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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模板16篇)

时间:2023-12-29 21:34:26 作者:雁落霞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反思和成长的机会,通过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可以不断学习和改进,提高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质量。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下范文,并思考如何将其中的写作技巧和思路融入到自己的月工作总结中。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信息公开。结合今年环保重点工作,相继开设“xx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整改工作”“xx市固废督查问题整治落实情况”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专题专栏,及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关注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21件,均按时间节点完成答复。二是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厅举办“六·五”环保宣传周暨“xx环保世纪行”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陆续开展了4次大型广场宣传活动,4次生态文明及环保法律法规进党校讲座,2次绿手帕进校园、环保知识小课堂、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及生态文明随手拍、环保创意小制作、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农村环境与健康宣传及绿色出行活动,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环保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精神,积极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2.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法规学习。经常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并通过积极派送业务干部到省市参加各类培训、聘请省市专家做专题辅导报告、举办学法用法知识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水平。

3.严格理论学习纪律。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保证集中学习时间的落实。自觉、严格按县里的规定,坚持每周的一、五作为固定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策、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学习,并要求他们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学习讨论,有效提高学习效果。

环保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清洁水源”巩固提升行动是巩固提升“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将“清洁水源”整治工作转为相关部门日常业务工作的有关载体。2020年1至10月份共清理的小溪(河)流、沟渠、池塘、湖库数量5355处,清理的水体垃圾及畜禽尸体数量886吨,乡村水体清洁行动出动人次34510人次。

2.认真开展扶贫工作。一是组织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对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入户帮扶活动,完善帮扶手册、大力宣传“特色产业以奖代补”资助政策和产业奖励申请,确保帮扶户应享尽享,提高帮扶成效,切实解决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着力提升脱贫攻坚实效。二是精心组织开展献爱心扶贫捐款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工作群宣传等形式宣传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款活动。全局干部踊跃捐款,慷慨解囊,献爱心表真情,为困难群众送上自己的一份温暖。全局41名干部共捐款5100元,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所募集的捐物物资将用于帮助贫苦户生产生活的改善。

3.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我局2020年招商引资项目是江苏省客商投资在横州镇建设的xx晨净血液透析中心项目,到位资金和完成投资5000万元,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000万元。

环保局年工作总结年工作计划

1.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围绕省控年度目标任务,强化pm2.5攻坚,完善大气监测点位设置。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物治理力度,推进全市voc重点企业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建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加强机动车污染尾气检测和排放监管;继续抓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2.实施全市水污染防治。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施,确保7个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实施8个(4个国控、4个跨境)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按时投入运营;结合省、市淮河“一河一策”方案,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全面做好环保部水专项督查的迎检工作。

3.加快土壤污防防治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有序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4.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继续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及相关工作,做好2020年省环保督察迎查工作。

5.严抓环境执法。推动环境法治化进程,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强化“双随机”执法,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以赴保持环境总体安全。

6.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快生态创建,扩大省级生态县、乡镇、村范围;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边界核定及推进绿色发展工作。

7.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启动对全市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进行普查,统筹做好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等工作。

8.强化环保队伍建设,做好垂直管理改革,推进执法监测能力建设等工作。

环保局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16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督促全区53个生态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基本达到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督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罚12家,处罚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16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项目)。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罚企业39家次,处罚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罚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16年,芗城区计划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一)严格项目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落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计划,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16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环保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1.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严守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强化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环保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强化警示教育。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及时纠偏惩戒,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加强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警示教育讲座、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方式,使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强化制度建设。注意发现环保部门在权力运行、内部管理和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积极组织廉政风险排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同时,要从严从紧压实责任,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对审计、环保督察等反馈和移交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环境厅做好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我市生态红线占37.55%,全省最高。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编制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讨论稿。扎实开展“绿盾2020”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2020年报销号的3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认真排查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活动。xx风景区,逍遥亭片污水处置、污水处理技术在冬季不稳定等2个国家“绿盾2020”重点核查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月潭湖综合开发、重点生态区xx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大xx国家公园创建、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农药农资集中配送体系建设、生态区县、乡镇、村示范创建和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九大工程,2020年,我市11个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8.7148亿元。开展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印发《xx市生态区域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发现违法建设问题12个,并针对每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做好生态损害赔偿试点提供制度保障。根据职责要求,做好生态扶贫工程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积极推进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的实施。2020年我市获中央专项资金1740万元,用于60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农村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创新实施农药集中配送、生态美超市、生态红包等有效做法,扎实做好绿色创建工作,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及评估验收工作,命名6家市级绿色社区;开展省级“绿色家庭”、“绿色学校”、“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荐申报及创建指导工作,筛选上报了20家,其中,省级“绿色家庭”6家、“绿色学校”9家、“中小学环境教育实践基地”5家。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20年,全面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xx市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努力做到政府与群众“双满意”、保护与发展“双丰收”。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厅党组和市委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干部职工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守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迎接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市级领导包保交办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市直部门包保责任制,以最坚决的态度,确保所有信访反映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解决问题来推动整改工作。同时,提前做好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迎接准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所确定各项任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综合整治,加快全市大气监控网络建设,完善全市大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办法,积极调动民众主动参与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还城市一个洁净、清新、舒适、安静的天空。

