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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汇总15篇)

时间:2023-10-26 11:52:37 作者:笔舞 最热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汇总15篇)

工作汇报的写作应注意语言的客观、中肯,避免夸大和虚假的描述。请大家留意以下工作汇报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作工作汇报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的意见。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首先,我代表××县司法局对各位领导莅临××调研指导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县近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体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基层维稳防线进一步筑牢,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做法。

(一)、建强组织机构,落实场所人员。一是落实调解工作机构。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2574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同时,与周边接壤地区签订了接边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协议,形成了接边地区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真正做到了人民调解工作横到边、纵到底,有组织、有领导、有人员、有职责,为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调解工作场所。遵循“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各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在村委会设立独立的人民调解室,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工作考评、业务学习以及定期排查、卷宗规范、档案管理、重大纠纷逐级上报等规章制度,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按照部颁标准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统一了调解文书格式和台帐表册,有力地促进了调解业务规范化。同时,从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着手,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参加法庭旁听、业务练兵等形式,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二)、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2016年,县司法局提出了“以案定补”意见,旨在通过“以案定补”打破“大锅饭”,多调多得、少调少得、不调不得。经过向县委政府请示报告后,出台了《××县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实施意见》,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和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制定补助标准,以口头形式解决并有登记记录每件补助10元,解决一般纠纷并规范制作卷宗每件定补50元,调解复杂疑难纠纷规范制作卷宗每件补助100元,调处重大社会热点纠纷规范制作卷宗每件补助200元,调处特别重大热点纠纷规范制作卷宗每件补助300元,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固定下来,按季度从司法局、财政局、纪委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实地考核抽查兑现补助,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调解员报酬问题,进一步激活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三)、规范操作程序,提升调解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年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明确各级职责,3/11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三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5/11证、民间调解谚语、和谐温馨提示语、法制文艺戏剧、普法宣传民谣及民间调解技巧等地方文化进行整理包装,编印册子、绘制漫画图册、壁画、墙体画等形式宣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编印人民调解文化《让和谐永驻百姓心间》图文汇编2万余册,在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会(社区)调解室显著位置都设有温馨提示语,在农村显眼墙体绘制了普法季节歌、孝顺父母十六要、劝孝诗、二十四孝图、忤逆不孝图、“留余”书幅等,在县城社区、国道省道沿途村委会和乡镇集镇村委会建设了以民间典故、民间谚语、儒家思想、伦理道德、仁和礼让为主要载体的人民调解文化长廊。五是抓好农村法制文艺宣传。结合各地民风民俗,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地区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以歌舞小品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入农户,进一步引导群众思想观念转变,为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11等容易引发社会热点的复杂疑难纠纷,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整合调解力量,以“四级联动”、“三调对接”处理化解各种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四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通过采取以上做法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县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逐年大幅提升,2016年以前全县每年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2000件左右,2016年达到了4759件,2016年达到8358件,2016年1—5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13件,实现了调解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调解案件成功率明显上升,调解协议履行率明显上升,治安案件明显减少,刑事案件明显减少,上访案件明显减少,真正达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这一根本目的。2016年初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到××调研时,对××的调解工作,特别是“以案定补”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县的经验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学习推广,云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平安和谐奔小康》一文,对××基层调解室建设、“以案定补”工作做了专题报道。国家司法部政治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人大领导先后到××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各级各相关部门调研后普遍认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工作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把促进发展是硬道理、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破解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瓶颈,创造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新模式,这是一个新的创举,一个新的里程碑。省司法厅对此组织各州市司法局长到××现场参观交流,市委、市政府组织在××召开了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学习×ד以案定补”经验。求是杂志、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云南电视台、曲靖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对“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进行了专题报道。2016年7月被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为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单位。

工作成效。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

9/11动。“以案定补”以“计件工资”的形式把解决调解员报酬真正落到实处,打破了调解员以前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同,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思想,改善了调解员待遇,充分激活和调动了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大幅度的上升。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有效运作,激发了基层调解组织活力,使人民调解方便及时快捷、操作成本较低、亲和力较强、兼之调解组织体系完善、调解队伍庞大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的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主动介入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热情高涨,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得以妥善处置和化解。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的落实,“第一道防线”作用显著发挥,人民调解防控调处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得到建立和落实,调解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真正形成了“三调联动对接”,解决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难、法院判决执行难的问题。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初始阶段得到预防,在萌芽状态得以化解,复杂疑难纠纷“三调对接”及时妥善处置,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明显提高,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各位领导,我县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

总结。

成功经验和做法,找准差距和不足,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全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谢谢!

