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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法心得体会消防安全法心得体会(精选16篇)

时间:2023-12-28 23:41:13 作者:琴心月

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个领域或具体经历上的感悟和思考。以下是一些老师的心得体会,他们在教育教学中总结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

学习消防安全法知识个人心得体会

这次演练活动的成功,与幼儿园领导对疏散演练活动进行周密部署,与师幼严格按演练方案进行实地消防疏散演练是分不开的。

1、为进行这次演练活动,幼儿园成立了以园长为总指挥,各部主任为组长的消防疏散演练领导小组,确立了“安全第一,确保有序;责任明确,落实细节”的演练原则。

2、演练前,园长根据演练要求在全园开了预备会,告知演练的时间、内容及要求,让各老师进一步明确演练要求、明白演练责任,并做好演练宣传,确保演练万无一失。

3、幼儿园在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的同时,还专门让各班老师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如果在家中发生火灾,懂得打119报警电话,并教给孩子们自救的方法,还有教孩子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救自护能力。

消防安全法制意识心得体会

消防安全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发展和个人安全的重要保障。为了提高消防安全法制意识,我参加了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课程,深感法制意识的重要性。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消防安全法制意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下面我将从了解法律法规、意识培养、责任意识、实践应用和未来展望等五个方面阐述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法律法规是培养消防安全法制意识的基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可以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规定,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我了解到消防安全法制意识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安全法》等。熟悉这些法规,可以让我们在实践中更好地遵守相应的规定,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其次,培养消防安全法制意识需要长期的日常积累。只有在日常生活中时刻保持警惕,才能把预防火灾的责任落到实处。我们要加强对火灾防范知识的学习,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常见的火源,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提高自己的防火意识。同时,要积极宣传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向他人传递消防知识,提高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法制意识。

第三,培养消防安全法制意识需要强化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并承担责任的事项。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性,积极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义务。同时,要激发和加强组织和单位的责任意识,促使其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只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形成整体的消防安全法制意识,推动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实践是最好的检验,消防安全法制意识需要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验证。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要时刻注意火灾防范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在不同环境下,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同时,要密切关注消防安全动态,随时掌握最新的消防安全知识、技术和法规,及时进行更新和应用。

最后,展望未来,我自豪地看到消防安全法制意识正逐渐在全社会落地生根。我相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消防安全法制意识将进一步提高。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参与社会消防安全宣传和救助工作,为社会的消防安全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所述,提高消防安全法制意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重要的。通过了解法律法规、培养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实践应用和展望未来,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形成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法制意识,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的消防安全法制意识,共同推动消防工作的发展。

消防安全法宣传月心得体会

近年来,火灾发生频率居高不下,火灾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和生命安全的损失。为了提升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教育人们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宣传月的活动吸引了大量的关注。我参与其中,不仅成为受益者,更成为宣传者。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深刻体会到了消防安全法的重要性,并认识到个人责任在保障社会安全中的不可替代性。

首先,宣传月活动丰富多样,让人目不暇接。活动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消防设施模拟体验等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这些活动中,我了解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学习了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逃生自救等实用知识。参与消防设施模拟体验,我亲身感受到了在火灾发生时,人们需要如何迅速冷静地逃生自救,这让我对消防安全产生强烈的认识和重视。

其次,在活动中,我明显感受到了广大群众对消防安全法宣传月的热情参与和高度关注。无论是参与活动的人群还是观看活动的群众,都表现出无比的认真和兴奋。大家争相报名参与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纷纷为自己喜欢的队伍加油呐喊,展现出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而消防设施模拟体验的队伍也是络绎不绝,人们在活动中表现出对自身消防安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了自己防火意识。

再次,活动中的讲座和宣传资料,使我受益匪浅。讲座内容包括了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如何判断火灾的类型和火场的情况、如何组织疏散和急救等,非常实用。同时,宣传资料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实用知识,告诉我们如何预防火灾发生,如何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这些资料不仅让我明白了消防安全法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了自己在消防安全中的责任和义务。