四是进一步打好碧水保卫战。围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三大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三轮试点,充分发挥xx市融入杭州都市圈的优势,加强与杭州市跨区域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环保管理,科技监测,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合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杭州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工建设新安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进街口自动站提升改造,真正守护好xx一湖碧波、两江清水。

五是进一步打好净土保卫战。根据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开展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市环保、市农委联合督促相关区县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治理与修复工作。严格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推进园区危废暂存点建设,着力建立源头管控和长效管理机制。

六是扎实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执法工作。严守生态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守住一方好山好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进绿色发展,落实《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做好歙县、徽州区两个循环经济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做好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大环境处罚力度,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七是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信息化建设。一是结合环境日主题做好“六·五”环保宣传周系列宣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xx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二是抓好绿色创建。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做好“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和“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八是配合市人大继续开展“”系列活动。三是做好重点排污单位实时监测数据、空气及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保障工作。四是以我市建设“智慧城市”为契机,结合xx市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及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

八是积极配合做好“三个改革”。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皖环发〔2020〕32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环人事〔2020〕148号)要求,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环保垂改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确保人员与职能同步平稳过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每月对全市15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6个湖库点位、1个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断面(阊江倒湖断面)以及太平湖流域10个水质较好湖泊断面进行1次监测,每两个月对4个城考断面开展1次监测,完成39个地表水市级考核断面监测任务。开展地表水采测分离,共接收24批次72个断面共计2315瓶样品,严格按照采测分离质控要求落实各项质控措施并按时上报结果。按频次要求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全面开展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及国控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二是持续抓好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水质联合监测工作。每月与浙江淳安县开展1次新安江街口出境断面水质联合监测;每月与宣城市开展一次跨市界水体例行监测;开展新安江流域(xx片)入河排污口及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工作,包括17个主要入新安江支流地表水、8个新安江流域重点监控城镇入河排口污水、7个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对中心城区5条干支流10个监测断面平水期、枯水期地表水开展专项监测。启动新安江流域区县交界断面、重要入河口和重要节点断面的手工水质监测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测。对7家国控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比对监测工作;对5家单位开展vocs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监测。对安徽泰达新材料有限公司、xx市福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重点排污单位,xx金仕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华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祁门县徽红叶纸厂等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性监测。全年共出具监督性检测报告共72份,数据3500余个。

