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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仓库防火通知大全(17篇)

时间:2023-10-22 09:34:20 作者:梦幻泡 最新仓库防火通知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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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仓库防火防盗标语

1、打击偷盗犯罪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

2、进出物品要严查,积极配合共防范。

3、防范措施做得好,公司财物不会少。

4、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5、法网恢恢,盗贼难逃。

6、保护公司财产,全员打击偷盗。

7、防偷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8、注意反常现象,识破偷盗分子。

9、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10、明确防盗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11、打击偷盗,人人有责。

12、贯彻防偷防盗规则,落实防偷防盗责任。

13、随手关门锁门,共同防范盗贼。

14、学习防偷防盗知识,提高自防自律能力。

15、严厉打击偷盗违法犯罪。

16、防盗防贼,随手锁门。

17、仓库重地,闲人免进。

18、请随手锁门,不然你就是小偷的领路人。

19、防偷防盗有必要,共同监督要记牢。

20、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灭火灾。

21、见义勇为光荣,胆小怕事可耻。

23、落实防盗规章制度,强化防偷防范措施。

24、安全意识要加强,防偷防盗靠大家。

25、偷盗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26、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27、随手锁门举手之劳,防偷防盗事关重大。

28、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29、防盗措施订得细,财物安全有保证。

30、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1、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为确保邮件收发事务顺利进行,避免邮件收发事务的延误和差错,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邮件”是指通过邮政和快递公司邮送的信函、报刊、资料和包裹。

3、邮件的收发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各相关部门协同实施。

4、一般信函、报刊由门卫室当班值班人员接收;快递、挂号包裹等需要签字接收的邮件,正常上班时间由业务内勤签收;节假日和早晚非上班时间由门卫值班人员签收。

5、门卫和业务内勤人员收到邮件后,均应在当天第一时间及时转交处理,遇节假日由门卫值班人员接收的邮件,应在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班时转交处理,不准擅自留存和积压。

6、一般信函、报刊由门卫接收人员及时送达办公室。凡属签字接收的邮件,门卫室和业务内勤均应分别建立邮件收发登记薄,邮件转交相关部门和个人后,由收件人在收发登记薄上签收。

7、邮件转交处理的原则是:凡属外来的各种公文、信函、资料、报刊等统一转交办公室收文分发。属财务部门相关财务资料交财务部经理签收后处理。属采购部门采购的相关仪器、设备配件,由采购部签收后送交仓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属原料、包装物料样品,则分别送技术部检测和汇同生产、业务部门商定采购相关事宜。属客户联系邮寄的产品样品等,则由业务部送交技术部检测并落实客户相关需求事宜。

8、办公室建立收文和发文登记薄,凡党政机关、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来的文件和公函,应进行收文登记,封面贴制文件处理标签,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公文内容,签署分发意思见后分别报送总经理、分管负责人阅处或相关部门办理。凡公司以文头纸印发的各种文书,办公室统一编号进行发文登记。每年年底,对全年的收发文进行全面清理收集,整理装订成文书档案,按规定分类建档保存,以便查阅和利用。

9、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无故拒收或扣压邮件的。每次扣0.2分;因邮件随意扣压或丢失,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警告以上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10、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庆市中天石化公司。

20xx年12月20日。

防火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

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

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

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

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

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

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燃材料隔开。

3、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4、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5、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

2.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

3.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4.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

5.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

6.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

7.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8.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2、公司电暖气的使用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3、公司电暖气的维护、维修由电工部门负责。

4、为保证安全,电暖气不得随意挪动。

5、电暖气上不得覆盖、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灾。

6、电暖气上不得喷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电暖气的使用时间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由控烟办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本制度20xx年5月1日正式生效。

花溪医院20xx年4月29日。

防火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库存物品免受火灾危害,避免损失,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有关条款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结合本单单位储存物的性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及烧焊作业;仓库外烧焊必须申请动火证;

三、仓库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三酸等);

四、未经本公司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在仓库内私自拉电、接电,安装各种电器插座;

五、仓库内货物必须存放整齐,并与照明灯具保持0、8米的水平垂直距离;

六、按照使用仓库面积,租用方应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co2灭火器);

七、禁止占用仓库通道,堆放物品;

八、禁止在消防设施周边摆放物品。

防火仓库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消防管理工作,应当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其上级主管部门和仓库领导人,应当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做到与其他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对国家储备库,各类专业仓库、中转仓库和大型附属仓库应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仓库主要领导人担任。不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仓库,必须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应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7.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亦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企业应当组建义务消防队轮流住库值班,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和灭火工作。往往一起大火都是由小火扑救不及时而造成,而义务消防组织是仓库中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一支十分重要的消防力量,他们由仓库全体职工组织起来,对仓库的情况熟悉,分布广,一旦发生火情,召之即来,对扑救初起火灾十分重要。所以一定要组织健全,明确分工,定期组织训练,充分发挥其作用。

