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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通用13篇)

时间:2024-01-15 11:24:22 作者:文轩

规划计划是一种行动的指南,它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以及什么时候做。以下是一些行业领先企业规划计划的范文,可以帮助各位更好地了解和学习规划的实际应用。

乡镇卫生院“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濉溪县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濉溪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濉溪”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统筹推进“健康濉溪”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的关键节点。为全面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总书记“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以及《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县域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大幅提升,全县基本建立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融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十三五”规划目标圆满完成,至“十三五”末,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3.59‰,孕产妇死亡率8.0/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52‰,婴儿死亡率2.56‰,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6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6%,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比2015年降低1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91.68%,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3.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位居省市前列,“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百年目标历史交汇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要求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承上启下的五年规划。“十四五”时期是安徽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阶段,是建设健康新安徽取得显著成效的重要阶段,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目标的关键阶段。“十四五”时期是濉溪县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节点,是推动濉溪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节点。

健康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随着供给侧改革和新一轮产业革命的不断深化,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卫生健康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样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机遇。***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大健康产业将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健康观念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人民群众从关心治疗逐渐转向关心预防、养生及整体健康管理,为健康服务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服务模式提供了新方式。

“十四五”期间,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人口自身均衡压力进一步增大,人口发展已经进入关键转折期,人口自然增长率长期低于预期、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劳动力老化程度加重等问题凸显。鼓励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推进家庭能力建设、强化养老保障等将成为“十四五”期间重点着眼的问题。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加深入落实***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践行五大新发展理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旋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方位提高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濉溪”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着力构建重大疫情防治体系等“四条主线”工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原则。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升医疗技术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人人享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注重人民群众享有服务的感受和实效。

2、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3、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原则。优化突出资源配置优化和分级诊疗,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与信息化建设,注重影响健康的重大因素,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慢病防控,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加快多元化办医格局。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促进公平公正。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健康濉溪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显现,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展格局更加广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全面开展,人民群众自主健康的防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卫生健康事业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进一步规范,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卫生健康资源进一步优化,城乡区域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卫生健康发展方式与服务模式有较大转变,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更好供给。

到2025年,健康濉溪建设水平达到全省中上游,力争建成全国“健康中国”示范县,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期望寿命接近80岁左右,居民各项健康监测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定指标。

到202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逐步提高,区域内住院病人医共体就诊率逐步提高,上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达到合理水平。

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结构布局更趋合理,医疗资源总量适度增加,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构逐步优化。

到2025年,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成,县、镇、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更加健全,人才队伍更加合理,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机制更加完善。全县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监测网络覆盖所全县域,全县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规定指标以内。

到2025年,妇幼健康服务能级和水平显著提升。与濉溪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妇幼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核心指标进一步巩固优化,妇幼健康工作内涵深入拓展。

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一)全面深入推进“健康濉溪”建设。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把卫生健康工作与发动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户户动员、人人参与,形成全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新机制,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蓬勃开展。

2、进一步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积极创办优质健康科普专栏、开设公益性健康节目,形式多样的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县级媒体、机关、单位、学校、商场、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镇(园区)开展健康科普提供支持;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主动开展健康科普服务,健康促进与教育;加强市、县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高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探索开展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针对群众健康需求和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中心任务,面向全人群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连续的健康服务。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发展。进一步推动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大力开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服务,不断拓展医疗服务新模式,着力推进医疗服务从医院内走向家庭。

4、全面实施重点人群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产期、儿童等阶段特点,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妇幼人才培养力度,务实应用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全面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生殖健康,在农村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城镇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工作。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政府监管职能,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评选“健康达人”,建设健康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从源头消除、减轻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实现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职业病诊断不出市,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优化职业卫生服务。不断提升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医院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推进中医药特色服务,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普及老年健康知识,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构建养老服务网络。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

(二)全面完成深化医改工作目标。

1、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议事规则,建强党务专兼职队伍,理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要点。抓好医德医风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各环节,把党建工作贯穿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全过程。

2、全面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发挥医共体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濉溪特色医共体建设模式。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要求,构建“人员配置一体化、运行管理一体化、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医共体发展模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权责清晰、高效有序的分工协作机制,使医共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

3、全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政府治理、健全法人治理、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实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将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激发医院生机活力,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公益性导向、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4、全面建立完善现代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健全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统一、运转高效、执法有力的工作机制。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依法加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专项行动,维护卫生健康服务市场秩序。

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高效、统一规范、公正文明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促进全县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科学核定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每万名常住人口配置0.7-0.9名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面积1500-3000平方米,重点建设约谈室、合议室、听证室、陈述申辩室、警示教育室、模拟执法室、罚没物品暂存室、培训室、档案室、应急物资储备室、快速检测检验中心、在线监督监测指挥中心等功能用房,做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参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配置监督执法装备和快速检测设备。完善监督执法用车保障措施,满足日常卫生监督检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需要。

5、全面实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主导地位;逐步推动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建立以基本药物为核心、慢性病用药为主的基本用药统一目录,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配送和管理模式,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间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大力保障短缺药品供应,调整完善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多部门协同高效处置药品短缺问题,健全县、镇两级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制度,落实短缺药品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合理设置急(抢)救药等特定药品库存警戒线;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用械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机制;完善县、医疗机构两级储备制度,形成错位互补储备格局。

6、全面推进综合医改相关工作。以促进有序就医为核心深化医疗制度改革,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以更好保障病有所医为目标深化医保制度改革,以规范药品供应保障为重点深化医药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县医改办、县医管办综合协调功能,突出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政策集成、力量集成、经验集成,实现综合医改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从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转变、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

(三)全面开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加速推进重大基础项目建设。统筹规划区域卫生资源,合理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逐步缩小区域之间医疗资源差距。重点推进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中心、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濉溪县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濉溪县河西新区医院、濉溪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濉溪县中医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濉溪县双堆新城医院等重大基础项目建设。

2、培育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医疗团队及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精尖新大型医疗设备。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疗前沿、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加快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品牌医疗专业。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加快推进高危孕产妇、新生儿、创伤、胸痛、卒中等五大救治中心建设,重点推进儿科、麻醉、心脑血管等区域性诊疗中心建设。

3、加强县镇等级医院创建工作。采取结对帮扶等措施,指导县级医院全面开展三级医院创建工作。支持濉溪县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支持濉溪县中医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支持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建设。支持南坪、四铺、临涣、孙疃、五沟、铁佛、双堆等创建二级综合医院,打造县域内区域医疗中心。

4、推动办医主体多元化、服务多样化。加快推进民营医院建设,落实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有关政策。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专科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术地位、职称晋升、技能鉴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申报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强力的政策支持,在医疗机构评审评定、技术准入、住院医师规培、省级资金申请、人才招聘、职称评定等方面采取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