11/11。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xx”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十。

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一改过去人民调解“不诉不理”的工作作风,而是将工作重心前移。通过收集各类民事纠纷信息,在既是掌握动态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社会矛盾的突发性、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严防小的问题顺势酿成大的事端。据统计,一年多来,全乡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成功调处19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跨乡、跨行业重大纠纷由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联合调解组共同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司法所负责每月通过工作例会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业务培训。

三、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在完善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将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并实行“一票否决”,由乡人民调解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提交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为进一步推动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巩固人民调解长远发展的基础,根据市、区司法局统一部署,在开展全乡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提高调解工作质量,通过“百日会战’活动,使全乡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工作水平得到提高、自全面启动百日会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出矛盾隐患5起,其中一起:朱先好,铜陵市鑫豪成综合养殖场法人代表,现暂住xx乡太阳村。2005年承包了太阳村村民姚艮树的20亩鱼塘,建起了养殖场。2008年1月26日,朱某在养殖场进行沼气池作业时,于姚某之间发生矛盾。姚妻一气之下向鱼塘放水,导致朱某在建沼气池工程遭受严重损失。朱某为此将姚某告上法院。xx乡司法所多次主动上门调处,通过情理和法理角度对姚某进行了教育,使他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应承担经济损失,朱某也最终同意调解。两人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姚某赔偿朱某经济损失2.5万元,朱某也到法院撤诉,一场几个月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五、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村因村委会换届人事变动,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标准低。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人民调解工作超前意识不够,存在“有事办事,无事漠视”的现象。

六、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二级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村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守法、执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为适应新时期的矛盾纠纷有突发性、潜伏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化解难度大,需要建立一支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调解队伍。特别是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为重要。首先应采取培训等方式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必须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提高各级各级人民调解员对新形势下加强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进而通过各级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亲自解决一两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纠纷。

5、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面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意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认识矛盾,以人为本抓“头头”。只有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

xx司法所。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二0一0年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导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按照“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和“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和调解在先”的工作方法全面开展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和纠纷排查工作。全年组织调委会成员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班6次,调解矛盾纠纷8起,法制宣传活动10次,现总结全年调解工作情况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社区辖区面积大有2平方公里,有18个居民小区,有住宅楼203栋,常住居民3000人,总户数2500户,辖区国有企业87个,个体商店755家,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我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不漏一户,不留宣传死角。其次我社区高度关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小区居民之间的各种矛盾,召开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座谈会,协调解决各小区物业的管理事项,增强小区居民安全感,力创平安小区。 我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存在问题:

1、居民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程度有待加强。

2、我社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待矛盾纠主动介入性不强。

3、 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的学习、调解技巧和水平还要增强。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3宗,全部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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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xx”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乡、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乡成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司法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6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6个自然村通过全面推广“中心户长制”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的中心户长既是调解员又是纠纷信息员,全乡、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25人,全乡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目前7个调委会结合村部建设已初步达到规范化标准;二是为进一步规划人民调解工作,整合资源,乡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联合组建xx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组建的调处中心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和参与重大民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2007年至2008年5月份,经过全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乡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20起,其中2007年调解16件,2008年1-5月份4起。乡司法调处中心调处2件(其中一起学生意外伤害纠纷正在调处过程中,现已达成初步协议),村级人民调解18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我乡在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一改过去人民调解“不诉不理”的工作作风,而是将工作重心前移。通过收集各类民事纠纷信息,在既是掌握动态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社会矛盾的突发性、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严防小的问题顺势酿成大的事端。据统计,一年多来,全乡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成功调处19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相互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乡“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构建,现就我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切实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调解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乡、村和各部门的密切联系与配合,推动“三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既要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要强调通过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又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将二者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调解公平公正。

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由乡调解中心负责牵头,加强各村(居)、部门间的配合,促进相互间的协作,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和乡属有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促进“大调解”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上墙公示制度。

乡、村(居)两级调解组织要将调解工作的相关工作制度,调解原则、调解程序、调解人员基本情况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案件移送、接案、调解、结案的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实行上墙公示,增强调解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工作人员衔接制度。

村(居)级调解中心要选聘在群众中有威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调解员、信息员和监督员,负责开展本辖区的调解工作,同时吸纳热心调解工作、人大代表及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教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建立调解员、信息员、监督员信息库,做到资源共享、人员共用。

(四)调解协作制度。

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应通过行政协调解决的案件,司法部门和乡人民政府要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协调,以利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信访当事人合理反映诉求,帮助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信访当事人合理合法反映情况,防止无理缠访,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五)信息反馈制度。

