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范文网

艺人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优秀5篇)

时间:2023-09-23 06:33:41 作者:温柔雨 艺人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优秀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艺人签约合同

甲方: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

身份证明号码:____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负责乙方的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的设计策划;

三、甲方负责乙方创作作品的出版、各种演出活动的联系、以及全面代理事宜;

十、甲方根据乙方个人情况和要求,负责安排乙方进入艺术院校继续深造;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的其它资格。

一、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乙方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被甲方吸收为专(兼)职艺员后,应向甲方交纳____/年人民币为管理费、建档费和存档费,____元人民币的艺术照和生活照(由专业摄影师统一拍照),乙方交纳的管理费一经鉴定,甲方不予退还。七、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签约费元,抵押金元,抵押金在合同期满甲方将如数退还(凭本公司所开的收据)。

注1: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甲方将不予退还抵押金:

1)演出期间迟到或不到,造成损失者;

2)演出期间无故离开,影响演出者。

注2:乙方如违反本公司以下几条将扣除抵押金____元人民币:

1)在演出期间给本公司带来声誉及利益损害者;

2)在组织演出和排练期间无故不到或早退者;

3)在演出或排练期间损坏道具者(道具按实际价格赔偿)。

附则: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经办人:____

签约人: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艺人经纪合同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 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 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 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 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 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署。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艺人签约合同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10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市公证处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xxx年xxx月xxx日。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日 期:

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邢台天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

1.2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合作,具体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体包括: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

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6.1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第二年全年薪酬(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含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不低于 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保底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乙方每年演艺收入,没有达到甲方承诺的保证薪酬金额,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以上有关演出收入在每年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结算。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

费用及税费后),甲乙双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6.3乙方按6.2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

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艺人演出合同

乙方: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演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邀请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演出__天,每天__场。

二、甲方负责所有的演出手续(包括演出批文、税项等)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甲方负责演出时演出场地的保安工作及演员的人身安全。

四、甲方负责乙方__人的吃住安排,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付给乙方每场演出费为__元,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责。

六、合同签订,甲方付给乙方预付金__元,剩余演出费在__月__日演员到位后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参加演出。

七、出场时间为__年__月__日__点,乙方必须准时到场,以最佳状态演出,不得借故拖延出场时间和缩短演出时间和内容。乙方如因个别演员不到位,节目不能演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如有违反,则按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艺人签约合同

__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____________

1.1 __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____________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____________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____________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