5、多维度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积极构建与国内领先医疗机构的长期合作机制,引培结合,以高峰人才引领高峰学科,促使我县医疗机构在高端技术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能力等方面不断得到提升,并借助已引进团队项目所属医院的品牌效应和专科影响力,不断扩大和树立我县各优势医疗专科在淮海经济区域内的临床技术优势和品牌效应。

6、加强改善医疗服务。全面开展预约诊疗和“互联网+”医疗模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预约诊疗,通过电话、网站、微信、手机app等多种途径,进一步丰富预约的形式,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自助服务、网上支付,加强推行诊间支付,减少病人排队等候时间;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和志愿者服务,为患者就诊过程提供更多便捷和帮助。

(四)全面构建重大疫情防治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统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三方力量,建立各自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三位一体”的疾控体系。按照“统筹规划、能级分工、常规下沉”的原则,合理构建统一质控、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检测网络。

3、提升疾控机构硬件建设及科研能力。开展县级疾控机构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对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仪器装备条件,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在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中,优先扶持公共卫生领域,培养符合疾病预防控制实际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并加大科研创新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等的工作力度。

(五)全面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标准,进一步完善优化城乡居民“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全面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共体,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城乡统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转设为社区医院,提升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内涵,深入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完善财政投入、人事薪酬、医保支付、价格管理等配套政策,力争到2025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合理水平。

2、全面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努力实现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从“缺”到“有”到“优”的转化;统筹调度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额(含备案制数额),推动“县管乡用”机制落实到位;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推进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予以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类管理和运行,有效解决基层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等问题,使基层全科医生与县医院同等条件的临床医师水平相衔接,2022年实现全覆盖。加快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建设,2023年实训基地实现全覆盖。

4、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制度措施,强化各业务条线工作责任,不断提升项目整体工作水平。推进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拨付给医共体,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逐步建立由家庭医生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综合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到2025年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显著提高。

(六)提升中医药事业继承创新水平。

1、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合理配置和优化中医药资源,不断完善以县级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为重要力量,以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为补充,涵盖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功能的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培育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的临床专科,建成一批服务功能健全、临床疗效显著、中医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临床专科。健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支撑平台。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初步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达到全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现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远程中医医疗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室(中医馆)建设,积极发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药服务。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2、推动中医药服务多元发展。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项目,并利用中医理论和技术进行健康干预。进一步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的应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改善中医药疫情防控救治基础条件。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按标准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积极开展中医药“医养结合”工作,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中医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探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含中医特色综合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

3、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院校教育、师承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完善中医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着眼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培养一批德业双修、中西医贯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西学中”高级人才,推动生命科学创新突破。组织开展市“名老中医”评选工作,建立中医药人才褒奖激励机制。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继续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及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建设名医名家工作室和学术流派工作室,系统学习传承名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围绕中医药服务发展需求,加强中医护理、中药、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各类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组建高水平重大疫情救治专业技术队伍(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加强应急储备和日常实战演练,承担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和培训任务,辐射带动区域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和人才储备能力提升。

4、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中医药科技资源整合,组建多学科、跨领域、结构合理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中医药协同创新。继续加强国家和省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加强重大疾病、慢性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的中医药防治研究,解决制约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关键问题,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治能力。支持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推动中医药理论创新。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七)全面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1、完善智慧医疗基础支撑体系。推进县卫生健康智慧基础服务建设,优化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增强支撑卫生健康数据统计分析、共享交换、业务协同和开放互通能力;完善以“人口家庭、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资源库为基础,以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医疗卫生全流程智能服务为指引,强化业务驱动的医疗健康数据整合归集,实现基于人口家庭基础数据的出生信息、死亡信息、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应用交互,形成健康智能服务大数据资源体系;开展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研究和规范化应用,建成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制定全民健康网络信息安全规划,建立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医疗健康数据存储保障机制,加强数据应用分级和授权管理;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行业网络信息安全通报机制,加强数据安全服务审查和系统安全风险评估。

2、构建智慧健康应用体系。探索以行业大数据分析为主的医疗服务绩效、质量管理和运行监测的公立医院动态管理,加强医药费用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公共卫生智能服务体系,重点拓展以妇幼、老年、慢病等特殊群体为主的智能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服务,针对慢病人群,利用移动设备和智能可穿戴设备实现个人健康体征动态监测,开展疾病智能预测预警,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对高危人群开展健康状态跟踪监测,及时提供健康干预和风险防控。实现全县与市级采供血机构信息实时共享和血液资源调配,加强以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疾控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形成全县公共卫生大数据监测网络,完善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信息系统,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

3、创新智慧医疗服务应用。持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医院”示范建设,充分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提升医院智慧化服务应用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推进多学科融合发展为基础的大数据医学科研教学工程,推动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建立重大疾病智能诊疗决策支持服务系统。融合基因检测相关技术,开展精准医疗服务。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以智能化和信息化为抓手推进全县分级诊疗制度逐步落实,推进覆盖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服务。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建立疾病智能早筛与预防机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分级评价合理水平、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省级下达水平、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水平为目标。

(八)全面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1、积极推动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区域联动网络构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独立设置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二级以上医院、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明确卫生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省、市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相关规划与规范,推动一体化区域卫生应急云平台建设,加强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和运行,建立健全建立健全县院前急救指挥管理系统、急救车辆监管系统、公共场所和基层医疗机构急救医疗设备管理系统、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

2、推进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将联防联控机制的核心要素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应对全过程的有效协调和良好合作。进一步完善监测与预警机制,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发现、动态分析、科学评估和及时预警。建设适应于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需求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县疾病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院生物实验室网络体系,推进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毒物、环境卫生应急检测、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检测等实验室软件和硬件建设,提升实验室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和鉴定能力。提高市、县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建设管理水平,重点抓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重症病例综合救治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应对大流行时病人激增的医疗应对准备,最大限度地降低病死率,有效控制院内感染。

3、积极推进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加强和规范二级以上医院卫生应急工作,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组织体系、预案体系、救援队伍、信息化、装备储备等建设,实现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规范化开展;做好区域间、部门间和军警地之间紧急医学救援协调联动和信息沟通。进一步提升综合、危化、中毒、传染病、烧伤、儿科、应急心理干预、中医等八大类县镇两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区域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全面提升紧急医学救援实战能力,推进陆地与空中医疗救援工作,构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能力建设,搞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急救设备配置。

