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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用20篇)

时间:2023-11-13 08:27:02 作者:纸韵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用20篇)

实施方案的周期性评估和监控是保证项目进展和效果的关键环节。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的评估结果和总结,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和反思。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5日,记者从全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截至10月底,全省共办结欠薪案件7798件,为4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权益报酬5.1亿元,基本建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治理闭环,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显著。

面对新挑战、新要求,我省将聚焦数字赋能,持续迭代“安薪在线”,推动欠薪治理由管案件向管数据、由末端查处向全链治理转变。落实长效机制,贯彻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格实施信用监管,开展“无欠薪”县随机复核。同时,加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协同治理,形成条抓块统、协同推动、共建共进的工作局面。

元旦春节临近,我省将全力做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广大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回家过年。通过集中排查风险隐患,畅通维权渠道、快速调处纠纷、化解欠薪积案、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守牢欠薪风险底线,为我省“重要窗口”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应有贡献。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近日,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北省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2022年春节前,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

冬季行动明确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回家过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冬季行动以房地产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欠薪问题线索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行动涉及五项主要工作。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互联网+督查”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全面规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用工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等情况,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隐患;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行为从严从重惩处打击。

冬季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11月4日至11月20日为普法宣传阶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广泛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传活动。突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

11月21日至2022年春节前为排查化解阶段。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采取分区包片、划分网格的方式,逐项目逐企业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精准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

快速查处欠薪案件。对涉及人数较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通过宣讲政策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的欠薪案件,运用行政和司法手段,立案查处,一查到底。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挂牌督办解决。对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统筹协调司法机关实施集中执行活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

12月20日至2022年春节前为联合执法检查阶段。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以及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等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工、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加大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力度,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实施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xx〕28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xx〕126号)精神,切实有效解决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治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将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拖欠工资的行业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工资支付监控手段不完备、工资清欠应急保障能力不足、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处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确保到20xx年底,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三)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工资支付负责制;

(四)各建设单位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情况;

(五)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账户建立及资金入账情况;

(六)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未落实监督责任,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日积月累、集中讨薪的问题。

(一)宣传动员。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长期组织成员单位采取专栏宣传、送法上门、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县即时制定的各类农民工工作保障措施。指导施工单位规范用工管理,树立守法诚信的理念,引导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支持、推动治理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治理。各建设单位要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及时督促各施工企业就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备案名册建档、农民工考勤登记制度完善等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县人社局要按照实施方案,对我县所有施工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相关企业或单位予以纠正、妥善解决,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群众中倾听群众诉求,征求群众意见。对查找出的问题和群众关心并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台账,跟踪管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集中力量打好欠薪问题治理攻坚战,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三)总结建制。各建设单位要对本系统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在春节前一个月分析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的长效机制。

(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始终保持农民工维权投诉通道畅通无阻。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915—8820328、信访接待室:县人社局二楼劳动监察队。各行业管理部门也要建立维权渠道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引发拖欠工资问题,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设立信访接待室。招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要设立劳动保障维权公示牌,严格落实受理投诉举报“首办负责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二)明确工资支付和清偿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负总责,直接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和分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对该组织或者个人招用的农民工,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支付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照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三)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农民工名册,督促施工单位将农民工名册、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上报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二是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约定每月工资的核算办法和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事项,直接服务管理到农民工。三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向农民工公示所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和分包企业的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每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日期。

(四)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各建设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手续和招投标时,将施工企业资质证照及施工项目名称和总投资金额等内容上报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xx﹞80号)规定,按照工程投资总额0.5%-3%的比例向县人社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工程项目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县人社局经核准确认后,依法动用工程项目缴存的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限期等额补缴,逾期未补缴的,建设工程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竣工的工程暂缓验收。

(五)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处理制度。为依法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的事件和极端性事件,县财政局预算专项资金,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用于解决紧急情况下的欠薪问题,先行垫付农民工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者以讨薪为名实为达到其他目的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快速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推行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劳务和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分包企业应逐月编制实名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所有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支付数额和扣除数额等事项,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实名工资表送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委托银行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其个人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收到分包企业提交的工资表之日起10日内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

(七)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要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工程项目部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为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要把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报县人社局备案,同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县人社部门和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单位应从工程价款中单独列支农民工工资款,在工程基础、主体和装修三个部分开工前按照工程价款一定比例,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划拨资金。施工总承包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由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责令整改或停工。发生劳动纠纷,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举证责任和连带支付责任,不能举证的,由人社局按照农民工提供的工资数额或参照本企业同岗平均工资,以有利于农民工的原则计算确定欠资数额。