要及时进行反馈。对移送、函告、委托调解的案件,要及时将调解情况向移送、函告、委托单位进行反馈。

(六)调查取证协作制度。

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发生后,相关部门接案后,要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明确矛盾性质,对符合条件的方可移送相应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接受移送的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帮助进一步调查取证的,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予以配合,联合调处。

(七)结案制度和结案回访制度。

调解矛盾纠纷应坚持“三.三调处制”的原则,无论调解成功与否,都应进行整理归档。对调处成功并属人民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对调处不成功的,调解人员应妥善做好当事人的稳定工作,告知并积极引导当事人走合法正当的途径解决纷争。对已调结的涉法涉诉案件和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适时进行回访,巩固调解成果。对有可能再次上访的案件,要派专人负责,密切关注当事人事态的发展,进行追踪劝访。

(八)培训制度。

每年由乡综治办负责制定培训工作方案,与司法所联合开展“大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邀请县相关部门专业人士作专题辅导,同时选派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机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审理,可适当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旁听,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民事调解能力,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在法律适用上的一致性。

(九)档案管理制度。

行一案一卷整理归档。

(十)考核奖惩制度。

乡党委、政府将把“大调解”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与年终评奖、评先、评优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要对相关村(居)、部门或责任人予以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综治维稳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是省委、省政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是有效应对社会矛盾发展新趋势,保障服务“两个加快”的迫切需要;是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密切党群、干群和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各单位负责人及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力量进行精心部署,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台帐,扎实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衔接。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推动我乡“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形成。

2009年10月20日。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一是2022年4月清城区在2021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县(市、区),并得到市的通报表扬。二是积极配合乡村振兴样板工作,加快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按照省级示范创建标准打造龙塘镇云路村、凤城街道东门社区为省级示范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是督促各部门积极参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3%。四是于2022年3月起有序推进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预计将于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

局党支部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促进理论学习成果指导依法治区实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党团志愿者、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敲门行动”、清明节森林防火、“五一”高速路口战“疫”、下沉石角镇、飞来峡镇重要点位开展防汛救灾和应急抢险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动240人次参与了入户宣传、守山口、守高速、防汛救灾活动。党团志愿者们守初心、担使命,争先锋、作表率,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疫情防控、森林防火、防汛救灾、应急抢险等重任,践行党员初心使命,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屏障,让党旗在防疫、防火、防汛一线高高飘扬。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完成2021年度法治清城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并强化结果运用,督促问题切实有效整改,真正把考核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践的强大动力。结合法治建设考评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镇街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的完善和提高。继续做好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统筹四统一”工作。对政府法律事务共195份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195份法律意见。收到各级法院的判决29份,其中区政府22宗胜诉,7宗败诉,胜诉率为76%。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实时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同步线上办案,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

(三)坚持高位推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以“八五”规划实施为主线,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学法用法活动、培训活动、普法活动、法治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等,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依托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商业综合体广场电子宣传屏、中心窗口等阵地做好普法宣传。积极配合乡村振兴样板工作,加快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按照省级示范创建标准打造龙塘镇云路村、凤城街道东门社区为省级示范民主法治村(社区)。

(四)筑牢第一道防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653宗,调处成功647宗,成功率99.1%。全区8个驻所调解室共调处派出所出警处置后移交的各类矛盾纠纷463宗,调解成功458宗,其余案件或继续调解,或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均没有恶化、升级。道路交通调解室共收案413件,其中调解成功237件,移送起诉145件,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化解在诉讼前,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压力。

(五)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区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618人,其中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1人,解除矫正措施113人。目前在册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共505人,接收率达到100%。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监狱延伸管教警察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宣告和入矫第一课教育活动。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2763人次,集中教育学习1620人次,公益活动78人次。此外,组织社工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扶、协助就业、开展心理矫治活动。于2022年3月起有序推进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经过初步设计,区“智慧矫正中心”设置了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信息采集室等23个功能室,后续建设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

(六)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共办理公证650件,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倡导容缺受理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凡是公证人员能亲自外调则由公证人员代办,不需要当事人去跑材料;推行涉外公证认证、邮寄一站式办理;开展个性化公证温情服务。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8宗,群众对办理案件质量及解答咨询的满意率为100%。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已接收人民法院因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发来的指定辩护通知88件。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半年接待群众咨询800多人次,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779件(次)。全区57名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村(社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89件,举办法治宣传288场,出具法律服务意见3件,其他法律服务事5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我们的工作仍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还有待加强。基层法治宣传设施还比较缺乏,有些村(社区)法治阵地建设较为落后、普法宣传形式仍需创新、普法内容有待丰富。二是基层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部分调解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强化,调解方法和技巧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存在执法结果公示不够及时等问题。