4、积极推进院前急救体系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县院前急救体系规范化建设,建成覆盖城乡,涵盖县级急救中心(站、分站)、院前急救网络医院以及乡、村卫生机构的立体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加的院前急救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快推进全县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全覆盖,主城区及各镇(园区)政府所在地院前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设置合理,农村地区急救站点按建制镇设置,实现城乡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全覆盖;县、镇两级急救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到适合水平,急救分站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到合适水平,县级急救中心(站)全部达到独立型设置标准;全县急救车辆及车载设备配置齐全,急救医疗队伍建设达到规定标准。

5、积极推进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做好卫生应急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卫生应急队伍管理与能力提升。建立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和执行程序,以及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常态运转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培训,举办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应急演练。全县各级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年度卫生应急与自救互救培训率达到合理规范水平。

6、积极推进卫生应急社会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社会动员机制,本着“先行示范、打造特色、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理念,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全面建立县级紧急医疗救援志愿者组织。

(九)全面提升人口家庭服务水平。

1、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广泛宣传“全面两孩”生育政策,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和社会环境,增强两孩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让适龄的生育群体愿生、敢生。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出生人口预报制度,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优化服务管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优化办事流程,简化证明材料,推行网上办事。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高质量完成人口监测工作任务。

2、完善生育支持体系。建立完善并逐步实施两孩家庭生育津贴、购房补贴、奶粉补贴、税费减免、男性陪产假等奖励和优惠政策,切实保障生育人群合法权益。加强母婴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和关怀关爱工作。

3、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推进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完善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综合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构建生育和新家庭支持保障体系,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公益化指导、普惠性服务、社会化运营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基本普及,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4、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生育服务咨询指导,大力普及孕前优生知识,实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应检尽检,提高检查质量。建立评估制度,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重点培训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提高孕前优生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坚持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严格标准规范,建立评估制度,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质量和服务能力,为育龄对象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开展覆盖城乡的“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十)全面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价值理念和文化氛围建设。

1、构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聚焦领域独有精神内涵,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重要价值导向凝心聚力,构筑卫生健康领域价值理念。探索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方针等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打造顺应时势、直抵民心、独具特色的使命愿景、目标任务和价值观念;大力倡导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将新时期卫生健康职业精神落到医疗服务中,让医务工作者有知识、有能力、有温度、有情怀、有尊严、有价值,让医院回归初心、回归本质、回归传统、回归梦想。

2、构建“四梁八柱”的文化氛围。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倡导***总书记的“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医卫文化精神,构筑好新时代医卫文化建设的“四梁八柱”,夯实“制度、礼仪、大同、法治、服务、职业、信用、善德”八大卫生健康文化。厚植医院文化,将文化建设理念凝结到医院精神之中,渗透到医院的规章制度,贯穿于医疗实践中,以文化理念引领医院文化建设。

统筹规划区域卫生资源,完善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加快卫生健康基础建设类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衍射,形成基本医疗全覆盖、特色医疗筑高地、优质资源相互补、集成保障促高效的医疗卫生发展空间格局,为建设健康濉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十四五”期间基础建设类重点工程项目汇总。

序号。

单位。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1

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中心。

濉溪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大楼项目。

15000。

濉溪县紧急医疗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濉溪县医用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2

濉溪县医疗能力提升。

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项目。

71000。

3

濉溪县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

31500。

4

濉溪县河西新区医院项目。

14000。

5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项目。

41000。

6

濉溪县中医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

9400。

7

濉溪县双堆新城医院项目。

22100。

8

濉溪县村居医疗卫生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

10650。

9

濉溪县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15000。

10。

濉溪县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15000。

合计。

249650。

1.濉溪县公共卫生应急中心项目:

该项目包含濉溪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大楼项目、濉溪县紧急医疗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和濉溪县医用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濉溪县南部次中心,总投资15000万元,建设周期2020-2022年,其中:

濉溪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大楼拟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新建检验中心楼、卫生应急及信息培训中心楼、综合保障楼(流行病学调查)、业务办公楼、疫苗冷库等;购置微生物检验仪器设备、理化试验仪器设备、公共卫生应急设备、疫苗冷链系统、实验室负压系统、健康体检中心仪器设备、传染病疫情信息化设备等。

濉溪县紧急医疗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新建包括应急指挥调度大厅、医疗急救培训中心、120调度系统、120指挥车及运转救护车等。

濉溪县医用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为了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全县医疗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重点药品、重点防疫物资、重点医疗救助设备等物资。项目建设包括物流、仓储设施和办公设施,占地10亩。项目总投资0.5亿元,建设周期2020-2022,目前正在前期准备中。

2.濉溪县南部次中心新城医院项目:

该项目位于濉溪县南部次中心新城,根据南部次中心建设整体规划,拟建一所占地122亩,设置800张床位,三级规模的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131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200平方米,拟设置医疗床位800张,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人防等。同时配套室外道路、绿化、围墙、综合管线、环卫设施等。项目总投资7.1亿元,建设周期2020.09-2023.12。

3.濉溪县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

该项目位于濉溪县医院院内,总用地约111亩,总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包括医技综合楼、后勤综合楼、感染科、核医学科、精神科、高压氧、食堂等;地下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建设信息中心,购置医疗设备;同时配套室外道路、绿化、救援飞机坪、污水处理站等。项目总投资3.15亿元,建设周期2020.09-2023.12。

4.濉溪县河西新区医院项目:

该项目位于濉溪县经济开发区河西新城,根据河西新城建设整体规划,拟建一所占地25亩,设置100张床位,一级规模的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286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20平方米,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人防等。同时配套室外道路、绿化、围墙、综合管线、环卫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4亿元,建设周期2020.09-2023.12。

5.濉溪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项目:

该项目位于濉溪经济开发区民营路南侧,龙柏路西侧,规划建设用地70亩,按照二级专科医院规模建设,总建筑面积62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其中:门诊住院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独立发烧门诊住院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行政后勤保障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配套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围墙、综合管线、环卫设施等。项目总投资4.1亿元,建设周期2020.09-2023.12。

6.濉溪县中医医院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

7.濉溪县双堆新城医院项目:

该项目位于濉溪县双堆集新城。根据双堆集新城建设整体规划,拟建一所占地37亩,设置220张床位,二级规模的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43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700平方米,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配套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人防等。同时配套室外道路、绿化、围墙、综合管线、环卫设施等。拟新建业务用房2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21亿元,建设周期2020.09-2023.12。

8.濉溪县村居医疗卫生补短板能力提升项目:

对全县213个村卫生室、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升级改造,完成基本医疗、基本公卫、中医药、残疾人康复、老年人临时看护、计生业务等功能室升级改造进行,配置相应设备。项目总投资1.065亿元,建设周期2021.9-2022.12。

