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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优质19篇)

时间:2023-12-23 01:19:15 作者:文轩

企业之间的转让常常需要进行相关的尽职调查和评估工作,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如果您对转让有兴趣或疑问,可以参考以下转让资料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x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在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该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的股权于年月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地订立。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

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

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的股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一条。

第一条。

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条。

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

第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机构:

(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_____元,余款_____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站住房资产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其中:南阳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00.15万元、九冲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89.15万元、苍坪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92.32万元,共计381.62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电站住房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电站住房,并不得以电站住房所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竞得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6.甲方以拍卖方式转让_________资产,乙方竞得该资产,为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_________: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或_________,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政府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 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 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并将于转让生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认,在转让生效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第四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拍卖会最终拍卖成交价格转让该资产,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一日期作为转让生效日或解除本协议,上述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第六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转让资产中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甲方保证在转让生效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转让生效日前的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0.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下属单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1.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12.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 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_________,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香港有关法律法规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1、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资产,乙方在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地号为?的??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

2、座落于?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4、公司所属?注册商标。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乳品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三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为准。

5、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二)供应方面,政府承诺:

1、收购价格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时,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定协议。

(三)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四)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100万元付至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待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50%付给甲方做为冲低收购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定15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原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3、政府应保证乙方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付本10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2、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 订立:

转让方: (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为:

受让方: (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为:

鉴于:

3.乙方有意向甲方购买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转让上述资产;

4.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 的资产转让给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广电局于于年月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

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写作和配合,促进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再次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或若截止 年 月 日上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依据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年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 编写,并经 国有资产管理局承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 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字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 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 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并将于转让生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认,在转让生效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他的办公司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盒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子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险单以及其他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 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 。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一日期作为转让生效日或解除本协议,上述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第六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已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收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极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予,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转让资产中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该等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直至转让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转让生效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是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并且并不存在任何为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0.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转让生效日前的转让资产有关的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13.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一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 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香港有关法律法规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够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 使用法律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以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

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乙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版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 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

二、关于资产转让的政府批复

三、证明转让资产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复等)

四、合同清单

五、保险单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资产,乙方在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 ,地号为 的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年。

2.座落于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4.公司所属 注册商标。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 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三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为准。

5.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二)供应方面,政府承诺:

1.收购价格 。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时,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定协议。

(三)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四)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 元付至 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 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待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50%付给甲方做为冲低收购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3.政府应保证乙方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4. 。

十、本协议设附件 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付本 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价款。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的股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x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鉴于:

1、甲方为更新设备,决定对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资产的范围。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拥有的。

第二条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固定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并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

第五条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管理层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第八条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在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该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的股权于年月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x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鉴证机构:(签章)。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资产,乙方在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地号为?的??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

2、座落于?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1份。

4、公司所属?注册商标。

三、公司在本合同签定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乳品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一)、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三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为准。

5、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二)供应方面,政府承诺:

1、收购价格。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时,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定协议。

(三)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四)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100万元付至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公司成立后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待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50%付给甲方做为冲低收购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定15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双城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原公司对外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定协议为准。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3、政府应保证乙方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付本10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5.4如出现应当由卖方承担责任的情形,致使买方先行支付的费用高于尾款,则买方扣除全部尾款不予支付给卖方外,还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6.税收及费用。

6.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及向买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买方缴纳的税款和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2.2条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中),由卖方以买方的名义代缴。如卖方未按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税款和费用,影响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或油库)的正常持续经营,买方可先行代缴,并从向卖方支付的尾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足扣缴部分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7.管理交接及员工安臵。

7.1自动产交接当日,加油站(或油库)的管理权力交由买方指派人员全部接管;。

7.2卖方应对加油站(或油库)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自主安排用工;卖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8.卖方义务。

8.1卖方依据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全部资产;。

8.2卖方按照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证照并办理证照变更等手续;。

8.3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买方提供由县级以上房屋管理机关、土地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无抵押等证明文件。

8.4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8.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9买方义务。

9.1买方应在卖方办理第3、4、5条约定事项时,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9.2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

