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

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

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

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3.15·诚信与我们:

当三月温和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食物都在不断地萌发、成长。

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转醒萌发的草木,也带来了诚信与责任对我们的拷问。

下面我给大家讲述一个行业背后的黑幕:在一个造纸厂院子里,堆放的垃圾纸足足有上百吨,不仅有回收来的旧书本,碎纸屑,还有药品包装盒,以及剩余的药物和粪便。

工人们把这些垃圾纸直接放到加工容器里,再加入半袋烧碱,40分钟后这些黑色水泥状的纸浆慢慢变成白色。

这些垃圾废纸在经过荧光增白处理之后,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我们餐桌上常用的餐巾纸。

据统计,这样的'不达标的餐巾纸可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巾纸成本降低一半以上。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得到的答案是:在当今社会中,大多数人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

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

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

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意思就是:人不讲信用,不知他还能做成什么事;诚信也是一种美德,它比金钱更贵重,比知识更永恒。

伴随着21世纪成长的同学们,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珍惜美德吧,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种子。

春天来了,让我们借“三· 一五”的东风,在你我的心田里播撒诚信的种子吧。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美丽的诚信之花一定会开遍校园,飘洒锦城,走进各行各业,遍及天涯海角,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生长、绽放!

谢谢大家!

同志们:

今天,市工商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3・15”暨诚信单位表彰大会,并确定为以弘扬维权,倡导健康,引导消费这样的鲜明主题,这个会开得十分有意义。

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

借此机会,我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的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各级“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代表消费者协会总结了xxxx年消协工作情况,并对xxxx年消协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总结非常全面、客观,思路也非常明确,我完全赞同。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用心地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过去一年,市消协共办理团体投诉*起,人数达*多人次。

接待来访咨询*人次,接受电话咨询*次、受理投诉*件,结案*件,结案率达*%;,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加大消协调解纠纷工作力度,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消费纠纷*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年来,市消协通过加强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提高了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的服务水平;通过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消费侵权行为。

你们所做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十分满意的。

针对当前消协工作,我提三点希望: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研究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影响。

要把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要加强干部素质建设。

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狠抓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打造“学习型 ”队伍,增强干部职工驾驭市场经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二、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主体。

一方面,在管理上要宽严相济,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放宽政策,减少限制,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努力营造宽松优良的发展环境。

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进而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

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围绕建设诚信**,打造诚信工商,加强消协诚信体系建设,从而推动企业信用创建工作。

要利用我市现有资源,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三、提高消费者健康维权意识

今年“3・15”宣传的主题是“消费与民生”。

从现实情况看,我们的消费安全环境尚难令人乐观,在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工业酒精勾兑的酒致人失明、死亡、甲醛泡制水发食品、垃圾油、有毒大米等。

无不让人触目惊心。

提出“消费与民生”的年主题,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只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落实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消协要多组织一些关于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知识及状况的调查。

同时,适时对全社会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提供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

要大力开展“消费与民生”的消费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做好“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xx个“3.15”。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题演讲稿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

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

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题演讲稿

同志们、朋友们:

春暖花开,惠风和畅。今天,我们迎来了新一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侯,向辛勤工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岗位上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一年,曹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突出“消费与”主题,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创造放心消费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引导消费者崇尚节约,反对浪费,保护环境,全县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全县又好又快发展大会上,县委、县政府提出要大力实施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与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以“消费与”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建立健全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网络,加强日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积极处理、调解消费纠纷、投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志们,朋友们!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广大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要求也会逐步提高。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是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将贯穿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整个进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要共同行动起来,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我们相信,在各级各部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消费维权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演讲稿

昨日,从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长春市质监局将以“质监惠民”为主题,推出一系列惠民利民行动。

即日起至3月10日,居民如对室内装修用电线电缆、室内空气质量、配装眼镜质量、金银珠宝饰品真伪存有疑虑,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可拨打热线电话180-4301-5938进行报名申请。

同时,在检验检测及鉴定期间,长春市质监局还将邀请广大市民参观质检实验室,让市民实地了解检测设备和检验检测流程,与质量检验技术人员“面对面交流”,与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进行“零距离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