加强火源管理体制是做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防火的先决条件,这是因为任何火灾都是通过燃烧引起的,而燃烧的发生必须要有着火源的作用。所谓消除着火源,即是指制止激发燃烧的一切热能源。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火源的管理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外严禁火种入库;二是对内加强用火管理和落实防范措施。

1.对入库人员要严加盘问,并做好登记,对随身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存入门卫处,防止带入库内。在进入储存区(生产区)、仓间之前,保管人员也要向外来人员询问,是否携带火种。对储存有易燃气体、液体的仓库,不准穿戴化纤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对外来提货的客户要经常进行防火宣传,严防汽车等车辆夹带汽油桶等易燃物入库。对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库。机动车辆进库,必须要戴火星熄灭器,更不准在库区内清炉。

2.对内要加强用火管理。为了便于管理,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要明确划分储存区和生活区,并在两区交界沿线作出明显的标志。在储存区内严禁吸烟。

在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一般不许安装采暖设备,更不准设火炉取暖。当气温在0℃以下时,可以用氯化钠的水溶液代替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的用水,以防冰冻发生。乙炔发生器管道冻结可用热水解冻。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夏季应遮阳,防高温和热辐射。如因物品防冻,必须取暖时,可用暖气采暖。散热器与危险品堆垛,应当保持安全距离。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存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及时处理。

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要有防止打火的安全装置,在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在储存有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仓库的工作人员,保管人员,也不准穿戴晴纶化纤等工作服和穿带钉子的鞋。应穿棉制服。

检查是开展防火工作的一条重要措施,只有经常不断地进行防火检查,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仓库的防火检查,一般有保管员查、警卫员查、领导查和消防监督部门查等几种形式,保管员查,主要是指一日三查制度,即:上班查库房门、窗、锁有无异样或损坏,开启是否灵活,防止坏人破坏;查库内是否有老鼠等小动物进入的痕迹,通风口铁丝网是否损坏;查消防、避雷等安全设施是否好用;查电源和照明时否安全可靠等。班中查是指在上班期间,及时查看危险品的进、发货情况和温、湿度及通风等养护措施。下班查是指在下班前,保管员要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有无可疑人进入和门窗是否关闭好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放心回家。警卫人员查,主要是检查库区环境情况以及库区内有无易燃物,夜间值班巡逻等。在重大节假日前领导要组织全面检查。这时消防监督部门要参加。这样形式比较大的检查,要特别注意深入细致防止走马观花。

消防设施管理是做好消防工作的物资技术条件,每个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应视规模、地理条件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性质等具体情况,按规定标准配置适量的消防设备。

首先,在库房的周围,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配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进行计算,对较大型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及自动报警设备。

对消防器材、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经常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对灭火储水池,消火栓和清水、泡沫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仓库防火措施

1.物品自燃:通常物体自燃是由于缓慢的化学反应,开始逐渐发生热度,因热度的蓄积逐渐增加,终至起火。

2.不按照规定自行装设电线或使用不良的电气设备,或随便增加电器具,导致电线发热而起火。

3.电灯泡或日光灯太靠近可燃物,使可燃物被烤焦而起火。

4.烟蒂误落或乱丢在可燃物上而起火。

5.改建或增建构造物,在使用电焊、气焊时,未装有适当的保护措施,焊渣引燃可燃物而起火。

6.由于设备连接及接地不当,而发生静电或静电弧导致火灾。

7.起重机(叉车)排气管喷出火星导致火灾。

仓库防火精选标语口号仓库防火制度模板

33、库外沟渠要修好山洪下来不得了。

34、爱惜物品轻拿轻放。

35、库外五米防火带燃放鞭炮远离开。

36、防偷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37、创业千日难,火烧一日光。

38、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39、库区常放老鼠药雷管最怕蛇鼠咬。

40、消除一处隐患,增添一份平安。

41、坚持科技发明,掌握科学技术,争当科技先锋。

42、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43、普及消防知识,增强防火观念。

44、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一支人民满意的消防队伍。

45、人人关注消防,处处清除火患!

