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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大全(16篇)

时间:2024-01-02 17:22:15 作者:MJ笔神

月工作总结是对上个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的一种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和提升工作效率。在月工作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行业和职业的工作经验和心得分享。

乡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1位同志为镇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负责收集、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先后设置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全镇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80条,公开信息内容涵盖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职能、部门文件、总体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执行情况、应急预案、政府工作报告、基层政务信息等类别。

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部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乡党委、政府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xx乡实际,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制定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领导组织机构。三是提升能力水平。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今年更新调整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数优势,进一步将信息范围延伸到各村,大大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政务保障能力。定期召开信息员会议。长期以来,我乡一直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公开政务监督电话:xx。设有专人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结合乡情实际,及时补充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年初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乡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检查制度,按照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的政治要求,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的工作职能要求和对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的要求来确定的。通过这些切合实际、公开透明的制度建设,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约束力。我们还设立了投诉举报箱、举报电话。

(三)坚持依法、真实和便民原则,着力抓政务公开落实。按照县政府办的规范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乡领导班子本着“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和及时便民”的原则,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拟定并落实各项目标管理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处采取季度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对站办所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便民利民、勤政廉政,实现四项目标。

(四)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利用好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途径,改善政务公开环境,加强新闻信息动态发布工作。同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好办事部门、联系电话、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的公开。二是创新载体,积极培树典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目前,全乡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内容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全乡范围内有较好反响。乡政府各职能部门是面向群众的重要窗口,干部结合实际工作积极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热情、耐心、细致的接待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行严格审批。

乡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乡镇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部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镇党委、政府按照县政府要求,结合xx镇实际,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制定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领导组织机构。三是提升能力水平。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今年更新调整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数优势,进一步将信息范围延伸到各村,大大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政务保障能力。定期召开信息员会议。长期以来,我镇一直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公开政务监督电话:xx。设有专人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结合镇情实际,及时补充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年初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镇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检查制度,按照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的政治要求,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的工作职能要求和对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的要求来确定的。通过这些切合实际、公开透明的制度建设,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约束力。我们还设立了投诉举报箱、举报电话。

(三)坚持依法、真实和便民原则,着力抓政务公开落实。按照县政府办的规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镇领导班子本着“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和及时便民”的原则,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拟定并落实各项目标管理责任制。镇党委、政府处采取季度听取汇报,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对站办所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便民利民、勤政廉政,实现四项目标。

(四)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利用好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途径,改善政务公开环境,加强新闻信息动态发布工作。同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做好办事部门、联系电话、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的公开。二是创新载体,积极培树典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目前,全镇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内容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全镇范围内有较好反响。镇政府各职能部门是面向群众的重要窗口,干部结合实际工作积极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热情、耐心、细致的接待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行严格审批。

乡镇度当局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9年,我镇在市当局的正确领导下,慎密结合农村子工作,赓续规范当局信息公开内容,立异当局信息公开形式,突出当局信息公开重点,进步当局信息公开程度。依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年终相关工作的看护》的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从主动公开当局信息环境、依申请公开当局信息及咨询受理环境、当局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环境、因当局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讲和诉讼申诉环境、当局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够及下步计划等6方面就我镇本年度当局信息公开申报如下:

依据全镇当局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安排和要求,我镇把当局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紧张议事日程,实时调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1位同志为镇信息员,具体负责当局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和谐等日常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负责收集、整理、宣布当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实时、精确、无毛病。

先后设置多个栏目,使当局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收社会监督。

2019年,为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精确性,全镇明确要求各种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道路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实时、便捷。

全年主动公开当局信息共计280条,公开信息内容涵盖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职能、部门文件、总体筹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当局工作申报、下层政务信息等类别。

2019年,已接收群众咨询330余次,通过电话、网络等方法受理,均获得实时妥善解答。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环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镇获取当局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当局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依据省当局办公厅、泰州市当局办公室文件精神,在兴化市当局办公室的的要求下,我镇对网站及信息公开环境进行了自查,对比文件要求,反省工作完成环境,主要存在根基性日常治理、富厚政务公开方法等方面存在不够。