(八)建立健全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信用体系。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严重拖欠工资企业纳入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同时纳入建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由各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施工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九)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实行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协调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快速、依法处理有关问题,对农民工投诉的重大疑难案件、跨地区以及出现过激行为的案件,要现场办理、特案特办、快速处置。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处置”的原则,组织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动态监管,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的发生。完善劳动监察执法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作制度,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资支付规定,逐步完成实名制用工,不断扩大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的范围,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一)夯实工作责任。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判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势,制定解决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县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发挥劳动监察、争议仲裁调解等职能作用,做好劳动争议投诉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等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工作机制;县住建、交通、水利、农林科技、教体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规定,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督促所批项目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审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县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县公安部门要积极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依法快速受理县人社部门移送的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打击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追讨农民工工资为名追讨工程款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县司法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金融机构对欠薪企业在贷款、融资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工会组织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执行监督,提供法律援助,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提高查办效率。对农民工投诉的拖欠工资案件,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要在法定时间内坚持快立案、快调查、快办理、快结案的“四快”原则,迅速找准劳资双方的纠纷切入点,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对农民工申诉的克扣拖欠工资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应适用简易程序,迅速作出裁决。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农民工工资问题发频高、举报投诉量大的行业和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对相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单位,由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对因拖欠工资造成打砸公共设施、围堵政府、围堵交通等突发性事件和群体的事件的,将追究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严厉追究发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和问责制度,对部门和镇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配合不力、处理不力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京兴政发[20xx]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把继续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把解决旧的拖欠和预防发生新的拖欠相结合,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巩固我镇近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的成果。

成立北臧村镇20xx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镇长王志敏同志任组长,镇信访办、矛盾调处中心、企业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城镇建设规划科、重大项目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工会、宣传文体中心及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等为成员单位。

1、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领导,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建立镇长参加的,镇信访办、矛盾调处中心、企业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城镇建设规划科、重大项目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工会、宣传文体中心及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等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事宜,加强对重点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

2、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分工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科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机制和制度,通过劳动行政监察执法,纠正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城镇建设规划科负责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杜绝因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企业发展办公室负责镇域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贯彻,对雇佣双方进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法培训教育,重点抓好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征缴、劳动报酬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农业发展办公室负责镇域农业企业雇用双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贯彻,进行三法培训教育,对企业用工行为规范管理,做好日常巡查。

重大项目办公室负责新农村建设中建筑施工企业雇用双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建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信访办、矛盾调处中心负责接待来访农民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其总体部署、协调工作,两部门相互协助配合,疏导调处重大信访、群体上访案件,解决突发性事件,做好农民工的思想疏导工作。

工会负责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逐步提高工会组织为劳动者维权的能力。指导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加强对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

派出所负责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科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的违法行为,对恶意讨要工资的要依法从严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司法所负责推行法律援助制度,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指导、督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还款协议,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维权机制。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辖区内企业日常巡查工作,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规范管理,按月上报监察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日常监察,做好工程甲乙双方工程款的协助兑现工作,确保无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做好矛盾排查和预防并上报及时。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务纠纷引起的群体的事件,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预防与解决工作。

3、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定期会审制度: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类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掌握情况及时,通过定期会审、重点排查等手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认真研究建立台帐制定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处理。

4、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定期通报制度: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和对有关企业提出预警。对因劳动报酬原因造成越级上访及大规模工资拖欠现象的企业进行新闻媒体曝光,通报批评。

1、强化企业三法培训:以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线,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企业法人、劳资负责人三法培训活动,活动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科牵头,企业发展办公室组织,其他各部门协助配合。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在全镇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建立企业职工联系卡制度:在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向企业职工发放北臧村镇政府联系卡,联系卡中注有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投诉及举报电话,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落实层层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在执法大检查活动中,我镇要求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与辖区内企业签署《清欠工人工资责任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村域外的本镇企业由企业发展办公室与各企业签署《清欠工人工资责任书》,政府还要与各村委会签署《清欠工人工资责任书》,使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4、强化日常巡查:各村级专职就业指导员要各负其责,每月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日常巡查,于每月30日前将巡查结果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科。

