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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6篇)

时间:2023-06-28 07:51:07 作者:曹czj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6篇)篇一

一辈子只当一次父母,给孩子一个更加优秀的机会!感恩您关注全优教育,愿您把这种爱心传递下去,分享给更多有需要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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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下面大家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个有关蟋蟀、老鼠和猫之间友谊的故事,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遇到了非常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老实的亨利猫。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蟋蟀感觉自己并不快乐,突然很想念自己的家乡,想念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感觉到了蟋蟀和朋友们之间是多么的快乐呀!我也要学习它那样交好多知心朋友。这也让我明白友谊是很重要的。就像蟋蟀一样,通过了朋友们的帮助才回到故乡。也让我懂得了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

怎么样?通过我的介绍大家一定很感兴趣吧,那么就快去读读这本书吧。

最新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6篇)篇二

最近,我读了塞尔登创作的一部作品《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他曾经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它因为太贪吃,被挤在野餐篮里带到了时代广场的一堆废报纸里。后来,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发现并收养了它。这次他还在时代广场上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塔克老鼠,另一个就是亨利猫,它们两个都住在废弃的排水管里。

掩卷凝思,我的脑海里全是柴斯特和它的那群朋友们的深厚友谊。想想我自己,在和朋友之间的相处中,却常常会发生一些小争执。有一次,我和朋友王淇在踢足球,结果,我踢到了他的腿,我们两个吵了起来。事后,我也很后悔,不应该为这么一点小事争吵。培根不是曾经说过么:友谊的一大奇特作用是,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诉,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友谊是多么神奇的一件礼物啊!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我一定会更加珍惜我和朋友之间的情谊,互爱互助才是最重要的!

我很向往故事里那些温暖的友情,但是我知道,想要得到爱,必须心中充满爱,必须学会付出爱,这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给我带来的最好的礼物!

最新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6篇)篇三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非常好看,当妈妈买回来的时候,我就爱不释手,每天写完作业后,我就会捧着书看起来,这是一本充满友爱与温情的一本书。

许多报纸摆脱了生活的困境。柴斯特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在它成功后,又回到了思念的故乡。过上了自由快乐的生活!

最新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6篇)篇四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说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康涅狄格州,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很偶然的,因为人们野餐香肠的诱惑,跳进了人类的篮子里,被那些人带到了纽约,和报纸一起被抛弃在时代广场车站的一个角落里。它具有独特的音乐天赋,因为他的叫声被守报摊的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从此开始了和别的蟋蟀不同的一生。

柴斯特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它们是很好的朋友,它们暗中给柴斯特鼓励,也给了它一些帮助。我觉得这只蟋蟀很神奇,是昆虫界的音乐天才,不仅能把自己编的歌“唱”得好听,还会学习新歌曲,这也靠了塔克和亨利的帮助,在夜晚在报摊房里学歌,到后面整个车站的人都会停下来听它唱歌,大大提高了玛利欧家报摊的生意,由于蟋蟀有一天唱出了玛利欧妈妈最喜欢听的意大利歌剧,所以小男孩的父母也渐渐和蟋蟀融洽相处了。

书本中内容

但是,柴斯特还是不满足安逸的生活,它思念家乡,思念家乡的景物,思念家乡的朋友,思念家乡的所有。所以它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挽留劝说下,还是在它们的帮助下坐上了会康涅狄格州的火车上,答应下次有机会还会来看望它们。

故事就结束了,我看中的是柴斯特蟋蟀一开始很听话,希望玛利欧一家把它留下来,还展现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帮助他们增加了收入,生意越来越红火,但他更值得人学习的,是它追求自然、不忘故土,不求名利的品质。

最新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6篇)篇五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如:《屎壳郎喜欢圆形》、《马小跳玩数学》、《希腊神话》、《时代广场的蟋蟀》、《优秀作文选》……但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就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了!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这本书还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呢!

这本书的主要讲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它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得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还受到一只亨利猫和一只塔克鼠的帮助,它们成了好朋友。柴斯特最会拉小提琴,而且演奏的非常好听,成了著名的演奏家,可是在成名后却想回到以前乡下过自己快乐自由的生活,所以,就在夜晚时,它又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

我最喜欢书本里写的蟋蟀柴斯特,因为它非常厉害,连意大利民谣都能演奏出来!它不仅厉害,还敢作敢当!有一次,柴斯特因为梦游吃掉了一张二美元的纸币,这在白利尼夫妇以及玛利欧家中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柴斯特为了还债,就与塔克商量,塔克想出了许多馊主意:1.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2.把剩下的一半也吃了,毁尸灭迹。3.嫁祸给打扫车站的清洁工。把半张钱放在他的洗手间里就有他的偷钱证据了。4.把所有的东西弄乱,别人就以为小偷来过。可是柴斯特都非常不同意,它不想把责任托给别人。最后,被妈妈一顿痛骂,后来,塔克把他自己在路上捡来的钱全给小蟋蟀还债了!

看完了这本书以后,首先,我非常羡慕蟋蟀柴斯特,居然能演奏出那么好听的乐曲,真是不可思议呀!另外,我还被蟋蟀、老鼠和猫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了!书中的它们,遇到困难时,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共同想办法战胜困难!看到柴斯特放弃名利毅然决定返回家乡,让我明白了:如果一个人不追求快乐,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那会有什么意义呢?

最新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6篇)篇六

我是一只小书虫,家里有很多书,有《我要做好孩子》、《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代广场的蟋蟀》……其中,我最欢的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一次意外被带到纽约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柴斯特在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的一根树桩上练习跳跃,被一股腊肠的香味吸引了,它随着香味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不知不觉就被带到了纽约的一个贫穷的小报摊。从此,它开启了自己新的生活。

每个人都会犯错,这只小蟋蟀也不例外,有一次,它梦见自己找到了一片柳叶,不知是什么缘故,叶子干干的,像纸一样,还有点苦。等它被风吹醒,它才发现,自己吃的不是树叶,而是一张纸币,而且是两美元!因为这件事,玛利欧(蟋蟀的主人)的妈妈十分恼火,把柴斯特关了起来,等玛利欧把钱还了才得以恢复自由。还有一次,它在与亨利猫和塔克鼠的派对中“唱”的太高兴了,使塔克舞兴大发,弄翻了火柴盒,造成了一场火灾。

柴斯特在纽约的生活引发了很多趣事,也造成了很多损失,但它一直没有推脱责任,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去改正错误。柴斯特还是一名“音乐家”,它会用自己超凡的音乐天赋感谢朋友们,用美妙的音乐回报白利尼一家。

看了这本书籍,我深深的沉浸当中,柴斯特的境遇告诉我们,友谊和爱是生活中最重要的,我们要尊重朋友和他们拥有的能力,用爱去感激爱你的人。相互友爱,人间才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