9.濉溪县精神专科医院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濉溪县百善镇。根据南部次中心新城建设整体规划,拟建一所占地45亩,设置300张床位,二级规模的专科医院。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00平方米,含门诊、医技、药房、治疗室、厨房、行政办公室、配电室、污水处理站、门卫室、附属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人防等。同时配套室外道路、绿化、围墙、综合管线、环卫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5亿元,建设周期2021.09-2023.12。

10.濉溪县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濉溪县开发区。根据河西新城建设整体规划,拟建一所占地20亩,设置150张床位,二级规模的专科医院。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含门诊、医技、药房、治疗室、厨房、行政办公室、配电室、污水处理站、门卫室、附属设施等;同时配套室外道路、绿化、围墙、综合管线、环卫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5亿元,建设周期2021.09-2023.12。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政府要从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安徽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规划的协调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合理推进规划的实施。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措施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卫生健康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政策创新力度,着力突破“看病贵、看病难”重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注重宣传引导。完善与全媒体协调合作机制,继续强化正面宣传、典型宣传和健康传播。加强健康促进和科普知识宣传,积极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方式,引导群众全面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和先进典型宣传,树立卫生健康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维护群众知情权,掌握舆论主动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思想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意识,全力打造卫生健康行业的形象代言和鲜明标识。

(一)强化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责任制,将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逐年逐条细化,纳入年度计划,确立年度目标,明确相关责任,扎实有序推进规划,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卫生健康规划体系建设。各镇(园区)、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紧紧围绕全面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濉溪”战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着力构建重大疫情防治体系“四条主线”工作,编制本相关发展规划,确保各项规划目标协调一致,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三)强化规划执行监督评估。本规划是今后五年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镇(园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评估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监督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增强规划的硬约束。

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集合

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加快教育现代化、全面打造教育强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好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全面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锚定“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擘画温州教育高质量高品质发展蓝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根据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跨度为两年左右,主要形成《温州市“十四五”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思路和举措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

(一)确定新时期温州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坚持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七个高”(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均衡、高质量育人、高品质服务、高素质队伍、高平台支撑、高效能治理)方向和要求,提出符合温州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需求,适应教育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基本原则,谋划形成温州教育现代化发展到2025年的战略目标。

(二)明确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牢牢把握温州“未来教育”体系建设要求,主动适应信息化、一体化、终身化等趋势,精准聚焦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等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需求,明确主要任务和具体目标,着力推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迈上新台阶。

(三)明确加快温州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实效导向,以教育综合改革为切入口,加大教育管理、育人模式、人才培养、师资建设、考试招生、合作交流等领域创新力度,总结凝练“十三五”一系列成功做法,拓展创新“十四五”发展重要举措。

(四)明确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提出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明确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公民等各方面对发展教育事业承担的责任;研究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措施,健全教育督导、平安校园建设体系和机制;研究完善教育投入长效机制。

根据规划编制程序,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开展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拟定《规划》框架、形成和审议《规划》草案等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前期研究(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7月,建立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制定《温州市“十四五”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思路和举措研究》课题计划,成立课题组。8-10月,结合温州教育现代化建设总体思路开展谋划工作,形成课题研究成果;向市发改委报送我市教育希望纳入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和重点内容的基本考虑。

(二)形成基本思路(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9-10月,成立编制小组,启动谋划教育“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11-12月,形成基本思路初稿,召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学校代表、老同志、社会人士和市级有关部门“十四五”规划座谈会,听取建议并作修改完善。

(三)拟定《规划》框架(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2020年5-9月,相关处室(单位)起草专项规划(附件2),编制小组起草教育“十四五”规划框架。6月,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

(四)形成和审议《规划》草案(2020年9月至2021年初)。2020年10-12月,起草形成教育“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1月,召开市级有关部门、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代表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修改形成《规划》(草案);3月,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修改形成《规划》人代会审议稿;2021年4月,“十四五”规划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各专项规划同步进入印发程序。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程序建立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附件1),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研究。市教育局各处室(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配合编制单位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关任务,强化各项要素保障,着力形成聚力谋发展、齐心编规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强化咨询支撑。成立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省市有关部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的资深专家学者组成,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提供全领域、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支持。

(三)强化方法创新。坚持开门编制规划,紧扣教育现代化发展热点难点,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道于民,广泛听取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做好规划编制谋划工作。

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工作规划

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完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标准,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积极运用好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化平台,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明确基层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巡查、摸排、走访等形式,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健全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全面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户籍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支出型临时救助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办理,合理设定乡镇(社区办)临时救助金审批额度,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办)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救助标准,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农村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不足的问题,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水平;强化乡镇(社区办)社会救助职责,明确承担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实施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专业化。推进“互联网+社会救助”,实现基本生活救助申请异地受理。

(二)打造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继续落实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年满70周岁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

统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任务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民政部门参与项目联审、验收,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全面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清查自2014年以来新建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情况,定期通报,2025年前全面完成整改。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确实难以改造配足养老服务设施的,探索以经济补偿筹集资金补齐缺口。2025年底,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

切实发挥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效能。持续优化政策环境,完善资源整合,提升服务水平,对已建成的1个区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2个养老服务站强化业务指导、资金保障,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养老服务平台,有序向老人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围绕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短期寄养、日间照料;探索开展助餐、助浴等日常照料服务,并做好精神慰藉、心理关爱等服务项目。

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继续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升改造工程,2022年底,市桐鹤养护院、潜口、呈坎、洽舍、杨村、富溪养护院建成投入运营,在优先保障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前提下,剩余床位主要保障经济困难的农村失能、高龄、重残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强化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和指导中心的职能,将服务范围延伸至农村居家老年人。推进农村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互动机制。

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继续实施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每年改造不少于20户。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的监护责任。发挥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专业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安全防范等护理服务。大力发展家庭照护床位,全面推行家庭照护床位,并逐步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规范和补贴政策。实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对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每年至少提供1次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鼓励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短期托养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源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组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照护农村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培育农村互助服务队伍。

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充分支持区怡养院开展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在扶持政策上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享受。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老年残疾人集中养护需求。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大力培养既懂“医”又懂“养”的“双护型”医养结合人才,鼓励职业医生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提高养老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能力,增设隔离功能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

大力推进智慧养老。推进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智慧养老机构创建工程,对社会力量新建、改扩建的智慧养老机构床位和入住老人,兑现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行公建民营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房屋租金减免优惠;已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创建智慧养老机构,自创建达标后下一年度起,按照有关要求上浮运营补贴。将智慧养老纳入民生工程实施,对获得国家和省智慧养老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等,按照有关要求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和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进一步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环境,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孵化培育关爱儿童类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工作。加强乡镇(社区)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区创建工作,区、乡镇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站,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残疾人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各项保障制度,协同残联等有关单位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