5、日常矛盾排查工作:每月30日前召开日常矛盾排查会议,各职能部门及村级就业指导员做好日常排查、矛盾预防工作,定期汇报排查结果,制定解决方案,及时解决矛盾问题。

6、做好专项监察:每季度的首月为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月,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2)监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活动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并做好执法大检查总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7、重大活动监察工作:对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要加强监察力度。20xx年是我国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庆,我镇要重点做好国庆期间的劳动用工监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仍是一个突出的社会热点问题,因“拖欠”而引发的群众性讨要工资突发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镇各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一定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员,专人负责,全力以赴的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明确责任,严格执法。

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这次执法大检查活动取得明显效果。根据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的具体要求,要重点突出对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薄弱、发生问题较多的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严格依法行政,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影响恶劣屡教不改尤其是唆使民工恶意滋事、扰乱市场秩序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应依法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要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搞好大检查活动主要信息的报送工作。

镇宣传文体中心负责解决宣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活动图像、文字信息资料齐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活动的主要信息报区对口各委办局。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市劳动局、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通知,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个人,监督分包企业工资发放,特编制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本预案立即启动。

本工程为青岛纺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纱锭搬迁改造项目工程,该工程位于青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80号,总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包括一号厂房、一号仓库共二个单体。一号厂房,主体地上一层,附房二至三层,局部四层;一号仓库结构型式二层框架结构。

本工程所包含一号厂房及一号仓库在内的劳务务工人员。

项目部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分包队伍管理,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出勤统计、工资支付、持证上岗、劳动纪律、劳务纠纷处理等日常事务管理,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1、负责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整理和收集分包单位进场的各种备案有效资料。包括:。

(2)劳务分包合同;

(4)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

(5)分包单位工资发放办法、工人工资发放表原件等。

2、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农民工因工资出现纠纷的苗头,抓紧协调解决、控制不良苗头,做好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劳务纠纷、上访等事项的处置工作。

(3)建立工人进出场台帐和人员出勤统计,落实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动态。

(4)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或上访,项目部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不得推诿、回避和激化矛盾。

(5)严格“农民工工资监控、监督管理”制度,监控、监督管理劳务工人工资支付。分包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表,并将工资发放表在工人生活区公示和报总包项目部备案。工资表总包单位要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分包队伍和个人,要立即采取措施,清退出场并报本单位劳务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处理。

(6)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进行劳务分包施工的预、结算工作。

(7)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分包单位开展考核评比工作。

(8)提供收取业主工程款和支付分包劳务费凭证的复印件并存放项目部备查。

1、严把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使用关。

(1)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时,必须在集团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中选择,并经集团公司、项目部共同考察评审后择用。

(2)严禁选用集团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和已被集团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的劳务队伍或个人,以及被集团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清理出当地市场、通报批评或不良记录的劳务分包队伍或个人。

(3)杜绝选用无资质、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包工头”。

2、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1)加强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单位经考察、招投标和评审确定后,发分包双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7日内且劳务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签订正式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合同中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约定工程造价或劳务费、劳务费的支付方式和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准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单位与进场劳务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核查并存档,同时要附有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进出场登记、花名册,身份证和岗位证书编号。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经本人签字,严禁代签。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和其他支付内容以及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其中,总承包企业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专业)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11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从20xx年11月8日至2023年2月18日,我区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业、新就业形态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冬季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提升欠薪线索办理质效、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化欠薪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势,实现“两清零、两确保”攻坚目标。

据了解,我区将通过以案释法、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劳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持续开展全域集中排查活动,全面精准掌握本地区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及制度落实情况底数。继续加大对餐饮零售、加工制造、交通物流、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以及新就业形态等行业领域欠薪隐患问题排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欠薪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定人定责定时限,积极妥善处置。

为着力化解问题,我区打出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组合拳”,运用“线上受理”和“线下核处”相结合方式,采取当天立案、优先调解、一次性通知、专门速裁庭等举措,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集中攻坚处置,对欠薪争议问题加快化解进度快调速裁,力争欠薪线索“动态清零”。并且,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恶意欠薪行为,集中公布重大欠薪典型案例,达到曝光一批,惩戒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对办结的欠薪案件,我区将组织“回头看”,实行查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查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查执法程序规范情况“四个倒查”,以查案办案治标,力促源头治本,不断夯实全区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针对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要求和部署,有效预防和快速查处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预防和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为保障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成立陆坪镇解决清理拖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镇解决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劳动监察中队,由彭菊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要在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按照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具体职责如下:

综治办,负责做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妥善处理上访事件。

劳动监察中队,负责受理拖欠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工作,要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范围,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联合各部门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动态,做到反映迅速、措施果断、处置稳妥。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发挥农民工资保障金德保障作用。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拖欠民工工资工作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xx]32号)有关规定,分管各村(居)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排查可能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隐患,明确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信息报告人,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任务。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总结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本文作如下探讨:

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在于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危害是,此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在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本途径。

我国尽管通过行政手段为农民工清回数以亿计的被拖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对滞后的现象应该引起反思。“有法可依”凸显了立法在建构法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立法也的确一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所在。我国立法对农民工工资的保护力度不够,主要依据的仍是劳动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虽然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一些个文件、规范,现有待提高立法层次。目前,应将各地好的创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吸纳为国家立法,通过立法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运用立法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法规体系上来遏制源头的'拖欠问题,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为此,应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一)制订《劳动合同法》立法。由于农民工有其特殊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是导致频频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原因。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明确有效的规定。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依据,查处难度较大。为规范用工行为,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制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具体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具备劳动报酬及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相关条款。

(二)修订《建筑法》的法律条文。解决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症需要涉及修订《建筑法》。重点增加和修改以下条款:

(1)制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条款。规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中标价一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建设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于拒绝缴纳保障金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制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工资支付保障金条款,是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有效法律保障。

(2)规定“开发商与承包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条款。制订以发包人工程担保制度重点的担保条款,要求开发商与承包商共同提供履约担保函,双方在拖欠民工工资范围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联动”条款。凡存在拖欠行为的单位在申请办理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欠款单位必须先结清欠款后,审批部门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有拖欠工程款的,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情节严重的注销资质证书。

(4)加大和细化法律责任处罚力度。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缺乏处罚条款,难以有效制约拖欠行为。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在《建筑法》中法律责任部分增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的规定。

(三)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根据这一规定,为“周薪制”的推行奠定了法律基础。制定《工资支付条例》可以规定对农民民工工资改“月薪制”采取“周薪制”。并且,还应规定用人单位出现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时,给予严重惩罚性法律责任。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法律措施。

(四)《刑法》将恶意拖欠工资确定为犯罪行为。对拖欠民工工资部分人认为是一个经济现象,是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但由于恶意欠薪现象屡屡发生,为打击恶意欠薪,可以采用刑法手段,对企业恶意欠薪的问题作犯罪处理。在《刑法》中增加一条“恶意欠债罪”,规定企业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对重大、恶性欠薪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严惩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内的相关拖欠行为。如果认为目前制定新的罪名没有必要,可以考虑将《刑法》中原有的侵占罪进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侵占罪时也可以考虑并处罚金。通过《刑法》将恶意拖欠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这对打击遏制恶意欠薪现象起到很好的作用。

(五)加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力度。我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因此,符合规定的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建立企业欠薪报告或欠薪预警制度的具体办法,将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机制,对少数严重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了清出当地建筑市场的措施。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工商登记、企业年检等方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对长期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企业年检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在施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时,将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年检条件之一。

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不足,处理程序过长,直接影响拖欠农民工工作的执法效果。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欠薪逃匿的经营者得不到法律制裁,使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更为普遍和严重。从法律上讲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即使我国逐步在立法上完善以后,关键还在于如何贯彻落实。执法上同样也应当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政策和措施切实得以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执法的公正性不仅需要执法者的公正无私,还应该构建完善的、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执法部门应依法开展劳动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专项大检查,在执法中还应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保障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有关工资支付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建委依法采取将取消恶意欠薪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建筑企业经营资质、逐出建筑市场等保障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欠薪者的处罚应不只是经济上的,还应包括企业信用、行业准入等一系列的降级限制措施。因此,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加强执法,是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应有的权益,尽快建立和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各部门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积极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解决拖欠工资的法律援助,帮助解决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维权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受理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应作出减、缓、免的决定;受理案件后尽量缩短审理时间,多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符合条件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在判决时,应当将农民工诉讼的误工费,请律师费,旅差费,证人出庭费用等直接损失列入赔偿范围。判决生效后对一些故意拖欠不履行判决给付义务的,执行中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二倍标准支付迟延履行金。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大普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法律意识。广大律师应积极伸出援手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实施无偿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不应仅仅对本市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也应外来的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公证机关应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可以会同建设行政部门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公证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由欠款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在欠款到期后,可由农民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从工程款中划拨。

