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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总结范文(17篇)

时间:2023-10-29 11:52:09 作者:纸韵 优秀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总结范文(17篇)

总结是一个反思和复盘的过程,能够帮助我们成长与进步。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总结的意义和作用。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总结

10月30日上午,以“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20xx年光泽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下举行,县农业农村局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群众代表近八十人参加了启动仪式。简单的启动仪式结束后,渔业执法人员、志愿者代表在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月活动宣传单的同时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如何开展“减塑进万家”的环保实践活动,号召大家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多次循环使用塑料袋、塑料垃圾回收分类,努力成为“减塑万家”的一家,活动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环保帆布购物袋200余个。

当天下午、县农业农村局还与县实验小学圣农分校联合开展“减塑进万家”环保实践活动进校园活动,在圣农分校专门设置了“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宣传栏,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植耕于小学生幼小的心灵;活动现场宣传图片的详细讲解和将宣传单带回家庭的方式号召小学生们争当“减塑宣传员”、“减塑小大使”,通过学生们将“减塑”行动带到家庭、社会,以带动更多的人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为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效,传播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推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活动主办方、协办方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的驯养繁殖场所福建省天马山大鲵发展有限公司,饶有兴趣地实地观看了大鲵这种濒危水生动物在人工驯养方式下的生活状态,并听取了企业业主对濒危动物如何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恢复自然水域生物种群的介绍。

活动当日,共发放“减塑进万家”活动宣传单650份,其它宣传单500余张。下阶段,县农业农村局还将与鸾凤、止马、李坊等乡镇在西溪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水域共同开展宣传活动“进渔区”等一系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

据了解,从开始,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已连续组织开展了十届,我县也在-在杭川、李坊、止马连续三年举办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今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冠疫情给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新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委推出一系列关于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给疫情下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注入了新动力。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8月15日,密山市林业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密山市连珠山林场在西山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倡导全民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列,不捕食野生动物,不购买、不使用野生动物制品,争当学法、知法、守法公民,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简报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提升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2月9日,石棉县林业局到美罗镇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手册以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石棉县境内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情况,并向群众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摒弃“野味滋补”错误观念,不滥食野生动植物,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挖、采摘野生植物,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切实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野生动骨保护工作宣传氛围,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总结

监督检查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单位;保护巡查全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884.65公顷)不受破坏;办理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报发证和转报工作;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许可的申报发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管理执法;宣传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加强野保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开展的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总结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简报

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三有”)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前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已经成为了世界各国重视的工作之一,因为野生动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提升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责任意识,做好本年度冬季候鸟迁徙季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健康安全的生活真正走到群众身边,11月28日,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司法局等单位在市区水寨农贸市场、云溪农贸市场、李哥庄镇市民广场等地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教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普法横幅、张贴《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青政发[2020]15号)、设立普法小课堂、向市民发放《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倡议书》、《以案说法明白纸》等普法宣教材料等形式,深入基层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

1.白马鸡资源保护,为保护好我县白马鸡资源,树立我县生态旅游新的品牌,长期与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合作,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白马鸡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路,为今后的白马鸡资源保护工作和创建白马鸡生态旅游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积极配合中国野生动物之乡完成中国白马鸡之乡的编撰。

2.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区资源管护责任制,打破多年简单的看山护林传统模式,加大理亚路沿线及兴伊措周边禁止开发区日常巡护监管力度,特别是增加人类活动频繁区域的巡查密度,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巡护监管网络,全县范围内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8%以上。

3.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单、召开会议等宣传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区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根据我县实际,利用“冬季候鸟迁徙期”“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日”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深入各乡镇下乡的机会,紧密结合当前公众关注的鸟类和人类生存健康问题、围绕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良好态势。并与县域内的餐厅、酒店、商铺张贴倡议书和签署不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协议书,据统计在开展野生动植物暨湿地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辆37台次,张贴宣传标语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全县继续以各林业站为监测点,855名生态护林(草)员全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对全县13个乡(镇)切实开展巡山护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照省州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情况。