9.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0交付及验收。

(附件二)。

10.2卖方向买方交付(或变更)第3、4条约定的文件、证照,并提供办理上述证照已交纳的所有税款、费用的单据,经买方验证或接受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加油站(或油库)法律文件、证照交接清单》(附件三)。

11卖方承诺。

11.2卖方对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及/或完全的处分权。在本协议签订日及资产交接日不存在任何规定须向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亦无关于或影响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权益、或引起或可能引起第三方债务的任何诉讼、索偿、争议或法律程序。

11.3卖方保证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不带有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亦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11.4卖方保证附件中所列加油站(或油库)资产的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买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11.5卖方保证交付给买方的加油站(或油库)罩棚、房屋、加油机、储油罐及其它设施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前述设施自买方接管之日起内(即保证期)不出现质量问题。

11.6卖方保证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加油站(或油库)的用水、用电保持正常供应,供应量不低于原使用量,价格不高于原价格,但政府正常调价除外;且以往和目前均不存在可能在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后严重影响其正常持续运行的任何情况。

11.7卖方承诺,如有资产交付日以前未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披露的、买方可能遭致的与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经营有关的任何索赔、费用、支出、债务及其它权利要求(以下合称“索赔”),卖方将就该等索赔对买方作出充分的补偿或赔偿。

12债务承担。

在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前,卖方及加油站(或油库)一切债务及欠缴税金等国家行政、司法性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卖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赔偿责任。卖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买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13合同变更和解除。

13.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卖方未按照第3.2.4条约定将加油站(或油库)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3卖方未按照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超过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4卖方违反其承诺及保证条款,使买方无法接管加油站(或油库)或接管后无法正常经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超过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4违约责任。

14.1卖方违约责任。

14.1.1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4.1.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承诺义务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3发生13.2或13.3或13.4款约定的情况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2买方违约责任。

1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延迟支付价款金额的日万分之,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4.2.2发生13.5款约定的情况时,买方返还已取得的资产及证照,并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15免责条件。

15.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公证,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2买卖双方在此确认:政府部门作出的有关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和证照办理及移交所涉及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本协议约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该等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卖方无法按时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第8条规定的义务,导致买方基于本协议所期待取得或应当取得之利益或权益无法实现,应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16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16.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向中国石油分公司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7通知。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邮编:;传真:。

卖方地址:;邮编:;传真:。

18合同效力及附件。

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出让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站住房资产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其中:南阳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00.15万元、九冲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89.15万元、苍坪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92.32万元,共计381.62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二、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电站住房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电站住房,并不得以电站住房所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地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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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2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乙方(买方):。

丙方: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江西鄱阳工业园区芦田轻工产业基地内的企业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鄱国用[]第号(土地面积亩)及附属建筑物,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包括相关证件和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

二、三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土地亩,人民币万元)及附属建(构)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15天内支付首付资金)。

四、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手续合法、宗地界址权属清楚、面积准确、四邻无争议、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办理房地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地产过户手续,待房地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余额,逾期视为毁约。

七、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后将房地产及附属建(构)筑物交付乙方;届时该房地产及其它资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无人租住、使用、无欠帐、无转让等交易行为。

八、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如一方没有按双方约定日期履行协议条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

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地产及附属建(构)筑物的结构,不得转移双方协议的动产物件。

十、本协议不尽事宜,可以协商补充,涉及到争议可向鄱阳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乙方)丙方(见证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出让方(甲方):杭州汉羽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受让方(乙方):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下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本合同以见附件中《质权转让标的清单》中所列的甲方与各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为基础,原借款合同副本、保证合同副本或抵/质押合同副本、抵/质押权利凭证原件、借款借据副本(复印件)、债权转让通知书以及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质权转让价款的划款凭证为本回购合同的见附件,没有副本文件的,应为加盖甲方公章的正本复印件。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回购型质权转让业务,指依据协议约定,甲方在出让质权的同时,与乙方约定在将来一个确定的日期,以约定价格无条件购回其出让给乙方的质权。

(二)本合同所称转让标的为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转让的质权。

(三)本合同所称转让价款为转让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质权交易价款。

第二条质权转让。

(一)甲方向乙方申请质权转让时,应当向乙方提交《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申请书》以及乙方要求提供的借款人有关资料,相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副本或复印件等。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质权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主债权及从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债权、利息债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债权转让在甲乙双方之间生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填写并向乙方提交经其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乙方暂不将《债权转让通知书》寄送借款人、担保人。但在甲方不履行回购义务时,乙方有权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出该通知。