总而言之,依法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就需要把进行相应的立法、强化执法和建立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才能真正堵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漏洞,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将得到更好地维护,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并进行了督促检查相结合。通过自查自纠和检查,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建筑行业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面要求专职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施工期间墙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采取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式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安全一并进行排查检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又确保了不发生欠薪问题。

并且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营商环境简化程序不能附加办理条件的约束下,我局招标办与县人社局联系以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依据,对没开据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企业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要求在建项目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联合人社局于x月x日至x月x日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份,在建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且我局建立和大力推行“智慧城市”+“智慧工地”一网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已经通过省、市工程造价调整费率进入工程费结算,明确要求所有开工工地必须安装实名制系统,确保市县一体化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同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到按月发放。我局联合行政审批局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同时督促各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以县人社局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对不能提交欠薪证明的企业暂停签发施工许可证,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县人社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略阳作出应有贡献。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个别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建筑工地项目部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的项目工地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加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我局招标办将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全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xx月xx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紧接着我市相应地对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刚才,省级召开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推进会,省政府xx副省长就我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也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我市的根治欠薪工作,再讲四点意见。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落实,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谋划和推进。刚才,在省政府的会议上,xx副省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要求,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严峻形势,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推动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全面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严峻形势。

当前,受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和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不确定因素、全球新冠疫情蔓延得不到有效遏制、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根治欠薪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欠薪案件呈现“多发、早发、常态化”态势;二是欠薪范围由“单一建设领域”向“多行业多领域”蔓延;三是跨区域、输入性欠薪案件呈上升趋势。针对这些新特点、新趋势,各县(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研究、认真谋划,始终保持思想上绷紧弦、行动上不松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应对和解决。

xx月x日至xx日,我市集中开展了xx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督查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核查工作,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xx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xx个,暗访项目xx个,从各组反馈的情况看,总体上是良好的,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存在欠薪隐患。二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还未实现全覆盖,部分工程项目工人的基本信息及其考勤、工作量计量、工资台账等资料内容要素不全、信息填写不完整,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有少部分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项目虽设立专户,但未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专户成了摆设。四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未全面落实,存在部分农民工的工资由银行代发、部分通过现金发放的问题,分包单位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五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工程项目未足额缴纳保证金,减免相关审批手续不齐全。六是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落实不够规范,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维权告示信息必备要素不齐全,未按照相关要求更换新模板。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有一个月,各县(市)均能按时组织开展工作,成效明显,市属住建、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能切实行动起来,认真开展相关的督查检查,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布本系统欠薪投诉举报电话、办公地点等信息,但是,有的县(市)、市属部门对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未结合本部门职能履行根治欠薪职责,对本行业下属部门的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促指导不够。近期,市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现了几起欠薪隐患线索,如:xx项目,这些线索均已责成属地的县(市)调查核实处理,希望涉及到的县(市)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彻底,整改决不能弄虚作假。

三、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现在,距离春节仅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了,已到了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峰期,信访维稳压力加大,根治欠薪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各县(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坚决打赢根治欠薪这场攻坚战。一是要严格落实根治欠薪核心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狠。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抓各项核心制度落地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有人发、发到位”,为根治欠薪奠定基础。二是要完善台账治理强化源头监管。要完善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领域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台账,收集整理问题清单,做到问题隐患清、行业责任明、整改措施实效果好。特别是要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立项和资金拨付管理,防止出现工资工程款捆绑、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三是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再排查再梳理,做到欠薪苗头早发现、早处理,及时处理群众欠薪投诉举报,不搪塞、不推逶、不扯皮,不让投诉人“多跑路”,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四是要用好欠薪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在这里要特别强调,我们必须要及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发现问题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对重大案件及突发群体事件,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防止事态扩大、小事拖成大事。

各县(市)会后要专门研究欠薪案件清零问题,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问题和困难讲清楚、汇报清楚,把工作要求和后果讲清楚、估计清楚、分析透彻,不夸大也不隐瞒,实事求是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短期内集中力量,按要求时限完成“两清零”的工作,要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的职责。大家清楚,各级治欠办不是办案机构,是组织、协调、督促的机构。各县(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和卫生、教育等部门齐心协力,发挥部门优势,群策群力抓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

四、严格对标对表,全力以赴做好迎接省对市考核工作。

做好迎接省对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考核,也是各县(市)、各部门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按照要求,xx月xx日至明年的x月xx日,省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各市(市)xxxx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重点督查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冬季攻坚行动情况和成效、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明年元月份,省将对市进行考核,xx市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进行实地督导考核。各县(市)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对标对表,强化工作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变压力为动力,统筹谋划、认真准备,确保问题清零,不发生因欠薪出现大规模群体事件。