(四)清风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将清风行动、网剑行动工作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市域治理工作有机结合,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农村局、卫健局、公安局对县域内经营市场、商户非法猎捕、食用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出动执法车40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监督检查经营市场、商户350余家,协调市场监管局共同处理一起非法网络销售国家保护野生植物案件。

今年我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7月救助国家二级。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一只并放归,10月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一只,由于伤势过重死亡后进行了无害化填埋处理。

(一)由于我县地广人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业务能力不足,还不能适应新时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由于上级部门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极少,导致野保工作经费严重缺乏,没有专门的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同时执法机构也不够健全,人员编制偏少,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不能充分得以体现。

我们将自觉地承担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使命,力争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公园建设、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开拓奋进、创造新的业绩,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各项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力度;

(二)进一步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五)加大冬季候鸟迁徙的监测和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xx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xx]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工商局下发的《钦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xx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工商办发〔20xx〕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钦北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了这项工作的重点及步骤,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成效。同时结合创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的禽畜类海产品类摊点进行重点检查。

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以城区范围内花鸟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大力度对市场内各禽类经营点以及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0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禽畜类海产品类等摊点70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新修订的20xx年1月1日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水产类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经营者发现有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

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

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全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应从身边做起的意识,倡议广大群众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

宣传小组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活动集中宣传。在各镇(街道)及涉林村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播放电子宣传资料、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等,让群众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重要性,自觉抵制食用野味。

当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小组在全区共发放500余份宣传资料,电子屏轮播宣传覆盖20余个村(社区)。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于候鸟迁移季节,我区的湿地、滩涂是候鸟迁徙大通道的重要停栖地,该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巡查候鸟迁徙线路,全面清理、收缴各类捕鸟网具,及时解救、放生被困的候鸟,为候鸟创造安全的迁徙环境,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接下来该局还将联合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共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新局面。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简报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一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力度,尤其通过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在野生动植物宣传进课堂宣传工作中,我市通过“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各学校不断加强生态教育内容在各学科中的知识渗透,增加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教育内容,强调保护食物链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组织开展“爱护野生动物我能行”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等方式,促进全社会关心爱护野生动植物。

同时,市林业等部门结合野生动物疫病疫源日常监测巡护、生态护林员巡查等时机,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带入千家万户。通过发放禁食野生动物倡议书、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单,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倡议从自己和身边人做起,从自家餐桌做起,引领全民建立自觉监督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意识。

据介绍,我市还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和安徽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为契机,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爱护野生动植物、抵制非法交易的'`自觉性。去年,我市推出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报道4000余篇,阅读量超10万人次;印发各类告知书、倡议书、宣传图册等宣传资料70万余份(册);制作悬挂条幅400余条,展板300余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10万余册,推送宣传短信45万余条。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总结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方案

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贯彻执行《决定》精神,全面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与处置转产转型宣传工作,结合20xx年全县林业宣传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领会《决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决定》精神,全面宣传全县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工作成效,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教育,全力做好《广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的政策解释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保贯彻执行《决定》真正落实到位。

(一)宣传生态文明思想。

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健全执法管理体制及职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二)宣传《决定》的出台背景、内容和意义。

精准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大力宣传《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引导公众理解《决定》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县自然资源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

(三)宣传国家、自治区处置转产转型相关政策措施。

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出台后,全面做好国家、自治区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特别是重点加强《广西人工繁商陆生野生动物处置指导意见》等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积极做好我县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的正面报道,引导公众理解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精神。

(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

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倡导民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解读滥食野生动物对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增强全社会成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五)宣传我县各级相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的成效围绕各级政府部门坚决贯彻《决定》精神的工作举措,重点集中宣传报道我县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护、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成效等。大力宣传我县各镇(街道)各部门保护濒危物种的工作力度,讲好保护“美丽”背后的故事。

围绕20xx年全县各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重点,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手段,广泛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一)加大传统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科普宣教、调研采访,热点回应等工作,在灵山电视台,灵山电台、灵山县融媒体中心等各类媒体上推出新闻报道、长篇通讯、综述评论、理论文章、深度解读、权威访谈等报道。