三、2022年下半年。

工作计划。

2022年下半年,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谋划好我区法治清城五年规划,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督办检查、整改落实。

(二)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三)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协调,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四)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整合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发动法律顾问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村(居)工作服务水平。

(五)提高行政纠纷和复议改革工作质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按照改革要求完善相关配套工作。采取多元化的结案方式,从注重裁判式向裁判与实质性处理融合统一转变,将调解、和解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

(六)稳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成效,全面完成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力度,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高刑事执行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率0****,成功率达9****。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22年,宝安区司法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紧紧围绕“422133”发展主框架,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稳步推进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努力为宝安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贡献法治力量。

一、2022年工作情况。

明确法治宝安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印发《法治宝安建设规划(2022-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宝安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方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印发《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到15个区党群部门、28个区政府部门、10个街道,开展述法工作。开展“法治宝安”绩效考核工作、普法责任督察考评以及“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复核工作,积极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宝安建设。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体系,全方位推进全区普法工作,5月18日顺利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对2022年普法工作进行部署。运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各单位提请审查的法律顾问事项1800余件,全程为土地征收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疫情期间对我区出台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法制审查把关,对街道及各工作组在防控措施执行以及违反防控措施的个案处置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夯实依法防疫基础。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全程参与处置我区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处置等近30项区委区政府重点维稳工作,为矛盾风险化解提供法律支持。增设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行政复议工作科”,建立行政复议案审会制度,统一行政复议案件办案尺度和标准。在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开通行政复议电话专线与行政复议政务邮箱。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承接,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协同联动制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专题会议制度、行政执法线索移送规定等五项制度。印发《宝安区2022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业务指导专班开展“情景式+授课式”行政执法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召开上半年区企业合规推进会,印发《宝安区2022年企业合规建设工作要点》《宝安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区合规办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刑事合规、行政合规、信用合规、行业合规、廉洁合规相互融合促进,推动宝安合规建设整体发展。深入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编制完成《深圳市宝安区企业合规指引》,制定企业合规指引673项。出台《宝安区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建设工作方案》《宝安区2021年度合规建设重点企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并推进第二批《深圳市宝安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暖企柔性执法,为企业减负增效。推动50家试点企业主动参与合规建设,协调工信局筛选并挂牌“5+3+1”(5家重点企业、3个行业协会及1个工业园区)企业作为合规试点企业新标杆,并上门走访第一批全部合规试点企业。组织王志乐教授等专家对9家企业合规示范企业(园区)先进合规经验做法进行评审总结,协同工信局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其他重点企业学习推广。

全力打造“线下阵地+线上平台”多元调解“宝安模式”,探索检调、律调、援调、诉调对接,联动衔接机制;探索设立“检调室”“律调室”、公共法律服务调解咨询点等8个调解联系点。不断优化i调解平台功能,2022年增设并完善了包括纠纷调解时间预警等20项功能。在全区调解组织推广赋强公证法律保障业务,为家庭困难的纠纷人给予减免赋强公证收费,截至目前共办理赋强公证业务18宗。今年5月,我局“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实践被写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与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化联动,在行政非诉案件领域进行调解引入赋强公证。与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建立《关于建立行政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工作备忘录》。截至目前我区人民调解受理总数14726宗,调解成功14618宗,成功率99.27%;行政调解受理总数415宗,调解成功241宗;司法调解诉前联调收案33464宗,调解成功17114宗。

继续与宝安日报合作推出《法治半月刊》,与宝安融媒体中心合作推出《局长说法》第三季,不断强化融媒体平台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推出以“h5”链接形式开展的“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有奖问答活动,主题涵盖法律援助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法等内容,截至目前累计点击浏览量23万人次。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打造拥有108名成员的“八五”普法讲师团及47名成员的民法典讲师团,定期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讲座;在全区126个社区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共培养出501名“法律明白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组织各单位、街道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宝安区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普法工作责任。开展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申报活动,指导各申报社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实地走访。本年度我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等6个社区获评,数量排名全市第一。持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设置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室、法治主题展览厅、法律阅览室、宪法宣誓区五个主要功能区,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治教育学习渠道,截至目前基地共接待839人次。

高标准建设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印发《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方案》,落实各实体平台的选址及统一挂牌,组建由社区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的社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推出全市首条专门针对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为辖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获学习强国平台报道推广。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处理法律咨询4718人次,受理案件5550宗,审核归档法律援助案件3609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5亿元。进一步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模式,将招标权、管理权限下放到街道,指导街道顺利完成新一期社区法律顾问招标工作。积极推进“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功能优化与培训宣传工作,协调做好“法i社区”接入“平安门户”联调工作,目前小程序已有活跃用户2767人,累计咨询2015人次,累计访问16169人次。2022年至今全区驻点社区律师到社区值班19320天次,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4312件。成立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打造“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已为社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举办公证法律事务知识讲座3场次,与6个股份合作公司签署《公证法律顾问合同》,提供上门办证、咨询、调解案件153件。2022年至今,宝安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4375件,服务群众14300多人次。