五是进一步完善新安江流域(xx片)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建设。增加了数据在线查看、污染源的实时监测和远程监控等功能,进一步优化平台系统展示界面、完善环境质量数据及视频监控展示。新增屯溪区一水厂、二水厂以及街口水质自动站三个点位视频监控,街口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已接入。督促全市18家重点排污单位做好视频监控系统升级完善和自动监测数据联网工作,目前,歙县循环经济园区鼎元污水处理厂及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双益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自动监测数据已接入平台数据中心。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为抓手,着力抓好“散乱污”整治、vocs治理、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全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9家,其中取缔关闭类48家,整顿规范类31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出台建筑施工管理办法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2020年全市共淘汰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3台;编制完成省级、市级重点vocs污染源清单,完成vocs污染治理企业20家,对5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工作;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除尘设施88套、新增除尘设施16套,工业物料堆场新增除尘设施8套,整治施工场地扬尘40处,整治非煤矿山扬尘10家。按月对全市13家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的30条环检线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环检机构立即整改。2020年全市环检机构共检测车辆7.5万余台。制发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督查组对区县实施分片包干督查,现场督查指导禁烧工作。2020年我市无一起焚烧秸秆火点被国家和省通报。开展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根据《长三角地区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编制了《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明确和再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2020年派出20批92人次赴京津冀等地及省内其他地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完成省环保厅交办我市的10批99个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心城区二水厂、xx区一水厂饮用水源地调整获省政府审批,休宁县一水厂水源地调整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报省政府,祁门县备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开展并完成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行梳理排查出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8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祁门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污水集中处理厂,安装完成在线设备并于去年8月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解除挂牌督办;歙县北岸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启动阊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分别制定《xx市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化工企业52家,对5家企业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5个,其中:汇水水体1个,非汇水水体4个。农村污水治理ppp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扎实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圆满完成二轮试点,顺利启动三轮试点,着力打造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并实施《xx市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对全市92家重点企业进行点位核实确认,及时上传疑似污染地块信息。督促4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两个试点项目部级调研,其中,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试点项目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关于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发现的18个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和我市自行排查发现18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福昌医废公司医疗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发,推进1家企业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发放跨省转移危废途径我市告知函12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实验室、机动车维修单位、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的全面摸排,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50余家次。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全市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建立全口径企业清单和控制目标,目前,xx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目标以内。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三个围绕,一个不上”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源头关。2020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7个。组织开展全市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省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徽州区和歙县2个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市级组织的技术审查。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小水电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我市小水电站共113个,其中运行水电站98个(含军属水电站1个)、在建水电站1个、停产水电站2个、废弃水电站12个。根据“分类处理”原则,我市拆除类水电站12个。

五积极做好其他污染防治。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清查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9183家、集中式污染设施20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49家、生活源锅炉41台、入河排污口47个,对清查确认的3509家单位、96个加油站等污染源开展了入户调查,顺利通过省污普办清查质量核查,等次为优并获通报表扬。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1家、注销2家、核发预审4家次,新增2家使用放射源单位;对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检查,督促6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填报和评估报告。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包括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7家、合成树脂行业27家。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申报;配合环保部固废和化学品中心开展环境雌激素类物质调研。

年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着力开展碧水行动。一是持续开展乡镇(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继续按照ppp模式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现已完成选址、设计招投标,并开始施工,计划年底全部完成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实现全覆盖。二是进一步落实加油站(点)地下防渗实施。区环委会下发《督促完成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改造任务的通知》(裕环委办〔2020〕5号)督促加油站(点)完成地下油罐改造,要求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三是强化对工业园污水处理实施的监管。已完成经济开发区、平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能够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园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纳尽纳,杜绝偷排、漏排等情况发生。四是完善实施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目前准备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区地表水体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制定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施进展情况。五是开展xx区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制定排查方案,排查出我区汇入黑臭水体57个,非汇入黑臭水体324个。六是开展生态区域内和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排查,并督促各乡镇进行问题整改。七是开展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目前个各乡镇正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20),逐步落实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八是配合水利局做好“河长制”工作,配合住建局做好“__”工作。

环保局工作计划

近日,xxx县环保局环评科依据科室和窗口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一次性办好”的整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效率,严格按照我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的通知》(xx环发[20xx]43号)要求,开展环评审批工作,在通知要求的法定时限内办结手续的同时,依据科室工作特点强化“服务”属性,强调提升服务主动性。既要保证严格依法审批又要避免教条僵化,既要从严审核项目申报,又要体现人文关怀,即严于律事,宽于待人,以优质、高效、宽和的服务赢得企业的尊重与好评。

2、继续严把环境准入关。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坚持各项审批原则和环评文件质量,坚决把住环保准入关口,切实履行好环保第一审批权。

3、为企业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搞好咨询服务。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的要求,为企业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搞好咨询服务,并做好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4、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对全县确定的重点项目,争取提前介入,主动与乡镇联系,防止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5、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务大厅及优化办的密切配合,做好联审联办环保窗口工作,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窗口工作在“放管服”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

6、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严格遵守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环保局形象。