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持续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街面巡查协同配合机制。抓好源头治理和受助返乡人员回归稳固工作。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强化政府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落实好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

(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

紧密围绕市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的战略部署,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服务居(村)民需求单元为主线,在居民自治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城乡社区协商,认真履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职责,探索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结构,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

加强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推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网格化基层治理体系,形成区、乡镇、村居(社区)三级联动网格化管理体制,协调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解决问题。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举办村(居)委会骨干培训班,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制度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新一届村(居)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区100%的村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深化“四议两公开”制度、“阳光村务工程”制度,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微信治村”微改革,实行村务线上线下公开。规范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民情恳谈会议,不断完善部门协作、监督检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阳光化管理。

健全社区治理机构机制。积极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和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建立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实施“枢纽型”服务管理,逐步实现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心理疏导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等社区矛盾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开展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控组织体系,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护。推进城乡社区民主议事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培育协商人才,科学制定协商方案,规范议事协商程序,引导城乡居民和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提高社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应用,探索社区数字化管理,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便捷高效的网格化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坚持试点引路,有序推进,在巩固人家社区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扩大智慧社区建设覆盖面。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区服务机构,编制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创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完善社区商业网点和物流布局,探索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志愿服务事业,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质转型。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的衔接和均等化,并积极发展农村社区在生产、养老、救济等方面的互助,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搭建农村留守、高龄、空巢老年人联系走访网络,普遍建立网上农业服务站点,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持续完善“一约四会”建设,全面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管理。

优化城乡社会工作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低于全区户籍人口的1‰,加快推进乡镇(社区办)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创建示范性社工站。鼓励乡镇、村(居)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乡镇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加强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治理人才基础。建立健全社工人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工人才的学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符的薪酬福利与激励政策,落实社会工作者法定权益。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推进各部门、各领域社会工作协同发展,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五)优化专项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强化社会服务效能。

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严格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通过年度检查、抽查等手段,多举措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搭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成立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成立社会组织服务站,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到2025年,区不少于15个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创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定制式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建设动态更新的区划地名数据资源体系,编纂区《地名录》《地名志》等系列图书。加强地名文化研究,依法依规做好地名命名管理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探索开展地名网站、地名查询热线、地名电子地图、地名触摸屏等系列地名服务。与相邻区县分别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联合开展界桩联检工作,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和谐平安边界。推进城乡地名设标,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加强地名标志管理,建立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开发具有电子定位和物联网功能的新型地名标志,为社会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持续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认定,推动地名文化建设,传承和弘扬地名文化。

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根据《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制定我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破除殡葬陈规陋俗,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全面实行火化,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提供树葬、撒葬、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做好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市笔架山)、市公益性骨灰堂及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填补空白点,达到全区全覆盖。规范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后续养护,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强化管理维护。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

有效提升婚姻收养服务质量。继续推动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丰富婚姻登记颁证形式,开展婚姻登记证补领工作,完善婚姻登记数据信息,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推动婚姻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完善信息联网查询功能。深入推动“互联网+婚姻服务”,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联合多部门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推动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完善收养登记程序,规范收养评估工作,健全收养评估机制。

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直属高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认真编制“十四五”规划,对于直属高校进一步把握战略方向、明确战略任务、擘画战略蓝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编制“十四五”规划,是直属高校积极谋大局,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作。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直属高校应牢记历史使命,通过编制“十四五”规划,推动学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发挥更为坚强的支撑作用。

(二)编制“十四五”规划,是直属高校主动应变局,引领时代步伐的重大机遇。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奔腾而至,如果不识变、不应变、不求变,就可能陷入战略被动,错失发展机遇,甚至错过时代。直属高校应把握历史契机,通过编制“十四五”规划,推动学校确立新的发展坐标、输入新的发展动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三)编制“十四五”规划,是直属高校努力开新局,引导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依托。我国高等教育已迈入普及化阶段,要求直属高校率先在教育模式、质量标准、治理方式等方面开新路、立标杆。同时我国正由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要求直属高校在国际上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直属高校应顺应历史需求,通过编制“十四五”规划,推动学校在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快车道上发挥先导作用。

直属高校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报国强国为己任,以强化治理为关键,科学编制规划,民主编制规划,依法编制规划,为实现2035年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夯实基础。

(一)要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和践行新的人才观、质量观,着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要深度融入社会发展进程。紧盯国家战略需求,主动肩负服务国家、区域、行业的神圣使命,高度关注世界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面对的共同挑战,源源不断输出高素质人才、高端科技成果和先进文化,在民族复兴中带头发挥国之战略重器作用。

(三)要加快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努力破解改革“深水区”的矛盾,努力探索创新“无人区”的路径,加快提升与直属高校地位作用相匹配、符合时代要求的办学治校能力。

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战略高度,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实操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程序。要在学校党委常委会领导下,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严谨高效的工作机制。要严格履行编制程序,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认真领会国家对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仔细分析学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加强重点问题研究和重大项目论证;编制过程中如遇超出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问题,要及时向我部请示;规划文本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要按时报我部审核,并根据我部意见进行修改,最后经学校党委会全体会议审定通过。

(二)坚持总体谋划、突出重点内容。要全面谋划学校发展,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目标、使命和任务。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一体筹划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通盘谋划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安全稳定,统筹规划学科专业建设、队伍建设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等。同时要结合发展需要、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明确阶段性重要发展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点改革举措和工程项目,务求取得实效。

(三)扩大民主参与、强化有效集中。要广泛发动院系、部门、师生员工参与规划编制,充分发挥教(学)代会、学术委员会等的咨询建言作用,重大政策举措和制度安排要与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并可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和辅助。要走出校园,主动征求学校理(董)事会成员、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智库机构、校友代表等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科学研判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细化任务分工、有力推动落实。要将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细化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状,并可根据需要制定人才培养、科研攻关、考核评价等分领域的改革方案,以及院系、部门、学科建设、校园建设等配套的分规划。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谋划规划落实工作,统筹规划的年度监测、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等工作,形成规划编制、实施、考核的管理闭环,着力改变重编制、轻实施的现象。

我部将在直属高校编制“十四五”规划过程中提供信息服务,开展经验交流和相关培训。各直属高校应严格把握规划编制进度,于2021年4月底前,将“十四五”规划文本报我部审核。各高校按我部意见修改后,一般应于2021年8月底前审定通过“十四五”规划正式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年11月17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现正式对外发布,政策解读如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绘就了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武汉教育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市,为服务我市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人才支撑。

“十三五”以来,我市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教育攻坚开创新局面,教育治理呈现新面貌。截至20-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3090个,在校学生287.65万人,教职工23.78万人。学前教育基本普及,毛入园率达到92.03%;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84%;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服务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1.9%;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64年。