46、注重知识,注重人才,打造数字化消防部队。

47、练兵习武显身手,降服火魔建奇功。

48、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49、坚持专群结合的消防工作原则。

50、消防安全是安居乐业的保障。

51、责任重于泰山消防连着你我他。

52、消防安全齐参加,预防火灾靠大家。

53、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打造一支现代化的消防铁军。

54、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你我安全意识。

55、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56、消防进家园,平安到永远。

57、齐心筑牢防火墙壁,携手打造平安家园防止火灾。

58、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59、誓让消防腾飞,奔向小康社会。

60、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庭平安。

仓库防火措施

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之一,仓库堆放货物的地方,货物多而且繁杂,平时要做好仓库的清洁干净,摆放好货物,做好消防的措施,注意防火安全,避免造成损失。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完善仓库的消防设备,配置自动报警灭火系统。

灭火剂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适用于可燃的固体物质火灾,不易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

2、泡沫灭火剂。它是利用水的冷却作用和泡沫层隔绝空气的窒息作用,分为化学泡沫和空气泡沫两种。泡沫灭火剂可扑灭可燃或易燃液体及一般固体物质的水灾,但不能扑灭醇、醚类水溶液体引起的火灾。

(3)二氧化碳灭火剂。适用于扑灭电器、贵重生产设备、仓库图书和一些不能用水扑灭的物质火灾。

(4)干粉灭火剂。又称粉末灭火剂,适用于扑灭火灾初起的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火灾,不适于扑灭轻金属和碱性金属火灾。

(5)哈龙灭火剂(卤代烃类)替代品。20世纪采用的灭火剂1201、1211和1301等被称为哈龙系列灭火剂。这些灭火剂被认为是适合各种不同类型火灾的最佳的火焰抑制剂。但是,到了20实际80年代中期,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其对环境的影响,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不同程度造成全球变暖。目前出现了一些替代哈龙灭火剂的环保产品,主要有如下两种:新型惰性气体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扑灭表面火、油类气体类和电器火灾,可以用于保护经常有工作人员工作的场地。其灭火剂价格低,现阶段主要用于通讯设备、计算机房、工艺控制中心和其他机电设备室等场所。)以及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技术是一种具有投资成本低、灭火效率高、小污染环境、灭火以后不影响仓库质量等优点,是仓库仓库智能化消防系统的一种上佳选择)。

对灭火剂和灭火装置有所了解之后,各仓库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在馆内配置合适的灭火设备,预防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用电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在工作中、生活中,电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人们对“电”的接触机会越来越多。因此,在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如果不按照正确的安装和操作方法办事,就会引起重大的事故,给人身和国家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仓库仓库在用电方面尤其要谨慎行事,避免因用电而引起的人员伤亡或仓库的损伤。

(四)、严禁在仓库内放置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质。

库内放置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质。因为这类物质着火点极低,一旦起火,蔓延的速度非常快。再者,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属于突发事故,对于消防工作的开展和仓库的安全都是极为不利的。

(五)、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树立防火意识。

第一,提高全体仓库管理人员的仓库意识,只有仓库管理人员们真正的树立起仓库意识,从心底里崇敬仓库,爱护仓库,才能保持仓库消防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二,消防教育要从每个人抓起,坚持以仓库为载体,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平常的生活中去。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让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到仓库内的每一个角落,特别是加强对仓库仓库的消防宣传力度,让消防知识真正的深入人心。

第三,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工作,让全体仓库管理人员了解防火灭火的基础知识。为此,仓库可以围绕仓库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如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制作有关消防知识的海报、组织消防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不仅让仓库管理人员们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也要让用户树立起消防意识,只有仓库管理人员和用户的配合,才能切实的保证仓库的安全。第四,加强消防培训力度,让馆内人员不止知消防,还要会用消防。经常进行消防实战演练,切实让他们真正对所配备的装备器材会使用操作,掌握防火灭火基本方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管理。

1、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5、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6、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7、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8、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9、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10、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2、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工作。

三、储存管理。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2、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

4、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的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6、使用过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入在安全地点,定期。

检查。

四、电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硬塑料管保护。

5、库区的每一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处单独安装开关箱,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6、库房不准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设备。

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室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五、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置醒目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申请动火证。经仓库或大厦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有防火负责人批准。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不准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6、库房仓管人员及入库人员,入库前应当交出携带的火种,接受防损人员的检查。

六、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对消火栓,灭火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不准堵塞、隔离、挪用。

4、库区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根据火灾危险程度留出相应的防火间距。

2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搭设防晒棚)。

3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4甲、乙类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产品。

说明书。

或包装上都有产品注意事项或禁止性标志)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这里介绍不同的灭火剂:(1)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液体、气体、电气和固体火灾,既是全能灭火器;(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贵重仪器、档案资料、计算机室内火灾但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3)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液体火灾,但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脂、酮以及电气火灾。