同志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带着对农民工、对劳动者的深厚感情,全力以赴、积极作为,切实保障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今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xx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确保xxxx年春节前农民工真正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不允许出现欠薪打白条的情况,真正完成“xx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的“两清零”、“两确保”目标任务。

开展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为做好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办根据区政府就真抓实干典型经验对照通知要求,现结合目前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止8月,我办共立案72起,结案68起,办结率达到95%,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落实到位,,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为154余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79.08余万元,群众满意度高。

(二)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落实情况。目前我区行业主管部门推送至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项目6个,均为住建项目。除永州市轻机厂六分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新开工项目,其他5个项目用工信息均上传到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但实名制通道打卡率不高,与实际考勤、工资发放关联度较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全覆盖,6个项目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欠薪案件办理情况。2021年以来,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110起(工程建设领域48起,涉及金额132.03万元,非工程建设领域62起,涉及金额47.05万元,总金额为179.08万元)。目前已处理110起,办结率100%,虽经处理后,以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向上级回复,但可能暴露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存在未批先建、政府资金落实不到位、学校建设欠薪等问题。特别是8月多名农民工反映才子学校改扩建项目、十二中学校建设项目拖欠200多名农民工工资的欠薪问题且金额巨大,可能会对我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四)农民工满意度。目前为止,我领导小组办公室展开了关于真抓实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农民工满意度调查。共针对20名农民工进行电话访问,满意度虽为100%,但仍有1名农民工表示工资未按月通过银行代发,2名农民工表示存在欠薪情况。

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会讲话

同志们:

客观分析了当前工作现状和问题同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请大家务必认真落实扎实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任务。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

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去年5月颁布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更是将根治欠薪工作上升到了依法治理的高度。今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临近岁末,春节工资支付的高峰期即将到来,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防范和化解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隐患。同时要督促各施工企业按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按要求足额缴存,如出现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暂无支付能力,经人社部门确认后,及时从农民工保证金中支付工资。

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二是要加强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携款逃匿等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紧盯重点线索。国家交办、网上反映、信访、各部门平台举报投诉线索以及积案是重点中的重点,必须按时完成“清零”。对于新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妥善处置一起。

(三)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册等多种方式,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要畅通维权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确保电话投诉有专人登记,来人投诉有专人受理,案件处置有专人盯办。三是要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措施。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督导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牵头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完成根治欠薪工作任务。

公安机关要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单位职责,抓好各自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切实做到欠薪清零。

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对在。

工作。

中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处置不力、配合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导致事态扩大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根治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市委、市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应该说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责无旁贷,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年度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讲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传达了省、xx市会议精神,并对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客观分析了当前工作现状和问题,同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请大家务必认真落实,扎实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任务。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

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去年5月颁布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更是将根治欠薪工作上升到了依法治理的高度。今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临近岁末,春节工资支付的高峰期即将到来,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防范和化解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一)开展重点排查。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市治欠领导小组要组织财政局、科工信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隐患。同时要督促各施工企业按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按要求足额缴存,如出现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暂无支付能力,经人社部门确认后,及时从农民工保证金中支付工资。

(二)强化工作举措。一是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停工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公号:办公室的莉莉整理二是要加强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携款逃匿等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紧盯重点线索。国家交办、网上反映、信访、各部门平台举报投诉线索以及积案是重点中的重点,必须按时完成“清零”。对于新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妥善处置一起。

(三)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册等多种方式,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要畅通维权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确保电话投诉有专人登记,来人投诉有专人受理,案件处置有专人盯办。三是要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措施。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督导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牵头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完成根治欠薪工作任务。

二是要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分工,也要加强协作配合。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国企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要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其他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单位职责,抓好各自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切实做到欠薪清零。

三要强化督查督办。市治欠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派出联合工作组,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对在工作中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处置不力、配合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导致事态扩大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根治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市委、市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应该说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责无旁贷,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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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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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x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xxx发〔2021〕5号)要求,决定在我公司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力争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贡献。