“十四五”期间,我市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一是新发展阶段对武汉教育提出新挑战。城市发展定位和人口政策调整,必将导致我市人口规模和结构的新变化。“十四五”期间我市在校生规模仍将持续增长,中学的入学压力将成为主要矛盾,大学阶段适龄人口将开始新一轮的上涨周期,人口老年化特征将进一步凸显,城乡、区域学龄人口结构将发生明显变化,城市人口流动将进一步加剧,对武汉教育主动顺应这种新变化提出了新的挑战。二是新发展理念要求武汉教育展现新作为。当前我市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优质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要求武汉教育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努力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三是新发展格局需要武汉教育抓住新机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人才和科技竞争更加激烈,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武汉教育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国际化水平,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

《规划》的编制历经四个阶段:

一是全面启动阶段。20-年12月市教育局正式印发编制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启动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二是形成初稿阶段。20-年9月形成规划初稿,随后开展了教育系统内外近10轮专题研讨进行修改,逐步定型。

三是沟通衔接阶段。20-年以来,通过官网公示收集群众意见,通过书面征求市直相关委办局和各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对各类意见进行分析和吸纳。同时,主动与上级教育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沟通衔接,对接国家新政策、对接全省教育规划、对接市委市政府新要求。

四是决策报审阶段。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和环节,于20-年7月26日通过市教育局委局工作会集体审议,8月19日报市发改委初审通过,10月11日-副市长召集相关委办局研究意见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11月1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批复》(武政办〔20-〕131号)。

《规划》共分五部分,包括: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即:

围绕一个发展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构建,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市,教育总体发展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要攻坚六项关键指标,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95.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系数(小学0.5、初中0.4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9.5%)、中职教育中高级“双师型”教师比例(6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5年)。

确立两大价值取向:一是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确立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建立普及普惠、优质多元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解决三个突出问题:一是解决学位供给问题,全面应对学龄人口新变化给武汉教育带来的新挑战;二是解决均衡协调问题,努力实现教育普及、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教育结构等方面的整体提升;三是解决民办教育监管问题,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坚持四大发展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三是坚持教育强市;四是坚持改革开放。

实施五项重大改革:一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二是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三是深化入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四是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五是深化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夯实六大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发挥核心作用;二是强化经费投入,加大保障力度;三是强化专业引领,建设人才队伍;四是强化教育督导,落实主体责任;五是强化教科研支撑,提升教育品质;六是强化规划实施,严格监督检查。

完成七项重点任务:一是育新人,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二是扩容量,优化布局持续扩大学位供给;三是提品质,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四是保公平,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五是优生态,建设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六是促开放,打造中部地区国际教育中心和区域教育合作中心;七是强治理,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推进八大建设工程:一是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二是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工程;三是高中阶段学校提质扩容工程;四是学校专用教室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程;五是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六是市属高校内涵发展建设工程;七是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工程;八是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建设工程。

(一)以持续扩大学位作为基础支撑。

“十四五”期间,扩容量,满足入园入学需求是重要任务。一是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和城市发展编制好《武汉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2035)》及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二是要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满足学位供给。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按照3年不少于250所,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不少于7万个的目标,使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工程,梯度推进240所中小学配套建设,力争每年30所、五年150所竣工投入使用,增加中小学学位不少于20万个。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新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全面提升60所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按照“一区一校”目标建设好特殊教育学校。

(二)以教育改革创新作为发展动力。

按照当前中共中央发布的一系列教育重大政策部署,深化各类教育改革,以改革驱动提升效能,优化教育整体生态。一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系统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二是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打造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以“3+1+2”模式下的教学管理为重点研究方向,打造3所国家级、30所市级和一大批区级新课程改革示范校;三是深化入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入学范围,实行“公民同招”。推进初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四是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按照“缺额全补”的原则足额补充中小学教师。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及时足额补充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及教辅、校医、心理健康维护等人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五是深化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加强民办学校监管,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学费专户管理制度和第三方质量认证评估制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深化公有主体参与举办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区域内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控制在15%以内。

(三)以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根本目标。

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切实缓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二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管理规范化,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三是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覆盖面,优质高中资源占比稳定在85%以上,重点打造15所左右领航学校和20所左右特色高中;四是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体系。重点支持3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60个品牌特色专业(群)建设;五是分类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完善部地共建、省市共建和市区校沟通协调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市属高校对标“双高计划”提升办学水平。推进长江大学城规划建设工作;六是构建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研究出台《武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探索建立学分银行终身学习成果认证制度。

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总结十四五规划

总结。

梳理、超前谋划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养老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县出台了《xx县农村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了“以集中供养、家居养老为主,医养、康养、旅养为辅”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县现有敬老院x个、农村幸福院xx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x个、民办养老机构x个、公办医养结合体x个,有养老床位xx张,每千名老年人占有床位xx张。建立完善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体系,全县现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xx人、重度残疾人xx人、孤儿xx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xx人,并按规定及时发放长寿补贴、护理费和月基本生活费。每年参加社会慈善活动的社会组织有xx家,捐资金及赠物资折合资金,累计平均每年约xx万元。

大力推进社区治理,xx个村(居)均建成了综合服务站,创建省级村规民约示范村xx个,市级星级居委会x个,积极推进村规民约合法化建,实现了村(居)务公开全覆盖。

婚姻登记服务实现了信息化、规范化地地集中办理,并积极推行网络化服务;

建立完善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全县纳入留守儿童系统管理的儿童总数xx人。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大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建立了风险排查防范机制,积极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救助及时精准。聚焦脱贫攻坚,狠抓民生兜底保障,紧盯“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立足于低收家庭、特困人员、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四类贫困群体,逐年建立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落实了基本生活保障金、护理费等年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补贴机制,同时大力实施临时基本生活困难和“救急难”救助政策,着力防范因灾因学因病等大额支出可能造成的贫困或更贫困的现象发生,切实兜住民生保障底线,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坚定的社会基础。截至x月x日,我县现有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建档立卡户xx户xx人),现有特困供养人员xx户xx人(建档立卡贫困户xx人)、孤儿xx人(建档立卡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xx人(建档立卡xx人)、重度残疾人xx人(建档立卡xx人),长寿高龄老人xx人(建档立卡xx人)。

(五)积极推进民间组织管理规范化、活动经常化。紧紧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带动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全胜,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引导其参与脱贫攻坚、慈善救助、社区治理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xx个,其中,社会团体xx家、民办非企业单位xx家。