最后,活动中的交流与互动让我感受到了社区的温暖。每当我将消防安全知识传递给他人时,他们都非常愿意听取并进行交流,互相学习和提问。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社区的温暖和团结。大家不仅希望自己的家庭和社区安全,也希望整个社会都能因为我们的努力而更加安全。这种共同的愿望和行动,让我更加坚定了宣传消防安全法的决心和信心。

通过这一个月的活动,我不仅明白了消防安全法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宣传消防安全法的意义和价值。作为公民的我们,不仅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更要将其投入生活实践中,宣传、推广、践行消防安全法。只有这样,才能让整个社会更加安全、稳定、和谐。我将继续努力,将消防安全法宣传月的成果发挥到更大的作用,并将安全意识和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每个人都成为消防安全的守护者。

消防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消防安全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为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我参加了消防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法的重要性,了解到消防安全法的内容和宣传措施,同时也培养了预防火灾的能力和意识。本文将从消防安全法的重要性、内容宣传、培养能力、提高意识和增强预防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消防安全法的学习让我充分认识到了其重要性。消防安全是一项公共安全工作,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安全法通过明确法律责任、规范火灾预防和处置程序等方面来确保消防安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消防安全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知道了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增强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的意识。

其次,消防安全法的内容宣传是学习中的重要一环。宣传是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消防安全法的内容宣传是非常全面和深入的,包括消防宣传教育、消防训练演练和宣传媒体等方面。消防安全法的宣传需要广泛的参与,每个人都是宣传的对象和主体。我会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向身边的人传播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再次,消防安全法的学习培养了我预防火灾的能力和意识。消防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火源预防、火灾风险评估、灭火器材配置和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学习,我掌握了预防火灾的方法和技巧,了解到了平时生活中危险火源的处理方法,学会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提高了火灾自救和逃生的能力。我会将这些知识转化为行动,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

此外,消防安全法的学习也帮助我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法通过对火灾和案例的分析,让我深刻认识到火灾给人们带来的巨大伤害和损失,以及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各种火灾的危害和应对方法,增强了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我会时刻保持警惕,增强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安全预判、安全防范。

最后,消防安全法的学习还增强了我对预防能力的认识。预防是消防安全的关键环节。消防安全法通过明确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制度等措施,提高了各个单位和个人的预防能力。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了预防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掌握了常见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增强了预防能力。我会积极参与预防工作,为消防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通过对消防安全法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消防安全法的重要性,了解到了消防安全法的内容和宣传措施,同时也培养了预防火灾的能力和意识。我将会将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践中,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消防安全法宣传月心得体会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为了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我市于今年5月份开展了以“消防安全法宣传月”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我积极参与并收获颇丰。下面,我就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活动形式以及我的心得体会进行总结和反思。

首先,这次活动的开展非常成功。为了确保宣传普及到位,我们广泛组织了消防安全宣传队伍,其中包括了消防志愿者、学生队伍、社区工作人员等。这些宣传队伍准确把握着宣传的重点和方向,通过讲座、演练、宣传册、宣传片等形式将消防宣传送到了千家万户。同时,我们还利用了现代化的传媒工具,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进行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消防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中。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全市广大群众对于消防安全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了对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意识。

其次,活动形式多样且生动有趣,吸引了大量的参与者。各种消防演练、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活动吸引了许多市民的参与。在这些活动中,消防宣传员们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向大家普及了火灾预防的基本知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火灾逃生的技巧等。同时,也通过趣味竞猜、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吸引市民参与,让市民在娱乐的同时学到了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这种触动人心的活动形式,让人们对消防安全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感受,增强了他们主动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的意识。

再次,我个人也受益匪浅。在此次活动中,我作为一名高中生,积极地参与了社区的消防宣传活动。通过向居民发放宣传册、讲解消防知识等方式,我进一步学习了如何有效地进行消防宣传。同时,在宣传活动中,我也意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明白了火灾的危害性。我将所学知识和经验与家人和同学分享,提高认识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此次活动还加深了我与社区居民的联系,使我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成为了社区关爱消防安全的一员。