第三条账户监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在乙方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户名,账号:。甲方完全履行回购义务前,凡本资产转让协议所涉借款人归还的任何款项应当且仅能进入该账户,该账户不得撤销、转移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同意该专用账户由乙方监管,乙方有权对该账户实施监控。在甲方完全履行回购义务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该账户内资金不得支出,不得质押给第三人,也不得用于清偿或抵销第三人的债权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转让价款。

(一)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价款为(币种)元(大写)。

(二)转让价款支付的前提条件:

1.本合同所述的借款合同至今尚未发生违约事件,尚无任何争议或纠纷的发生。

2.甲方已将本合同所述的借款合同副本、保证合同副本或抵/质押合同副本、抵/质押权利凭证副本(复印件)以及借款借据副本(复印件)交乙方收执,且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已确认无误。

3、甲方已将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交乙方收执。

4.双方约定的其他划拨信贷资产转让价款的前提条件:。

(三)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质权回购利率及计息。

(一)本合同执行的年利率为%。

(二)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的起息日为转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按日计息。

第六条回购。

(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期限为天。本合同签订之。

日为信贷资产转让日,年月日为信贷资产回购日,回购金额为转让价款加上回购利息,共计(币种)元(大写)。

(二)甲方应于回购日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和回购利息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回购日,甲方履行完回购义务后,甲方对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方可支出或进行其它处臵。乙方应将预留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正本、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副本等文件返还甲方。

第七条借款人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时,甲方应在接到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申请后于一个工作日内立即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意一种处理方式:

(一)要求甲方将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款项立即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由乙方进行监管。

(二)要求甲方立即履行提前回购义务。借款人提前还款日即提前回购日,甲方将转让价款及回购利息划给乙方,履行回购义务;乙方收妥转让价款及回购利息后,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书、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副本等文件返还甲方。甲方提前履行回购义务后,甲方对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方可进行处臵。

第七条提前回购。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回购其转让给乙方的全部信贷资产:

1.甲方或借款人生产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影响其履行回购或还款义务的。

2.甲方或借款人依法申请或被第三方申请破产、重组、托管或其他类似法律程序,或者发生合并、分立、重组、兼并、收购、破产等情形。

3.甲方或借款人出现的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行使债权的情形。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前回购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乙方随后将提前回购的质权项下债权转回给甲方。

(二)甲方提前回购应该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本合同第五条确定的回购利率计算利息,并应于回购当日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和提前回购利息一次性划入第六条中乙方指定账户。甲方履行完回购责任后,可取回债权转让通知书、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副本文件或复印件。

(三)除依本条第(一)款、第七条、乙方采取违约救济措施或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而导致的甲方提前回购的情形外,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回购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同意,可提前回购。

第九条逾期回购。

(一)甲方若在回购日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回购义务,乙方有权自回购日次日起按照的日利率向甲方计收逾期利息,逾期利息=逾期未付款金额×逾期利率×逾期天数。

(二)甲方未履行回购义务的,乙方有权代甲方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依本合同约定留存的《债权转让通知书》,要求借款人向乙方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担保人承担其担保责任。

(三)甲方未按时履行回购义务的,乙方有权扣划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以及直接从甲方在乙方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上扣收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回购而未购回的转让价款、回购利息和逾期利息等应付费用。甲方账户余额不足以扣划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收。

第十条甲方承诺与保证。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作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业务,具备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资格。

(二)甲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应有的内部授权,不违反甲方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转让信贷资产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向乙方所披露的信息及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单据、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四)甲方对转让的质权项下债权与借款人未约定抵销、禁止或限制转让该债权,并保证也不增加类似约定;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借款合同中涉及借款金额、还款日等可能影响乙方债权的要素进行更改。

(五)甲方所转让的信贷资产项下债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乙方行使权利的限制,该债权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未对该债权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担保,且未转让给他人。

(六)甲方应在回购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借款人是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清偿信贷资产本息,均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按期履行回购责任。