(六)推进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建设。加强财务资金风险管控,建立完善了民政事业各项资金规范化管理使用制度,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年度总结,加大年度财务工作审计力度,“十三五”期间,追回不规定使用及错发资金xx万元。“十三五”以来民政事业费支出xx万元,与“十二五”相比,增加了xx万元,主要是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救助标准逐年提高所造成。

(一)养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追求美好生活的希望。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建立完善“以集中供养、家居养老为主,医养、康养、旅养为辅”的养老服务体系。完成农村敬老院的提质改造工作中,加大管理督导力度,提高已建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使用率,以城镇社区为单位,实现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力争在“十四五”末,全县每千名老年人占有床位达xx张。

着力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维护,避免资产流失浪费,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3.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情况。健全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公办福利机构改革,加强福利机构建设。力争成立县级慈善事业组织,推进全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当前,城乡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自治水平不高、发展不均衡,多数村无经济实体支撑、综合治理格局未形成等问题。下一步,我县仍应坚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规民约》合法建设进程,探索社区治理管理服务工作新机制,提升群众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提供保驶护航的作用。指导乡村两级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基层志愿者服务队全建设,引导其发挥作用。

(三)社会事务。

与时俱进,切实解决生态保护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殡葬服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脆弱的问题。加快推进殡仪火化设施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推动殡葬移风易俗,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不断满足老百姓“逝有所安”的要求。“十四五”期间,在龙场扎佐城区新建设一个治丧场所,提升改造久长城区殡仪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社会救助。

三是继续落实社会救助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民政政策兜底保障群体基本生活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

(五)民间组织管理。

建议对非营利性的公益服务组织,每年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引导其积极与社区治理等公共服务,同时政府部门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六)规划财务。

建立完善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监管,加大年度民政资金使用审计力度。

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我国加快教育现代化、全面打造教育强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好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锚定“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擘画温州教育高质量高品质发展蓝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结合以往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根据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跨度为两年左右,主要形成《温州市“十四五”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思路和举措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

(一)确定新时期温州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坚持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七个高”(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均衡、高质量育人、高品质服务、高素质队伍、高平台支撑、高效能治理)方向和要求,提出符合温州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需求,适应教育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基本原则,谋划形成温州教育现代化发展到2025年的战略目标。

(二)明确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牢牢把握温州“未来教育”体系建设要求,主动适应信息化、一体化、终身化等趋势,精准聚焦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等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需求,明确主要任务和具体目标,着力推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迈上新台阶。

(三)明确加快温州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实效导向,以教育综合改革为切入口,加大教育管理、育人模式、人才培养、师资建设、考试招生、合作交流等领域创新力度,总结凝练“十三五”一系列成功做法,拓展创新“十四五”发展重要举措。

(四)明确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提出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明确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公民等各方面对发展教育事业承担的责任;研究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措施,健全教育督导、平安校园建设体系和机制;研究完善教育投入长效机制。

根据规划编制程序,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开展前期研究、形成基本思路、拟定《规划》框架、形成和审议《规划》草案等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前期研究(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7月,建立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制定《温州市“十四五”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思路和举措研究》课题计划,成立课题组。8-10月,结合温州教育现代化建设总体思路开展谋划工作,形成课题研究成果;向市发改委报送我市教育希望纳入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和重点内容的基本考虑。

(二)形成基本思路(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9-10月,成立编制小组,启动谋划教育“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11-12月,形成基本思路初稿,召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学校代表、老同志、社会人士和市级有关部门“十四五”规划座谈会,听取建议并作修改完善。

(三)拟定《规划》框架(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2020年5-9月,相关处室(单位)起草专项规划(附件2),编制小组起草教育“十四五”规划框架。6月,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

(四)形成和审议《规划》草案(2020年9月至2021年初)。2020年10-12月,起草形成教育“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1月,召开市级有关部门、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代表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修改形成《规划》(草案); 3月,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汇报,修改形成《规划》人代会审议稿;2021年4月,“十四五”规划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各专项规划同步进入印发程序。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程序建立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附件1),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研究。市教育局各处室(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配合编制单位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关任务,强化各项要素保障,着力形成聚力谋发展、齐心编规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方法创新。坚持开门编制规划,紧扣教育现代化发展热点难点,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道于民,广泛听取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做好规划编制谋划工作。

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纲要》指出,“十四五”时期,林草事业发展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以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

《规划纲要》提出了“十四五”林草事业发展的12个主要目标,其中有2项约束性指标,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10项预期性指标,包括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18%,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亿亩等。

《规划纲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布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推进“三区四带”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规划纲要》提出了“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的12项重点任务。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坚持存量增量并重、数量质量统一。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保护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增强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物种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科学推进防沙治沙,加强荒漠生态保护,推进荒漠化、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做优做强林草产业,巩固生态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加强林草资源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综合监测,开展成效评估。共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早期火情处理,提升保障能力,抓好安全生产。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深化林草改革开放,盘活集体林地资源,健全国有林场经营机制,理顺国有林区资源管理体制。实施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示范项目。

《规划纲要》从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林草支撑体系,包括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生态网络感知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规划纲要》要求,要建立以“双重”规划为基础,以林草保护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林草专项规划为支撑,由国家与地方规划共同组成的林业草原国家公园融合发展规划体系。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实施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

十四五发展规划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6日上午在京召开。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全会作工作报告,并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近几个月以来,习近平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科学家座谈会、基层代表座谈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等各领域的系列座谈会,以“勇于开顶风船、善于转危为机”的魄力,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听取民声民意,将“新发展”“创新”等关键词刻画在“十四五”的发展蓝图上。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个重要的阶段,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另一方面,世界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错综复杂,不确定性、不稳定增加。面对国内外发展态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更要乘势而上发展。

预则立,不预则废,“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台阶。“十四五”时期规划至关重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稿充分吸收了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意见建议和群众期待、专家意见、基层经验。这次征求意见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

我国将于2021年开始实施“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如何实现更好发展,需要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十四五”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必须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

五个“必须”是编制“十四五”规划必须遵循的“五个基本原则”,既是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后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论,也是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实践论。前两个“必须”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们能够保持经济社会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趋势的基本经验、基本优势、基本支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为中心,才能充分彰显我们的制度优势、充分激发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第三个“必须”是针对“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革的新形势新挑战,需要从中长期着眼、以打持久战的准备,进行重大战略布局的调整和竞争力的重塑,其目标就是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提升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在更高起点上把握战略主动。第四个“必须”是强调发展动力,改革开放仍然是_发展难题、推进更高质量发展的巨大动力所在。第五个“必须”强调的是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我们既要有机遇意识又要有风险意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要放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四个方面,体现在战略上布局、在关键处落子的发展思路。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根本保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是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是方法保障。