最后,我觉得这次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了广大市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注意到,除了政府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之外,每个市民都应该有一份消防的责任心。活动中,我们对各种火灾事故以及如何防止火灾事故场景进行了模拟演练,引导市民能够在发生火灾时保持冷静,并采取正确措施进行自救或救助他人。通过这种方式,引导广大市民明白,消防安全关系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每个人都有责任参与到消防安全工作中来。

总之,这次消防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个了解和掌握消防法律法规的良好契机,也为培养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得到了具体实践的机会,提高了对消防安全法的了解和应用能力。相信这次活动对于提高我市的消防安全水平和全民安全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个参与者,我也将一直关注和支持消防安全工作,为推动我市消防安全事业不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消防安全法宣传月心得体会

近年来,火灾频发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我市开展了消防安全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参与这次宣传月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宣传火灾防范知识的重要性,也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下面我将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总结我的宣传月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宣传月活动对我提高火灾防范意识有了很大的帮助。在活动中,我学习了一系列关于火灾防范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我了解到在使用电器时要遵循安全操作规程,避免电器长时间使用导致起火的风险;我学会了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应急逃生工具;我还参加了消防演练,亲身体验了如何在火灾发生时保持冷静并进行有效的自救和互救。这些知识和技能不仅仅提高了我应对火灾的能力,也增强了我对火灾防范的关注度。

其次,宣传月活动使我认识到了消防设施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参观消防安全设施展览,我了解了不同类型的消防设施,学习了如何正确使用和维护这些设施。同时,我还了解到了我市消防设施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一些小区和单位的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存在故障和缺损的情况,这给火灾的防范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依靠宣传增强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更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这些设施的有效运行。

再次,宣传月活动促使我思考如何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在活动中,我与消防救援人员进行了展示交流,他们向我们讲解了他们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通过交流,我意识到火灾防范不仅仅是个人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我决定要将所学的知识传播给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醒他们要注意火灾防范。同时,我还将和小区居民一起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他们应对火灾的能力。只有通过实际行动,才能将宣传月活动的意义延续下去。

最后,宣传月活动让我深刻认识到了灾难来临时,防范的重要性。消防安全是我们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而不仅仅是相关部门的责任。在活动中,我看到了许多消防员奋不顾身地救火的场景,他们的无私奉献让我深受感动。同时,我也看到了许多人在火灾发生时的无助和恐惧。我意识到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加强火灾防范意识和知识储备,才能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减少灾害的危害。

通过这次消防安全法宣传月活动,我不仅提高了火灾防范意识,也深入了解了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实际运用。同时,我也认识到了火灾防范是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的事情。通过宣传月活动,我们能够共同为火灾防范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的社区更加安全,我们的生活更加放心。希望宣传月活动能够长期持续下去,让更多的人加入到火灾防范的行列,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安全法心得体会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越来越离不开各种电子设备和网络技术。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中国政府于2015年7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作为广大网民,我们需要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一法律。

第二段:内容简介。

该法共计七章七十六条,内容涉及网络安全保护、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等多个方面。其中,比较重要的包括网络运营者的义务、个人信息的保护、网络安全检查等等。这些内容为互联网的发展和安全设置了法律框架,是一份很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每个人都了解并掌握。

第三段:深入分析。

从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网络犯罪不断增加,导致了诸多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个人信息隐私的安全。因此,在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始终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谨慎处理个人信息,识别和避免网络诈骗等非法行为,遵守国家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同时,网络运营者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需要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信息备份、安全漏洞修复等工作。在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侵犯时,网络运营者应该主动承担法律责任,保障用户权益。这不仅是对网民负责,也是对于企业自身形象和业务的保护。

第四段:自我反思。

作为一名网民,我也不能掉以轻心。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我始终保持警惕,积极防范各种网络安全风险,防止自己成为被害者。我也会自觉遵守网上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不进行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例如,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不分享不实的信息,避免引起社会影响等等。同时,我还会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网络的健康有序。