(七)回购合同签订前及回购期间,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甲方及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如甲方故意隐瞒重大事项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其无条件回购。甲方或借款人发生可能影响甲方回购能力的重大事项,如重组、兼并、收购、撤销和破产清算等,或者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以及与第三方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它法律纠纷,应立即通知乙方。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无条件立即承担回购责任。

(八)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减免借款人的债务。

(九)甲方应当就其与借款人间存在的或即将发生的任何借款合同纠纷书面提请乙方特别注意,甲方与借款人间不存在未提请乙方特别注意的未解决的任何借款合同纠纷。

(十)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者借款人/担保人变更住所地或名称时,甲方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信贷资产转让、回购有关的律师服务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十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款项,允许乙方从甲方在乙方所属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上扣划。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与保证。

(一)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业务,具备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资格。

(二)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应有的内部授权,不违反乙方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信贷资产转让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转让价款。

(四)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变更住所地或名称时,应在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行为。

出现或发生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或视为甲方违约: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账户监管”约定义务。

(二)甲方违反第九条“甲方承诺和保证”中的任一事项。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信贷资产回购义务,或当出现第八条所列需提前回购的情况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提前回购义务。

(四)借款人提前还款时,未及时通知乙方或出现其他应通知而未通知乙方的情形。

(五)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等原则的行为,损害乙方合法的权益。

(六)其他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事项。

第十三条违约处理。

甲方违约后,乙方有权视甲方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任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甲方限期纠正上述违约行为。

(二)要求甲方立即履行回购义务。

(三)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扣划或/和抵销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赔偿因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回购全部信贷资产,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按转让价款的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七)其他法律规定或允许的违约责任方式。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形下,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支付的转让款项乘以逾期天数乘以万分之计算。

第十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披露给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人员。

(二)该文件和资料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

(三)向法院的诉前披露或类似披露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四)履行信贷资产告知义务,向债务人及担保人披露拟转让的信贷资产信息。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

由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在地订立。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鉴证机构:(签章)。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公司日

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

公司)。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卖方(单位):或卖方(自然人):

住所:住所: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加油站(或油库)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收购标的物(下称“协议资产”)。

本合同标的物为位于省市县(镇)加油站(或油库),包括以下资产的全部产权:

1.1加油站(或油库)座;。

1.1.2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房及辅助房平方米;雨棚座(详见附件。

二《房屋产权证》);。

1.1.3加油机台;油罐个,各为、、立方米;。

1.1.4其他辅助设施、构筑物。

1.2协议资产的具体清单以本合同第2条约定聘请的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下称“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附件三)记载为准。

2价款计算及付款价款计算及支付。

2.2参照《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为____万元(人民币,下同)(大写:________),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____万元(大写:)、房屋等不动产作价____万元(大写:)、其他协议资产作价万元(大写:)及按照本合同第6.1条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2.3支付。

2.3.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卖方必须全部满足下述条件:

3)卖方已按买方要求办理完毕加油站(或油库)用水、用电手续和买方要求。

2.3.3在买方按照2.3.1条支付第一期价款之日起一年期满时,符合下述条件,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全部剩余价款(简称“尾款”),即____万元(大写:):

4)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各种税费按本合同规定已由乙方卖方缴纳完毕。

2.4付款方式。

2.4.2卖方收到买方给付的协议资产转让款后____日内向买方开具____发票,应买方要求,卖方应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不动产的转让价款单独开具发票。

2.4.3卖方指定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和帐户是: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卖方应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负责。

3.资产交付。

完成下述全部事项方构成完整的资产交付。

3.1动产的交付。

3.1.3动产移交地点在____加油站(或油库);。

3.2不动产的交付。

3.2.3卖方确保该等权利证书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

3.2.4卖方应当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负责将该等不动产过户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应当以包括积极向主管部门提供权利凭证等方式尽力协助卖方完成该事项。

3.3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交付。

3.3.3卖方确保该等资料的完整、真实、无遗漏,并保证资料中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4.证照办理及移交。

4.3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原加油站(或油库)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以持有的证照原件积极协助卖方办理该事项;该营业执照注销前,与原加油站(或油库)有关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责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后,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加油站(或油库)的重新开业登记手续。

