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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就业协议书应聘意见好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实用

时间:2023-04-28 17:48:14 作者:曹czj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篇一

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应届毕业生协议书栏目的小编为您准备的.一些关于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浙江省教育厅制表、统一发放。协议书采用一式三联的复写模式,第一联作为毕业院校、留档,第二联为毕业生保管,第三联为用人单位留档。每位毕业生仅有一套(协议书左上角印有红色流水号),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损坏、丢失,不得转借、转送他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协议书填写要求如下:
(1)协议书每一项内容的填写必须准确、规范,不得缺项。“甲方(用人单位)”栏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单位机构代码”即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在相应栏内划勾,“档案转寄地址”应为县级以上有档案接收权的有效部门。“乙方(毕业生)”栏由学生本人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等栏填写内容需与毕业证书一致,不得缩写,“学历”在相应栏内划勾,“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qq号”请尽量填全,方便学校、用人单位联系。
(2)“应聘意见”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务必填写,不得为空,特殊情况须在应聘意见栏内注明(如:违约金、考公务员情况)。
(3)“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栏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栏中没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必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外资、民营、合资等企业,须为当地人事部门盖章。
(4)“院(系)就业管理部门签章”和“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章”栏分别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和学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填写并签署意见、盖章。
3.协议书明确规定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
4.协议书与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先到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再到学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这里为了方便学生有时学院就业处先盖好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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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篇二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就业协议书怎么填,欢迎大家分享。

一、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1、培养方式:统招

2、学历:大专或(专科)

3、家庭地址:家庭所在地址

4、健康状况:一般为良好

5、应聘意见:是指应者希望从事那一方面的专业工作,或是对就业有什么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毕业生都应在这一栏内填内容,并签名。

2、联系人: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

3、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电话

4、所有制性质:用人单位的性质,如:国有、股份、民营、集体、个体

5、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是指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机构地址。

b、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一般是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所以档案转寄是一般寄往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会告诉你)

c、如有同学没有签订全国高校统一协议书,想把档案转寄某地,可以凭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受函可从学校转出。

6、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人事主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7、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到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就业的(合同工除外)上级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人事局盖章;人事关系是委托当地的`人才服务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则先由单位所管辖的区人事局盖章,再到市级人事代理机构(人才服务中心)盖章。(若为温州市区的则可在就业单盖章后,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将由学校负责代办)

三、学校意见栏:

1、学校联系人:是指所系负责就业的老师(一般为辅导员)

2、院系意见:所在系意见

一、《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步骤

1、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具有唯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认真如实填写,经学院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接收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3、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单位签字、盖章。如有其他约定,以文字方式在协议“备注”栏注明。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视用人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等因素,需加盖相应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或另附接收函(批)件。双方签好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返回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

5、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协议,审查合格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即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其中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返给毕业生本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毕业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等)由毕业生据实填写。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学生入学时所学专业全称,不得简写、误写。家庭地址应为毕业生入学前生源所在地,如有变动以生源地为准。应聘意见一般应写明本人意愿,如:“愿意到╳╳单位工作”等字样。不应漏填毕业生签名和日期。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单位名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填写别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一定要填写详细、真实。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要清楚填写用人单位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详细地址,以便用于学校档案管理中心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请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

(8)军队单位,需有师级以上政治部的意见及公章;

3、学校意见栏: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由学校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涂改。学院意见一般应由毕业生辅导员或主管就业的书记签字、学院党总支盖章。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后签章。

4、备注栏: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条款或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可加入备注栏。口头协议无效。为防止欺诈和违约纠纷的发生,一般应由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2、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除认定与最先签约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他一律按违约处理。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篇三

1.培养方式:统招

2.学历:大专或(专科)

3.家庭地址:家庭所在地址

4.健康状况:一般为良好

5.应聘意见:是指应者希望从事那一方面的专业工作,或是对就业有什么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毕业生都应在这一栏内填内容,并签名。

2.联系人: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

3.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电话

4.所有制性质:用人单位的性质,如:国有、股份、民营、集体、个体

5.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是指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机构地址。

b.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一般是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所以档案转寄是一般寄往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会告诉你)

c.如有同学没有签订全国高校统一协议书,想把档案转寄某地,可以凭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受函可从学校转出。

6.用人单位意见:用人单位人事主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7.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到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就业的(合同工除外)上级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人事局盖章;人事关系是委托当地的人才服务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则先由单位所管辖的区人事局盖章,再到市级人事代理机构(人才服务中心)盖章。(若为温州市区的则可在就业单盖章后,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将由学校负责代办)

1.学校联系人:是指所系负责就业的老师(一般为辅导员)

2.院系意见:所在系意见

1.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具有唯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认真如实填写,经学院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接收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3.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单位签字、盖章。如有其他约定,以文字方式在协议“备注”栏注明。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视用人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等因素,需加盖相应人事主管部门公章或另附接收函(批)件。双方签好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本人返回学校招生就业处登记。