(二)加强移动新媒体的宣传方式创新和报道力度。坚持多种传播媒介共用、网上网下互动、户内户外都有,既上“大屏”又见“小屏”。注重发挥移动媒体、客户端、微信、抖音的优势开展图片、视频报道。向社会公众和新闽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在全县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与灵山县党委宣传部(灵山县融媒体中心)对接,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镇(街道)广泛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的系列活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四)强化自有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发挥自然资源局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阵地作用,推出系列专栏报道、视频直播、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以及动新闻、听新闻、直播新闻等移动新闻产品,推出精品力作。

(五)开展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真情处置。及时监测网络手机自媒体等出现的关于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的舆情动态,特别是加大对竹鼠、蛇类等特色养殖户上访动态等方面的舆情监测。重点加强对负面舆情的正面引导工作,帮助公众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认识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在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灵山县自然资源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副主任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宣传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x副局长。

副组长:xxx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股长。

蔡艳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x、xxx、xxx。

(二)工作职责。

(三)具体要求。

1、搞好宣传策划。把握中央精神与基层实践的结合点,抓住国家政策与群众利益的契合点:找准林草重点工作与媒体公众关注的对接点,搞好专题策划,主动设置议题活题。多讲故事,多讲事实;把政策概念、专业术语、文件表述化为大众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大众理解、接受。

2、抓好组织实施。建立“每月建议制”和“新闻线索周报制”。动员各镇(街道)林业站紧紧围绕宣传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工作。

3、抓住时机节点。既做应时宣传,又做长线宣传,保持长流水不断线,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出台重要文件政策规划、发布重大成果之际,出现重要舆情之时,采取各种形式集中开展相应主题宣传活动。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方案

让学生知道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保护动物。保护动物,不干扰他们的自由生活,不伤害动物。

动物,我们的朋友。

20xx年10月22日。

全体学生。

10月13日—18日。

1、各班完成“保护动物、爱护动物”的倡议书。

2、宋丽红负责交文印室印200份“保护动物、爱护动物”倡议书。

3、各班进行小队分组,每班四个小队,选好队长。

4、各班对学生进行文明游园活动教育。

5、xx班游园时负责给游客发倡议书,并让游客签名;xx班负责劝阻、抵制园内游客不文明行为。

6、张丽华负责对xx班各队的2名队长训练,指导学生如何发倡议书,如何让游客签名。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保护动物,这是我的倡议书,请您在保护动物的承诺书上签名。谢谢”

10月19日—21日。

1、xx负责“保护动物、爱护动物”游客承诺签名单,印32份。

2、后勤服务部xx负责横幅,横幅上贴上大字:保护动物大家行环保实践活动。

3、信息办xx负责活动用喇叭两只。

9:30—10:15。

1、各班在导游引导下,乘车观看猛兽区动物。

2、在饲养员指导下,文明喂养野生小动物,和野生小动物亲密接触。

10:30—11:00。

1、xxx、xxx、xxx、xxx负责拉好横幅,准备好喇叭。

2、学生代表发言。

3、xx班以小队为单位,向游客发保护动物倡议书,并请游客在保护动物的承诺书上签名,班主任负责自己班级学生活动时的摄影。

4、xx班以小队为单位,劝阻、抵制园内游客不文明的行为,班主任负责自己班级学生活动时的摄影。

13:00—14:30。

在导游以及动物园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在规定的地方,文明观看动物表演。

1、各班在游客承诺签名书集中签名。

2、各位老师身边的活动照片集中签名。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总结

1、组织开展“爱鸟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宣传重点的第二十七届“爱鸟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2、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和省高防办的安排,认真开展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派出督查组对部分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冰雪灾害后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做出明确要求,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上半年没有发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情。

3、组织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今年上半年共申报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野生动植物监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4类项目23项,总投资11603.28万元,申请国家投资9261.8万元。一是新申报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项,总投资额度103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投入8312万元;二是申报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4项,总投资354.4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260万元;三是组织开封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焦作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等11个单位完成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总投资691.74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569.8万元;四是组织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灵宝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汝南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3个国家级监测站的20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67.0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20万元。同时,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编制了自然保护区及年投资计划。