5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合格的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都有禁止性警示,所以入库储存物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说明或包装警示说明,不能盲目随意将物品入库)。

6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8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9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10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1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隔热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12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1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14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1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1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17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18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9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20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四、仓库(房屋)的租赁。

关于租赁产生消防安全责任: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有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因此,应注意在签订。

租赁合同。

中,明确双方的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督处合同各方尽职尽责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防止推诿扯皮保障消防安全。

五、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

单位应根据自身建筑、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并明确各成员火灾情况下工作职责(要开展经常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其中,组织机构主要是:

(1)灭火行动组;。

(2)通讯联络组;。

(3)疏散引导组;。

(4)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防火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阳江市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的要求,有关厂长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经常对仓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制度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各类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装暗线或金属套管,或硬质塑料管,电源开关应装置在仓库外面,无特殊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线,如确因生产上需要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主管安全的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拉线,但最长使用期不得超过三十天,到期必须拆除。

3、各类仓库必须通风良好,严禁吸烟,不准使用容易造成火警事故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熨斗、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不准在库内设置更衣室或更衣箱。

4、各类仓库必须专库专用,严禁混装,非化学品仓库,不准乱堆乱放化学危险品,各类货物应堆放安全整齐,数字清楚,通道畅通,堆物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0公分以上)堆桩保持五距。

5、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懂得防火知识,熟悉所配备灭火器材的性能,掌握灭火方法,决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立即扑救,确保安全。

6、各类仓库应根据不同货物的保管,配足一定数量的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材。

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为规范集团差旅费开支标准,进一步强化现代企业管理,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在充分考虑目前市场物价不断上涨的基础上,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人员伙食补助、住宿、业务津贴、市区交通费开支标准。

二、乘用交通工具标准。

所有职员因公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大客、火车),需要公司派车的由各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人员需要公司派车的报集团总裁办统一调度。

一般人员出差乘坐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可乘坐硬卧列车,遇有。

特殊情况需乘坐火车软卧、高铁或飞机的,须由各公司负责人向集团领导报告批准,否则费用差额由乘坐人自理。

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外出乘坐火车软卧、动车、高铁或飞机,必须向集团总裁报告。

三、报销办法。

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费用按实报支,不享受以上各项补助;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集团中层副职可上浮50%、集团中层正职可上浮100%、集团高层副职可上浮200%、集团高层正职可上浮300%。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按标准报销,低于标准的按实报销。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或有特殊业务情况的,经请示批准可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出差,可单独住宿。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安排住宿的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统一安排住宿,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确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用(需经公司负责人核准并附审批后的就餐申请单)或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外出就餐的,不享受伙食补助,发生餐费依有效票据实报实销。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在外自行就餐每餐每人标准不得超过50元,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可上浮40%,需要招待客人的按苏中集办〔20xx〕51号文件执行。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统一安排就餐的在培训费中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伙食补助参照苏中集办〔20xx〕11号文件执行。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乘坐本集团车辆不予报支交通费,出租车费用经请示批准按实报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须列明具体的路线流程)。

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四、审批流程。

一般人员外出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天数、人数、时间、路线、交通工具,履行好审批手续,回来后要履行核实确认手续,同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正常为回来后3日内,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5日),先交各公司财务人员审核(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审核完毕的出差申请单),再交公司负责人审批,最后报送集团总裁审批。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宿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后方可报支差旅费。

凡与出差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报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罚则。

1、一次出差费用不允许分次报销,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票据报支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50元。

2、以虚假票据报支出差费用的,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虚假票据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特此通知,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仓库防火措施

1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根据火灾危险程度留出相应的防火间距。

2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搭设防晒棚)。

3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4甲、乙类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产品说明书或包装上都有产品注意事项或禁止性标志)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这里介绍不同的灭火剂:(1)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液体、气体、电气和固体火灾,既是全能灭火器;(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贵重仪器、档案资料、计算机室内火灾但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3)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液体火灾,但不能扑救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火灾如:醇、脂、酮以及电气火灾。

5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合格的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都有禁止性警示,所以入库储存物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说明或包装警示说明,不能盲目随意将物品入库)。

6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8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9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10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1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隔热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12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1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14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1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1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17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并严格执行。

18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19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20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四、仓库(房屋)的租赁。

关于租赁产生消防安全责任: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有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因此,应注意在签订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督处合同各方尽职尽责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防止推诿扯皮保障消防安全。

五、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

单位应根据自身建筑、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组织机构人员情况,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并明确各成员火灾情况下工作职责(要开展经常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其中,组织机构主要是:

(1)灭火行动组;。

(2)通讯联络组;。

(3)疏散引导组;。

(4)安全防护救护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