强化区律工委作用,指导做好区律工委班子换届工作,选出宝安区第十一届律协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宝安区律师工作推进会、宝安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议、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中心主任会议,围绕宝安区律师行业发展进行讨论交流。深入开展无党员律师事务所“1+1+1+n”党建工作,组织召开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会,由15家律所事务所党支部委派党建指导员对49家无在册党员律所进行指导。2022年全区律所党支部数量由31个增加至34个,党员人数从330人增至361人,增长率均超过10%;全区无党员律师事务所从49家减至40家,减幅超过20%。做好法律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报审核工作,完成2021年资金申报审核并拨付经费442万元,2022年扶持资金总额预计为520万元,激励宝安律师行业良性发展。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宝安区公职律师服务团工作指引》,成立宝安区公职律师服务团。组织召开宝安区公职律师工作会议,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训交流。开展全区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人才摸底调研,全面了解全区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人才的情况。

围绕“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极端暴力案(事)件、不发生脱漏管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从工作部署、安全隐患、管教措施、整改落实四个方面、27项重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排查,加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和研判分析。对在矫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通过通讯联络、微信定位、信息化核查打卡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信息化监管。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对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给予惩处。做好**人员防疫工作,通过加强信息化监管与疫情防控教育、严格履行外出请假审批、暂停集体活动、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方式,实现全区1119名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

二、2023年工作安排。

继续完善依法治区委牵头的法治调研工作机制,加强法治理论及实务研究

继续做好日常法制审查、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管理,探索建立对各部门、各街道政府合同的管理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和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作用。建立由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及各调解能手组成的调解队伍,加强被复议单位与调解队伍的联动协作。

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合规指引和合规指导案例。加快宝安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出台,并指导企业具体落地。做好宝安区企业合规成果总结会各项准备工作,向外推广企业合规建设“宝安经验”。

进一步完善优化区级“i调解”平台,争取实现全区纠纷“一站式”处置及大数据实时掌控分析。与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宝安区商事调解中心,推动宝安商事调解组织成立。

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统筹,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建成一批高水平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升级完善法治广场等实体普法阵地,申报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严格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投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案件。继续加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智慧社区矫正管控系统平台建设进程,推动各街道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及监督走访。深入推进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升级优化“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各项功能并加大推广力度。继续推进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公证和“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积极开发在线赋强公证业务系统。定期走访调解组织和调解协会进行公证业务指导,建立证调对接长效工作机制。

司法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书院司法所在曲阜市司法局,书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创新方式,突出成效,全面落实人民调解“515”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平安书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起到第一道防线的。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大力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先后争取司法所建设资金10多万元,对现有司法所办公场所进行统一标准化建设。悬挂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标识,配齐各项办公设备,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新建和改建,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今年年初,市司法局为我所配备了空调、电脑和数码相机等办公用品,实现了办公全面自动化。2011年1月,我所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济宁市示范司法所、被曲阜市司法局授予201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配合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所坚持从健全组织领导入手,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案件18件,调处18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2件,防止群体事件和群体上访2件20余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起1人。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1。

街道办事处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成立了有党工委办事处书记为主任、主任为副主任的“大调解”协调中心,由分管领导兼任中心办公室主任,明确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司法所人员为协调中心人员,各村居落实了一名兼职调解人员,并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充分利用法制学校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干部及居民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每名村居调解员都配备了工作日志本、会议记录本和来电、来访登记表。同时,建立了调解办理制度,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社区工作行为,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提升了社区整体工作水平,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按照上级“五有六统一”标准化调委会和“大调解”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基层调委会的组织建设。今年4月底,在村支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各村选举产生了新的调解委员会,将名单进行了汇总上报。目前,街道32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现有调解人员106人,街道调委会1个,医患纠纷调委会1个,年内培训调解人员110人次。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作超前介入,排查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计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居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街道调处中心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分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居每季度、街道每半年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居包村干部每周一、四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排查表上有包村干部签字,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2日内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季度1次,提升。

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

(四)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及时处理好村居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单位、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和强化稳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在禁烧、孔子文化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求各村居坚持做到日排查化解日稳控制度,在第一时间排查矛盾苗头、落实化解稳控措施,每周研判共性苗头隐患,预测发展态势,制定应对措施。