4.4卖方保证向买方交付的证照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没有遗漏的。

5.保证期。

5.1自本合同第3条和第4条规定的事项全部完成之日起一年时间为保证期;。

5.4如出现应当由卖方承担责任的情形,致使买方先行支付的费用高于尾款,则买方扣除全部尾款不予支付给卖方外,还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6.税收及费用。

6.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及向买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买方缴纳的税款和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2.2条规定的协议资产转让总价款中),由卖方以买方的名义代缴。如卖方未按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税款和费用,影响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或油库)的正常持续经营,买方可先行代缴,并从向卖方支付的尾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足扣缴部分可以继续向卖方追偿。

7.管理交接及员工安臵。

7.1自动产交接当日,加油站(或油库)的管理权力交由买方指派人员全部接管;。

7.2卖方应对加油站(或油库)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自主安排用工;卖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8.卖方义务。

8.1卖方依据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全部资产;。

8.3卖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买方提供由县级以上房屋管理机关、土地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无抵押等证明文件。

8.4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费用。

8.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9买方义务。

9.1买方应在卖方办理第3、4、5条约定事项时,提供所需的材料及文件。

9.2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价款。

9.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0交付及验收。

(附件二)。

10.2卖方向买方交付(或变更)第3、4条约定的文件、证照,并提供办理上述证照已交纳的所有税款、费用的单据,经买方验证或接受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加油站(或油库)法律文件、证照交接清单》(附件三)。

11卖方承诺。

11.2卖方对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及/或完全的处分权。在本协议签订日及资产交接日不存在任何规定须向第三方出售或转让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任何部分;亦无关于或影响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权益、或引起或可能引起第三方债务的任何诉讼、索偿、争议或法律程序。

11.3卖方保证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不带有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亦不会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11.4卖方保证附件中所列加油站(或油库)资产的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所交付给买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11.5卖方保证交付给买方的加油站(或油库)罩棚、房屋、加油机、储油罐及其它设施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并保证前述设施自买方接管之日起内(即保证期)不出现质量问题。

11.6卖方保证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后,加油站(或油库)的用水、用电保持正常供应,供应量不低于原使用量,价格不高于原价格,但政府正常调价除外;且以往和目前均不存在可能在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后严重影响其正常持续运行的任何情况。

11.7卖方承诺,如有资产交付日以前未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披露的、买方可能遭致的与加油站(或油库)资产或其经营有关的任何索赔、费用、支出、债务及其它权利要求(以下合称“索赔”),卖方将就该等索赔对买方作出充分的补偿或赔偿。

12债务承担。

在买方接管加油站(或油库)前,卖方及加油站(或油库)一切债务及欠缴税金等国家行政、司法性费用由卖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卖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卖方承担,并免除买方的一切赔偿责任。卖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买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13合同变更和解除。

13.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卖方未按照第3.2.4条约定将加油站(或油库)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权利人,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3卖方未按照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超过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4卖方违反其承诺及保证条款,使买方无法接管加油站(或油库)或接管后无法正常经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超过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4违约责任。

14.1卖方违约责任。

14.1.1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条其中之一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4.1.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承诺义务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3发生13.2或13.3或13.4款约定的情况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4.2买方违约责任。

1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延迟支付价款金额的日万分之,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4.2.2发生13.5款约定的情况时,买方返还已取得的资产及证照,并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15免责条件。

15.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公证,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2买卖双方在此确认:政府部门作出的有关加油站(或油库)资产交付和证照办理及移交所涉及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本协议约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该等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卖方无法按时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第8条规定的义务,导致买方基于本协议所期待取得或应当取得之利益或权益无法实现,应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16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16.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向中国石油分公司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7通知。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有关事宜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邮编:;传真:。

卖方地址:;邮编:;传真:。

18合同效力及附件。

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同编号:

甲方(受让人)。

名称:

负责人:

营业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转让方)。

名称:xx公司。

负责人:

营业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委托资金受让乙方拥有的资产收益权。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所涉及的相关专有名词释义见编号为“(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为其持有的资产收益权(以下简称"资产收益权"),该资产收益权对应为乙方已贴现(转贴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乙方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标的")。

1.2乙方可分期向甲方转让上述资产收益权,期资产对应的标的明细、转让时间、贴现率等要素以双方书面确认的附件《第i期资产投资清单》为准,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第i期资产投资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标的票据收益权的转让价格以甲方管理人与乙方书面确认的《第i期资产收益权转让清单》中约定为准。

第三条转让标的的托管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3.1本协议签署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管理人交付加盖有效印鉴的《第i期资产投资清单)),标的应按照合同编号为的《票据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约定由乙方进行妥善管理.