第五段:总结。

作为一份重要的法律文本,网络安全法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该法的学习和实践,积极防范互联网安全隐患的弊端,防止个人的信息被泄露,同时也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任何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让互联网更加健康,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更多的便利。

.消防心得体会

消防是一项重要的技能,它关乎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学习和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消防的重要性和技巧。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经历,分享一些消防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预防火灾是最重要的。火灾的发生往往是因为人们忽视了安全隐患,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因此,我在日常生活中注意检查家中的电线和插座是否老化或损坏,定期清理易燃物,确保它们不会引发火灾。另外,我也主动参加了消防培训,学习了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及逃生的基本技巧。这些措施的落实,为我避免了很多潜在的火灾危险。

其次,及时应对火灾至关重要。当火灾发生时,冷静和果断是最重要的反应。一次我在宿舍里,突然听到楼道里有浓烟从门缝中渗入,我立刻按照培训中学到的反应原则,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势匍匐前行。同时,我按下了火灾报警器并向其他宿舍的同学发出了紧急求救信号。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烟气吸入肺部,保持清晰的思维,及时获得援助。最终,我们成功安全疏散,没有人员伤亡。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自己掌握了正确的逃生技巧和应急措施,是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关键。

再次,团队合作对于火灾的应对至关重要。在参加消防演练活动时,我意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团队的合作才能更好地应对灾难。在演练中,我们按照指定的角色和责任分工,迅速组织起了队伍。有人指挥疏散门、有人控制火势、还有人负责紧急救援。大家配合默契,密切配合,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这次演练,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深入理解了团队的力量。

此外,经验是宝贵的财富。每一次消防演习,每一次实践中的经验总结,都是我成长的财富。我综合各种情况下的应对方式,总结出了一些经验,例如保持冷静、不贪小便宜、团队合作等。经验的积累不仅能够提升自己的应对能力,也能够分享给他人,共同提高整个团队的紧急应对能力。通过这些经验,我明白了经验的重要性,并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不断积累经验。

综上所述,消防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技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掌握和实践。在生活中,我们需要时刻保持预防火灾的意识,及时应对火灾,发挥团队合作的力量,积累经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减少火灾带来的伤害。让我们始终保持警觉,注重消防安全,共同为创建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而努力!

消防心得体会

(5)报警后要派专人在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这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以往一些假报火警者都曾分别受到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处分。

火灾初起阶段火场面积小、温度低,是便于扑救的最有利时机。在此阶段发现火灾,只要不错过时机,可以用很少的人力和灭火器材,甚至一桶水、一只灭火器,就可以扑灭火灾,火灾损失小。因此要注意扑灭初起阶段的火灾。

当熟睡时,听到报警信号,许多人都慌张地把门打开,试图一下子冲出去,这种做法很危险,正确的做法是:

(1)爬到卧室的门边,用手背试一试门是否热;

(2)准备好湿毛巾;

(3)自制救生绳索,但切勿跳楼;

(4)利用自然条件作为救生滑道。

1、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着火源。

2、常见的火源有:明火、高温物体、火星、电火花、强光等。

3、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4、家庭易燃物品有: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衣物、沙发、书籍、煤气罐等等。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消防心得体会

今天下午学校安排我们在实习之前听一次关于消防知识的讲座。本来我并没有很重视,觉得这种讲座以前听过很多次没什么在听的必要。但在我静下心听完此次讲座的时候,我感受颇深!