在调解村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是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利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矛盾。

盾纠纷,尽量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二是加强与法院和政府行政部门的衔接,把三大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增大调解成功率。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

个别单位的负责人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

目前街道的调处组织中仍有相当部分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加入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居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和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我局从强化领导,提高认识,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几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积极增强司法行政干警的宗旨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管,着力建设健康有序、稳步发展的法律服务秩序,规范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下面,我将近年来的规范执法工作向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的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贯彻省市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精神。

6月6日,我局参加了市委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会议,会后,我局于6月6日晚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全局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就省市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全局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形成了一致意见。为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

6月7日上午,我局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助理员和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我们组织学习了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我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就全局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向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局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也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目前,我们的专项整改活动正逐步推进。

二、我局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表现及产生原因。

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是贯彻执行《律师法》、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目前,我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存在脱节现象,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以公民个人身份从事诉讼代理(辩护)活动监管难。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目前,我县部分没有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的社会公民以此为由,收取当事人钱物,但未能向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同时,我们原来一些曾经从事过基层法律服务的人员,因为违规违纪被除名后,也以此为由继续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秩序。我县睦坝乡有一名干部叫漆明义,他经常从事公民个人代理。,我县龙云镇刘明辉之子骑摩托车时与另一摩托车发生车祸事故身亡,交警部门及时勘查了现场并作出责任认定。此后,漆明义代理刘明辉以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为由,从申请复议到提起行政诉讼,从一审、二审到再审,事故责任认定都被维持,造成当事人多次到省、市、县有关部门上访。由于对事故责任人的赔偿请求迟迟没有提出,肇事车主就趁此外出务工。后来,刘明辉反映到我局,我局只有建议其尽快另行委托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二是在查处群众反映的律师法官相互勾兑的违纪行为时,当事人难以配合。律师法官相互勾兑,势必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年月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律师、法官诉讼活动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群众反映我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这一现象是存在的,但这些现象无法具体到个案,当事人既不向我们主动举报,而且我们在调查核实时,当事人也往往不予配合。同时,我们对没有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的人员,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以公民个人身份代理进行查处,我们找当事人调查了解时,当事人往往以未支付代理费为由予以拒绝。

三是对律师违规违纪处罚缺少直接手段。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违规违纪的处罚权在市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只是协助调查取证,或者提出建议。因此,当律师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时,我们只能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我们的监管就缺少了直接手段。

我们认为,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立法滞后。对那些没有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以公民个人身份长期从事有偿代理(辩护)、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查处时没有刚性的东西,根本无从管理。二是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以致以执业活动中发生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三是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不够,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性质、范围、从业人员、工作程序等了解不深,容易出现“病急乱投医”的现象。

三、影响执法的内外部环境。

影响我局行政执法的内部环境主要是执法硬件未跟上,我们的基层司法所目前还是与法律服务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影响了我们的执法工作。

影响执法的外部环境主要在于:协调配合机制不完善,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需要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目前,这种协调配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四、今后工作的打算。

1、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促使专项整改活动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细化措施,加强监管,进一步理顺全县法律服务秩序。我们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学习教育。坚持对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每个月培训一次,对法律服务人员每季度培训一次。严格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每个月必须坚持两次以上的政治业务集中学习。二是制作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公示牌,将取得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的机构、人员、办案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公之于众,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公示。三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建立情况互通、相互配合的长效机制,共同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稽查力度,使群众的投诉案件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3、积极探索司法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性管理相结合新路。我们将成立**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强化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自律性管理,让我县法律服务监管更加充分、合理、有效。

4、抓住国家加大中西部司法所建设的良好机遇,积极加强我县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硬件,为我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谢谢大家!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xx年,xx社区(xx镇)调委会在市、区(县)人民*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v^调防结合,以防为主^v^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x起,其中婚姻x起,邻里纠纷x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五)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七)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xx社区(xx镇)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镇)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xxx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xxx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20**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朝阳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xxxx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调解率10xxxx,成功率达9xxxx。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xxxx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xxxx,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朝阳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20**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17。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xx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20**年,在街道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我社区调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3件,调处成功23件,调处成功率140%,建立调解卷宗20份,履行率140%。现将我社区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回报如下: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例如“雪莲花”餐馆扰民事件,从前期的居民不满发展到聚集准备上访,短短几天里我社区调委会高度重视,收集民意,协调部门,召开座谈会,沟通关系,最后协同环保局完善处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较满意。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居民楼到各商业店铺,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17工作总结。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为我社区的和谐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邻里、遗产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不定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四、多措并举,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调解工作人员之间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工作中的心得体会;三是总结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提高调委会的工作能力。