5.学校招生就业处汇总协议,审查合格后,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即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其中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返给毕业生本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毕业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等)由毕业生据实填写。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学生入学时所学专业全称,不得简写、误写。家庭地址应为毕业生入学前生源所在地,如有变动以生源地为准。应聘意见一般应写明本人意愿,如: “愿意到╳╳单位工作”等字样。不应漏填毕业生签名和日期。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单位名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填写别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一定要填写详细、真实。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要清楚填写用人单位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详细地址,以便用于学校档案管理中心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请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

(8)军队单位,需有师级以上政治部的意见及公章;

3.学校意见栏: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由学校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涂改。学院意见一般应由毕业生辅导员或主管就业的书记签字、学院党总支盖章。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后签章。

4.备注栏: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条款或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可加入备注栏。口头协议无效。为防止欺诈和违约纠纷的发生,一般应由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2.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除认定与最先签约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他一律按违约处理。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书的生效有其他约定条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以口头形式的协议或约定,一律不予承认;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4.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升本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注。未告知、未协商由于研究生录取或升本而造成违约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5.毕业生应及时将签订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邮寄应采用挂号的方式,送交应亲自面交用人单位,邮寄或送交的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的,按违约处理。

7.如毕业生违约,毕业生需征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和解约书面证明,并向用人单位和学校交纳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后,方可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继续择业;如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要及时报告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以便共同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1.违约证明。用人单位开具同意离开单位的证明,以便回学校办理违约手续。

2.转寄档案。请用人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档案鼓励中心,或转寄信的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

3.其他材料。视具体情况须拿回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篇四

毕业生签字

年 月 日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约定:

用人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编号:

毕业生姓名: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签约须知

一、签约各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 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用工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对用人单位的要求,可在“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约定”一栏注明。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若与用人单位签定本协议,用 人单位应同时出具同意接收结业生的证明。用人单位如对毕业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约定” 一栏注明。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 位签定协议后,由学校审核汇总并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国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就业方案下达执行,学校负责到省毕业生就业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 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 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此协议经鉴定后方可纳入就业方案,予以派遣。

签章 年 月 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 月 日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篇五

一、每位毕业生有且仅有一套(三份)就业协议书,对应一个代码,不能借用和复印。

二、填写之前请先仔细阅读协议书签约须知与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如不认真阅读,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三、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书写。字迹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不可有空缺项。

四、协议书填写要求:

1、“协议书封面”:用人单位名称一定要认真填写工整,并且一律填写用人单位名称的全称。

2、“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健康状况】填写“健康”

【培养方式】并轨下面打对勾

【毕业时间】统一填写20xx年6月

xx省xx市行政村x队

【身份证号】填写时保证无误

【应聘意见】统一填写“我同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名及签署日期。档案转寄地址:一栏不填。

3、“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逐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缺,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专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有存放档案的职能,能够晋资、晋职,如大中型企业等国有单位),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2)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是指无存放档案的职能,如股份制、民营、三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须到当地(市)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除“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外,还须“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及“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3)如果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续,要了解清楚有关人事代理的各项内容,以防日后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4、“学校意见”栏:

【学校联系人】填写毕业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姓名

【联系电话】统一填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371—68229

【邮政编码】450

【院(系、所)意见】统一填写“同意”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5、“备注”栏:用人单位若无要求,毕业生可以在此项中不填写。如有需要可简单填写相关内容,如与用人单位有其他协议外协定,务必填写于备注栏。主要内容可以包括:签约年限;违约条件与违约责任;违约金;社会保险等。

五、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只有一份,在签约时一定慎重考虑,一旦用人单位在上面签字,要更改或换发协议,必须有用人单位同意更改或放弃该协议的书面证明,否则不能更改和换发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旦三方签字生效,就不能更改,否则,涉及违约事宜,只能按违约程序办理。

2、毕业生只能使用有自己编号的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所持学院下发的就业协议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不得复印彩印。

3、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包括未找到就业单位、专升本同学的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要适时退还给毕业生所在学院,并办理相关手续。因遗失致使自己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同学,其责任自负。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篇六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输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志违约,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各交纳违约金1000-20__元。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毕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 业 生 情 况 及 意 见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状况

专业学制学历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年月日

用 人 单 位 情 况 及 意

见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及详细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档案转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及邮编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月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月日

学 校 意 见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学院意见:

签章

年月日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注 意 事 项

一、每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用人单位、毕业生、学院和学校毕办各持一份。

二、就业协议的签订程序:

2.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

3.毕业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备案;

4.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列入就业方案。

三、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的有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备注栏中注明。

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果另有其它约定,可在备注栏中注明,并由学校答章鉴证。

五、协议签订之后,毕业生应及时将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