"大火无情,人有情。"——一句震撼心灵的话语,被人们谨记于心,却难阻挡一次又一次的火灾惨剧……究竟是为什么呢?作为必须生活在世间的人类——我们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了。在讲座上,保卫科科长演讲绘声绘色,详细具体,分别从火灾预防和防治、宿舍安全管理、逃生技巧等方面给我们讲解安全自救知识,并加以前些年国内的真实案例警醒我们,利用ppt,一张张触目惊心的照片呈现在大家面前:1993年11月,广东深圳致丽玩具厂特大火灾;20xx年12月25日,河南洛阳市东都大厦特大火灾。

为了加强安全防火教育,科长还亲自演示用灭火器救火的正确操作。整个讲座图文并茂,深入浅出,会场气氛热烈,一张张触目惊心的照片和一个个惨痛的教训使在场的每一位印象深刻。最珍贵的是生命、是幸福、是安全。

从安全教育演讲中,让我们感受到学院对安全的重视,以及演讲中讲到的事例,让我们感受到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

人的生命至高无上,然而安全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因此在欢乐时,我们要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多一份安全思想,少一份事故危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意外和不幸,因此我们每个同学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安全责任重大,因此我们都要严于律己,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保障安全。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我们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在我们顶岗实习可以进一步为同学们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同学们预防火灾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提高防范能力,要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技能。生命如同鲜花一样娇艳绽放着生命,美丽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的花季只有一次,青春的火焰也只绽放一次,怎能不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呢?因此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的警钟,奏响生命的乐章,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绚丽。

消防安全法律常识

(5)报警后要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指示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报警时要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着火物及火势大小,并派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车。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的是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

5、如使用的是外置式干粉灭火器,则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提环,握住提柄,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7、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火源。

第二条消防安全法规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三十五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九条 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法规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 商场库房应符合:库存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

保证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消防安全法规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货物,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并与可燃物保持20厘米以上的间距。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安装电源开关装置,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商(市)场库房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商(市)场经营的发胶、丁烷气等易燃商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且储量不应超过2日的平均销售量;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七条 商(市)场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主要疏散通道应直通疏散门或疏散出口,并保证主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2.4米;辅助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安全法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安全法的出台也成为了必然的趋势。近年来,我国安全法的实施与推动,有力保障了国家的安全,同时也推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也遵守着安全法,并从中感受到了很多。

第二段:法律意识的觉醒。

从安全法的实施中,我感觉最深刻的改变就是自己法律意识的觉醒。安全法宣传告诉我,家庭是安全的堡垒,要加强对家人的安全教育;在公共场合不要随意放置个人物品,尤其是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用正确的方式使用电器具,不随意碰触电线和电器设备。通过安全法的教育,我们从中了解到哪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要注意哪些事项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安全。

第三段:行为方式的改变。

安全法的宣传告诉我,在日常生活中,要明确合法行为规范,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我们要改变不文明不规范的行为,尊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做不良行为的参与者和推广者,自觉地进行宣传,培养社会和谐意识。因此在我的生活中,开始积极拒绝走在马路中央、不跨过路障等不文明行为,开始尊重社会秩序。

第四段:社会责任的担当。

公民的安全责任是基本原则,也是我们接受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在实际行动中,身为一名普通人,我能做的不少。每当遇到交通意外等突发事件时,我会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并按照需求进行紧急处理。我还会积极传递安全知识,让更多人从中受益。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担当起社会责任,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安全顺畅。

第五段:结语。

总的来说,安全法的实施让我们对安全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让我们更好地明白了安全法的意义和作用。从我们个人的角度出发,要从细节入手,提高安全意识,尊崇法律规定,更好地为社会维护和平稳定注入我们自己的力量。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用自己的行动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江苏省消防安全法

第四十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第四十一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第四十二条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三条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五条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

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十条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第五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五十一条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二条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三条国家网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按照事件发生后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分级,并规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四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并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三)向社会发布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

第五十五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五十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中,发现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网络的运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五十七条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第五十八条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第六十一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

第六十四条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九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第七十条发布或者传输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一条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第七十二条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三条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二)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网络运营者,是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网络数据,是指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各种电子数据。

(五)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第七十七条存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网络的运行安全保护,除应当遵守本法外,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军事网络的安全保护,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本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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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心得体会