社区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骨干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六、充分调动各楼栋长、老党员的积极性,从居民利益出发,主动调处发现各类纠纷隐患,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建设,维护了社区安定团结。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和构建和谐,以“奥运安保”、“三年大变样”为重点,埋头苦干,扎实求效,全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不遗余力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省人事厅授予“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是获得这一称号的全省唯一的市级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文明单位;被市委评为排调工作先进单位;被市直工委评为特色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日益深入。

我们以“法律八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为载体,大力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24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30余万份,为全市和谐稳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司法、体育、教育、交管等部门和单位,以“迎奥运、保平安”为主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市场,利用法律咨询、法制征文、法制文艺、设置宣传栏、悬挂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奥运交通安全进课堂”、“迎奥运、学法规”、“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奥运法制宣传氛围。二是开展了城市环境治理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区域和基层社区单位开展有关“五城同创”、“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法制宣传,编写发放了《市区环境综合治理有关法律常识》等普法手册,教育群众自觉维护城市形象。三是开展了“送法进乡村”活动。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队伍到乡村、法制宣传文艺到乡村、法制宣传资料到乡村、法律服务到乡村、“新任村干部法律培训班”、“森林资源管理普法培训班”等切实有效的“送法进乡村”活动,共组织大型送法进村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4万余份,推动了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开展了关系民生问题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专项宣传,免费向群众赠送印有环保法宣传内容的购物袋等,提高了民众的环保意识。以“工作、健康、和谐”为主题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举办培训班20期,培训余人;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免费向农民共发放法律书籍;以为工商企业服务为目的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点12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五是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在全市机关单位组织开展了“每周一单位”、“我上讲台法制讲座”、聘请法律专家授课等活动,加强了对市、县机关、部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民间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大力开展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在坚持日常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紧紧围绕“奥运安保”、“两节”、“两会”、“三年大变样”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等多次集中排查。在做好传统民间矛盾纠纷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城市拆迁、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共排查化解民间纠纷6721件,化解成功率达到97.6%,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下大力抓好司法所建设。积极组织实施了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到目前利用国债资金完成新建司法所127个,并建立了完整的档案资料,省司法厅在验收中给与高度评价。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建设,全市司法所全部达到了“五有”、“四落实”要求。三是强化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了全市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了“三位一体”调解办公室的经验,促进了全市民调整体工作的规范发展。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参与民调工作,到目前全市民调队伍已发展到22600余人,队伍素质得到优化和提高。四是认真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进一步落实了管控、帮教和安置措施,安置率93%,帮教率97%。五是深化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市省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建立了专职机构,业务经费正式纳入财政预算。2个市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三、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通过担任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建议、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公证、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各级政府、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律师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参与维护社会和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民生问题等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100余件,促进了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狠抓了律师队伍建设,召开了全市律师行业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培训会,强化了教育,增强了律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公证工作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着力为渤海新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改革、县域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的法律需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2096件。

同时,加强执业监督,对办证程序和环节进行规范,公证质量不断提高。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拓展覆盖面,积极为“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城乡困难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援助,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912件,代写法律文书7200余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消除了大量不和谐因素。同时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逐步完善;15个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达到省厅规范化标准。四是司法鉴定质量不断提高。通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规范司法鉴定文书,完善鉴定工作制度,提高鉴定队伍素质,司法鉴定质量不断提高,共办理各类鉴定2500余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五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深入,共代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3258件,接受法律咨询18600余人次。六是圆满完成了司法考试任务,同时法学教育工作不断发展。

四、市劳教所连续9个月实现“四无”。

对劳教管理工作继续实行了严格管理,严在平时,严在每一个岗位上,严在每一个干警身上,严在每一道工作程序上,向严要稳定,向严要成效,通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防范,继续保持了场所安全稳定。加大了对劳教人员的教育力度,开展了个别教育、心理矫治、职业教育和社会帮教,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逐步提高。截至目前,市劳教所已连续10年9个月实现“四无”(无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无重大安全事故),继续保持了在全省的领跑位次。5月8日省劳教局在市召开了“市劳教所四无十周年现场会”,向全省推广了市劳教所工作经验。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市长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对劳教所连续10年安全稳定给予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发通报予以表彰。市劳教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奥运安保先进集体。