二、行动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一是加快核实办理上级部门转办的欠薪举报投诉,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全面排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等情况,坚决落实“三个严禁”(即严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严禁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严禁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扎实推进集团公司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四是全面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摸清欠薪问题底数,建立欠薪问题工作台账,列出任务清单,一案一策,逐一制定清欠方案,明确责任人、清欠措施、解决时间,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欠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集团公司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x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副组长:xxx党委委员、副总裁。

xxx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xxx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

xxx董事、副总裁。

成员:xxx总裁助理。

xxx综合管理部部长。

xxx财务管理部部长。

xxxxxx公司董事长。

xxxxxx公司董事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具体工作,下设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抽调。

四、行动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从2021年11月9日开始至2022年春节前结束,分宣传动员、重点摸排、督查问责三个步骤进行,每阶段不分时间节点,同步推进、交叉实施。

(一)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根治欠薪良好氛围。组织集团有关部门(子公司)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此项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深入企业、工地广泛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传活动。突出《条例》《劳动法》等法规的普法宣传,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深入排查,稳妥化解欠薪隐患。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结合公司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一金七制度”的落实),组织对集团公司续建和2021年新开工建设以及已竣工但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逐个进行梳理,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精准排查历史欠薪举报投诉等情况,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21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1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2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各有关部门(子公司)于11月23日前完成梳理排查工作,并将本部门(公司)的梳理排查工作形成台账,按照工程项目性质分别填入《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附件1)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附件2),报送集团公司(径送xxx办公室)。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改任务应当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三)严格督查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对有关单位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核验,督促项目及其有关单位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等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适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决判决执行到位,确保根治欠薪工作落地见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部门(公司)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于11月2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子公司)要强化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化解欠薪风险,坚决防止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

(三)强化源头治理。要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子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实行欠薪案件责任倒查,推动源头治理。

请xxx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做好材料报送和专项行动总结工作:1.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告本部门(子公司)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于2021年1月17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和《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附件3)。

将上述涉及的相关材料报送xxx公司(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xx。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我县收到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濮阳市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财建〔20xx〕18号)后,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组织财政、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根据《濮阳市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细致的开展了梳理自查工作。现将我县政府欠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拖欠工程款共计17915.27万元。

基本情况:合同金额58870.8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4874.47万元;结算金额23454.71万元;已付金额38146.27万元;拖欠金额17915.27万元;拖欠月数2-36个月。

拖欠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价款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约占69.19%;其他约占25.22%;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但未报批,未落实超概算所需资金约占1.80%;、项目虽履行投资审批程序,但未落实建设资金就开工约占3.14%。

拖欠类型:工程已完工,但不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以审计未完成等为由拖延结算支付工程款约占60.57%;已办理竣工结算,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限期支付工程款约占21.63%;其他约占12.98%;工程未完工,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应付未付工程款约占3.86%;工程已竣工,以各种理由拖延结算工程款约占0.96%。

(二)截止20xx年9月30日,我县政府拖欠工程款共计14177.79万元。

基本情况:合同金额43481.3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9738.30万元;结算金额18256.79万元;已付金额29382.38万元;拖欠金额14177.79万元;拖欠月数1-45个月。

拖欠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价款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约占63.73%;其他约占30.05%;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但未报批,未落实超概算所需资金约占1.56%;项目虽履行投资审批程序,但未落实建设资金就开工约占4.66%。

拖欠类型:工程已完工,但不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以审计未完成等为由拖延结算支付工程款约占56.98%;已办理竣工结算,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限期支付工程款约占22.91%;其他约占15.64%;工程未完工,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应付未付工程款约占4.47%。

(三)截止20xx年9月30日,我县政府拖欠物资采购款共计953.44万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计划在20xx年年底前将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全部偿还到位。

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清理偿还欠款,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实施未经充分论证、未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二是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三是严禁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四是加强政府物资采购监管,防止未落实资金和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实施采购行为;五是严格履行政府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资金支付企业;六是加强对项目主管部门的督查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七是进一步加强审计力量,使其可以满足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需求。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xx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xx月xx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xx月xx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xx月xx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xx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xx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如下: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表态发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每逢年末岁初之际,农民工讨薪事件就呈现出集中爆发的趋势,且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领域。针对此类现象,我局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会同区级各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我区和谐稳定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我局将根治欠薪作为全系统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和工作任务来抓,成立了局一把手任组长的住建系统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行业特点,组建4个工作组,工作组全面覆盖棚改保障房、旧改、建筑工地、市政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判、部署住建系统根治欠。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薪工作,建立了在建项目监管台账,完善了宣传教育、线索摸排、欠薪整治、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xx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xx住建系统深化工程建设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xx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住建系统根治欠薪工作任务、目标、方向及举措,夯实工作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发挥全系统协作力量,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为根治欠薪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多措并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逐项目走访,全面排查辖区内在建建筑工地,统计在建项目数量,摸清各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农民工工资“双管制”制度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建设、工人工资按时发放情况,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秩序。目前,我区在建项目xx个,分别是xx项目、xx项目、xx项目、xx项目、xx项目、xx项目、xx项目、xx疾控中心迁建项目、xx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xx楼项目、xx老年养护院项目、xx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xx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经过甄别,其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项目x个:分别是xx、xx、xx(尚未发生欠薪,但各项保障制度均落实不严格,存在隐患),我局已约谈了项目相关负责人,并下达了整改文书,由专人负责督促项目限期整改到位。