(一)立异政务公开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范畴,深化公开内容,富厚公开形式,匆匆进自身扶植和治理立异。坚持区别环境、分类指导,进步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立异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寄托群众积极支持和普遍介入,通顺当局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进步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完善相关制度扶植。在现有制度的根基上,树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和谐机制。做好网站"大众留言回复、信息宣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树立责任追究和稽核机制。树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我镇在原有的公开方式中不断探索,丰富公开内容。一是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公开,如秦东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秦东镇微信公众号等。二是以资料形式公开。如编发办事指南、会议通报、公开信等。三是以活动形式公开。如召开各种会议,座谈、设置举报箱等。通过上述形式,基本构筑起了全镇政务公开网络,使政务公开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对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涉及行政许可的,应该人人遵守的,需要社会监督的,一律公开,并对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一年来,我镇对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业保险、农机补贴、扶贫政策等一系列保护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通过广播、会议、文件、公开栏、公开信等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层层公开、广泛公开,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截止201x年12月20日,我镇共印制发放政策宣传彩页7000余份,印制发放政策宣传手册2000余册。召开相关政策解读培训会5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平台发布各类政策信息80余条,很好的促进了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同时,我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通过便民服务窗口解答群众疑问350余条,通过电话回应群众疑问180余条。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周益民任组长,徐德良、任晓俐、杨晓明、王苹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监察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金华市财政地税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金华财税网站和金华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解财税、政务公开、办事大厅、互动交流、下载中心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我局还每月举办“网上局长接待日”,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举办12次,接待人数2103人,共回答各类问题1847个。由于在政策宣传、利民便民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中的出色成绩,20,“金华财税网站”再次被省地税局评为优秀网站。二是充分利用财政办事大厅、税务办税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税法宣传月、“作风建设年”、“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等活动,通过召开市区纳税大户座谈会,由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举办税法知识辅导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税收宣传资料,轮滑环城税法宣传等活动,送税法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及时解决纳税户的涉税问题。四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我局在金华电台开辟行风热线;在金华晚报开辟专栏,进行事务公告、政策宣传;在金华数字电视专门设立金华财税频道,让群众能以互动的'方式了解财税信息。五是进一步发挥12366语音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利用12366语音服务、手机短信服务,通过纳税提醒、催报催缴、政策速递等功能,加快税收信息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快速传递。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六是依托114信息服务平台,推动阳光政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整合信息,及时发布,基本达到预期目的。七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财税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乡镇政务工作总结

我镇政务中心内设五个窗口、九个工作人员,主要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兑付、村帐镇代管、部门集中核算、招商经贸、分户、立户、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证、独生子女证、劳动社保、城镇居民医保等与村民有直接关系的各项事务。

合作医疗方面,今年合作医疗窗口共收缴农户合作医疗基金**万元,全镇合作医疗参与率达100%,今年给农户住院补偿兑付达***多人次,补偿兑付金额达***多万元,门诊重症补助达***万多元,爱心助医达***多户,计***万多元。使我镇因病住院的农户和因病致贫的农户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全镇村民的一致好评。

村帐镇代管方面,我镇农经会计代管中心共代管村(居)委会帐务12个单位,今年协助村代管村集体资金达***万多元,真正实现了资金和账双代管。由于我们管理到位,村级财务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村级化解了许多矛盾和问题,使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融恰,村级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我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在前年就得到了长沙市经管处和市农财处的验收,也被县财政局评为先进单位。

部门集中核算方面,按照县财政局规定的“乡财县管乡用”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我镇将农技、水管、蔬菜、民政、敬老院等五个部门也实行了部门集中核算,全年共代管部门资金***多万元,将部门账也实行了双代管制度。

招商经贸方面,我们能配合镇党委、政府积极引进外资,大力推介和宣传黄兴的地理优势、人文优势、区位优势和发展前景。今年以来,由于黄兴大桥的建成,黄江公路的拉通,外来客商也不断涌现,该窗口共接待外来客商***多人次,发放招商宣传资料***多份,为黄兴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分户、立户、落户方面,由于国家的惠农政策,使许多外来人想来我镇,镇党委、政府看到这种形式,加大了对我镇人口的管理,分户、立户、落户都必须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这项工作也归入了我镇政务中心,今年以来,共办理分、立、落户手续***多起,让老百姓少走弯路,少跑白路,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办理流动人口证、独生子女证和发放各种计生宣传资料,今年政务中心共办理流动人口证***多本,独生子女证***多本,发放计生宣传资料达***余册,为计生对象提供了许多方便。

劳动社保、城镇居民医保等方面,主要是退休工人的认证、企业劳动纠纷的调解、城镇居民医保的办理和发放劳动社保的各项宣传资料,今年共为***多名退休人员进行了认证,调处劳动合同纠纷***起,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多人次,发放各种劳动社保宣传资料***多份,为企业、为工人解决了许多矛盾纠纷和问题。