五、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下大力抓了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劳教干警队伍、法律服务队伍三支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专题研讨、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教育,全体同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二是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机关干部职工等学习胡锦涛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培训人员600余人。三是深入开展了队伍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利用讲座、参观学习、实践演练、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业务、学知识,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了党建知识竞赛、“构建和谐机关党课”等活动,推进了机关党建工作日益活跃。四是开展了机关纪律集中整治活动,严格遵守省委政法委“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和省司法厅“六条禁令”,制定了《奥运安保期间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的意见》,签订了责任状和保证书,并严格执行。开展了收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剖析等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五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积极参加“公仆热线”和“阳光服务”活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促进了全系统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六是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明显加强,办公环境、办公条件得到改善,整体工作出现了新变化。同时还踊跃开展了向四川地震灾区捐助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筹集捐款162671元、交纳特殊党费110031元。此外,计财审计、计划生育、老干部、档案、信息、保密等机关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法制宣传教育还有薄弱环节;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还有漏洞,有些偶然性矛盾纠纷不能完全进入视野;法律服务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劳教人员的教育质量还需提高等等。这些,我们在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和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

20xx年在街道领导、司法所和社区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调解、无私奉献,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20xx年度人民调解个人总结如下:

一、学习认识方面。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年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兵团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读本》,《人民调解常用民事法律选编》,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我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民间纠纷日益多元化、广泛化、多样化的现实情形要求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自己的学习,要做好社区调解工作,我深深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我觉得要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公正的高尚品德,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受委屈,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必须熟悉和掌握与调解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同时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平等志愿、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我们调解工作者要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解决在激化之前。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二、工作方面。

20xx年1月,我从南山石场社区调到了南郊社区,环境变了,人员也变了。由于南郊社区的居民很少,大多数是老人和外来流动人口,冬季都回市里和老家过冬去了,十室九空。夏天人回来了,但大都是在种地和在建筑工地、砖厂打工,就剩十几户空巢老人,调解工作无法开展。社区调委会主任马云书记召集我们调解员开会,认真分析南郊社区的特殊情况,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寻求新的工作方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到居民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分析得出:南郊社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一是居民吃水难的问题;二是危旧房拆迁的问题:三是农民工欠薪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带领下,多次找供水方和居民沟通协调,现基本上保证了居民的生活用水。南郊社区有三个建筑工地,200多的农民工在工地干活,由于建设方资金不到位,经常拖欠农民工的工钱。农民工到社区寻求帮助,我及时地受理他们的请求,到工地上找项目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宣传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积极协调双方的矛盾纠纷,双方达成了协议,使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我是石河子市首席人民调解员,不能受南郊社区特殊工作环境所局限而忘了职责和使命,哪里有矛盾纠纷我就到哪里去调解,我先后为八一社区、八二社区、南山石场社区调解了8起纠纷。这一年来成功的调处了社区各类纠纷24起,其中书面成卷10起,口头调解6起,制止群体上访事件2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三、工作思路。

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明年我决心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学习方面。

在新的一年里我打算不断地学习,不断充电,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邻里、赡养、财产赔偿、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灵活运用,得心应手。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2、思想方面。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社区稳定无小事,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在调处棘手、难缠的纠纷时,不怕得罪人,遇到危险时,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为名利,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要时刻情系百姓、情系社区、情系和谐,以服务群众为荣。举止文明,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道德素养。

3、工作方面。

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地倾听他们的诉说,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坚持调解原则。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从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早介入、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对调解当事人,要热心、耐心、诚心的说服、劝导,以情感人、以法服人,要及时回访、反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防止激化,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要在社区党组织、调委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安和谐成为亟待解开的课题。x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几年来,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xxx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多次被嘉兴、海宁市委、市*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今年6月25日,大华村某卫生室为一名患者输液,输液完毕后不到2小时患者死亡,当晚死者家属、亲戚等10余人在卫生室要求当值医生赔偿,死者亲属情绪激动,话语难听,并扬言要抬尸到庆云卫生院。23时许我们接到*门情况通报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老娘舅”,在调委会的努力下次日早晨8时许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镇机关各部门中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通报制度,月底各部门要将掌握的矛盾情况向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在镇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例如20xx年2月发生的某服饰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纠纷,该纠纷因施工承包人马某突然失踪,引发9名建筑材料供货商、20余民工和服饰公司之间的材料款和劳资纠纷,经过发生地黄墩村调委会和镇企业服务中心调解,均未妥善解决。最终该起纠纷移交到镇调委会,在整个调处过程我们始终坚持“部门联动、司法为主”邀请纠纷三方当事人和村调委会及镇企业服务中心参加,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解决了该起纠纷。协议履行当日建筑材料供货商和民工在爆竹声中分别向镇司法所和镇调委会赠送了“为民办实事”的牌扁。

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通过以上三项举措,造就了多名“名牌调解员”。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镇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通过努力,现在全镇各村(社区)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