3.2甲方应当在甲方管理人及乙方书面确认《第i期资产收益权转让清单》且收讫“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项下委托人交付的第i期委托资金的当日将当期转让价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

帐号: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

开户行:

第四条票据资产收益权的转移。

4.4票据资产收益权转移后,甲方及其管理人发现已受让票据资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有权将其退还乙方,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转让款项并赔偿有关损失.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5.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6.2向甲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6.3在甲方要求时,协助甲方办理本合同所需的相关手续。

6.4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非因甲方原因承兑人拒绝付款时,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票据资产对应的票面金额。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7.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7.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

7.1.2甲方保证以合法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7.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7.2.4标的资产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7.2.5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的票据权利;。

7.2.6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7.2.7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

7.2.8乙方承诺不向第三方转让票据资产或者行使票据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对票据进行任何处分(包括物理处分、法律处分在内的所有处分行为),违反本承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7.2.9乙方承诺因其破产或者对外负有到期债务,导致甲方无法享有票据资产变现的款项时,乙方对甲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包括其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与事实不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方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20xx年月日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拥有的广州_×_大酒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币_拾_万元整接收甲方的___大酒楼,本协议签订后即付定金人民币:×万元正。

二、双方决定于20__年12月_日开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仓库的存货(物料及食品)、吧台的存货及出品部、海鲜池的存货,乙方依据清点数量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及财产清单清点(该清单上的财产归属____公司所有,归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单以外的财产属乙方接收甲方的财产:

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变更等手续(其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的所有股权一并转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选。

六、甲方须协同乙方办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转名手续,该于续办完后,乙方在三日内支付_拾万元人民币的押金(因甲方已有_拾万元港币的押金在业主单位),另乙方需备好签租约所需的房产证。

七、乙方同产权单位签约时如谈及的减租条件成功的话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同意将现有员丁.留给乙方(除仓管及采购外),但乙方不用的员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双方以移交完毕后的签字日为生效时日,由此时起该酒楼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时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没办齐手续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据为证。如现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__x_x_的租费。

十、附增加条款:

1.与___公司签订合约租金,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争取租金降至×____元/月,至少在三年内控制在____/月以下。否则,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x_x_大酒楼,甲方应在7日内退还乙方定金x_元正。

2.如各种移交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变更,与×_公司租约变更等手续无法办齐,甲方应在7日内将定金人民币_万元正退还给乙方,乙方即移交场地,并清算债权债务,如7日内不退还定金,将追究甲方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元,余款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商标使用证、企业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文件。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根据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xx集团关于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肉业食品分公司等企业资产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x字〔〕号)精神,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xx〕239号)有关规定,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肉业食品分公司与沙冷冻厂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无偿划转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划入划出双方的名称与地址:

甲方(资产划出企业):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肉业食品分公司。

地址:xx市。

乙方(资产划入企业):沙冷冻厂有限公司。

地址:xx市。

第二条甲方企业经济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第三条本次国有资产及负债划转以xx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以xx市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xx年7月2日出具的审字()第142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

第四条双方同意,将甲方持有的关于食品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肉业食品分公司的资产共计xx元,其中固定资产元,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元,无偿划转到乙方。

第五条本次资产及负债划转不涉及关于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肉业食品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置问题。

第六条本次资产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和安置情况,按照《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肉业食品分公司等企业资产重组实施方案》中人员安置条款执行。

第七条甲方承诺: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资产及负债为甲方在关于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肉业食品分公司的真实、合法资产,对其中已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将在重组实施前与银行沟通解除担保。除本协议外,未与乙方签订任何补充协议,也无其他承诺事项。

第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的内容,造成协议无法执行或协议的执行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视之为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第九条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