我们和老师一起参观了消防大队,先观看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器的种类。他点燃秸秆,那长长的火焰好像要把我们吞没。我们只能练练后退。只见叔叔顺手操起灭火器。检查气压后。拔掉保险栓。一手拿着喷射管。喷向大火。从喷射管里喷出一到白雾,咔的一声火灭了。桶边全是雪一样的干粉。

后到了最激动人心的时候了,我们先来到了车间,我们班长试穿了消防服。我们全副武装。被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小脸蛋。叔叔告诉我们,消防服十公斤,他们只要警报一想起,他们必须三十秒内穿完消防服,当时我感觉消防员真的好不容易。叔叔给我们讲了许多灭火车的种类。有泡沫消防车,他能装六吨水,两吨泡沫。使用于油站,家庭失火。水灌消防车。可容纳十六吨水。抢救消防车。一千多种救援器材。城市救援车,可以救援承载的人数多。云梯消防车,试用于十一层以上。

接下来我们进入了消防员宿舍,直接一张张摆的整整齐齐的床上,深绿色的被子都叠成了标准的豆腐块。让我们深切的感受到他们纪律的严明。

然后我们又进入了荣誉榜,他们的墙上贴满了奖状,展示台上和玻璃柜里放满了奖杯和奖章,金光闪闪。告诉了我们这个消防队的辉煌历史。

最后我们听了一场安全消防知识讲座,我懂得了很多知识。遇到火灾如何逃生自救的方法以及防火灾等安全常识。

这次我们参观消防大队活让我们在不少惊心动魄的实验中懂得了许多的消防知识。也了解到消防工作是一门神圣的职业,别给我们上了生动形象的一课,我们了解到消防职业的高尚,我们要向消防员叔叔致以崇高的敬意。

消防心得体会

生命是一曲优美的交响曲,是一片华丽经典的诗章,是一次经历煎熬两次与艰难的远航,生命诚可贵!我们歌颂声明,因为生命是宝贵的,他只有一次;我们热爱生命,因为肉体是美好的,他令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光彩!在这个世界上最蓬勃旺盛和美好的就是人的生命!

同火灾来比,生命是渺小而强韧的。人们为什么将记忆置之度外?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的确,只有生命生活的健康存在能否有新的生活。尤其花苞是我们这些中华儿女的花朵,可说是要精彩的活着!消防安全就是生命,我们要时刻牢记:生命是宝贵的!

江苏省消防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将被修订为“矿山职业安全健康法”

4月22日,国新办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下称“国办20号文”)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在会上透露,一批配套新《安全生产法》的规章标准和制度将加快制定,其中,《矿山安全法》将被修订成为“矿山职业安全健康法”,矿山工作者患职业病将获法律保障。

“国办20号文第一条就规定要抓紧制定配套新《安全生产法》的规章标准和制度。”杨元元介绍说,新的《安全生产法》自12月1号开始实施,该法的修订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的高度关注。新《安全生产法》从过去的97条改为后来的114条,而针对原97条的修订也超过了60%。

杨元元表示,原来的《安全生产法》制定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直到才通过开始执行。到目前,十多年过去了,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是对旧法的进一步完善。

“虽然新法已经比较完善,但是作为一部法律,它只是设定一些制度,这些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给予细化。”杨元元说,新《安全生产法》需要一些具体可操作的标准予以支撑。“目前在我们手里做的比较急的,一个是《矿山安全法》,这个法也执行了20多年了,现在已经列入了一类法律修改,初步想把它修订成为‘矿山职业安全健康法’,因为矿山里的职业病也是比较严重的。此外还有《安全生产的监管监察条例》、《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的防治条例》、《应急救援条例》、《烟花爆竹条例》、《煤矿监察条例》等5个条例,以及将近60部的规章需要作一些调整。这些都调整好了,和新《安全生产法》能够配套,执法的依据就比较全面了。”

此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在发布会上透露,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的状况继续呈现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今年以来的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以上的事故、重特大事故,都呈现继续下降的趋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也持续好转,煤矿已经连续24个月没有发生特大事故,金属非金属矿山已经连续20个月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各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