在配合镇上的中心工作和部门工作方面,中心工作人员能服从大局,听从指挥,在搞好窗口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领导安排和部门需要配合的工作,在黄兴镇的十多个部门中处于领先地位。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按照县政府办《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金政办秘〔20xx〕32号)、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中重点工作的通知》(金政公开[20xx]1号)文件精神,关庙乡党委、政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发力,领导有力。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有日常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有专人办;将办公场所设在党政办,将办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出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度工作意见,落实具体事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规范发力,增加透明。围绕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将全乡重点工作、民生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推进了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工作,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编制了乡镇行为职权目录,明确了行使职权;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促使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了办事公开,对象内信用社、邮政局等单位加强了监督;推进了村级政务公开,加强设置村级为民服务代理点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六安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公示力度,完善关庙先锋在线的工作水平;集中宣传了中办和皖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出台了方案和措施,并推进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建设,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继续加大政务公开的创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制度公开政务。

(三)是为民中心,提升服务。统一、规范为民服务中心标识,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兼任代理员。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兼任服务中心主任,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各村分别建立了为民服务代理点,村值班干部任代理员。为民服务中心实现“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实现了财政补贴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做到按“集中办公、乡村联动、代理服务、限时办结”的方式运行。

(四)速度发力,提高效率。认真抓好受理、办理和回复三个环节,做到能够当场办理的即来即办,不能当场办理的承诺限时办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目录公开信息共七大类。截止目前,金寨县关庙乡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多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也没有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五)范围发力,增强功能。信息公开网和为民服务中心的进驻单位齐全,服务功能增强。按照“集中事项、集中人员、集中办公”的要求,调整了进驻服务中心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财政所、计生办、民政办、社保所、林业站、广播站、农技站、畜牧水产站等单位全部进入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合作医疗以及涉农补贴等事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村级“三资”代理纳入了服务中心管理。

(六)作风发力,加强民主。通过政务公开,各部门增加了压力,工作增大了透明度。全乡干部职工更加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加强了自身的约束,办事效率提高了,工作作风更加扎实,树立了良好的单位形象。群众明白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条件,理解多了,政策执行落实好了,真正给干部一个清白,给老百姓一个明白,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同时,政务公开强化了社会监督,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增强了政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公开义务人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xx年,截至目前,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0余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xx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财政预算决算等5大方面内容。

(三)公开形式。

1、在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关庙乡先锋在线网站公开信息。

3、在乡政府所在街道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来自社会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为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我单位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同志,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为××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主管科室,安排龙春洁同志具体负责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把此项工作纳入××州供销社年度工作计划,列如重要工作日程,同时还单独制定了xx年度××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确保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此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也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用于配备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避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经费短缺而受影响事件的发生。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积极采取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评议信箱,并在我单位承办的我州最大农产品信息网络平台—××农产品信息网上添加××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链接和广告位等多种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宣传。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方面,我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先后参加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信息产业办、州保密局召开的政务信息查询培训、“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培训电视电话会及保密知识培训等各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或会议并结合单位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于xx年5月10日在本单位开展了信息公开基本知识、保密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我单位在职干部25人均参加了培训学习。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程序、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为认真做好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单位认真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并明确规定,凡属我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产生科室提交××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审查,并由分管领导进行确认、保密审查,签字后,由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形成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上传或更新在××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或政府信息公开栏。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我单位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指定××州供销社办公室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和受理方式。此外按照《××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红政办发〔xx〕5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16个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界定了属性和时限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

(五)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为加强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实施有措施。我单位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xx年10月12日,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领导小组按照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对照检查,考核评比,打分成绩为优秀,并根据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经过自查自评,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我单位认真编制了《××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上传到××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同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将根据公开信息的更新而及时更新,《年度工作报告》将按照要求在每年的3月31日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等情况。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xx〕232号文件要求,××州供销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认真部署,对我单位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梳理,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提出了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法律依据类、发展规划类、业务及服务类、四项制度信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等6类主动公开信息,并明确规定公开信息须内容全面、完整,具有类别、标题、索引号、生成时间,责任科室等要素,同时严格规定公开政府信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信息生成或更新20日内及时公开,延时公开或不公开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xx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xx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公开信息157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81条,共150多篇文章(机构职能8条;法律依据类4条;发展规划类3条;业务及服务类2条;四项制度相关信息13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动态性信息38条;其它类13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6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部保密审查制度、程序执行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我单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并印发和制定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程序和保密审查备案表。凡我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须进行应该的保密审查,经信息员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公开。xx年4月,我单位还对所公开信息进行了全面、认真、严格的清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目前我单位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已上报××州保密局备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途径的建立和发布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利用××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截至xx年12月31日,公开信息81条;二是增设了“稳、固、显”,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学习园地。截至xx年12月31日,公开信息76条;三是开通了评议信箱,利用96128热线多管齐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了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市民获取政务信息,督促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府机关)公开政务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第三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务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政府机关是政务信息公开义务人,依法履行公开政务信息的义务。