4、组织指导国有林场灾后重建工作。春节前后,我省信阳、南阳、洛阳、驻马店等11个省辖市遭遇50年来罕见的特大暴雪袭击,由于受灾国有林场大多在深山区,海拔高、气温低,平均积雪厚度达50余厘米,部分地区积雪厚度达60余厘米,致使全省58个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基础设施、野生动植物和国有林场职工个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害,直接损失达28902.8万元。针对我省国有林场受灾情况,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国有林场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指导全省国有林场恢复重建工作。

5、组织开展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区调整工作。因省重点工程河口村水库建设的需要,我们组织了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区调整工作,召开保护区涉及的济源、焦作、新乡3市保护区行政管理部门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座谈,研究调整方案,并组织编制了《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及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调整后)》,填报了面积及功能区调整申报书,并按程序由省政府向国家林业局致函报送。

6、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要求,与计划财务处共同完成了内乡宝天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等7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了对新县连康山、灵宝小秦岭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的验收工作。

7、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件,其中人大提案5件,政协建议3件,均按时给予答复。

8、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工程项目审查。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法规规定,对安阳—洛阳天然气管道工程、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博爱—输气管道工程、晋东南—南阳—荆门第二回100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穿越保护区进行审查,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不造成大的负面影响。

9、积极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国家拟下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意见,进行了改革前有关情况调研和统计。为更好的掌握国有林场工作现状,5-6月份,全省分4片召开了国有林场场长座谈会,听取了国有林场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了全省国有林场有关情况,为下一步国有林场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础。

10、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作。元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了河南大鸿寨国家森林公园,经营面积3300.00公顷,建设单位为禹州市鸠山乡人民政府。至此,全省国家森林公园达到30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考察了灵宝河西村申报的汉山省级森林公园,待专家考察论证后批复。

11、全省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为有效应对森林旅游安全风险,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和森林风景资源安全,结合国家林业局有关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森林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森林旅游经营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

12、行政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办理《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运输证明》36份,《河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证明》5份,完成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核3项,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审批5项,经营利用审核1项(国家林业局已批复),审批2项。

13、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普查。按照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对全省自然保护区的机构、人口、规划、经费、资源、旅游等因子进行全面系统调查,从而全面掌握全省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14、完成了部分物种库存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完成了虎皮、豹皮及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并上报国家林业局。

15、开展森林公园调研工作。今年上半年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全省森林公园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森林公园有关情况,为今后全省森林公园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

16、朱鹮繁育获得新突破。国家林业局去年调拨到我省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只朱鹮,今年已繁育成功。3月,国家林业局保护司领导实地考察了朱鹮人工繁育、放归自然项目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17、完成厅统一安排的造林督查和集体林权改革督查。3月,由我处带队,对、开封两市春季造林进行督查,及时掌握造林进度,帮助两市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加快造林进度。5月,由我处带队,对、开封两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督查,帮助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谈讨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18、承办全国旅游交易会相关接待任务。4月,由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共同主办了“20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按照会议总体部署,我厅负责接待辽宁省代表团,由我处具体承办。同时,我处还接待了厅交办的接待黑龙江森工集团代表团任务。会议期间,我处派专人搞好后勤服务,保证代表用车,帮助他们安排食宿、领取证件及资料等,受到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19、承办中南地区国有林场区域论坛座谈会。4月,中国林场协会在组织召开了“中南地区国有林场区域论坛座谈会”,湖北、湖南等7个省份的近3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处具体承办了会务,为会议的成功召开提供了保障。

20、协助中国林场协会开展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调研。4月下旬,中国林场协会沈茂成会长一行对我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进行调研,我处陪同沈茂成会长实地察看了洛阳五马寺林场、鲁山林场、石漫滩林场和修武林场,并分别在五马寺林场和石漫滩林场召开了部分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座谈会。沈茂成会长对我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