“为了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必须落实这五个‘必须’。它体现了我们发展的根本方向、必然要求、重要目标、关键原则和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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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工作规划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健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做到动态调整、应保尽保。出台政策方案,减少审批层级,打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快捷通道”。城乡低保标准由2016年城市低保500元/月人、农村低保300元/月人,逐步提高至2020年末606元/月人(城乡低保统一标准),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低保资金4212万元。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全面实施。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机衔接,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截至2020年底累计为全区贫困人口发放低保金2996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540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77万元。

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政策,深化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综合改革,严格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和综合定额管理,重点加强供养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2016年分散供养410元/月人、集中供养500元/月人,分别提高至2020年650元/月人、700元/月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强化对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的扶持,对困难群众实现应救尽救。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达770.22万元。

2.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

加大政策支持,强化顶层设计。“十三五”期间,我区先后出台系列文件,初步构建起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框架,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投资企业及老龄对象等推出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价格优惠等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70-79周岁没有固定收入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20元养老补贴,对80—89周岁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元的高龄津贴,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资金1248万元;对纳入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月另加20元,截至2020年底共发放补贴资金227万元。养老服务设施基础不断夯实。对已建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添置和改善了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得到依法规划和配建。

新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52个,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所,机构养老5所,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330平米,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注重养老服务特色培育。加强我区医养结合建设工作力度,对市三院的老年科设立养老机构给予了许可业务指导,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引进了“市区和康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在丰乐社区开展植入式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为我市第一家植入式、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健全。

加强孤儿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逐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1100元,增幅为83%。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510元,增幅为51%,截至2020年底共发放资金49.24万元。不断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设立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实现乡镇(社区)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全覆盖。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慈善捐赠规范开展。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管理制度,加强与部门的对接,对已办证的残疾人信息开展大数据的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生活补贴资金255.06万元,发放护理补贴资金406.97万元。慈善协会活动规范开展,社会捐赠稳步增长。切实维护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权益。切实维护好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做到“应劝尽劝、应救尽救”。截至2020年底,累计发放救助金27.4万元。

4.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能力成效显著。

基层民主建设工作规范运行。圆满完成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及时开展班子成员补选工作,选取西溪南镇为试点单位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设置橱窗式村务公开栏,打造阳光财务、透明平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引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自治管理小组,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居民多元共治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深化“双评议”活动,通过积分管理等量化考评,搭建起村民自治平台,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做好岩寺镇上街社区作为省第三批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三社联动”,加快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社区延伸,确保社区治理格局不断优化。

城乡社区服务质效稳步推进。重视社区治理智能平台建设,实现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一站通”平台的应用全覆盖。持续推进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拓展社区志愿服务和生活服务功能。完成各乡镇、村(社区)办事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服务对象“零上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加强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优秀家训家风评比。社会工作投入整体推进。完成全区社区工作者基础信息录入工作,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加大培训力度、设立社工机构等措施,努力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为契机,大力开展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带动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

5.专项社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社会组织活力不断增强。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并要求在政务网进行实名认证,纳入统一信用体系管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召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将党的建设内容写入组织章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启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开展社会组织“百社进百村”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动员全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增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效能。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区与屯溪区、区与休宁县新区划界线的勘界工作。完成与屯溪区、休宁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并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开展界桩维护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及部分成果转换,健全地名数据库建设。

加大命(更)名工作力度,提高区划地名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我区经营性公墓和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大力开展年检工作,推进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呈坎镇、杨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火化工作,全区火化区域内火化率达100%。认真开展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和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继续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和安全保障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健康文明的丧葬新风尚。落实惠民殡葬补助,全面建立面向困难群体基本丧葬需求的殡葬救助服务,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优化特殊节日结婚登记服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登记合格率100%。依法开展收养登记,2016年至2020年共办理收养登记3例,登记合格率为100%。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开端,这不仅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民政事业既面临着转型发展的宝贵机遇,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发展期。

1.发展机遇。

——资金资源保障力度逐步加强。国家对民政事业财政投入的加大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慈善捐赠规模日益增多,为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

——长三角一体化和“融杭”战略带来诸多机遇。随着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市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发展举措落地的不断深入,无论从民政事业管理和服务人才、技术和资金等多方面,都为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民法典》的颁布为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民法典》中涵盖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养老、婚姻、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治理、慈善捐赠等内容,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法治需求,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2.面临挑战。

——人民群众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越来越高,对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民政调处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压力在不断增大。

——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有待规范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有待及时更新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

——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不高。民政专业人才不足,尤其基层民政力量薄弱,民政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工作责任与工作手段不对称,需要优化要素结构,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社会力量参与度总体偏弱。社会工作发展不快,全区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人才缺乏;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不系统、欠规范,没有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

十四五发展规划心得体会

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全党要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

十四五发展规划心得体会

中国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关于此次会议,我们简要做几点提示:

每一届中央委员会通常要召开七次全体会议,其中五中全会的主要议题是五年规划。全会上中央会就下一个五年规划制定提出建议,次年期间审议表决规划纲要后,再全文发布,届时对细节内容可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而五中全会公报可以为我们理解五年规划提供一些方向性的指引。

每一届中央委员会通常要召开七次全体会议,每次会议议题不同。从1995年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开始,审议五年规划就成为五中全会的主要议题。

五中全会上,中央会就下一个五年规划制定提出建议。会后开始五年规划的正式编制,至次年期间由审议表决通过后,再全文发布。换句话说,在规划纲要公布后,我们对十四五规划和方向和细节,会有一个更清晰的理解。

关于外部发展环境,公报强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同时也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分别对应挑战和机遇。

公报指出,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关于内部发展环境,公报强调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指出八个主要短板,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两项。

公报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

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纲要》指出,“十四五”时期,林草事业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以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

《规划纲要》提出了“十四五”林草事业发展的12个主要目标,其中有2项约束性指标,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10项预期性指标,包括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18%,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亿亩等。

《规划纲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布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推进“三区四带”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规划纲要》提出了“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的12项重点任务。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坚持存量增量并重、数量质量统一。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保护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增强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物种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科学推进防沙治沙,加强荒漠生态保护,推进荒漠化、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做优做强林草产业,巩固生态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加强林草资源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综合监测,开展成效评估。共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早期火情处理,提升保障能力,抓好安全生产。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深化林草改革开放,盘活集体林地资源,健全国有林场经营机制,理顺国有林区资源管理体制。实施区域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示范项目。

《规划纲要》从6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林草支撑体系,包括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加强生态网络感知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规划纲要》要求,要建立以“双重”规划为基础,以林草保护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林草专项规划为支撑,由国家与地方规划共同组成的林业草原国家公园融合发展规划体系。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实施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