第四条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行政许可相关事项;。

5.政府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条件、依据和联系方式;。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7.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8.与人口、企业、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9.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处理情况。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2.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2.政府机关领导成员的履历、职责、变更情况;。

3.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六条涉及个人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决定部门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第八条政务信息应当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一)政府公报或者其他报纸、杂志;。

(二)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

(三)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第九条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有效载体上公开发布,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在市政府公报公开,并可采用其他形式公开。

其他政府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可采用其他形式公开。

第十条各政府机关应当编制并适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各政府机关应当编制并适时更新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政务信息目录应当记录政务信息的名称、基本内容的简单描述及其产生日期。

有条件的政府机关,可以逐步编制本机关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

第十一条各政府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和查询。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政务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掌握该政务信息的政府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必须描述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特征,以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能够查询。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四)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政府机关拒绝公开政务信息,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救济途径和期限。

第十四条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分处理的,政府机关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不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拒绝提供。

要求提供的政务信息属于本规定第七条第二项情形,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政府机关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第十五条公开权利人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应当在办妥申请手续后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办妥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十六条政府机关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务信息,不得再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不得通过与政府机关有关联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第十七条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有条件的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政府机关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

第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不完整、不适时或者不相关的,有权要求有关政府机关及时予以更改。受理的政府机关无权更改的,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处理,并告知相对人。

第十九条政府机关应当无偿提供政务信息。政府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政务信息打印、复制的成本费用,具体标准由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第二十条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公开权利人认为政府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一条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会同监察机关组织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政府机关违反本办法的,由政务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政府机关应当将政务信息公开的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正常进行。

第二十四条依据本办法应当公开的政府机关的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本办法施行前没有依法公开的,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应当通过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也可以同时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

第二十五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0日内,各政府机关应当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目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关政府机关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适用于本机关的实施细则。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市级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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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四章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十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江西专员办坚持以更新观念、增强认识为先导,着力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营造一个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抓好思想引导,营造工作氛围。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视,齐抓并进。在年初研究全年工作计划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专门布置,每次专员办公会各处室专门汇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总结分析,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督促、一同检查。二是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写文章。办领导指导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更新,经常出题目、下任务、具体指导动态类信息稿件写作;深入基层调研,围绕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深入研究,撰写信息稿件上传门户网站,在全办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三是任务层层分解,人人都有目标。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处室及个人,形成领导带头、人人动手、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全年累计更新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300条以上,人均撰写动态类信息稿件10篇以上,工作成果得到使用、推广,使大家切实体会到了荣誉感和成就感,进一步调动了全办干部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二、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工作机制。结合专员办工作转型后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财政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政务公开信息收集、整理、编辑、加工、报送的程序和方法,明确各环节的把关责任。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办门户网站各版块内容更新的责任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做好信息更新。每年初对处室和个人年度动态类信息投稿数量进行明确,年终进行考核通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三是定期总结通报。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分析制度,办公室定期总结分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向全办约稿。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充分运用激励机制和约束手段,促进了各处室及时更新办门户网站信息,调动了干部职工撰写动态类信息稿件的积极性,每月动态类信息更新数量都在30篇以上,确保了政务公开信息来源“常流水,不间断”,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有规律,不偏离”。

某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民政”,自3月起,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采取三项举措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制定“双公示”工作方案,确定一名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双公示”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并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区民政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共3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6项)。

二是收集信息,准确填报。安排专人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行政相对人名称、许可决定日期、许可机关等内容进行逐项填报,确保信息格式统一、内容准确,无遗漏、不重样。各项公示信息审核无误后,及时向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报送。

三是结合清单,做好公示。积极与区政府网站相关负责人沟通对接,做好本年度前两个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有关工作。今后每月将定期通过区政府网站对新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市级人民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