环保局工作计划

今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环保部门和区政府的要求,拟定如下计划以确保全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根据国家环保部、省、市环保局..年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内容,认真安排落实xx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坚决完成..年各项污染减排任务。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挥环保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综合决策提供服务。深化环保目标责任制内容,加强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加大力度完成年度减排考核目标,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的减排项目运行情况实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确保减排项目运行正常。继续做好污染物总量监察系数核算工作,通过严格执法,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

三、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污染反弹。针对辖区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整治工作。继续加大长效管理,增加对我区沿河26家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辖区..的环境监察执法,确保辖区河流环境安全;要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反弹的趋势,带动整个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履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从产业政策、功能区划、环保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协调省、市环保部门及上门为企业解决项目环保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推进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企业升级换代,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健康发展。

五、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实行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认真完成好今年区“十件实事”中创建5个 “绿色社区”的工作;继续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活动,完成..万元..户油烟治理任务。

七、按照《..区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两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开展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共建和谐美丽新农村。

八、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六个必须”的要求,按时限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九、按时完成排污费征收和排污申报工作。继续深入宣传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排污申报及审核工作,提高排污申报的全面性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健全完善排污费核算、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杜绝人情、协商收费。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按时完成全年任务。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2020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8件,共计罚款144.93万元,其中市本级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件,罚款80.23万元;共办理配套办法案件49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4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通过案件办理,起到了“查处一个、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二是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草完成《xx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对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环境信访办理、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开展了后督查,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约谈、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整改。全年约谈18人,下发督办函12份。四是全面推进部门联动。2020年,我局多次会同屯溪区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对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通过多部门合力,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2020年,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共录入监管企业693家,其中重点监管企业46家,特殊监管企业84家,一般监管企业563家。2020年全市通过随机摇号系统共抽取检查企业27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进行分类处理,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六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52家化工企业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对发现的5家企业共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完成整治。七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值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备案企业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0家。2020年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八是扎实开展环境信访工作。2020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1311件(次),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

环保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市的13个反馈意见、8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及17个突出环境问题,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市级督查,坚持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制,狠抓整改落实不松懈。应于2020年完成的9个反馈意见已全部完成整改,应于2020年完成的4个反馈意见目前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86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1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342件信访件及33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见底清零。

二是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和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去年10月3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安徽省动员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xx市协调联络组,召开了协调联络组会议,部署安排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xx市共24批51件,经持续整改,全市5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49件。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我市严格按照“三坚决四必须”和“四确保四不放过”的要求,落实《xx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全市共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2.96万元,约谈相关责任人21人。

环保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紧扣自治区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以改善县城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战役,认真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提高企业、社会环保自律能力和意识,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生态环保获得感。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认真推进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化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好机构改革任务,以新常态引领环保的新实践,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按照区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为水源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核。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新法赋予环境违法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强制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并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检查的灵活性。主动与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动,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和环境失信企业黑名单,进一步提高企业主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力推进企业污染防治、污染治理。

加强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自主性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制定自主性监测方案并备案,定期对自行监测公开结果。配合区、市监测站做好全县国控重点源、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水预警监测井、土壤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并及时公开,按时公开县域空气质量状况。加强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以“大练兵”为抓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案卷点评、实地调查、勘查等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认真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各项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火电、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销改造,重点实施中宁锦宁炭素烟气余热利用及烟气脱硫项目、中宁发电公司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暖公司20吨以上城市燃煤供热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天元锰业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兴鑫冶金、源林生物、宁华工贸和华石砼业配套除尘设施建设、原料堆场粉尘治理等,进一步减少工业大气排放。继续加大南北河子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建设中宁第三污水处理厂、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治理项目,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能力。加快中宁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宁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排污许可,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作用,落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等专项规划。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环评服务跟踪,先期介入,主动服务,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支撑保障。重点促进20xx年3月份集中开工项目的环评服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按照自治区批复我县“国家区域生态考核方案”,指定20xx年详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项目方案,认真组织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升中宁县区域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

有效利用电视媒体、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普及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环保宣教覆盖面。探索和创新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搭建政府与群众对话平台,拓展群众诉求渠道。深化与传统媒体合作,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和生活常识的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宣传环保公益先进典型等;深入开展环保宣教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营造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