(二)强化行业引领示范,巩固整治成果。2021年来我局召开x次行业管理会议,组织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法》等国家政策法规,对我区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的成功做法做了经验交流,对2021年度建筑施工农民工工资保障方面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场观摩我区模范文明工地,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规范管理目标责任书》,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律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有效的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完善一系列监管措施。一是我局依托xx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立我区建筑企业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曝光、处罚;二是通过向市局、省厅推送企业违法事实,限制企业招投标、资质升级、资质延续等活动,加大其违法成本;三是不断加强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做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企业定期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背承诺问题,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从严从重处罚;四是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对农民工工资尚未结清的,坚决不予办理备案,不准交付使用;五是在评先评优环节,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努力形成住建系统“一处拖欠、处处受限”的局面。

三、全面发力,提升巩固治理成果。

我局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落实监管举措,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积极完善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深刻认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目核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尤其对历年来欠薪问题频发的重点企业、项目,加大督查检查频次、紧盯不放,积极开展欠薪案件办理情况“回头看”,确保农民工工资应结尽结、拖欠工资全部清零。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有力抓好行业稳定。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监管,健全我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在招投标、市场准入、施工许可等予以限制惩戒措施,加大欠薪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针对即将到来的重大节假日,我局将紧密配合人社、信访等相关部门,密切关注、迅速行动、果断稳妥处置因拖欠工程款、违法发包、分包、无资质施工等问题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推行过程结算,推动建筑市场转型。我局按照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对我区施工过程结算支付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采取专人跟踪、紧盯不放的办法,进行政策宣传、指导和督促,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引导建筑企业规范化运营,力争提前消除行业风险隐患,促进我区建筑市场可持续发展。

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会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刚才xx同志传达了省、xx市会议精神,并对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客观分析了当前工作现状和问题,同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请大家务必认真落实,扎实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任务。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

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去年5月颁布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更是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根治欠薪工作上升到了依法治理的高度。今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临近岁末,春节工资支付的高峰期即将到来,我们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防范和化解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一)开展重点排查。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市治欠领导小组要组织财政局、科工信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隐患。同时要督促各施工企业按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按要求足额缴存,如出现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暂无支付能力,经人社部门确认后,及时从农民工保证金中支付工资。

(二)强化工作举措。一是要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停工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二是要加强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承包人携款逃匿等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紧盯重点线索。国家交办、网上反映、信访、各部门平台举报投诉线索以及积案是重点中的重点,必须按时完成“清零”。对于新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妥善处置一起。

(三)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册等多种方式,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要畅通维权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确保电话投诉有专人登记,来人投诉有专人受理,案件处置有专人盯办。三是要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措施。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督导问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牵头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完成根治欠薪工作任务。

二是要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分工,也要加强协作配合。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国企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要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其他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单位职责,抓好各自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切实做到欠薪清零。

三要强化督查督办。市治欠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力度,派出联合工作组,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联合督查,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该限期改正的限期改正。对在工作中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处置不力、配合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导致事态扩大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根治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市委、市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应该说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责无旁贷,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防范和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全面摸清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状况,确保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历史陈案早办结、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见效,社区人保所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社区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已经竣工但仍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部署到位。按照通知要求,我社区第一时问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项检查部署会议,明确了此次检查的重点:由主要领导督查,各包片领导带队,包村同志为成员组成3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排查,落实到位。此次排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现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保证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社区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基本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能做到工资每月按时发放。暂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社区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保持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如数发到农民工手中。

(一)加大我社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增加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一旦发现出现违法行为的苗头,及时督促其整改;三是对被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一经调查核实证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其违法责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